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水平與性格特質相互關系的測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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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 本文運用《瑞文標準推理測驗》和《中國學生性格量表(11-18歲)》對小學高年級學生的智力水平與性格特質的關系作了相關研究和比較研究。結果發現:(1)智力水平與12種性格特質具有極顯著的相關;(2)高智力被試組在11種性格特質上與低智力被試組具有顯著差異。兩種研究方法所得結果具有相當高的一致性。文章從相互作用的觀點出發解釋了智力與性格的關系。并對教育中重智力發展、輕性格培養的做法提出了批評。
  關鍵詞 智力水平 性格特質 相關分析 差異檢驗 相互作用
     前言
  智力與性格(pcrsonality)都是個人行為的重要調節因素。一般認為,智力主要影響個人行為的效率,而性格則重在調節個人行為的獨特方式。但是,一些研究結果顯示,智力與性格不僅有區別,而且有一定的聯系。這些研究歸納起來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在研究高智力者的心理特征時,發現他們不僅智力水平高,而且在性格上表現出較之低智力者明顯的許多優勢。從19世紀后期的Renzulli[①]到20世紀初期的Terman[②]再到80年代中國超常兒童追蹤研究協作組的研究[③]都說明了這一點。二是近年來在研究普通人的智力觀念時,發現普通人在界定智力的構成因素時傾向于將過去專家們劃入非智力因素范疇的某些性格因素(如好奇心、求知欲、自信心、興趣、獨立性等)也歸入智力結構中。這方面的研究在美國有Sternberg的報告[④],在國內有張厚粲等的報告[⑤]。三是在研究性格對學業成就的影響時,發現某些性格因素不僅調節個人成就行為的特殊方式,而且直接影響個人成就的大小。例如,美國學者Gough運用“加利福尼亞心理調查表”(CPI)對中學生的18種性格因素作了調查,并與其學業成就作了相關分析,發現至少有8種性格因素(如支配欲、責任心、社會化、寬容、獨立性等)的測驗分數與學業成就之間存在著顯著相關[⑥]。我們在不久前運用《中國學生性格量表(11-18歲)》對小學高年級學生的性格特質與其學業成就(語文、數學)也作了相關分析,獲得了類似結果[⑦]。
  所有上述研究都似乎提示人們,智力與性格之間可能存在著某種本質的聯系。為了深化對智力與性格的相互關系的理解,揭示二者之間的內在聯系,我們以農村小學高年級學生為被試作了進一步研究。
     方法
  研究對象:被試取自昆明市一郊縣某鄉鎮完全小學六年級的四個班,每班隨機抽取20人(男女各半),計80人;實施性格測驗后,刪去個別不合格的答卷,實得被試74人(男女各半)。被試的平均年齡為12.8歲,其雙親均為當地農民。
  研究工具:智力測驗的工具采用由張厚粲、王曉平主修的《瑞文標準推理測驗》;性格測驗的工具采用由沙毓英、張鋒等編制的《中國學生性格量表(11-18歲)》(CSPS)。
  CSPS用于測量小學高年級學生及中學生性格層次結構中的五個亞結構所包含的24種性格特質,即:(1)生活旨趣:包括實惠性、知識性、支配性和奉獻性四種特質;(2)認知風格:包括客觀性、全面性、獨立性、簡略性和敏捷性五種特質;(3)情緒特征:包括激活性、強烈性和持續性三種特質;(4)意志品質:包括自覺性、自制性、堅持性、果斷性和敢為性五種特質;(5)態度傾向:包括責任感、榮譽感、進取性、利他性、真誠性、攻擊性和外傾性七種特質。CSPS的信度和效度指標均達到科學標準[⑧][⑨],于1992年通過專家委員會的鑒定。
  研究方法:兩種測驗均以團體方式進行,嚴格按照兩種測驗手冊中規定的程序、時限及指導語組織。施測者由經過專門訓練并熟悉這兩種測驗的心理學專業人員担任。實施兩種測驗的時間間隔為兩天。對測驗結果作了兩種方式的統計處理,一是計算被試在智力測驗上的分數與其在24種性格特質上的測驗分數的相關系數,以查明智力水平與哪些性格特質相關及相關的程度;二是檢驗高智力被試組與低智力被試組在24種性格特質上的測驗分數的差異,以確定高智力組的被試在哪些性格特質上不同于低智力組的被試。
     結果
  一、智力水平與性格特質的相關分析
  74名被試在智力測驗上的平均分數(@①)為38.473,標準差(Sx)為8.163;他們在性格測驗上的平均數(@②)和標準差(Sy)見表1。表2是全體被試的智力測驗分數與其在24種性格特質上的測驗分數的相關系數。
  表1 小學高年級學生性格特質的平均測驗分數與標準差
  (附圖 b4955t1.JPG
  表2 小學高年級學生智力測驗分數與性格特質測驗分數的相關
  (附圖 b4955t2.JPG
  注:** P<0.01
  表2顯示,24種性格特質中有12種特質與智力水平具有非常顯著的相關(P<0.01),其中除了情緒特征中的強烈性特質與智力水平具有負相關外,其余11種特質(即生活旨趣中的奉獻性;認知風格中的客觀性、全面性、獨立性、敏捷性;意志品質中的堅持性;態度傾向中的責任感、榮譽感、進取性、利他性、真誠性)與智力水平均呈正相關。這表明被試在智力測驗上的得分與其在上述性格特質上的得分具有顯著的一致性,智力發展良好的被試在這些性格特質上也傾向于獲得良好的發展。
  二、高智力被試組與低智力被試組的性格差異
  為了確定高智力水平者相對于低智力水平者的性格特征,我們先根據全體被試在智力測驗上的得分情況,以40分為界,劃分為高智力被試組與低智力被試組。前者由38名被試構成(男女各半),其智力測驗的平均分數(@①1)為44.684,標準差(S1)為3.325;后者由36名被試構成(男女各半),其智力測驗的平均分數(@①2)為31.917,標準差(S2)為6.448。然后檢驗這兩個被試組在24種性格特質上測驗分平均數(@②)的差異,檢驗結果見表3。
  表3顯示,在被測量的24種性格特質中,兩組被試在11種特質上存在著顯著差異(P<0.05或0.01)。高智力被試組在生活旨趣中的奉獻性,認知風格中的客觀性、獨立性和敏捷性,意志品質中的堅持性和果斷性,態度傾向中的責任感、榮譽感、進取性和利他性等10種特質上的測驗分數顯著高于低智力被試組,而在情緒特征中的強烈性特質上的得分顯著低于低智力被試組。
     討論
  一、智力水平與性格特質的關系及其在教育上的意義
  本文相關分析的結果表明,小學六年級被試在瑞文標準推理測驗上獲得的測驗分數與被測量的24種性格特質中的12種特質的測驗分數具有顯著相關,其顯著性水平均達到0.01。差異檢驗的結果表明,高智力被試組在11種性格特質上與低智力被試組存在顯著差異,其差異的程度多為0.05的顯著性水平,且兩種研究方法的結果具有相當高的一致性。這說明,智力的發展水平與某些性格特質的發展確有聯系。當然,相關分析與差異檢驗的結果只能告訴我們智力水平與哪些性格特質有聯系以及這種聯系的程度,并不直接表明這種聯系的性質。我們試圖用相互作用的觀點說明這種聯系,即無論是智力發展還是性格發展,其基礎是個人在特定的家庭和學校教育情境中的行為過程;在這種特定的行為過程中,一方面,智力水平獲得良好發展的個人對社會文化規范的理解更容易,更可能內化為自己行為的性格機制,從而有助于形成個人的某些積極的性格品質;另一方面,已經形成的積極的性格品質不僅對個人的日常生活行為而且對其認知行為具有有效的調節作用,從而促進個人智力水平的進一步發展。綜合相關分析和差異檢驗的結果發現,智力水平獲得良好發展的被試在性格上具有較強的奉獻精神;情緒較為穩定,情緒反應的強度較弱;看待事物和評價他人較為客觀、全面,較少受主觀好惡的影響,具有獨立的見解和看法,較少受暗示,認知行為靈活、速度快;在困難的情境中具有較強的毅力,并能果斷地排除生活中的困難;對工作、學習具有強烈的責任感和榮譽感,善于關心、同情、幫助他人,且能真誠地對待周圍的同伴,在學習上具有強烈的進取心。我們認為,被試沒有較高的智力水平,是難以同化我們社會的文化規范的,因而也就難以形成上述積極的性格品質;同時,被試如果缺乏上述積極的性格品質,他對外部世界認知的積極性勢必會受到很大限制,甚至會因而失去很多促進智力發展的認知機會。因此,我們有理由認為智力發展與性格發展的關系是互相制約、互為條件、相輔相承、相互作用的關系。
  表3 高智力被試組與低智力被試組的性格差異檢驗結果
  (附圖 b4955t3.JPG
  注:* P<0.05  ** P<0.01
  用相互作用的觀點解釋智力與性格的關系,對于開展素質教育,全面提高學生的整體素質具有一定的意義。心理素質是學生整體素質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素質教育必須包括心理素質的教育,作為學生心理素質結構的核心要素的智力與性格既然是互相制約、互為條件、相輔相承、相互作用的關系,那么教育工作中就既必須發展學生的智力,又必須培養學生健全健康的性格,使二者盡可能得到完善的結合,二者不能偏廢,更不能彼此代替。目前無論是家庭教育還是學校教育都程度不同地存在著重智力發展、輕性格培養的問題,應當引起各方面的足夠重視,并采取確實有效的措施扭轉這種局面,使素質教育真正落實到實處。
  二、相關研究與比較研究的一致性問題
  從理論上說,對智力測驗分數與性格測驗分數的相關分析結果和對高智力被試組與低智力被試組的性格測驗分數的差異檢驗結果應當具有一致性,亦即經相關分析表明與智力水平具有顯著相關的性格特質,應當在高智力被試組與低智力被試組在此性格特質的差異檢驗中同樣發現顯著差異。比較本文相關研究與比較研究的結果,可以看出在絕大多數特質上發現了這兩種統計方法的一致性。但在3種特質上相關分析的結果和差異檢驗的結果不一致,即在認知風格中的全面性和態度傾向中的真誠性兩種特質上經相關分析有顯著性,但差異檢驗的結果卻未達到顯著性水平;而在意志品質中的果斷性特質上經相關分析無顯著性,但差異檢驗的結果卻有顯著性。這種在個別特質上出現研究結果的不一致的原因在于分組方法存在一定的缺陷。欲比較高智力被試與低智力被試的性格差異,理想的分組方式是挑出足夠數量的高智力被試與低智力被試,而排除中等智力被試人選。但由于我們的樣本較小,難以按上述方式分組,只能將全體被試按高智力組與低智力組基本對等的原則人為地確定一個分組的分數值,將不小于這個分數值的全部被試組成高智力被試組,小于這個分數值的全部被試組成低智力被試組。這樣,兩組被試中均包含了一部分實際上屬于中等智力水平的被試,因而也就部分地抵消了兩組被試在性格特質上可能存在的真正差異。為此,我們擬在更大的范圍內做重復研究,以彌補這一缺陷。
     小結
  本文運用《瑞文標準推理測驗》和《中國學生性格量表(11—18歲)》以小學高年級學生為被試對智力水平與性格特質的關系作了相關研究,并對高智力被試與低智力被試的性格差異作了比較研究,結果表明:
  1.智力水平與性格結構中的奉獻性、客觀性、全面性、獨立性、敏捷性、堅持性、責任感、榮譽感、進取性、利他性、真誠性等11種特質具有非常顯著的正相關;與情緒活動的強烈性特質具有非常顯著的負相關。
  2.高智力被試組在奉獻性、客觀性、獨立性、敏捷性、堅持性、果斷性、責任感、榮譽感、進取性和利他性等10種特質上的得分顯著高于低智力被試組,而在情緒活動的強烈性特質上的得分顯著低于低智力被試組。
  3.對智力水平與性格特質關系的相關分析結果與差異檢驗結果具有相當高的一致性。
                (責任編輯 達 人)[參考文獻:]
  ①②葉奕乾等主編,普通心理學,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91,第519—520頁。
  ③中國超常兒童追蹤研究協作組,怎樣培養超常兒童,西安交通大學出版社,1987。
  ④Robcrt,Stcrnbcrg,People's Conception of Intelligence.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Vo141,1981.
  ⑤張厚粲、吳正,公眾的智力觀——北京普通居民對智力看法的調查研究,心理科學,1994,第2期。
  ⑥參見[美]林格倫(章志光等譯),課堂教育心理學,云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328頁。
  ⑦劉志竹、張鋒,小學生性格特質與學業成就的相關研究,云南教育研究,1994,第2期。
  ⑧沙毓英、張鋒等,《中國學生性格問卷(11—18歲)》的編制,云南師范大學學報,1993,第3期。
  ⑨張鋒、閔衛國等,小學高年級學生試用《中國學生性格量表(11—18歲)的報告,“中國心理學會心理測量專業委員會1994年學術會議”(南昌)宣讀論文
  *云南省教委青年科研基金項目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X上加-
  @②原字Y上加-
  
  
  
云南師范大學哲學社會科學學報昆明064-069B4心理學張鋒/王芙蓉/王貴寶19951995 作者:云南師范大學哲學社會科學學報昆明064-069B4心理學張鋒/王芙蓉/王貴寶19951995

網載 2013-09-10 21: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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