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民族音樂學論壇”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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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民族音樂學論壇”學術研討會,自5月25日至28日,在中國音樂學院召開。來自海外及全國12個省市的70多名專家代表出席了會議。代表們就民族音樂學學科正名、方法論、學科分類、教學實踐等基礎性學科建設的“焦點”問題展開了熱烈的討論。綜述如下:
  一、如何用人類文化學的眼光考察“民族音樂學”學科發展?
  與會代表普遍認為,要建構發展民族音樂學,首先必須回答到底什么是民族音樂學,該學科的學科正名長期以來有爭論也有茍同,需要清理。
  管建華認為:“關于音樂學與民族音樂學這兩個概念是存在的,是范式問題。原來的音樂學是研究西方藝術音樂,民族音樂學早期是在音樂學的框架上進行研究的。但從六、七十年代民族音樂學越來越受到人類學的引導。從此音樂人類學走向了現象學和解釋學,消解了原來的主客觀的對立,是人類認知范式的一個變化;在認知問題上開始脫離原來形而上學的、抽象的體系,懸置既定的概念直接面對現象、實地、存在。人類是不斷解釋歷史的,每個人的角度不一樣,解釋方式也不同。我更傾向于譯成音樂人類學,從語言上來講,即音樂和人類學交織在一起的‘民族音樂學’,是應用在音樂方面的最根本的一個學科方法。”
  田青語重心長地說:“民族音樂學在中國作為一門新興學科,還處于一個正名階段,正名需要有人去做,但不用將問題復雜化,更多的人應該把注意力放在音樂研究本身。學者需要沖破自我,冷靜而客觀地看待事物;而文人卻需要更多人性化的東西。一門學問是否只有用數學的方式表達才能成為科學?那么,民族音樂學中科學的成分到底有多少?民族音樂學家們,請把目光投向‘人’!”
  湯亞汀強調:“關于民族音樂學的正名問題已討論了很多,這有意義,但應保留分歧,使學術多元化,讓各流派共存,通過競爭繁榮學術。民族音樂學不應該拒絕西方的影響,但也要立足于本土,更不能忽視除此以外的其它地區。要提倡的是方法的多元及對象的多元。民族音樂研究,要有完備的理論框架,更重要的是開拓一個自己的研究領域。比如我的研究就是針對那些在上海的猶太人的音樂,也就是移民音樂。世界是多彩的,是‘連續統’,不是只有黑與白,在兩者之間有著許多的中介色。民族音樂學也是如此,我們要從音樂外更廣泛的視角來看音樂。”
  李寶杰分析道:“深受中華儒學浸潤的學者們似乎歷來都有一個習慣——凡事喜歡名正言順。幾十年前在西方‘民族音樂學’概念還沒有傳入的時候,我們的采風、記錄民歌、調研以及民族音樂的解釋都顯得心安理得,而當我們的‘民族音樂研究’與西方的‘民族音樂學’發生碰撞以后,由于觀念、方法、范圍等各個方面的問題,使得我們自己竟懷疑起自己以往的做法,甚至連‘名分’都顯得不那么牢靠了。其實,我們的民族音樂研究與西方的民族音樂學在本質上不應該是截然不同的概念,更不該對立起來。民族音樂學應該是一個方法論問題,而不是一個科學本體問題。”
  劉勇直言不諱地說:“‘民族音樂學’這個名字取得不好,一個學科的名稱或者應當反映出一個學科的研究對象,或者反映出該學科獨特的研究方法。而現在這個學科的命名都無所反映。如果這個名稱繼續存在下去,將有礙于這個學科的發展。民族音樂學的研究對象,已不象孔斯特那個時代設立為歐洲藝術音樂以外的其它音樂,而已經轉變為以全世界所有的音樂為對象。它也不同于我國民族民間音樂的研究,除了形態學的研究,還要關注文化。我建議在給該學科正名時,最好能把‘文化’這兩個字反映在學科名稱上。”
  周耘借日本的情況談到:“現在日本仍使用‘民族音樂學’這一概念,但有許多叫法。日本全國的學會叫‘東洋音樂學會’。為什么叫‘東洋音樂學會’而不叫‘民族音樂學會’?日本人認為我從東方人的角度和視野來研究西方音樂,這個音樂學是‘東洋音樂學’。他們沒有拘泥于非要用那一個名字,也不太爭論這個問題,關鍵問題是方法論。我曾研究過湖北土家族的‘跳喪舞’做過多次的田野調查工作,論文出來后,有人認為音樂談得少,巴楚文化談得多。但在日本1995年亞太音樂學會上卻引起大家的興趣。”
  二、如何理解“民族音樂學”研究對象、方法以及學科分類等概念?
  與會代表對“民族音樂學”研究對象、方法以及學科分類等概念給予了極大的關注,并對各自研究過程中的一些經驗、方法做了無私的講解。
  何昌林談到:“方法論問題象走路一樣,假如永遠知道‘北’在哪兒,那么方法論就不用討論;假如你不知道哪兒是‘北’,就要研究方法論問題。什么樣的方法解決什么樣的問題,不要去‘較真’——什么才是‘標準’的民族音樂學的方法,什么又不是‘標準’的?這樣做的目的性不強。我不是說討論方法論問題不重要,只是談到一定的程度后就要少談。中國人做學問,有幾點需注意:1.綜合性,分科的時候要考慮到整體與綜合。2.做任何學問都要留有一定的‘模糊’度,不要求百之百的‘精確’,而是有意地留一些非常美妙的合理誤差在里面。3.關于文化生態問題,我們應該多去關注一下我們的‘物種’問題、文化環境問題、生態問題,這不是惋惜那些失去的東西,而是在一個客觀環境中思考我們怎么做,才是最重要的。”
  陳銘道強調:“民族音樂學更多的是作為一門人文學科,它存在著意識形態和價值判斷,它不是科學。我們要做的就是‘描述音樂’。在自己生命史中描繪他人的生命,做個案調查也許是最切實可行的了。我們研究的對象要求我們對方法加以批判,這是我們已經面對的問題。民族音樂學進入中國20年,在學術上有所長進?方法更新了?都值得我們考慮。我們大可不必將名叫‘事業’的光環戴在頭頂,這只是一種‘職業’,一門用來‘吃飯的職業’。民族音樂學作為研究的方法,可不可以進入大學?事實上在全中國的大學里,民族音樂學真正站穩腳跟的只有中國音樂學院。民族音樂學作為研究本土音樂文化知識,有合法、天生的權利。在這塊土地上站住,給這塊土地上的人提供有關自己音樂文化的知識。”
  黃大崗認為:“美國的民族音樂學者,非常注重實踐,敢于打開思路,而對這一學科發展最有利的是出成果迅速。而國內,民族音樂研究較之西方史學、美學、民族音樂學等學科研究工作做得并不遜色。他們重視田野工作,早將音樂藝術與語言、民俗等人文背景緊密地結合在一起,這一切都證明我們沒有落后于世界。”
  管建華分析道:“方法論實際上是西方人從亞里士多德的邏輯學開始的,但如果仔細觀察我們的傳統,可以發現也是有傳統的。但東方人的方法不是象西方人那樣外顯的,所以在現代世界里,東方面臨的挑戰實際上就是它們的外顯性問題。我們在西方的挑戰下,只有借用它的角度來考慮方法。”
  李文珍富于感情地講道:“我們在借鑒民族音樂學方法研究本民族音樂方面還是有成績的,最為成功的就是‘四大集成’。許多地方上的音樂工作者也是站在文化的背景上去研究的,只不過沒有說成‘民族音樂學’。在從事‘民歌集成’工作的六年里,我所見到的地方上的音樂工作者們,在概述、分類等方面還是用了‘民族音樂學’的將音樂作為文化來研究這種方法的,這種方法接近中國傳統文化的研究方法,我們可以把它發揚光大。”
  宋祥瑞認為:“方法論的討論在本質上已經不是一個學術問題,而是一個更深層的問題,即對文化弱點的克服并在新的基礎上進行工作。100年來學習西方一直是借西方的‘鑰匙’開中國的‘鎖’,我們應該思考如何借西方制造‘鑰匙’的方法制造中國的‘鑰匙’開中國的‘鎖’。”
  談到學科分類,付顯舟認為:“在探討學科分類的時候,不要將簡單的問題復雜化,音樂學就是一個學科,它是所有關于音樂的學問。在這其中,作曲‘四大件’是本體性的研究,作為形態學應自成一個分支;而包含了中國音樂史、西方音樂史以及世界各民族音樂史的音樂史學是音樂學的第二分支;音樂學的第三個分支就是所有音樂與其它學科相交叉的學科,包括音樂美學、民族音樂學、音樂心理學等。中國民族音樂的形態學,長期受到西方‘四大件’模式的影響,還沒有形成自己一套完整的形態學理論,這是一個遺憾。”
  修海林認為:“如果我們把音樂學仍界定為西方音樂學的概念的話,那民族音樂學當然不是它的分支,但如果我們不把音樂學界定為西方音樂學的概念的話,那可以說民族音樂學是它的一個分支。”
  牛龍菲認為:“作為學科的從屬有‘抽象概念’和‘一般約定俗成的概念’的區別。‘約定俗成概念’一般指正宗的西方音樂學研究,在這個范式下,將民族音樂學列為它的從屬學科,顯然是不合理的。學科分類,包括音樂歷史學、音樂哲學、音樂心理學、音樂技術學、民族音樂學等。我站在‘負担概念’的立足點上,試圖把原來一般意義上的民族音樂學變成一個抽象概念——文化是一個驅之不散、揮之不去的陰魂,它會侵入到各個音樂學領域中,勢必形成一個整合的趨勢。民族音樂學是一種方法論,但一定要運用到實際的音樂中去。我們的研究對象和西方的研究對象有什么重要的區別?如果能找出這些重要的區別點,方法上就會有自己的一套,就會有突破。”
  三、如何建立“民族音樂學”教學實踐體系?
  這是一個關鍵的學科建設的基礎性理論和實踐問題,民族音樂學學科的發展不應只停留在學術理論研究上,更重要的是要把所研究的學術成果變為教材在學校教育實踐中傳播。與會代表就此問題從不同的角度各抒己見。
  杜亞雄以匈牙利為例談到:“現在接受傳統,保持傳統并使之成為人們生活中的一個積極部分,這就是受過教育階層的任務了。面臨著傳統即將消失的現狀,我們要盡可能地保持它——‘通過音樂教育是通向民歌最短的一條道路’(科達伊語),并不是人們理解的‘通過民歌走向音樂教育’。為什么人們要通過教育盡可能地保存本民族的民歌呢?因為他們害怕一個問題:‘我們將會像飄蓬斷根一樣在世界文化中漂泊,或許不可挽救地消失在國際的半文化之中。’匈牙利人絕不用鋼琴教民歌,匈牙利的教學法能否給我們一些啟示,幾十年下來,民族音樂教學就會形成一定的氣候。從我做起,不怨天尤人,從現在做起,我哪怕有一個小學,咱們就在哪兒貫徹。”
  鄭蘇以美國為例談到:“在美國,西方藝術音樂的教育還是占統治地位的。美國中小學的老師所受的基本教育還是正規的西方藝術理論的教育,但在這種情況下,他們采取了一些做法來補充非西方的音樂。一、開夏天的短訓班。每年夏天在大學里由搞各民族音樂的民族音樂學家來舉辦二——三個月的短訓班。各地沒有受過世界音樂訓練的老師可以來學習樂器以及相關的音樂理論和音樂歷史,回去后就開這門課。這樣一年一年的積累是非常有效的。二、臨時從外面請世界音樂的專家來給學生講課,這是一種比較靈活的方法。三、許多在大學中任教的民族音樂學家與當地的中小學合作,去給學生們講世界音樂。四、民族音樂學家們編寫關于世界音樂的教材,用于中學和大學,老師學習后再教給學生。同時,一些音響和音像的資料十分重要,甚至要比文字資料有用的多。五、在教學方法上,不是光講,要親身體驗音樂,要用最能夠使學生感興趣的方法來教音樂。世界音樂在美國是政治、文化大環境下的產物,目的是在多元社會里,美國需要了解世界的音樂,同時,美國是移民國家,世界音樂實際上也是他們本國的音樂。”
  謝嘉幸認為:“民族音樂學的發展更重要的是找到它的基礎。如何把中國的音樂文化資源真正地引到學校音樂教育之中,這個工作我們做得不夠。從課程結構到指導思想,將民族音樂資源引到學校音樂教育中來,這是我近年來所做的課題之一,在全國有三十幾個點正在做這件事情。這就是我們要做的工作。我們的音樂老師如果都有民族音樂文化的素質,不愁我們二億多青少年不喜歡民族音樂。過去我們都是在拜耳、599、學堂樂歌的基礎之上形成我們的知識結構,在知識結構改變之前,僅談觀念是解決不了問題的。”
  劉富林頗有感觸地說:“在音樂專業學院里,強調的是技術訓練,甚至將其向極限發展,比誰一秒鐘手指頭能多撥一下。但再高技巧的專業音樂,其性質與并不那么高深的民間音樂都一樣,都是為了娛樂、自娛并作用于人的心靈。正當傳統殆盡之時,我們能否放下專業的架子,請民間藝人來為我們講課,那怕他是個文盲,我們就用口傳心授的方法,在學校重視民間音樂傳統。當我們親身經歷這樣一個傳承過程,我們也就會深刻體會、理解我們的民族音樂了,走出象牙塔,到民眾中去才是出路。”
  蕭梅認為:“學校音樂教育,從音樂院校到師范的建制是一致的,在這里多元文化如何體現?民族音樂課程被壓縮的問題不能很好的解決,搞教育的人應該對未來非常敏感,應該知道怎么去做。”
  趙志揚認為:“民族音樂的傳承和發展,歸根到底要從音樂教育抓起。民族音樂的生存環境一直受到西方文化的沖擊,這種局面已有近百年,若想扭轉,恐怕也須近百年。但還要做我們該做的事,那怕不會很奏效。我建議音樂院校的老師應該接受專門的音樂教育課,參加母語文化培訓。同時,在民族地區培養音樂活動家,他們既不同于理論家,也不同于教師,而是二者的紐帶,為理論與實踐架起一座橋梁。”
  張華信認為:“21世紀中國音樂教育面臨的巨大挑戰是:教育觀念必須轉變,消解歐洲音樂‘中心論’和二元對立論;認真研究和梳理中國傳統音樂文化,并納入我們的音樂教學;課程要改革,建立自身的音樂教育體系。”等等。
  爭先恐后的發言,和風細雨的論理以及精彩紛呈的思想,構成了這次會議的泛化品格和民族音樂學向文化、向教育等領域滲透的寬廣視域。未來世紀不僅是民族音樂學消解批評它類文化的時代,也是其理論建構的時代。因此,民族音樂學家應從民族音樂學學科建設的角度,來審理所面對的來自內部和外部的各種批評與“好言”,同時通過對自身學科發生發展的歷史研究,來更新自己的理論思維和研究方法。這就要求避免盲目套用“洋學問”的話語模式或將其“移植”到中國民族音樂研究中,以力求拓展和豐富本土傳統文化資源和思維格局,給中國民族音樂學研究以新的啟示。
  整理者單位:中國音樂學院音樂學系
《中國音樂》京24~26J5舞臺藝術余峰20012001 作者:《中國音樂》京24~26J5舞臺藝術余峰20012001

網載 2013-09-10 20: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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