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成為一個有趣的人,更應該成為一個識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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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世相(thefair)的第 443 篇文章



只是漫談。

成為一個有趣的人顯得如此重要,最近簡直要壓倒朋友圈了。一位優秀的作者細致準確地教人們如何有趣,這件事本身就說明了幾件事,第一是大家都覺得自己有些無趣;第二是有趣好像是很重要,或者說,在社交中,起碼很有好處。

這個好處從高中就開始了。有趣的男生受歡迎,大多數好學生的人緣就輸在了有趣上,木訥,害羞,笨拙,自那個時候起就成為一種弱勢。那些有趣的人不但占據了飯局和閑談場合的上風,甚至也讓戀愛交友、電視節目成為他們的主場。

每次看著那些兩句話讓大家哈哈大笑的人,是不是你也挺羨慕的?

本質上,社交這種事屬于典型的”淪落到比誰的人緣好“的事件(這個概念也是保羅·格雷厄姆提出的,最近老是提到他)。因為沒有明確的目的,最終成為主角的人往往就是人緣好的人,而有趣是人緣好的重要方式。這就出現了個大問題:普通人的生活往往沒有那么多目的性,也就是說大多數人每天比拼的其實就是”人緣好“。有趣看起來就不可或缺了。

可是有趣怎么能這么重要呢?尤其是當這個”有趣“被狹窄地定義為”讓人覺得幽默“上。事實上它連”趣味“這層意思都涵蓋不了。因為”趣味“這東西往往是不會讓人笑的,而是讓人點頭。

自從認準了自己不是個”有趣“的人之后,我就一直想從方法論上為自己找到生存依據。我的思考大概可以總結為,我覺得識趣比有趣重要多了。

這里的”識趣“也要打上引號,它是指能看到一個人、一件事、一個東西里頭的”趣味“來。它可不單是指能快速聽明白一個笑話里的笑點那么簡單,它是要能快速發現一件事的味道,能夠準確捕捉那些容易被人忽略的妙處。一朵老虎在聞一朵薔薇,這件事初看起來太簡單了,老虎可能連著聞了十幾件東西,包括石頭啊草叢啊山楂樹和兔子的糞便,但為什么”猛虎細嗅薔薇“就動人了?這就是識別了其中的趣味。

為什么要識趣?它讓自己的生活而不是別人的生活更生動了。它能從這個亂七八糟的世界里發現許多不容易發現的細節,而且從這些細節上找到精彩的樂趣。識趣的人根本不需要有趣的人,因為任何人或任何事里頭都能找到趣味。有時候這個趣味可以放大為一項事業,也可以傳遞給別人好的東西。

有趣是為了讓別人快樂,按照一個教材一樣的內容學習“有趣”本身說明了它的無趣之處。而識趣則是讓自己都快樂。如果每個人都識趣,那么我們對有趣的需求就不會那么高了。




世相

倡導有物質基礎的精神生活

文章兼顧見識與審美

也許長,但必定值得耐心閱讀

覆蓋千萬文藝生活家的自媒體組織“文藝連萌”發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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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相 2015-08-23 08: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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