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莊案,歷史何其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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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重慶的說詞,都聽起來很是吊詭。就說龔剛模吧,查到的說法是“‘默許’手下人殺人”。倘要用“默認”這個詞,多少還有些事后“知情不報”,“默許”是啥意思?沒吱聲?還是沒指使。記得中國電信有一招,開通你個收費,你要是不明白,或者不知道,再或者不到電信那里辦理拒絕手續,你一開始就“默許”了,進而“默認”了,其實呢,按照當下的時話,就是“被同意”了。

  李莊案,唯一呈堂的非證詞的證據就是龔剛模的傷痕鑒定。公訴方稱,傷痕鑒定證明龔剛模未受到逼供,抗辯方則相信,傷斑恰恰證明受到了逼供。制度設計上,公訴方是可以扯謊的,否則,還要法官在控辯博弈中裁斷干啥?所以,公訴方的要質絕非是品性,而是能力,賣傻的能力。昨天重慶公訴方指傷為善的賣傻,和趙高的指鹿為馬有一比。

  這樣,對李莊的指控,只由八個“證人”的證言構成。八位“證人”全都不愿出庭接受盤詢,且中的六位身在囹圄,也就是限制或者剝奪人身自由。而事實上,比如程琪,作為龔剛模妻子,本身就與龔剛模有同進退的利害關系而喪失表達意志的完整自由。以龔剛模“證詞”為例,與其對報紙和電視的講述甚為不同,出庭接受控辯的質詢,是其“證詞”能否有效采信的唯一保證。

  據報道看,李莊的辯護律師是從重慶法院方得知所有“證人”拒絕出庭作證,由此推斷,被告辯護人未能從所言的“證人”那里獨立取證,以重慶法院留給的時間判斷,被告辯護人甚至沒有見到過這些“證人”。即使如此,公訴方依然開庭前扣押某些“證詞”,并當庭拒絕辯護方的索取與鑒別,重慶方面的做法,有將辯護方故意置于不利之嫌,出自惡意,也更出自權力者的傲慢和無恥。

  這樣,重慶對李莊的控罪全然建立在“證詞”,甚至如前所言,甚至就是另案定罪的“口供”,再沒有其它任何可稱為“物證”的證據。比照“零口供”判罪,重慶公訴方所做的是“零物證”定罪,且不論,迄今所見到對李莊的所有指控,僅僅是事由的動議,商量或者鼓勵,不僅沒有犯罪結果,也沒有必然導致或造成結果的犯罪行為,且不論事由是否有罪。按照文革時代苛嚴,也不過屬于“陰謀”。

  僅僅以“證詞”就可以指控且判決有罪,已經大有人說會造成冤案,縱然有人辯解稱這樣做并不“違法”,甚至“合法”。既有案例證明,即使持有“物證”,未經有效控辯對質,仍會造成錯判,也就是說,“不違法”乃至“合法”的形式下,依然會存在瀆職乃至枉法犯罪的事實,并不能保證社會的正義和公正,對人格和人的生命制造無可挽回的殘害。

  閱讀一九八○年二月二十九日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關于為劉少奇同志平反的決議》可知,劉少奇1929年叛變案和李莊案有著驚人的相似,也是八個證人的證詞,也是八個證人無一當庭質證,更相同的是,八個證人中六個羈押入獄,所謂“證詞”,如同李莊案一樣,就是“供詞”。靠著這等“證詞”,若李莊被判罪,劉少奇一定有罪;若劉少奇無罪,李莊豈能有罪?

  像接見紅衛兵一樣,市委書記薄熙來把重慶的公檢法檢閱了,活著的毛主席?可惜忒贗品,抓這個李莊,就當是個劉少奇,想怎么打炮就怎么打炮?歷史,就是那么相似,驚人地相似,一雙油膩的肥爪,惦著握酥一把一把的青春期,幺寧們癲癲地能要武?沖鋒陷陣?批倒批臭?狗血噴人?誓死捍衛?就要文革再來?

  所謂“文革”,相當多的冤假錯案都是靠“證詞”建立起來的,即使薄一波“六十一人叛徒集團案”,也是置白紙黑字的檔案史實于不顧,靠著幾個人的說詞來指證作叛徒,“內人黨案”,“冀東叛徒集團案”等等無不如此。閱讀再早的“高饒反黨集團案”的資料,近乎都是某某說“高崗說”,某某說“饒漱石說”,甚至是沒有第三人在場的兩人私下對話。文革的構陷,無非是如此的延續而已。

  劉少奇的冤屈當然是悲劇,但更為悲劇的是,他至死不明白,當隨便一個人都得不到憲法的保護的時候,即令是國家主席,他也終究在劫難逃。所謂“隨便一個人”,就是任何人,好人或者壞人,惡人或者善人,窮人或者富人,黑人或則良人,他們的權利,他們的人格和尊嚴,他們的財產或意志,他們的自由和抉擇,未經法律過程不可為公權力所剝奪,不可受公權力的侵褻。

  “打黑”,多么正當的名義,可再高尚還能高過文革的神圣名義么?再偉大能大過文革的宏大名義么?當用整治劉少奇的手法再來整治李莊,或者還能用整治劉少奇的辦法來整治李莊,僅靠口供就能構陷,僅用證詞就能治罪,用轟轟烈烈的群眾來絕殺嚴嚴謹謹的法治,動用姚文元式的文痞來煽風點火調動視聽,想玩兒再世,這是真真的恐怖。

  一個動物,走起來像鴨子,叫起來也像鴨子,那一定鴨子;一種手法,玩起來能死掉國家主席,用起來能昏天黑地地動蕩,那一定是邪惡。證詞這東西,狠著說叫“口供”,贊著說叫“揭發”,恨著說教“告密”,無需旁物為證時,既可用來欲加之罪,也可用作造謠誣陷,更可用去邀功取寵。上有所好,這當然是人品低劣,下必效焉,則一定是制度糜爛。

【附:《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關于為劉少奇同志平反的決議》
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5-02/04/content_2548192.htm

現在,很多人把袁崇煥與岳飛并題,稱他們都是“民族英雄”。此論大繆!
岳飛力戰,不斷挑起金宋矛盾,阻止大金統一中國,妨礙民族融合。如此典型的分裂罪行,應人人得而誅之!現在將他定為“抗金英雄”,已經算給他面子了。
而且袁崇煥呢,早就拋棄了過時的封建愚忠。不為一家一姓,不為狹隘的一國一民,而為人類大同,一生致力于排解民族矛盾。
天啟六年正月寧遠大戰,袁崇煥不顧高第的撤退令,執意不將覺華島上的大批糧食、物資、輜重、船只撤往后方安全地區。反而四門緊閉,不動如山。后金圍攻寧遠數日不下,只好搶掠附近的覺華島。而且據說努爾哈赤在此被大炮擊中,奄奄一息。從努爾哈赤隨后的親征蒙古、八個月后才死來看,袁崇煥的大炮起到了相當大的作用。讀史至此,如此中流砥柱,寧我無比神往。可惜后金因毛文龍抄襲永寧而倉促撤退,在寧遠外只圍攻了幾天,要不然袁崇煥一定能轟死努爾哈赤。最后在后金撤退之時,滿桂不顧袁崇煥禁令、不顧國際人道主義關懷,毅然出城襲擊移動遲緩來不及撤退的輜重部隊,斬首兩百,偽明號稱“寧遠大捷”。這無疑加深了滿漢矛盾,不利于民族融合。
在努爾哈赤死后,袁崇煥心有不安,深嘆這樣沒意義的戰爭沒必要打下去了。于是派遣喇嘛吊信努爾哈赤,想與后金議和。
可惜大閹賊魏忠賢聽聞袁崇煥議和后,不顧袁崇煥之前為他建祠,向上讒言,使得袁崇煥罷官,失去了一次調解民族矛盾的機會。
袁崇煥被罷免后,盤州、海州連連被東江軍攻下,東江基本已經控制了遼南地區,明朝開始考慮東江鎮的移鎮蓋州的問題。從此民族矛盾不可收拾,后金對毛文龍恨之入骨。
幸好此時崇禎帝登極,剪除魏忠賢,被魏忠賢壓迫的官員們紛紛復職。而袁崇煥用“五年平遼”博得了皇帝青睞,授予薊遼督師的重職。
袁督師每年拿著四百萬兩銀餉,是明末朝廷的七成稅收。可袁督師沒有主動出擊一次,沒有主動挑起民族矛盾。而是賣糧給后金盟友科爾沁蒙古,雪中送炭,以表誠意。而后金表示,他們與毛文龍的東江軍有不共戴天之仇。若毛在一天,民族矛盾不會解決。于是袁督師禁海斷絕東江軍糧道,隨后以“十二斬罪”殺掉毛文龍。
毛死后民族矛盾得到了緩解,皇太極為了表示“能戰方能和”,突破喜峰口入關。而袁督師積極配合,以前就把薊鎮精兵派去寧錦了,此時更讓趙率教帶領三五千人去驗證滿蒙聯軍的實力。同時把勤王部隊悉數遣回,使得后金安然潛行薊州,直達北京城下,天子眼前。
為了避免誤會,袁督師星夜回援,六天從薊州走到京師,只比遠在山西的滿桂晚了一天。袁督師試圖解釋誤會,“攜潛喇嘛”、“堅請入城”,可崇禎不許。幾天后滿桂被關寧潰軍的流矢擊中,被袁的政敵利用,導致袁督師入獄。八個月后,袁督師因“咐托不效,專恃欺隱,以市米則資盜,以謀疑則斬帥,縱兵長驅,頓兵不戰,援兵四集盡行遣散,又攜潛喇嘛,堅請入城”這些國際主義行為慘遭磔刑,愚民們生啖其肉!
直到一百多年后,乾隆把偽明那些侮辱袁督師的資料統統列入禁書名單,這才替袁督師平反。
嗚呼!袁督師早生了三百年,如果是現代,一定能拿到諾貝爾和平獎。

李大苗 2012-02-20 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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