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鎮八年不能復遼東寸土,毛文龍死有余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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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文龍(1579年-1629年),字鎮南,中國明朝武將。浙江仁和人(今浙江省杭州)。文龍年輕時窮困潦倒,學麻衣相術,替人測字看相謀生,后浪跡江湖,來到山海關外邊塞,度過二十多年行伍生涯。1605年武科及第。后以朝鮮為根據地與清軍對抗,保障了與明朝的水路交通,同時在清朝后方出擊,牽制其西進犯明,最終導致了清朝對朝鮮出兵。文龍率部撤往鴨綠江口近海的皮島,隨后升為總兵。皮島也稱東江,東西十五里,南北十里,與鴨綠江口的獐子島、鹿島構成三足鼎立之勢,地理位置居于遼東、朝鮮、山東登萊二州之間。朝廷認為:“毛文龍滅奴雖不足,牽奴則有余”。然毛文龍部有貪功,冒餉、不肯受節制,難以調遣等問題;崇煥患之,與內閣輔臣錢龍錫談到平遼事宜,認為文龍“可用則用之,不可用則殺之”,主張“先從東江做起”,集中精力對付毛文龍。

  崇禎二年(西元一六二九)袁崇煥以閱兵為名,乘舟至雙島,祭出尚方寶劍,宣布毛文龍十二條當斬之罪:一,九年以來兵馬錢糧不受經略巡撫管核;二,全無戰功,卻報首功;三,剛愎撒潑,無人臣禮;四,侵盜邊海錢糧;五,自開馬市,私通外夷;六,褻朝廷名器,樹自己爪牙;七,劫贓無算,躬為盜賊;八,好色誨淫;九,拘錮難民,草菅民命;十,交結近侍;十一,掩敗為功;十二,開鎮八年,不能復遼東寸土。袁崇煥說完十二條罪狀后,面向京城方向請命:“縛文龍,去冠裳”,斬毛文龍于帳前。史載“帝驟聞,意殊駭”。崇禎皇帝對于袁崇煥擅殺毛文龍,是非常不滿的,但“念既死,且方倚崇煥,乃優旨褒答。俄傳諭暴文龍罪,以安崇煥心”。雖然如此,這也種下日后袁崇煥慘死的遠因。

  公元1628年,天啟帝駕崩,17歲的朱由檢繼承皇位。繼位之初,這個少年“英主”便用雷霆手段消滅了魏忠賢集團。隨后,崇禎重新啟用賦閑在家的袁崇煥,拜兵部尚書,督師薊遼,賜尚方劍。兵部尚書是最高軍事行政官,督師是最高軍事指揮官,袁崇煥身而兼之,達到了其軍旅生涯的頂點。

  是年8月,袁崇煥到達遼東,他用獨特的構思開始謀劃他的平遼計劃。7個月里,他集中了遼東四鎮的指揮權,報請皇帝撤銷了山東登萊巡撫一職,以便直接控制登萊天津舟師。同時日夜操練軍馬,制造火炮,積存糧秣,征集戰馬,修繕錦州、大凌河、右屯、寧遠諸城,完成了遼東四百里的防御。袁崇煥的平遼方略是“先主守而后動”,但在袁崇煥的防區,毛文龍居功自傲,不服節制。

  毛文龍是明朝任命的東江總兵,天啟三年加封左都督,賜尚方寶劍。作為封疆大吏,手握重兵又孤懸海外,所以毛文龍肆無忌憚,飛揚跋扈,索要軍餉以百萬計,得不到滿足則動輒威脅朝廷,甚至公開向朝廷叫囂 “牧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熹宗、思宗兩朝都對毛文龍無法轄制,只得不斷給他升官進爵,加以籠絡。

  到袁崇煥再度被啟用的時候,這位毛總兵在皮島已經儼然是獨立為王,種種劣跡到了令人無法容忍的地步:

  一、攀附朝中權貴、結黨營私、賄賂閹宦、拜魏忠賢為義父。
  二、屢屢不聽調遣,寧錦大戰打得驚天動地,東江鎮卻不出一兵一卒救援,也不進襲后金后方以為策應。
  三、拒不接受朝廷派文官監察核數。
  四、公然在軍營中蓄養娼妓歌優,強搶良家婦女,部隊軍紀渙散,戰斗力極差。
  五、虛報部隊員額、侵吞軍糧、冒領巨額軍餉,多次以軍餉不足,部隊即將嘩變,蒙騙、要挾朝廷。
  六、令人發指地屠殺難民,用難民的人頭冒功。
  七、驅策難民到遼東去偷挖人參,不去的就不發糧食,讓難民大批在島上餓死。
  八、未向朝廷申報和經朝廷批準,擅自在皮島開馬市與外國貿易,瘋狂斂財。

  我們再看看“民族英雄”毛文龍的“輝煌”戰績吧:

  一、遼東失陷后,毛文龍帶領了九十八人,渡鴨綠江襲擊鎮江城得手,但不久清兵反攻,鎮江城又失了;
  二、天啟四年五月,毛文龍遣將沿鴨綠江、越長白山,進攻滿清東部,被擊敗,全軍覆沒;
  三、天啟五年六月及六年五月,曾兩次派兵襲擊滿清城寨,兩次都大敗而歸;
  四、天啟七年正月,清兵進攻他所駐守的鐵山。毛文龍大敗,逃上了皮島。

  正是這支“忠義”、“神武”的毛家軍,幾年之后在登州發動叛亂,成為可恥的漢奸部隊,毛文龍的部將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日后都叛逃后金,成為臭名昭著的叛國賊。

  看看明朝官員和朝鮮史書對毛文龍的評價:

  1、天啟六年,兵科薛國觀就指出過:“今歲正月,敵傾巢入犯,雖稍挫兇鋒,而攻圍屠掠逍遙內地者直二十余日,迨班師而東,操演沈陽,復圖再至,文龍一似不知有牽制者。”

  2、崇禎元年,兵部尚書閻鳴泰也認為文龍之牽制,“終屬虛著”,從而提出了移鎮的動議。

  3、工科給事中潘士聞更指劾毛文龍說:“故智將動有成算,勇將所向無敵,未有翱翔海上八年,未復一城一池而可以言智;敵來深慝窮島,敵去仍言牽制而可以言勇。”

  4、山東總兵楊國棟曾列舉文龍十大罪,其中第二條是:“設文龍于海外,原為牽制不敢西向也,數次過河,屢犯寧錦,全不知覺,牽制安在?!”

  5、早在文龍入據東江不久,朝鮮備邊司即上啟說:“毛將所為,不思甚矣。賊沖宣川,不過數百騎,曾不發一只箭,駢首就戮,有同群羊之見猛虎,其無膽勇,據此可想。為今計莫若藏蹤秘跡,使虜不得窺覘去留。”

  6、天啟三年六月,柳公亮自毛營還,向朝鮮國王匯報說:“以其兵力觀之,似無剿胡之勢。張晚去時結陣以見之,而軍皆疲劣。雖或見小利而動,恐難舉大事耳。”

  7、崇禎二年,朝鮮特進官李景稷說:“毛之軍勢疲甚,其意只欲安座島中,享其富貴而已。”

  8、《李朝實錄》對毛文龍開鎮八年總的評價是:“蟄居孤島,徒事張皇,”“今則徒享富貴,無意進取。識者皆憂其終不利于中原,而為我國之深患。”

  9、談遷撰《國榷》,對于“斬帥”是持非議的;然對文龍的所謂牽制,卻不敢恭維,他說:“將東江偏隅果足懾建虜之魄乎?曰:非也!皮島去建虜較遠,牽制本影響,而建虜善疑,得略為瞻顧,或未即決計而南響也”。他還特地引用姜曰廣的話說:“其言牽制,非也,鞭長不及馬腹也。……東江之師,非荒忽苑在,胡馬久蹴之,同鐵山盡矣。”

  10、即使是后來以“擅殺大帥”的罪名,參與迫害袁崇煥的王永光,也曾不得不承認:“海外之師為牽制也,有須彌島之退,又有攻掠海州之報,以牽奴者而牽于奴,文龍伎倆已窮。”

  概括的太精妙了,“以牽奴者而牽于奴”,這正是對毛文龍的所謂“牽制”最真實的寫照。

毛文龍的必死之罪

  大量事實證明,文龍自據有東江后,獨霸一方,驕橫跋扈,其后更背著朝廷,一再進行通敵叛降活動。袁崇煥在斬毛文龍時所宣布的十二大罪,并非什么憑空捏造或隨意上綱,而是經得起歷史檢驗的。

  罪之一:“專制一方,軍馬錢糧不受核。”

  1、毛文龍自稱擁兵二十余萬。朝中對此極表懷疑,天啟六年,姜曰廣、王夢尹奉詔出使朝鮮,準備到毛營閱視,毛文龍卻口出悖言說:“閱不閱在我。不惟閱不閱在我,并他去不去亦不由他也。”姜、王回朝后疏言:“文龍兵冊十五萬,能用者只二三萬;”登萊道王廷試則額定為二萬八千人。

  2、《國榷》也承認:文龍“漸驕恣,所上事多浮夸,索餉又過多,歲百二十萬,兵二十萬,朝論多疑而厭之,以身握重兵,又居海島,莫能難也。”

  3、朝鮮方面也曾指責說:“毛都督欲使我國稱頌其功,虛張軍兵之數云,無理甚矣。”

  罪之二:“說誑欺君,”殺降冒功。

  1、文龍入據鎮江之初,即遭后金還擊,“斬游擊劉某及兵千五百級,文龍僅以身免。”但毛文龍匿敗不報,為登萊通叛王一寧告發,由于毛文龍“媚魏忠賢為奧援”,王一寧反被誣,逮治論死。

  2、天啟四年,“時秀水譚昌言為登萊參政。毛文龍藥遼人舌獻俘,昌言廉得之,密與解藥湯,旬日舌清乞命,皆遼人也,言其實,編為農。”

  3、同年七月文龍又報三捷,“獻俘十二人,而稚兒童女居其八,(袁)化中力請釋之,因言文龍敘功之濫,忠賢素庇文龍,益不悅。”后來,袁化中被拷死獄中。


  4、天啟五年八月,戶科楊文岳曾就毛文龍獻俘七名,途至廣鹿島又換回六名一事,上疏參駁說:“臣聞之不勝驚疑。夫獻俘一事,奏之皇上,告之祖宗,用以遠播威德,昭示寵靈,此何等大事,乃忽然解來,忽然解去,前解者,不知何以遽發?后換者,不知何處解來?支吾不一,真假莫知。以報功則涉混,以對皇上則似欺。乞嚴敕該部查審真偽,仍諭毛文龍,以后開報軍情務從真實。”

  5、對于毛文龍的冒捷獻俘,不僅“中朝頗知其妄”,朝鮮方面的記載也是明確的:“(李)廷龜曰:(毛)都督不修兵器,不煉軍士,少無討虜之意,一不交戰,而謂之十八大捷;僅獲六胡,而謂之六萬級,其所奏聞天朝,無非皆欺罔之言也。”

  罪之三:“剛愎撒潑,無人臣禮。”

  毛文龍公然叫囂:“牧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等語。聯系到毛文龍曾于崇禎元年春突然擁兵至登州,聲言索餉;以及他致皇太極的私通信件中有“爾取山海關,我取山東”之語,可見事情并非偶然的巧合。

  罪之四:“交結近侍。”這也不是指魏忠賢專權時期的一般應酬,而是指派遣心腹,“輦金京師,拜魏忠賢為父,”實質是結為團伙,即所謂“文龍與魏忠賢相因而相藉者也。

  有人說袁大人為魏閹修生祠可殺否?可惜啊,袁大人只是說說而已,逗魏閹玩兒,事實上并沒有修。

  魏忠賢曾“使其黨論崇煥不救錦州為暮氣,”迫使崇煥不得不乞休致仕,只是在忠賢伏誅后才得以復用。而毛文龍的情況卻完全不同,他“務結中貴,以為自固之計,”故“東江歲餉百萬,大半不出都門,皆入權宦囊中”。

  事實上,在王化貞被處死之后,魏忠賢便成了毛文龍的后臺,不僅冒捷冒餉得以通行無阻,而且誰參劾毛文龍,誰就得遭殃,象王一寧、劉之鳳、夏之令、袁化中、姜曰廣、王夢尹等,或被論死,或被斥逐,這都是魏忠賢庇護毛文龍的結果。甚至在魏閹伏誅之后,仍出現了“內官王國興擅到海上,稱密旨召毛文龍,蹤跡詭秘”的情況。可見毛文龍與宦官的關系,實在并不尋常。

  罪之五:敵攻鐵山,“逃竄皮島,且掩敗為功。”

  1、毛文龍常常臨陣逃竄,不敢接戰,即《李錄》所說的“有同群羊之見猛虎”。

  2、掩敗為功。就在鐵山慘敗之后,毛文龍即上報宣州、義州等處“五捷”,但考之《東華全錄》,后金在破鐵山后,并無與毛文龍交戰之事,所謂五戰五捷,實皆虛冒。

  3、袁崇煥指出:“鐵山一攻即破,毛不能以一矢加遺,而朝夕報功。”

  罪之六:“開鎮八年,不能復遼東寸土。”

  崇禎元年,山東總兵楊國棟就曾指出:毛文龍“專閫海外八年,糜費錢糧無算,今日言恢復,明日言搗巢,試問所恢復者何地?所搗者誰巢?”

  有的人又要列出所謂毛文龍“收復”的一大串失地的名單,試問:毛文龍授首時還有那些在他手中?都丟光了!作為統籌全遼戰局的督師,對毛文龍的所作所為,經過查證、并在開導無效之后,毅然斬之,這難道不正是一種負責的表現嗎?!

  罪之七:“私通外夷。”

  這不僅僅是“擅開馬市”,即“文龍在島中廣招商賈,販易禁物,名濟朝鮮,實闌出塞,”“私通粟帛,易敵參貂,藉是苞苴,為安身之窟”的問題;更為嚴重的是通敵叛降。《崇禎紀事》載:袁崇煥奏報中有“文龍逆跡昭然”之語,崇禎帝在覆旨中也明確指出:毛文龍“通夷有跡”。

  毛文龍在致皇太極信中提出的:“爾取山海,我取山東,若從兩旁夾擊,則大事成矣,我不分疆土,亦不屬爾管轄;” “結局之期,你如何待我,如佟、李之隆我不肯,如西夷之頭領隆我,我亦不肯;”以及他準備拿已歸正明朝的劉興祚兄弟與后金作交易等等,就足證毛文龍確是罪在當誅。

  崇禎二年5月29日,袁崇煥親赴島山,在那里會見了從皮島趕來的毛文龍。袁崇煥向毛文龍提出:皮島設文官監軍,糧餉由寧遠轉發,改編部隊,連談三日三夜,毛文龍始終不同意,在毛文龍舉辦的晚宴上,袁崇煥暗示毛文龍希望他急流勇退,也遭到毛文龍的拒絕。

  作為毛文龍的頂頭上司,上級主管部門負責人,當面下達的工作指示都遭到毛文龍的無理拒絕,袁崇煥又怎么能夠指望自己遠居寧遠或者山海關時毛文龍能夠服從調遣呢?!

  至此,袁崇煥已經是仁至義盡。6月5日,在袁崇煥的營帳中,當著毛文龍的諸多親信,袁崇煥歷數十二大罪名,用尚方寶劍取了毛文龍的首級,收回毛文龍的將軍印和尚方寶劍,同時收編了毛文龍的部隊。經清查,東江鎮將士為28000人。

  袁崇煥殺毛文龍是迫不得以,但必須得殺!此舉冒了極大的政治風險和軍事危險性。

  毛文龍的桀驁不馴、擁兵自重、不服節制,都與袁崇煥的平遼方略格格不入,袁崇煥一上任,寧遠、錦州、薊州各處軍事要地都曾發生兵變,要整飭軍紀,首先就要解決毛文龍這樣的“獨立王國”,否則遼東地區的政令軍令無法統一,平遼復土就是一句空話。

  從體制上講,毛文龍是手持尚方寶劍的封疆大吏,即使有罪也只能由皇帝下旨誅殺,袁崇煥擅殺大將,是嚴重的侵犯了君權。將毛文龍押解北京,交由皇帝去處置,才是最合理的方式。但是我們必須看到,袁崇煥親赴雙島解決毛文龍問題,無疑是虎口拔牙,和平手段解決不了,就必須通過暴力手段解決,既要保證拿下毛文龍,又能平穩的接收部隊,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方式將毛文龍就地處決,是唯一可行的辦法,任何猶豫、拖延,都可能釀成無法控制的局面。

  程本直在《漩聲紀》中對斬帥問題有一段總結性的評論:“客亦聞夫年來國中所議文龍乎?否也。曰虛兵也;曰冒餉也;曰假俘假捷以騙功騙賞也;且曰尾大也;曰鞭長也;曰一跋扈將軍也。自武登撫相與爭而去,其欲得而甘心于文龍者,非一日也,非一人也。辱白簡、掛彈章可數百計也。是左右諸大夫皆曰可殺,國人皆曰可殺也。其不殺也,非不殺也,不能殺也,不敢殺也。是故崇煥一殺之而通國快然。……是文龍之殺,文龍之罪也,而非崇煥罪也。”

  程氏的這番評論,是在袁崇煥蒙受種種不白之冤,而“擅殺大帥”之說又甚囂塵上的時候提出來的,在當時,如果沒有一種為公理而抗爭的舍身精神,是不敢講這樣的話的。它不僅代表著當時真正的輿論,而且也是經受了歷史的檢驗的。

  袁崇煥的官職是督師薊遼、兼督登萊天津軍務,那么作為薊遼一鎮的東江鎮總兵毛文龍當然應該歸袁崇煥統轄。但實際上歷任遼東經略或是薊遼督師所能管轄到的地方都只有山海關--寧錦方向而已,東江鎮一直都是直接對朝廷負責,儼然一個獨立的戰略方向。

  事實上不獨東江鎮,登萊、天津甚至薊鎮袁崇煥都很難管到,像指揮薊鎮方向的就其實是薊遼總理劉策,正是這樣,身為薊遼督師的袁崇煥才會對薊鎮方向的防御無可奈何,以至于瞪眼瞧著后金軍突破薊鎮喜峰口入塞,而他回師之舉則被稱為擅離汛地,所以毛文龍面對袁崇煥才敢于那么肆無忌憚。袁崇煥想要將過于分散的指揮權集中起來,而毛文龍則代表著反對這一舉動的地方將領。這次嘗試到底還是以失敗而告終了,而直到明朝滅亡也沒有成功過,應該說這也是明朝滅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們再來看看所謂袁崇煥的“議和”崇禎元年七月,袁崇煥被崇禎帝召見平臺,作出“五年全遼可復”的承諾的同時,就當面向崇禎帝講過這一戰略:“恢復之計,不外臣昔年以遼人守遼土,以遼土養遼人,守為正著,戰為奇著,和為旁著。”

  關于議和我們首先要注意到這幾點:

  第一,袁崇煥之議款,是光明正大的,他敢于對皇帝講,敢于對樞臣講,敢于拿到廷上和群臣力爭,甚至為此而遭壓制、遭罷官也在所不惜。

  第二,袁崇煥之議款,絕不是什么見不得人的陰謀、勾當。歷次議款情況,均隨時稟之朝上;崇煥亦先后接到崇禎“驕則速遣之,馴則徐間之,無厭之求毋輕許,有備之跡須使明知。”以及“侵地當諭令還,叛人令獻”等明旨,袁崇煥在款議中均一一加以貫徹。

  第三,袁崇煥之儀款是有原則的,即以有利于明朝的戰守大局為出發點,堅持有利于我的原則,并無任何出格之舉。它和那種喪權辱國的屈膝投降有著本質的區別,兩者絕不應混為一談。

  第四,袁崇煥之議款,只是他實現戰守大計的輔助手段。在他的復遼戰略中,戰、守、和三者的地位不是平列的,它們之間的主從關系是十分清楚的。因此,所謂崇煥“專主款”之說,顯然是沒有事實根據的。

  袁崇煥的復遼戰略是從實際情況出發的。在此之前,明之東北戰事連遭敗績,薩爾滸之敗十萬明軍全軍覆沒,遼沈俱陷,錦州、大小凌河四十余城盡降,就關外局勢而言,可說是“敵強我弱”,當時挽救危局的關鍵在于“守而后戰”、“以守促戰”。袁崇煥的杰出之處,就在于他能認清嚴峻的形勢,面對現實,從戰略上正確處理戰、守、和的關系。寧遠、寧錦先后大捷的事實證明,袁崇煥的“守而后戰”是正確的、成功的。對此,后金也不得不承認:“我大清舉兵,所向無不摧破,諸將罔敢議戰守,議戰守自崇煥始。”

  至于戰守之外再加上議款,用崇煥的話來說,就是“敵以款愚我,我亦以款愚之也”,“款之為言緩也,所以緩彼而急我也”。錦州、中左、大凌三城之修筑,就是一例,“敵知,則三城已完,戰守又在關門四百里外,金湯益固矣。”皇太極復書詰責說:“爾口言修好,乃發哨卒入我境,收納逃亡,修葺城堡,是爾言之不由中也。”修筑堡壘是遏止滿清鐵騎、步步為營收復失地的有效手段。這種議款既有利于我,何樂不為,又何罪之有?!到目前為止,既沒有發現任何袁崇煥與后金之間另外還有什么密書、密約,更無所謂以殺文龍作為講款、還遼的條件。

  可見所謂袁崇煥為講款而擅殺大帥的說法,是毫無根據的編造和污蔑!!!

關于斬帥后的戰局

  對于所謂“解除后顧之憂”的問題,程本直在《漩聲紀》中專門有一段評論說:“客曰:姑舍是。敵之欲走薊門者非一日而不敢者,毛文龍牽制之也。文龍殺而牽制廢,而敵乃得逞焉于薊也。何曰非崇煥罪也?曰時之遇也,數合也,而謂毛文龍之故也,非也。敵固曾攻寧遠于丙寅也;敵固曾圍錦州于丁卯也,藉非崇煥死戰死守,敵不逮己巳而始縱橫于神京之下也。而文龍當日固居然島上帥也,未聞其提一旅、渡一騎以牽制之使之不來也,烏在今日必其能牽制之而使不來也?!”

  程氏這一連串的質問,是針鋒相對的,也是切中要害的。那么,皇太極為何恰在毛文龍被殺不久即入圍北京?這主要是當時和議破裂造成的。袁崇煥在議款中堅持以“歸叛人,還侵地”為條件,而皇太極則認為“遼東土地天授,不可還。”并諭貝勒大臣說:“我屢欲和而彼不從,豈可坐待”,“我故興兵由捷徑而入,破釜沉舟,斷不返旆”。

  至于其后東北戰局的改觀,更不能歸咎于袁崇煥的斬帥。事實上,袁崇煥在斬帥時即當眾宣布:“臣今誅文龍以肅軍,諸將中有若文龍者悉誅。臣不能成功,皇上亦以誅文龍者誅臣。”這表明袁崇煥對于整治東江是下了很大的決心的,并且切切實實地作了一系列的部署:“分其卒二萬八千為四協,以文龍子承祚(祿)、副將陳繼盛、參將徐敷奏、游擊劉興祚主之。收文龍敕印尚方劍,令繼盛代掌,犒軍士,檄撫諸島,盡除文龍虐政。”

  袁崇煥不久又上言:“東江一鎮,牽制所必資,今定兩協,馬軍十營,步軍五。”最后又把東江、寧錦、登萊、天津的防務聯為一體,總兵力達到十五萬三千有奇。

  正是在數月后的已己之變中,崇煥被崇禎逮下獄,并被磔死,才使整治東江的一切努力化為泡影。因而造成皮島無主的真正原因,不在于袁崇煥的斬帥,而在于袁崇煥的被冤殺。其后東江內部的互相攻殺及諸將的先后叛降,是與當時急劇變化的形勢有關,而且這一切卻是發生在袁崇煥被殺之后。

  事實上毛文龍死后東江鎮并沒有什么異動,孔有德、耿仲明的叛亂是崇禎4年10月的事,此時袁崇煥死去已經一年多了,事由是因為耿仲明的弟弟鼓噪索餉,與毛文龍之死并沒有直接聯系。尚可喜則是崇禎7年才投降滿清,而東江鎮的最后覆滅更是崇禎11年的事了。因此,與其說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等人的叛逃,東江鎮的覆滅是袁崇煥殺毛文龍的后果,不如說這是袁崇煥冤死后,遼東明軍崩潰狂潮中的一個支流。

  明末毛文龍統轄的東江鎮事實上已經成為一個地方割據軍閥,熹宗、思宗兩朝都對毛文龍無法轄制,只得不斷給他升官進爵,加以籠絡。 并不是朝廷不想處置他,而是因為東江孤懸海外又手握重兵,明王朝已經在事實上喪失了東江鎮的有效控制。

  正是由于毛文龍擁兵自重、藐視朝廷、目無上司、抗令不遵,致使遼東明軍始終無法形成統一的戰斗力,在摩擦和內耗中喪失了收土復遼的最后戰機,其野心和事實上的軍事威脅已經對明王朝的復遼大業構成了構成了致命威脅,

  毛文龍罪孽深重,死有余辜!!!


網載 2013-09-10 20: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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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2016/3/16 上午 05:11:10 | 暫無
瞎扯, 崇祯主政2年京城就成为抢劫对象, 袁崇焕专权与私心是关键。 也不问问, 袁崇焕是为什么赋闲在家的, 抗金全面胜利袁崇焕寸功未建无脸而辞职, 又被文官集团包装成无敌英雄。 一个武将有什么权利议和? 皇帝是可以议和的, 边关守将则不能, 这点道理今天小青年不明白, 古代是谁都清楚的, 只此一条袁崇焕就该被千刀万剐。 当今文人真没有脑子判断是非”史載“帝驟聞,意殊駭”竟然还说崇祯也要杀毛文龙, 既然要杀并且派袁崇焕去杀, 骇什么骇? 既然崇祯都没杀毛文龙的心思, 无端猜测天启要杀毛文龙, 不是胡说霸道吗。 仅凭这一条, 袁崇焕就应当杀人偿命, 不该等到金兵劫掠京城在下狱, 栽赃期他也就算了, 用车运金子进京城, 谁拿了金子? 魏忠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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