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勒論審美形式的人類學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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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圖分類號:B83-0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6365(2004)03-0060-05
    在介紹了席勒所論述的藝術的人類學功能以后,我們還必須從藝術所運用的審美形式的角度再來簡述一下席勒關于藝術的人類學功能的觀點和思想。這些觀點和思想集中地表現在他的三篇論文之中,這就是:《關于在藝術中運用庸俗鄙陋事物的想法》(1793-1794),《論運用美的形式的必然界限》(1795),《論審美習俗的道德效用》(1796)。
      一、《關于在藝術中運用庸俗鄙陋事物的想法》中論審美形式的人類學功能
    席勒的一貫觀點是:藝術主要關系于形式,卻與內容(質料)無關;而且藝術大師的真正秘密就在于,用形式去消滅質料(內容);所以,我們認為,席勒寫《關于在藝術中運用庸俗鄙陋事物的想法》主要就是要論述審美形式的人類學功能,或者說是要說明藝術中形式如何去消滅內容(質料)。因此,席勒在文章開頭不僅界定了庸俗這個概念,而且說明了此文就是要談形式的問題。他說:“一切不訴諸精神并且除了感性興趣以外不引起任何其他興趣的事物是庸俗的。雖然有成千上萬的事物由于自己的質料或內容而是庸俗的,但是,通過加工,質料的庸俗可以變得高尚,所以在藝術中講的只是形式的庸俗。庸俗的頭腦會以庸俗的加工作踐最高尚的質料,相反卓越的頭腦和高尚的精神甚至善于使庸俗的東西變得高尚,而且是通過把庸俗與某種精神的東西聯系起來和在庸俗中發現卓越的方面來實現的。”(《秀美與尊嚴》P219)在這里席勒主要說明了這么幾點:第一,庸俗的概念,即不訴諸精神的以及引起純粹感性興趣的東西。這個概念,當然具有啟蒙主義時代的理性主義的特征,不過,大致還是比較準確地概括了庸俗事物的基本性質,看來至今仍然是適用的。第二,藝術中的庸俗,主要不是內容和質料的庸俗,而是形式的庸俗,即藝術加工的庸俗。這是符合席勒的美的藝術的形式主導論的觀點。第三,藝術的庸俗與否,關鍵在于藝術家的頭腦和精神;庸俗的頭腦會弄巧成拙,化高尚為庸俗,卓越的頭腦卻可以化腐朽為神奇,點石成金。這就非常切中肯綮地突出了審美形式的重要作用和人類學功能,也是對于文學藝術創作中“如何寫”的問題的再次強調。
    席勒在后面就分門別類地闡述了藝術中的庸俗問題。首先是肖像畫中的庸俗。他指出:一個畫家,“如果他把偶然的東西正好作為必然的東西來細致表現,如果他忽視偉大的東西,卻細致地描述渺小的東西,這就是庸俗的處理;如果他善于從對象中發現有趣的東西,把偶然的東西與必然的東西區別開來,僅僅暗示渺小的東西卻描述偉大的東西,這就是卓越的處理。然而除了在行為、神情和姿態中表現精神以外就沒有什么是卓越的處理了。”(P220)這里似乎是沿著鮑姆加登的古典現實主義的美學道路,堅持著現實主義的典型化美學原則,要求作者區別偶然的東西和必然的東西,偉大的東西和渺小的東西,在創作中表現精神上的必然的東西和偉大的東西,這也是《論素樸的詩與感傷的詩》中批評素樸的詩容易陷入平庸的自然主義時所指明的。其次是詩中的庸俗。席勒指出:“一個詩人,如果他描寫微不足道的行為,卻粗枝大葉地忽略意義重大的行為,就是庸俗地處理他的題材。如果他使題材與偉大的行為結合起來,他就是卓越地處理題材。荷馬善于機智地描繪阿豈里斯的盾,盡管一塊盾牌的制作就題材而言是某種非常平庸的東西。”(P220)席勒這里所說的是充分地注意到了詩(文學)的時間藝術的特點,即在行動中來描寫事物,化靜為動,讓行為的偉大來克服題材本身的平庸;這恰恰與作為空間藝術的繪畫形成了對比,空間藝術要在靜態的造型中選取必然的東西、偉大的東西來表現,亦即萊辛在《拉奧孔——論詩與畫的界限》中所說的選取最具有“包孕性的時刻”來表現對象,這就可以避開對象的某些平庸的東西或庸俗的方面。看來席勒是運用了德國啟蒙主義運動中以鮑姆加登和萊辛為主要代表的古典現實主義的美學原則來論述詩和畫(文學和繪畫、時間藝術和空間藝術、動態藝術和靜態藝術、表現藝術和造型藝術)如何避免庸俗的藝術處理的問題。這應該說是符合席勒的思想發展的路徑邏輯的,從1794年以后一直到逝世,席勒由于受到歌德的影響,他的美學思想中的現實主義方面進一步發展了,成就了德國文學史上的魏瑪古典現實主義的高峰,舉起了反對耶拿派早期德國浪漫主義思潮的大旗,高揚了典型化的現實主義美學原則。這個原則在避免庸俗的藝術處理和造就人性高尚完整的人方面應該說是行之有效的。
    接著,席勒論述了藝術中表現鄙陋事物的問題。首先,席勒給鄙陋事物作了界定:“鄙陋的事物比庸俗的事物還要低一個等級,它與庸俗的事物的區別在于,它不是單單表現為缺乏才智和高尚的某種消極的東西,而是表現為某種積極的東西,即感情的粗野,惡劣的風俗和卑鄙的思想。庸俗的事物僅僅是缺乏一種想要有的優點,鄙陋的事物卻是缺乏一種可能向每一種事物要求的性質。……鄙陋的事物總是標志著某種粗野和卑賤的東西。……因此,庸俗的事物與高尚事物相對立,鄙陋的事物同時與高尚事物和合規矩事物相對立。毫不反抗地屈從任何激情,不僅棄絕體面的規則,而且棄絕道德律令地滿足任何本能,這是鄙陋的,并且顯露出鄙陋的心靈。”(P220)這里說的是非常明白清楚的。其次,席勒闡述了藝術中的弊陋的處理。他說:“在藝術作品中人們也可能陷入鄙陋的境地,不僅表現為選擇排斥合適得體的弊陋對象,而且表現為鄙陋地處理這種對象。如果人們或者顯露出對象身上好的體面要求隱藏的那些方面,或者以鄙陋的附帶表象來表現對象,那么人們就是鄙陋地處理一個對象。在最偉大人物的生活中也有弊陋的事務,但是只有鄙陋的審美趣味才會強調和描繪它們。”(P221)這就是在一如既往地強調藝術處理的關鍵在于藝術家的審美趣味與他所運用的藝術形式和審美形式。再次,席勒論述了一些允許運用弊陋的事物的情況。他大致列舉了三種情況:其一,在喜劇中“鄙陋事物必須引人發笑”。他指出:“一旦詩人以寫一種滑稽鬧劇(Lachstueck)為目標,而且除了使我們娛樂以外再沒有任何想法,那么我們就可以容忍他表現鄙陋的事物,只要他不在我們心中引起不滿或厭惡。”這其中當然也有一些瞧不起市民階層的貴族精英的傲慢氣息,比如他認為“一個有地位的人無論在什么地方發生酩酊大醉,都會引起我們的厭惡;然而一個酩酊大醉的郵政馬車夫、水手和貨郎卻使我們發笑。出自一個有教養的人之口使我們不能容忍的笑話,要是出自一個市民之口就會使我們快活。”(P221)但是,這倒是符合一般的喜劇藝術規律的。而且我們應該特別注意席勒要求喜劇只能引起人們的快樂而不應該引起人們的不滿或厭惡。這對于我們這個市場化、商品化的、前現代——現代——后現代多元共存的現實生活狀況來說是特別具有現實意義的。我們當然要打破過去長時期占統治地位的、單一化的政治道德化的文藝意識形態格局,要滿足各個不同階層的人們的審美需求,要充分發揮藝術的認識功能、教育功能、審美功能,但是也應該順應時代的變化同時注意發揮藝術的娛樂功能、休閑功能、交際功能,因此,可以而且應該在文學藝術作品中描繪一些鄙陋的事物,讓人哈哈一笑,這正是我國新時期以來相聲小品得到空前繁榮發展的社會基礎和審美需求根源,但是,我們卻不能讓那些鄙陋的事物占領市場,使大多數的人民感到不滿或厭惡。其二,在悲劇中,鄙陋的事物“必須轉化為可怕的事物,而且對審美趣味的暫時的傷害必須被激情的強烈活動所消除,就好像被一種最高的悲劇效果所吞沒”。(P222)關于這一點,席勒進行類比較詳細的展開論述,不過他的要點乃在于要強調道德的評價與審美的評價的“奇特的分歧”,那就是有時候在道德評價上一個鄙陋的事物(比如盜竊)是應該受到譴責的,但是,如果這個鄙陋的事物成為了可怕的東西(比如,一個盜竊犯同時成為了一個殺人犯),那么“盡管他在道德方面仍然是應該大受譴責的,他在審美方面倒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可取之處的。”(P222)這主要是因為“審美的評價依賴于想象,由一個對象在我們心中引起的和與這個對象有自然聯系的一切附帶的表象,都匯合到這種審美評價之中”(P222),或者因為“在進行審美判斷時我們注視著力量,在進行道德評價時我們注視著合法性”(P222),再或者是因為“對于重大和觸目驚心的罪過,我們總是脫離它的實質而注意它的可怕后果”(P223),所以,可以由道德的評價經過悲劇的沖突達到審美的自由,反而能提升人們的人性,從而起到人類學作用。其三,席勒還嚴格地區分了行為的鄙陋和思想的鄙陋,思想的鄙陋“是一切審美活動所不屑一顧的”,而行為和狀態的鄙陋“常常與審美活動相處很好”(P224)這是因為,“狀態的鄙陋與思想的高尚相結合可能轉化為崇高。毆打過埃皮克蒂特的主人是在卑鄙地行動,而被打的奴隸卻表現出崇高的心靈。真正的偉大只會從鄙陋的厄運中閃耀出更加壯麗的光芒,而藝術家們應該毫無顧忌地描繪自己主人公的丑陋外表,只要他確信,自己善于表現出人物的內在價值。”(P224)這些道理在論述悲劇的人類學功能時我們都已經明白了,而在這里席勒作了更加的強調,這足以看出席勒是多么重視悲劇的崇高性質和通過崇高轉化而來的凈化人性的人類學功能。最后,席勒還指出,詩和畫(文學和造型藝術)在處理鄙陋的事物方面是不同的。他說:“可以允許詩人表現的東西,并不總是準許畫家去表現。詩人僅僅把自己的客體提供在想象力面前,相反,畫家把自己的客體直接地提供在感覺面前。因此,不是繪畫產生的印象比詩歌產生的印象更加鮮明生動,而是畫家不可能通過自己自然的符號,像詩人那樣以自己隨意的符號清晰地表現內在的東西。然而只有內在的東西才能使我們與外在的東西和解。”(P224)因此,詩人可以有更多的可能來描述和表現鄙陋的事物,而仍然可以起到使人得到審美自由的人類學作用。席勒的這些論述應該說是比較深入細致地闡發了藝術的特殊的人類學功能。這種論述,不僅是發人深省的,而且也是永遠有效的。
      二、《論運用美的形式的必然界限》對審美形式的人類學功能的規定
    也許是席勒的那個時代美和審美的形式也被許多人濫用了,所以他要寫這樣一篇文章來具體規定美的形式和審美形式的功能及其必然的界限。
    首先,席勒重申了自己關于審美趣味的人類學功能的觀點。他說:“審美趣味的作用主要在于它使人類的肉體能力和精神能力引向和諧并緊密結合起來。因此,在理性和感性之間的那種內在的相互結合是合目的和合規律的地方,審美趣味的影響就應該是被許可的。但是,如果在有些情況下我們為了達到某種目的,或者為了履行某種義務,必須作為純粹理性的本質活動以及不依賴于任何感性的影響,精神和物質之間的聯系必須暫時斷絕,那么就給審美趣味制定著一些界限,審美趣味只要不改變目的或者不使我們離開我們的義務,就不敢違背這些界限。”(P232)這是將審美趣味的功能嚴格地限定在使人的肉體的和精神的兩種能力和諧地結合起來的人類學功能的范圍之內,也就是說審美趣味是使人達到審美自由,除此之外它沒有其他的作用。
    其次,席勒論述了美的形式在認識中的作用。他認為,審美的形式對于認識沒有什么直接的作用,“審美趣味的判斷并不擴大我們的知識,而無論什么知識,即使是對美的事物的認識,都不是通過對美的事物的感覺獲得的。所以,在以認識為目的的地方,審美趣味至少不可能直接給我們任何幫助;相反,在我們凝神觀照美的那段時間內,認識恰恰就會中斷。”(P233)那么美的表達形式對于認識又有什么樣的作用呢?席勒以為:“優美地表達真理就使我們處于一種良好的心境之中,我們的心境對真理敞開,而且通常會阻止艱難地追求一長串嚴整思想的障礙也在我們心中消失。”(P233)這不就是對美的形式的人類學功能最好的說明嗎?美的形式給我們創造一種有利于我們進入認識狀態的心境,這樣來使人的人性達到完整,使人處在一種自由的狀態,從而可以讓我們更好地認識真理。“如果人們研究一下美的表達方式的魅力,那么總是發現,這種魅力包含著外在自由和內在必然之間那種幸運的關系。”(P237)這大概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以美啟真”的含義吧。
    再次,席勒區分出三種表達方式,并將它們進行了比較,從而來論述美的形式的人類學功能。他把人類的表達方式分為三種:科學的表達方式,通俗的表達方式,美的表達方式。盡管所有三者在內容方面都完全忠實地轉述思想,因而所有三者也就都幫助我們獲得知識,“但是在每一種情況下,這種知識的種類和程度是明顯地不相同的。一個寫得很美的作家給我們表現一個他所處理的事物,與其能夠使我們確信事物的現實性和必然性,寧可把它作為可能的或希望的事物來表現;因為他的思想僅僅預示著本身永遠不能保證自己表現的現實性的想象力的任意產品。一個通俗作家使我們相信,事情實際上就是這樣的,但他不再繼續敘說事情;因為他雖然使我們能夠到那些語句的真實性,卻并不是絕對可靠的。感覺倒是可以指出那是什么,然而絕不可能指出那必定是什么。進行哲學思辨的作家把這種相信提高到信念的程度,因為他以無可懷疑的根據證明,事情必然是這樣的。”(P238)這就是說,美的表達方式是以事物的可能性來表達事物,不管它的現實性;通俗的表達方式是以事物的現實性來表達事物,不管它的必然性;科學的表達方式則以事物的必然性來表達事物,讓人確信無疑。席勒從這種區別出發找出了其中的規律:“在那不僅結論很重要,而且論證也同樣重要的場合,科學的文風理應占有優勢,而在那完全是為了得出結論的場合,通俗的文風和美的文風理應占有優勢。究竟什么時候通俗的表達恰好能夠轉化為美的表達,這就取決于人們預想和引起的興趣的大小程度。”(P238-239)“純科學的表達使我們(或多或少,要看它是哲學的表達還是通俗的表達來定)擁有某種知識;美的表達僅僅為了暫時的享受和使用才把那種知識借給我們。”他還用了一個比喻來說明:“科學的表述給了我們一棵連根生長的樹;不過這時我們當然不得不耐心地等待,一直等到它開始開花和結果;美的表達卻為我們僅僅從樹上摘下花朵和果實,而帶來花果的樹木本身并不是我們的,并且一旦那些花兒凋謝了而果子被吃掉的時候,我們的財富也就消失了。假如僅僅摘下花果送給想把樹本身移植到自己花園中的人,是非常荒謬的;把樹本身連同它未來的果實送給恰好此刻就渴望得到果實的人,也同樣是毫無意義的。”(P239)因此,席勒認為美的表達不適宜于大學的教育,因為“在進行科學表述時,感情完全被拒絕參與;而在進行美的表述時,感情則被引起興趣”。這種說法當然有一定的道理,不過也不能絕對化。
    此外,席勒仍然強調了美的形式的人類學功能。他說:“正因為它真正是美的,所以它不堅決要求它的合規律性,它并不特別訴諸理智,而是作為純樸的統一體訴諸人的和諧整體,作為自然與自然對話。”(P241)“在這里,美,像在道德領域內照顧行為方式那樣,同樣照顧認識:美把永遠不可能在形式和根據上結合起來的人們結合在結論和內容之中。”(P243)這是形成偉大的藝術天才的一個人性條件。所以,席勒說:“如果他作為詩人而降生,那么他就諦聽在他自己胸中發出的人性的聲音,為了理解人性在世界的廣闊舞臺所作的變幻無窮的表演,他就使豐富的想象服從于審美趣味的規則,并且計清醒的理智測定中間澎湃著靈感急流的兩岸。”(P247)總而言之,在席勒看來,審美的形式的功能主要就是一種人類學功能——給人一種審美自由的心境,使人得到人性的完整,在這個基礎上調動起人的一切能力,從而對人的認識有所幫助。
    最后,席勒論述了審美形式對于道德的作用。他一向認為審美形式對于道德是沒有直接的作用的,他甚至認為,“審美趣味,正如我們所知道的,為了理性和感性之間的關系永遠忙碌著。盡管它借此促使欲望變得高尚而且變得與理性的要求協調一致,但是甚至因此歸根到底也可能對道德產生巨大的危害。”(P248)“唯有受美感這個理性在感性世界的全權代表的支配,他才會體驗不到自己的使命的尊嚴而走向墳墓。相反,不幸的人,如果他同時是一個有道德的人,就會享有直接與法則的神圣威嚴保持聯系的崇高優先權,而且在他的道德沒有得到欲望的幫助的時候,也會享有作為人把超自然的自由表現出來的崇高優先權。”(P253)席勒在這里看來是把優美感,即和諧一致的審美感受,當作了危害道德的審美形式,卻非常贊賞在痛苦和沖突中生成的崇高感對于人類道德的消極促進作用。但是,席勒在這里主要談到的是審美形式、審美趣味、審美習俗對于道德的危害作用,于是,他接著又寫了一篇《論審美習俗的道德效用》,專門來談“活躍純潔的美感顯然對道德生活產生著有益的影響”(P254)。
      三、《論審美習俗的道德效用》中關于審美形式、審美習俗的人類學功能
    首先,席勒仍然堅持審美形式對于道德的效用絕對不是直接的。他說:“如果我認為審美趣味有促進道德成就的功績,那絕不是說我主張仿佛審美趣味一參與某個行動,就是這個行動成為道德的。道德的事物除了自身以外不可能有任何別的根據。正如我希望用這種經驗證明的那樣,審美趣味能夠促進行為的道德性,然而它本身不可能以自己影響的力量創造出任何道德的事物。”(P254)這是他的一貫觀點,也就是要嚴格地劃分出認識(真)、道德(善)、審美(美)的不同領域,明確它們各自的界限和作用。
    其次,席勒論述了審美趣味、審美習俗、審美形式對道德所起的具體的作用。他說:審美趣味要求適度和得體,它不接受一切各部分不相稱的、粗野的、強制的東西,而趨向一切輕松而和諧地結合在一起的東西。在情欲的熱潮中傾聽理性的命令和約束本性的粗野發作,眾所周知,這是好的風度對每一個文明人的要求。這種好的風度,就是美的法則。”(P256-257)這就是說,美的形式、審美形式、審美習俗是通過美的法則來調節文明人的道德行為,亦即通過“好的風度”來影響文明人的道德的。也就是說,審美形式、審美習俗、審美趣味的道德效用是表現為一個中介的過程。
    再次,席勒論述了審美形式、審美習俗、審美趣味對于道德起作用的人類學功能。他說:“文明人在抒發自己感情時加在自己身上的約束,使他對自己的感情有一定程度的控制,至少給他某種借助獨立自主的行為中止心靈的單純被動狀態和借助反省阻止感情急速轉化為行動的本領。一切擊潰情感激動的粗野力量的東西,當然還沒有創造出任何道德(因為后者必須是自己本身的產物),不過它使意志有訴諸道德的自由。然而,審美趣味對粗野的情感激動的這種勝利,不論在什么情況下都不能算作道德行為,而意志借助審美趣味獲得的自由,則完全不是道德的自由。審美趣味從本能的枷鎖中解放心靈的程度僅以加在心靈之上的它的約束力為準;在使道德的第一個公開的敵人消除時,審美趣味本身常常成為道德自由的第二個敵人——在私自友好的掩護下更危險的敵人。問題在于,須知審美趣味僅僅借助快感——當然是高尚的快感,因為它的源泉是理性——來操縱心靈。然而,哪里意志被快感規定,哪里就還沒有任何道德。”(P257)這就是說,審美趣味僅僅是可以幫助意志消滅道德自由的第一個敵人——本能、粗野的情感激動,使人進入一種高尚快感的審美狀態,但是,審美趣味本身又成為了道德自由的第二個敵人。不過,“審美趣味對意志的活動進行這種干預時,畢竟贏得了某種重要的東西。頑固、猛烈和經常反抗善的一切物質的志趣和粗野的情欲,被審美趣味驅逐出心靈,而在心靈中它們的位置上興盛起高尚而溫柔的志趣,這些志趣與秩序、和諧和完善相聯系,而且當這些志趣的確不是道德時,卻有著道德也有的同一目的。如果現在情欲發作,那么它必須在美感面前經受最嚴峻的考驗;如果現在理性在起作用并要求行為有秩序、和諧和完善,那么理性的激動不會遭到從志趣方面來的任何反抗,而且相反會得到最積極的促進。”(P297)這樣,審美趣味、審美習俗、審美形式就使得人的意志有可能達到道德狀態。這也就是審美趣味、審美習俗、審美形式的人類學功能——使人在審美自由中,最高尚而溫柔的志趣的驅使下,逐步地達到道德的自由,形成道德的行為。
    總而言之,席勒認為審美形式,審美習俗、審美趣味對于認識、道德的作用,不是一種直接的促進作用,而是一種間接的人類學功能,就是把人帶入一種審美自由的人性完整的狀態,從而讓人從審美自由達到道德自由或者認識自由,即達到善或真。
    收稿日期:200云夢學刊岳陽60~64B7美學張玉能20042004從藝術所運用的審美形式的角度來看席勒關于藝術的人類學功能的觀點和思想,可以知道,席勒非常重視審美形式、審美習俗、審美趣味對于人類的人性完整的巨大作用。這些觀點和思想集中地表現在他的三篇論文之中,這就是:《關于在藝術中運用庸俗鄙陋事物的想法》,《論運用美的形式的必然界限》,《論審美習俗的道德效用》。審美習俗/審美形式/審美趣味/人類學功能
    aesthetic habitude/aesthetic form/aesthetic interest/anthropologic function of art    畢小青,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譯審。
    
    
      ZHANG Yu-neng
  (Literature School,Huazhong Normal University,Wuhan Hubei 430079)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aesthetic form which is used by art,to understand his viewpoints and thoughts about the anthropologic function of art,we know,Schiller attached great importance to aesthetic form,aesthetic habitude,and aesthetic interest,and considered whose effect on human integrity of significant.These viewpoints and thoughts were manifested in three of his theses:,,.張玉能(1943-),男,江蘇南京人,華中師范大學文學院教授,南京大學、華中師大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為美學、西方美學、西方文論、文藝學等。華中師范大學 文學院,湖北 武漢 430079 作者:云夢學刊岳陽60~64B7美學張玉能20042004從藝術所運用的審美形式的角度來看席勒關于藝術的人類學功能的觀點和思想,可以知道,席勒非常重視審美形式、審美習俗、審美趣味對于人類的人性完整的巨大作用。這些觀點和思想集中地表現在他的三篇論文之中,這就是:《關于在藝術中運用庸俗鄙陋事物的想法》,《論運用美的形式的必然界限》,《論審美習俗的道德效用》。審美習俗/審美形式/審美趣味/人類學功能
    aesthetic habitude/aesthetic form/aesthetic interest/anthropologic function of art    畢小青,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譯審。
    
    
    

網載 2013-09-10 21: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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