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來稿】成都女司機被打,我想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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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一周,成都女司機被打事件鬧得沸沸揚揚,輿論分歧很大。


湖南省益陽市基層法官張偉先生向“觀察中國”來信,希望與讀者分享他對此事的思考。


感謝張偉先生對觀察中國的支持。我們歡迎更多讀者慷慨賜稿。
文/張偉


5月3日下午,成都一名女司機被后方小車司機逼停后拖出車外暴打,致骨折和輕微腦震蕩,全身多處淤青。該事件發生后迅速被各家媒體盯上,成為媒體口中一頓饕餮大餐。


從法律的層面來看,打人者、被打者均應當承担相應的法律責任。從公布的行車記錄儀視頻來看,打人者、被打者均涉嫌報復性別車,這是一種利用交通工具尋釁滋事的違法行為,均應當受到行政治安處罚,而男司機毆打他人,一旦被打者構成輕傷,應當承担刑事責任。


在法律的世界中,首先,同態復仇是被現代法治文明所禁止的。任何人在權益受到危害時都不得以同樣的侵害手段去制止他人侵害或者維護自身權益,“以牙還牙、以血還血”的行為同樣是對法律秩序的破壞,是違法行為。


其次,人身權益高于其他。權益是存在階梯等級的,人身權益高于財產性權益,生命健康權高于其他人身權益。舉例而言,有竊賊入戶盜竊,戶主不能因此殺傷竊賊;有人在大街上辱罵他人,被罵者亦不能因此殺傷罵人者。


因此,遭受女司機隨意別車,驚嚇到自己車內小孩,這不能成為毆打他人的正當理由。上述內容是規范視角下的是非判斷,應當是我們從該事件中能夠解讀出的最淺層次的東西。


從道德的層面來看,當事雙方的表現是社會整體道德失范的縮影。


從2011年的“小悅悅事件”開始,社會整體被貼上“道德失范”的標簽。無可否認的是,許多人已經喪失是非善惡標準,貶低或輕視道德價值,不遵從倫理原則。“小悅悅事件”折射出的是社會成員冷漠旁觀的良知泯滅,這次“女司機被暴打事件”則反映了社會整體環境中暴戾橫生的惡劣生態。


事件中,女司機全然不顧車距,強行連續并線,險些造成后車追尾,再加上網友們扒出的女司機劣跡斑斑的駕駛“前科”,這樣的駕駛表現足以看出這位有多年駕齡的女司機缺乏禮讓文明的駕駛意識,霸道心理明顯。


后車男司機在被迫緊急剎車后加速上前報復別車,女司機則同樣以報復別車回應。兩人在盛怒之下,竟將公路當成了自家的后院,駕車斗氣,全然未顧交通秩序和他人安全,最后發展到男司機逼停女司機,拽出暴打的地步。從這里也可以看出雙方當事人易怒好爭,信奉以暴制暴的心態,遇事就將文明、秩序徹底拋之腦后。


對這樣的場面,我們并不陌生,我曾經親眼目睹一起輕微刮擦事故演變成一樁流血互毆事件,本來只是輕微的刮擦,但車主下車后怒氣沖天,互相指責,最后扭打在一起,其中一位車主用扳手將另一個的腦袋給砸開了。


媒體由此歸納出中國司機得了一種病,叫“路怒癥”,實際上這是社會成員身上彌散著一股暴戾之氣。


從教育的層面來看,各方在該事件中缺乏足夠的反思。作為當事人一方,男司機及其家屬通過間接途徑向被打者表示歉意,而作為男司機張某的妻子更是表示向社會道歉,但是正如被害人所說的那樣,這種隔空喊話式的道歉缺乏誠意,是不是應該至少到醫院來當面陳述歉意?更何況,這種道歉在目前情勢下看來似乎也有一點權宜之嫌。


作為當事人的另一方,躺在病床上的女司機面對記者鏡頭,仍在言之鑿鑿地表示:開了這么多年的車,覺得這樣變道沒有問題。女司機的父母更是為其辯解,“女兒是為趕時間去搞一個慈善活動而別車的”。


這不禁讓人覺得,如今的社會,一個人去實施錯誤的勇氣遠遠大于承認錯誤的勇氣;當一個人犯了錯誤后,他會用另一個錯誤來掩蓋這個錯誤,而不是坦誠自己做錯了。


除此之外,媒體不應該如此費盡心思地致力挖取新聞“爆點”,導演了一場事態發展堪比影視劇情的真相調查秀,與其說他們是負責任地披露真相,還不如說是別有用心地炒作新聞。


這樣的做法一方面沒有尊重當事人的隱私,加大了他們的心理壓力,無益于當事人之間矛盾糾紛的化解,另一方面煞費苦心地使用膚淺、低俗的揭秘手法去報道新聞,而沒有深層次去解讀事件,探究原因,從而引導人們樹立正確認識和觀念,缺乏應有的社會責任担當。


而作為圍觀者的網友,除了伸長脖子看熱鬧、對反轉離奇的劇情津津樂道,似乎忘了在這個事件中應該以當事人為鏡去給自己正正衣冠,似乎也忘了究問自己在社會整體道德失范的“破窗效應”中扮演了什么樣的角色?


但愿,當事人付出的代價,能換取整個社會文明的一點進步。



觀察中國 2015-08-23 08: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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