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的解析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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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的解析(德語:Die Traumdeutung 英文: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又譯做《釋夢》,經典的心理學書籍,是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一本著作,第一版出版于1899年11月。該書開創了弗洛伊德的“夢的解析”理論,被作者本人描述為“理解潛意識心理過程的捷徑。”該書引入了本我概念,描述了弗洛伊德的潛意識理論,用于解釋夢。
 

第1章
第1章為1900年以前有關夢的研究。著重介紹了關于夢的問題的科學文獻,詳盡地敘述了前人和同時代人的有關夢的理論。
科學問世以前對夢的觀念,當然是由古人對宇宙整體的觀念所醞釀而成的,他們慣于將其精神生活投射于假想的外在現實。而且,他們所看的夢端是白天醒來后所殘留的夢相,而這方面的記憶較之其他精神內容,當然顯得陌生,且不尋常,仿佛是來自另外一個世界。但我們也千萬不要以為這種視夢為超自然力的理論今日已不再存在。事實上,今日不只是那些深信怪力亂神的神話、小說者,仍執著于被這種颶風橫掃過所殘存的鬼神之說,就是一些社會中佼佼者,盡管他們在某些方面嫌棄過分的感情用事,但他們的宗教信仰卻仍使他們深信神靈之力確實是這種無法解釋的夢現象的原因,某些哲學學派也深信古來相傳的神力對夢的影響,而對某些思想家而言,夢的預卜力量也仍無法完全抹煞。盡管科學家們已清楚地意識到這類迷信的不可信,但所有這些紛紜不一的歧見之所以仍會存在,主要還是因為迄今心理學方面的解釋仍不足以解決積存盈庫的夢之材料,要想將有關夢的科學研究歷史作一整理實在是一大難事,因為有些研究在某段時期確實十分有價值,但到目前為止卻仍不能在一特定的方向有真正的進展,俾能使此后的學者按已證實的成就而繼續發展下去,每位學者總得對同一問題從頭開始重新整理而仍無法突破這解不開的結。
名叫伊瑪的人關于打針的夢。弗洛伊德認為,一個人無法把整個夢作為集中注意的對象;只能夠就每小部分逐—檢釋。并認為同樣的一個夢對不同的人、不同的關聯將有不同的意義。在弗洛伊德看來,夢不外乎是一大堆心理元素的堆砌物。有關釋夢的技巧,他在給伊瑪治療“歇斯底里癥’’的過程中有了明晰的運用,難怪弗洛伊德會相當自信地說:“我相當滿意于這一個剛剛分析所得的發現——如果遵循上述這種夢的分析方法,我們將發現夢是具有意義的,而且絕不是一般作者對夢所說的:‘夢只是腦細胞不完整的活動產品。’相反地,一旦釋夢的工作能完全做到,可以發現夢是代表著一種‘愿望的達成’。”(第53頁)所以,他說“夢的內容是在于愿望的達成,其動機在于某種愿望”(第5l頁)。
第2章
夢的解析方法:一個夢例的分析。[2]本書的開場白即已標出我在夢的觀念所受傳統看法之影響。我主要想讓人們理解“夢是可以解釋的”,而已經討論過的那些對夢的解釋所作的貢獻,其實不過是我這份工作的附加物。在“夢是可以解釋的”這前提之下,我立即發現我完全不同于時下一般對夢的看法——(事實上幾乎所有夢的理論,僅除了休奈爾的以外),因為要“解釋夢”即是要給予夢有個“意義”,用某些具有確實性的,有價值的內容來作“夢”的解釋。但,就我們看得出的、夢的科學理論一點也幫不了夢的解釋。因為,第一:根據這些理論,夢根本就不是一種心理活動,只是一種肉體的運作,透過符號以呈現于感官的成品。外行的意見一直是與此相反的。它們強調夢的動作是完全不合邏輯的。可是它們雖認為夢是不可理解的,是荒謬的,但卻仍無法鼓足勇氣地否認夢是有任何意義的。由本能的推斷,我們可以說,夢一定有某種意義的,即使那是一種晦澀的“隱意”用以取代某種思想的過程。因此我們只要能正確地找出此“取代物”,即可正確地找出夢的“隱意”。
第3章
夢是愿望的達成:也有人譯作“夢是欲望的滿足”。[2]在這一章里,弗洛伊德提出了他關于夢是欲望的滿足的學說。夢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能欲望,緩和了沖動;又不致于喚起檢查機制的警覺,從而保護了睡眠。從這個意義上講,夢是愿望的達成。但在夢的狀態下,心理檢查機制仍發揮相當作用,使能欲望不能赤裸裸地表現自己。因此能欲望只能采取象征的、曲折隱晦的手法來求得自我表現,以逃避檢查。
弗洛伊德從夢是主觀心靈的動作這一前提出發,肯定所有的夢都是以自我為中心并都與自我有關,即使自我不在夢中出現,那也只是利用“自居作用”隱藏在他人的背后。他強調說,從每一個夢中,都可以找到夢者所愛的自我,并且都表現著自我的愿望。例如,囚犯的夢“沒有比脫逃更好的主題了”。
第4章
夢的改裝:也有人譯作“夢的偽裝”。弗洛伊德認為,潛意識中的能沖動(從質上說是性欲沖動)趁人睡眠時以偽裝的形式騙過有所松懈的心理檢查機制而得以表現,就構成了夢境。如果說愉快的、歡樂的、幸福的夢是愿望的達成,那么怎樣理解不愉快的甚至痛苦的、悲慘的夢呢?弗洛伊德的回答是,無論怎么不愉快的夢,都不外乎是愿望滿足的一種“變相的改裝”。他認為:“一個愿望的未能滿足,其實象征著另一愿望的滿足。”因為做夢的人對此愿望有所顧忌,從而使這一愿望只得以另一種改裝的形式來表達。“夢是一種(被壓抑的、被抑制的)愿望的(經過改裝的)滿足。”這就是弗洛伊德敘述夢的完整的公式有了這么一個公式,不管什么樣的夢,便都可以納入“愿望的滿足”這個范疇了。
弗洛伊德進一步分析說:“就像第3章我們所提出的夢,有些是非常顯而易見的愿望達成。而一旦愿望之達成,有所‘偽裝’(disguis)或‘難以認出’(unrecognizable),必表示夢者身對此愿望有所顧忌,而因此使這愿望只得以另一種改裝的形式表達之。”(第74頁)為了說明這種“變相的改裝”理論,弗洛伊德提出了兩種科學假設:“我們須假設每個人在其心靈內,均有兩種心理步驟(psychicinstance)或謂傾向(tendency)、系統(system)、心理力量(psychical forces),第一個是在夢中表現出愿望的內容;而第二個卻扮演著檢查者的角色,而形成了夢的‘改裝’。”同時,再作“一個合理的假設:‘凡能為我們所意識到的,必得經過第二個心理步驟所認可;而那些第一個心理步驟的材料,一旦無法通過第二關,則無從為意識所接受,而必須任由第二關加以各種變形到它滿意的地步,才得以進入意識的境界。”’(第75頁)然而,每一個夢,要想證明出其中之秘密意義確乎在于愿望的達成,或要指出其改裝情形等,的確是需要一番努力的分析工作。
第5章
夢的材料與來源:他的夢的理論一開始便圍繞著潛意識問題,將夢分為“顯意"(manifest content)和“隱意”(1atentcontent),借著夢者的聯想以及釋夢者對“象征”的解釋,以白天發生的事件為契機,進而追溯到童年的能欲望。第5章介紹了夢中的印象以及無甚關系的印象,如關于植物學專論的夢與分析;孩提時期經驗形成夢的來源,如夢的肉體方面的來源;一些典型的夢,諸如尷尬的赤身裸體的夢、親友之死的夢、考試的夢等。
弗洛伊德把夢中所敘述的事物稱作“夢的外顯內容”;而把那他認為體現著愿望,而只能通過意念的分析才能達到的隱藏著的東西,稱為“夢的內隱思想”。他說,夢不能公然代表身就是禁忌的愿望、特別是那些同性欲有關的愿望。因此,便通過“夢的工作”,變夢的內隱思想為外顯內容;而“釋夢”,則是要將“夢的工作”毀壞。他說:夢的思想和夢的內容乃是有如兩種語言對于同一內容的兩種描述;或者說得更清楚一點,夢的內容對我們來說,像是把夢的思想譯成了另一種表現形式,我們必須通過原文和譯文的比較來弄清這種表現形式的符號和構成規律。這樣可以使夢的內隱思想不再是一個如此難以了解的秘密,使外顯內容返回到其內隱思想。
弗洛伊德認為,釋夢就意味著尋求一種隱匿的意義。對于夢的來源,他認為有三種可能:一是它也許在白天即受到激動,不過卻因為外在的理由無法滿足,因此把一個被承認但卻未滿足的意愿留給晚上入夢。二是它也許源于白天,但卻遭受排斥,因此留給夜間的是一個不滿足而且被潛抑的愿望。三是也許和白天全然無關,它是一些受到潛抑,并且只有在夜間才活動的愿望……第一種愿望起于前意識;第二種愿望從意識中被趕到潛意識去;第三種愿望沖動無法突破潛意識的系統。在這三種來源之外,他強調“要加上第四個愿望的起源,就是晚間隨時產生的愿望沖動(比如口渴或性的需求等)”。
第6章
夢的運作:也有人譯作“夢的工作”。我們已經知道,夢境分為顯夢和隱夢兩個層次。顯夢是夢的表面情節,其內容可以回憶起來;隱夢則是要通過顯夢表現的能欲望。隱夢轉換成顯夢有賴于夢的運作機制。這一章篇幅最長,著重介紹了夢的凝縮作用,夢的轉移(移置)作用,夢的表現方法,夢材料的表現力,夢的象征,夢中的感情和夢中的理智活動,以及一些荒謬的夢、算術及演說的夢等等。
弗洛伊德說,夢的外顯內容,就像是經過“刪略”的夢的內隱思想可以說,它是后者的一種節譯。如有一個混合的人,模樣像A,穿著像B,做的事又類似于C,但是不管怎樣,人們總覺得,他實際上是D。這種混合的組成,就使這幾個人所共同的東西特別地得到強調。像這樣在夢中找出那些一再復現的元素,而構成新的聯合以及產生一些共同代號的工作,叫做夢的凝縮作用。夢的轉移作用,則是將夢的內隱思想中的因素,以某種比較疏遠、不重要的東西,如引喻、暗示來代替,而將夢的精神重點或中心轉移開去,使得在表面上不能以夢的外顯內容看出其內隱思想。而實際上,這夢正是以這改裝的面目,在復現其潛意識中的愿望。如一位客人已經離開后又轉回來,說是自己忘了帶手杖,實際上這不過是借口,他的潛意識中的愿望是要再見主婦一面。
夢的表現形式與運作機制主要就反映在以下4個方面:一是凝縮,即幾種隱義以一種象征出現。它的作用是在夢中進行的,目的是為逃避“夢的檢查”。弗洛伊德認為,個人夢中情境為其潛意識內資料的象征性顯現,通過對夢的分析,即獲得其潛意識內所抑制的問題或線索。二是移置,或稱換位,即指把被壓抑的欲望調換成不重要的觀念。它也是在夢中進行的,目的也是為逃避“夢的檢查”。但是醒后回想夢中的經歷時,仍會受到“檢查”,那就是夢者將夢中顛倒錯亂的材料再加一番整理。這種“整理”過程包括戲劇化和潤飾。戲劇化就是將欲望表現為具體形象。潤飾就是指醒后把顛倒錯亂的夢境加以條理化,使之更能掩飾 真相。一般認為,這種整理使夢成為一種統一的、某種近乎首尾連貫的東西,這是“夢的工作”的最后一個過程,即“二重加工作用”。
精神分析家釋夢時則要透過夢的運作機制,由顯夢尋出隱夢,發現夢者潛意識中被壓抑的欲望。為便于揭示潛意識的欲望,釋夢可與分析自由聯想的內容有機地結合起來。在精神分析治療中,釋夢和自由聯想分析構成了治療神經癥患者方法的核心部分。
第7章
夢程序的心理:也有譯作“夢的過程心理學”。這一章為總結性理論部分,也是書最晦澀、最抽象的一部分。它依次分析了夢的遺忘、退化(后退)現象、愿望達成,由夢中驚醒到夢的功能和焦慮的夢,原的與續發的步驟——潛抑、潛意識與意識的現實等現象與理論。弗洛伊德在此發揮了其早年著作《科學心理學設計》(1895)中的科學思想,將所設想的精神機構分為原發性和繼發性兩種心理過程,再就潛意識、前意識和意識之間的交互關系加以分析,以求對夢的心理過程獲得科學的理解。它把潛意識、抵抗和壓抑及性的重要性視為精神分析的三大基石,把做夢、失誤、神經癥癥狀視為潛意識支配的行為的三種主要形式。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是以潛意識的理論和性欲的理論為基礎的。他的潛意識理論堅信,活動于某一時間而又不為人所知覺的潛意識心理過程,不但是一確定的事實,還是人的精神生活的一般性基礎。這一理論已被人們廣泛接受。弗洛伊德對于夢的解釋是與他對人類行為動機所持的兩種獨特見解分不開的(這兩種動機觀一是人類的一切行為均導源于“性”與“攻擊”兩大能的沖動;二是以潛意識動機來解釋人的行為)。他對夢的解釋并不停留于夢的表面現象,而是企圖挖掘人的深層動機的思想,也為我們深入研究夢在心理學上的意義開辟了道路。
最后應該提到的是,在《夢的解析》中,弗洛伊德以他的潛意識理論對希臘悲劇作家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和莎士比亞的《哈姆萊特》等作品進行了心理分析。象征也被賦予廣闊的內容,弗洛伊德說,象征并非夢所特有,而是潛意識意念的特征,在民歌民謠中、神話和傳奇故事中,都可以發現象征的應用,而夢則“利用象征來表現其偽裝的隱匿思想”。他的性欲理論認為,性能的沖動,不但在神經癥的成因中起著重要的作用,甚至認為正是這種動物性能的沖動轉化為社會可以接受的創造行為的升華作用,從而帶來了文學、藝術、科學以至整個文明的最高創造。的確,《夢的解析》一書在西方影響十分深遠,它不僅大大推動了精神分析學說的發展,并且滲透到社會科學領域中的許多學科中去了,諸如文學和美學、宗教史和史前史、神話學、民俗學、教育學科等。因此,西方有些學者認為,大概沒有人比弗洛伊德對20世紀的觀念、文學和藝術發揮過更大的影響了。
書經歷近一個世紀而不衰,弗洛伊德對夢的解釋,已深入到內心深處的潛在動機,能言前人所未言,敢言前人之不敢言,實乃超出前人之上。但他在釋夢中的主觀性、任意性和神秘性也是顯而易見。他把人的一切夢的隱義都與夢者潛意識中的能欲望聯系起來,這顯得有些牽強了。他根據其性欲理論來解釋夢,不是把人看作社會的人,而近乎完全看成是一種生物,故一開始就受到人們的譴責。
全書共七章.
 

夢的解析

作者:弗洛伊德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 2013-08-23 16: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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