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職業教育應設立“工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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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決定》提出“研究建立符合職業教育特點的學位制度”。一月后,湖北職業技術學院試點為1103名優秀畢業生授予了“工士”學位,引起社會關注。

  高等職業教育有別于普通高等教育,特色在于是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設立“工士”學位制度有利于彰顯高等職業教育的自身特色。

  “工”與職業教育有著天然的耦合性,無論是《說文解字》、《說文解字注》、《甲骨文字典》、《康熙字典》,還是《考工記》、《天工開物》等古代典籍,對“工”的解釋都蘊含著對技術、技能工作的擅長和熟練。“工士”學位,既適用于理工科類專業,也適用于人文社科類專業,能清晰地彰顯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的基本特性。

  美國高等教育學家克拉克·克爾說過:“在某種意義上,學位就是紅綠燈,使得學生的車流通過高等教育的各個階段。從副學士到博士學位,各級學位都起著測量和獎勵學習成績的作用,它們影響著錄取政策、課程內容和年輕人在大學中的學習期限。”不可否認,我國高等職業教育是高等教育的組成部分,高等職業院校學生的學習成績同樣也需要被測量和評估,從這個意義上講,也應當有自己的學位。

  就目前而言,我國高職院校學生錄取分數線從100多分到400多分不等,而且有些學校實施注冊入學,學生知識和技能水平差異性很大,單一的專科畢業證書已不能科學評價學生的學業水平。授予“工士”學位,旨在多一種評價,增加一份激勵,以激發學生努力學好文化知識和專業技術技能的積極性與主動性。

  “工士”在國外早已有之。早在1899年,美國就開始設置了“副學士”學位,20世紀中葉,社區學院成為美國授予副學士學位的主體,美國實施副學士(或協士)-學士-碩士-博士四級制;1991年,日本修訂《學校教育法》,規定授予兩年制短期大學和五年制初中起點的高等專門學校畢業生“短期大學士”、“準學士”學位,不同的高等職業教育機構還可授予“專門士”和“高度專門士”等;2000年,英國頒布《基礎學位計劃》,提出拓展高等職業教育,增設兩年制職業性的“基礎學位”;2004年,澳大利亞在其學歷資格框架中新增了兩年制高等教育“副學士”學位。發達國家的這些學位劃分和規定對我國高等職業教育的“工士”學位制度建設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我國在高等職業教育中設置“工士”學位,有利于更好地開展職業教育國際交流,以提高我國高等職業教育技術技能人才的培養質量。

  □周洪宇(全國人大代表)



新京報評論 2015-08-23 08: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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