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連鎖店怎樣營建自己的“供給部隊”——配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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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幾年,連鎖店在我國流通領域空前發展起來,并以其新型的商業組織形式和規模化、標準化、專業化、統一化的經營方式,成為我國零售業改革的發展方向,對促進商品流通和方便消費者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我國目前各地所實行的連鎖經營,與真正意義上的連鎖店還存在較大的差距,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忽視了配送中心的經營和建設。
   一、配送中心在連鎖經營中的重要作用
  配送中心是商業高度發達條件下,商物分離的產物,是社會化大生產專業分工和物流專業化的結果,是組建連鎖店的一個最基本條件之一。配送中心一般都應具備集配貨、商品包裝(流通加工)、商品運送、商品儲存和信息溝通的功能,其具體的業務流程如下:
  (1)接受總部從廠家或代理商那里多品種大批量的進貨;
  (2)對商品貨源進行換載、分揀操作;
  (3)對集中的的大量的貨源進行庫存控制和保管作業;
  (4)根據各分店的銷售需要進行流通加工;
  (5)接收并處理供貨方和各連鎖商的商品供求信息;
  (6)根據各個連鎖店多種、少批量的進貨要求,對各種商品的貨源進行選揀和配貨;
  (7)利用各種運輸工具,迅速、準確、及時、經濟地給各分店送貨。
  連鎖經營之所以成為先進的流通形式,能夠發揮規模經濟效益,具有價格、質量、管理等方面的優勢,是因為它實現了統一進貨,統一配送和分散銷售,而統購統配分銷的這一系列活動正是通過配送中心這一中心環節來完成的,可以說,配送中心才是連鎖經營實質的真正體現。從配送中心的功能和業務程序來看,它既承担著連鎖分店的商品采購任務,也承担著商品儲存、分配、運輸等重要職能,它負責了從大批量、小批次的商品購進開始,到小批量、多批次的商品送達連鎖分店之間的物流過程,在連鎖經營中起到了后勤“供給部隊”的作用。配送中心所提供的后勤供給和保障是連鎖店戰斗力的重要保證,如果供給部隊的效率低下,將會使供貨的及時性、準確性和經濟性都受到影響,致使整個連鎖“軍團”的戰斗力受到削弱。各連鎖店會因為后勤供應的質量降低而導致銷售服務質量的下降,進而影響到連鎖店的商業信譽和社會形象。
  配送中心在整個連鎖企業的物流運作中所占有的地位和起到的重要作用,決定了它是連鎖經營鎖鏈上最為關鍵的一個環節,它的工作效率和運行情況直接決定和影響著連鎖企業的生存和發展。
   二、我國連鎖企業營建配送中心的幾條途徑
  (一)連鎖企業自建配送中心
  自建配送中心是指由連鎖企業獨立出資建立,獨立經營管理,為整個連鎖網絡和其他商業企業提供貨物的物流中心。由連鎖企業自建自營的配送中心負責若干分店的商品采購、庫存、分配、流通加工、運輸和信息溝通,根據需要在指定的時間把定量的商品送達各分店。連鎖公司都各有自己的經營特色,自建配送中心有利于協調與連鎖店鋪間的關系,保證這種經營特色不受破壞和改變,而且,自建配送中心既可以為本公司連鎖分店配貨,也可以為其它企業提供貨物,能夠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從長遠利益和戰略的角度考慮,連鎖企業應該自建配送中心。
  從我國連鎖企業目前的客觀狀況來看由企業自建配送中心還存在著一定的困難。一方面連鎖企業的資金不足使建設性支出占資本總額的比重處于較低水平,而且我國目前的連鎖店規模普遍較小,自建配送中心往往會因為不能取得規模效應而導致收益不足以補償建設費用,改變這種狀況只能夠依靠擴大連鎖店的經營網點來實現,但由于部門割據和其他一些客觀原因也是困難重重;另一方面,現代化的配送中心必須配備既有連鎖商業理論和經驗又懂電子技術的專業人員,在我國已實行連鎖的企業中這種人才嚴重缺乏。筆者認為,在目前的情況下自建配送中心并不是連鎖企業應該做出的最佳選擇。
  (二)建立聯合型的配送中心
  目前,國內外都發展了一些聯合型的配送中心,這種配送中心有兩種不同的聯合方式,一種是指一家或多家連鎖公司與物流企業聯合,分別承担不同功能,共同實現配送中心任務,為連鎖公司和其它企業配貨。這種聯合,可以有效地節約建設投資、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配送經營效益,也能推動物流企業完善功能,勞動物流企業發展,同時,有利于盤活存量資產,實現資產重組,發揮各自優勢,實現連鎖經營與配送中心的同步發展。另一類聯合型的配送中心是指由連鎖生產企業聯合,共同建設為連鎖公司和其它企業提供配貨的配送中心。這種聯合,是由流通領域向生產領域的延伸,它可以利用原有生產企業的倉庫,機械設備及運輸工具等各項設施,減輕建設新配送中心時在基礎設施上的投資,緩解了資金不足狀況,另一方面,連鎖企業與那些包裝加工能力強、物流管理設施齊備的生產企業的互補性,又提高了連鎖企業的流通加工和儲存管理能力。
  聯合型的配送中心既有著良好的內外部發展環境,又符合我國流通體制改革的宏觀要求,不失為我國目前配送中心建設的理想類型。
  (三)建立代理型的配送中心
  代理型的配送中心是指連鎖店本身并不經營配送業務,配送業務由某供應商或配送中心代理完成。它的一般程序是:總部與某一代理(物資流通)機構或個人(配送中心或供應商)簽定合約,通過雙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負担連鎖公司的商品配送任務。
  在目前我國連鎖店規模普遍較小,自身實力較弱,企業內部經營管理能力較差的情況下,企業不自建配送中心,轉而依托這種社會化的代理服務方式,不僅可以避免由于連鎖規模較小而導致的收益不足抵建設費用的問題,而且由于利用專業化的配送中心來提供服務,有利于提高配送效率。
  (四)建立改造型的配送中心
  改造型的配送中心是指充分利用原有批發企業、商業儲運企業的場地、設備和購銷渠道優勢,進行技術改造、管理創新、功能完善,使之轉化為現代化的物流配送中心。
  從現代化配送中心應具備的條件來看,以實力雄厚、集散能力強的批發企業和商品集散地設施條件較好的儲運業的基礎發展配送中心,在其已有基礎設施和長期形成的物流管理能力基礎上進行管理創新和功能完善,增加這類企業在配貨、流通加工、信息溝通等方面所不具備的功能,使改造后的批發、儲運企業與連鎖企業的發展緊密相聯,形成連鎖企業的物流配送系統網絡。
  作者單位:東北財經大學外貿系
  
  
  
經濟改革西安61-62F511商業企業管理趙天宇19971997 作者:經濟改革西安61-62F511商業企業管理趙天宇19971997

網載 2013-09-10 21: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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