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改良主義思潮就是北洋幕府的洋務思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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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于早期改良主義思潮,史學界在前幾年已有不同看法,一些學者認為,其不過是洋務思潮的一部分。筆者認為,這種思潮確是洋務思潮的一部分,而且還可以說就是北洋幕府的洋務思潮。以下就這種觀點試論述之。
   一 這種思潮的代表人物均是北洋幕府人物
  以往得到史學界公認的早期改良主義思潮代表人物有王韜、馬建忠、薛福成,鄭觀應、陳熾等5人。本文先就這5個人的身世進行考察。
  馬建忠少時隨家屢遷,而后定居上海。在滬期間,他放棄科舉道路,專心研究、學習西學,入李鴻章幕。1870年,馬建忠27歲時,隨調任直隸總督的李鴻章赴天津辦洋務。此后他被李鴻章派往法國留學,回國后曾担任過輪船招商局會辦、上海機器織布局總辦等。1895年,隨李鴻章赴日,參與締結《馬關條約》。綜觀其一生,僅活到57歲,卻有30多年的時間在李鴻章幕府工作,可謂畢生效力于李鴻章門下。他是李鴻章手下辦洋務的干才,多次向李具稟條陳“借款、造路、創設海軍、通商、開礦、興學、儲才”[①a]諸事宜。可見,馬氏的思想是北洋幕府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
  薛福成1865年入曾國藩幕,1872年轉入北洋大臣李鴻章幕,曾任寧紹臺道等職,晚年以三品京堂任出使英、法、比、意四國公使。其后半生22年在北洋幕府中度過,并起過一定作用。當英籍“客卿”海關總稅務司赫德要總司海防時,薛福成曾上書李鴻章,以不宜使“中國兵權、餉權皆入赫德一人之手”[②a]為理由堅決反對。朝鮮壬午之變時,他曾為直隸總督出謀獻策。薛福成的言論和思想,在北洋幕府中的影響,比馬建忠更大。
  鄭觀應先后在寶順洋行、太古洋行担任買辦,1878年奉李鴻章札委籌辦上海機器織布局,始入北洋幕府,1882年正式脫離太古洋行。入幕后,鄭觀應曾在上海機器織布局、輪船招商局、上海電報局担任總辦。1884年,因上海機器織布局股款空虧而暫離李鴻章幕,但仍是該幕府外圍圈子上的人。1891年,得到李鴻章重新起用,被札委為開平礦務粵局總辦。1892年起,鄭觀應與盛宣懷的關系密切起來,因盛保薦而于1893年任輪船招商局會辦。1896年,鄭觀應任漢陽鐵廠總辦,向盛宣懷提出在鐵路、鐵廠、煤鐵五金礦、銀行等方面同時并舉的建議,力求“捷足先登”[③a]。1897年,鄭任鐵路總公司總董、電報局總董。鄭觀應雖在入李鴻章幕時游移數載,“心若轆轤,殊難臆決”[④a],入幕后又曾因經營上海機器織布局失利而一度赴粵、港閑居,但他畢竟是北洋幕府的重要人物之一,特別是他的實業家身世,使其經濟思想在北洋幕府中具有顯著影響,對北洋幕府的洋務思潮起到了豐富內容、推動發展的作用。
  王韜早年在上海的教會書院任教,因有向太平天國獻計的嫌疑而避居香港,曾赴英國,游日本。1884年,在李鴻章默許下回到上海居住。他雖未公開入李鴻章幕,但先后與丁日昌、盛宣懷等人交游,算是北洋幕府外圍圈子上的人物,思想亦頗具共性。1894年,孫中山上李鴻章書時,曾往詢王韜對文稿的意見。
  陳熾舉人出身,曾任戶部郎中、刑部郎中、軍機處章京等職,戊戌維新運動中被推為強學會提調。顯然,他不是北洋幕府人物,而是京官。他在甲午戰爭前不曾有過躋身先進之列的思想。陳熾的許多觀點,是在戊戌維新思潮中提出的,不能拿1896年寫出的《續富國策》來研討他在甲午戰爭前的思想。他在19世紀90年代初說過:“其號為通洋務者,又以巽弱為能,以周容為度,以張皇退惠為功,言交涉則講求于語言文字交際晉接之間,屈己伸人,以茍求無事,言海防則鰓鰓然敝精竭財于利炮、堅臺、魚雷、鐵艦之屬,歲擲帑金千萬以茍且僥幸于一時,棄其菁英而取其糟粕,遺其大體而襲其皮毛”[①b]。這表明陳熾當時與其他京官的態度沒什么兩樣。在強權制造真理的19世紀,弱國外交是很難搞的,對西方列強必須謹慎應付,不但中國要這樣,就連日本也不例外,畢竟招致一場新的侵略戰爭對弱國是極不上算的事情。因此當時的謀國者常有局中委曲而局外清談之士不知的苦衷。當然,有時決策人也有過于柔弱的失誤。如“甲戌臺灣危機”時,應給予侵入我神圣領土的日本擴張主義者致命的一擊,對于迷信武力者只有用武力教訓之。又如,鎮南關大捷后,中法間的和約可以爭取到較有利的條件,或取得退兵費,或由法國為福建善后付出代價,或在越南境內劃定縱深較大的非軍事區。然而,就總體上來說,決不能對西方列強采取僵硬的正面對抗的外交方針,只能有理、有利、有節地爭取權益,而不是蠻干。弱而大的國家的出路唯有富國強兵,即振興實業,大力發展西式軍備,以提高御侮能力。如此看來,鐵艦、利炮非辦不可,不是辦得太多,而是辦得太少,何以謂“鰓鰓然敝精竭財”?當時清政府完全有財政方面的潛力使北洋艦隊實力倍增,甚至更強,甲午戰爭的失利,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士大夫輕視、反對武備所致。
  作為京官,陳熾于19世紀90年代初提出“自今伊始,制國用者必出于商,而商務之盛衰,必系國家之輕重,雖百世可知矣”[②b],“惟兼采西法而后古今之變局不能撓;惟專用華人而后中國之利權不為奪”[③b]等振興商務和有極大保留地同意接受西方先進科學技術的主張,是不足為奇的。此前,洋務派與頑固派進行過5次大爭論:1867年關于同文館是否增設天文、算學館的爭論;1872年關于福建船政局是否停辦的爭論;1874—1875年的“海防議”;1880年是否允許修筑鐵路的爭論;1888—1889年關于津通鐵路的爭論。在這過程中,洋務運動取得了相當成果,辦起了許多軍事工業和民用企業,御侮能力有所提高,利權亦稍有收回,一些以經世自詡的京官不再頑固地堅持守舊,開始被動地接受新現實。王先謙即是一例,他曾于1879年上疏建議購買兼碰快船。[④b]
  正因為陳熾的認識在甲午戰爭前有所轉變,故而才能在戊戌維新運動中與其他一些士子一道成為維新派。以上可以看出,陳熾的思想是在戊戌維新思潮中完善起來的,而在洋務運動末期尚處于比較不成熟的狀態下。
  綜上所述,洋務運動期間,先進思想確在北洋幕府,代表人物是幕府中的鄭觀應、薛福成、馬建忠等,幕府外圍的王韜也是一位。此外,北洋幕府中,經商的唐廷樞、徐潤、盛宣懷等,從政的羅豐祿等,操辦軍務的劉銘傳、劉步蟾、林泰曾等,均有與之相一致的思想。但陳熾不是這一時代先進思潮的代表人物,而是戊戌維新思潮中的較重要人物。
   二 與李鴻章本人思想的一致性
  在興辦洋務近代民用企業期間,出現的這種先進思潮,主要反映以下4種要求:(一)學習和引進西方先進科學技術;(二)振興商務,舉辦實業;(三)收權分利;(四)近代民用企業應采用商辦、官督商辦形式。這些均與李鴻章本人的思想相一致。
  早在1865年,李鴻章就正式奏稱,“取外人之長技以成中國之長技”[①c]。此外,他一直熱衷于“借用洋器洋法”[②c]。與李鴻章的話相對照,薛福成說過:“西洋各國工藝日精,制造日宏……恃機器之為用也。有機器,則人力不能造者,機器能造之,十人百人之力所僅能造者,一人之力能造之,夫以一人兼百人之工,則所成之物必多矣”[③c];鄭觀應指出,“泰西諸國富強之基根于工藝”[④c],“欲振興商務,必先通格致,精制造”[⑤c],西方國家“無物不用機器,既事半而功倍,亦省工而價廉,一切所制,又復精巧絕倫”[⑥c];王韜也認為,“織紉必以機器為先,事半而功倍,巧捷異常,其利無窮”[⑦c],“機器一行,制造益廣,一切日用所需,不必取之外而自足”[⑧c]。當然,這一主張并非創自北洋幕府。第一次鴉片戰爭后,魏源便提出“師夷長技以制夷”[⑨c]。第二次鴉片戰爭后,馮桂芬又聲稱,“又如農具、織具、百工所需,多用機輪,用力少而成功多,是可資以治生”[⑩c]。馮桂芬的主張,已不僅止引進機器和學習技術,還呼吁開礦:“諸夷以開礦為常政……且夷書有云:中國地多遺利。設我不開而彼開之,坐視其捆載而去,將若之何?”[①①c]到1867年,不僅李鴻章認為“挖煤則可酌量而行”,“或用洋匠,購造機器,自行開挖”[①②c],曾國藩也贊同“惟挖煤一事,借外國開挖之器,興中國永遠之利,似尚可以試辦”[①③c],沈葆楨則指出:“可否官為設廠,招彼國精是術者,優予廩給,購制機器,于湖廣大軍山先行試辦”[①④c]。因此,在興辦洋務近代民用企業時期,北洋幕府的思想已不再局限于師技、開礦,稱“近今百年,西人之富不專在機器之創興,而其要領專在保護商會”[①⑤c]。
  李鴻章及其幕僚大力鼓吹和努力實施的是振興商務,舉辦實業。李鴻章深知,“夫欲自強,必先裕餉;欲浚餉源,莫如振興商務”[①⑥c],“查泰西各國專以商務立富強之基”[①⑦c],“中國積弱,由于患貧。西洋方千里、數百里之國,歲入財賦動以數萬萬計,無非取資于煤鐵五金之礦、鐵路、電報、信局、丁口等稅。酌度時勢,若不早圖變計,擇其至要者逐漸仿行,以貧交富,以弱敵強,未有不終受其敝者”[①⑧c]。其幕僚、賓客們則一個勁地說,“西人之謀富強也,以工商為先”[①⑨c],“泰西各國以商富國”[②⑩c],“大抵外洋各國莫不以商務為富強之本”[②①c],“泰西諸國以通商為國本”[②②c],“歐洲立國以商務為本,富國強兵全藉于商”[①d],“夫洋務之興,莫要于商務”[②d],“居今日萬國相通之世,雖圣人復生,必不置商務為緩圖”[③d],“善于謀國者,無不留心各國商務,使士農工商投人所好,益我利源”[④d],“中國果欲發憤圖強,則振百工以前民用,其要端矣”[⑤d]。其幕府中的馬建忠,以“十年之間所奪洋人之利,奚啻九牛之一毛哉?又何況織布機器費用浩大,少織則費重而本有所虧,多織則費減而利可穩獲”為理由,建議大舉擴充上海機器織布局[⑥d],并身體力行之。
  李鴻章及其幕僚們振興商務、舉辦實業,除“開拓利源”[⑦d]以外的另一重要目的是收回利權,分洋商之利。當輪船招商局通過競爭準備吃掉美商旗昌輪船公司時,李鴻章曾躊躇滿志地斷定,“利權可漸收回,大局轉移在此一舉”[⑧d]。因洋紗、洋布進口太多而籌辦上海機器織布局時,李鴻章打算“冀稍分洋商之利”[⑨d]。收權易解,分利則須釋義。薛福成認為,“中國多出一分之貨,則外洋少獲一分之利,而吾民得自食一分之力,奪外利以潤吾民,無逾于此者矣。是故中國之于商政也,彼此可以共獲之利,則從而分之;中國所自有之利,則從而擴之;外洋所獨擅之利,則從而奪之。”[⑩d]馬建忠也認為,“要使中國多出一分之貨,外洋即少獲一分之利,而中國工商轉多得一分之生計”[①①d]。也就是說,江海輪運、煤鐵五金礦產、洋紗洋布等原先洋商獨擅之利,洋務近代民用企業要擠入(即打入市場),謂之“奪”;然后,在競爭中拿到部分利益,謂之“分”,以期逐步收回利權,使國貨漸充市場。當然,僅提“稍分”,嫌太無氣派,雖說國貨完全占領國內市場是任何國家所辦不到的,畢竟要通過外貿互通有無,但未進而規劃“大舉興利”,根本原因在于信心不足。
  收利分權的途徑唯有“商戰”。“初學商戰于外人,繼則與外人商戰”[①②d]的鄭觀應指出,“西人以商為戰”,軍備系“備有形之戰,以治其標”,商務競爭系“裕無形之戰,以固其本”[①③d]。幕僚們還要求政府支持商戰。鄭觀應建議,“為今之計,不如裁撤厘金,加征關稅……似亦收回利權之要道也”[①④d]。馬建忠鑒于“外洋恤商之策,首在重征進口貨而輕征出口貨”[①⑤d],主張“就西國所論稅則之理,而更定中國增稅之章”[①⑥d]。關于厘金,李鴻章深知,“自古加賦則為苛虐,征商未為弊政”[①⑦d],加賦則在其權限之外,上疏奏言加賦,會招致更強烈的反對,進而危及他的洋務事業。因此在“全賴捐厘濟餉”[①⑧d]的情況下,無從裁撤厘金。至于海關稅,李鴻章認為,“稅則載在和約,無可議加”[①⑨d],“但因約章久定,不能設法挽回”[②⑩d],——這是過分消極的不正確態度。雖說弱國外交異常難搞,但關稅是正當權益,漫長、艱苦的交涉和制造輿論總該去盡力而為的。李鴻章在商務方面頗有成就,但在外交方面過于柔弱。
  在振興商務、舉辦實業時,李鴻章堅持官督商辦。在駁斥宋晉要求福建船政局停辦的奏折中,李鴻章已提出江海輪運“誠能設法勸導,官督商辦”[①e]。俟輪船招商局創辦之際,李又重申,“目下既無官造商船在內,自毋庸官商合辦,應仍官督商辦”[②e]。同樣是官督商辦,李鴻章與張之洞的理解迥異。李鴻章“強調的是官督商辦比官辦好”,張之洞論證的是“商辦不如官督商辦”,這一點,已有國內學者闡明[③e]。李鴻章意識到,“若官自辦,恐有法無人,不可持久”[④e],因此主張“商務應由商任之,不能由官任之”[⑤e],洋務民用企業應“賴商為承力”,“官為維持”[⑥e],認定“摒除官場習氣,悉照買賣常規,最為扼要”[⑦e],只要“繳清公款”,則“此后商本盈虧與官無涉”[⑧e]。
  關于這方面,鄭觀應、薛福成、馬建忠、王韜等人的觀點,與李鴻章頗為相似。薛福成主張,“官為設法提倡,廣招殷商,設立公司,優免稅厘,俾資鼓勵。收回利權,莫切于此。”[⑨e]“無論盈虧得失,公家不過而問焉”[⑩e]。馬建忠則說,“民資雖竭,獨不能糾股而積少成多乎?聯官商為一氣,天下豈有難成之事。”[①①e]王韜則認為,“愚見以為官辦不如商辦”,“今欲礦務之暢行,莫如酌仿輪船招商局之例,而小為變通”,“官商相為表里,其名雖歸商辦,其實則官為之維持保護”[①②e]。(注意,王韜的這些言論,是在張之洞與盛宣懷為漢陽鐵廠是官辦還是官督商辦而爭論前不太久的時候講出的。)鄭觀應在入幕前大談,“商人造,則資用可以源源不窮;商人造,則該事系商人身家性命所關,即無人責,亦不慮其不造乎精巧”[①③e],“一歸官辦,枝節橫生”[①④e]。鄭在入幕后觀點有所變化:“全恃官力則巨費難籌,兼集商資,則眾擎易舉。然全歸商辦,則土棍或至阻撓;兼倚官威,則吏役又多需索。必官督商辦,各有責成:商招股以興工,不得有心隱漏;官稽查以征稅,亦不得分外誅求。則上下相維,二弊俱去”[①⑤e]。李鴻章死后,袁世凱與盛宣懷輪、電之爭期間,鄭觀應的思想再次發生變化,抨擊道,“名為保商實剝商,官督商辦勢如虎”[①⑥e]。
  通過對照、比較,可以證實,洋務運動期間先進思想的內容,確與李鴻章的思想大體一致,這種思想出自北洋幕府也就順理成章了。
   三 結論
  洋務運動時期,李鴻章自詡“今日喜談洋務乃圣之時”[①⑦e],“生平不解空言高論,只知以實心辦實事”[①⑧e],竟至“凡事皆鄙人一手提倡,其功效茫為捕風,而文人學士動以崇尚異端光怪陸離見責”[①⑨e]的地步。而“欲辦事不得不擇人,欲擇人不得不任謗”[②⑩e],洋務人才在其獎拔之下,自然薈萃于北洋幕府。
  北洋幕府洋務思潮的核心是變計自強,這是在認清“我朝處數千年未有之奇局,自應建數千年未有之奇業”[①f],“數千年大變局,識務者當知所變計耳”[②f]之后,作出的抉擇。李鴻章的變計自強,與康有為的變法救亡,同屬采用改良手段來實現社會變革——盡管兩者在變的力度和深度上有很大差別,連李鴻章自己也“在都中逢人輒語云:康有為吾不如也”[③f]。既然均為改良,差異主要在于程度,就很容易把北洋幕府的洋務思潮認作早期改良主義思潮,但北洋幕府的洋務思潮與戊戌維新思潮確無直接淵源。
  ①a 《清史稿》,列傳第233。
  ②a 薛福成:《庸庵文編》第2卷,第31頁,《上李伯相論赫德不宜總司海防書》。
  ③a 盛檔:《鄭觀應致盛宣懷函》光緒二十二年四月十七日。
  ④a 鄭觀應:《盛世危言后編》第10卷,船務,《復張君弼士書》,見夏東元編:《鄭觀應集》下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828頁。
  ①b 陳熾:《庸書內外篇·自敘》。
  ②b③b 陳熾:《庸書》外篇,卷上,第18頁,《商務》;第54頁,《西法》。
  ④b 葛士浚編:《皇朝經世文續編》第102卷,第10頁。
  ①c 《李文忠公全集》(以下簡稱《李集》),奏稿,第9卷,第35頁,《置辦外國鐵廠機器折》。
  ②c 《李集》奏稿,第19卷,第50頁,《籌議制造輪船未可裁撤折》。
  ③c 薛福成:《庸庵海外文編》,第3卷,第8頁,《用機器殖財養民說》。
  ④c⑤c 鄭觀應:《盛世危言》初編,第4卷,第1頁,《技藝》;三編,第1卷,第4頁,《商務五》。
  ⑥c 鄭觀應:《紡織》,載《洋務運動》(一),第557頁。
  ⑦c⑧c 王韜:《韜園文錄外編》,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2卷,第46頁,《興利》;第93頁,《西人漸忌華商》。
  ⑨c 魏源:《海國圖志》,第1卷,第40頁,《籌海篇三》。
  ⑩c ①①c 馮桂芬:《校彬廬抗議》,卷下,第44頁,《采西學議》;第2頁,《籌國用議》。
  ①②c ①③c ①④c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第55卷,第9,15頁;第54卷,第2頁;第53卷,第16頁。
  ①⑤c 馬建忠:《適可齋紀言》第31頁。
  ①⑥c 《李集》奏稿,第39卷,第32頁,《復議梅啟照條陳折》。
  ①⑦c 《李集》譯署函稿,第7卷,第24頁,《論維持招商局》。
  ①⑧c 《李集》朋僚函稿,第16卷,第25頁,《復丁稚璜宮保》。
  ①⑨c 薛福成:《籌洋芻議》,第10頁,《商政》。
  ②⑩c 鄭觀應:《盛世危言》三編,第2卷,第1頁,《商戰下》。
  ②①c 薛福成:《庸庵海外文編》,第1卷,第6頁,《通籌南洋各島添設領事館華民疏》。
  ②②c 王韜:《韜園文錄外編》,中華書局1959年出版,第2卷,第56頁,《遣使》。
  ①d 薛福成:《出使英法比義四國日記》,第33頁。
  ②d 鄭觀應:《盛世危言》初編,第5卷,第1頁,《銀行上》。
  ③d 薛福成:《庸庵海外文編》第3卷,第1頁,《英吉利利用商務辟荒地說》。
  ④d 鄭觀應:《盛世危言》三編,第2卷,第1頁,《商戰下》。
  ⑤d 薛福成:《庸庵海外文編》第3卷,第17頁,《振百工說》。
  ⑥d 馬建忠:《適可齋紀言》,第5頁,《富民說》。
  ⑦d 《李集》奏稿,第78卷,第12頁,《推廣機器織布局折》。
  ⑧d 《李集》朋僚函稿,第16卷,第37頁,《致唐景星,徐雨之兩觀察》。
  ⑨d 《李集》奏稿,第43卷,第43頁,《試辦織布局折》。
  ⑩d 薛福成:《籌洋芻議》第11頁,《商政》。
  ①①d 馬建忠:《適可齋紀言》第5頁,《富民說》。
  ①②d 鄭觀應:《盛世危言后編》第8卷,第74頁,《復考察商務大臣張弼士侍郎》。
  ①③d 鄭觀應:《盛世危言》三編,第2卷;第1頁,《商戰下》。
  ①④d 鄭觀應:《盛世危言》初編,第3卷,第7頁,《稅則》。
  ①⑤d ①⑥d 馬建忠:《適可齋紀言》第4頁,《富民說》;第75頁,《免厘稟》。
  ①⑦d 《李集》朋僚函稿,第6卷,第45頁,《復鄭惕庵少卿》。
  ①⑧d 《李集》奏稿,第6卷,第36頁,《洋藥票稅勿庸再征片》。
  ①⑨d ②⑩d 《李集》奏稿,第24卷,第20頁,《籌議海防折》;第56卷,第22頁,《滇粵邊界通商議約折》。
  ①e 《李集》奏稿,第19卷,第50頁,《籌議制造輪船未可裁撤折》。
  ②e 《海防檔》甲,購買船炮,第920頁。
  ③e 馬伯煌主編:《中國近代經濟思想史》上冊,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209、212頁。
  ④e 《李集》海軍函稿,第3卷,第3頁,《條復四事》。
  ⑤e 《李集》奏稿,第36卷,第35頁,《復陳招商局務片》。
  ⑥e 《李集》奏稿,第30卷,第31頁,《整頓招商局事宜折》。
  ⑦e⑧e 《洋務運動》(七),第134頁;(六),第61頁。
  ⑨e 薛福成:《庸庵海外文編》,第2卷,第9頁,《強鄰環伺僅陳愚計疏》。
  ⑩e 薛福成:《籌洋芻議》,第11頁,《商政》。
  ①①e 馬建忠:《適可齋紀言》,第17頁,《鐵道論》。
  ①②e 王韜:《韜園文錄外編》,第301—302頁,《代上廣州府馮太守書》。
  ①③e 鄭觀應:《論中國輪船進止大略》,載《救時揭要》。
  ①④e 鄭觀應:《易言》二十卷本,船政,載夏東元編:《鄭觀應集》上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12頁。
  ①⑤e 鄭觀應:《盛世危言》初編,第5卷,第3頁,《開礦》。
  ①⑥e 鄭觀應:《羅浮@①鶴山人詩草》1909年上海著易堂印,第2卷,《商務嘆》。
  ①⑦e 《李集》朋僚函稿,第16卷,第30頁,《復劉仲良中丞》。
  ①⑧e ①⑨e 《洋務運動》(六),第295頁;(一),第270頁。
  ②⑩e 《李集》朋僚函稿,第6卷,第47頁,《上曾相》。
  ①f 《李集》奏稿,第39卷,第28頁,《議復張家驤爭止鐵路片》。
  ②f 《李集》朋僚函稿,第11卷,第27頁,《復王補帆中丞》。
  ③f 《梁啟超年譜長編》,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98頁。
史學月刊開封38-42,37K3中國近代史羅肇前19971997作者羅肇前,1958年生,蘇州大學歷史系博士生 作者:史學月刊開封38-42,37K3中國近代史羅肇前19971997

網載 2013-09-10 21: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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