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規范漢字和規范使用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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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當前文字使用比較混亂,為了提倡規范用字,我們便經常見到“使用規范漢字”的提法。既然提倡使用規范漢字,就必須了解什么是“規范漢字”。《語文建設》今年第3 期的“讀者信箱”中編者答讀者問的解釋是:“規范漢字是指經過整理簡化的字和未經整理簡化過的傳承字。”同時列出了5項現行規范標準。 按照這種說明來理解規范漢字,當然沒有什么問題。然而問題的另一方面是,此外的漢字是不是就歸入“非規范漢字”呢?
  我們認為,從語文工作的角度考慮,似乎用“規范使用漢字”來代替“使用規范漢字”這一提法比較好。這還不只是一個叫法的簡單更替問題,它體現了對文字交際價值的整體認識。在需要用簡化字的地方,簡化字有其特定的價值;在不需要用簡化字或不便用簡化字的地方用了簡化字,簡化字就失去了其特定的價值。也就是說,各種字體(當然包括繁體,甚或異體)自有其價值,籠統的指稱不利于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我們提倡的是“規范使用”漢字,無論是簡化字還是繁體字或其他字形字體,都要用得得體,恰到好處,不能在該用簡化字的地方用了非簡化字,也不能在該用繁體字的地方用了非繁體字。在其特定的使用范圍內,它們都是“規范漢字”;越出特定的范圍,都成了非規范字。也就是說,用字規范與否與使用得體與否有關。
  “使用規范漢字”的提法也可以(特別是在提倡不要寫錯字、“二簡”字、自行簡化的字時),只是極易引起誤解,以致將規范漢字等同于簡化字,認為其他字體都不規范。而“規范使用漢字”的提法已將“使用規范漢字”提法的內涵包括其中而且不易引起誤解。這種提法順應人心,切合實際。這樣的提法有引導、推薦的意味,有積極的規范意識,也能避免不少爭執。作為學術概念,作為工作口號,應該嚴謹一些。
  目前出現的繁體字回潮問題不是繁體字本身規范不規范的問題,而是不規范地使用的問題。提倡規范使用繁體字,告訴人們繁體字是可以用的,但要用的是地方;告訴人們哪些地方用繁體是合宜的,哪些是不合宜的。
  文字生活中該用簡化字的地方也有知道了繁體字才更有助于理解的地方。如人的姓名用字問題,音樂家“聶耳”、作家“聶鑫森”,只有知道了“聶”的繁體字是三“耳”相疊,才能更好地理解其取名之意。又如某些詞語的理解的問題。用“草字頭”借指萬元戶,不知道“萬”的繁體字是不知其意的;成語“焉馬莫辨”,不知“馬”的繁體,就不能更好地理解它的意思。舉這兩種例子只是想說明,即便是用簡化字的場合,繁體字也暗含著特定的價值。又如演員“牛bēn@①”,“bēn@①”作為“奔”的異體而棄用,牛奔”失去取名之意。由此可見,異體字在特定的場合也有其特定的價值。
  規范使用漢字還有另一層含義,即無論是何種形體,都不能寫錯字、別字。如書法作品中繁簡使用是悉聽尊便的,但是若在繁體書法中將“皇天后土”寫成“皇天後土”,將“不遠萬里”寫成“不yuǎn@②wàn@③lǐ@④”則肯定是不規范的。還有繁簡混用問題在書法作品、名人題字中比較嚴重,也是不規范地使用漢字。
  我們還見到“使用不規范的方言”的提法,也應該易之以“規范地使用方言”之類的表達。各種語言、方言自有其特定的價值,為特定的交際服務。在用普通話寫成的作品中,使用方言(甚至外語詞)是可以的,但應該做到有必要,好懂,合乎其本身的規范。
  有些概念必須重新澄清才更有利于我們的規范工作,才更容易取得實效。我們認為,無論是語言使用規范還是文字使用規范,一般宜用“規范使用”這樣的提法。歸結到根本,交際值(語用價值)是判定一切語言文字現象規范與否的根本標準。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為奔的繁體字
    @②原字為遠的繁體字
    @③原字為萬的繁體字
    @④原字為里的繁體字
  
  
  
語文建設京G31中學語文教與學施春宏20002000 作者:語文建設京G31中學語文教與學施春宏20002000

網載 2013-09-10 21: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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