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代初毛劉之爭的一個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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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當代史研究》(第一期)發表了林蘊暉先生的大作:《1950年代初關于是否允許農民勞動發財的爭論》,林先生把那些故事娓娓道來,使我們復有置身其間之感。這些當時發生在毛澤東與劉少奇之間的爭論,不僅涉及所謂“勞動致富”,也不僅限于“農村問題”。我以為,它們正是解答“革命轉變”(或曰“新民主主義何以放棄”),這一個重大問題所不能回避的。其中,在解讀毛澤東的想法時,林先生引用了杜潤生的一段回憶(頁290)。這段內容特別關鍵,雖然一向并未受到應有的重視。
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很多,一是《杜潤生自述》發表得晚一些(2005年,人民出版社),二是有關段落存在若干刪節。我因幫助杜老做過一些文字工作,對“內情”有所了解,手里也保留有一部“原稿”,因此能斗膽轉述如下(文字略有刪節,對比參閱《杜潤生自述》31頁前后):
1953年1月與毛澤東會面,從中南海出來后,在汽車上杜潤生與鄧子恢有一段對話,杜潤生說:
我的看法是,山西提出試辦合作社是可以的。他們說動搖私有制,客觀上也有可能,這一點,山西省委已做了說明,不過全中國那么大的社會,辦幾個合作社也起不了那么大作用;第二,農村兩極分化……在現有條件下,還沒有到來……把農村分化描述得太厲害,不合實際。少奇同志對山西試驗合作社說是空想社會主義,也未免提得太高。他是主張先工業化而后有農業生產社會化的(按:這恐怕也是當時普遍的看法)。
我還說,這些都是次要問題,最重要的是毛主席說的手工業工場。毛的意見是先改變所有制,然后發展生產。針對的是劉少奇的先有機械化然后才有集體化的思想。我的意見是∶工業和農業不一樣,工業從個體手工業變成手工工場,可以搞流水作業,因為工業有個廠房,有塊土地,就可把大家聚集在一塊生產。農業在廣大的土地上生產,土地是分散的,不可能把太陽集聚在一塊土地上,對勞動者也不能直接監督管理。如果土地收益多少和農民利益關聯很薄弱,農民不自覺,就會磨洋工,造成減產。農業還有個季節性,有的農活要靠眾人動手搶季節,哪個農民也不能只會鋤地,不會收割,不能在同一時間同一空間上分工,不能你鋤草,我閑著。都得學會全套農活,沒有那種流水作業(按:至今不少學者仍以此一段話,即農業跟工業的不同,來解讀杜的有關思想)。
記得我講了這些話后,鄧老讓我寫個報告。此后和陳伯達說起此事,那時候陳伯達是毛澤東的大秘書,幫他讀原著,發現西方的工業化之前,有一個“工場手工業”的階段(《自述》印成“工廠手工業”,有誤)。他說,手工工場是馬克思說的,是一個偉大的創造。毛主席所以強調辦手工合作社,是可以不等工業化、機械化,不等外國援助,自力更生完成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
他還說,馬克思主張“組織農業生產大軍”。我說:這不是“勞動營”了么?他覺得我是違背馬克思主義的教導,不尊重馬克思,反對毛主席。當下他很不高興。
在人民出版社的版本里,“勞動營”一句,是見不到了。
1998年在廣東西樵通稿的時候,杜老已經預見到“勞動營”可能難于發表,打算主動刪去這幾個字。我覺得它太重要了,是畫龍點睛之筆。杜老遂對我說,將來你找機會把它補上吧!現在,我終于可以告慰他老人家了。
在我看來,這才是真正的分歧所在。杜潤生的這段話非常重要,是他思想的精華。弄明白這一思想,就可以解釋中國集體化歷史里,幾乎所有那些重大的問題了(否則便不可能)。這里問題的關鍵,并不在于農業工作不好監督,監督再好,勞動者一樣可以有“反行為”(杜老所說農民磨洋工,以及工人控制勞動進度、產出殘次品等,皆是),而且比較起來,工廠更甚(這些可都是當日的“盲點”)。
談“革命轉變”(即“放棄新民主主義”而開始“社會主義改造”)問題,不能不聯系國際因素,聯系其中重要的一環:“一邊倒”,還有之前國際共產主義陣營的戰略轉變。這些并不能理解為純客觀的,它有主觀性的一面,它們又不是純被動的,而有主動性的一面。此后直到抗美援朝,都有中共主動的、從自身考慮出發的因素,這正是我們需要認真對待的。
毛似乎也嘗到了“甜頭”(參見《中國當代史研究》第一期布朗的文章,以及高王凌關于抗美援朝的系列博客,如第九篇《姜還是老的辣》)。在這個過程中,有不少人發現,他似乎也是越來越“左”,越來越“教條”,越來越“斯大林化”了。現在看來,不止如此,在毛澤東的心里,還有一套“原教旨主義”的東西,在內心里感到“驕傲”的,這就是陳伯達所說的農業方面的“勞動產業軍”。它在蘇聯也未曾實行,如果能夠在中國實驗成功,豈不就可以超過蘇聯,而回到馬克思了?
“農業產業軍”的典型表現,就是1958年“大躍進”、“人民公社”(參見王燕妮《大躍進的ABC》,Eating Bitterness,New Perspectives on China's Great Leap Forward and Famine,2011)。為此,1958年底毛澤東在《關于人民公社若干問題的決議》中特別加寫了一段話,說:我們現在就是要建立“農業產業軍”(在西樵山,我即遵囑特別帶上了這批材料;可惜的是,這一段話也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顯然,這正是毛在中國農村集體化問題上一以貫之的一個重大想法。
什么是“農業產業軍”呢?這在經典著作中很少進一步的解釋。在《共產黨宣言》里也僅僅說:革命成功以后,“最先進的國家幾乎都可以采取下面的措施:……(第八)實行普遍的勞動義務制,成立產業軍,特別是在農業方面”(《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6,頁272)。
一個“原教旨主義”的“產業軍”,一個“信口而來”的“勞動營”,豈不是一付“絕對兒”?好好琢磨琢磨這“針鋒相對”的兩句話吧,它指的正是同一件事,恰是解開“謎底”的一把鑰匙。盡管杜潤生當時并未想得太多(許多事情都是在實踐中一步步展開的),可是在我看來,這才是他思想中精華的精華,特別值得重視。
也許,今天我們就可以說,1950年代初(至遲在1951年),毛澤東想的就是如何組織農業的“產業軍”了,——我們曾經一再表示,毛這時考慮的并不是“經濟”(如所謂“工業化”、“發展戰略”云云),而是“革命”(他的“革命”),——所以他不能同意劉少奇的想法,如等待多少多少年,或具有什么條件以后,再進行集體化,更不要等到哪天“兩極分化”以后,再重新組織隊伍,發起反對“新富農”的斗爭。他要的是,遵照《共產黨宣言》的教導,當下,就“提前一步”,把“農業產業軍”先“組織起來”。
“提前動手”,是當年我們在杜潤老領導的研究小組,讀這段史料時的最大感受(關于研究小組,參見高王凌《評說發展組》,《領導者》2011:6)。比如,東北問題出現在1950年,山西是1951年,這時候全國的土地改革才剛剛開始,怎么就要“集體化”了呢?
不止如此,我的另一個感覺是,一旦開始動手,所有的東西都會觸動,哪怕只是一點點(如杜潤生所說山西的試辦),就會形成一種新的“不三不四”的局面,原有的新民主主義那套就“保不住”了,比如“私有產權”、“雇工”、“勞動致富”等等。最終問題就出現了:“新民主主義,還要不要”?
而且,一旦“提前”,就一定會“加速度”。
秦兆陽在他的小說《在田野上前進》中,就寫出了合作化運動要么不做,要做則必然加速度的道理。在一個產權大變動的時代,舊有的已經推翻,新制度尚未建立,一個為各方面都能接受的標尺已不存在。這種過渡期中“不三不四”的狀況,正是合作化運動中最難措手之處。也正是因此,小說作者主張合作化應加快進行,“越快越好”,早日達到高級社才“更簡便,更痛快”(參見高王凌《歷史縮影——早期農業社的成敗得失》,《政府作用和角色問題的歷史考察》,海洋出版社,2002)。
但,問題還不止這些。如果沒有“提前動手”,如像劉少奇所主張的那樣,過多少年以后再開始集體化(所謂“將來才能搞社會主義”,或“嚴格區分兩個不同革命階段”),是不是就沒有問題了呢?也不一定。看看沈志華《歷史的啟示》中所述,蘇聯集體化以前那多少次的“供求危機”吧!同類危機在中國也同樣存在,如1953年的“統購統銷”,即是其一。這不一定是農業集體化所帶來的,它有其自身的規律。我們必須考慮到,這些在“實際工作”中必不可免要遇到的問題,而不能只是讀書本子。
因此,我們可以說,當時的體制(從政治上的“人民民主專政”到經濟上的“統制經濟”趨勢),跟“新民主主義”之間,實有一種內在的矛盾,這種矛盾早晚要暴露出來(或稱之為“爆發”)。它是躲不掉的,二者之間必然要一步步發生沖突,不管你能否料及和未雨綢繆。最終,矛盾沖突達到一個點,新民主主義的就可以“告終”,它的“任務”就算完成(如果它本來是“有”和足夠“明確”的話),于是也就可以宣布新民主主義的“放棄”,以及“革命轉變”的完成。
這一切,都發生在1953年。
當然,這也涉及共產黨人的行為模式等等問題,不了解這一點,許多問題還說不清。
最后我要說的,是學界有一種傾向,好像非要給毛澤東與劉少奇之間的爭論評斷出個“是非”似的。我覺得,那里不一定有什么“誰對誰錯”。真理,也可能須到那以外去尋找。
歷史學,不是為了尋求什么“標準答案”、(或已逝事件的)“正確路線”的。歷史學的功用,不在那里。我們的任務只是恰當的解讀那些“當事人”、“決策者”的思想想法,以求進一步解讀那個時代和那些個問題。
當然,這里只是一種解讀,或許,我們還可以從其他角度來檢視這一段歷史(如七屆二中全會決議及不斷革命論的影響,等等)。 來源: 《炎黃春秋》2012年2月 
    


高王凌 2012-02-22 23: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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