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政策與收入分配  ——拉美收入分配問題的歷史演變及其對中國的啟示

>>>  新興科技、社會發展等人文科學探討  >>> 簡體     傳統


  收入分配不公一直是困擾一些拉美國家的重要問題。長期以來,拉美地區的收入分配不公的嚴重程度被稱為“世界各地區之最”。由收入分配不公引起的政治分化和社會矛盾激化,成為影響拉美地區社會和諧和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大挑戰。
  關于拉美收入分配不公問題的成因,學術界做過大量研究。國外學者對這一問題的研究偏重于強調教育公平、技術進步等原因。作為研究的一個視角,這固然有一定的學術價值,但過分強調微觀和技術層面的原因,而忽視拉美收入分配問題產生的歷史原因,忽視不同時期影響拉美收入分配的主要社會經濟因素和政治因素,則難免偏離問題的本質。因此,本文試圖以拉美經濟發展的歷史為線索,分析不同發展階段產生收入分配不公問題并使這一問題更加惡化的制度因素和政策因素。文章最后提出了拉美收入分配不公問題對中國發展和改革的幾點啟示。
  一拉美收入分配問題的度量
  拉美各國自然環境不盡相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差異較大。對整個拉美地區的收入分配狀況目前還缺乏全面系統的數據。盡管如此,依據國際金融機構和各國學術界對拉美地區不同時期基尼系數、收入分配差距、貧困人口數量等指標的研究和估測,仍可大致勾勒出這一地區收入分配不公問題的歷史概貌和現實狀況。
  美洲開發銀行的一份研究報告顯示,90年代世界各國的平均基尼系數為0.4,而在拉美地區,除牙買加(0.38)外,其他國家的基尼系數均高于世界平均數,其中11個拉美國家的基尼系數高達0.5。①聯合國拉美經委會最新1期統計年鑒顯示,在3個拉美大國(巴西、墨西哥和阿根廷)中,2005年占總人口10%的高收入者獲得的收入占國民總收入的42%~51%,而占總人口20%的低收入者獲得的收入僅占國民總收入的2.5%~3.7%。在收入分配最不公平的巴西,1999年基尼系數曾超過0.64;近幾年的經濟增長雖使收入分配形勢稍有好轉,但2005年的基尼系數仍高達0.613。②
  表1 收入分配(基尼系數)的洲際比較
          地區          60年代  70年代  80年代  90年代          東歐          0.251   0.246   0.250   0.289          南亞          0.362   0.339   0.350   0.319  聯合國經合組織成員國  0.350   0.348   0.332   0.337       中東和北非       0.414   0.419   0.405   0.380          東亞          0.374   0.399   0.387   0.381     撒哈拉以南非洲     0.499   0.482   0.435   0.469        拉丁美洲        0.532   0.491   0.497   0.493

  資料來源:Klaus Deininger and Lyn Squire, "A New Data Set Measuring Income Inequality", World Bank Economic Review, Vol. 10, No. 3, Washington, D. C., World Bank, 1996.
  拉美地區的貧困人口數量一直居高不下。聯合國拉美經委會年度報告《2003年拉美經濟概覽》的數據顯示,拉美的貧困人口由1994年的2.09億升至2003年的2.27億。③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在其研究報告《拉丁美洲的民主》中指出,2002年拉美各國的貧困人口總數約為2.18億,占拉美各國總人口的43.9%,其中19.4%(約1億)為極端貧困人口。④
  拉美地區如此嚴重的收入分配不公問題由來已久。據世界銀行的數據,早在20世紀五六十年代,拉美地區已是世界上貧富差距最大的地區。60年代拉美的基尼系數高達0.532,遠遠高于世界其他地區的平均水平。在以后各個時期,拉美地區的基尼系數也均為世界最高。70年代,拉美的收入分配狀況有所好轉,80年代形勢再度惡化,90年代前半期稍有起色,但貧困程度仍沒有降至80年代經濟危機前的水平。⑤90年代末,隨著經濟危機在主要國家的爆發和蔓延,拉美地區的貧困率再次上升。最近幾年,在經濟增長的推動下,拉美國家的收入分配形勢雖有不同程度的好轉,但沒有跡象表明這種暫時的好轉會促成某種根本性的改善。
  表2 拉美—加勒比地區收入分配狀況的歷史變遷
                                 基尼系數                       1970      1980     1990     2000       地區總體        0.580     0.550    0.583    0.577       加權平均        0.552     0.525    0.557    0.558       簡單平均        0.512     0.494    0.516    0.515  1/5最高收入者的收   0.553     0.534    0.553    0.556  入占總收入的比重   1/5最低收入者的收   0.039     0.040    0.035    0.036  入占總收入的比重

  資料來源:Juan Luis LondoF8S852a.jpgo and Miguel Székely, "Persistent Poverty and Excess Inequality: Latin America, 1970-1995", OCE Working Paper Series, No. 357, IDB, 1997.
  二不公平的土地分配
  在導致收入分配不公的諸多制度因素中,最根本的因素當屬生產要素占有制度。拉美地區收入分配不公問題的最初產生,即與該地區歷史上由大地產制造成的土地占有高度不平等存在密切關系。
  拉美的大地產制形成于16~17世紀,是歐洲殖民主義統治時期生產資料所有制的主要形式。在大地產制下,統治者和上層階級憑借權力和武力占有拉美國家的大部分土地,進而幾乎完全控制拉美國家在咖啡、棉花、礦產等各經濟部門的生產和出口,從中獲得了豐厚的經濟利益。而由于沒有土地,大多數普通民眾不得不向大莊園主和大種植園主出賣勞動力,在經濟上遭到肆意盤剝,生活水平極其低下;被從非洲販運來的黑人奴隸甚至沒有基本的人身自由。
  對生產要素占有的不平等決定了不同階層政治地位的差異。作為社會財富的主要占有者,大土地所有者構成了國家政治權力的核心,由其制定國家的各項政策,普通民眾則無法通過公平的政治參與維護自身的利益。在這種壟斷性的政治權力之下,政治變成上層階級的游戲,權力淪為赤裸裸的利益工具。在上層階級的操縱下,不僅土地不公平占有獲得的經濟利益被合法化,而且由上層階級制定的各項經濟、政治和社會政策也都是為自身利益服務的。大地產制因而成為拉美社會早期分化和不平等的制度根源。
  19世紀初拉美地區的獨立運動基本上推翻了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殖民主義統治,然而殖民地時期形成的權力結構卻沒有被打破,作為殖民地經濟制度核心的大地產制依然存在。一些國家在獲得獨立后進行過“自由改革”,試圖通過建立土地市場和勞動市場為資本主義發展創造條件,但各國上層階級不斷利用手中的權力和財富,大肆掠奪土地,使土地進一步集中。整個19世紀,并入大地產制的土地相當于前3個世紀并入大地產制的土地總和。⑥在一些國家中,教會和地主仍是絕大多數土地和資源的占有者,而大量農民卻失去了土地。生產要素占有的日益集中使業已存在的收入分配不公問題進一步加劇。
  20世紀,一些拉美國家先后進行過程度不同的土地改革。出于本國戰略利益的考慮,甚至連美國政府也對拉美國家的土地改革表現出興趣(如60年代肯尼迪政府在拉美推行的“爭取進步聯盟”計劃中就包含鼓勵土地改革的內容)。不過,從總體上看,拉美國家歷經數十年的土改運動成效有限。在大多數拉美國家,少數地產主依然占據大部分可耕地。⑦時至今日,在拉美國家的農村地區,不少民眾仍為爭取公平的土地分配而斗爭。在國土面積最大的巴西,相當一部分農村家庭沒有土地或擁有的土地不足以維持家庭生活,這是巴西無地農民運動為何如此活躍的原因所在。在巨大的社會壓力下,包括巴西在內的一些拉美國家的政府希望解決土地問題,把一些土地分配給無地農民,但歷史證明,在現行的政治框架下,大多數拉美國家難以完成起碼的土地重新分配,更不用說進行徹底的土地改革了。在可預見的未來,土地問題仍將是拉美解決收入分配問題的一道難以逾越的障礙。
  三畸形的工業化和城市化
  如果說大地產制對生產要素在不同社會階層間的分配產生影響,那么,拉美的工業化和城市化則對生產要素在不同產業和地區間的分布產生了巨大影響,這也是導致如今拉美收入分配不公問題的重要原因。
  拉美國家早期工業的發展是在19世紀后半期初級產品出口繁榮的帶動下開始的,主要表現為初級產品加工業和部分滿足內需的制造業得到發展。與紡織業等勞動密集型產業不同,礦產資源的開采和土地資源的開發具有資本密集型特點,對勞動力的需求相對較小。早期工業化的這一特征提高了資本的收益,卻極大地限制了就業規模的擴張。加上當時勞工制度的局限性,勞動力價格被大大壓低。
  19世紀后期,拉美城市化進程出現加速趨勢。城市化進程的動力來自外部,主要受初級產品的出口繁榮和大量歐洲移民涌入的推動。由于工業發展尚處于初期階段,這一階段城市的發展“主要取決于這些城市及它們所在的地區被納入世界經濟一體化的程度”。⑧易于進行國際貿易的沿海城市和地區的經濟得到迅速發展,而由于受地理環境和交通條件的限制,內陸地區和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十分緩慢,從而在沿海與內陸之間、城市與農村之間,出現了明顯的經濟增長鴻溝及與之相伴隨的區域間收入差距的擴大。
  20世紀30年代以后,拉美進入進口替代工業化時期;到六七十年代,進口替代工業化進入黃金時期。工業布局主要向城市集聚是這一階段拉美城市發展的一個突出特征。在巴西和墨西哥,50%以上的制造業產品和就業位于以圣保羅和以墨西哥城為中心的城市群,阿根廷2/3的工業就業位于布宜諾斯艾利斯的都市帶,委內瑞拉75%的制造業工人集中于巴倫西亞—加拉加斯—瓜蒂雷軸形地帶,秘魯75%的工業生產集中于利馬和卡亞俄,智利57%的制造業集中于圣地亞哥。即使在工業化程度低下、只完成第一階段進口替代工業化的小國,工業向城市集聚的特征也非常明顯。
  集聚性的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確使主要拉美國家的經濟得到較快增長,但地區間和城鄉間的發展失衡卻明顯加劇。
  第一,工業集聚在形成現代化都市的同時,農村地區卻被進一步邊緣化。這不僅由于人口、私人投資和消費市場在城市快速發展的吸引下從貧困地區向發達地區大規模轉移,也由于為應對中心城市人口毫無節制的增長,拉美各國政府普遍把資金投入中心城市的市政建設,而忽視對農村和落后地區的資金投入,從而極大地削弱了落后地區的經濟發展潛力。在這種非均衡的發展格局下,地區間和城鄉間的發展水平及收入分配差距進一步擴大。
  第二,即使在城市,工業化和城市化也同樣帶來嚴重的收入分配不公問題。工業化進程的確創造了新的就業機會,但在60年代轉向耐用消費品和資本貨品之后,進口替代工業化具有的強烈的資本—技術密集化傾向限制了就業機會的創造,即使增加了有限的就業崗位,也只是使城市中的熟練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受益。大量城市人口、特別是從農村進入城市的人口,不得不到與正規部門存在很大收入差距的非正規部門尋找工作;即使在非正規行業,相當一部分人也無法找到工作,最終因失業而被拋入城市社會的最底層。基于這種就業條件和就業能力的差異,20世紀六七十年代拉美現代工業部門雇傭工人的工資雖然出現了明顯增長,但收入分配的差距被進一步拉大。
  第三,沒有收入再分配的工業化。1946~1955年阿根廷的庇隆政府及1951~1964年巴西的瓦加斯政府和古拉特政府似乎都在為推動拉美的收入分配朝公平的方向發展而努力。然而,即使只是溫和的有利于普通民眾的收入分配政策也觸動了右翼的利益,因而遭到右翼的強烈反對。1964年和1966年,右翼在巴西和阿根廷相繼發動軍事政變,古拉特政府和弗朗迪西政府被先后推翻,不僅民眾主義的經濟政策被廢棄,甚至連一些政黨也遭到政治清算。在軍政府領導下,巴西和阿根廷重新回到了進口替代工業化的道路,但在“積累優先論”的影響下,軍政府把經濟增長置于優先地位。軍政府認為,財富相對集中是實現經濟增長的必要條件;要實現經濟增長,就必須接受收入分配兩極分化的現實。⑨于是,巴西軍政府在沒有分配的工業化道路上越走越遠,經濟增長幾乎占據了經濟政策的全部,而收入分配政策則被束之高閣。智利和阿根廷推行的政策比巴西推行的政策更為極端:70年代中期,當智利和阿根廷全力投入“新保守主義試驗”后,收入再分配政策被完全排除在右翼政府的政策框架之外。
  沒有再分配的工業化和城市化的后果是可想而知的。在巴西經濟增長最快的60年代至80年代初,基尼系數從1960年的0.5升至1970年的0.608,1980年仍高達0.588。這一階段富人的收入增加了。由于缺乏有效的收入再分配政策,雖然絕對貧困人口出現小幅下降,但城市貧困人口的總量出現大幅增加。1960年,5%最富有人口的平均收入相當于50%最貧困人口的17倍,而1976年為33倍。⑩正如福克斯指出的:“工業化和城市化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將貧困轉移到城市地區,而沒有從根本上使收入分配問題得到解決。”(11)
  四 債務危機和經濟穩定化
  工業化和城市化雖然存在導致收入分配不公的許多因素,但在80年代債務危機爆發前,拉美的收入分配總體上還算穩定。究其原因,一是進口替代工業化中的高關稅和高估的匯率,削弱了初級產品的競爭力,抑制了農產品和初級產品出口部門的過高收入——這正是工業化初期出現收入分配不公問題的關鍵原因所在;二是在相對穩定的通脹下,借助增加外債推動的經濟增長導致實際工資的增加和中產階層的擴大。然而,這種勉強可以維持的收入分配局面在80年代初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隨著債務危機的爆發,進口替代工業化推動的經濟增長再也無法持續,與前期經濟增長相伴隨的收入分配形勢在經濟增長出現逆轉后開始急劇惡化。
  從本質而言,債務危機是內外失衡的必然結果,它主要從兩個方面對低收入階層的實際工資產生影響。一方面,在債務危機期間許多國家的內部失衡問題往往是通過增發貨幣加以解決的,從而導致惡性通脹,在工資增長與通脹不能同步的情況下,家庭實際收入出現大幅度下降。另一方面,通脹加上巨額赤字引起投資下降、資本外逃和宏觀經濟衰退,進而導致失業率上升和家庭名義收入下降。上述兩種效應的綜合作用,致使債務危機初期拉美國家的貧困人口顯著增加,基尼系數也隨之上升。
  對收入分配而言,更大的沖擊來自作為治理債務危機對策的“正統穩定化”政策。為了達到“貝克計劃”中提出的減免債務的條件,拉美債務國必須按照國際金融機構的要求來“穩定”經濟。正統的經濟穩定計劃一般包括彼此關聯的四項政策:財政緊縮以減少政府赤字;貨幣貶值以增加出口;放寬進口控制以削弱比索貶值對消費物價的影響;協調工資和物價的增長,使工資增長低于價格增長,以抑制需求的擴張。1982年年底墨西哥推出了第一個具有正統傾向的經濟穩定計劃——“應急調整計劃”,隨后幾年其他國家也先后推出了類似的經濟穩定計劃。
  然而,由外部設計的這種正統穩定計劃旨在短期內提高外債的償還能力,而并非幫助拉美國家控制通脹和恢復增長,更不用說改善收入分配狀況了。在通脹率居高不下的情況下,凍結工資的政策致使實際工資不斷下降。而財政和金融的雙緊縮政策對消費和投資的強烈抑制致使拉美經濟進一步衰退,失業率大幅度上升。正統的穩定計劃實質上是以降低普通民眾的實際收入作為遏制通脹的主要手段,必然會導致收入分配更加不公。在第一個宣布停止償還外債的墨西哥,1982~1988年GDP年均下降3.9%;通脹率最高時達159%(年均通脹率為86%);436家企業被私有化,導致30萬人失業,失業率從1982年的4.7%增至1988年的23.4%;大多數人的生活水平下降,相對貧困和絕對貧困人口增加。(12)1990年拉美的人均產出比1980年的人均產出下降8%,人均收入下降15%;阿根廷、委內瑞拉、秘魯、玻利維亞和尼加拉瓜的人均收入下降了20%以上。(13)與此同時,拉美的基尼系數也從0.55升至0.583。
  五 新自由主義經濟改革
  在經歷80年代“失去的10年”之后,尚未擺脫債務危機陰影的拉美國家開始進入全面的新自由主義改革時期,由此也引起了新的收入分配不公問題。
  新自由主義改革帶有強烈的反民族主義、反民眾主義傾向。新自由主義改革關注的是如何削弱國家在經濟中的作用,從而使市場決定資源配置和收入分配。正如70年代南錐體國家“新保守主義試驗”顯示的那樣,在90年代新自由主義改革的政策設計中,收入分配政策同樣被置于無足輕重的地位。改革者極力宣揚的是:實行市場經濟是實現收入公平分配的最好方法;只要完成改革,收入分配狀況將隨著經濟增長的恢復而必然得到改善。然而,隨著各項改革的逐漸展開,拉美普通民眾很快就意識到:這種改革帶來的不是收入增長的福音,而是新的創痛的開始。
  繼大地產制之后,新自由主義改革開始了拉美歷史上第二次對生產要素的大規模重新分配。主要拉美國家平均只用4~6年的時間就完成了對包括金融、電信、礦產等戰略性行業在內的絕大多數國有企業的私有化,速度之快令人瞠目結舌。在大多數拉美國家,私有化進程往往缺乏公平的規則,沒有公開和透明的程序,往往是由政府官員在“提高效率”“減少虧損”的名義下完成的。與政界要人關系密切的私人財團和外國財團成了最大的贏家。(14)它們不僅得以進入原本由政府控制的重要行業,而且以十分低廉的價格控制了未來最有利可圖的國有資產。(15)在這場瓜分國有資產的饕餮盛宴中有些人一夜之間成為暴富。在墨西哥,通過低價收購墨西哥電信公司的斯利姆,如今已取代比爾·蓋茨,成為新的世界首富。(16)與政治精英和商業巨頭在私有化中大肆攫取公共財富形成鮮明對照,普通工人則成了私有化進程的最大輸家。在私有化進程中他們不僅不會得到暴富的任何機會,反而成為私有化后大裁員的犧牲品,盡管他們中間少數受過良好教育的人日后重新找到了就業機會。在主要拉美國家,失業成為新自由主義改革最“顯著”的宏觀經濟后果,(17)而私有化導致的生產要素的不公平占有、失業率上升及高低技能工人間工資差距的擴大,則成為新自由主義改革初期影響收入分配的最重要因素。
  新自由主義改革不僅改變了生產要素的分配,也徹底改變了經濟的運行方式。經濟運行方式的改變不可避免地對與收入分配密切相關的就業、稅收、公共服務、社會保障、資產價格等產生影響。新自由主義改革使拉美國家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更加嚴重。
  勞工市場改革對就業市場的影響更為明顯。這一改革的重點在于扭轉不利于企業的政策取向,增加勞工市場的“靈活性”,因而改革的舉措幾乎都指向廢除那些“剛性”的勞工法規,如取消集體談判制度,放寬解雇限制,減少解雇補償,勞工合同靈活化,等等。其結果意味著企業既可以更低的成本雇用工人,也可以更少的錢解雇工人。一些學者的研究表明,在阿根廷等國,新的就業模式“產生了更高的結構性失業和不同工人之間的工資差距”。(18)
  稅制改革是影響收入分配的另一項重要改革,其主要內容是以增值稅為主的間接稅作為主要稅收來源。對直接稅的改革主要是大幅度降低個人所得稅稅率,同時降低起征點,擴大稅基。在新的稅制下,個人所得稅雖然保持了一定的累進性,且消費稅在間接稅中的比重有所上升,但由于邊際稅率大幅度降低,原有稅收體制重視垂直公平的政策取向被削弱了。加上稅收征管體制的低效,富人偷稅漏稅現象普遍存在,對直接稅增長作出貢獻的主要是占人口多數的普通民眾,富裕階層對稅收的貢獻反而明顯降低。
  在新自由主義的各項改革中,金融自由化改革的收入分配效應最不明顯,但其影響卻不容忽視。金融自由化改革加大了宏觀經濟的脆弱性,引起經濟增長的劇烈波動。尤其值得指出的是,正如90年代墨西哥、巴西、阿根廷等主要拉美國家發生的情況那樣,隨著金融自由化改革的不斷推進,資本市場上出現資產價格的劇烈波動。(19)這種由資產價格泡沫從形成到破裂的過程,實際上是財富在窮人與富人間進行重新分配的過程。同窮人相比,富人在資本、信息、專業能力方面擁有絕對優勢,更有機會在資產價格波動中獲利;而擁有金融資產很少的拉美普通民眾非但無法在資產價格上升時獲得收益,其中一些人還要承受由金融泡沫破裂帶來的風險。其結果是,財富進一步集中,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更加嚴重。
  各種改革政策疊加在一起,致使拉美國家全面向新自由主義經濟體制和社會體制轉軌。許多人希望通過新自由主義改革從而提高效率、收入和經濟增長水平。然而,很少有人關注這場改革對收入分配產生的影響。在改革初期,盡管由于匯率高估使實際工資、外資流入、私有化收入和外債償還都得以增加,從而擴大了國內投資和消費,使經濟出現短暫繁榮,部分抵消了結構性改革對就業的消極影響,但貧困率和基尼系數的小幅下降并不能說明收入分配不公問題得到解決,而只是反映了中產階層的擴大。(20)在多數拉美國家,隨著結構性失業的上升,最高收入階層和最低收入階層的兩極分化實際上進一步擴大了。(21)
  問題的關鍵在于,與西方學者對民眾主義經濟政策的指責一樣,新自由主義改革初期的虛假繁榮也是不可持續的。由于幾乎所有改革在短期內都加劇了外部失衡,一些拉美國家的國際收支嚴重依賴于外資的流入,然而宏觀經濟自身的脆弱性決定了外資無法持續流入。隨著外部失衡和財政危機在主要拉美國家先后引發大規模的資本外逃,作為穩定宏觀經濟的釘住匯率制再也無法維系。在被迫放棄釘住匯率制后,貨幣危機和銀行危機不可避免地爆發了。1995年墨西哥經歷了自30年代大蕭條以來最嚴重的經濟危機,1995年實際GDP下降7%,通脹率升至52%,大批企業倒閉,失業率高達6.8%。1998年巴西的貨幣金融危機使經濟增長率由1997年的5.2%跌至1999年的0.4%,1998年失業率達7%以上,2002年超過12%。2001年的貨幣危機使阿根廷遭遇史無前例的經濟崩潰,經濟危機爆發后的兩年內GDP下降16%,2003年失業率達23%(1985年債務危機后失業率最高也不過6.1%),通脹率達41%,實際工資降至1995年的75.5%。(22)
  不難想象,新自由主義改革會對收入分配帶來怎樣的后果。1974年進行新自由主義改革后,智利城市家庭的基尼系數從1974年的0.44升至1986年的0.55。墨西哥的基尼系數從80年代中期改革前的0.47升至90年代中期的0.54。(23)阿根廷的基尼系數先是由同期的0.41升至0.49,繼而在經濟危機全面爆發后進一步升至近0.6。1999~2002年間,阿根廷大布宜諾斯艾利斯地區的貧困率由19.7%升至41.5%,赤貧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由4.8%升至18.6%。
  六 對中國的啟示
  從以上對拉美收入分配不公問題的產生和演進的歷史分析中可以看出,拉美的收入分配不公問題是經濟制度、發展模式、政府政策等多個層面和多種因素共同影響的結果,就業、稅收、社會保障、通脹、資產價格、技術進步、教育水平差距、壟斷、腐敗、公共政策中任何一個因素發生變化,都會對收入分配產生影響。由于特定的歷史、政治和社會原因,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拉美各種不利于收入公平分配的結構性因素或長期存在,或交替出現,彼此累積疊加,致使如今的收入分配不公問題積重難返。
  中國與拉美國家都處于深刻全面的經濟、政治和社會變革之中,盡管歷史和文化背景不同,但中國和拉美國家在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的客觀因素并無差異,在建設和諧社會的過程中,中國可從拉美國家在處理收入分配問題的教訓中得到一些啟示。
  (一)必須高度重視生產要素占有的公平。拉美收入分配不公的現實再次說明,生產要素在收入分配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拉美國家之所以長期無法解決收入分配不公問題,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主要生產要素、特別是土地的占有極不公平。中國未來要有效地抑制收入分配不公的趨勢,關鍵在于防止出現生產要素的不公平占有。
  (二)發展和改革模式至關重要。發展和改革模式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對收入分配產生影響。一是不同發展模式對效率和公正的不同偏好決定了不同的初次分配格局。一旦初次分配出現嚴重失衡,再通過其他方式恢復社會公正,需付出很高的經濟代價和社會代價。二是發展和改革模式決定了生產要素在區域和社會群體間的配置,這種配置如果出現失衡,將直接導致收入分配的失衡。三是發展和改革模式的優劣決定了經濟增長的可持續性。如果一種發展模式不具有可持續性,經濟增長的劇烈波動必然會產生嚴重的收入分配不公。
  拉美國家收入分配不公的現實表明,要改善收入分配,建設和諧社會,就必須扭轉重效率輕公平的政策取向,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正確處理效率和公平的關系,在初次分配中勞動報酬的比重應進一步提高,二次分配應更加關注社會公平問題。對于處于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中的中國而言,必須特別關注地區間和城鄉間的發展平衡問題,引導生產要素跨區域合理流動,對貧困地區和落后地區應在政策、資金和人才方面給予必要的傾斜和支持。由于低收入者相對高收入者在經濟波動中更脆弱,更易遭受失業和通脹的打擊,因此,要改善收入分配,必須防止經濟的大起大落。在今后一段時期內,有必要進一步改善和加強宏觀調控,努力消除影響經濟增長的不穩定因素。
  (三)政府必須干預收入分配。拉美國家過去幾十年的經歷證明,發展不會自動導致社會公正。無論是在六七十年代的進口替代工業化時期,還是在90年代新自由主義改革時期,拉美國家無視甚至放縱收入差距的拉大,是導致收入分配不公問題不斷加劇的重要原因。中國應吸取拉美國家的教訓,避免重走拉美國家那條“沒有再分配的增長”(growth without redistribution)的老路,使政府在平衡收入分配、實現社會公平方面發揮更積極的作用。當前尤其要正視資產價格波動和教育、醫療不合理收費對中低收入家庭生活的影響,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房價和物價過快上漲,加大治理藥價虛高的力度;盡快糾正住房、教育、醫療改革中過度市場化的傾向,強化政府公共責任;應加快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養老、醫療、住房保障體系的建設,提高最低工資標準;考慮地區發展的差距,有必要加大轉移支付的力度,增加對貧困落后地區在初級醫療、初級義務教育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投資,推動實現公共服務的均等化。從長期來看,改善收入分配需要政府加快革除阻礙社會公平的體制性問題,特別是要嚴厲打擊各種形式的腐敗現象,消除經營壟斷,整頓分配秩序,強化稅收調節,從而從根本上遏制收入分配差距進一步擴大的趨勢。
  注釋:
  ①IDB, "Economic and Social Progress in Latin American 1998-1999 Report", Washington, D.C.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8, p. 11.
  ②ECLAC, Statistical Yearbook for Latin America and the Caribbean 2006, pp. 74-79.
  ③ECLAC, Preliminary Overview of the Economies of Latin American and the Caribbean 2003, p. 10.
  ④UNDA, Ideas and Contributions: Democracy in Latin America, 2004, p. 39.
  ⑤據聯合國拉美經委會估計,2000年巴西、墨西哥和阿根廷的城市實際最低工資仍低于1980年的水平,其中墨西哥的實際最低工資僅為1980年的29.5%,在有統計資料的其他14個國家中,有8個國家的城市實際最低工資低于1980年。參見:ECLAC, Economic Survey of Latin America and Caribbean 2002-2003, p. 375。
  ⑥[美]威廉·福斯特著,馮明方譯:《美洲政治史綱》,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314頁。轉引自江時學:《拉美國家的收入分配為什么如此不公》,載《拉丁美洲研究》,2005年第5期。
  ⑦以秘魯為例,60年代1%的秘魯土地所有者控制了80%的可耕地,而多數印第安農民則無地可種。參見E.伯恩斯著,王寧坤譯:《簡明拉丁美洲史》,長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9年,第368頁,第383頁。
  ⑧[英]萊斯利·貝瑟爾主編:《劍橋拉丁美洲史》,第2卷,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1997年,第246頁。
  ⑨關于拉美經濟增長與收入分配理論的討論,參見袁東振:《對拉美國家經濟與社會不協調發展的理論分析》,載《拉丁美洲研究》,2005年第3期。
  ⑩[法]勒內·杜蒙、瑪麗—弗朗斯·莫坦:《拉丁美洲的病態發展》,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1984年,第156頁。轉引自劉金源:《巴西社會兩極分化問題及其成因探析》,載《拉丁美洲研究》,2002年第4期,第22頁。
  (11)M. Fox Louise, "Income Distribution in Post-1964 Brazil: New Results", The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Vol. 43, No. 1, The Tasks of Economic History, Mar., 1983, pp. 261-271.
  (12)Henry Veltmeyer, James Petras and Steve Vieux, "Neoliberalism and Capitalism in Mexico 1983-1995: Model of Structure Adjustment?", in Henry Veltmeyer, James Petras and Steve Vieux edited, Neoliberalism and Class Conflict in Latin America,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Inc., pp. 148-149.
  (13)Albert Berry, "The Income Distribution Threat in Latin America", Latin American Research Review, Vol. 32, No. 2, 1997, p. 5.
  (14)拉美國家一些大型國有企業在私有化進程中被外國財團收購,例如,阿根廷最大的國有企業——石油礦產管理局被西班牙雷普索爾石油公司收購,智利的電訊產業被西班牙和澳大利亞財團控制,墨西哥第三大企業——墨西哥電信被由斯利姆財團、法國電信及美國西南貝爾公司組成的跨國財團收購。
  (15)福克斯利對智利私有化的研究表明,該國政府通過允許收購者以購買大大低于市面價值的企業債券來支付價款,為私有化提供了30%的補貼。參見John Williamson (eds. ), Latin American Adjustment: How Much Has Happened?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Washington, 1990, p. 81。
  (16)據報道,到2007年6月底為止,斯利姆個人擁有678億美元,其名下企業的總市值占目前墨西哥股市總市值3660億美元的近一半,而其個人擁有的總財富相當于墨西哥GDP的8%。
  (17)例如,1975~1979年智利的城市失業率從未低于13%,為歷史平均水平的3倍。1989~1994年,阿根廷的失業率由6.5%升至11.5%,1995年高達17.5%。另據聯合國拉美經委會統計,拉美地區的城市失業率從1991年的5.8%升至1995年的7.2%,1998年進一步升至8%,超過80年代債務危機初期時的水平。參見Werner Baer, Pedro Elosegui and Andres Gallo, "The Achievements and Failures of Argentina's Neoliberal Economic Policies", Oxford Development Studies, Vol. 30, No. 1, 2002, pp. 69-74; ECLAC, Preliminary Overview of the Economies of Latin American and the Caribbean 2003, p. 10; ECLAC, Economic Survey of Latin America and Caribbean 1999-2000, p. 85.
  (18)Oscar Altimir, Luis Beccaria, "Income Distribution in Argentina 1974-2000", CEPAL Review, No. 78, Dec. 2002, p. 79.
  (19)例如,墨西哥股市在1991年增長了125%,1992年上漲了25%,1993年又上漲了50%,形成了明顯的證券市場泡沫。在金融自由化后,阿根廷和巴西也曾出現劇烈的資產價格波動。
  (20)參見Neri, Camargo, "Efeitos Distributivos das Reformas Estruturais no Brasil", in R. Baumann (coord. ), Brasil, Uma década em TransiF8S852b.jpgo, Rio de Janeiro, ECLAC/Editora Campus, 2000。
  (21)據聯合國拉美經委會的資料,1990年阿根廷主要城市20%最高收入者與20%最低收入者的收入之比為13.4倍,1999年升至16.7倍;巴西同期的兩項數據分別為31.8倍和34倍。參見ECLAC, Statistical Yearbook for Latin America and the Caribbean 2006,p. 79。
  (22)ECLAC, Economic Survey of Latin America and Caribbean 2002-2003, p. 360, p. 375.
  (23)Samuel Morley, El Problema de la Distribución del Ingreso en América Latina, Santiago, Chile, Economic Commission for Latin America and the Caribbean and Fondo de Cultura Económica, 2000.
拉丁美洲研究京15~22F8世界經濟導刊陳平20082008
拉丁美洲/收入分配/新自由主義
長期以來,收入分配不公一直是困擾一些拉美國家的重要問題。由收入分配不公引起的政治分化和社會矛盾激化,成為影響拉美地區社會和諧和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大挑戰。拉美地區如此嚴重的收入分配不公問題由來已久。在導致收入分配不公的諸多制度因素中,最根本的因素當屬生產要素占有制度。拉美地區收入分配不公問題的最初產生,即與該地區歷史上由大地產制造成的土地占有高度不平等存在密切關系。對生產要素占有的不平等決定了不同階層政治地位的差異。拉美的工業化和城市化對生產要素在不同產業和地區間的分布產生了巨大影響,這也是導致如今拉美收入分配不公問題的重要原因。集聚性的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確使主要拉美國家的經濟得到較快增長,但地區間和城鄉間的發展失衡卻明顯加劇。第一,工業集聚在形成現代化都市的同時,農村地區卻被進一步邊緣化。第二,即使在城市,工業化和城市化也同樣帶來嚴重的收入分配不公問題。第三,沒有收入再分配的工業化。在經歷80年代“失去的10年”之后,尚未擺脫債務危機陰影的拉美國家開始進入全面的新自由主義改革時期,由此也引起了新的收入分配不公問題。新自由主義改革帶有強烈的反民族主義、反民眾主義傾向。繼大地產制之后,新自由主義改革開始了拉美歷史上第二次對生產要素的大規模重新分配。新自由主義改革不僅改變了生產要素的分配,也徹底改變了經濟的運行方式。經濟運行方式的改變不可避免地對與收入分配密切相關的就業、稅收、公共服務、社會保障、資產價格等產生影響。新自由主義改革使拉美國家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更加嚴重。
  中國與拉美國家都處于深刻全面的經濟、政治和社會變革之中,盡管歷史和文化背景不同,但中國和拉美國家在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的客觀因素并無差異,在建設和諧社會的過程中,中國可從拉美國家在處理收入分配問題的教訓中得到一些啟示:一是必須高度重視生產要素占有的公平;二是發展和改革模式至關重要;三是政府必須干預收入分配。
作者:拉丁美洲研究京15~22F8世界經濟導刊陳平20082008
拉丁美洲/收入分配/新自由主義

網載 2013-09-10 21:34:10

[新一篇] 制度、增長與收斂  ——一個基于索洛模型的分析框架

[舊一篇] 制度創新與世界一流大學建設
回頂部
寫評論


評論集


暫無評論。

稱謂:

内容:

驗證: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