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傳統與文化傳統(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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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問題的提出
  從文學研究轉向文化研究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文學理論的一個重大轉折,這一轉折使得文學理論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拓展,也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惑。
  文化研究在西方出現于20世紀50年代,得風氣之先的是一批英國學者。文化研究是從文學研究衍生而來,最初研究者采用的仍是文學批評的標準、方法、常規和概念,但是研究對象改變了,不再把注意力專注于文學文本,而是指向了實際生活和實踐活動。如果說最初文化研究還主要關注工業革命以來工人階級的命運、生存狀態以及政治身份的話,那么到了20世紀80年代以后,文化研究的范圍已經擴大到后現代研究、大眾傳媒研究、種族研究、性別研究、身份研究、生態研究、區域研究、后殖民研究、文化霸權研究等,而且這一擴展的勢頭還在繼續。
  毫無疑問,文化研究的異軍突起,大大地拓寬了文學研究的視野,刷新了文學研究的內容,增強了文學研究的活力。當初文化研究的另辟蹊徑,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出于對新批評和結構主義等把文學研究僅僅限囿于文學文本的狹小范圍內這一做法的不滿。當人們經歷了沉悶、乏味的新批評和結構主義的時代,在眼前展現出文化研究這一片如此開闊、生動而且實實在在的天地時,頓時獲得一種新鮮感、復蘇感、解放感,正是得到這種普遍心態的推動,文化研究一時間風靡于世。然而這又帶來了新的問題:如果文學研究既可以討論有關文學欣賞的接受理論又可以討論有關同性戀的“怪異理論”,那么它還是原來的文學研究嗎?在人們把《花花公子》雜志作為一個后現代文本進行解析,或者把阿富汗塔利班組織炸毀“巴米揚大佛”作為一個文化事件進行考察時,其中還有文學研究嗎?如果說上述尷尬主要還是由于研究對象的變化而造成的,那么還有更深一層的尷尬,即在文化研究中對于審美價值、藝術規律或者所謂“文學性”、“詩意”的關注和考量也已十分薄弱甚至蕩然無存了。由此可見,文學研究曾經借助文化研究尋求出路,而文化研究也確實曾對文學研究的更新和拓展助過一臂之力,然而隨著研究興趣和研究重心的轉移,文化研究日漸消解了文化研究。
  晚近以來文化研究對于文學研究的消解使得這二者之間的天然矛盾凸現出來。研究角度和研究方式總是適應研究對象的產物,文學研究與文化研究的矛盾來自文學與文化的差別,最終通向文學傳統與文化傳統的歧異。以往人們看到的更多是文學傳統與文化傳統之間的“同”,主要把文學傳統視為文化傳統的一個組成部分,一種意義載體,一種解讀形式,而較少看到二者之間的“異”。然而這種“異”恰恰意義重大,正是文學傳統與文化傳統之間的歧異,決定著晚近以來文學研究的價值取向和未來發展,也正是這種歧異,證明了文學傳統將永遠不會喪失其自身價值,而人們有充分的理由將文學研究進行到底。
    二、文本形態與實際生活形態
  文學傳統主要在以往流傳下來的文學作品中得以保存,而與之相關的種種文學活動大都已經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消失了,因此最有力的依據仍在于文學作品本身,尋繹文學傳統重在研究文學文本。但追索文化傳統則重在面對實際生活,對于后者來說,研閱文學文本以及其他文本是一個方面,更重要的是考察風俗習慣、風土人情、典章文物、遺痕殘跡等實證材料,直接接觸意識形態、國家、政治、階級、種族、宗教、性別、家庭、地域、少數民族、第三世界、市場經濟、生態環境等現實問題。上述差異主要來自文學傳統與文化傳統這二者存在方式的不同,文學傳統主要寄寓于文學文本之中,表現為文本形態;文化傳統則主要隱含在日常生活之中,表現為實際生活形態。
  這一差異造成了文學傳統與文化傳統之間諸多方面的不同:
  文學傳統主要寓于文本形態之中,從而主要通過對于文學文本的“細讀”來把握它,而這必須求助于良好的文學修養、審美趣味和文學閱歷。文化傳統則主要存在于生活形態之中,主要依靠社會調查、實地踏勘和田野發掘獲得大量第一手的材料,并通過對這些第一手材料的分析、整理、比較、對照、綜合而得出準確無誤的結論,這就不僅需要專業知識,而且需要有豐富的人生經驗和社會閱歷打底。
  歷來“文學經典”似乎成了“文學傳統”的代名詞,后人能夠讀到的文字可能只是前人著述的九牛之一毛,歷史的長河大浪淘沙,淘汰了大量不足以傳世的作品,留下的都是經受了時間考驗、堪稱經典的精粹,而文學傳統也就在其中得到集中的保存。但文化傳統卻是不期精粗、無論文野的,并不刻意追求所謂“正統”和“典雅”,鄉風民俗與典章文物作為文化傳統的表現往往是等價的。
  另外,文學傳統更多精英色彩,文學歷來主要是文人墨客、詩人作家等“精英”的專利,以文本形態為主的本性使之更多一些書卷氣,從而更加精致也更多講究,這種高雅典范的品格當與文學作為語言藝術,注重語言文字形式不無關系。相比之下,文化傳統更多民間色彩,文化傳統切近實際生活、融入實踐活動的特點本來就通向通俗性和大眾性。為此雷蒙·威廉斯提出了“文化是平常的”這一著名論斷,并堅持將這一點作為看待文化的出發點。(注:見吉姆·麥克蓋根:《文化民粹主義》。南京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23,22頁。)
    三、學科形態與非學科形態
  無論中西,有一個共同傾向,即伴隨著“文學”這一概念的使用,表現出一種明確學科身份和確立學科范型的沖動,它致力于尋找文學的特殊性,據此將文學與其他學科區分開來,而這種特殊性往往是到文學傳統之中去求致。文學特別講究文統、學統、師承和門派,所謂“風雅比興外,未嘗著空文”(注:白居易:《讀張籍古樂府》。),“文必秦漢,詩必盛唐”,所謂“言必稱希臘”,“一切要合乎常理”(注:布瓦洛:《詩的藝術》,《西方文論選》上卷。上海譯文出版社1979年版。第290頁。),無一不是在文學傳統之中尋找建立學科范型的根據。在文學傳統的延續過程中,有許多知識、法則、慣例、常規、約束、禁忌等不斷被后人延用和仿效,逐漸沉淀下來,變成一種自恰性、規范性和體制性的東西,進而成為文學建立學科范型的依據。在以后俄蘇和我國的文藝學中,從文學傳統中援引范例來對文學進行學科界定的工作一直是頭等大事。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文學作為學科長期以來基本形成了相對穩定的對象和范圍,鑄就了屬于自己的方法和原則,并對那些有可能妨礙和威脅其學科存在的各種偏向嚴加防范和抵制。
  與文學不同,文化不僅不抱建立學科范型的熱情,相反地倒是反對生硬地進行學科設定的。晚近以來一直讓人們感到困惑不解的一樁事就足以說明文化對于學科自恰性和同一性的漫不經心到了何種地步:對于“文化”竟有一二百種歧異百出的定義而至今未有定論!這在文學來說簡直是不可思議的。在專業分工上,至今仍然很難將文化明確歸入某一學科。文化的這種非學科性、反學科性與其專業特點有關,就文化所包容的每一個分支、單元或子項而言并無更多新意,但其長處在于在這些原先相互分隔彼此疏離的方面之間拆除了樊籬、打開了通道,將它們聯結整合在一起,而文化也正是在這一點上顯示出豐沛的活力和魅力。這里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必須拆除和拋棄從傳統中延續下來的常規、先例、習慣、定則和規訓等規范性、體制性的東西。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布賴恩·斯托克指出:“‘傳統’大概是我們處理文化問題時理解得最差的基本概念。……自19世紀以來,傳統在現代化和理性化理論中已經成為不合規則的東西了。”(注:Michel Foucault,The Archaeology of Knowledge and the Discourse on Language,New York:Pantheon,1972,p.224.)
  一個時期以來人們對于學科規訓制度嘖有煩言,更多將學科劃分看成妨害學術發展和知識生產的障礙,將學科體制的建立視為造成不同學科之間的隔膜和偏見、維護各別學術集團的狹隘利益、甚至孳生專業特權和學術腐敗的淵藪,于是推倒壁壘、填平溝壑、跨越邊界的呼聲日高,而文化研究恰恰在人們眼前展現了一條出路,文化研究與生俱來的非學科性、反學科性對于顯得僵硬的學科規訓制度無疑是一個空前有力的挑戰。總之,文化研究不圈定輪廓清晰的知識領域,不謀求明確的學科定位,不具有相對固定的研究對象,談不上特別的研究方法,也不擁有一套屬于自己的學術話語,反正怎么都行。而這一點恰恰是與學科規訓制度分門別類、各司其職的限定性、自恰性、規范性背道而馳的,也是與那些常規、先例、習慣、定則等傳統性的東西不相為謀的,這就使得文化研究以明顯的寬泛性、兼容性和交叉性而受到普遍關注。
    四、象征形態與現實形態
  文學研究總是像鐘擺一樣在“外部研究”與“內部研究”這兩極之間擺動,盡管這兩條路徑各執一端、相互對立,但當它們還謹守著文學的邊界時,卻有一點是共同的,即都肯定文學是作為一種象征符號關連著社會歷史的。無論是所謂“外部研究”對于現實、社會、人生的關懷,還是所謂“內部研究”對于文本、語言、形式的探究,都確證著文學作為一種象征符號,以象征形態參與著社會歷史,并從而對人類實踐活動產生影響。這既是文學本性的支點,又是文學傳統的內核,古往今來的文學就是在對于新的象征形態的不斷追求中顯示自己的價值,也是在對于更好的象征形態的不竭創造中生生不息、輝光日新的,文學傳統也就在對于新的、更好的象征形態的追求和創造中得以凝定和賡續。
  如果說文學是作為象征符號、以象征形態間接參與社會歷史的話,那么文化則在很大程度上轉向了實踐活動、以現實形態直接介入社會歷史。雷蒙·威廉斯強調應當從人類整體生活方式的角度去理解文化,他說:“我則愿意把文化定義為是對整體生活方式中各種因素之間的關系的研究。分析文化就是去發現作為這些關系復合體的組織的本質。”(注:雷蒙·威廉斯:《文化分析》,羅鋼、劉象愚主編:《文化研究讀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125-126,130頁。)這當是對于“文化”的價值和意義比較確切和全面的理解,它肯定了文化對于人類整體生活方式和人類社會的行為、制度等的實際作用。
  衡量這一理解的恰當與否,標準仍在傳統之中。文化傳統由來是多種實踐形式復雜交織的載體,它總是以現實形態直接介入社會歷史的進程,無論是風俗習慣、風土人情,還是倫理政教、禮儀信仰,乃是一定民族、地域的人們千百年來的共同實踐孕育而成,也是影響一定民族、地域的人們千百年來的生活方式的重要力量。可見文化傳統不同于文學傳統的一個明顯區別就在于它與實踐活動的關聯更為密切,它對于社會歷史的參與作用更為直接、更為實際。正因為如此,所以文化傳統表現出更強的選擇性,亦即根據當代的利益和價值系統重新選擇和闡釋傳統,并使之在當代生活中發揮積極作用。
    五、文學的死亡或再生
  通過以上諸多方面的比較和考量不難見出,文學傳統與文化傳統各有特點也各有長短,有相互包容之處也有彼此差異之處,既然如此,這二者也就不能相互替代、有所偏廢,因此不但文化將繼續存在下去,文學也永遠不會泯滅。
  首先,以往曾經有過重書本知識而輕實際經驗的偏頗,如今恰恰顛倒了過來,文本不再神圣,閱讀走向邊緣,生活方為至上,實踐才是真知,這是一個講實際、重操作的時代。這一變化無疑具有積極意義,有利于倡導一種深入實際生活、積累實踐經驗的風尚。但是文本的意義終究不能抹煞,到任何時候,文本都是記錄和傳遞人類經驗的重要方式,它經過歷史長河的沖刷淘洗而日趨精粹,經過無數代人的千錘百煉而日臻完美。有理由相信,文學文本作為保存并延傳文學傳統的意義載體,對于人類文化乃至社會歷史的發展都將是不可或缺的精神財富和思想源泉。
  其次,那種不同學科之間老死不相往來的狀況確實不可取,打破學科界限、提倡學科交融乃是勢所必然也是勢所必要。然而保持不同學科的專業分工、發揮不同學科的專業特長也是學術發展和知識增長的基本要求,當初建立學科范型也就是鑒于其在特定的專業范圍內具有加強方法論訓練、整肅學術規范、清理知識傳承和發掘思想資源等優長之處。完全取消學科設置無疑將帶來新的弊端。明智而合理的取徑當是在發揮專業特長與打破專業壁壘、尊重專業分工與提倡專業交叉之間保持必要的張力,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發揮學科范型的有效性。在這個意義上說,文學傳統的規范性、體制性與文化傳統的非規范性、非體制性都是可資利用的資源。
  再次,文學以象征形態關聯并參與著社會歷史,故此有人把文學看成社會歷史的“范例”,肯定它對社會歷史具有“索引價值”,然而這僅僅是將文學作為直接參與社會歷史的實踐活動的附庸和從屬來確認其意義的。這顯然是不夠的,文學還有超乎實踐活動之上、為其所不能替代的獨特價值,而這一點乃是文學傳統得以延續、文學存在至今并將繼續存在下去的根據和理由。沃爾夫岡·伊塞爾在人類學的意義上提出了這一問題:“沒人會否認文學對于歷史和社會的索引價值,但是從這一事實中卻冒出了這樣一個問題:像文學這樣的鏡子為什么要存在下去,它又是如何使人們認識事物的。既然文學作為一種媒介差不多從有記錄的時代伊始就伴隨著我們,那么它的存在無疑符合某種人類學的需求。這些需求是些什么,對于我們本身的人類學的構成,這一媒介又將向我們揭示出什么?這些將導致一種文學人類學的產生。”(注:沃爾夫岡·伊塞爾:《走向文學人類學》,拉爾夫·科恩主編:《文學理論的未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277頁。)這就是說,文學傳統不斷追求和創造新的象征形態的動力本來就植根于人類的天然需要之中,不僅對文學進化具有積極意義,而且對文化發展也是有力的促進因素,文化對于社會歷史的直接參與必須從文學獲得審美之光的燭照,否則它在通往實際生活的甬道中將熄滅對于真理的洞見,只能在黑暗中摸索前行。
  以上分析使我們確立了這樣的信念,有一日之天地,就會有一日之文學;有一日之文學,就會有一日之文學研究。文學不會因文化的炙手可熱而銷聲匿跡,它仍將成為人類精神棲居的重要形式而繼續存在下去;文學研究也不會因文化研究的登堂入室而被廢黜、被放逐,對于流行音樂皇后麥當娜和廣告巨子大衛·奧格威的研究終究不能取代對于福克納和斯坦貝克的研究,同樣,生態批評和文化身份研究也終究代替不了對于前蘇聯“解凍文學”和拉美“魔幻現實主義”的研究。有理由相信,文學不會“下崗”,文學研究也不會“失業”,對于文學研究眼下所遭遇的困頓不必消極悲觀,當然更重要的是調整策略、采取措施作出積極的應對。面臨著這場艱苦卓絕的精神歷險,我們可以從特里·伊格爾頓的預言中獲得激勵:文化研究將文學研究從形式主義的桎梏中解放出來,“可能帶來文學的死亡,但也可能是它的再生。”(注:特里·伊格爾頓:《文學原理引論》。文化藝術出版社1987年版。第253頁。)
社會科學輯刊沈陽155~164J1文藝理論姚文放2003200320世紀80年代以來文學研究向文化研究的轉折使得文學理論獲得了拓展,也遭遇了困惑,從而凸現了文學研究與文化研究之間的天然矛盾。這一矛盾來自文學與文化的差別,最終通向文學傳統與文化傳統的歧異。首先,文學傳統主要寄寓于文學文本之中,表現為文本形態;文化傳統則主要隱含在日常生活之中,表現為實際生活形態。其次,古往今來圍繞著文學一直表現出建立學科范型的熱情;文化卻不僅不抱這種熱情,相反地倒是反對生硬地進行學科設定的。再次,文學歷來是作為象征符號、以象征形態間接參與社會歷史;文化則在很大程度上轉向了實踐活動、以現實形態直接介入社會歷史。這種種歧異決定著文學與文化不能相互替代、有所偏廢,文化將繼續存在下去,文學也永遠不會泯滅。文學研究也不會因文化研究的登堂入室而被廢黜、被放逐,人們有充分的理由將文學研究進行到底。責任編輯注:原文在《社會科學輯刊》發表約15000字,作者為本刊轉載作了部分刪節,特此說明。 作者:社會科學輯刊沈陽155~164J1文藝理論姚文放2003200320世紀80年代以來文學研究向文化研究的轉折使得文學理論獲得了拓展,也遭遇了困惑,從而凸現了文學研究與文化研究之間的天然矛盾。這一矛盾來自文學與文化的差別,最終通向文學傳統與文化傳統的歧異。首先,文學傳統主要寄寓于文學文本之中,表現為文本形態;文化傳統則主要隱含在日常生活之中,表現為實際生活形態。其次,古往今來圍繞著文學一直表現出建立學科范型的熱情;文化卻不僅不抱這種熱情,相反地倒是反對生硬地進行學科設定的。再次,文學歷來是作為象征符號、以象征形態間接參與社會歷史;文化則在很大程度上轉向了實踐活動、以現實形態直接介入社會歷史。這種種歧異決定著文學與文化不能相互替代、有所偏廢,文化將繼續存在下去,文學也永遠不會泯滅。文學研究也不會因文化研究的登堂入室而被廢黜、被放逐,人們有充分的理由將文學研究進行到底。責任編輯注:原文在《社會科學輯刊》發表約15000字,作者為本刊轉載作了部分刪節,特此說明。

網載 2013-09-10 21: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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