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大同夢、強國夢與幸福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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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的主題演講談古論今,他所闡釋的中國夢埋藏了許多“段子”,讓現場觀眾爆笑的同時不由深思。

易中天:大同夢、強國夢與幸福夢

來源:2010年08月05日  南方周末

  中國乃天下中心?

  剛剛學會與各國平等交往的“天朝國民”,卻在屈辱中開始了“中國夢”。

  有個問題想先問一下:世界上,真有“中國夢”嗎?如果有,什么時候開始的?

  恐怕得在鴉片戰爭之后。因為之前國人的心目中,只有“天下”,沒有“中國”。外國人眼里的“中國”,在中國人這里是“天朝”;中國人說的“中國”,則或者指天下的地理中心,比如“夏者,中國之人也”(許慎《說文解字》);或者指天朝的政治中心,比如“劉備與(孫)權并力,共拒中國”(陳壽《三國志·魯肅傳》裴松之按語)。但無論哪一種,都跟我們現在講的“中國”,不一個意思。

  顯然,現代意義上的“中國”,是國際社會之一員;傳統意義上的“天下”,卻是整個世界。天下的產權是天的,治權則屬于天子。天子是“天之元子”,奉天承運,因天的授權而統治天下臣民。這個治權是遍及海內的,叫“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因此,東方和西方,在理論上都是天子的“王土”;華人和洋人,在理論上也都是天子的“王臣”。既然如此,又哪有什么中國和外國?也只有中央與地方、天朝與番邦。

  番邦,就是“蠻夷之邦”。它的性質屬于“邦國”,地位低于“天朝”。所以,其使節來華,見了天朝的皇帝,必須行三跪九叩之禮。皇帝說話的口氣,也像對待自己的臣僚和子民。比如1793年乾隆皇帝給英國國王的文書,便開口就是“咨爾國王,遠在重洋”,以及“具見爾國恭順之誠,深為嘉許”云云。這些話在今天看來,真是哪跟哪呀!

  但這就是鴉片戰爭之前中國人的“世界觀”和“中國觀”。甚至就在1840年,道光皇帝有關中英爭端的上諭中,使用的仍然是“剿”、“撫”之類的字眼,就像當年大宋王朝之對待宋江、方臘。可是這種觀念,1840年以后,就被西方列強的炮火炸得粉碎。《南京條約》規定,以后大清與別國公文來往,應該稱為“照會”。意思很清楚,國與國是平等的,別老用居高臨下的口氣說話,也別老是把我們叫做“蠻夷”和“鬼子”。這真是一件讓人哭笑不得的事:我們中國人,竟然是通過簽訂不平等條約,學會跟世界各國平等交往的。

  然而接下來的卻是屈辱。割地賠款,喪權辱國,這樣的事不能盡數。但有兩件,卻不能不說,一是甲午戰爭(1895),二是巴黎和會(1919)。前者導致了戊戌變法(1898),后者導致了五四運動(1919)。比較而言,巴黎和會給國人的心理刺激,似乎又更大。因為被“蕞爾島夷”(日本)打敗,雖然恥辱,卻畢竟是敗了,不能不含著眼淚簽那《馬關條約》。可這回我們也是“戰勝國”呀!當時,與會國的代表名額分為三個等級:一等國五名,二等國三名,三等國兩名。中國政府幾乎想都沒想,就派出了五人組成的代表團。結果到了會上,才知道我們是“三等國”,只能派兩名代表,連后來爭到“二等國”待遇的巴西、比利時和塞爾維亞都不如,更不用說還可能要賠上一個山東。這真是奇恥大辱!

  沒辦法,弱國無外交。惟一的出路,就是自強。

  中國夢,開始了。怎樣的強國才是強國

  只有政治文明、道德高尚,才配稱為“強國”,也才能成為“強國”。

  鴉片戰爭以后的“中國夢”,主旋律無疑是“強國”。這幾乎是全民的共識。問題是,何為“強大的國家”,我們又怎樣才能“強大”?

  值得慶幸的是,國人對此有不俗的認識。據秦暉教授《晚清儒者的“引西救儒”》(2010年6月17日《南方周末》),晚清時期,中國知識界那些明白人,比如徐繼畬、郭嵩燾、薛福成、譚嗣同等,都幾乎一致認為,所謂“強國”,決不僅僅就是船堅炮利、財大氣粗,更重要的,還是政治文明、道德高尚。因為只有政治文明、道德高尚,才配稱為“強國”;也只有政治文明、道德高尚,才能成為“強國”。

  這無疑堪稱“遠見卓識”。由于這樣的見識,“中國夢”一開始就有了很高的起點。

  剩下的問題是“怎么辦”。

  晚清這些有識之士的主張,是“像西方人那樣實現儒家的政治理想”。他們認為,世界上最先進、最文明的,以前是中國,現在卻是歐美。為什么?因為老祖宗創造的先進文化和先進理念,在秦漢以后被“敗家子”們丟得精光,卻在西方開花結果,大放異彩。比如虛君共和,不就是“民貴君輕”嗎?競選制度,不就是“選賢與(舉)能”嗎?國會議員,不就是“為民請命”的鄉紳嗎?美國總統華盛頓,不就是“禪讓天下”的堯舜嗎?所以說,“三代”(夏商周)已經不在中國,跑到歐美去了(仍請參看前引秦暉文)。

  哈,看起來是很像,但經不起推敲。比如郭嵩燾說,英國因為“仁愛兼至”,所以“環海歸心”,就未免“走火入魔”。誰不知道,英國那些海外殖民地,是他們搶來的、霸占的?又比如,他們說西方人彬彬有禮,西方社會井然有序,都是“禮樂教化”的結果,也是“自作多情”。西方人,什么時候學過周公那一套?再說了,所謂“講禮讓”,人家是“女士優先”,咱們是“領導先走”,一樣嗎?

  何況還有不能“對號入座”的。三權分立,相當于什么呢?三省六部?政黨輪替,相當于什么呢?改朝換代?還有憲法,又相當于什么呢?總不能說“四書五經”就是。至于參眾兩院,更是無可類比。

  當然,我們不能苛求古人。相反,這些人在當時能有那樣的見解,已經非常了不起。他們是中國夢最早的踐行者。我們在致敬的時候,請不要忘記他們!

  但同時,我們也不能不反思。我們要問,為什么這些先行者們,在開始自己“中國夢”的時候,首先想到的就是三皇五帝、湯武孔孟?也只有一個原因──傳統的力量。馬克思早就說過,任何人都不能隨心所欲地創造自己的歷史。一切已死先輩們的傳統,會像夢魘一樣糾纏著活人的頭腦(《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晚清的先賢們自然也不例外。

  實際上,鴉片戰爭以后的中國夢,是有“底色”的。這個“底色”,就是我們的文化傳統。因此,我們還要來回顧一下,此前的中國人,又曾經有過怎樣的夢想。

  帝道、王道、霸道

  大同、小康、治世,是傳統社會中國人的“天下夢”。

  鴉片戰爭以前,中國人做的是“天下夢”。

  天下夢與中國夢,有什么不同?中國夢,想的是“中國怎么樣”;天下夢,想的是“人類怎么樣”。前者是關于“國家”的愿景,后者是關于“社會”的理想。

  那么,怎樣的社會最理想?首先是“大同”,其次是“小康”。這兩個概念,是儒家的經典《禮記》提出來的,在《禮運》篇。兩者之間的根本區別,在于“大同”是“天下為公”,“小康”是“天下為家”。表現為權力的交接,政權的交替,前者是“禪讓”,后者是“世襲”。顯然,大同比小康好。所以,晚清很多人認為,美國式的共和聯邦制,比君主立憲制好。君憲制當中,英國式的“虛君立憲”,又比日本式的“實君立憲”好。

  當然,這不是統治者的想法。他們最希望的,是一成不變。萬不得已,才學日本,至少得有個“萬世一系”。總之,晚清時期,是統治者選擇實君,維新派喜歡虛君,革命黨主張共和。因為只有共和,才能真正走向“天下為公”的“大同社會”。

  然而,歷史上的所謂“大同之世”,畢竟已經一去不復返了。取而代之的,是“小康”。小康的特點是“家天下”。這當然比“公天下”差,但也還能對付。至少在后世儒家眼里,比秦漢到明清好。因為小康時代實行的,是周公創立的制度,包括宗法制、封建制和禮樂制。宗法制是社會制度,封建制是政治制度,禮樂制是文化制度。社會、政治、文化,三位一體。一以貫之的,則是這樣一種政治思想:以人為本,以德治國,以禮維持秩序,以樂保證和諧。這同樣為儒家所推崇。不妨說,在儒家眼里,大同之世是無憂無慮,小康之世是有德有序。所以孔子說,實在不行,能回到東周,也不錯(《論語·陽貨》)。

  遺憾的是,就連這個理想,也都成為泡影。中國社會不可逆轉地進入了帝國時代。如果說“大同之世”實行的是“帝道”,“小康之世”實行的是“王道”,那么帝國時代實行的就是“霸道”。霸道,就是中央集權,國家專政,君主獨裁。這是法家的那一套,即譚嗣同他們恨之入骨的“秦政”和“荀學”(《仁學》之二十九)。這時,“無憂無慮”是不可能了,“有德有序”也指望不上。能過上安生日子,就很不錯。

  因此帝國時代中國人想要的,是“治世”,也就是風調雨順、政通人和、國泰民安。誰能幫我們實現這理想?除了老天爺,就是圣君、清官、俠客。最好能有好皇帝,其次有清官也不錯。兩個都沒有,就只能寄希望于俠客,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如果連俠客也找不到,便只能去讀武俠小說。這其實是越來越沒有指望,難怪譚嗣同他們要痛心疾首了。

  這就是傳統社會中國人的天下夢:大同、小康、治世。它們寄托了理想,也表現出無奈。因為誰也看得出來,這三個夢,是每況愈下,一蟹不如一蟹。但這沒辦法。理想不能實現,就只好打折扣。要想“不折不扣”,就只能從這“夢境”中走出來。

  于是,1949年以后,中國人的夢,就有了新的版本。

  只爭朝夕,世界大同

  人民公社的夢想在“大同”,原則和構架卻來自墨家。

  新版本的主題,仍然是“大同”。

  實際上,從國民黨到共產黨,從孫中山到毛澤東,“天下為公”四個字,何曾一日忘懷?只不過,有一個如何實現的問題,也有一個何時實現的問題。1949年后,中國大陸進入和平而統一的時代,毛澤東就覺得應該“只爭朝夕”地做起來了。

  于是便有了“人民公社”。這個“新生事物”,即便不是按照“大同”模式打造的,恐怕也有它揮之不去的影子。生產資料歸集體所有,這是財富“不必藏于己”(此處及以下引文均見《禮記·禮運》);社員參加集體生產,這是勞動“不必為己”;辦食堂、學校、敬老院、幼兒園,定“五保戶”,這是“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社員過著集體生活,自然“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村與村、社與社之間,當然都“講信修睦”。至于路不拾遺,夜不閉戶,更是題中應有之義。就連“選賢與(舉)能”,也部分地做到了,盡管只限于選生產隊長。

  人民公社的樣板,是大寨。在當時的文藝作品中,大寨簡直就是“人間天堂”:牛羊胖乎乎,新房齊嶄嶄;炕上花被窩,囤里糧冒尖。農民能過上這樣的日子,當然“夢里也笑聲甜”。只不過我有點納悶:這種“銀光閃閃喜氣多”的景象,跟改革開放以后要建設的“社會主義新農村”,有什么兩樣呢?這里體現的,究竟是毛澤東思想,還是鄧小平理論?也許,小康與大同,原本就息息相通、一脈相承吧!

  因此我猜想,當毛澤東吟誦著“喜看稻菽千重浪,遍地英雄下夕煙”,或者大筆一揮寫下“人民公社好”時,他眼前浮現的,便正是“大同之世”的美好圖景。

  然而我們不能說,毛澤東心目中的“大同”,就是儒家那個“理想社會”。人民公社的原則和構架,恐怕更多地來自墨家。墨家也是向往“大同之世”的。在墨家眼里,那是一個“兼愛”而“尚同”的社會。它的分配原則,是自食其力,按勞取酬;它的人事制度,是各盡所能,機會均等;它的人際關系,是相親相愛,互利互助。這,就是“兼愛”。至于組織紀律,則是個人服從團體,下級服從上級。“上之所是,必亦是之;上之所非,必亦非之”(《墨子·尚同》)。巨子(領袖)一聲令下,墨者(門徒)“赴火蹈刃,死不還踵”(《淮南子·泰族訓》)。這,就是“尚同”。所有這些,不都是“公社的原則”嗎?

  甚至就連自力更生,艱苦奮斗,干部參加勞動,知識分子與工農群眾相結合等等,在墨家那里都有。墨子自己,粗茶淡飯,草鞋布衣,勞作不止。他的學生,更是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手腳長滿老繭,肌肉鼓鼓,面黑如炭,活像當年上山下鄉的知識青年。所以我曾半開玩笑地說,墨子恐怕是個“社會主義者”(拙著《我山之石》,廣西師大出版社)。至少,他比孔孟、老莊、商韓,都更“草根”。他的思想,也更貼近下層人民和弱勢群體。何況秦漢以后,墨家還變成了“地下黨”。農民出身又領導革命的毛澤東,與之產生共鳴,或者心照不宣,一點都不奇怪。

  不是東風壓倒西風,便是西風壓倒東風

  法家那一套,既適用于 “強國”,又適用于“階級斗爭”。

  奇怪的是毛澤東自己并不這么說。他的說法,是“馬克思加秦始皇”。

  所謂“馬克思加秦始皇”,就是“社會主義加法家路線”。這就又與晚清諸人迥異。他們的主張,可是“孔夫子加華盛頓”,即“資本主義加儒家理想”。更重要的是,他們對法家,對秦始皇,恨得咬牙切齒。譚嗣同就說:“二千年來之政,秦政也,皆大盜也;二千年來之學,荀學也,皆鄉愿也。”(《仁學》之二十九)他還認為,就是這一套,害得我們在世界各國眼里,變成了“蠻夷”。長此以往,還會變成猿猴、豬狗、蛤蟆、河蚌(《仁學》之三十五)。法家和秦政,怎么要得?

  譚嗣同的這些話,毛澤東不會不知道。何況先秦諸子中,法家可是最現實、最功利、最沒有夢想的。社會主義也好,人民公社也好,與法家何干呢?

  是不相干。但“強國夢”,與法家相干。

  法家是主張強國的,而且能夠強國。當年秦國的崛起,就是證明。實際上法家的那一套,確實管用。它對內有利于鞏固政權,對外有利于國際競爭。這就很能打動毛澤東。因為毛澤東的“中國夢”,包含著兩個內容──天下為公的“大同夢”,富國強兵的“強國夢”。前者考慮的是社會的命運,后者考慮的是國家的前途。這兩個問題,都是他要考慮的。他不是狹隘的民族主義者,不會只考慮“中國怎么樣”。他也不是空想的社會主義者,因此又必須考慮“中國怎么樣”。中國必須怎么樣?強大。誰能讓我們強大?儒家能嗎?墨家能嗎?道家能嗎?不能。誰能?法家。

  何況法家的哲學,還是“斗爭的哲學”。先秦諸子,墨家講邏輯,其他三家講矛盾。但儒家講矛盾的統一,道家講矛盾的轉化。講斗爭的,就是法家。而且,法家講的斗爭,還是水火不容、你死我活的,不是東風壓倒西風,便是西風壓倒東風。這很符合毛澤東的思想,也很對他的脾氣。他,可是認為與天、與地、與人斗,“其樂無窮”的。

  更重要的是,這種哲學能夠為“階級斗爭”的綱領服務。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里說,一切社會的歷史,都是階級斗爭的歷史。毛澤東認為,這是“唯物史觀”的精髓,也是顛撲不破的“真理”。既然如此,無論強國,還是大同,都必須搞階級斗爭。“馬克思”和“秦始皇”,就這樣走到了一起。

  毛澤東的這些想法,在所謂“史無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得到了淋漓盡致的表現。結果,則如眾所周知,強國夢沒有實現,國民經濟反而到了崩潰的邊緣;大同夢也沒有實現,反倒是“黨、國家和人民遭到建國以來最嚴重的挫折和損失”(中共中央《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這可真是南其轅而北其轍。

  人民公社破產了,文化革命失敗了。留下的,是一堆問題。雖然我們“不以成敗論英雄”,但其中的教訓,難道不該反思嗎?

  一個夢想,各自表述

  沒有個人,沒有個人的權利和自由,就沒有共產主義。

  表面上看,人民公社和文化革命,是兩碼事。但內在的聯系,卻很清楚。人民公社的特點,是“一大二公”。文化革命的口號之一,是“破私立公”。一大二公,破私立公,天下為公,一以貫之的,不就是一個“公”字嗎?

  當然也有差別。傳統意義上的“天下為公”,主要講的是權力問題,即“政權乃天下之公器”。毛澤東,卻似乎還要把財產和心靈都“歸公”,都“公有化”。這才有了城里的“公私合營”,鄉下的“集體所有”;也才有了“文革”當中的斗私批修,破私立公,靈魂深處鬧革命,狠斗私字一閃念。

  然而馬恩卻是重視個人權利和個體自由的。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和恩格斯宣稱,任何人類歷史的第一前提,就是“有生命的個人的存在”。在《共產黨宣言》里,他們更是把共產主義社會界定為一個“聯合體”。在那里,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自由發展的條件。也就是說,沒有個人,沒有個人的權利和自由,就沒有共產主義。

  由此可見,取消個人權利,限制個體自由,決非馬克思主義,只能是法家的主張。法家甚至認為,一個國家,除了君主和官吏,只能允許兩種人存在,這就是農民和戰士。因為農民可以種田,戰士可以打仗。顯然,在他們眼里,人民不是人,是工具和武器。工具和武器,又要什么權利,講什么自由?

  法家不講的,儒家也不在意。據金觀濤先生檢索,民主、共和這些概念,很早就進入了中國;而個人、個性這些概念,則要到五四以后才為國人知曉(請參看秦暉《晚清儒者的“引西救儒”》)。顯然,這與我們的文化傳統有關。畢竟,中國文化是以“群體意識”為思想內核的(請參看鄧曉芒、易中天《黃與藍的交響》)。所以,儒墨兩家的“大同”也好,法家的“強國”也好,都不講個人權利和個體自由,法家甚至還要剝奪。

  這就只能讓人苦笑。前面說過,從晚清的有識之士,到后來的革命黨人,都認為美國的制度最好,英國次之,日本又再次。因為美國的制度,最接近“大同”。但不知是否有人想過,美國,恰恰最“個人主義”。沒有所謂“個人主義”,就沒有《獨立宣言》,也不會有《聯邦憲法》,更不會有“美利堅合眾國”。個人,是可以忽略的嗎?

  幸虧還有道家。

  道家也講“大同”,但與儒墨兩家有別。儒家的“大同”,是領導海選、權力禪讓的“堯舜之世”。墨家的“大同”,是村長領著大家干活,有意見逐級向上反映的“人民公社”。道家的“大同”,卻是不要領導,或形同虛設。人民自由自在,無拘無束,想干嘛干嘛,愛怎么過就怎么過。用莊子的話說,就是“上如標枝,民如野鹿”(《莊子·天地》)。看來,同樣是“大同”,道家是“個人主義”的,墨家是“集體主義”的,儒家則是“折衷主義”的(既要統一意志,又要個人自由)。這可真是“一個夢想,各自表述”。實現“中國夢”,我們并非只有一種傳統可以借鑒,可以繼承。

  只可惜,道家的這個傳統,被我們有意無意地忽略了。

  沒有個人,就沒有人民

  能夠選擇,敢于選擇,就是成功。

  說到這里,忽然想起一個故事。上個世紀七十年代末,社會上流行喇叭褲。某大學校方担心自己的學生受到“精神污染”,便在醒目處貼出標語進行規勸:喇叭褲能吹響向四個現代化進軍的號角嗎?學生們則在標語下面貼了張紙條:請問什么褲吹得響?

  這事發生在改革開放之初,聽說的人也大多一笑了之。但十年以后,卻有了別樣的意義。因為改革開放頭十年,膽子最大,步子最快,思想最解放,成就最顯著,以至于全國人民爭相學習仿效的地方,就是最先穿喇叭褲的地方。

  我們知道,它的名字,叫廣東。

  作為“天高皇帝遠”的南國省份,廣東歷來就是一個“自由散漫”的地方,也是一個“自作主張”的地方。“鳥語花香”的方言,“生搬硬造”的文字,“茹毛飲血”的飲食習慣,“花里胡哨”的奇裝異服,所有這些,都讓“中國之人”把廣東看作“化外之地”。然而,正是這“教化不及,政令難達”的地方,在中國近代史上卻有著非凡的表現,一次又一次地“敢為天下先”。這一回,只不過再次表現出“食頭箸”的精神而已。

  這當然不能歸功于喇叭褲,卻應該歸功于廣東對個人權利和個體自由,給予了最大限度的尊重。直到現在,廣東也仍然是輿論最新銳、環境最寬松的地方。這才有了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廣東經驗”,有了關注民生、自由言說的“南方視角”。事實證明,尊重公民權利,保護個性自由,不是離“大同”更遠,而是離“大同”更近。君子和而不同。沒有了個體的差異,就不可能有“和諧”,還說什么“大同”呢?

  但這還不是最重要的。更重要的是,我們為什么要有“中國夢”,我們又為什么要“強國”?

  國家富強,是為了人民幸福,而人民是由無數個“有生命的個人”組成的。沒有個人,就沒有人民;沒有個人的幸福,就沒有人民的幸福。這就首先要讓全體國民,都成為“人格獨立,意志自由”的人,充分地享有個人權利和個體自由。如果像法家主張的那樣,把這些“個人”都變成既沒有“獨立人格”,又沒有“自由意志”的齒輪和螺絲釘,那么,組裝起來的,將是一架沒有人性的機器,一架殺人的機器,毀滅人類的機器。大同夢也好,強國夢也好,全都將背離自己的初衷,走向自己的反面。

  實際上,改革開放帶來的一個重大變化,就是公民獲得了越來越多選擇的自由。農民可以進城打工,工人可以下海經商,大學生可以自主擇業,所有人都可以跳槽。當然,這些選擇,未必都成功,也未必都主動。但能夠選擇,敢于選擇,就是成功。

  更何況,無論五四以后“我的婚姻我做主”,還是現在“我的職業我做主”,體現的都是這樣一個原則:我是公民,是獨立的個人。我的權利我主張,我的事情我做主!

  這是何等偉大的解放啊!

  其實不過“同一首歌”

  社會進步、國家富強和個人幸福,是當代中國人的中國夢。

  與此同時,中國夢,也發生了深刻的變化。

  最根本的變化,是我們不但可以有國家的夢想,也可以有個人的夢想。比方說,自己的公司可以發展,自己的孩子可以出國,自己的工作可以調換,自己的戶口可以遷移,甚至不過是自己的冤屈可以有地方申訴。但不管怎么說,我們不必“集體做夢”,也不必在同一個框架和范圍內考慮“個人問題”。我們可以各想各的,甚至“同床異夢”。

  其實,從天下為公的“大同夢”,到民富國強的“強國夢”,再到自我實現的“幸福夢”,可以說是一種必然。因為社會、國家、個人,原本就是三位一體的。社會不穩定,個人難發展;國家不強大,個人沒前途。但,社會的進步,國家的富強,又歸根結底是為了每個人的幸福,為了每個人的全面自由發展。背離了這個目標,則一切均無意義。天下夢,中國夢,個人夢,豈非互為前提,彼此成全?

  弄清楚了這一點,我們就不難明白,為什么經過了那么多的努力,付出了那么大的代價,大同夢和強國夢,都未能很好地實現,甚至適得其反?就因為過去這兩個夢,缺少了重要的一環──每個中國公民的“幸福夢”。我們總是想當然地認為,只要社會進步了,國家富強了,人民自然就幸福了,誰知事實并非如此。恰恰相反,只有把每個公民的幸福放在第一位,社會進步和國家富強,才真正成為可能。這是改革開放的實踐讓我們意識到的。

  于是我們對“中國道路”,也就有了新的認識。

  毫無疑問,中國必須走自己的路,也只能走自己的路。這就既要植根于我們的傳統,又要跟得上世界的潮流。事實上,人類有共同的追求,也有共同的價值,比如真善美,比如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一旦認識這些價值,我們就會發現,曾經被“各自表述”的“天下夢”,其實不過“同一首歌”;而看似矛盾的儒墨道法,其實不難取長補短,為我所用。關鍵是,強國夢和幸福夢,融為一體了嗎?

  這就只能靠我們共同努力了。實際上,中國道路從來就不是一個理論問題,而是實踐問題。實現“中國夢”,既要追求,又要反思,更要實踐。只要有越來越多的踐行者,只要有越來越多的人加入這個行列,我們就總有一天能夠實現自己的夢想──社會進步、國家富強和個人幸福。

  也許,這就是當代中國人的中國夢。

  這個夢可以實現。

  這個夢應該實現。

  (2010年8月1日于北京大學百年紀念講堂演講錄,為“中國夢論壇而作。)

    毫無疑問,中國必須走自己的路,也只能走自己的路。這就既要植根于我們的傳統,又要跟得上世界的潮流。

易中天 2012-07-07 21: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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