摒棄中國古文明研究中的兩種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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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圖分類號]K20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8353(2006)02-0040-09
  一、文明起源的標準及其在中國的運用
  判斷文明起源和早期國家形成是一個復雜的問題,既涉及到理論探討,也涉及到考古學和人類學的實踐。目前,國內外學術界比較通行的做法,是從考古學角度,把文字、青銅器、城市或宗教禮儀性建筑作為判斷文明起源的四要素。因為這些比較確定穩固的物質性東西恰好能在一定程度上體現比較抽象的國家形態。然而這些文明的判斷要素并非放之四海而皆準,很難適應世界各地文明起源的多樣性與區域性。例如青銅器,古代中國、西亞兩河流域、北非埃及、地中海的克里特、邁錫尼等早期文明時代,都具有發達的青銅器。但是中美洲的瑪雅文明和特奧蒂瓦坎文明都沒有青銅器。又如文字,古代中國文明有方塊漢字,古埃及文明有圣書體文字,兩河流域的蘇美爾文明有楔形文字,地中海的克里特文明有線性文字,中美洲的瑪雅文明有圖畫文字,但南美洲秘魯的印加文明,雖已建立了強大的專制國家,卻沒有文字的使用。再如城市,世界上早期文明大多是農業文明。農業經濟需要穩定,自然容易形成城市作為其政治、經濟、軍事、文化、宗教的中心。這一點與游牧民族因其游動性而不需要城市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但是即使在農業文明中,古埃及有能力建筑雄偉的金字塔、獅身人面像等大型陵墓宗教建筑。但在前王朝的諾姆文明到早王朝文明,一直沒有典型的城市出現。有人為了突顯埃及文明的這種個性,稱其為“沒有城市的文明”。
  以上情況表明,從理論上講,文明社會的抽象概括是國家形態,物化標志則是文字、青銅器、城市、宗教禮儀中心。或者說,以比較具體可觀的文字、青銅器、城市、宗教禮儀中心作為比較抽象概括的國家的物化形態。這在理論上講是行得通的。但是,在具體的操作中,我們應該充分考慮到,國家這個文明社會的共同標志,在不同的地理環境和不同的民族的具體文明起源過程中,會有不盡相同的物化標志。換言之,我們不能用文字、青銅器、城市、宗教禮儀中心這四項文明起源的要素去衡量要求所有的地區與民族的文明起源。事實上,在進入國家形態的文明社會里,有的具備了文字、青銅器、城市、宗教禮儀的四要素,而有的則只具備其中的二種或三種。我們不能因為其只具備文明要素的二種而否定其已進入文明階段這一事實。而且,我們還可以在上述四要素外,以別的物質(例如玉器)來作為判斷文明的依據。按照唯物史觀的原則,我們只要求標志物能充分說明國家及其權力機構的存在即可,而不必計較是哪一種標志物或幾種標志物。
  依據這樣的認識,我們再考察中國古代文明的起源,可以清楚地看到,黃河流域的文明起源與其他地區的文明起源,在物質要素方面的體現是顯然不同的。在黃河流域,從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至龍山文化再到夏商周三代,文字、青銅器、城市三項一直是其文明的物質要素,而在長江下游的良渚文化則以大量精美的玉器、陶器上的文字符號以及大型“土筑金字塔”式的祭壇,為其文明標志;在北方遼河地區的紅山文化,則以大型“積石冢”“女神廟”和精美的玉器,為其文明標志。雖然良渚文化和紅山文化都不具有青銅器和城市,但這兩處文明都已進入了文明階段已是不容懷疑的事實。而長江上游的三星堆文明有高大奇特的青銅器、精美的玉器和規模龐大的城址為其標志,但三星堆文明不見有文字。
  正是由于這些不同的文明物質要素,使學者們認識到,中國文明起源的多源性和多樣性。著名考古學家蘇秉琦先生還在這樣的基礎上,指出了中國文明起源發展的“區系類型說”,這是我們討論中國古文明時首先應該具備的全面辯證的唯物史觀。下面我們再從時間的縱深度和空間的廣闊度兩個角度來探討中國文明的起源發展。
  二、從時間角度改變“上古無史論”,重新認識中國文明起源的早期性
  中國文明是從什么時候起源的,這是中國古文明的核心問題之一。對這一問題的認識有個轉變深入的過程。在20世紀二、三十年代,中國史學界曾經出現了以顧頡剛先生為主帥的一批疑古學者。這批學者的初衷是想重建中國上古史,本著嚴謹的態度,他們首先做的工作是審查史料。可惜的是,他們在審查史料時,在方法上受明清以來今文學派的影響,審查的結果是先秦秦漢古籍大多不可信,并進而懷疑由這些古籍所記載的上古文明史。后來,他們對西周以前的上古文明史都持懷疑態度。這是從時間上對中國文明起源的誤解。現在,由于考古學的發展,大量地下資料不斷證明中國的文明起源實際很早。這里試以上面討論過的文明起源標準為依據加以分析說明。
  1. 青銅器的使用和青銅冶煉技術的發明
  夏商周青銅器已是相當發達了,那么它們的源頭又在哪里呢?考古工作者在黃河上下、長城內外早于二里頭夏文化的龍山文化、仰韶文化遺址里,找到了早期銅器和制造銅器的遺存。
  龍山文化大約距今5000年至4000年之間。在這個時間范圍內黃河下游的山東地區:膠縣三里河出土過兩段黃銅錐;諸城呈子、長島店子都出土過殘銅片;棲霞楊家圈發現了殘銅錐、銅煉渣;日照安堯王城發現了銅煉渣;牟平照格莊出土了青銅錐。黃河中游的河南、河北、山西地區:鄭州牛砦遺址發現了熔化鉛青銅的殘爐壁;鄭州董砦出土了方形小銅片;安陽后崗發現了銅煉渣;臨汝煤山發現了煉銅用的坩堝殘片;登封王城崗發現了銅容器殘片,其合范縫清晰可辨;河北唐山大城山出土了兩件穿孔齊形紅銅片;山西襄汾陶出土了一件紅銅鑄的銅鈴。黃河上游相當于龍山文化時期的甘肅地區:永登蔣家坪馬廠類型文化中出土了青銅殘刀一件;武威皇娘娘臺、永清大河莊、秦魏家、文河齊家坪等齊家文化遺址里出土了數量不等的銅錐、銅斧、銅刀、銅鉆頭、銅鑿、銅匕、銅環、銅鏡、銅泡等等;在青海貴南尕馬臺一處齊家文化墓地里,有銅鎖、銅指環和銅泡等。通過臨汝煤山和鄭州牛砦等地的煉銅爐分析可知,以上銅器都是先將原料在爐內冶煉,然后將熔液注入陶范而鑄成。說明了當時已有較完整的煉銅技術。
  黃河中上游早于龍山時代的新石器文化是仰韶時代,距今約為7000年至5000年之間。燕山以東的長城地區的紅山文化也大致相當。1973年,在陜西臨潼姜寨仰韶文化一處房子居住面上發現了一件半圓形殘銅片。房子的碳十四年代經校正約為公元前4700年。科學鑒定銅片成分系黃銅,即含鋅的銅錫合金。冶金學者通過實驗,證明用原始冶煉方法可由銅鋅礦中得到黃銅。這說明在距今至少6700年前,中國已發明了冶煉銅的技藝。
  1975年,在甘肅東鄉林家遺址的一處房子基址北壁下發現了一柄銅刀。遺址屬甘肅仰韶文化馬家窖類型。該房子基址的碳十四年代約為公元前3200年。經科學鑒定,銅刀是合錫的青銅,是用兩塊陶范澆鑄制成。這是我國已知最早的一件青銅器。
  1987年,在內蒙古敖漢旗西臺的紅山文化房子基址中發現了多塊陶范,可能是用來鑄造魚鉤的。紅山文化年代的下限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陶范不會晚于這個年代。
  1942年,在山西榆次源渦鎮發現一塊陶片上附有銅渣,經化驗確認為煉銅剩下的銅渣,當時所煉的應是紅銅。這一遺址是仰韶文化晚期在晉中地區的一種地方類型,時間大約在公元前3000年以前。
  此外,考古工作者在河北武安窖的仰韶文化遺址中發現過將軍盔殘片和銅煉渣,在遼寧凌源牛河梁遺址的4號積石冢中發現有銅環,經化驗是紅銅。
  以上材料表明,早在距今5000年至4000年間的龍山時代,我國黃河流域已普遍冶煉并使用銅器。而這種生產技術還可上溯到距今7000年至5000年間的仰韶時代,其中最早的實物證據是臨潼姜寨的殘銅片,距今已有6700年。如果以銅器的出現作為判斷文明起源的標志,那么中國的文明史已有6000多年了[1]。
  2. 文字的產生
  中國古代,民族眾多,幅員遼闊。中國文字主要是漢字,其次還有東巴文字、契丹文字、西夏文字、藏文、滿文、蒙古文等等,還有目前尚未解讀的長江上游的巴蜀文字等等。我們這里討論的中國文字,主要是指漢字而言。
  過去,人們討論漢字,一般只能追溯到東漢許慎的《說文解字》。現在,由于戰國秦漢簡帛文字和貨幣文字、璽印文字、商周青銅銘文和甲骨文的發現,使人們對漢字的認識,大大提前。
  商代甲骨文,主要是指商代后期盤庚遷殷以后的殷墟甲骨卜辭。在此之前,目前考古發掘已經提供了商代前期,乃至夏代早期的單個漢字。再往前,學者們把目光集中到中國史前文化中大量存在于陶器、玉器上面的刻劃符號。學者們相信,這些刻劃符號,一部分可能永遠是符號,如良渚文化陶器、玉器上的一種云片形或火焰形符號;而另一部分則應該視為原始文字。換言之,中國漢字的起源,必須追溯到原始刻劃符號上去。
  我們的祖先從什么時候開始使用具有原始文字性質的符號?這些符號又如何演變成真正的漢字了,這既是一個古文字學研究的課題,也是文明史研究的課題。
  據古籍記載,五帝時代已經發明文字。《世本》說:“倉頡作書”,“作書”就是創造文字。《荀子·解蔽》:“故好書者眾矣,而倉頡獨傳者,一也。”《韓非子·五蠹》:“古者蒼頡之作書也,自環者謂之‘私’,背‘私’謂之‘公’。”《淮南子·本經訓》:“昔者蒼頡作書,而天雨粟,鬼夜哭。”在《呂氏春秋》、《論衡》里也有大致相同的記載。傳說,倉頡是黃帝的史官。《說文解字·序》:“黃帝之史倉頡,見鳥獸蹄遠之跡,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初造書契,故謂之‘文’。”據《荀子》可知,倉頡作書時,“好書者眾矣”,倉頡不過是其中的代表而已。
  歷史學上的五帝時代,在考古學上屬于新石器時代晚期,距今約5000年至4000年左右。不同地區的新石器時代晚期,有不同的考古學文化。其中黃河中游為仰韶文化后段至龍山文化,黃河下游則為大汶口文化至龍山文化,長江下游有良渚文化。
  就在這樣的時空范圍內,考古學上已發現了許多與文字起源有關的陶器、玉器刻劃符號。這些陶玉器刻符可以與文獻記載中黃帝時代以倉頡為代表的祖先開始“作書”的傳說相印證。
  (1)黃河流域大汶口文化、仰韶文化中的陶器符號
  在黃河下游,早于龍山文化的是大汶口文化。大汶口文化分布于山東全境、河南東部和江蘇北部,距今已有6500年至4500年左右。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考古工作者在山東泰安寧陽大汶口遺址、莒縣陵陽河大汶口文化遺址、諸城前寨大汶口文化遺址、安徽蒙城縣尉遲寺大汶口文化遺址里,發現了多個陶器符號。學者們將其考釋為“炅”“炅山”“斤”“戉”“凡”“封”“皇”等字。唐蘭先生指出:“這種文字在大汶口文化區域里已廣泛使用。由此可將我國的文明時期上推至少昊、太昊時代。”少昊、太昊是東夷人,故《山海經·海內經》:“少暤生般。般是始為弓矢。”弓矢即與東夷的夷字有關。夷,從弓從大,即大人持弓之意。《左傳》昭公十七年:“郯子曰:‘……我高祖少暤摯之立也,鳳鳥適至,故紀于鳥,為鳥師而鳥名。’”郯子即郯國國君,春秋時郯國在今山東郯城縣。少昊的發展則為大昊。《左傳》僖公二十一年:“任、宿、須句、顓臾,鳳姓也,實司太暤與有濟之祀。”任,在今濟寧市,宿、須句在今東平縣,顓臾在平邑縣。均在山東境內。李學勤先生考釋陶文“皇”字像一種飾有羽毛的冠,并認為這個“皇”字可能與有虞氏帝舜有關,《禮記·王制》:“有虞氏皇而祭”,鄭玄注:“皇,冕屬,畫羽飾焉。”而《孟子·離婁下》明言:“舜……東夷之人也。”[2]
  自20世紀五、六十年代以來,考古工作者在陜西西安半坡仰韶文化遺址里發現有刻符的陶器和陶片11件,典型符號27種;在臨潼姜寨仰韶文化遺址里發現129件,符號38種;在銅川李家溝仰韶文化遺址里發現23件,符號8種;在甘肅秦安大地灣仰韶層文化遺址里,發現10多件,符號約10種。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不同地區的仰韶文化刻劃符號,體現出了相當程度的共同性:第一,它們有相當固定的刻劃習慣,主要見于涂有黑色帶紋陶缽的口沿上。而且一件器物只刻一個記號;第二,許多不同地區的符號體現出相當的一致性。考古工作者認為,在不同的仰韶文化遺址里出現作風與寫法完全相同的符號,說明“這些符號是人們有意識刻劃的,代表了一定的意義,……從我國歷史文化具體的發展過程來說,與我們的文字有密切關系,也很可能是我國古代文字的原始形態之一”[3];第三,以上所述是仰韶文化刻劃符號的大宗,符號大多比較簡單。仰韶文化刻符的第三類情況是少數符號結構相當復雜。與商周古文字幾乎沒有什么區別。如在臨潼姜寨出土的陶器上有一個符號由五個相連的“∧”形構成。李學勤先生將其考釋成“岳”字,并認為這個符號與甲骨文里的“岳”字相近[4]。
  仰韶文化里的刻劃符號出土后,引起了古文字學家和歷史考古學家們的高度重視。郭沫若先生于《考古學報》1972年第1期發表《古代文字之辯證的發展》,認為半坡彩陶上的刻劃“是具有文字性質的符號”,“可以肯定地說就是中國文字的起源,或者是中國原始文字的孑遺”。“半坡遺址的年代,距今有6000年左右。我認為,這也就是漢字發展的歷史。”于省吾先生也在《文物》1973年第2期發表《關于古文字研究的若干問題》一文,進一步指出仰韶文化陶符中的“玉”、“矛”、“阜”之類是象形字;而“五”、“七”、“十”之類記數字,則是假借字;其他還有指事字。因此,當時的文字也是相當成熟了。他因此說:“不難設想,當時的簡單文字不會也不可能只限于陶器上。陶器以外,自然要有更多的簡單文字,只是我們現在還看不到罷了。這種陶器上的簡單文字,考古工作者認為是符號,我認為這是文字起源階段所產生的一些簡單文字。仰韶文化距今約有6000多年之久,那么,我國開始有文字的時期也就有了6000多年之久,這是可以推斷的。”
  (2)長江流域良渚文化的玉器符號與陶器符號
  長江下游的良渚文化,其時代約為公元前3300年至前2200年,其分布范圍大致在浙江北部、上海全境和江蘇東南部太湖周圍一帶。良渚文化的前身是馬家浜文化。
  在良渚文化的玉器和陶器上,出現了種種刻劃符號,引起了古文字學家們的特別關注。由于良渚文化玉器上的刻劃符號,與黃河下游大汶口陶文相類似,可以相互聯系,比較研究;而良渚文化陶器上的陶文,大多與黃河下游龍山時代的丁公陶文一樣往往可以多字連讀,證明陶文與語言有了密切聯系。因此,良渚文化玉器、陶器上的刻劃符號,成為學術界討論中國文字起源的又一焦點。
  先談良渚文化玉器上的刻劃符號。
  前文指出,在大汶口陶尊上,有一個釋作“炅”字的符號。這一符號也見于良渚文化的玉器上(見美國弗里爾美術館所藏玉鐲)。大汶口文化陶尊上還有可釋作“炅山”的符號,這種符號也見于良渚文化的玉器上(見首都博物館所藏玉琮、臺灣故宮博物院所藏玉璧、美國弗里爾美術館所藏玉璧等)。大汶口陶尊上的五峰“山”,在良渚文化玉器上也作五峰,只是中峰平頂而已。大汶口陶尊中山上的日月,良渚文化玉器上作“鳥”立形。在古代濱海地區,崇拜日月,并將太陽動物化為陽鳥。太陽與陽鳥在原始思維里,實際是同構關系。因此,大汶口文化陶文“炅山”與良渚文化玉器上的“鳥山”實際是相同的。李學勤先生將良渚文化玉器上的“鳥山”讀作“島”字,指出“鳥在山上,可讀為‘島’字。三件玉璧的符號都是兩字的復合,其中都有‘島’字。這使我們聯想到《尚書·禹貢》冀州、揚州都提到的‘島夷’,即古代濱海的部族。”[5]
  良渚文化玉璧上的刻劃符號還有如下三件與大汶口文化陶器刻符一致:
  其一是“皇”字。在山東莒縣陵陽河M11和M17中分別出土有陶器符號“皇”字,李學勤先生認為其本義是指羽毛裝飾的王冠。而這個符號在良渚文化玉器上出現了五次。均在玉璧上的五峰山形框內。
  其二為“封”字。在莒縣陵陽河M25出土的陶器上有一個長方形土壇上立一植物形的刻符,其從“豐”從“土”,應釋為“封”字。這個符號也見于弗利爾美術館所藏玉璧上,只是在“植物”的下部作卵圓形狀而已。
  其三為“凡”字。在陵陽河M19和大朱村M26出土的大汶口陶器中,均出有斜置的菱形。王樹明先生釋為“凡”字,以為是軍用吹奏樂器[6]。而這個可讀的“凡”字的菱形符號也見于臺北故宮博物館所藏的良渚文化玉琮上。在該玉琮的上端紋飾之間,相對兩側各刻有一處符號,一為半飾形的“玨”字,另一即為菱形的“凡”字。
  以上的討論表明,良渚文化玉器上的許多刻劃符號與大汶口文化陶器符號同形或相似。這不是偶然的現象。合理的解釋可以有兩點:第一,從空間環境和時間階段角度看,良渚文化分布在江蘇南部到浙江北部,與分布在山東到江蘇北部的大汶口文化接壤,都分布于東方近海。大汶口文化晚期又同良渚文化大略同時,所以兩種文化有相同的符號是不足為奇的。第二,從這些符號性質看,兩者都是原始文字,而且這些原始文字是在同一的空間與時間背景下產生的,有著相當廣泛的約定俗成之基礎,所以會有共通之處。
  現在再來介紹良渚文化陶器上的刻劃符號。
  良渚文化陶器上的刻劃符號,有它顯明的特征:一方面,見于良渚文化玉器、大汶口文化陶器甚至仰韶文化陶器上的常用符號,也見于良渚文化陶器上,如上文介紹過的可釋為“炅”字的符號,也見于余杭南湖出土的黑陶豆;可釋為“封”字的符號,亦見于南湖出土的黑陶罐;可釋為“火”字的符號,又見于上海青浦西漾淀出土的黑陶罐;見于仰韶文化的一些記數符號,也屢見于良渚文化。這些進一步表明了當時具有原始文字性質的符號之通用性。另一方面,良渚文化陶器上的刻符,有許多可以多個連讀。如20世紀70年代后期,出土于江蘇吳縣澄湖的一件良渚文化黑陶罐的腹部上,共有4個符號并列刻在一起。李學勤先生將此四個符號釋為“巫戉五俞”,即“巫鉞五偶”,也就是神巫所用的五對鉞[7]。這里的“巫”字符號又見于崧澤文化與大汶口文化的陶器上,還見于安徽含山玉版中。“巫”是溝通天地的使者,“巫”的得形源于巫者用于度量天地四方的工具——規與矩——交叉的象形(規以畫圓量天,矩以畫方測地)。上述材料表明,“巫”這一概念在良渚文化前后于東海沿岸地區內已廣泛地使用。
  20世紀80年代,考古工作者又在浙江余杭南湖出土的一件良渚文化黑陶罐上,發現了8個符號連續相刻的情形。李學勤先生認為,這些刻劃符號實際上是環著罐口刻的,應當從上方觀看。因此,符號應該從右起讀[7]: 朱 旗 戔 石  網 虎 石 封  這段文字不容易理解,很有可能是該聚落中的人用來記錄某件事的不太成熟的嘗試,還帶有一些文字畫的性質。
  以上的討論表明,良渚時期的玉器符號,已具備單個原始文字的性質,且在不同地點通用,而良渚時期的陶器符號,已達到記載簡單語句的程度。由這些文字來判斷良渚時期已是進入到文明時期了。良渚文化的年代約在前3300至前2000年之間,可見在5300多年前,我國的長江下游已灑滿東方文明的曙光了。
  3. 城市的出現
  安陽殷墟是典型的中國古代城市,包括有宮殿基址、陵墓、居住遺址和手工業遺址,其性質是不容爭議的。商代前期的城市,典型的有河南偃師商城、鄭州商城和湖北黃陂的盤龍城。夏代城市典型的有河南偃師二里頭遺址、登封王城崗遺址和禹縣瓦店遺址。二里頭文化可以分為一至四期,其中第二期有兩座大型宮殿基址,是當時夏王朝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的集中體現。王城崗遺址由東西兩城組成,依據相關材料判斷,可能是夏代始祖禹的都城。禹縣瓦店遺址可能與“啟享釣臺”有關。
  中原的城市,還可由夏代再往前追溯到龍山時代。在龍山時代,我國已有了數十座完整的古城,而我國的原始城還可上溯到仰韶時代。以河南、山東為例,考古發現的龍山文化城址主要有:河南省內的淮陽平糧臺古城、郾城郝家臺古城、安陽后崗古城、輝縣孟莊古城,山東境內的章丘城子崖古城、壽光邊線王古城、臨淄桐林田旺古城、陽谷景陽岡古城、王家莊古城、皇姑冢古城、茌平教坊鋪古城、大尉古城、樂平鋪古城、尚莊古城、東阿王集古城、鄒平丁公古城等等。
  城市的出現,標志著古老的氏族社會的結束,新的文明時代的到來。正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所指出:“在新的設防城市周圍屹立著高峻的墻壁并非無故,它們的壕溝深陷為氏族制度的墓穴,而它們的城樓已經聳入文明時代了。”但是如何區別城市與原始聚落,是一個復雜的問題。一般而論,所謂城,必須具有相當大的占地面積,城內有公共建筑物,有不同階層的住房,有手工作業場所,有街道等等,并要有相當數量的居民,如美國學者劉易斯·芒福德在《城市發展史》中提出了2000至5000人的標準。現以河南淮陽平糧臺古城和山東章丘城子崖古城為例,看看龍山時代的古城是否夠得上城市的資格。
  淮陽是傳說中的“太昊之墟”。1979年在淮陽縣城東南4公里的平糧臺,發現了龍山文化古城。城的平面是正方形,長寬均為185米,有城墻殘高3米多。城墻下有基槽,用小版堆筑法建成。在南城墻和北城墻的中部,均發現有城門缺口和路土。南城門東西兩側有門衛房,門道路土下還鋪設有陶水管道,城內發掘出10多座房基,有的是平地起建,有的是夯土高臺建筑。城內還發現有陶窯、窖穴和墓葬,出土遺物中有銅煉渣等。可見這是一座有防御設施、有社會分工的城市。據碳14測定,平糧臺古城的建城年代約當在距今4500年以前。據有關專家推測,當時平糧臺城內的居民可能在800—2000人左右。
  城子崖古城位于山東章丘市龍山鎮以東的武原河畔。1928—1930年首次發現該遺址是一座龍山文化古城,1989—1990年又經考古發掘進一步證實。該城址平面近方形,東、南、西三面的城墻比較規整,北面城墻彎曲外凸,城的拐角呈弧形。城內東西寬約430米,南北最長處為530米,面積約20萬平方米。殘存的城墻深埋于地表以下2.5—5米,殘寬8—13米。城內出土精美的陶器。據碳14測定,城子崖古城建于距今4400—4300年左右。有專家推算,當時城內居民約在5161—6451人之間。
  城內的居民人數,學者們是根據城址面積大小推算的。除上述兩城外,學者們還推測孟莊古城內居民約為4129—6161人,邊線王古城內居民約為1471—1839人,丁公古城內居民數為2580—3226人,田旺古城內居民為3871—4839人。以上古城人口數,基本都在芒福德《城市發展史》的要求內。
  前述山東陽谷縣王家莊龍山文化古城是1994年12月發掘時確認的。到了1995年12月再次探查時,考古工作者發現該城的始建當提前到大汶口文化早期。這樣,王家莊古城距今已有6000多年了。張學海先生曾指出:“目前,我國最早階段的城,是四座第六千年期的城,即湘北澧縣城頭山大溪、屈家嶺文化城,鄭州北郊西山仰韶文化城,魯中南滕州西康留大汶口文化城,魯西陽谷縣王家莊大汶口、龍山文化城。”[8] 這些城是否表明當時的社會已進入文明階段,還有待討論。但將它們看作是龍山時代古城的前奏,還是可以接受的。
  綜合上述情況可知,從黃河流域到長江流域,文字的產生可追溯到6000多年前,青銅器的出現在6700年前,城市的出現在5000多年前。因此,中國文明起源于5000年以前,已有了充分的實物證據。如果說,以前稱中華民族五千年文明史,還只是一種推測的話,那么現在已有了科學證據。而且這五千年只是一個非常保守的說法,如果稍稍放寬標準,我們就可以稱中華文明五千五百年,甚至更長。這是到目前為止,我國學術界從時間上對中國文明起源的認識。
  三、從空間角度改變“中原文明一元論”,全面認識中國文明起源的廣闊性
  中原古文明是在什么地點起源的,這是中國古文明的另一核心問題。學術界對這一問題的認識也有一個轉變過程。中國文化史上有一個傳統的錯誤觀點,就是所謂“中原文明一元論”。這是因為,從五帝以來,直到夏商周三代,中國的政治中心一直在黃河流域的中原地區。尤其是到了西周王朝,經過文、武、成、康和周公等政治家們的努力,成功實施了分封建侯的政治策略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制禮作樂等文化措施,使得中原地區的政治中心勢力更加擴大而波及全國,更加深入而貫穿各階層。秦皇、漢武又以中央集權、地方郡縣的手法,將天下各民族一統在中原王朝之下。這是在政治基礎上所形成的“中原文明一元論”。
  在此基礎上,文化圣人孔子綜合五帝以來的中原各統治民族的歷史文化典籍,編定為“六經”。而漢代司馬遷又據以著成《史記》。這就從文化思想上進一步體現了“中原文化一元論”的觀點。孔子修《春秋》,內諸夏而外夷狄;編《詩經》,以周民族史詩列于“大雅”(雅者,夏也,正也),又以“周頌”列于三頌之首。司馬遷著《史記》,也首先從體例上體現中原政治中心的傾向。如十二本紀,從《五帝本紀》開始,然后是夏、殷、周三代本紀,秦漢帝王本紀。作者希望通過這些中原王朝的興衰,以“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又將少數民族視為中原王朝的臣民,將他們的歷史作為“列傳”敘述,而列傳本是為名臣將相所設的,從中體現出中原華夏民族為冠帶之國而周邊少數民族為夷狄之邦的“夏夷之辨”觀念。從《匈奴列傳》到《西南夷列傳》,司馬遷在《史記》里共寫了5篇少數民族史傳。這些史傳雖都獨立成篇,但都有一個共同主題,這就是各少數民族都是中原王朝的稱臣屬下,他們的歷史發展結果是走向統一。《太史公自序》對此作了明確的表述,其辭曰:“漢既平中國,而佗能集楊越以保南藩,納貢職,作《南越列傳》第五十三”;“吳之叛逆,甌人斬濞,葆守封禺為臣,作《東越列傳》第五十四”;“唐蒙使略夜郎,而邛笮之君請為內臣受吏,作《西南夷列傳》第五十六”。在這里,所謂“集楊越以保南藩”、“葆守封禺為臣”、“請為內臣受吏”等等,鮮明地表達了中原一統思想。南越、東吳、西南夷等等周邊民族,都愿在中原天子統治之下,并入中國版圖。在《史記》列傳里,少數民族傳與名臣將相傳交錯等列。如《匈奴列傳》列于李廣和衛青、霍去病的列傳之間,《西南夷列傳》下聯司馬相如列傳。司馬遷正是用這種因事相連的編排方法,表達了他的中原王朝一統而邊遠民族列等臣子的思想。
  孔子、司馬遷的這種中原一統、“夏夷之辨”的思想成為以后歷代正史編寫的基本原則,從《漢書》到《清史稿》莫不如此,從而奠定了“中原文明一元論”的文化基礎。
  西漢以后,歷代王朝繼續定都中原,而二十四史又前后相因,加之《六經》又成為各統治階層的政治文化依據,從而使得“中原文明一元論”終于成為一種堅固的傳統觀念而深入人心。這種思想直到近現代,還在學術界盛行,如錢穆先生的《國史大綱》導論指出:“(中國文化)沿黃河兩岸,以達于海濱,我華夏民族,自虞夏商周以來,漸次展擴以及于長江、遼河、珠江諸流域,并及于朝鮮、日本、蒙古、西域、青海、西藏、安南、暹羅諸境。”1987年,著名考古學家安志敏先生在《考古》第5期發表《試論文明的起源》一文,特別強調了夏商周時代黃河文明在中國文明史上的重要地位:“從歷史上看,夏、商、周首先在這里建立了階級國家,為長期的集權統治奠定了基礎。從考古發現上證實,商、周遺存也以這里最為集中,特別是商代文明繼承史前文化的脈絡尤為清晰可鑒。因此黃河流域的中原地區,無疑是中國文明的發祥地,并且很快地擴展到長江中下游以及更廣闊的地帶。但周圍的某些地區直到較晚的時候才逐漸結束氏族制度。這種發展上的不平衡性是客觀存在的。”安先生重視黃河文明的重要性以及商代文明對長江文明的影響力,無疑是正確的。如長江中游的黃陂盤龍城商城,學者們根據盤龍城墻夯筑技術、葬俗、陶器和青銅器等文化遺存的特征,與黃河中游地區的二里崗上層文化一致,屬商文化系統,由此推斷黃陂盤龍城遺址,可能是商代建立于長江之濱的一個方國遺存。江西清江吳城文化,受到了中原商文化的強烈影響,新干大洋洲墓葬中所出隨葬品所反映的禮制和琮、壁、璜、瑗、環等玉禮器的使用,表明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中原商王朝的禮儀制度。長江上游三星堆的出土文物證明商時期中原商王朝和遠在數千里之外的古蜀王國有過接觸。
  但是,夏商周時期長江流域文明的出現主要還是根植于本土文化。除了盤龍城商城為商文明向這里直接傳播的結果之外,江西吳城文化和四川三星堆文化只是受到了商文明的影響而已,其主流仍然是具有自身特色的土著文化。再往上,相當于中原龍山時代的長江流域,其良渚文化與石家河文化,更是完全獨立起源的本土文明。其中良渚文化根源于其前面的崧澤文化與河姆渡文化,石家河文化則繼承了屈家嶺文化。而河姆渡文化與石家河文化又都有自己的源頭,與中原文化沒有太多的關系。因此,李伯謙先生指出:“通觀長江流域文明起源與形成的過程可以看到,從文明因素的孕育、起源到發展,長江上、中、下游都是獨自進行的,看不到哪個地區是傳播所致。”[9]
  不僅如此,在長江、黃河流域之外,考古工作者又在北方的燕山南北地區發現了新石器時代晚期的紅山文化和夏商周時期的夏家店文化;在西北地區發現了新石器時代晚期的馬家窯文化、齊家文化和夏商周時期的辛店文化、寺洼文化。這些文化不僅都開始孕育文明并走進文明時代,而且更重要的是都有自己獨特的起源發展序列。這是黃河文明與長江文明之外的獨立發展的區系文明。例如“紅山文化在距今5000年以前,率先跨入古國階段。以祭壇、女神廟、積石冢群和成批成套的玉質禮器為標志,出現了‘早到5000年前的,反映原始公社氏族部落制的發展已達到產生基于公社又凌駕于公社之上的高一級的組織形式’,即早期城邦式的原始國家已經產生。而與此同時代的中原地區,迄今還未發現能與紅山文化壇、廟、冢和成批成套玉禮器(玉龍、玉龜、玉獸形器)相匹敵的文明遺址。古文化、古城、古國這一歷史過程在燕山南北地區比中原地區看得清楚得多,而且先行一步。”[10]
  蘇秉琦先生曾將五帝時代的文明起源階段概括為“古國”階段,將夏商周時期的文明成熟階段概括為“方國”階段。在“古國”階段又細分為“古文化、古城、古國”三個發展過程。以此理論去考察大江南北、長城內外,結果發現有許多地區的文明進展,都有自己的譜系歷程,有自己的發展中心區域,有自己的特點,如山東蘇北地區存在著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山東龍山文化—岳石文化的發展序列;同時,各地區之間的文化又互為影響,彼此促進,如中原與周邊文化的關系。由此可見,“中原文明一元論”的觀點必須修正了。1981年,蘇秉琦先生在《文物》第5期發表《關于考古學文化的區系類型問題》一文,指出:
  過去有一種看法,認為黃河流域是中華民族的搖籃,我國的民族文化先從這里發展起來,然后向四處擴展;其他地區的文化比較落后,只是在它的影響下才得以發展。這種看法是不全面的。在歷史上,黃河流域確曾起到重要的作用,特別是在文明時期,它常常居于主導的地位。但是,在同一時期內,其他地區的古代文化也以各自的特點和途徑在發展著。各地發現的考古材料越來越多地證明了這一點。同時,影響總是相互的,中原給各地以影響;各地也給中原以影響。在經歷了幾千年的發展之后,目前全國還有五十六個民族,在史前時期,部落和部族的數目一定更多。他們在各自活動的地域內……創造出豐富多彩的物質文化。
  基于這樣的認識,蘇秉琦先生提出了中國古文明起源是“滿天星斗”的觀點,在他的《中國文明起源新探》一書里,他用考古學文化區系類型學理論,將中國古文明的起源概括為六大區系:(1)以燕山南北長城地帶為重心的北方;(2)以山東為中心的東方;(3)以關中(陜西)、晉南、豫西為中心的中原;(4)以環太湖為中心的東南部;(5)以環洞庭湖與四川盆地為中心的西南部;(6)以鄱陽湖至珠江三角洲一線為中軸的南方。蘇先生對這六大區系的劃分作了具體說明:“六大區并不是簡單的地理劃分,主要著眼于其間各有自己的文化淵源、特征和發展道路。這又集中體現于每一大區系中范圍不大的歷史發展中心區域。它與各區系內其他分支即‘類型’之間,又有著發展的不平衡性,同時各大區系間也還會存在一些文化交匯的連接帶。各大區系不僅各有淵源、各具特點和各有自己的發展道路,而且區系間的關系也是相互影響的。中原地區是六大區系之一,中原影響各地,各地也影響中原。這同以往在中華大一統觀念指導下形成的黃河流域是中華民族的搖籃,中國民族文化先從這里發展起來,然后向四周擴展,其他地區的文化比較落后,只是在中原地區影響下才得以發展的觀點有所不同,從而對于以歷史考古界根深蒂固的中原中心、漢族中心、王朝中心的傳統觀念提出了挑戰。”蘇先生的區系類型學說對考古界和歷史學界產生了深刻而廣泛的影響。大家體會到,“這是有效探索中華文化起源、中華文明起源和統一多民族國家形成發展的一把鑰匙。”[10]
  蘇秉琦先生的六大區系說,主要是就新石器時代晚期而言,研究范圍主要是在文明起源階段,相當于歷史學上的五帝傳說時代。至于夏商周文明形成時期,情況又有所變化。學者們習慣于以青銅器為標志,劃分不同的文明區域。其中夏代,李伯謙先生將其劃分為四區六支青銅文化:(1)中原地區,分布有二里頭文化(豫西二里頭類型和晉南東下馮類型)、漳河型一輝衛型遺存(豫北至冀南);(2)山東、蘇北沿海地區的岳石文化;(3)北方地區,東部是夏家店下層文化,西部是朱開溝文化;(4)西部甘青地區,主要是分布于河西走廊的火燒溝文化。關于以上四區六支青銅文化的文明程度及其相互關系,李伯謙先生總結指出:“二里頭文化和火燒溝文化發現銅器最多,冶鑄青銅的技術最高。二里頭文化晚期已開始鑄造青銅容器,水平顯然又在火燒溝文化之上。就文化關系而言,火燒溝文化地處中國西部,距離中原較遠,與東方較少聯系,其他五支青銅文化則都有一定交往,而又以二里頭文化和漳河型一輝衛型先商文化聯系最為緊密。”[11]
  到了商代,由于夏商朝代更迭,王權中心轉移,以及商文化的對外擴展和新的青銅文化的出現,整個中國青銅文化的布局又出現了新的變化。李伯謙先生將商代前期的中國青銅文化概括為六大區域:中原文化區,北方文化區,甘、青文化區,巴蜀文化區,長江中游文化區,長江下游文化區[11]。
  從商代到西周,中國青銅文明的程度進一步提高,范圍進一步拓展。李學勤先生將其概括為七個青銅文化圈[12]:(1)中心文化圈:黃河中游及其附近;(2)西北文化圈;(3)北方文化圈:可分為北方和東北兩個亞圈;(4)東方文化圈:山東一帶;(5)東南文化圈:可分為長江下游和東南兩個亞圈;(6)南方文化圈:長江中游以南;(7)西南文化圈。這七個青銅文化圈的發展是不平衡的,相互間的關系也比較復雜。例如,在商代,周圍文明圈與中原中心文明圈之間的關系可概括為三種情形:第一種情形:受中原中心文明的影響,與地方特色相融合,成為帶有地方色彩的商文化,如東南的江西清江吳城文化。第二種情形:受中原中心文明的影響,與地方文化基本不結合,而在同地共處,如北方的遼寧地區。第三種情形:以地方文化為主,吸收中原來的影響,如西南的四川成都地區。
  到了西周,局面又出現變化,由于西周的王都在西安和洛陽,其中心文化圈的重心自然要西移(商代的王都以鄭州、安陽為主,略偏東)。“西周中心文化圈仍向周圍散播影響,其主要方向似在北方與東南。”再到東周,其“中心文化圈已不再起核心作用。各個文化圈各自發展,并互相影響。”其間最引人注目的是兩次趨向統一的浪潮:第一次是楚文化的擴展;第二次是秦文化的擴張[12]。
  四、簡短結論
  考古發現所提供的新材料,為我們認識中國上古文明史打開了一扇又一扇新的門窗。中國古文明的起源早、源頭多、范圍廣,都是我們以往所不敢猜想的;中國古文明的豐富與變化,又往往使我們應接不暇。我們由此深深體會到了中國古文明的博大精深與絢麗多彩。研究中國古代文明史,既要認識其時間上的縱深悠久性,更要了解其空間上的廣寬豐富性。正如李學勤先生所指出:“我國疆土遼闊廣大,自史前時代,即有許多人口部族,在這片大好河山上活動生息,為締造中國古代文化做出各自的貢獻。進入文明時代以后,更有眾多的民族和方國,遞興迭起,使悠久的歷史呈現出絢麗的場面。忽視我國歷史文化的這種豐富性、多樣性,就像用單一的音符譜寫天籟、單色的畫筆描繪繁花,只能失去其原有的神韻。”[13]
  正因為如此,所以從考古文化的區系類型學角度去認識中國上古文明的起源與發展,有利于從時間的縱深度了解其因果承傳關系,又有利于從空間的廣闊性了解各文化之間的豐富性與差異性。正如蘇秉琦先生所說的:“用考古學文化區系類型學說對中國古文化進行重新認識,大大開闊了考古學家觀察古代各族人民在中華遼闊國土上創造歷史的視野,開始了從文化淵源、特征、發展道路的異同等方面進行考古區系類型的深入探索,過去那種過分夸大中原古文化,貶低周邊古文化的偏差開始得到糾正,這就為中華文明起源的研究和突破開拓了新的思路。”[10]
東岳論叢濟南40~48K21先秦、秦漢史江林昌20062006
文明起源/標準/早期性/廣闊性
判斷文明起源的物化標志,可以是文字、青銅器、城市和宗教禮儀,也可以是其他,應當根據不同的地理環境與不同的民族而定。對中國古代文明的認識,不僅要從時間上消除“上古無史論”的誤解,充分認識中國文明起源的早期性,而且還應從空間上改變“中原文明一元論”的偏見,全面認識中國文明多源并起、廣闊發展的歷史事實。
作者:東岳論叢濟南40~48K21先秦、秦漢史江林昌20062006
文明起源/標準/早期性/廣闊性

網載 2013-09-10 20: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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