小偷、刑警隊長、縣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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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的半年里,羈押在駐馬店市看守所的34歲農民王勝利一直在努力證明,他和同伴們從縣委書記們那兒偷來的錢,比公安局認定的數額要多得多。

從2011年春出獄,到2012年底被再次抓獲,一年多的時間里,五個農民組成的盜竊團伙,先后潛入河南、山東、安徽三省多地的縣委機關大樓里,搬走了駐馬店市周邊地區至少4位縣委書記珍藏在保險柜里的現金、茅臺酒、金條、香煙等。

然而,出現在警方筆錄中的數額,一度大幅縮水。時任正陽縣委書記趙興華,通過時任正陽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隊長朱玉東,把被偷的100萬元改成了6040元。其他縣委書記聽說后,也紛紛效仿。

這原本對三方都是最有利的安排:小偷的犯罪金額少了,刑警隊長的行賄秘密保住了,縣委書記可能涉及的貪腐也遮掩了。小偷無意間攪動了微妙的官場生態體系。

隨著趙興華和朱玉東的相繼落馬,這個由小偷、刑警隊長、縣委書記組成的近乎完美的“鐵三角同盟”頃刻瓦解。

最終,在法庭上,為求自保,小偷還把其他縣委書記們一個個和盤托出。“我偷得多,你們記得少。”

少寫點,對大家都好

“鐵三角”中最先松動的,是縣委書記。

2013年8月21日,因涉嫌貪腐,時任正陽縣縣委書記趙興華被駐馬店市紀委帶走調查。此后,在交待其貪污的贓款去向時,趙興華供述,他放在縣委住處內的100多萬現金被偷走。

紀委辦案人員趕到正陽縣公安局查閱案卷,卻發現,正陽縣公安局查證的縣委書記被偷的金額明明是:6040元。

根據2013年3月28日正陽縣公安局出具的起訴意見書:2011年9月30日夜,農民王勝利等人在正陽縣委趙興華的住處踩點發現沒人后,用千斤頂撬開其住處的后窗戶,潛入室內盜竊現金6040元錢。

這是一個曾經轟動一時的系列盜竊案。由王勝利等五個農民組成的盜竊團伙,橫跨河南、山東、安徽三省,總共作案五十多起,其中,駐馬店市下轄的正陽、平輿、西平和南陽市下轄的唐河等四縣縣委書記被偷。趙興華只是失主之一。

當小偷最終被正陽縣警方抓住時,正陽縣公安局為此還高調地對外宣揚過。

2012年12月7日夜,正陽縣城一家金融單位的保險柜被撬開,丟失了1萬多元現金。案發時,正值河南省公安廳在開展“打防管控冬季行動”。時任正陽縣公安局局長節清林要求刑警大隊限期破案。大隊長朱玉東也“不負眾望”,不到一個月就帶隊將王勝利盜竊團伙抓獲。

刊發在河南省多家媒體上的新聞通稿稱,刑警大隊長朱玉東帶領專案組的十余名警察迎難而上,不分晝夜開展工作,“冒著零下6度低溫、頂著刺骨寒風,經近5個小時的蹲守”,才將盜賊團伙一舉抓獲。

此后,刑警大隊長朱玉東和負責偵辦此案的多名警察得到了正陽縣公安局的表彰。

然而,高調宣傳之后,接下來的偵查,案件的規模大幅縮水。作案次數從五十多起減少為二十多起,而涉案金額也從三百余萬元銳減到不到30萬元。其中正陽縣委書記趙興華被盜的100萬元,縮小至不到原來的1%。

駐馬店市紀委調查發現,趙興華安排正陽縣公安局刑警隊長朱玉東,篡改了小偷的口供。

原來,在最初的審訊中,農民王勝利一下子就主動坦白:他們曾在正陽縣委書記趙興華的辦公室盜取了100多萬元錢。

這個農民的大膽交代,著實震驚了正陽縣公安局。原本是因金融機構失竊立案,誰知膽大的小偷居然摸到了縣委書記辦公室。

朱玉東和公安局領導前去“匯報情況”,但縣委書記趙興華不愿意承認自己被盜了這么多錢。據《法制晚報》報道,趙興華說:“我這里是被盜了,但沒像你說的那么多,就幾千元錢而已!”

駐馬店多位知情者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在這次“匯報”后,朱玉東等人按照趙興華的意思,篡改了口供,把金額定為了6040元。“趙興華一連幾天都顯得焦躁不安,他多次催問公安辦案的進展。”

據河南省紀檢系統一位要求匿名的官員透露,小偷歸案后,趙興華至少有3次威脅辦案警察。“趙興華暗示了當年朱玉東行賄買官的事。兩人都有把柄在對方手里,因此接下來的合作也很默契。”

上述紀委官員告訴南方周末記者,2009年年初,原正陽縣公安局局長姚華銀提拔刑警大隊一中隊隊長朱玉東為真陽派出所所長,為此,朱玉東向其行賄了10萬元錢。

2012年7月,姚華銀因為受賄獲刑,當年朱玉東行賄買官的情節就被縣委書記趙興華獲知。南方周末記者查閱姚案資料也發現,姚華銀和朱玉東均承認了受賄和行賄的事實。

然而,行賄者朱玉東不僅沒有受任何影響,仕途還一路暢通。他后來從派出所再調回縣公安局,担任刑警大隊大隊長。

由于致命的把柄被縣委書記牢牢抓住,朱玉東不敢怠慢。為了修改口供后不出事,警方還專門跟小偷王勝利商量,而王勝利也答應了。對于這位小偷而言,僅僅趙興華這一筆,他的犯罪金額就從100多萬元降到了6040元錢。

王勝利果然信守承諾,此后絕口不再翻趙興華的賬。

至此,王勝利、朱玉東、趙興華,小偷、警察和縣委書記,各打各的算盤,彼此心照不宣。

一切似乎都在按計劃進行。誰知,半年后,先是縣委書記趙興華落了馬,又扯出了參與造假的警察。2014年6月,當年破案的刑警大隊長朱玉東和警員孫輝,因涉嫌徇私枉法和濫用職權兩項罪名被刑事拘留。

舉報在職官員以自救

“鐵三角”缺了兩角,失去安全感的小偷也坐不住了。

2014年3月,王勝利等盜竊案在正陽縣法院兩度開庭審理。河南北緯律師事務所律師朱允來接受王勝利前妻張亞敏的委托,担任王勝利的辯護律師。

南方周末記者獲悉,雖然此時駐馬店市紀委已介入調查,但該案依然基本按照原來的指控進行審理。

不過,在法庭上,王勝利主動曝出了更為驚人的內幕:被偷的其他縣委書記的金額,也經過了修改。

朱允來說,在法庭調查階段,王勝利對一些盜竊事實存在異議,認為在河南省平輿縣、唐河縣和西平縣偷的東西被寫少了。

按照疑似被篡改過的起訴材料,在2011年9月30日從正陽縣委書記趙興華辦公室偷走“6040元”不久,2011年10月29日夜,小偷進入平輿縣委書記王兆軍的住所內盜走了現金1300元錢和七八條香煙;同年11月5日夜,小偷進入時任西平縣委書記張金泉的辦公室中偷走了3萬元現金和四部相機。

材料還顯示,在正陽縣某金融單位被盜報警并立案后,2012年12月30日凌晨1時許,小偷還進入唐河縣縣委書記劉明杰的辦公室內,偷走現金11萬、6塊金條、6條煙以及2件茅臺酒等。該縣縣委副書記秦性奇的住所里也丟失了3萬元現金和一部蘋果4S手機。

這是王勝利“造訪”的最后一個縣委書記。當晚,王勝利滿載而歸,剛下了京珠高速遂平縣出站口就被蹲守的正陽縣警察抓獲。

然而,后來的300多萬何以減少到不足30萬元?從王勝利的翻供和駐馬店市的初步調查大體可見,幾起縣委書記被盜案件,雖然只是系列盜竊案中的一小部分,一經篡改,卻完全改變了整個案子的面貌。

除了趙興華被盜的100萬變成“6040元”,針對此事駐馬店市成立的調查組成員還向《法制晚報》證實,平輿縣縣委書記王兆軍被盜金額為80多萬元,時任西平縣縣委書記張金泉被盜現金累計為30多萬元,唐河縣縣委書記劉明杰被盜財物也超過了30萬元。

而上述紀委干部則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據他所知,張金泉被盜的現金有90萬。劉明杰辦公室被順走的那些金條后來估價為136000元錢。

如果上述說法最終查實,案件總額將超過300萬元,與案子縮水前警方宣傳的情況相當。

駐馬店市人民檢察院的一位知情者也向南方周末記者證實,經過紀委調查,小偷真正偷走的遠遠不止(30萬)這個數,口供也悉數被改。有的受害人信息被更改,還有的案件直接被從卷宗中拿掉。

南方周末記者試圖向幾位可能蒙受巨大損失的失主求證。

平輿縣委書記王兆軍說,沒這回事,這個事市紀委、市檢察院已經調查清楚,“把別人的事兒往我頭上扣,那能行嗎?”

2014年5月,張金泉從西平縣委書記調任駐馬店職業技術學院黨委書記。據知情人稱,張金泉得知王勝利供述其被偷90萬元后,曾先后兩次來到正陽縣公安局,希望能將錢數變小。

不過,面對南方周末記者詢問,張金泉說:“現在調查組正在調查,我不方便回答你。”說完便掛了電話。

而唐河縣縣委書記劉明杰聽到記者表明身份后,就掛斷了電話。

律師朱允來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在他會見王勝利時,對方就告知其偷走趙興華的是100多萬元而不是6040元。

此案開庭時,趙興華已落馬,但王勝利并沒有將矛頭指向他,而是其他三位縣委書記——他們都是現職官員。

“王勝利認為趙興華已經落馬了,落馬的官員幫不到他,偷的越少對自己越有利。而他想將在任的、有權力的官員拉下水。”朱允來說,王勝利感覺立功無望后,就期待被他拉下水的官員能救他。

在法庭上,王勝利還將矛頭指向了正陽縣公安局的辦案人員。他懷疑自己從唐河縣偷出來的40塊玉被警察倒賣,此外他偷來的大金條也被換成了小金條作為物證。


專偷領導:他們有錢不敢讓人知道


盯著縣委書記辦公室的小偷都是什么樣的人?


南方周末記者了解到,這個以王勝利為首的5人盜竊團伙中,4人曾有盜竊前科。據說他們都是因為盜竊入獄后,在駐馬店豫南監獄服刑時認識的。

2007年1月15日,因犯盜竊罪,王勝利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南方周末記者查閱到當時的判決書顯示,在2005年7月至12月的半年時間里,王勝利和一些同鄉先后潛入上蔡縣西洪鄉政府、上蔡縣財政局、新蔡縣工商局、汝南縣委辦公室、杞縣縣政府等地盜竊現金及手機14325元及兩臺筆記本電腦。

34歲的王勝利是上蔡縣黃埠鎮小王營村杜莊人,讀完小學三年級后便輟學。2014年9月7日上午,南方周末記者來到了小王營杜莊村。杜莊只有四五百口人,這里的農民主要靠種小麥和玉米為生,每人只有1畝2分地。村民人均年純收入僅在三四千元左右。該村村支書王天義說:“村子里窮的厲害的現在連平時開銷都難以維持。”

王天義在電話中告訴南方周末記者,王勝利的母親是父親從外地帶回來的,在王勝利很小的時候出走,而后父親外出長年在新疆打工,久不進家。“王勝利跟著爺爺奶奶長大。輟學以后,沒有做過什么工作,經常在別的縣市游走。”

在這個只有一百來戶人家,聚集著絕大多數為王姓人家的中原農村里,你很難打聽到關于王勝利的情況,即便最親密的鄰居也閉口不談。面對村外來的陌生人,只要提及王勝利盜竊的話題,還沒等你說完,他們就會異口同聲地回答:“我們什么都不知道。”

34歲許順明是南陽市桐柏縣固縣鎮人,早在1995年就因盜竊被北京豐臺區法院判刑3年。2009年7月,又因用木棍毆打妻子,致使其多處骨折,又被判了2年刑。“許屬于無業游民,一直在鎮上偷雞摸狗。”固縣鎮派出所一位副所長告訴南方周末記者,2011年,許順明出獄后,還曾醉酒到鎮派出所打罵民警。

上蔡縣蘆崗鄉劉林村的曹森明則是2008年被送入豫南監獄的,因盜竊罪獲刑4年。其余二人,王偉、趙拴緊,也來自上蔡縣。

五個人差不多都是在2011年春出獄的,之后開始合伙。

在出獄不到一年半的時間里,王勝利便將駐馬店周邊的幾個縣摸了一遍,“有的地方踩點都需要3個月到半年”。正陽縣青年王軍(化名)說,王勝利大概只有1米6高,但身手矯捷,“身上都是肌肉”。

王軍去年因酒駕而在看所里呆了2個月,恰好和王勝利關押在同一個號子里。因為是偷東西進去的,在看守所里王勝利被人看不起,經常主動為“號長”王軍打飯、洗碗。

或許是王勝利在之前偷鄉鎮科級干部時摸索出來了經驗,這一次他們想“偷點大的”。他們瞄上了縣委主要領導的辦公室,并且專門在過節前后和干部調整期間入室盜竊。

據王軍透露,在看守所里,被抓之后的王勝利還在吹噓,“每一次動手,收獲都不下于百十萬”。王勝利認為,領導干部們有錢不敢讓別人知道,“要是趙興華不出事,我早就出去了”。

南方周末記者獲悉,趙興華在辦公室失竊后的一年多時間里,壓根兒就沒報警。據悉,這位縣委書記在當地的口碑并不太好。

王勝利事后還跟王軍反思說,他偷到了蘋果4S手機后,因為稀罕將自己的卡安上用,才被公安定位抓到。

這里是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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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 2015-08-23 08: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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