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路撒冷問題筆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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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者按 今年6月12日, 中國社會科學院西亞非洲研究所與中國中東學會聯合舉辦了“耶路撒冷問題研討會”。本欄目的5 篇“筆談”,就是幾位作者在那次會議上的發言摘要。文章雖只代表作者個人的觀點,但可供研究參考。現予刊載,以饗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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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史上的耶路撒冷
   徐向群
  《聯合國文件集》中有一張耶路撒冷政權更迭表〔1〕, 轉引如下:
公元前1050~公元前586年 共464年  以色列人   從大衛王國到耶路                                            撒冷陷落公元前586~公元前538年  共50年   巴比倫人   從耶城陷落到巴比                                            倫滅亡公元前538~公元前332年  共206年  波斯人     從居魯士到馬其頓                                            人征服波斯公元前332~公元前166年  共166年  希臘人     從亞歷山大占領到                                            馬卡比解放公元前166~公元前63年   共93年   猶太人     馬卡比王國公元前63~公元323年     共386年  異教徒羅   從羅馬人占領到異                                 馬人       教衰落323~614年              共291年  基督教羅   從康斯坦丁到波斯                                 馬人       人占領614~628年              共14年   波斯人     波斯人統治時期628~637年              共11年   羅馬人     拜占庭重占耶城637~1072年             共435年  阿拉伯人   穆斯林阿拉伯人占                                            領1072~1092年            共20年   土耳其人   穆斯林土耳其人統                                            治1092~1099年            共7年    阿拉伯人   阿拉伯人重新占領1099~1187年            共88年   基督教徒   十字軍王國1187~1229年            共42年   阿拉伯人   阿拉伯人又重新占                                            領1229~1239年            共10年   基督教徒   耶城根據條約割讓                                            給腓特烈二世1239~1514年            共278年  阿拉伯人   恢復了阿拉伯的統                                            治1517~1917年            共400年  穆斯林土   奧斯曼土耳其人統                                 耳其人     治耶城1917~1947年            共30年   基督徒     英國占領和英國委                                            任統治1947~1950年            共3年   阿拉伯人和  以、阿共占耶城                                以色列人
  關于這張更迭表,特做以下說明:
   一、公元前1050年前的耶路撒冷
  據現有材料,在公元前1050年前,耶路撒冷已經有將近3000年歷史。考古發現,最早有耶路撒冷記載的是在敘利亞阿勒頗南53公里的古代埃卜拉城〔2〕出土的文物上。1964 年考古學家在埃卜拉城遺址出土一萬多塊埃卜拉泥版,泥版記載了這個地區的歷史,專家們確信泥版上提到了耶路撒冷〔3〕。但至今, 專家們還不能完全解讀這些埃卜拉語的楔形文字。
  據《圣經》與其他文獻記載,公元前3000年前后,迦南人的一部落耶布斯人居住在這一地區,他們把這個地區稱作耶布斯,公元前2000年耶布斯王麥基洗德溫順謙和,在耶布斯建城堡,名SHALEM,在當地閃族語中意為“和平”,麥基洗德為SHALEM王。可是到公元前1250年左右耶布斯王亞多尼洗德被稱為YERUSHALEM(后被譯為耶路撒冷)王。現在還不知道從什么時候以及為什么由SHALEM改成YERUSHALEM。從這些零星和殘缺不全的材料,可以得出以下三個結論:
  1.耶路撒冷的歷史可追溯到公元前4000年,由“不知名”到耶布斯城到SHALEM到YERUSHALEM,并非從公元前1050年開始的;
  2.耶路撒冷的最早居民據可查的材料是迦南人的一部落耶布斯人;
  3.耶路撒冷作為一城堡的名字出現在公元前1250年前,是由耶布斯人確定的。
   二、以色列人(猶太人)在耶路撒冷
  據各種材料表明:以色列人在大衛王前一直沒有占領過耶路撒冷。大衛最初稱猶大王時,首府在希伯倫。在希伯倫稱王7年, 只是在“公元前1000年大衛王占領耶路撒冷,遂成為猶太人的都城。大衛王后繼人所羅門王擴建城市并建造第一圣殿,奠定了耶路撒冷作為一神教中心的神圣地位”。〔4〕希伯來王朝分裂后, 耶路撒冷為南部猶大王國首府,直到公元前586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占領耶城, 猶太人成為“巴比倫之囚”。此后,在公元前516年,猶太人曾在耶城重建圣殿, 是為第二圣殿,但是猶太人再次占領耶城是在公元前166年, 馬卡比起義成功,建立了以耶路撒冷為都城的哈斯真尼(馬卡比)王朝,這是一個很孱弱的王朝,歷史不足百年,后被羅馬人所滅。從這段歷史可以得出以下幾個結論:
  1.以色列人是從耶布斯人那里占領耶路撒冷的;
  2.第一、第二圣殿的建造使耶路撒冷成為猶太教中心;
  3.猶太人對耶路撒冷占領先后兩次總共只有500多年歷史。
  羅馬人占領后,猶太人被逐出耶路撒冷,公元135 年巴爾·科赫巴起義失敗后,猶太人被逐出巴勒斯坦,巴勒斯坦歷史再也不是猶太人的歷史了。直到本世紀初,猶太人才逐漸回歸巴勒斯坦。據統計,1917年《貝爾福宣言》發表時,巴勒斯坦猶太人總共只有5萬多人, 不到巴勒斯坦總人口的1/10。
   三、基督教在耶路撒冷
  按表上所列,康斯坦丁大帝統一羅馬帝國后,奉基督教為羅馬帝國國教,自公元323年后,在耶路撒冷建起一些著名教堂,如圣墓教堂。由于耶穌基督在此傳教、遇難、復活,因此耶路撒冷成了基督教圣地。歐洲基督教徒為了從穆斯林手中奪回耶路撒冷,組織了十字軍東征,在“解放圣陵”的號召下,1099年東征軍占領了耶路撒冷,并建立了耶路撒冷王國。基督教對耶路撒冷占領前后總共400余年。我們認為:
  1.自羅馬帝國奉基督教為國教后,耶路撒冷即成為基督教不可替代的圣地;
  2.雖然歐洲國家曾占領耶路撒冷400余年, 但耶城只是基督教的宗教圣地,不是它們的政治、文化中心;
  3.從文化角度看,基督教的占領帶來了西方文明,使東西方文化得以交流,耶路撒冷留下了典型的歐洲建筑。
   四、耶路撒冷的伊斯蘭化
  自阿拉伯帝國建立,伊斯蘭教的傳播,巴勒斯坦當地居民接受了伊斯蘭教,自公元7世紀以后,其間雖有基督教的占領, 但耶路撒冷及整個巴勒斯坦占主導地位的是伊斯蘭教。根據《古蘭經》的記述,耶路撒冷是先知穆罕默德從麥加禁寺夜行至巴勒斯坦駐馬的地方,也是穆圣登霄接受安拉默示的地方。故在耶路撒冷建有阿克薩清真寺、圣薩赫萊圓頂清真寺等,成為伊斯蘭教第三圣地。無可爭辯的是:
  1.穆斯林對耶路撒冷統治的時間最長,影響最大;
  2.以色列人和基督教徒是外來者,今天的巴勒斯坦人是迦南人的后裔;
  3.耶路撒冷是一座典型的阿拉伯化的東方城市,伊斯蘭教的圣跡隨處可見。在耶路撒冷紛爭之前,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各行其是,和睦相處。
   五、1947年后的耶路撒冷
  1947年至今的耶路撒冷分兩個階段:1947年到1967年阿以共占耶路撒冷;1967年至今以色列獨占耶路撒冷。
  按1947年聯合國關于巴勒斯坦分治方案,耶路撒冷為一個在聯合國管理下的特殊國際政權。然而,1948年第一次阿以戰爭,耶路撒冷被以色列和約旦瓜分,以色列占領城市西區,約旦占領含舊城在內的東區。阿以共占是第一次阿以戰爭的結果,不是1947年聯合國分治方案的意圖。
  1967年6月發生第三次阿以戰爭,以軍全線越過1949年停戰線, 占領整個巴勒斯坦。
  1980年7月以色列議會通過耶路撒冷法, 宣布耶路撒冷是以色列永恒的與不可分割的首都;1982年9月第12 屆阿拉伯國家首腦會議通過《非斯宣言》,宣布耶路撒冷是獨立的巴勒斯坦國的首都,使其成為當今國際政治中的一個難題。
   阿猶耶路撒冷之爭的地理概念
   殷罡
  不同時期的耶路撒冷有不同的地理概念。1856年以前,它僅限于奧斯曼帝國于1542年完成修復的城墻范圍之內,面積約1平方公里。 后來,這里被稱為“老城”(一譯為“舊城”)。自1856年起,城市范圍不斷擴大和調整,如今的耶路撒冷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1.由阿拉伯區、猶太區、基督教區和亞美尼亞區構成的老城;
  2.以猶太人為主體居民的城市西區;
  3.原以阿拉伯人為主體居民的城市東區;
  4.1967年向原約旦控制區一側(西岸)擴展的新區;
  5.1993年向東部擴展的新區。
  以上5部分構成了所謂“大耶路撒冷”。此外, 聯合國還曾界定了一個由國際政權管轄的耶路撒冷地區,但只是一紙空文。
  阿猶耶路撒冷之爭的火種早在400多年以前就已播下。1517 年奧斯曼帝國統治巴勒斯坦后,實行了宗教自由政策,猶太人自1522年起開始回歸耶路撒冷,在東南部貼近第二圣殿遺址“哭墻”附近擇址定居。隨著奧斯曼帝國于16世紀30年代對耶路撒冷城的重新規劃和改建,這座城市的東南隅逐漸形成了猶太區,到了19世紀50年代,已有5000多名猶太人作為英、美、德、俄、奧、荷等國的僑民居住在耶路撒冷,分享各國領事館保護,與阿拉伯人各行其道,相安無事。
  越來越多的猶太移民使高墻圍筑的老城人滿為患。從1856年起,猶太人和阿拉伯人相繼在城外建立新區,總體布局是猶太新區在老城以西,阿拉伯新區在城外東部和東北部。由于猶太人財力雄厚,返土歸鄉心切,城西地區發展迅速。到19世紀末,耶路撒冷的猶太居民已經超過了阿拉伯居民。1918年英國軍事統治期間,英軍司令阿倫比將軍根據專家的意見,頒布了一項城市規劃法令,將逐漸擴大的耶路撒冷分為四個地區,并規定了各地區的建設方針:
  1.老城及城墻,嚴禁新的建設;
  2.貼近老城周邊地帶,嚴禁任何建設;
  3.臨近內陸荒漠的新城東區,有條件進行建設;
  4.臨近沿海平原地帶的新城西區,為發展區,鼓勵建設。
  1918年的規劃將耶城擴展為21平方公里,老城西郊的一些猶太人定居點被劃入城市范圍,而東部更接近老城的一些阿拉伯村鎮則被排除在外。這一規劃致使猶太人占主導地位的西區急劇擴展,阿拉伯區受資金和地域限制,發展緩慢。但無論在東區還是西區,所有房屋一律由耶城附近開采的黃色石灰石筑成,或外鑲同樣質地的石板,這一規定延續至今,使耶路撒冷在城市外觀上獨樹一幟。特別應該提到的是,出于對耶路撒冷實行總體控制的長遠考慮,猶太人自本世紀20年代起還集中資金在耶路撒冷東部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的斯科普斯山一帶大量購置土地,建立了希伯來大學和哈達薩醫學院。在東區的阿拉伯人聚居區附近,猶太人也建立了一些定居點。同時,阿拉伯人也在西區擁有大量世代相傳而又未被猶太人買走的房地產。
  沙皇俄國和納粹勢力分別在本世紀初和30~40年代掀起的兩次反猶浪潮迫使更多的猶太人回歸巴勒斯坦,耶路撒冷的居民構成也隨之大幅度變動,到了二次大戰后的1946年,全城約16萬居民中已有近10萬猶太人,阿拉伯穆斯林和阿拉伯基督徒各約3萬多人。
  阿拉伯人和猶太人因耶路撒冷宗教權益而爆發的大規模流血沖突始于1929年。是年,英國委任統治政府批準猶太人在“哭墻”祈禱,引發了巴勒斯坦全境的阿拉伯人暴動。
  鑒于耶路撒冷及其南部的伯利恒(耶穌誕生地)具有復雜的宗教和民族特性,1947年的聯合國分治決議將這兩座城市及其周邊地區劃為一個統一的國際共管區,面積為176平方公里。 在隨后爆發的第一次阿以戰爭中,約旦軍隊集中主力猛攻耶路撒冷,埃及軍隊也逼近耶城南郊,以色列人窮于應付阿拉伯聯軍的各路進攻,兵力分散,在耶路撒冷吃了敗仗,老城猶太區的以色列軍民集體投降。戰爭結束時,以色列只保住新城西部的猶太區,老城內的猶太區和新城東部的猶太區被約旦軍隊占領。停戰談判時,由于美國猶太社團的積極活動,經歐美各國領事館調停,耶城制高點斯科普斯山上的希伯來大學和哈達薩醫學院一帶被劃為面積約兩平方公里的非武裝區,由以色列派121人輪流看守, 聯合國軍實施保護。耶路撒冷東區的其它猶太人居住區和老城猶太區淪為約旦的長期占領。
  根據1949年的約以停戰協定,一條由鐵絲網或石墻構成的分界線將耶路撒冷分為兩部分,西部猶太新區為以色列占領,習慣上被稱為“西耶路撒冷”,北部、南部和東部為約旦占領,習慣上被稱為“東耶路撒冷”。在約旦占領的“東耶路撒冷”區域內,除了上述兩平方公里的“猶太飛地”以外,還有面積約3平方公里的“無人區”、 “中立區”和“非武裝區”。
  戰爭不僅造成約1萬名阿拉伯人拋棄家園,逃離“西耶路撒冷”,而且使猶太人喪失了在“老城”和“東耶路撒冷”猶太區生存的可能。1949年12月11日,以色列決定遷都“西耶路撒冷”。次日,約旦宣布并吞“東耶路撒冷”。
  應當指出:耶路撒冷的兩部分是由停戰分界線割裂的,停戰線不等于國際邊界。分割沒有嚴格按照不同民族的人口分布和不動產分布進行,更沒有顧及各宗教的共同圣地——老城的特殊地位,不僅違背了國際社會的愿望和聯合國有關決議,分割本身也難以持久。
  在1948~1967年約以分治期間,耶路撒冷的市政建設受到限制。但比較起來,約旦控制區的狀況更差一些。到1967年戰爭爆發時,耶路撒冷城區面積為44平方公里,其中以色列劃定的面積為38平方公里,約旦實際控制區為6平方公里。
  1967年戰爭使得以色列控制了整座城市。戰爭結束后,以色列在幾小時之內便趕走了占據老城猶太區的阿拉伯居民,平毀了他們建筑的房屋,約旦統治以前的狀況得以基本恢復。1967年6月18日, 以色列“基于安全和人口構成的考慮”,將戰前由約旦控制的以下地區劃入耶路撒冷市轄范圍:
  1.“東耶路撒冷”外圍的約旦軍事用地;
  2.猶太人在20年代購置而于1948戰爭中放棄的土地;
  3.耶城以南的哈爾霍馬地區(該地區74%的土地系猶太人在1948年以前購置)。
  以上地區共計64平方公里,擴大后的耶城面積為108平方公里。
  1993年,以色列又將市轄范圍向西擴展了15平方公里,使得耶路撒冷目前的面積達到123平方公里。
  30年來,以色列對“統一的耶路撒冷”進行了大規模整體改造,在耶路撒冷東區征用了24.8平方公里土地用于市政基礎設施和猶太人住宅建設,其中16.7平方公里原為阿拉伯人所有。此外,還有一些阿拉伯人將土地有償轉讓給以色列政府或猶太房地產開發商,耶城范圍內阿拉伯人擁有的土地越來越少。
  經過30年的建設,以色列已經完成了耶路撒冷東區與西區的統一道路體系和其他基礎設施的建設,并為猶太人建造了約36000套住宅, 而同期阿拉伯人建造的住宅約為15000套。 東區人口構成也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猶太人已略占多數,東區北部已完全猶太化。
  但在東區南部,變化不是很大。那里阿拉伯人口密集,且有不少基督教會的地產,以色列無意在這一帶進行建設,這種狀況客觀上為解決耶城之爭提供了地理上的便利。這一地區同老城內的阿拉伯區和緊靠老城東北城墻的“阿拉伯新區”相連,并有道路通向巴勒斯坦自治區,其中包括一些以色列人建議的未來巴勒斯坦國首都所在地——阿布·迪斯。兩年前,巴以高級官員在預備性秘密會談中已經涉及進一步擴大耶路撒冷市轄范圍的問題,其目的無非是模糊耶路撒冷的地理概念,為耶路撒冷的再次分割創造便利。
  阿猶耶路撒冷之爭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就地理范圍而言,城市轄區的多次改變一方面增加了解決問題的難度,另一方面也為問題的最終解決提供了某種啟迪。看來,為了滿足“一座城市,兩個首都”的設想,耶路撒冷的地圖還是要變的。只要阿猶雙方誠意追求現實的和持久的和平,耶路撒冷之爭的解決不是不可能的。
   聯合國有關決議與耶路撒冷問題
   余國慶
  在聯合國有關耶路撒冷的諸多決議與文件中,1947年11月29日通過的巴勒斯坦分治決議(即聯大第181〔二〕號決議), 對耶路撒冷城的地位、地理范圍、管轄權等做了比較明確的規定。其中規定耶路撒冷“市界”為:“耶路撒冷市應包括現有耶路撒冷市和郊區的城鎮,最東為阿布·迪斯、最南為伯利恒、最西為艾因·卡里姆、最北為舒法特”。經計算,當時(1947年11月)的耶路撒冷面積約21平方公里。對耶路撒冷市的地位規定為:“耶路撒冷市應為一個在特殊國際政權下的獨立主體,并由聯合國管理”。還規定:“應指定托管理事會代表聯合國担負管理當局的責任”。
  阿拉伯國家當時拒絕了巴勒斯坦分治決議。而當時的巴勒斯坦的猶太建國組織則宣布接受分治決議。因此,從邏輯上講,以色列國是按照聯大分治決議而建立起來的,當初并不反對耶路撒冷國際化的地位。但隨后爆發的巴勒斯坦戰爭改變了耶路撒冷的行政基礎,以色列和約旦瓜分了耶路撒冷(以色列占84.13%,約旦占11.48%,其余4.39%為聯合國控制區及非武裝區)。盡管如此,在戰后的最初幾年,國際社會為耶路撒冷“國際化”所作的努力一直在進行。1949年12月9日, 第四屆聯大再次通過耶路撒冷“國際化”的決議。以后的幾屆聯大也都把耶路撒冷“國際化”問題列入聯大議題。但以色列在1950年宣布把首都從特拉維夫遷到耶路撒冷后,1952年的聯大就沒有把耶路撒冷“國際化”問題列入討論的議題。1953年,以宣布把外交部遷到耶路撒冷。從此,有關耶路撒冷“國際化”的方案就很少有人提及了。
  耶路撒冷“國際化”方案的夭折,并不意味著國際社會承議以色列改變耶路撒冷地位的單方面行動。第三次中東戰爭后,以色列獨占了整個耶路撒冷。為此,1967年11月12日,聯合國安理會通過了第242 號決議,要求“以色列軍隊撤出其在最近沖突中占領的領土”。1969年7月4日,聯合國安理會又一次通過關于耶路撒冷的決議,對以色列未執行以前通過的有關耶路撒冷的決議表示遺憾,同時“最強烈地譴責以色列一切改變耶路撒冷地位的措施”。第四次中東戰爭后,1973年10月22日,安理會通過338號決議,要求有關方面“在停火后開始執行安理會242號決議的所有部分”。1980年6月30日,聯合國安理會通過476號決議,指責以色列想通過立法機構和行政機構來加強對東耶路撒冷的控制。以色列不顧國際社會的反對,于1980年7月30日通過議會決議, 宣布將耶路撒冷定為以色列“永恒和不可分割的”首都。聯合國安理會于1980 年8月20日再次通過決議,認為以色列議會的法案是違反國際法的。迄今為止,世界上絕大部分國家(包括美國在內)都不承認耶路撒冷為以色列的首都。
  應該指出的是,1967年以后的聯合國有關巴勒斯坦和耶路撒冷問題的決議(最重要的是242號和338號決議),主要強調以色列應從1967年以后的被占阿拉伯領土撤走,實際上對耶路撒冷問題來說,只希望以色列從東耶路撒冷(指以色列在1967年戰爭中從約旦手中奪取的耶路撒冷部分)撤走。幾十年來,由于人口、行政、城市面貌的變化,國際社會已默認以色列對西耶路撒冷(有時也稱耶路撒冷新區)的控制。今天的耶路撒冷范圍已擴大到約123平方公里。 巴勒斯坦阿拉伯人仍主要居住在東耶路撒冷。多年來,以色列有計劃地在東耶路撒冷及其周邊地區修建猶太人定居點,引起巴勒斯坦、阿拉伯世界和國際社會的普遍指責。最近,聯合國又通過決議,譴責以色列在東耶路撒冷修建哈爾霍馬定居點,但這種譴責不具任何約束力,起不了實質性作用,以色列對這種譴責早已司空見慣,不以為然。聯合國的決議只能顯示聯合國和國際社會繼續在道義和政治上支持巴勒斯坦人在耶路撒冷擁有的合法權益。
  耶路撒冷是一座歷史、宗教文化名城。在長期的歷史衍變過程中,阿拉伯民族和猶太民族都能在耶路撒冷城尋找到代表本民族宗教和文化傳統的歷史遺跡。今天的耶路撒冷與半個世紀前已有極大變化,但現實卻使解決耶路撒冷問題具有更大的難度。聯合國曾經在解決巴勒斯坦問題上發揮過作用。因此,最終解決耶路撒冷問題應充分尊重歷史,以聯合國有關決議為基礎,使耶路撒冷作為宗教圣地和歷史文化名城的地位得到充分尊重和保證。
   耶路撒冷問題:共識、分歧與抉擇
   郗文
  耶路撒冷可能是當今國際政治中最復雜、最難解決的問題之一。即使這樣,我們看到各方在此問題上還是有某些共識,雖然不是所有勢力和所有人的共識,但它代表了多數人和國際社會的意志。擴大共同點,縮小分歧,有助于耶城問題的解決。這些共識指以下五點:
  一、耶城問題必須得到合理的解決。耶城問題不解決,巴勒斯坦問題就不可能最終解決,巴勒斯坦則民無寧日,中東則仍將是一個影響全局的熱點地區。
  二、耶城問題是可以解決的。耶城問題并非是一個純宗教問題,它是帶有較強宗教色彩的政治問題,有關各方可以在國際社會的幫助下,通過談判解決分歧。二戰后,有多少棘手的政治問題,通過談判得到了解決。
  三、以色列和巴勒斯坦是解決耶城問題的主體。以色列不是與整個伊斯蘭世界談判,也不是與阿拉伯各國談判。以色列的談判對手是巴勒斯坦,1982年第12屆阿拉伯國家首腦會議賦予了巴勒斯坦人這種權力。1994年約以華盛頓宣言與約以和約把約旦拉到耶城問題的解決中來,引起了巴勒斯坦和阿拉伯國家的不滿,約旦王儲出面作了澄清。更多因素的參與只會增加耶城問題的復雜性。
  四、巴以雙方都必須妥協。政治談判要取得成果,談判雙方都必須妥協。巴勒斯坦方面迄今為止沒有在耶路撒冷前加任何定語,為妥協留下余地。現在的問題是以色列方面能否在“永恒的與不可分割的”定語上做出妥協。內塔尼亞胡的右翼政府至今沒有準備妥協的表示,因此談判陷入僵局。
  五、國際社會的積極干預。馬德里和會后,國際社會的積極干預使中東和平進程取得了部分成就。耶城問題的解決也需要國際社會的推動。
  對于耶路撒冷這一棘手的難題,我們很難提出一個能使各方都滿意的解決方案,正如我外交部聲明所說,巴勒斯坦問題的解決還需巴以雙方坐下來自己談判解決。我們僅就日前提到的各種解決耶路撒冷問題的辦法加以比較,理性地評論其優劣,決定其取舍。
  其一、以色列獨占。維持現狀,采取拖的辦法,造成一種既成事實,在適當時候迫使世界接受這個事實,這是一部分人的意見。這些人認為:在耶城問題上,拖對以色列有利,而且拖的時間越長對以色列越有利。以色列建國后,確實在一些問題上,采用拖的辦法,造成既成事實,最后迫使國際社會接受,但是這一做法并非事事奏效,例如在約旦河西岸的定居點問題上,最早的定居點已有30年歷史,他們在那里建定居點就是想永遠霸占那個地方,但是根據奧斯陸協議,西岸90%以上的土地要歸還巴勒斯坦,即使是內塔尼亞胡的最終解決方案也有50%左右土地要歸還,一些想成為既成事實而建的定居點必須撤出。同樣我們堅信在戈蘭高地問題,不管以色列拖多久、建多少定居點,或采用其他什么手法,戈蘭高地終將歸還敘利亞。在耶路撒冷問題上,既成事實的把戲更加行不通,這是由耶城的特殊地位決定的。48年前,即1949年以色列第一屆議會就宣布耶城為其首都,然而世上有幾個國家敢公開承認耶城是以色列的首都并在那里設立大使館的?這些人還搬出國際法中的“時效原則”,認為以色列只要賴在耶城,并不斷“猶太化”,那么到一定的時候,以色列對耶城的占領將合法化,并將逐漸得到國際社會的認可。這同樣是白日夢囈。最近聯大通過決議,再次明確:以色列在占領區,包括在東耶路撒冷哈爾霍馬地區的定居活動屬于非法,“不可能因為時間推移而得到承認。”
  只要以色列占領著耶城,不管用什么手段或能拖多長時間,整個伊斯蘭世界和阿拉伯國家是不會善罷甘休的。這不是解決耶路撒冷問題的辦法。
  其二、國際化。有些人根據耶城的特殊地位,推崇耶城國際化,搬出50年前聯合國分治決議中關于耶城的規定。耶城國際化的可行性令人懷疑,這是因為:1.聯合國在50年前沒有能力阻止約以瓜分耶城,以保證分治決議的實施,50年后的今天聯合國更沒有這個能力。2.今天以色列占領著耶城,要以色列拱手交出,并撤出它在那里的權力機構,這種可能性近乎零。3.阿拉伯方面雖迫切地希望解決耶城問題,但從宗教和民族感情出發,他們也不希望由藍盔部隊來保護他們的圣地。耶城國際化在事實上是行不通的。
  其三、阿拉伯獨占。阿拉伯國家和巴勒斯坦宣布耶路撒冷是巴的首都,阿拉伯人有沒有能力通過武力從以色列手中奪回耶城,像歷史上薩拉丁從十字軍手中奪回耶城那樣,至少按目前形勢來看是不可能的。阿拉伯人只是希望通過政治談判合理解決耶城問題。阿拉伯獨占耶城是不現實的。
  以上,我們在解決耶城問題上排除了三種可能性:以色列獨占、國際化、阿拉伯獨占,于是只留下了一種可能:阿以共占。猶太人政見分歧是人所皆知的,“三個猶太人有四種意見”。然而他們在耶城問題上卻驚人的一致,要他們放棄耶路撒冷的一部分,他們是很難接受的,然而猶太人并非鐵板一塊。據最近披露的材料表明,在拉賓遇刺前三天,即1995年11月1日, 約西·貝林和阿布·馬贊準備好了一份巴以最終解決的秘密文件(《貝林-馬贊文件》),其中提到了耶城分治的計劃。這表明工黨中有一部分勢力是主張巴以共占耶城的。巴以共占有兩個模式可供選擇:
  一、阿以共占,加國際監管。以色列占舊城以西地區,這里是以色列的政治中心,以及東區的幾塊飛地,仍稱耶路撒冷,作為以色列的首都;巴勒斯坦占舊城以東地區,稱圣城(ALQUDS),作為巴勒斯坦國的首都;在城墻內一平方公里的舊城有三大宗教的圣地,由國際監管,以確保各種宗教人員能自由出入,朝拜圣地。其實,阿以雙方對國際監管舊城都心存疑慮,國際監管只是為了回避舊城主權歸屬這個敏感問題。
  二、阿以共占,不要國際監管。以色列占西區,巴勒斯坦占東區,可以在阿布·迪斯和伊茲利亞建立巴勒斯坦國的政權機構。舊城在歷史上傳統的做法是各宗教自己管理自己的圣地,相安無事上千年。何不按照歷史傳統,全城組成宗教管理委員會,由各宗教的頭面人物參加,各自管理自己的圣地,管理委員起協調、監督作用。另建行政管理委員會,負責全城居民的生活起居。全城維持原狀,不駐軍隊,行政管理委員會下有若干治安人員,負責地面治安。對舊城的主權問題,可擱置爭議,幾十年內不討論這個問題;或者可來一個對主權的“模糊認知”,以色列宣布對耶路撒冷擁有主權,巴勒斯坦宣布對圣城(ALQUDS)擁有主權,但雙方都不對舊城行使實際權力。
  阿以共占耶路撒冷并不像以北緯38°線為界分割南北朝鮮那樣簡單,因為在東區有猶太教的遺跡,在西區有伊斯蘭教的圣跡,如何確保這些圣跡的安全,以及如何保證通往圣地的通道暢通無阻,這些問題需雙方進一步解決。我們高興地看到《貝林-馬贊文件》已提出了阿以共占的藍圖。阿以雙方只要本著求同存異,互諒互讓的真誠態度,耶路撒冷問題的解決是有希望的。
   關于解決耶路撒冷問題的幾種可能
   王京烈
  由于復雜的社會歷史原因,耶路撒冷問題無疑將成為巴以談判中最棘手的問題。無論是以色列還是巴勒斯坦方面始終堅持對耶路撒冷的“權利”。但是實際上,無論是巴勒斯坦還是以色列都很難“單獨”擁有耶路撒冷,甚至沒有這種可能性。原因是顯而易見的。
  巴勒斯坦方面想收回耶路撒冷將面臨的主要困難是:以色列在第三次中東戰爭后占領了整個耶路撒冷,至今繼續保持著這種占領狀態,它沒有可能放棄這種占領狀態(耶路撒冷還是以色列國和猶太民族的精神象征);巴勒斯坦方面雖然在道義上得到廣泛的支持,但自身擁有的實力根本無法同以色列對抗,更談不上用武力收回圣城;雖然阿拉伯國家和伊斯蘭世界在圣城問題上同巴勒斯坦站在同一立場上,但在目前的國際環境條件下根本沒有可能組成一個統一的“反以陣營”,也更沒有可能發動一場收復耶城的“圣戰”,那么收復耶城就永遠只能是一個“響亮”的口號。
  以色列雖然已經占領了耶路撒冷幾十年,并擁有強大的軍事力量,但是其對耶城的占領并不具有“合法性”,也沒有得到國際社會的認可。到1994年底以色列已同146個國家建立了外交關系。 但是絕大多數國家(只有3 個國家除外)的外交代表機構——大使館卻都設在特拉維夫,而不是在耶路撒冷。以色列要想永久吞并耶路撒冷,不僅要面對來自巴勒斯坦、阿拉伯國家乃至伊斯蘭世界的挑戰,還要面臨更改國際組織有關決議的重大困難。阿拉伯國家和伊斯蘭世界雖然不可能組成一個統一的“反以陣營”,但是也決不會贊同改變圣城耶路撒冷的“伊斯蘭屬性”。以色列當然可以不把弱小的巴勒斯坦放在眼里,但是它決不可能無視數十個阿拉伯國家和伊斯蘭世界的嚴正立場。
  盡管有關耶路撒冷問題的談判尚未開始,但巴以雙方就解決耶城問題的各種設想已相繼出現。由于談判畢竟沒有開始,因此,目前尚無具體方案。關于耶路撒冷問題的前途,或許會有以下幾種可能性。
  ——主權與治權分離。這是一些以色列人提出的,即耶路撒冷的主權與管理權分離。古老的耶城是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的圣地。由于復雜的社會歷史原因,目前老城主要分成4 個居住區:穆斯林居住區、猶太人居住區、基督教徒居住區、亞美尼亞人居住區。這一設想主張,繼續維持以色列對耶路撒冷的占領,即以色列擁有對耶路撒冷的主權,它是以色列永久不可分割的首都;在此基礎上,四種主要居民居住區享有充分的自治,實行獨立的行政管理,即穆斯林居住區由穆斯林進行管理、猶太人居住區由猶太人進行管理……;信仰不同宗教的人們享受充分的宗教自由,包括世界各地的教徒有自由出入圣地的權利。
  ——耶路撒冷國際化。這是以聯合國決議為基礎的一種設想。盡管50年前的聯合國分治決議中有關耶路撒冷國際化的具體方案離目前巴、以雙方的要求均有很大距離,但在未來有關圣地歸屬問題的談判中,在雙方錙銖必較或僵持不下的情況下,國際化很可能就是雙方妥協并打破僵局的解決方案。
  ——梵蒂岡模式。這是1996年6 月阿拉法特總統訪問北京會見中國學者時提出的設想,即參照意大利與梵蒂岡的關系來解決耶路撒冷問題。但這一設想還遠不是具體方案,它既沒有解釋耶路撒冷的具體范圍(系指東耶路撒冷,還是現在的“大耶路撒冷”),也沒有闡明最終誰擁有主權、由誰來具體管理(巴勒斯坦阿拉伯人來管理,還是成立混合委員會來管理)?〔5〕
  ——擱置分歧、優先發展。這也是一部分以色列人提出的設想。它認為,鑒于耶路撒冷在世界主要宗教中的重要地位,其最終地位的確定不僅涉及以、巴關系,也將是猶太教徒和數億穆斯林極為關注的敏感問題。那么耶路撒冷問題便是巴以談判中最為棘手的問題,不是幾輪或十幾輪談判所能解決的。因此,它主張與其在談判中浪費大量財力和時間,不如先擱置分歧,把更多的精力、財力投入到該地區的社會經濟發展中去,提高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使該地區信仰不同宗教的人民可以分享更多的發展成果。這種設想似乎對以色列更有利。它實際上是維持以色列繼續占領的狀態,對耶路撒冷問題久拖不決。其實,目前的狀態就是對耶路撒冷問題拖而不決(根據巴以談判的時間表,應在1996年開始關于耶路撒冷問題的談判)。當然,巴勒斯坦方面并不贊成,但苦于自身沒有實力,而很難改變這種現狀。
  關于耶路撒冷問題的談判一旦開始后,毫無疑問將會出現各種各樣的“解決方案”,但耶路撒冷的前途無外乎上述幾種“基本模式”。*
  注釋:
  〔1〕見聯合國文件A/1286號第15頁:1950年1月13日查爾斯·T·布里奇曼教士致托管理事會主席的信。轉引自亨利·卡坦:《巴勒斯坦,阿拉伯人和以色列》,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2〕埃卜拉城是公元前4000年在敘利亞地區一個王國的首府。
  〔3〕泥版上并無耶路撒冷字樣, 因為耶路撒冷名字的出現在公元前2000年以后,泥版上可能提到了那個地區的情況。
  〔4〕《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第8卷耶路撒冷條目。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86年版,第862頁。
  〔5〕1993年底,阿拉法特訪問歐洲時曾提出過“巴、 以共享耶路撒冷”的主張。
  
  
  
西亞非洲京47-56D7國際政治徐向群/殷罡/余國慶/郗文/王京烈19971997 作者:西亞非洲京47-56D7國際政治徐向群/殷罡/余國慶/郗文/王京烈19971997

網載 2013-09-10 21: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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