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達400年的文學史告訴你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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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aria Popova 譯者|易夏殤

來源|譯言網


“愛不在于得到,而在于付出。這才是愛的真諦。”


在看過那些囊括了各種對藝術、科學和哲學的著名定義的選集之后,針對愛情這種比藝術更捉摸不透,比科學更心無旁騖,比哲學本身更富有哲理的奇特現象給出一系列飽含詩意的定義,還有比這更好的迎接新年的方式嗎?我從長達幾百年的文學史中選取了一些最令人難忘和經久不衰的關于愛的思考——敬請欣賞。



庫爾特·馮內古特(Kurt Vonnegut)對于愛的態度在某種程度上是有些極端的,不過他對愛的不敬態度中還是有些健康成分的。他在《泰坦星的海妖》(The Sirens of Titan)中如此寫道:

“無論一個人的人生掌握在誰手里,他活著的目的都是為了去愛他身邊那些注定被愛的人。”


阿娜伊斯·寧(Anaïs Nin)在愛情方面所表現出的智慧是不可估量的,她所著的《文學的激情: 1932-1953年間阿娜伊斯·寧與亨利·米勒的往來書信》(A Literate Passion: Letters of Anaïs Nin & Henry Miller, 1932-1953)中有這樣一段話:

“愛不過是接納他的一切,無論他是什么樣的人。”


司湯達(Stendhal)在他的一部出色的愛情理論專著(《論愛情》,1822年)中提到:

“愛情就像是一場高燒,其來去像風一樣自由,不受意志約束…愛情能夠超越年齡。”



克利弗·S·劉易斯(C. S. Lewis)同樣是一個十分睿智的人,他在《四種愛》(The Four Loves)中提出:

“對愛的付出無所謂安全。完全投入就意味著會受傷。愛上任何人或事,你的心中勢必會生出煩惱,有心碎的可能。要想確保自己的心完好無缺,就不能把心交給任何人,連動物也不行。得用愛好和一點虛榮心小心翼翼地把它包裹起來,遠離所有的糾纏,把它放進你那自私自利的棺木里好好地鎖起來。然而,即使那個棺木足夠安全、不見天日,靜止不動又密不透風,你的心還是會發生變化。它不會碎,反而會變得堅不可摧、無可挽回。要想避免悲劇的發生或者消除悲劇發生的風險,那便只能下地獄了。除了天堂以外,能夠保證你免受來自愛的一切危險和不安的就只剩地獄了。”


雷蒙·斯尼奇(Lemony Snicket)在《山葵:你躲不開的苦澀真相》(Horseradish: Bitter Truths You Can’t Avoid)一書中寫道:

“愛能夠改變一個人,就像為人父母的給剛出生的孩子換尿布一樣——笨手笨腳而且常常把事情搞砸。”


蘇珊·桑塔格(Susan Sontag)在《肉體受制于意識:1964-1980年間的日志和筆記》(As Consciousness Is Harnessed to Flesh: Journals and Notebooks, 1964-1980)一書中圖文并茂地闡釋了其對愛的理解,是去年閱讀量和分享次數最多的文章之一。

“除了愛情之外,不存在任何神秘之物,也不存在神秘的人際關系。”


查爾斯·布可夫斯基(Charles Bukowski)曾將愛比作“一條來自地獄的狗”,這一比喻廣為流傳。他還在一次視頻采訪中提出以下觀點:

“愛情就像你早晨起床后看見的晨霧,那時太陽還沒有升起。就過了那么一小會,霧就散去了…愛是在現實的第一縷陽光的照耀下便消逝不見的晨霧。”


莎士比亞在《仲夏夜之夢》(A Midsummer Night’s Dream)中寫道:

“愛不能用眼睛看,而要用心感受。”



安布羅斯·比爾斯(Ambrose Bierce)帶著《魔鬼辭典》(The Devil’s Dictionary)一貫的扭曲風格說道:

“‘愛’為名詞。一種暫時性精神錯亂,婚姻乃其治療良方。”


凱瑟琳·赫本(Katharine Hepburn)在《我:我的人生故事》(Me : Stories of My Life)中寫道:

“愛不在于得到,而在于付出。這才是愛的真諦。”


極富智慧的哲學家和數學家伯特蘭·羅素(Bertrand Russell)所寫的《幸福之路》(Conquest of Happiness)中有這樣一段名言:

“在各種形式的提防中,對愛的提防也許是人通往幸福的最大障礙。”


陀思妥耶夫斯基(Fyodor Dostoyevsky)在《卡拉馬佐夫兄弟》(The Brothers Karamazov)中的言辭則相對激烈:

“什么是地獄?我一直認為無力愛人的煎熬便是地獄。”

生物進化學家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在一封寫給十歲女兒的信中解釋了證據對于科學和生活的重要性。

“人們有時會說你必須相信內心的感受,否則你就無法確定‘我妻子愛我’這樣的事情。但這話是站不住腳的。能夠證明某個人愛你的證據非常多。當你和某個愛你的人一起待上一整天,你會看到、聽到很多由小細節疊加起來的證據。這不僅僅是內心的感受,比如牧師帶來的啟示。內心感受需要外在事物的支撐,比如眼神、溫柔的語調、舉手之勞和體貼善良,這些都是真正的愛的明證。”


保羅·科埃略(Paulo Coelho)在《扎希爾:執著之書》(The Zahir: A Novel of Obsession)中寫道:

“愛是一種桀驁難馴的力量。人越是想要控制它,越會被摧毀;越是想要將它困于一隅,越是淪為它的奴隸;越是想要理解它,感受到的卻只有疑惑與迷失。”


詹姆斯·鮑德溫(James Baldwin)在《票價:1948-1985年紀實文學作品集》(The Price of the Ticket: Collected Non-fiction, 1948-1985)中提到:

“愛的開始和結束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愛是戰斗,是戰爭,是成長。”


村上春樹(Haruki Murakami)在《海邊的卡夫卡》(Kafka on the Shore)中說道:

“任何一個墜入愛河的人都在尋找他們自身殘缺的另一半。因此,任何戀愛中人每當想起自己的愛人都會變得感傷。就像是重新回到一間你許久未回但盛滿了美好回憶的屋子。”



安東尼·德·圣-埃克蘇佩里(Antoine de Saint-Exupéry)在《飛行員的奇幻歷險:夜航/風砂和星辰/飛到阿拉斯》(Airman’s Odyssey: Night Flight / Wind Sand & Stars / Flight to Arras)中說道:

“愛不在于互相凝視,而在于向著同一個方向眺望。”


對那種讓人精疲力竭的愛略知一二的巴爾扎克(Honoré de Balzac)在《婚姻生理學》(Physiologie Du Mariage)寫道:

“越是挑剔的人愛得越少。”


英國作家路易斯·德·伯尼爾斯(Louis de Bernières)在《戰地情人》(Corelli’s Mandolin)中寫道:

“愛是一種短暫的狂熱,像火山一樣爆發,然后平息。當它平息下來的時候,你就得做出選擇。你得考慮清楚你們是否像樹根一樣彼此緊緊纏繞,乃至你無法想象離別的時刻。因為這便是愛的真諦。愛不會讓你無法呼吸,不是刺激興奮,不是對永恒激情的公開承諾,不是朝夕相伴的欲望,不是在夜里幻想愛人的雙唇滑過你的每一寸肌膚。這些都不是愛的內涵,不要感到難為情,我是在告訴你一些真理。這些僅代表你在戀愛,即使是傻子也做得到。激情燃盡后留存下來的才是愛的本質,這既是一門藝術,也是一種意料之外的好運氣。”


愛德華·摩根·福斯特(E. M. Forster)在《看得見風景的房間》(A Room with a View)中寫道:

“你可以改變愛的本質,忽視愛,把它搞得一團糟,但你不能將它從生命中剔除。我的經歷告訴我詩人們的看法是正確的:愛是永恒的。”


以下這段話由設計大師米爾頓·格拉瑟(Milton Glaser)援引自英國小說家艾麗絲·默多克(Iris Murdoch)所著的《如何像一位偉大的平面設計師一樣思考》(How to Think Like a Great Graphic Designer)一書:

“愛是好不容易才明白:除了你自己以外,還有某些東西是真實的。”



也許在所有這些對愛的理解中,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的理解是最接近真理,姿態也是最謙卑的,她在自傳中說的一番話與阿娜伊斯·寧的不謀而合:

“雖然這想法有點奇怪,但只有當你看到人們滑稽可笑的摸樣,你才會意識到自己是多么愛他們。”





花邊閱讀 2015-08-23 08: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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