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日美同盟“再定義”的再認識  ——以現實主義、新自由主義和建構主義為視角的選擇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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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戰結束后,亞太地區的大國關系也進入了一個新的調整階段。在中美日俄四大國之間的雙邊關系中,日美同盟是惟一繼續保持并加強冷戰形態的雙邊關系。近年來,學界同人除了對日美關系進行實證性分析之外,一些文章還運用西方的國際關系理論某些流派對這一問題進行了理性思考。筆者認為,西方主流國際關系理論如現實主義、新自由主義甚至建構主義固然可以從某一側面對國際關系中的某種現象進行理性分析,但對于研究冷戰后日美同盟“再定義”這類復雜問題,孤立運用一種理論范式,不僅不能給人以令人信服的解釋,而且往往使研究者陷入方法選擇上的誤區,而忽視對問題本身進行全面而深刻的認識。而有選擇地運用上述三種理論進行多角度分析則不僅可以擺脫上述困境,獲得對日美安全關系的深層次理解,而且有助于探索社會科學研究的新思路。本文試圖就此進行一下新的嘗試。
   一
  現實主義權力政治理論認為,國際政治的實質是為權力而斗爭,權力斗爭表現為一國企圖控制他國的行為。國家的外交政策應該為本國的國家利益服務,也就是為保持、擴大和顯示國家權力服務。在無政府狀態下,國家間的權力斗爭不可避免。為了使國家間的權力斗爭不致發生戰爭,就必須建立均勢(balance of power),獲得對自己有利的力量均衡狀態。在建立均勢的五種方式中最重要的是結盟。
  摩根索認為,在多國體系中,聯盟具有平衡權力的功能。互相競爭的主權國家為確保或改善它們相對的權力地位,要么增加自己的權力,要么把其他國家的權力添加到自己的權力上,要么阻止其他國家的權力添加到對手的權力上。當它們進行后兩種選擇時,便執行了聯盟政策。(注:漢斯·摩根索:《國家間政治》,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0年,第236頁。)其動機是在面臨直接或潛在威脅的情況下增強自己的實力地位,對潛在的對手構成威懾,避免不必要的戰爭,或在威懾失敗后擊敗對手,維護自身的國家安全。
  現實主義可以對冷戰后日美同盟再定義的動因作出比較有力的解釋。首先,正如摩根索結盟理論的第二點所揭示的那樣,借助日本的力量和地緣政治優勢,可以擴大美國的權力,主宰東亞的安全秩序,維護美國的世界霸主地位。正因為如此,1995年2月美國國防部的《東亞戰略報告》將日美安全同盟定位為“美國新時期亞太地區安全政策的關鍵和美國太平洋政策及全球戰略的根本”。根據上述精神,美國把繼續保持在亞太的十萬駐軍,加強美日雙邊軍事聯盟關系,當作保持其在亞太主導地位的基石。這也是日美同盟再定義的根本原因。如果把維持權力以應對東亞地區諸如朝鮮半島、臺灣海峽、南中國海之類的“潛伏著”的不穩定因素當作再定義的根本原因,就很難對以下事實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釋,即這些所謂的“不穩定因素”,根本無法與冷戰恐怖相提并論。日美即使維持原有的安全合作體制,也完全具有干預東亞任何事態的能力。(注:張蘊嶺主編:《伙伴還是對手——調整中的中美日俄關系》,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1年,第272、262頁。)其次,在美國看來,建立美國主導下的力量均衡結構并保持地區穩定符合美國的利益。隨著美、日、中、俄以及東盟幾大力量此消彼長,多極化在東亞地區的發展勢頭引人注目。而且多極化與東亞地區國際關系的特殊狀態存在某種吻合。東亞地區的多數國家正處于現代意義上民族國家鞏固并成長的發展階段,民族主義情緒強烈,對國家主權和民族利益的維護尤為敏感。這一特定階段所形成的地區均勢結構因各大力量對權力和實力的追求而顯得較為脆弱。而且,由于缺乏共同文化和道德觀念的約束,東亞地區的均勢結構也存在明顯的功能性不足,這也必然影響到均勢結構持久維持的穩定性。而在美國看來,均勢結構的不穩定,尤其是地區大國的迅速崛起可能對力量平衡結構帶來劇烈沖擊,這無疑會對美國的東亞戰略利益形成挑戰。為了應對這一挑戰,做到未雨綢繆,地理上的非東亞國家美國與日本加固同盟顯然有助于構筑對自己有利的地區戰略態勢。第三,通過對日美同盟再定義,防止日本與地區其他大國為抗衡美國而加強聯合,在限制其潛在對手力量增長的同時,對日本的“脫美”傾向進行約束,將日本的自主獨立性以及在地區的政治軍事影響力限制在美國允許的范圍內,防止其軍國主義化并再度對美構成威脅。這也就是所謂的“瓶蓋論”。
  從日本方面看,二戰結束以來,成為政治大國一直是日本夢寐以求的戰略目標。而政治大國化除了雄厚的物質實力這個日本已經具備的基本條件之外,還離不開軍事實力和在國際舞臺上的政治影響力這兩個不可或缺的重要條件。正是出于對后兩個條件的追求,促使日本從日美雙邊安全關系以及東亞安全形勢兩個層面反思自身的安全戰略。在日美雙邊關系中,日本身處兩難的困境:一方面,希望走出“美主日從”的不平等關系的陰影,與美國建立真正的伙伴關系,增強自己的自主性和獨立性。冷戰結束之初,日本的大國主義思潮盛行,日本一度將美國當作對手,致使日美關系出現“漂流”狀態。另一方面,日本的實力又不足以拒絕美國的領導,拋棄日美聯盟,獨自承担自己的安全防務。如果在國力還無法與美國抗衡的情況下與美國叫板,其結果必然是美國的警惕和敲打,對實現政治大國目標造成根本性損害。因此,日本惟一理想的選擇是在日美安全關系的既定框架下,通過適度的調整,在確保安全的同時,解決日美關系不均衡及自身獨立性問題。再從地區安全形勢看,隨著中國的崛起,日本開始把中國當作其在東亞地區的地位和利益的挑戰者。單憑自己的力量以及其在東亞的影響力,日本很難確保對華戰略優勢。而通過加固聯盟則可以一箭雙雕,既可以彌補自身的脆弱,擴大自身的權力,更好地應對所謂中國的“威脅”,構筑地區均勢;又可以把中國推向美國的對立面,大大緩解來自美國的敲打。鑒于上述考慮,日本將強化日美安全同盟當作日美安全關系調整的核心目標。為了拖住美國,日本甚至暗示將以核武裝化來應對日美聯盟可能的解體。前首相宮澤喜一就曾聲稱:“美軍從亞洲撤退將導致中國的軍事超級大國化,其結果日本只能選擇核武裝。”(注:“@①@②”1996年4月號、46頁。)
  然而,現實主義理論的解釋力量是有限的。均勢理論指出,為了保持國際系統中力量的均衡分布,使任何一個國家都不處于絕對優勢或控制全局的地位,往往是力量較弱的國家之間通過結為聯盟以對抗某個強權國家。依據這一邏輯,應該是日本和中國或東亞其他國家聯合以平衡美國的優勢,而不是相反。顯然,尋求完整的解釋單靠現實主義是不夠的,我們還必須借助自由主義的解釋工具。
   二
  新自由主義的一個重要流派“民主和平論”認為:單位層次上民主政治結構(自變量)和民主和平(應變量)之間存在因果關系,由于民主國家內部公眾輿論和政治機構的監督和平衡對政府決策的制約,以及民主國家之間有著相互尊重、合作與妥協的共同特點,擁有共同價值觀和社會制度的民主國家之間不會發生戰爭。但由于非民主國家沒有這些限制因素,民主國家和非民主國家之間往往發生沖突。(注:倪世雄等:《當代西方國際關系理論》,復旦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451—452頁。)
  “民主和平論”是冷戰后美國制定對外戰略的重要理論基礎,也是日本審視日美同盟的一個重要立足點。它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以共同的價值觀念為基礎,維持穩定的聯盟關系。日本前外務次官栗山尚一曾著文主張,“日美有共同的價值觀”,這是“日美關系的根本”,可以保證兩國“在基本方向上不會發生對立”。(注:栗山尚一“‘日美同盟’の新目標と行方”、“潮”1999年6月號所收。)第二,加強民主國家之間的合作,共同推動民主在全球的擴展。1992年初布什總統訪日時,美日發表的《美日全球性伙伴關系東京宣言》及《全球伙伴關系行動計劃》指出,作為民主國家,雙方要共同努力促進全球的“民主化”。克林頓上臺后,為“擴大由市場民主制國家組成的自由大家庭”,把加強包括日本在內的盟國之間的聯系當作擴展戰略的核心。(注:上海國際問題研究所編:《國際形勢年鑒1994》,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4年,第58頁。)1996年的《日美安全保障宣言》在重申兩國“對決定兩國政策方向的深遠的共同價值——對維護自由、追求民主以及尊重人權的許諾”的同時,強調“要使日美之間的合作基礎牢固地繼續下去”,“在21世紀繼續維持這種伙伴關系是極其重要的”。(注:上海國際問題研究所編:《國際形勢年鑒1997》,上海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325、325、328頁。)第三,通過鞏固民主國家之間關系,促進美國的經濟利益和國家安全。克林頓政府將安全、經濟和民主當作美國安全戰略的核心,力圖使三者相互促進,互為手段。1994年的美國國家安全戰略報告指出:“加強我們的安全,促進我們的經濟繁榮和促進民主的目標是互相支持的”,“民主國家不太可能對我們的利益構成威脅,它們更可能與美國合作,以共同對付給安全造成的威脅并促進世界經濟的持續發展”。(注:閻學通等:《中國與亞太安全》,時事出版社,1999年,第76頁。)《日美安全保障宣言》也強調,兩國的同盟關系“將繼續成為這個地區發展經濟的強有力的基礎”,“這種同盟關系帶來的和平與繁榮的利益,不僅得力于兩國政府的保證,而且是日美兩國國民為確保自由和民主而分担責任并作出貢獻的結果”。(注:上海國際問題研究所編:《國際形勢年鑒1997》,上海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325、325、328頁。)“安全保障、政治及經濟這三個日美關系的支柱,均是基于兩國共同擁有的價值觀。”(注:上海國際問題研究所編:《國際形勢年鑒1997》,上海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325、325、328頁。)第四,共同應對社會主義中國的“潛在威脅”。1989年那場政治風波發生后,日美兩國在共同對付社會主義中國的迅速崛起方面走到了一起。尤其是1992年后,隨著中國綜合國力的不斷增強,“中國威脅論”在日美兩國被大肆炒作,日本一些勢力還把強調日美“共同價值觀”和宣揚“中國威脅論”相結合,試圖把中國推向美國的挑戰者的位置,以防止美國重新回過頭“敲打”日本。(注:張蘊嶺主編:《伙伴還是對手——調整中的中美日俄關系》,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1年,第272、262頁。)這樣,防范和遏止社會主義中國在東亞地區影響力的日益擴大,就成了日美加強安全關系的又一個重要促動因素。
  再從新自由主義的合作理論來看,該理論認為,合作產生于制度,“只有當最低限度的制度結構支持合作的時候,合作的情景才會出現”(注:Robert O.Keohane,“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Two Approaches”,in Robert O.Keohane,“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and State Power:Essay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Boulder:Westview Press,1989,p.4.)。制度使合作具有穩定性,因為制度一旦建立,對國家行為體就會產生重要而持久的制約和影響。穩定的國際合作必須通過有效的機制加以保證。制度通常具有權威性、制約性和關聯性。國際制度的權威性越高,關聯越廣泛,國際合作的水平就越高,越有望進一步向相關領域擴展。(注:Robert O.Keohane,“TheDemand for International Regimes,in International Regimes”,ed.by Stephen D.Krasner Ithaca: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83,p.141.)
  從地區安全環境看,在美日看來,與歐洲安全環境不同,亞太地區在安全領域尚缺乏一套各國必須遵守的明文規定的制度,也不存在能讓各國準確判斷他國行為意圖的約定準則。因此,除了現有的雙邊軍事結盟架構外,兩國政府目前還無法寄希望于亞太地區現有的多邊機制來維護兩國的安全利益。何況,從聯盟本身看,長期合作所產生的聯盟高度機制化以及兩國在軍事技術和生產領域所形成的復合型相互依存關系,反過來也成為維系聯盟持續發展的一個內在的功能性因素。(注:陳東曉:《美日加強軍事聯盟的背景分析》,《國際問題論壇》1998年第1期。)隨著東亞安全格局的變化,美日并不滿足于維持舊的制度框架。為了使聯盟能夠長期存在下去,更好地發揮聯盟的制度功能,加強兩國在地區安全方面的合作,美日兩國都感到有必要對聯盟本身進行制度創新,賦予它新的生命力,增加它在處理兩國及地區安全關系方面的權威性及對兩國行為的制約性,擴展聯盟在兩國政治、經濟關系方面的關聯性。制度創新的方向就在于推動日本成為一個積極的合作伙伴,將日美安全條約從單純保衛日本的防衛體制擴大為支持美國在亞太的軍事行動,共同構筑聯合干預亞太安全事務的雙邊軍事合作體制。
  然而,新自由主義的解釋同樣不能令人信服。暫且不論“民主和平論”是否具有堅實的邏輯基礎和歷史經驗證據,就“民主和平論”應用于分析日美安全關系而言,也是難以自圓其說的。比如,西方一些學者認為,維持日美同盟的最有力的保證因素不是共同面對的軍事威脅,而是源自共同的民主價值觀的共同利益。只要保持共同的價值觀,“日美聯盟就能持久地存在”(注:Mike M.Mochizuki and Michael O'Hanlon,“A Liberal Vision for the U.S.-Japan Alliance”,Survival,Vol.40,No.2(Summer1998),p.127.)。也就是說,民主價值觀決定了日美聯盟的存在和延續。但事實上,由于歷史傳統、民族文化以及國民性等方面的差異,日本式的民主制度與美國式的民主制度有較大的差距。小澤一郎甚至認為,由于政治體制的原因,“民主主義在日本還沒有扎下根來”(注:淺井基文:《日本新保守主義》,新華出版社,1999年,第87頁。)。在民主問題上,日美兩國的認識和處理方式也不盡一致。美國認為,民主和人權的發展必須與經濟同步進行,而日本則認為,經濟發展只是有助于民主體制的建立。因而,在政策選擇上,美國通常運用經濟制裁和“大棒”方式,而日本則傾向于運用立足于對話、經濟援助和“胡蘿卜”方式的建設性接觸方法。(注:Yasuhiro Takeda,“Democracy Promotion Policies;Overcoming Japan-U.S.Discord”,in Ralph A.Cossa,ed.,Restructuringthe U.S.-Japan Alliance:Toward a More Equal Partnership(Washington,D.C.:CSIS[Center for 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Press,1997),pp.50—62.)
  再從制度合作來看,1978年制定的《日美防衛合作指針》(即《舊指針》)沒有對日本在地區危機中的作用進行明確界定。為了增強防衛合作的效率,1997年“再定義”后的《新指針》增加了明確日本責任和義務的內容,從而有助于日本做好準備,參與未來美軍在東亞的軍事行動。這是一個比較典型的政府決策減少交易成本,通過制度化合作提高效率的例證。(注:Peter J.Katzenstein and Nobuo Okawara“Japan and Asia-Pacific Security,and the Case for Analytical Eclecticism”,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26,No.3(Winter2001/02).)但在《新指針》中日美對“周邊事態”概念卻進行了模糊定義,這是制度合作理論難以解釋的。(注:參見日本朝日新聞社編:《安保問題用語:資料集》,1968年,第96頁,以及張蘊嶺主編:《伙伴還是對手——調整中的中美日俄關系》,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1年,第271頁。)這種故意的模糊性定義既為兩國擴大安全合作范圍和領域埋下了伏筆,但也為雙方今后準確援引條款有效開展軍事行動留下了難題。對將來“周邊事態”的范圍的解釋在相當程度上將取決于事發時日本國際、國內的特定政治形勢。根據日本政府的解釋,某種特定時期的安全威脅是否適用于“周邊事態”,不是由日本客觀的安全環境以及明確的地理范圍,而是由日本眾參兩院議員主觀認定。(注:Peter J.Katzenstein and Nobuo Okawara“Japan and Asia-Pacific Security,and the Case for Analytical Eclecticism”,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26,No.3(Winter2001/02).)而這種涉及主觀認知的判斷已經不是自由主義能夠解釋的問題了,它需要建構主義從新的角度進行新的闡釋。
   三
  建構主義認為,國際政治中行為體所持有的獨特身份認定(identity)是特定國家利益的主要源頭。“獨特的身份認定在社會中具有三個基本功能:告訴自己我們是誰,告訴他人我們是誰和告訴自己他人是誰。在告訴自己我們是誰的過程中,獨特的身份認定強烈地顯示了一整套涉及特定的有關行為和有關行為者的利益抉擇和偏好取向。”(注:Ted Hopf,“The Promise of Constructivism in International Theory”,International Security,1998,pp.174—176.)“身份決定利益,利益決定行為”,這是建構主義關于身份與利益關系的重要結論。(注:Risse Kappen,“Collective Identity in a Democratic Connunity”,in Katzenstein,The Culture of National Security,pp.361—368;Iver B.Neumann and Jennifer M.Wesh,“The Other in European Self-definition”,Review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Vol.17,No.4(October 1991)pp.327—348.)而且,建構主義還強調各國在“認知—實踐”上存在差異性,即根據各自獨特的身份認定,每個國家都對其他國家有著不同的理解,隨著實踐的變化,這種觀念上的認知也會發生變化,并對各國安全觀念和政策選擇具有直接作用。下面就以日本為例,對《新指針》中模糊性定義的出現進行分析。(注:俞正梁等編著:《戰后國際關系史綱(1945—1987)》,世界知識出版社,1989年,第370頁。)
  作為行為主體,日本在對自身的身份認同上具有兩重性。90年代的日本在經歷了“脫美入亞”和“脫亞入美”的激烈爭論之后,最終選擇了“入美入亞”的對外戰略,而這一戰略是雙重身份認同的產物,即:既認同自己是日美同盟的成員,又認同自己也是東亞的一員。這使日本始終面臨著“來自美國和東亞兩個方面的嚴重制約”(注:孫承主編:《日本與亞太——世紀之交的分析與展望》,世界知識出版社,1997年,第142頁。)。一方面,它具有日美聯盟一員的身份認同,必須承担締約國的責任,担負起配合和支持美軍在東亞開展軍事行動的義務。同時日本也謀求成為政治大國,擴大在地區事務尤其是安全事務中的影響力。這一身份認同基礎上產生的利益決定了日本必然將目光從“一國和平主義”轉向“國際貢獻”,在聯盟的框架下主動承担更大的責任,發揮更大的作用。這也是日美防衛體制由單向變為雙向、防衛范圍由著眼于對付蘇聯的“遠東地區”擴大為“日本周邊”的主要原因。而另一方面,日本是東亞國家,它具有東亞一員的身份認同,在承担同盟義務的同時,它不能不考慮自己因身處東亞而產生的特殊的安全利益。為了贏得東亞國家特別是大國的理解和信任,共同營造地區安全環境,日本不能不考慮曾經遭受它侵略,并一直對它在本地區擴大軍事影響保持警覺的周邊國家的態度,不能不對自己在日美聯盟中的明確承諾持謹慎態度。日本正是在這種看似矛盾的雙重身份認同中努力尋找雙重安全利益的最佳結合點,而模糊性界定恰恰反映了日本對這種雙重利益的兼顧。
  日本之所以在“周邊事態”的范圍是否包括臺灣問題上態度發生變化,與它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對中國身份認定的變化有密切的關系。20世紀50至60年代,在亞太地區冷戰格局大背景下,日本將中國認定為自己的對立面——“共產主義國家”,基于這種認定,日本政府明確指出“遠東條款”的適用范圍涵蓋臺灣。70至80年代,隨著亞太戰略格局的調整,中日關系的發展也進入了新時期,在1972年兩國發表的《中日聯合聲明》和1978年簽訂的《中日和平友好條約》中,日本政府明確承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并奉行“一個中國”政策。在美、中、日三國關系的良性互動實踐中,日本逐漸將中國認定為“友好國家”。根據這種認定,日本政府否定了“遠東條款”涵蓋臺灣的現實意義,強調“其必要性已經消失”(注:“第69回國會眾議院外交委員會會議錄”第2號、1978年12月20日、2—3頁。)。然而冷戰結束后,在多種因素的作用下,日本對中國的身份認定也在發生變化,開始從“友好國家”逐漸降格為需要加以防范和遏制的“普通國家”。于是,日本在“周邊事態”是否涵蓋臺灣的政策選擇上明顯向后轉,并出現向50、60年代的政策回歸,實際上再度將臺灣納入自己的“周邊事態”范圍。(注:參見拙文《從“遠東條款”到“周邊事態”——亞太格局的轉變與日本對臺灣海峽防衛政策的調整》,《世界經濟與政治》1999年第8期。)
  既然如此,日本政府為什么又在“周邊事態”的范圍是否涵蓋臺灣問題上閃爍其詞呢? 其實,這恰恰反映了這樣的事實,即:日中之間在七八十年代實踐中所建構的相互認同 的觀念性結構正在經歷解體的過程,對華身份的認定已經發生改變但又尚未最終定型。 反映在國內政黨政治中,就是當時的執政三黨在確定“周邊事態”范圍時意見不一,社 民黨堅決要求不包括臺灣,而自民黨又毫不讓步,致使日本政府在“周邊事態”的最終 指向問題上“欲言又止,底氣不足”(注:陳鴻斌:《日美“防衛合作指導方針”修訂 前后》,《國際問題論壇》1998年第1期。)。從對華關系看,盡管對華身份認定從“友 好關系”后退至“普通關系”,但畢竟沒有將中國當作現實對手甚至敵對國家,加上有 “一個中國”承諾的制約,因此在涉及中國領土主權這一根本問題上,日本不能不謹慎 處理,極力避免中國可能產生的激烈反應。依據上述邏輯,倘若日本對中國的身份認定 從現有的認識上進一步后退至“敵對國家”,日本在臺灣問題上的“模糊政策”也將為 “明晰政策”所替代。
  當然,建構主義對《新指針》中模糊性定義的解釋同樣存在令人困惑的地方。建構主義認為,行為體之間在實踐中形成的觀念結構(ideational structure)而不是物質因素在國際政治占據主導地位。物質因素只有通過觀念結構才能對行為體的行為起到有意義的作用。(注:Wendt,“Anarchy is What States Make of It: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Power Politic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9.p.396.)根據這種理論,日美調整對華安全政策的首要原因應該是日美、日中之間的觀念結構而不是物質結構發生了變化。然而事實上,從日美兩國的“中國威脅論”產生的背景來看,恰恰是中國的綜合國力的迅速增強改變了物質結構狀況,促使日美對中國身份認定發生了變化并調整了對華安全政策。也就是說,觀念因素的變化是在物質因素變化的前提下發生的,而從物質力量和物質結構的角度觀察問題,這又屬于現實主義或新現實主義的討論范圍了。
   四
  綜觀冷戰后日美安全關系的發展歷程,我們看到,維持和強化日美同盟路線的因素是復雜的,它是“由以‘強權政治’為基礎的現實主義判斷和以‘普遍價值論’為基礎的意識形態表現以及以‘瓶蓋論’為基礎的自我約束邏輯所構成的混合物”(29),因此僅從一種理論視角去觀察和分析日美安全關系的演變顯然存在某種缺陷,現實主義不能解釋為什么不是兩個力量較弱的國家日本與中國之間聯合以應對美國,自由主義不能解釋為什么在《新指針》中兩國故意留下了一個對關鍵概念的模糊定義,建構主義則忽視物質力量變化對國家安全政策變更的重大影響。而有選擇地運用上述三種模式,則可以彌補單一模式分析的不足,因為不同范式之間并非非此即彼的“零和”博弈關系,而是具有某種互補性。對于研究者來說,進行現實主義—自由主義分析可以在關注權力要素的同時,重視價值觀和制度的作用;進行自由主義—建構主義分析可以在運用制度合作解釋現象的同時,重視行為體的主觀認知;進行現實主義—建構主義分析可以避免在物質和觀念之間作出惟一選擇,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
  從國際關系理論甚至社會科學本身來看,不同理論范式之間的爭論不僅反映了它們在關注問題的重點、分析方法的選擇上存在差異,而且反映了它們在理論的前提性假設、獲得知識的路徑以及在如何處理代理者(agent)和結構、物質因素和觀念因素的關系方面存在深層次的區別。第一種理論范式都有它獨特的理論視野、內在的邏輯基礎、系統的結構框架以及由此產生的對某種社會現象的解釋力量,但正是這種差異使每一種理論都帶有某種先天不足。而對于在特定時空下出現的復雜社會過程,一味從單一視角出發狹隘地觀察問題,不僅會使我們在分析問題時產生困惑,甚至會對理論本身的合理性產生質疑。因此,研究者不妨在不同范式之間建起橋梁,多角度把握問題。這樣做可以使研究者將關注的重心從范式轉向問題本身,避開對范式本身的爭論,一味追求范式的純理論意義,分散對問題本身研究的注意力,而且,還有助于研究者和政策制定者從某種固定的范式及其理論假設中擺脫出來,全面重視權力、利益和觀念等諸多變量以及它們之間的互動關系,自主地選擇理論范式,從更加廣闊的視野全面而深刻地觀察世界、認識世界。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外辶內撰去扌
   @②原字左扌右尺
  
  
  
日本學刊京18~31D7國際政治王公龍20022002對于日美同盟在冷戰后的“再定義”,孤立地運用一種理論進行解釋和分析存在明顯缺陷,而選擇性運用現實主義、新自由主義和建構主義理論進行多角度觀察,則可以看到:追逐權力是日美安全關系強化的首要動因,同時,價值觀和制度因素、日本作為行為體對自身身份的認定以及對其他行為體身份認定的變化,也是推動日美加固同盟的重要因素。而且,有選擇地運用不同的理論,還可以使我們擺脫單一理論分析產生的困境,有助于全面深刻地認識冷戰后的日美安全關系。現實主義/新自由主義/建構主義/日美同盟作者:上海行政學院 作者:日本學刊京18~31D7國際政治王公龍20022002對于日美同盟在冷戰后的“再定義”,孤立地運用一種理論進行解釋和分析存在明顯缺陷,而選擇性運用現實主義、新自由主義和建構主義理論進行多角度觀察,則可以看到:追逐權力是日美安全關系強化的首要動因,同時,價值觀和制度因素、日本作為行為體對自身身份的認定以及對其他行為體身份認定的變化,也是推動日美加固同盟的重要因素。而且,有選擇地運用不同的理論,還可以使我們擺脫單一理論分析產生的困境,有助于全面深刻地認識冷戰后的日美安全關系。現實主義/新自由主義/建構主義/日美同盟

網載 2013-09-10 21: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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