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民主·憲政》摘要 12、平等的理想,精英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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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平等與精英之抉擇的實質是:應該由誰來統治?是由每個平等的人來統治,還是由少數精英人物來統治?
  在平等的內部存在互相沖突的平等觀:一種是作為人的基本權利、尊嚴和價值的平等觀,即權利的平等觀;一種是作為取消權力和財富分配差異的結果平等觀,即平均主義的平等觀。平等理想的令人困惑之處還在于實現某個方面的平等(如結果平等)會在其他方面產生明顯的不平等(如權利的不平等)
  自由主義信奉的是權利的平等,不是結果的平等。
  權利的平等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
  1、政治平等,即把選舉權擴大到每一個人,這意味著政治權力在歸屬上的差別不再成為差別,也意味著公民有權抗拒不公正的、沒有合法性的政治權力。
  2、經濟平等,即只保障每個人享有同等的財產權和經濟自由,而不保障每個人占有同等的財富。
  3、社會平等,即身分與尊嚴的平等,表現為法律面前或法律地位上的人人平等,即財產和出身等方面的差別不應帶來享受權利和自由上的差別。
  擁護平民政治給人的印象是與擁護(政治權力分配的)平等聯系在一起,主張精英政治則往往意味著反對平等。在任何復雜的社會中,精英作為掌權者的存在是一種普遍的現象,民主政治和其他一切政治都不能避免。
  帕雷托把精英分成兩類:一類是直接或間接掌握權力的統治精英,另一類是在各自領域成就非凡的非統治精英。盡管在原則上,精英是那些最卓越的人,但實際情形也未必總是如此。由于財富、家庭背景、政治選擇機制等因素的作用,精英的位置也常常被一些沒有能力的人所占據。由此產生了精英流動與循環的必要。這就要求精英向社會中的非精英開放,優勝劣汰,以確保精英位置與精英才能相匹配。
  早期精英理論的貢獻在于發現,像物質財富一樣,政治權力完全不可能、也沒有必要為社會成員平等地占有。凡是有組織、有人群的地方就會有權力精英,任何權力精英都有淪為專制者的傾向,這種傾向是否會變成現實,就要看與這些精英搭配的制度是什么。壞的制度可以使好人變壞,好的制度可以使壞人難以使壞。決定社會好壞的不在于是否存在權力精英,也不在于精英的良心和德性是好是壞,關鍵在于是否存在能有效節制精英權力的制度。
  權利的平等觀對待精英問題的態度是,承認權力分配的不平等,承認權力集團的存在并將繼續存在下去,但不會因為尊重精英統治這一事實,就對精英們的權力聽之任之。因此,自由主義的立場既不同于一廂情愿的絕對平等主義,又不屈服于冷酷的寡頭鐵律。傳統精英理論告訴人們:在平民政治與精英政治之間的抉擇是虛構的,任何政治都是精英政治。它留下的課題是:如何對待精英政治?是任精英為所欲為、專橫濫權,還是用自由、平等、法治、民主來對其進行改造?
  實際上,精英民主理論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視為自由民主理論的一部分。在早期精英主義三杰中,莫斯卡注意到不同的權力精英之間的抵銷性權力,實際是把分權制衡學說引進了精英理論,開啟了自由主義精英理論的先河。針對精英政治的反民主性質和參與民主的空想性質,熊彼特和阿隆對傳統的民主理論和精英理論都作了重大修正,形成了自由主義的精英民主理論。熊彼特認為,浪漫的大眾民主是不現實的,民主政治不是由人民在掌權,而是由選舉產生的精英在掌權。他認為,民主是一種達成政治、立法、司法決定的一種安排。“民主方法是為達到政治決定的一種制度上的安排,在這種安排中,某些人通過人民選票而得到作出決定的權力。”自由民主的一個最重要的特征是,政治決策的實際范圍必須受到法律的限制。而官僚精英、經濟精英和知識精英在社會中發揮更大的作用,不同領域、體制內外的精英都保持了相對的獨立與自治。


劉軍寧 2013-08-19 10: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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