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社會學的主要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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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社會學自本世紀一二十年代在美國產生以來,人文生態學派在近半個世紀基本上占統治地位,其間雖也遭到不少學者的批評,但都未能撼動它作為主流學派的影響。這一狀況到了70年代發生了變化,這就是“新城市社會學”(New Urban Sociology)的崛起,給了人文生態學派以沉重打擊。從此,城市社會學領地內的傳統秩序格局被打破,再不是一派獨霸天下,而是形成了多個學派、多種觀點的新格局。對于促成這一變化的新城市社會學理論,我們有必要加以了解與把握。
      一
  “新城市社會學”是1981年由美國社會學家J.沃頓(JohnWalton,1981)提出來的,也有的學者用“新馬克思主義城市社會學”或“城市政治經濟學”來稱呼該學派。該學派產生的社會背景緣自60年代歐美國家普遍出現的城市危機。
  60年代,歐美國家由于城市郊區化的發展和城市中心產業的外遷,城市中心稅收減少與財政收入降低,城市的公用設施無力得到更新與修建,城市零售業與服務業萎縮,城市就業機會下降,失業人口迅速增加。進入70年代,城市危機非但未得到有效遏制,而且由于經濟重建,更進一步加劇了這一危機。所謂經濟重建,就是產業投資的重新配置、市場的國際化和多元化經營與資本收縮、勞動力從制造業向服務業的轉移等。由此引起的直接后果就是失業人數進一步增加,大量勞動力為了就業而不得不遷移,他們普遍發現增加了居住成本,花費的交通時間過多,實際生活水平不斷下降。70年代末,部分中上層白領階層開始了“返城運動”(Gentrification),這又嚴重威脅了城市中心低收入和貧困階層的居住、就業與生活。
  由于這些原因,美國的一些城市持續爆發社區居民抗議運動和城市騷亂。1968年,法國巴黎發生了舉世聞名的學生運動和工人罷工;英國以及其他一些歐洲國家,由于住宅短缺和工人失業,出現了“擅自居住者”與政府的對抗。整個歐美社會不斷出現貧民窟暴亂和種族沖突,犯罪率迅速增長,城市居民人心惶惶。這種情況引起了社會學家將目光轉向城市大眾特別是貧民和少數民族人口身上,并且導致了一場政府的城市政策究竟服務于誰的利益的激烈爭論。1970年,在第七屆世界社會學大會上,法國的卡斯泰爾(M. Castells)、英國的帕爾(R. Pahl)和美國的塞蘭依(I. Szelenyi)等人在國際社會學協會里成立了“都市與區域發展社會學研究委員會”,1977年,該委員會出版了《國際都市與區域研究》期刊。
  新學派的研究興趣是:資本主義的作用、國際經濟秩序對城市建設的影響、財富的積累與權力的集中、社會階級關系與國家管理職能等。他們最主要的主張是對政府公共政策與私人利益聯姻的批判,認為國家管理的職能最終是為滿足經濟利益所需要的穩定社會秩序服務的;城市象征著由利潤機制造成的財富與權力的不平等,是代表資本積累與階級斗爭集中的空間場所。認為是資本階級而不是勞工大眾受惠于政府的城市政策。
  新學派對人文生態學進行了猛烈的抨擊,認為傳統城市社會學提出的城市通過競爭與演替而自動達致社會平衡的觀點,無法解釋歐美社會普遍出現的城市騷亂;城市社會并非日益整合、有序,而是階級沖突和種族不平等日益嚴重。在他們看來,芝加哥學派的城市社會學理論是一種“空間拜物教”(Fetishism of Space),后者將城市中的一切問題或現象都看成是城市空間所決定的,城市空間本身是城市社會的自變量;而在前者看來,城市空間只是因變量,它受財富與權力的支配,受資本主義制度和國際經濟秩序的支配。
  根據茲金(S. Zukin)在“新城市社會學的10年”中的看法,新學派可分為三個流派(S. Zukin,1981),這就是法國以卡斯泰爾為代表的結構馬克思主義城市社會學、美國以哈維(D. Harvey)為代表的政治經濟學和英國以帕爾為代表的新韋伯主義。其中,最有影響力的是卡斯泰爾和哈維。
      二
  曼努爾·卡斯泰爾不但是法國城市社會學的代表,也是新城市社會學的旗手。他1942年生于西班牙,1967年畢業于巴黎大學,獲社會學博士學位;1970-1979年在巴黎大學社會科學研究院任教;1979年起先后任教于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和西班牙馬德里自治大學;在國際社會學協會中領導城市發展委員會的工作。他的主要著作有《城市問題:馬克思主義思路》(1972)、《城市、階級與權力》(1978)、《經濟危機與美國社會》(1980)、《城市與百姓》(1983)、《高技術、空間與社會》(1988)和《信息城市》(1989)等。
  卡斯泰爾的思想深受法國結構馬克思主義創始人阿爾都塞(Louis Althusser)的影響,1968年他發表了一篇名為“存在‘城市社會學’嗎?”的論文,質疑傳統城市社會學的科學性。他認為,傳統城市社會學的“理論對象”和“真實對象”都不確定,“城市”無確切定義,故缺乏特定的真實對象;“城市性”、“生態系統”不具有理論上的明辨性特征,故沒有特定的理論對象。他還認為,沃思在城市空間與城市性之間制造了一種“偽相關”,因為被沃思看作“城市生活方式”的那種東西并不是由城市環境造成,而是更廣泛的經濟與社會結構的反映,“是資產階級工業化的文化表現,是市場經濟和現代社會理性化進程的產物”(M. Castells,1976)。所以在卡斯泰爾看來,傳統城市社會學不是科學,而是一種“意識形態”,或更干脆講是“資產階級的意識形態”。
  在其代表作,也是新城市社會學的奠基之作《城市問題》中,卡斯泰爾明確地表示他力圖用結構馬克思主義的觀點來分析城市社會。他認為,城市空間是社會結構的表現,社會結構是由經濟系統、政治系統和意識形態系統組成的,其中經濟系統起決定作用;經濟系統的發展不是被思想,而是被過去和現在的經濟系統所決定;經濟系統本身由勞動力、生產工具和資本家三要素構成。
  在卡斯泰爾的理論中有一個重要的概念:集體消費。他認為,勞動者起初主要是通過個人提供的私人消費再生產自己的勞動力(如休息、休養、生殖、學習等);在農業社會中,農民個人為自己提供食品、衣物、房屋、出行手段以及其他所需的大部分東西。但是,隨著城市化的發展,城市勞動者的個人消費已日益變成以國家為中介的社會化集體消費。從住宅、城市環境、醫療、社會保險、福利事業,到教育、治安、文化娛樂、交通設施以及供水供電等都成為社會公共事業,而它們又無一不是勞動力再生產的必要投入。這些公共事業的特點在于不是勞動者個人獨占式的消費,而是社會上每一個勞動力都可以公共進行消費的資料,故稱之為與個人消費相對應的集體消費。而對于這些集體消費資料(有人稱之為社會資本),任何私人資本都不可能獨立興建。因此,只有通過國家的介入,直接干預公共事業的生產、分配、管理與消費的組織過程才能提供集體消費資料。所以,資本主義社會的國家已成為一支凌駕于社會生產方式之上的獨立力量,它不僅對資本主義生產工具的生產與再生產過程進行調控,而且直接介入到勞動力的生產與再生產的消費過程中,“成為日常生活的真正管理者”(M. Castells,1981)。
  城市是資本主義生產要素與消費要素兩方面集中、積聚的場所,也就是資本積累和勞動力再生產或集體消費的主要場所。在這個場所中,占統治地位的資本家階級的利益是強調資本積累,希望國家把大部分投資主要用在社會性生產過程中,如用于擴大再生產的基本建設方面,而將集體消費的投資壓到最低水平。由于集體消費的最終目的是生產出供資本家重新榨取剩余價值的勞動力,因此,國家對生產與消費的投資比例從根本上講是服從統治階級經濟利益的。但是,勞動者階級則要求國家加大對集體消費投資的比重;現代化大生產的發展,對維持勞動力再生產的消費資料的生產也提出了日益高漲的要求,例如技術密集型產業對勞動者的教育水平與技能水平的要求不斷提高,如果國家不能提供充分的教育與就業培訓機會,必然會造成失業工人增多和在業工人收入水平下降。
  由此不難看出,追求資本積累的資產階級與要求提高集體消費水平的工人階級的利益是截然對立的,資本主義社會的核心矛盾本質上是階級對立的矛盾。卡斯泰爾明確提出,資本積累和階級斗爭是社會經濟系統中兩個相關和關鍵的特征。他認為,城市只是由國家政府政策加以補充的市場機制的物理擴展;國家一方面代表統治階級的利益,另一方面也不得不采取一定的措施緩和階級矛盾,防止社會動蕩;隨著資本的市場運動,政府在何時、何地、以何種方式、在多大程度上組織和介入集體消費過程,必將極大影響城市空間形態的變動。但是卡斯泰爾指出,那些服務于資本利益的城市計劃和政策,并不必然符合廣大城市居民和貧困階層的利益。
  在《城市與百姓》(注:此書英文名為TheCityandthe Grassr-
社會學研究4京47~53C4社會學夏建中19981998ts,直譯為《城市與草根》,在此譯為《城市與百姓》。)中,卡斯泰爾還著重分析了歐美社會中蓬勃發展的城市社會運動。在他看來,城市社會運動本質上是廣大城市居民自發組織起來對政府城市規劃的抵抗,表明了百姓自我防衛意識的高漲。在長期的城市社會生活中,百姓們逐步產生了一種新的人與城市之間的互動關系和相應的社會利益、價值觀念,即人對自己社區的看法。他們將社區與自身的經濟利益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聯系起來,認識到為了城市規劃而搬出自己長期居住的社區,不僅意味著自己離開一個地理環境,而更重要的是意味著與長期在社區中建立起來的社會關系斷絕,放棄了融會在該社區中的社會與文化價值。同樣,社區環境的好壞也與自己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出于這種認識,在同一社區中生活的城市居民有可能超越階層、階級、種族、文化的界線,組織成政治團體,為捍衛社區的共同利益而進行斗爭。如果政府不能向社區提供足夠的集體消費資料,社區居民就組織社會運動來表示不滿并進行抗議活動。這些社會運動對于影響政府城市政策的決策具有巨大作用。  在卡斯泰爾看來,城市社會運動有三個主要目標:(1)抵制以利潤獲取為主要目標、堅持提高集體消費水平的城市規劃;(2)社區文化的創造與認同(Identity);(3)政治上自治管理,市民組織具有參與決策權。(轉引自森岡清美等,1993)但是他指出,城市社會運動有局限性,它只能改良城市,卻不能改變社會。他重申了自己一貫的主張,階級斗爭才是社會變遷的主要動力(轉自W.Flanagan,1993)。  可以說,從《城市問題》到《城市與百姓》,卡斯泰爾并不拒絕進行城市社會學的分析,而僅僅是反對對城市社會的“意識形態”關注。在他看來,城市是更廣泛的政治經濟關系的產物,它更應被理解,而不是被解釋。      三  新城市社會學在美國的代表人物是戴維·哈維,1935年生于美國,在劍橋大學學習城市地理學,取得博士學位后,先在布里斯托爾大學任教,后移居美國,任霍普金斯大學教授。70年代,他開始轉向城市社會學的研究,先后撰寫了《社會公正與城市》(1973)、《資本的局限》(1982)、《意識與城市經驗》(1985)、《資本的城市化》(1985)、《后現代性的條件》(1989)等。  哈維完全同意卡斯泰爾關于資本積累與階級斗爭的觀點,并認為這是資本擴張過程中的兩個基本特征。他代表了80年代新馬克思主義分析的發展,但是,他比其他新馬克思主義者都更加關注資本集中與循環在城市變遷中的作用。在《社會公正與城市》一書中,他解釋了自己轉向馬克思的原因:“作為研究指導的馬克思主義分析的出現需要進一步的批評,我并未從其某種內在優越性的先驗想法來轉向它,但是,我發現沒有其他途徑可以幫助我完成要做的事情,或理解那些必須被理解的東西。”(D. Harvey,1973)。  哈維認為,城市化的全部內容可以歸結為資本積累與階級斗爭這對矛盾的作用。這對矛盾表現在兩方面:一方面,矛盾寓于資本本身,這就是資本的私人占有性與生產的社會性這一基本矛盾;另一方面,勞動與資本潛藏著不可調和的矛盾,資本積累的本質就是從雇傭勞動者那里榨取更多的剩余價值,因此,兩大階級的對抗是必不可免的。  根據馬克思關于資本主義生產與再生產周期性的原理,哈維提出了資本三級環程流動的觀點來解釋資本運動與城市空間發展的關系。資本三級環程包括:初級環程,即資本向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的利潤性生產的投入;次級環程,即資本向物質結構和基礎設施的投入;第三級環程,即資本向科教、衛生福利事業等的投入。  首先,在資本運動的初級環程內,由于資本主義生產的基本矛盾,正常情況下,資本生產的銷售商品總是要超過被消費的商品,因此會出現“過度積累”(Over accumulation)。這不僅指商品的過度積累,也指資本的過度積累。  其次,由于過度積累,過剩的資本在初級環程內很難獲取利潤,勢必尋求新的出路。這些過剩資本發現次級環程中存在著獲利機會。哈維認為,不論是生產還是消費,都需要一個物質結構作基礎。生產的物質結構指的是構成廠房、辦公樓及其用地的那一部分固定資本,哈維稱之為生產的建成環境。消費方面的物質結構指的是非生產性房屋(主要是住宅)、道路、基礎設施等,哈維稱之為消費的建成環境。所以,對次級環程的投資就是對生產和消費兩方面建成環境的投資,也就是主要是對房地產業的投資。但是,一方面,由于私人資本不熟悉房地產業的情況;另一方面,更主要的是由于房地產業的投資是長期和社會性的,并不能迅速產生利潤,耗資巨大且回收資本緩慢,私人資本無力進行投資。在這種情況下,國家開始發揮干預作用,一方面,政府通過行政措施、稅收優惠政策和房屋政策等,鼓勵和刺激私人資本進入次級環程;另一方面,國家通過金融政策,如讓銀行向私人資本進行抵押貸款,向民間發行債券籌款投資于公共事業等,為私人資本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  哈維認為,資本在次級環程投資是城市發展和變遷的主要決定因素,“城市的發展過程就是生產、流通、交換和消費的物質基礎設施的創建。”(D. Harvey,1985)在哈維看來,城市的地理位置和地域資源等,可以像陽光、空氣等自然物一樣,為資本提供無價服務;土地及其之上的建筑物等城市基礎設施可以不斷地為資本創造價值。建成環境的不斷創造價值的能力,使私人資本在次級環程中獲取利潤,繁榮的房地產業和土地炒買炒賣的投機事業,給私人資本帶來了滾滾的財源。于是吸引了更多的過剩資本進入次級環程,當城市中心商業區可建面積趨于飽和時,資本更迅速地向郊區移動,投資于郊區豪華住宅區的建設,這樣也就刺激了中產階級的郊區化,造成城市中心或中心城市的衰落。  再次,資本進入第三級環程是指對科學技術、文化教育、醫療事業和公共福利事業的投資,初級環程和次級環程中的過剩資本在尋找投資機會時,也會考慮這些領域,但是從其本性上講,私人資本并不情愿向不直接產生利潤的第三級環程投資。由于國家從整個社會出發制定的各項政策的干預和介入,以及主要為了提高勞動力再生產的水平,保證勞動力能更多地創造剩余價值,私人資本與國家攜手進行投資活動。  由此可見,私人資本在三大環程內投資與生產的不斷運動和國家的干預作用,使資本積累周期性的矛盾得以暫時緩解。但是,哈維指出,對于城市空間利用的競爭已成為階級斗爭的主要部分。對于資產階級來講,城市土地的利用代表了租金、股息、利潤、資本的獲得;而廣大工人階級才是城市空間的基本消費者。在工廠里,資產階級力圖使其利潤處于競爭和經營中的最大化,而工人階級從所有者那里得到的收入則意味著資本利潤的減少。在城市空間中也是如此,資本家“作為一個階級,必然努力組織社會和城市空間,以便增強利潤的最大化,而工人階級的利益在組織的社會和城市空間中,只被壓縮至最低限度的人道標準之上”(W. Flanagan,1993)。這也就是為什么還很不錯的住宅和辦公大廈,一旦能夠通過重建獲取更大的利潤,就立即被推倒,所有者絕不會考慮由于重建勢必提高租金或價格給窮人造成的困境。哈維指出,階級斗爭常會在租金、房屋補貼政策和土地開發方面表現出來,例如美國政府向富有的房屋所有者提供的補貼常數倍于低收入家庭,因為所有者階級控制著政府的政策制定機構;再如,50-60年代由聯邦政府推動的城市更新計劃,摧毀了窮人的住房,根除了他們的社區,提高了城市中各處相同房屋的價格。      四  英國新城市社會學的代表人物是阿德爾納·約翰·雷克斯(ArderneJohn Rex)和帕爾(Raymond Edward Pahl)。雷克斯1925年生于南非,利茲大學畢業以后,先后在英國的多所大學任教,1968-1970年曾担任英國社會學會會長。雷蒙德·愛德華·帕爾1935年生于倫敦,先后在劍橋大學和倫敦經濟學院學習,后在肯特大學任教,70年代后期担任國際社會學協會城市和區域發展委員會主席。  雷克斯和帕爾的城市社會學研究,較少受卡斯泰爾的影響。他們繼承了韋伯的科層制、市場情境(Market situation)理論,認為階級是由市場情境中的市場地位所決定,因此,被人們稱為新韋伯主義,明顯地不同于卡斯泰爾、哈維接近正統馬克思主義的分析立場。  在與人合著的《種族、社區與沖突》(1967)中,雷克斯指出,資本主義的生產、階級沖突和國家都與城市轉變為“被創建的環境”(Crea-ted environment)有直接的關系,其中住宅對階級形成和階級沖突又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  雷克斯認為,城市內質量不同住宅的取得,并不僅僅是由經濟因素決定的,也是一個經由市場機制和科層官僚制運作過程的產物。國家與私人資本對城市住宅的投資,促成了“住宅市場”的興起,對于不同住宅的擁有,就產生了不同的“住宅階級”。在比較大的城市中,我們至少可以看到以下幾種住宅階級:(1)通過現金購買,確實擁有自己住宅并住在最令人滿意的地區者;(2)通過抵押貸款方式而擁有該類住宅者;(3)通過抵押貸款方式而擁有住宅,但卻位于不太令人滿意的地區的住宅者;(4)住在政府出租的住宅者;(5)住在私人出租的住宅者。  一般情況下,國家提供的國民住宅相對來講要質優價廉,但是,國民住宅的資格限制和購屋貸款的審核卻很復雜。能否擁有國民住宅必須要經過激烈爭奪,而這常常是官僚、市場、經濟多種因素平衡的結果。因此在雷克斯看來,能否通過資格限制和貸款審核是爭取住宅的階級斗爭的兩個主要方面;在全國全面普及國家提供的國民住宅又是工人運動的一個重要問題。整個城市中有住宅的階級和無住宅的階級、住宅好的階級和住宅差的階級之間,因住宅產生的斗爭造成了持續不斷的社會沖突。  在雷克斯理論的基礎上,帕爾則以“城市管理者”(Urban manager)的理論,進一步指出城市資源的分配不平等是造成社會沖突的根本原因。  “城市管理者”理論有兩個主要觀點:(1)城市資源的分配并不是由生態過程或經濟結構所決定,而是由擁有權力的科層制官僚所決定的,換言之,城市資源的分配是由一群掌握住宅市場和科層制運作機制的人所控制的。(2)城市是一社會和空間體系,因此,城市資源也含有地理空間的成分,此類資源的分布,無法同時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和團體所占有,能占有良好位置者自然就擁有比他人更多或更大使用各項設施的優勢。正由于此種不平等現象的存在,城市內社會沖突的情況才不可避免。  以上概要地介紹了新城市社會學在法國、美國、英國的主要代表人物的理論觀點,其中,英國新韋伯主義的研究,將住宅作為階級形成的基礎,因此不少學者對此提出質疑,在70年代末就停滯不前。至于卡斯泰爾和哈維代表的從馬克思政治和知識傳統的觀點立場,對傳統城市社會學的批判,使得這門學科在70-80年代這20年間發生了革命性的變化。80年代后期,新城市社會學又進一步與世界體系論結合起來,力圖從資本在全世界范圍內的運動來說明城市與資本主義經濟結構的密切關系。但是,他們的理論也受到不少批評,概括起來,主要有三點:  第一,新城市社會學對城市進行的分析究竟是不是城市社會學研究?或者說,要進行城市社會學的研究,有沒有必要將城市中發生的一切東西與整個國家經濟秩序重建以至世界政治體系結合起來?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城市社會學與一般社會學的邊界還是否存在;而且,如果據此取消了城市社會學的獨立地位,那么其他所有分支社會學如宗教社會學、產業社會學、家庭社會學、農村社會學等都將遭到同樣的挑戰。對此,美國另一著名的城市社會學家赫伯特·甘斯(Herbert Gans)指出:新城市社會學的研究視角“難以為分析提供邊界,并很快地由城市轉向國家層次,……但是如果分析一旦轉向國家和世界經濟,那么再回到城市就會很困難”(H. Gans,1984)。  第二,一些社會學家對哈維的三級環程理論進行了批評。美國城市社會學家費津(Joe R. Feagin)深入研究了休斯頓市房地產發展的過程,指出房地產的發展有其自身的規律。休斯頓房地產的資金并非來源于初級環程,而是有許多來源,包括世界跨國公司和美國其他城市投資房地產的利潤。他認為,還必須考慮投資房地產的社會心理學層面即民眾的從眾心理引起的房地產投資者追隨“賭一把”的投資行為。  第三,更多的社會學家批評新城市社會學是經濟決定論,單純地根據經濟因素和階級斗爭來解釋一切社會沖突,忽視了文化的多樣性,忽視了人作為行動者的作用。他們認為,沒有一種單一的政治—經濟模式可以解釋當代大城市復雜綜合體的現象,應當將政治、經濟和文化結合起來進行分析,或者應當將國家社會政策、城市的獨特性、地方精英與普通市民組織三者結合起來。在這種認識的基礎上,80年代后期美國城市社會學家羅根(J. Logan)、莫洛茲(H. Molotch)、費因斯坦夫婦(Su-san & Norman Fainstein)等人力圖研究地方精英集團對城市建設的影響。他們認為,這個集團是城市發展的成長機器(Growth Machine)。當代世界著名的社會學家安東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也強調,城市社會學的研究,應當從國家經濟重建、世界體系轉向當地研究,應當主要研究當地社區活動和實例,“必須少關注宏大理論,而多關注當地歷史、資源的差異,關注當地行動者在變遷中的選擇”(W. Flanagan,1995)。  由于以上的批評,在當今歐美日社會學的相關研究中,越來越多的學者已將注意力轉向具體社區的案例研究。夏建中 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作者:社會學研究4京47~53C4社會學夏建中19981998ts,直譯為《城市與草根》,在此譯為《城市與百姓》。)中,卡斯泰爾還著重分析了歐美社會中蓬勃發展的城市社會運動。在他看來,城市社會運動本質上是廣大城市居民自發組織起來對政府城市規劃的抵抗,表明了百姓自我防衛意識的高漲。在長期的城市社會生活中,百姓們逐步產生了一種新的人與城市之間的互動關系和相應的社會利益、價值觀念,即人對自己社區的看法。他們將社區與自身的經濟利益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聯系起來,認識到為了城市規劃而搬出自己長期居住的社區,不僅意味著自己離開一個地理環境,而更重要的是意味著與長期在社區中建立起來的社會關系斷絕,放棄了融會在該社區中的社會與文化價值。同樣,社區環境的好壞也與自己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出于這種認識,在同一社區中生活的城市居民有可能超越階層、階級、種族、文化的界線,組織成政治團體,為捍衛社區的共同利益而進行斗爭。如果政府不能向社區提供足夠的集體消費資料,社區居民就組織社會運動來表示不滿并進行抗議活動。這些社會運動對于影響政府城市政策的決策具有巨大作用。  在卡斯泰爾看來,城市社會運動有三個主要目標:(1)抵制以利潤獲取為主要目標、堅持提高集體消費水平的城市規劃;(2)社區文化的創造與認同(Identity);(3)政治上自治管理,市民組織具有參與決策權。(轉引自森岡清美等,1993)但是他指出,城市社會運動有局限性,它只能改良城市,卻不能改變社會。他重申了自己一貫的主張,階級斗爭才是社會變遷的主要動力(轉自W.Flanagan,1993)。  可以說,從《城市問題》到《城市與百姓》,卡斯泰爾并不拒絕進行城市社會學的分析,而僅僅是反對對城市社會的“意識形態”關注。在他看來,城市是更廣泛的政治經濟關系的產物,它更應被理解,而不是被解釋。      三  新城市社會學在美國的代表人物是戴維·哈維,1935年生于美國,在劍橋大學學習城市地理學,取得博士學位后,先在布里斯托爾大學任教,后移居美國,任霍普金斯大學教授。70年代,他開始轉向城市社會學的研究,先后撰寫了《社會公正與城市》(1973)、《資本的局限》(1982)、《意識與城市經驗》(1985)、《資本的城市化》(1985)、《后現代性的條件》(1989)等。  哈維完全同意卡斯泰爾關于資本積累與階級斗爭的觀點,并認為這是資本擴張過程中的兩個基本特征。他代表了80年代新馬克思主義分析的發展,但是,他比其他新馬克思主義者都更加關注資本集中與循環在城市變遷中的作用。在《社會公正與城市》一書中,他解釋了自己轉向馬克思的原因:“作為研究指導的馬克思主義分析的出現需要進一步的批評,我并未從其某種內在優越性的先驗想法來轉向它,但是,我發現沒有其他途徑可以幫助我完成要做的事情,或理解那些必須被理解的東西。”(D. Harvey,1973)。  哈維認為,城市化的全部內容可以歸結為資本積累與階級斗爭這對矛盾的作用。這對矛盾表現在兩方面:一方面,矛盾寓于資本本身,這就是資本的私人占有性與生產的社會性這一基本矛盾;另一方面,勞動與資本潛藏著不可調和的矛盾,資本積累的本質就是從雇傭勞動者那里榨取更多的剩余價值,因此,兩大階級的對抗是必不可免的。  根據馬克思關于資本主義生產與再生產周期性的原理,哈維提出了資本三級環程流動的觀點來解釋資本運動與城市空間發展的關系。資本三級環程包括:初級環程,即資本向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的利潤性生產的投入;次級環程,即資本向物質結構和基礎設施的投入;第三級環程,即資本向科教、衛生福利事業等的投入。  首先,在資本運動的初級環程內,由于資本主義生產的基本矛盾,正常情況下,資本生產的銷售商品總是要超過被消費的商品,因此會出現“過度積累”(Over accumulation)。這不僅指商品的過度積累,也指資本的過度積累。  其次,由于過度積累,過剩的資本在初級環程內很難獲取利潤,勢必尋求新的出路。這些過剩資本發現次級環程中存在著獲利機會。哈維認為,不論是生產還是消費,都需要一個物質結構作基礎。生產的物質結構指的是構成廠房、辦公樓及其用地的那一部分固定資本,哈維稱之為生產的建成環境。消費方面的物質結構指的是非生產性房屋(主要是住宅)、道路、基礎設施等,哈維稱之為消費的建成環境。所以,對次級環程的投資就是對生產和消費兩方面建成環境的投資,也就是主要是對房地產業的投資。但是,一方面,由于私人資本不熟悉房地產業的情況;另一方面,更主要的是由于房地產業的投資是長期和社會性的,并不能迅速產生利潤,耗資巨大且回收資本緩慢,私人資本無力進行投資。在這種情況下,國家開始發揮干預作用,一方面,政府通過行政措施、稅收優惠政策和房屋政策等,鼓勵和刺激私人資本進入次級環程;另一方面,國家通過金融政策,如讓銀行向私人資本進行抵押貸款,向民間發行債券籌款投資于公共事業等,為私人資本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  哈維認為,資本在次級環程投資是城市發展和變遷的主要決定因素,“城市的發展過程就是生產、流通、交換和消費的物質基礎設施的創建。”(D. Harvey,1985)在哈維看來,城市的地理位置和地域資源等,可以像陽光、空氣等自然物一樣,為資本提供無價服務;土地及其之上的建筑物等城市基礎設施可以不斷地為資本創造價值。建成環境的不斷創造價值的能力,使私人資本在次級環程中獲取利潤,繁榮的房地產業和土地炒買炒賣的投機事業,給私人資本帶來了滾滾的財源。于是吸引了更多的過剩資本進入次級環程,當城市中心商業區可建面積趨于飽和時,資本更迅速地向郊區移動,投資于郊區豪華住宅區的建設,這樣也就刺激了中產階級的郊區化,造成城市中心或中心城市的衰落。  再次,資本進入第三級環程是指對科學技術、文化教育、醫療事業和公共福利事業的投資,初級環程和次級環程中的過剩資本在尋找投資機會時,也會考慮這些領域,但是從其本性上講,私人資本并不情愿向不直接產生利潤的第三級環程投資。由于國家從整個社會出發制定的各項政策的干預和介入,以及主要為了提高勞動力再生產的水平,保證勞動力能更多地創造剩余價值,私人資本與國家攜手進行投資活動。  由此可見,私人資本在三大環程內投資與生產的不斷運動和國家的干預作用,使資本積累周期性的矛盾得以暫時緩解。但是,哈維指出,對于城市空間利用的競爭已成為階級斗爭的主要部分。對于資產階級來講,城市土地的利用代表了租金、股息、利潤、資本的獲得;而廣大工人階級才是城市空間的基本消費者。在工廠里,資產階級力圖使其利潤處于競爭和經營中的最大化,而工人階級從所有者那里得到的收入則意味著資本利潤的減少。在城市空間中也是如此,資本家“作為一個階級,必然努力組織社會和城市空間,以便增強利潤的最大化,而工人階級的利益在組織的社會和城市空間中,只被壓縮至最低限度的人道標準之上”(W. Flanagan,1993)。這也就是為什么還很不錯的住宅和辦公大廈,一旦能夠通過重建獲取更大的利潤,就立即被推倒,所有者絕不會考慮由于重建勢必提高租金或價格給窮人造成的困境。哈維指出,階級斗爭常會在租金、房屋補貼政策和土地開發方面表現出來,例如美國政府向富有的房屋所有者提供的補貼常數倍于低收入家庭,因為所有者階級控制著政府的政策制定機構;再如,50-60年代由聯邦政府推動的城市更新計劃,摧毀了窮人的住房,根除了他們的社區,提高了城市中各處相同房屋的價格。      四  英國新城市社會學的代表人物是阿德爾納·約翰·雷克斯(ArderneJohn Rex)和帕爾(Raymond Edward Pahl)。雷克斯1925年生于南非,利茲大學畢業以后,先后在英國的多所大學任教,1968-1970年曾担任英國社會學會會長。雷蒙德·愛德華·帕爾1935年生于倫敦,先后在劍橋大學和倫敦經濟學院學習,后在肯特大學任教,70年代后期担任國際社會學協會城市和區域發展委員會主席。  雷克斯和帕爾的城市社會學研究,較少受卡斯泰爾的影響。他們繼承了韋伯的科層制、市場情境(Market situation)理論,認為階級是由市場情境中的市場地位所決定,因此,被人們稱為新韋伯主義,明顯地不同于卡斯泰爾、哈維接近正統馬克思主義的分析立場。  在與人合著的《種族、社區與沖突》(1967)中,雷克斯指出,資本主義的生產、階級沖突和國家都與城市轉變為“被創建的環境”(Crea-ted environment)有直接的關系,其中住宅對階級形成和階級沖突又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  雷克斯認為,城市內質量不同住宅的取得,并不僅僅是由經濟因素決定的,也是一個經由市場機制和科層官僚制運作過程的產物。國家與私人資本對城市住宅的投資,促成了“住宅市場”的興起,對于不同住宅的擁有,就產生了不同的“住宅階級”。在比較大的城市中,我們至少可以看到以下幾種住宅階級:(1)通過現金購買,確實擁有自己住宅并住在最令人滿意的地區者;(2)通過抵押貸款方式而擁有該類住宅者;(3)通過抵押貸款方式而擁有住宅,但卻位于不太令人滿意的地區的住宅者;(4)住在政府出租的住宅者;(5)住在私人出租的住宅者。  一般情況下,國家提供的國民住宅相對來講要質優價廉,但是,國民住宅的資格限制和購屋貸款的審核卻很復雜。能否擁有國民住宅必須要經過激烈爭奪,而這常常是官僚、市場、經濟多種因素平衡的結果。因此在雷克斯看來,能否通過資格限制和貸款審核是爭取住宅的階級斗爭的兩個主要方面;在全國全面普及國家提供的國民住宅又是工人運動的一個重要問題。整個城市中有住宅的階級和無住宅的階級、住宅好的階級和住宅差的階級之間,因住宅產生的斗爭造成了持續不斷的社會沖突。  在雷克斯理論的基礎上,帕爾則以“城市管理者”(Urban manager)的理論,進一步指出城市資源的分配不平等是造成社會沖突的根本原因。  “城市管理者”理論有兩個主要觀點:(1)城市資源的分配并不是由生態過程或經濟結構所決定,而是由擁有權力的科層制官僚所決定的,換言之,城市資源的分配是由一群掌握住宅市場和科層制運作機制的人所控制的。(2)城市是一社會和空間體系,因此,城市資源也含有地理空間的成分,此類資源的分布,無法同時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和團體所占有,能占有良好位置者自然就擁有比他人更多或更大使用各項設施的優勢。正由于此種不平等現象的存在,城市內社會沖突的情況才不可避免。  以上概要地介紹了新城市社會學在法國、美國、英國的主要代表人物的理論觀點,其中,英國新韋伯主義的研究,將住宅作為階級形成的基礎,因此不少學者對此提出質疑,在70年代末就停滯不前。至于卡斯泰爾和哈維代表的從馬克思政治和知識傳統的觀點立場,對傳統城市社會學的批判,使得這門學科在70-80年代這20年間發生了革命性的變化。80年代后期,新城市社會學又進一步與世界體系論結合起來,力圖從資本在全世界范圍內的運動來說明城市與資本主義經濟結構的密切關系。但是,他們的理論也受到不少批評,概括起來,主要有三點:  第一,新城市社會學對城市進行的分析究竟是不是城市社會學研究?或者說,要進行城市社會學的研究,有沒有必要將城市中發生的一切東西與整個國家經濟秩序重建以至世界政治體系結合起來?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城市社會學與一般社會學的邊界還是否存在;而且,如果據此取消了城市社會學的獨立地位,那么其他所有分支社會學如宗教社會學、產業社會學、家庭社會學、農村社會學等都將遭到同樣的挑戰。對此,美國另一著名的城市社會學家赫伯特·甘斯(Herbert Gans)指出:新城市社會學的研究視角“難以為分析提供邊界,并很快地由城市轉向國家層次,……但是如果分析一旦轉向國家和世界經濟,那么再回到城市就會很困難”(H. Gans,1984)。  第二,一些社會學家對哈維的三級環程理論進行了批評。美國城市社會學家費津(Joe R. Feagin)深入研究了休斯頓市房地產發展的過程,指出房地產的發展有其自身的規律。休斯頓房地產的資金并非來源于初級環程,而是有許多來源,包括世界跨國公司和美國其他城市投資房地產的利潤。他認為,還必須考慮投資房地產的社會心理學層面即民眾的從眾心理引起的房地產投資者追隨“賭一把”的投資行為。  第三,更多的社會學家批評新城市社會學是經濟決定論,單純地根據經濟因素和階級斗爭來解釋一切社會沖突,忽視了文化的多樣性,忽視了人作為行動者的作用。他們認為,沒有一種單一的政治—經濟模式可以解釋當代大城市復雜綜合體的現象,應當將政治、經濟和文化結合起來進行分析,或者應當將國家社會政策、城市的獨特性、地方精英與普通市民組織三者結合起來。在這種認識的基礎上,80年代后期美國城市社會學家羅根(J. Logan)、莫洛茲(H. Molotch)、費因斯坦夫婦(Su-san & Norman Fainstein)等人力圖研究地方精英集團對城市建設的影響。他們認為,這個集團是城市發展的成長機器(Growth Machine)。當代世界著名的社會學家安東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也強調,城市社會學的研究,應當從國家經濟重建、世界體系轉向當地研究,應當主要研究當地社區活動和實例,“必須少關注宏大理論,而多關注當地歷史、資源的差異,關注當地行動者在變遷中的選擇”(W. Flanagan,1995)。  由于以上的批評,在當今歐美日社會學的相關研究中,越來越多的學者已將注意力轉向具體社區的案例研究。

網載 2013-09-10 21: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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