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書語法研究的幾點體會

>>>  史地研究雜志方面文獻收集  >>> 簡體     傳統


  要談這個問題必須從我的老師說起,因為是他們帶領著我一步一步走進專書語法研究的大門。
  我從60年代開始在陸志韋先生指導下從事《左傳》專書語法研究,他耐心地把著手教我,象是帶一個小學生。記得他讓我習作的第一個虛詞就是《左傳》的“之”。他要我先分析資料,把分析的初步結果寫成素材給他看,他審閱非常仔細,常在稿紙兩邊作些批語,面談時還要詳細指點。其間還受到丁聲樹先生、呂叔湘先生耳提面命、諄諄教誨。每當我想到他們對我的嚴格要求與親切教導,我的心情都久久不能平靜。我現在寫這篇文章就是想把他們的教誨記下來,并把我在他們指引下工作中的一些心得體會寫出來,永遠鞭策自己,同時也想表達我對幾位恩師感激懷念之情于萬一。
  本文從以下兩方面來談:一、專書語法研究的意義和作用;二、專書語法研究的方法。
      一、專書語法研究的意義和作用
    1.1 專書語言研究是漢語史研究的基石
  漢語史研究必須探求漢語在各個時期的特點,總結漢語發展的內部規律,因而對各個時期代表作的專書研究就成為建造漢語史大廈必不可缺的保證。數十年我們的師輩一直不間斷地倡導專書研究。拿我親身感受而言,60年代初,陸志韋先生就親自帶領我們投身這項工作。呂叔湘先生在担任語言所所長期間曾不止一次對古漢語研究室的研究人員強調,漢語史研究應以專書研究作為基礎。1979年他在寫給古漢語研究人員的一份建議書中寫道:“要對古代漢語進行科學的研究,就要注意時代和地區的差別。對于這些差別,現在還只有一些零碎的認識,還缺少系統地探索的成果。要進行研究,現在還只能先拿一部一部的書做單位。一方面在同一作品中找規律,一方面在作品與作品之間就一個個問題進行比較。”丁聲樹先生生前也一再教導我們說,那種任意選取例句的作法不能科學地總結規律,應對專書進行窮盡的調查研究。楊伯峻先生1986年在為拙著《〈左傳〉虛詞研究》撰寫的序言中,一開始就提出這個問題:“我始終認為寫一部漢語語法史雖然是必要的,卻不是一人一時所能寫好的。它不僅需要作漢語語法的斷代研究,還要在某些地區方言中作特異的語法研究;在上古、中古文獻中,也有必要作專書、專題的研究以及綜合某些方面的比較研究。就是這些研究,無論專書的厚薄、專題的寬窄、比較范圍的大小,而要求做得資料充實、分析細密、真能反映客觀語法現象,又能抓住其特點,作出令人信服的結論,也是不容易的。近年來有不少同志在這方面作了努力,這是可喜的現象。”楊先生認為這些專書、專題研究很有意義,它們“給漢語語法史的研究奠下基石。有無數塊這類基石,便鋪砌成建筑漢語語法史的堅實地基。不這樣,漢語語法史的高樓大廈便是建筑在泥沙之上。”(注:見何樂士《〈左傳〉虛詞研究》序言,商務印書館1989年版。)1993年郭錫良先生在《四十年來古漢語語法研究述評》一文中再次強調“漢語語法史需要建立在專書語法研究、斷代語法研究的基礎之上。”(注:見郭錫良《漢語史論集》,商務印書館1997年版,第125頁。)
  由上所述可知專書語法研究對于漢語語法史的至關重要的意義及其不可忽視的作用。現在正有越來越多的學者投身于這一工程之中。
    1.2 專書語法研究是專題語法研究的重要依據
  專題語法研究有橫斷面的,即考察某一問題在同一歷史階段內眾多古籍中的反映。可首先重點研究一部或幾部古籍,調查分析某一問題在其中的特點,然后再拿到同一歷史階段的其它古籍中去檢驗,進而補充或修正自己的看法。回想過去我在丁聲樹先生指導下撰寫《論“謂之”句和“之謂”句》一文時就是這樣做的。我首先仔細考察了《左傳》中這兩種句式的異同,得出一個初步看法;但對這一看法是否具有普遍性還沒有太大把握,于是選了另外 9部先秦古籍,加上《左傳》,共10部。從這10部古籍中搜集到“謂之”句381例,“之謂”句567例。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觀察、分析、比較,對我原先的認識基本認同,但也有重要修正。接著又在先秦其它18部古籍中觀察有關的語言現象,最終確認了自己的觀點:“謂之”句是用來表示社會上對某一對象公認的約定俗成的稱謂或說明,常用[A謂之B]句式,A代表某一被說明或稱謂的對象,B代表社會上對A公認的、約定俗成的說明或稱謂。 如:“少而無父者謂之孤,老而無子者謂之獨,老而無妻者謂之矜,老而無夫者謂之寡。”(《禮記·王制》1347》,孤、獨、矜、寡是社會上公認的、約定俗成的分別對少而無父者、老而無子者、老而無妻者、老而無夫者的稱謂。這類句子一般都省略了“謂”的施事主語(因為是社會公認而無需出現施事者),而把受事主語放在前面。而“之謂”句則多用來表示說話人對某一對象的主觀認識。特別在雙方對同一對象有不同理解的爭辯中,說話人常用[B之謂A]句式(B表示說話人自己的看法,A表示某一被說明的對象),表現出強烈的主觀色彩。如:“為仁與為國不同。為仁者愛親之謂仁,為國者利國之謂仁。”(《國語·晉語一》1.275 )從例中看出,“為仁者”認為“愛親”才能算作“仁”,“為國者”則認為“利國”才能算作“仁”。同是一個“仁”,各有不同認識。“之謂”句常有施事主語出現(如此例中的“為仁者”與“為國者”),因強調的是各人的不同看法。可知“謂之”句和“之謂”句是兩種互相對立的句式,彼此功能不同,不能任意替換。明確了這兩種句式的區別,在閱讀古漢語時就能對它們所傳遞的意義有更確切的了解。如果我不是在專書語法研究中對這兩種句式進行逐例的分析和對比,并仔細觀察它們在語段篇章中的運用特色;如果我只是任意抽例觀察或單純依靠《引得》的只言片語,是不可能看到兩種句式的區別的。(注:這篇文章見何樂士《〈左傳〉虛詞研究》第24頁—47頁。所調查的10部古籍是:《左傳》、《詩經》、《論語》、《孟子》、《老子》、《莊子》、《荀子》、《韓非子》、《呂氏春秋》、《禮記》。)
  專題研究有縱斷面的,即調查、研究某一問題在較長歷史時期中所經歷的發展變化。它也需以專書研究的成果作為依據。如我在寫作拙文《〈左傳〉否定副詞“不”、“弗”比較》(注:拙文《〈左傳〉否定副詞“不”、“弗”的比較》見《第一屆國際先秦漢語語法研討會論文集》,岳麓書社1994年版,第93—133頁。)一文的過程中, 就認真參考了一些在專書或專一對象調查研究基礎上寫成的論文,如管燮初《甲骨刻辭的語法研究》、《西周金文語法研究》,陳夢家《殷墟卜辭綜述》,趙誠《甲骨虛詞研究》,朱歧祥《殷墟卜辭句法論稿》,羅端《金文中‘勿’跟‘毋’兩個否定詞在用法上的區別》,丁聲樹《釋否定詞“弗”、“不”》,黃景欣《秦漢以前古漢語中的否定詞“弗”、“不”研究》,周光年《先秦否定句代詞賓語位置問題》,何莫耶《馬王堆漢墓帛書中的“弗”》,高思曼《否定詞“弗”的句法》,魏培泉《莊子語法研究》,張以仁《國語虛詞集釋》、《國語左傳論集》,左松超《左傳虛詞集釋》, 何樂士《左傳虛詞研究》,Edwin G.Pulleyblank(蒲立本)Emphatic Negatives in Classical Chinese( 《古漢語中表強調的否定詞》),Takashima , Kenichi Morphology  of the Negatives in Oraclebone Inscriptions(《甲骨卜辭中否定詞的形態》)等論著(這些論著的扼要介紹均見原文“附四”:“本文參考論著”)。除此之外,還親自調查了秦漢時期數十部傳世文獻和一些出土文獻,以窮盡的方式對其中2858例“弗”作了逐例分析和統計。正是在這樣的基礎上才能嘗試對“不”、“弗”的異同提出自己的一些新的看法。
    1.3 專書研究是比較研究的必要準備
  多年來我在自己的研究工作中深深體會到,無論是共時的比較或歷時的比較,都需要專書研究作為基礎,有沒有這個基礎不大一樣。比如我在寫《〈史記〉語法特點研究——從〈左傳〉與〈史記〉語法的比較看〈史記〉的若干語法特點》(注:載《兩漢漢語研究》,山東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1頁—261頁。)一文時,剛開始對《史記》的語法特色感到茫無頭緒,面對一部龐大的《史記》,當時尚無《引得》之類的工具書,真不知從何下手。后來想到自己研究過《左傳》的語法特點,可以以《左傳》為線索,對《史記》也作出深入調查分析,在此基礎上對兩書進行比較。具體作法是以事件為綱,找出兩書相對應的語句,從司馬遷的古今對譯和引文變化中找出不相同的部分;然后再在《史記》全書進行驗證,看這些不相同的部分是否確實可以代表《史記》的某些語法特色。由于對《左傳》、《史記》都作了專書調查研究,對兩書的比較才得以順利進行。此后又以《史記》語法特點為基礎與《世說新語》對照,找出《世》的語法特征;(注:拙文《從〈史記〉和〈世說新語〉的比較看〈世說新語〉的語法特點》,載《魏晉南北朝漢語研究》,山東教育社1992年版,第86—178頁。 )以《世》的語法特色與敦煌變文作比較,找出變文的語法特征;(注:拙文《敦煌變文與〈世說新語〉若干語法特點的比較》, 載《隋唐五代漢語研究》, 山東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133—268頁。)以變文特征與元曲(以《關漢卿戲曲集》為代表)對照,找出元曲的語法特征。(注:拙文《元雜劇語法特點研究——從〈關漢卿戲曲集〉與〈敦煌變文集〉的比較看元雜劇語法的若干特點》,載《宋元明漢語研究》,山東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19—242頁。)事實證明,有了專書語法研究的成果作為基礎, 歷史比較就較易進行;所概括出來的語法特點也才可能有較高的科學性。
    1.4 專書研究是建立新的理論的一個重要途徑
  我們知道,在科學研究中發現真理、建立新的理論可以通過提出假設,然后進行客觀、全面、認真的求證來實現;更可以通過先進行深入調查第一手資料,然后歸納、上升為規律而建立理論。無論前者或后者,它們都必須以事實作為最重要依據。專書語法研究就是在扎扎實實調查分析第一手資料的基礎上探求規律,提出理論。在這方面,我們的老前輩曾一再諄諄教誨。王力先生說:“怎么研究呢?就要從大量具體的材料中去歸納,從個別到一般。結論是在歸納的末尾,而不是在它的開頭。……凡是先立結論,然后去找例證,往往都靠不住。因為你往往是主觀的找一些為你所用的例證,不為你所用就不要,那自然就錯誤了。歸納的重要也就證明充分占有材料的重要。因為歸納是從個別到一般,個別的東西越多,越能證明你的結論是可靠的。”(注:王力先生《談談寫論文》,見《王力文集》第20卷,山東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461 頁—462頁。)
  我自己在多年的研究工作中對此深有體會,試結合幾個具體事例來談:
  (一)《古代漢語虛詞通釋》(注:何樂士、敖鏡浩、王克仲、麥梅翹、王海fēn@①《古代漢語虛詞通釋》,北京出版社1985年版。)一書自1985年出版以來,比較受到讀者歡迎。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它不是采用照抄其它虛詞書例句的方法,而是對大量古籍尤其是對先秦幾部影響較大的著作中的虛詞作了認真全面的調查和統計,在分析原始資料的基礎上歸納出各虛詞的特點,選用了5000多個例句。該書前言也較受到讀者重視,因為它比較精當地概括了該書九類虛詞(介詞、連詞、助詞、語氣詞、副詞、助動詞、感嘆詞、代詞、不定數詞)的特征和語法功能。這種概括是在對全書每個虛詞的特征和功能進行調查的基礎上歸納、分類而得,每類虛詞的特征及其每項語法功能都有大量例證作為依據,絕不是主觀臆斷或從別的著作中生搬硬套過來。
  (二)對古漢語范圍副詞和副詞定義的再認識。在拙著《〈左傳〉的范圍副詞》(注:何樂士《〈左傳〉的范圍副詞》,岳麓書社1994年版。)一書中,由于對《左》的20余個范圍副詞逐一分析,并同時參照了先秦其它古籍中的相關情況,看到范圍副詞與句中主語、賓語、謂語的關系以及它在句中位置的特點,覺得過去對范圍副詞的界說有的只說它表示施事、受事者的范圍或“表明情態、動作的范圍”等有嫌片面且過于籠統含混,在本書中提出“范圍副詞是對主語、賓語跟謂語發生關系時的范圍或對謂語本身范圍表示總括或限定的副詞。”“范圍副詞的位置大多位于主語之后、謂語之前;少數位于主語、前置賓語或‘主·之·謂’結構之前”供大家討論。
  與此同時,副詞的定義也應重新認識。過去在介紹副詞時大都強調它的位置是在動詞之前(少數在后),它的作用是修飾動詞謂語或其它謂語。現在根據對《左傳》范圍副詞的深入探討以及對古漢語副詞特點的全面考察,感到對副詞的定義和特征也有再考慮的必要。是否可以這樣說:“副詞主要修飾謂語,表示動作行為或狀態性質的各種特征;與此同時也對主語或賓語起修飾作用,顯示它們在與謂語發生關系時的方式、狀態、范圍等。”
  “副詞的位置:副詞大都位于主語后、謂語前,但少數副詞位置較靈活,可位于主語、前置賓語、‘主語·之·謂語’結構之前或單句、分句、復句之首,有時也位于謂語之后。關鍵是無論在哪里,它的主要作用都是修飾謂語。”(注:這兒段引語見《〈左傳〉的范圍副詞》中《〈左傳〉范圍副詞概論》一文,第308頁—309頁。)
  (三)在《從〈左傳〉與〈史記〉語法特點的比較看〈史記〉的某些語法特點》一文中,通過對兩書若干問題的窮盡調查與對比,并參照其它有關古籍,提出古漢語語法在發展過程中幾個規律性的特征:
  第一,動詞謂語的發展變化是漢語語法發展的核心。動詞謂語在各類謂語中占壓倒多數(約85—90%),這一特點由《左》到《史》保持不變,但其中的復雜謂語的百分比由《左》的39%上升到《史》的60%,這是重大變化。以動詞謂語為核心的擴展如“動詞(或其短語)的并列”、“連動”、“動賓·動”、“介賓·動”、“動·介賓”、“兼語式”、種種狀語和補語的發展變化…等,反映了謂語的復雜化。
  第二,各類虛詞(尤其是介詞、連詞、副詞等),分工趨于嚴密,用法逐步規范。
  第三,漢語句子結構要求以謂語為中心的平衡對稱,這一內部規律有力地制約和推動著漢語的發展。
  第四,句子結構的擴展與簡縮的矛盾推動著句子的發展。如果說并列式、連動式的發展,兼語式的滋生、“介賓”作狀、補的句式之增加等現象反映了句子結構的擴展;而由連動、并列結構變化為動補式,則表示了句子結構的簡縮。這種簡縮實際上是把動作行為及其結果在一個簡化的動詞結構中體現出來,包含著復雜的語法關系,是在高一級水平上的簡化。由此可見,語法結構的發展并不僅僅表現在句子結構的擴展,它是在擴展與簡縮矛盾的對立統一中向前發展。這可能是由于人們在交際過程中既要求表達的準確又要求語言的精煉。如果一味擴展,就會成為語言交流中的負担;如果一味簡縮,又會變得晦澀難懂。可知語法格式在發展中的簡縮不是退化而是向新的水平的躍進,有時甚至是一種質變——變成了新的語法格式,而在這新的水平上又孕育著新的擴展。
    1.5 專書語法研究的成果是檢驗自己或前人成說的有力武器
  我們可以利用專書研究的成果去檢驗和修正自己或前人由于沒有來得及進行全面、窮盡的調查研究而于有意無意之中形成的片面性和誤差。
  比如我在《〈史記〉語法特點研究》一文中曾根據我對《左傳》、《史記》動詞謂語結構情況的調查得出這樣的結論:“在漢語句子中作為核心的動詞謂語,它的基本發展趨勢是謂語結構的逐步擴展,也就是謂語結構的復雜化。 ”(注:載《兩漢漢語研究》, 山東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45頁。)如果這一結論適合于漢語發展的各個歷史階段,那么由《史記》到《世說新語》,句法結構的變化特點就應該是動詞謂語結構的進一步擴展和復雜化。但據我隨后對兩書的調查比較,動詞謂語結構的復雜化并沒有什么突出表現。也就是說,我發現自己在《〈史記〉語法特點研究》一文中提出上述結論時犯了主觀片面性的錯誤。這一結論可能適合于某種歷史階段句法結構的發展特點,但卻不能代表每個歷史階段的發展特點。因為謂語結構的擴展和復雜化不可能無限制地發展,它必然會受到語言交際內部規律的制約。人們在交際過程中所傳遞的信息量不能超越理解和記憶的一般承受能力,因而每一個“謂語讀”的平均字數不能過多;到一定的階段,句法上的發展就會自動調節,轉換方式。至于轉換為什么方式,則要根據各個時期語言發展的具體條件而定。總的來看,可能有以下幾種方式:謂語結構本身的擴展,單、復句主要是復句內“謂語讀”的增加,語段的發展和完備等等。由《史記》到《世說新語》,句法結構上最重要的變化有二,一是句子(主要是復句)所含“謂語讀”的增加;二是語段的發展和完備。通過對《史記》和《世說新語》(特別是《世說新語》)的專書研究,檢驗出我以前結論的片面性,加深了我對句法結構發展特點的認識,并初步修正了自己的觀點。(注:拙文《從〈史記〉和〈世說新語〉的比較看〈世說新語〉的語法特點》,載《魏晉南北朝漢語研究》,山東教育社1992年版,第155—156頁。)
      二、專書語法研究的方法
  這里只是談談我個人在研究過程中所運用的方法:
    2.1 鑒別原文,準備資料
  2.1.1 鑒別原文。關于專書的選擇因涉及到更多方面, 來不及在這篇文章里多談。只從專書確定之后對原文的鑒別說起。由于傳世文獻在流傳過程中可能受到刪改或增修,確定某部專書作為自己的研究對象之后,第一步工作就是對原文進行鑒別。應盡可能利用早期的、比較可靠的版本來鑒別自己所選擇的當今出版的最好注本。比如《左傳》,在今人注本中,我選擇了楊伯峻先生的《春秋左傳注》,然后根據唐石經的《左傳》刻本對它的正文逐字對照,有出入處用紅筆做記號。這種對照使自己對所選注本與古本的出入,初步做到心中有數,在研究過程中可以進一步做出分析、鑒別。另外,遇到《左傳》某些疑難句例需要深入探討時,《左傳》杜預注、孔穎達疏、阮元校勘記以及其它古注古籍中所引《左傳》有關原文,都可拿來作參照對校,最后作出自己的判斷。
  2.1.2 準備資料。指的是根據研究項目的需要準備資料卡片。 盡管我們已進入電腦時代,我也已經用上電腦,但卡片的抄寫、分析與歸納對我來說仍不能被取代。我總認為,抄制卡片是研究工作的基礎環節,對每一張卡片都不能馬虎從事。正如語言學家Dwight Bolinger所說,在一百萬個沒有價值的事例之后,第一百萬零一個事例卻很可能就動搖了整個立足點。我在抄制卡片時,除摘取所需句或段的最小部分之外,必定還在卡片下方錄出為觀察分析研究對象特點所應有的較大語境。我們說依靠原書作為基礎,絕不僅指依靠“引得”。“引得”是專書研究的重要參考,但卻不宜把它當作主要依據。因為“引得”提供的資料往往斷章取句或斷句取出一個短語,如果脫離更大的語境,是很難掌握研究對象的確切作用和功能的。
  更重要的是,資料的準備決不應局限在制作卡片上,還應進一步熟悉這些資料。所謂“熟悉”包括對原始資料的認真閱讀、反復思考,對原著的深入理解、再三熟讀,力求獲得盡可能多的語感。這種功夫看似費力費時,實際會受益無窮。我在寫《“政以治民”和“以政治民”句式的比較》一文時,就是通過反復閱讀、對比它們所在的上下文,悟出兩種句式的不同作用。甲式“政以治民”[Z以動賓]句式是從正面對Z的作用加以論述。這種句式常出現在一定的語段中:在這種句式的后面,說話人常接著指出事情的實際情況并不是這樣,如“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既無德政,又無威刑,是以及邪”。(《左·隱》1.76),而Z 式“以政治民”[以b 動賓]句式則是表示施事者實際已經發出或將要發出的動作行為,如:“我張吾三軍而被吾甲兵,以武臨之。”(《左·桓》1.110),甲式的主語Z作為被論述的對象,是主題主語;它大多是不能發出動作行為的抽象名詞,如“德”、“刑”、“信”、“禮”、“義”、“樂”……等,少數為具體的工具等物,如“弓”、“旃”、“旌”……等。乙式的主語(往往承前省略)絕大多數是可以發出動作行為人物(或國家)。甲式的出現常意味著下文的實際情況與它的論述相反;乙式的出現則表示事實上已經完成(或即將完成)的動作行為。兩式有其不同的作用和語境,不容混淆(詳細討論見該文)。如果不是反復熟讀兩式所在的上下文,我是不可能得到這一認識的。
    2.2 分析歸類,靜態描寫
  2.2.1 專書語法研究一般都需分出詞類和句型兩大部分。 在詞類方面應詳盡討論該書各類詞的劃分標準及其語法特點和陣容。對實詞、虛詞各類詞應全部列舉,并應有必要的統計數字。句型部分應包括該書全部句型而不應有遺漏。并應從語法體系的各方面探索其特點,描繪其在語法面貌上的共性與個性。無論詞類或句型,有疑難的問題都應提出討論。因為專書語法研究最重要的特點之一就是對全部語料進行窮盡的調查研究,不允許“私吞”問題,而要求將全部問題公之于眾。
  由于專書研究要求對資料作窮盡分析,這就要求我們認真對待每一個例子。我們必須逐例分析、歸類,這是能否進行科學歸納與描寫的先決條件。常常有這樣的情況:當我們沒有進行或尚未完成逐例分析時,我感到心中無數、沒有把握。然而隨著對每個例子的認真分析,心中逐漸有數,眼前逐步明朗,調查分析到最后一個例子,也就往往達到胸有成竹的地步。
  在分析每個例子時容不得半點急躁了草、貪圖省事、敷衍馬虎,而應全神貫注、一絲不茍。須坐得冷板凳,下得死功夫。馬虎的工作只會導致費時返工和無盡的后悔。收獲的大小,能否發現問題往往與態度的認真與否成正比。每當我在漫長而艱難的逐例分析過程中感到疲倦勞累而產生急于求成的念頭時,我都用親身經歷的教訓和“欲速則不達”的古訓來鞭策自己。
  由于分析的同時就試對每個例子進行歸類,因而分析到最后,分類的框架就已基本上水到渠成。但在總的框架之下還需作一定的調整,因為有了總的歸類之后需要回過頭來認真審視各類特征是否突出;分類是否科學,是否足以互相區別;類與類之間的交叉現象哪些可以避免,哪些無法避免;對哪些無法避免的交叉現象應如何解釋,如何處理……總之,對專書資料窮盡的分析和歸類需要反復斟酌推敲,決不可能一蹴而就。
  2.2.2 靜態描寫
  經過對資料的逐例分析推敲,以及對歸類的反復審識與思考,最終得以確定并列出類別,在此基礎上就可進行科學的靜態描寫和闡述。
  (一)靜態描寫要求全面、窮盡、科學。這是專書語法研究的最低要求。因為專書語言資料相對來說本身也是一個系統。這個系統由于專書語料的局限很可能不是那么周密完備,但它自身究竟是作為一個系統在運作。面對這個語料系統,我們必須忠于它的本來面貌,進行實事求是地描寫和說明。
  靜態描寫注重歸納式的思維方法,注重在充分占有材料的基礎上得出結論。窮盡地占有語言材料是專書語法描寫的最重要前提,如果不從發掘和分析資料入手對語料事實進行詳盡清晰的描寫,而僅僅滿足于畫出幾條不一定準確的線條,那不僅沒有什么實際價值,甚至可能是做了自欺欺人、害人誤己的壞事。因為窮盡、如實的描寫至少還可以為后人作一點資料整理分析的積累工作,科學研究的整體就是在一點一滴的積累中向前發展的,而馬虎粗糙的虛構,能留給人們什么有價值的東西呢?美國語言學家斯托克威爾說:“語言的創造發明以及后來的發展豐富,的確是人類最杰出的成就,因此我把描繪這一成就的任務視為應當嚴肅地、莊嚴地從事的任務。但是這個任務不能靠在事實還不十分清楚的地方硬給蒙上一層精密的數學公式來完成。流行的句法理論大部分是用精密的迷宮線路譜寫出來的模糊事實,……規律性并未得到解釋”。(注:見(美)斯托克威爾《句法理論基礎》,呂叔湘、黃國營譯。)
  (二)對語言事實的描寫應該繁簡結合。該簡時應善于“簡略”,該繁時不懼“繁瑣”。我們在上面說到對語言事實的描寫應清晰詳盡、力戒馬虎,這并不等于對全部語言事實都需作同樣詳細的描寫。在分類中往往大多數例子歸入少數的類,而少數例子卻需分為數類。有的類擁有很多例子,如果這些例子所表達的都確屬同一現象,就不需用很多筆墨去描寫。在分析語料時嚴格要求逐例進行,在描寫時則可以把眾多同類例子當作一個例子對待。逐例分析并不要求逐例描寫。在需要概括的地方作出簡明扼要的闡述,反而能給人更為深刻的印象。
  要善于發現各種特征以及其它有討論價值的問題,平面的靜態描寫絕不等于一種機械性的重復勞動,它需要敏銳的觀察力和創造性的思考。通過這種觀察和思考能夠抓住所研究對象的主要特征。對這些主要特征在描寫時應力求準確清晰。正如呂叔湘先生所說:“常常聽見一種呼聲,叫做‘不要搞煩瑣哲學’。這個話是對的,但是要看用在什么場合。有些內容,寫在教科書里,寫在科普文章里,是煩瑣哲學,但是放在研究性質的專著或者論文里,就不是煩瑣哲學。在研究工作中,不但是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得不出結果,只見森林不見樹木同樣得不出結論。”(注:見呂叔湘先生為李臨定《現代漢語句型》所寫的序言,商務印書館1986年版。)
  (三)描寫應有步驟。所謂“步驟”有兩層含義,一是描寫本身的步驟。先做什么,后做什么,應有合適的安排。記得60年代初陸志韋先生帶著我做《左傳》語法描寫時,當時給我的任務是描寫《左傳》的詞類。陸先生對我說:“《左傳》的篇幅很大,各類詞的情況相當復雜。你剛開始作語法研究,恐怕一上來不容易從總體上駕馭。最好先從用法較復雜的虛詞入手,一個一個地做。你把這些最難的虛詞解決了,其它的問題也就可以自己處理了。”于是我就在陸先生的指導下從《左傳》的“之”入手,開始了漫長的歷程。由于“之”有7000余例,用法相當復雜,我又把它分成幾篇文章完成:《先秦[動之名]雙賓式中的“之”是否等于“其”?》、《論“謂之”句和“之謂”句》,《〈左傳〉的[主·之·謂]式》、《〈左傳〉的“之”》。(注:這兒篇文章都已收入《〈左傳〉虛詞研究》一書中。)
  所謂“步驟”的另一層含義是描寫與其它步驟的關系,如描寫與解釋、描寫與比較、描寫與專題的關系等。在所有這些關系中描寫都是第一位的,它如同水之源,木之本,樓之基。必須先把語言事實調查、描寫清楚,才談得上其它。
    2.3 運用統計方法,把定性分析同定量分析結合起來
  2.3.1 數量統計的意義
  數量統計是計量語言學在語言描寫中的具體運用。我們不是為統計而統計,而是把數量統計視為活的、有生命力的論證工具。我們認為數量統計是區別統一與個別、質變與量變、主流與支流的重要依據之一。只有把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結合起來,才能使語言研究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之上。任何事物的存在都表現為質的規定性和量的規定性的統一,量變引起質變。如果不作定量分析,就很難把握住漢語諸要素在各歷史時期的性質變化發展的界限,對一些重大問題也難以作出令人信服的答案。比如,曾經有一種議論,說漢語不是“主·動·賓”(SVO )型語言而是“主·賓·動”(SOV)類語言。反對者與之爭議不下。 漢語究竟是什么語言?對于這一重大問題,呂叔湘先生的意見是:“這是必得首先羅列各種句型并且確定比較的單位,然后就這些單位句型的使用頻率做統計,才能下結論的。”最近孫朝奮(1997)先生在他的Word —OrderChange and Granunaticalization in the History of Chinese(《漢族史中的詞序演變和語法化》)一書(注:孫朝奮  Word —  Order Change and Grammaticalization in the History of Chinese, 美國斯坦福大學出版社1997 年版。 )中就列舉大量統計數字證明漢語不是SOV型而是SVO型語言。語言現象浩如煙海,如果采用隨意取例論證的方法,幾乎是需要什么就有什么。可以說從隨意取例到定量分析是古漢語研究走向科學化的重要標志。
  2.3.2 如何進行數量統計
  專書研究的重要特點之一就是定量分析,應對全書語料作窮盡式的調查統計,不能憑主觀需要而任意取舍。至于哪些數字列入正文,則可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一般來說,被研究對象的總次數、大項的分類、決定性質的數據或擬作為論據的數字均應給以足夠重視并在正文列出。至于其他數字則可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大多可列入文章后的附表中。
  例如在《從〈左傳〉和〈史記〉的比較看〈史記〉語法的若干特點》一文中,為了剖析動詞謂語內部的發展變化情況,我從兩書中各取5000句,對它們的動詞謂語作了一個調查統計,大致情況是,《左》的簡單謂語句3050例,約占61%;復雜謂語句1950例,約占39%,《史》的簡單謂語句2004例,約占40%;復雜謂語句2996例,約占60%。這表明,《左》的語言里,簡單謂語占多數,《史》的語言里復雜謂語占多數。由《左》到《史》,漢語動詞謂語的內部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除此之外,我在此文中還多次提供了《左》、《史》對比的數據作為論證的工具。許國璋先生在他對此文的評論《中國計量語言學的嘗試》一文的結束語中說道:“大量的勞動和細致的分析使這篇文章成為一篇扎實的語言態研究和計量語言學研究。”(注:見許國璋先生《許國璋論語言》,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1991年版,第407頁。)
    2.4 把靜態描寫與其他方法步驟結合起來
  靜態描寫一類的文章是否只能裹足于描寫的范圍之內而不能越雷池一步?我認為不是這樣。為了論證的需要,我們可以采納各種有效的方法,為我所用。但首先必須以靜態描寫為基礎,沒有這個基礎,想要越出雷池是很困難的,即使越出了雷池,也是靠不住的。
  2.4.1 把靜態描寫與比較研究結合起來
  單純的靜態描寫很容易使人感到問題不突出,抓不住要害。如果能與比較研究結合起來,情況就會大不一樣。多年來我在自己的研究工作中深深體會到,比較的方法能幫助我們分辨差異發現問題是一種非常有效的研究方法。我在《左傳》語法研究過程中,非常注意運用比較的方法。比如為了考察《左傳》[動·之·名]雙賓式中的“之”是否與“其”等同,我把《左傳》的“之”和“其”作了全面深入的分析、比較,在此基礎上寫出了《〈左傳〉[動·之·名]雙賓式中的“之”是否等于“其”?》一文;為了弄清“于”和“於”在《左傳》中有何特征,就把“于”和“於”進行窮盡的調查、分析,并與先秦其他一些古籍中的“于”、“於”對照,做出全面的比較,在此基礎上寫出《〈左傳〉的“于”和“於”》一文等等。通過比較常使我對研究對象認識得更深刻,對其特點了解得更透徹。而且在比較的過程中往往會有更多的發現。比如《左傳》前八公與后四公的語法差異,就是在比較《左傳》“于”和“於”的異同時發現的。在調查“于”和“於”出現的頻率時,發現前八公“于”和“於”的比例是60%:40%;后四公卻是40%:60%。這條發生差異的線是劃在成公與襄公之間,由此引起我的注意。以后在研究《左傳》各個語法問題時都注意其中是否反映出前八公與后四公的差異。經過多年的積累,先后寫了兩篇論文:《論〈左傳〉前八公與后四公的語法差異》(1988)和《再論〈左傳〉前八公和后四公的語法差異》(1994),提出《左傳》前八公與后四公在10余個問題上存在的差異。現在正醞釀著“三論”、“四論”。我深感比較的方法是研究工作的一個法寶。
  2.4.2 把靜態描寫與專題研究結合起來
  靜態描寫與專題研究的結合是一種自然的發展趨勢。因為專題研究需要靜態描寫作為基礎,靜態描寫通過專題研究而顯示出它的作用和價值。如果不與專題研究結合,靜態描寫可能會顯得單調無味;一旦與專題研究結合起來,它就變得生動而富有生命力。因此靜態描寫不僅為別人提供專題研究的條件,作為專書研究的本人更應主動把靜態描寫與專題研究結合起來。比如在“《左傳》介詞‘于’和‘於’”一文中就是有意通過對“于”和“於”的靜態描寫,探討“于”和“於”的不同這一主題,圍繞這個中心得出以下幾點:(一)一些新興的語法現象和意義,只用“於”或主要用“於”,不用或很少用“于”來表示。如“於b”在D前表示“對於……”、“跟……比”、“在……方面”等用法都是“于”原先所沒有的。又如“於”用在D后的描寫句、反問句、 對偶句以及“於”在動詞后可表示相反方向等用法,“于”都未見。(二)“于”的用法逐漸被“於”所取代。如出現在D前的用法, 在《左傳》里,除了引用古語外,只有“於”能在D前出現。于、於在D后的用法,“于”也正在被“於”取代:引進“人物”、“其他”等,“於”已占優勢;在引進處所上,雖還以“于”為主,但“於”為數亦不少,且逞上升趨勢。(三)在語言運用上,“于”更多出現在客觀敘事的句子中,“於”除用于敘事句外,還常用于表示強調、傳遞某些主觀感情色彩的句子中。尤其是位于D前后組成的各種反問句以及[b於D]句式, 主觀感情色彩更為明顯。(四)“于”來源較古,“於”則比較后起,“於”有部分例句來自當時的歌謠諺語,“于”卻沒有。二者出現在對話中共1041例,“於”占85%,“于”占15%。因此,“于”所在句式保留原始用法較多,“於”反映新興的、活的口語特色較多。總起來看,“于”和“於”是在來源、用法、分布、意義上都曾有過重要區別的兩個介詞。
  有時靜態描寫與專題研究的結合是由于某個問題值得深入探討,可是它在一書中的資料不足以窺其全貌這就需要列為專題,由一書而多書,調查足夠的語料。如動之名雙賓語中的“之”是否等于“其”?“於”出現在動詞前的用法在它全部用例中占多大比例?“弗”后動詞帶賓語的比例究竟有多少?所帶的賓語是以代詞為主還是以名詞為主?……這些問題要想了解得比較清楚,都必須由調查一書發展到調查多書。
  2.4.3 把靜態研究與解釋性質、 原因或討論疑難問題等結合起來。記得陸先生曾對我說過:“靜態描寫的文章,主要任務就是描寫。完成了全面而窮盡的描寫,就是完成了任務。若在描寫的基礎上再加以解釋,就是超額完成任務。”比如在《〈左傳〉的[主·“之”·謂]式》(注:見《〈左傳〉虛詞研究》第66頁—77頁。)一文中就對[主·之·謂]式的性質作了較充分的解釋和討論,最后提出[主·之·謂]式的性質是[主·謂]結構性質而不是名詞短語性質,與大家討論。看來描寫是解釋原因或討論問題的基礎,而解釋或討論是描寫的進一步升華。
    2.5 圍繞語法研究的總目的, 自始至終掌握形式與意義統一的原則
  一定的語義分類應該有一定的形式作為標志,不同的形式應該在語義的表達上有區別。至于在具體操作的過程中是從形式或從意義入手只是切入點的不同,不是原則上的相背。從形式入手,應盡力找到意義上的歸宿;從意義上入手,應盡力找到形式上的表現。在拙文《〈左傳〉的“皆”》中,為了論證“皆”的性質,列舉了大量例子來證明“皆”的副詞意義在形式上的表現。而對“政以治民”和“以政治民”,“謂之”和“之謂”等句式,又從它們的不同形式探討它們的不同語義。
    2.6 不要“回避”或“遺漏”問題, 應把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公之于眾
  應該特別強調的是,由于專書語法研究的重要特點就是對語料進行窮盡的分析研究,因而不能放過任何一個例子,如有一時解決不了的疑難問題,不應“回避”,不應“遺漏”或“私吞”,而應明確交代,在正文或附中予以公布,希望引起討論,推動問題的解決。
  根據我自己的初步體會,在窮盡分析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如:
  2.6.1 在對每個例子進行考察時, 首先需要把例子的語法結構和語義弄清楚,尤其對于所研究對象(字、詞、短語或句)更應準確把握。往往在開始分析時會遇到一些難于解釋的,不妨先放在一邊,到最后再回過頭來考察。但可能有個別例子一直到最后也解決不了。
  2.6.2 有些例中的虛詞分類很費斟酌。 如“以”作虛詞有連詞介詞之分,盡管你對連詞介詞的界限有一套規定,但有少數例中的“以”究竟是什么,仍然難以確定。又如“焉”有兼詞和語氣詞之分,也并不是每個例子都那么容易分辯的。……
  2.6.3 實詞在劃分類別時也很麻煩,在動詞、名詞、 形容詞之間常有那么一部分可以兩屬,無論你把它們視為兼類、活用,或者按義項把它們歸入不同的類,總還有少數例字是不好處理的。
  2.6.4  在比較研究中常會發現比較的對象有的地方很難用研究的結果說明其區別,如“弗”與“不”的比較,“于”與“於”的比較,“皆”與“盡”的比較,“之謂”與“謂之”的比較等等。我們在進行比較時往往抓住了比較對象的主要方面,而它的次要方面常表現為少數“例外”。對于這少數例外,我們本應盡可能找出它們出現的條件和規律,但有時確實不易心想事成。
  2.6.5 有時在研究中發現了問題,但尚不能作出恰當的解釋。 如《左傳》前八公與后四公的語法差異,雖然到目前為止我已寫了兩篇文章,而且近年來也有其他學者在其文章中舉出新的例證表示支持這一發現(注:余藹芹先生在她的《先秦漢語中的所謂兼語式》一文(尚未發表)中,在談到使令式的否定式時特別指出,這種否定句式“只出現在后四公中”,“標志著前八公和后四公又一個重要的語法區別”。),可是,究竟應該如何解釋這一現象?我總覺得還不到做出結論的時候。因而這個問題還在我腦海里懸著,在文章后面掛著。
  對于類似上述這些問題,如果自己可以提出一些看法但還不是很有把握,不妨作為疑難問題提出討論,大膽地亮出自己的觀點,聽取大家的意見。如果一時尚不能提出自己的看法,則應列舉于眾,不予隱藏。
    2.7 不忽略、不埋沒前人的研究成果
  “不忽略”是指在研究過程中,在疑難問題討論中,應盡可能參閱前人已有的研究成果以避免重復勞動,并使自己的起步建立在盡可能高的起點上,同時也能從宏觀上看得更全面。
  “不埋沒”是說在參照或引用前人成果(包括轉引的例句)時,應一一注明出處,決不掠人之美。這本是任何一位學者應該具備的起碼道德風范,而對于從事專書語言研究的學者來說尤為重要。因為專書語言研究要求一種特別嚴肅認真、一絲不茍的工作態度;是否尊重別人的勞動、如實地介紹前人的成果,正是對學者治學態度的一種考驗。
    2.8 概括地說, 我在研究工作中遵循的理論原則是辯證唯物主義,努力堅持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的認識論原理。我堅信實事求是尋求客觀真理的正確途徑。
  在整個工作過程中我努力追求形式與意義相結合、語法研究與解決疑難問題相結合的目標。面對各種不同的研究方法,我的態度是;一、堅持走自己的道路,走出自己的特色;二、不拘一格地吸取各家之長。正如王力先生一直倡導的研究語言學要采取古今中外兼容并包的態度。(注:見郭錫良《漢語史論集》,商務印書館1997年版,第130頁。 )的確,各種不同的研究方法和不同的學術觀點是語言學園地中各具特色的花朵。解決某個問題的方案決不僅限于一個;對某一對象的認識也不能局限于一種思路、一個角度。百花齊放才是春。多角度、多方位才能達到更全面、更科學的認識。趙元任先生在《音位標音法的多能性》一文的結束語中說:“任何人的標音,只要本身一貫,能夠在原定的范圍里作出清楚的解釋,不自稱唯一正確而排斥其他可能的處理,都不必嚴加反對。……我們的座右銘必須是:“寫吧,放手去寫!”(注:見《趙元任語言學論文選·中國現代語言學的開拓和發展》,清華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第62頁。)前輩學者寬廣的胸懷、兼容并包的態度為我們樹立了榜樣。
      小結
  專書語法研究的興起和發展是語言學史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它把語法研究由主觀取例的方法逐步轉移到充分重視第一手資料的科學軌道上來,正在為古漢語研究事業的大發展準備著必要的條件。古語說,涉淺水者見小蝦,其益深者見魚鱉,其彌深者見蛟龍。我想認真進行專書語言研究,對第一手語料進行一絲不茍的調查分析,在此基礎上作出科學的歸納和理論上的闡述,從個人來說這是扎實地鋪砌基石的工作;從我們共同建造的漢語史大廈整體工程來說,這正是走的“見蛟龍”的道路。現在有越來越多的學者在從事專書的全面語法研究或以一部或多部專書為基礎的專題語法研究,幾乎已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我相信在眾多學者的努力下,我們必能迎來漢語史研究的空前繁榮時期。
  
  
  
鎮江師專學報:社科版4~15H1語言文字學何樂士19991999專書語法研究是專題語法研究的重要依據,是比較研究的必要準備,是建立新的語法理論的重要途徑,其成果是檢驗自己或前人成說的有力武器。專書語法研究的具體方法主要有:鑒別原文,準備資料;分析歸類,靜態描寫;運用統計方法,把定性分析同定量分析結合起來;把靜態描寫與比較研究、與專題研究等結合起來;圍繞語法研究的總目的,自始至終掌握形式與意義統一的原則等。專書/語法研究/作用/方法何樂士先生,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所研究員,意大利那坡里東方大學、瑞士蘇黎士大學東亞研究所漢學系客座教授。主要論著有《古代漢語虛詞通釋》(合作)、《古代漢語語法及其發展》(合作)、《左傳虛詞研究》、《左傳與史記語法特點的比較》等兩百余萬字。 作者:鎮江師專學報:社科版4~15H1語言文字學何樂士19991999專書語法研究是專題語法研究的重要依據,是比較研究的必要準備,是建立新的語法理論的重要途徑,其成果是檢驗自己或前人成說的有力武器。專書語法研究的具體方法主要有:鑒別原文,準備資料;分析歸類,靜態描寫;運用統計方法,把定性分析同定量分析結合起來;把靜態描寫與比較研究、與專題研究等結合起來;圍繞語法研究的總目的,自始至終掌握形式與意義統一的原則等。專書/語法研究/作用/方法

網載 2013-09-10 21:41:00

[新一篇] 與家長溝通需要把握的幾個問題

[舊一篇] 世俗生活的審美圖景  ——對90年代中國審美風尚變革的基本認識
回頂部
寫評論


評論集


暫無評論。

稱謂:

内容:

驗證: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