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個別與一般的對立統一在理解認識辯證過程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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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別和一般是一對十分重要的哲學范疇,分析和把握這對范疇的矛盾關系,對于深入理解認識的辯證過程,指導人們正確地改造世界,極為重要。
  一、個別與一般是客觀世界和認識過程中普遍存在的最基本的矛盾關系
  馬克思主義哲學認為,客觀物質世界的發展過程和人們的認識過程,總是存在著各種各樣錯綜復雜的矛盾關系,而個別和一般的矛盾關系,則是其中普遍存在的和首先碰到的矛盾關系,也是最基本最關鍵的一對矛盾關系。列寧說:“從最簡單、最普遍、最常見的等等東西開始;從任何一個命題開始,如樹葉是綠的,伊萬是人,哈巴狗是狗等等。在這里就已經有辯證法,個別就是一般。”[1]即在任何一個事物和命題中,就存在著個別和一般的對立統一。同時,列寧還強調指出:“一般辯證法的闡述(以及研究)方法也應當如此。”[2]這就包括對認識過程的研究,因為認識是對客觀世界的反映,客觀世界是辯證的,認識及其過程當然也是辯證的。
  關于客觀事物和認識過程中的任何一個命題存在個別和一般的對立統一關系的問題,歷史上許多的哲學家、思想家對此進行過探討。例如,亞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學》中就提出了一般與個別的辯證法問題。他在批判柏拉圖的“理念論”時指出,不能設想在個別的房屋之外還存在一般的房屋,即反對把個別與一般割裂開來。黑格爾在《邏輯學》中談到推理時強調:“一切事物都是推理,即通過特殊性與單一性相聯系的某種一般的東西。”[3]繼后,黑格爾又在批判形而上學的理智不理解對立統一關系時說:“理智甚至忽視了判斷中的系詞的性質,系詞指明:單一的東西即主詞,又同樣不是單一的東西,而是普遍的東西。”[4]列寧認為,這是絕妙的辯證法觀點,并提醒我們:“注意……個別=普遍”。當然,亞里士多德和黑格爾的觀點都是在唯心主義思想體系的前提下闡述的,但他們卻天才地指出了每一事物和思維的最基本單位中都存在著個別和一般的對立統一關系。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實際上是運用個別和一般的關系,從商品的價值(一般)和使用價值(個別)的矛盾入手,揭示了資本主義社會的一切矛盾及其運動過程。今天,各門科學的發展更充分地證明了這觀點的正確性。例如,生物進化論表明,生存競爭是自然界的一般規律,但不同物種的具體競爭方式和過程卻有各自的特殊性。社會科學表明,階級斗爭在階級社會中是一種普遍現象,而對于整個人類社會則是一種特殊現象。即使在同一階級社會中,不同時期不同條件下的階級斗爭也各有其不同的特點。在思維現象中,各種思想需要相互交流,這是必然的、普遍的。但在不同的環境、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等條件下,人們交流思想的方式和過程也是各不相同的。凡此種種,無不證明個別和一般的矛盾關系,是客觀世界和人們認識過程中普遍存在的最基本的矛盾關系。
  二、個別和一般是對立統一關系,這種關系貫穿于認識的辯證過程
  個別和一般是對立統一關系,列寧明確指出:“對立面(個別跟一般相對立)是同一的。”[5]所謂個別,是指人們的感官可以感知的具體現象、具體事物和具體過程。所謂一般,是指許多具體現象、具體事物和具體過程中的共同的東西,其中有些是本質的東西,因為本質的東西都具有共同性和必然性。所以,在一般中包含著本質。可見,個別和一般是互相區別的,它們是相反和相對的兩個對立面。但是,個別和一般的對立又不是絕對的,它們的對立面之間又是同一的和互相聯系的,在一定意義上說,個別就是一般。對于個別和一般的這種辯證關系,列寧在《談談辯證法問題》中從內容上互相聯系的三個方面作了深刻的說明。
  1、“個別一定與一般相聯系而存在。”[6]世界上任何具體的東西都是與一般相聯系而存在的。無一般或共性的個別,就會變成與周圍事物毫無聯系的孤立的東西。這樣的東西既不可理解也不可能在現實中存在。任何具體事物固然都有其特殊的現象,但都必須遵循一定的規律,有共同的本質,而規律和本質就是一般或共性的東西。所以,沒有離開一般而存在的純粹個別,同樣,離開個別的一般也沒有。“一般只能在個別中存在,只能通過個別而存在。”[7]如人們只能看到張三、李四等一個個具體的人,卻找不到一般的抽象的人。因為一般是具體事物中的共性,這種共性是通過許多個別事物而概括出來的,離開了具體事物就無所謂共性。所以,一般只能通過個別而存在。
  2、“任何個別(不論怎樣)都是一般。”[8]桃樹、梨樹都是樹,李四、王五都是人,如此等等。可見,任何個別,不論它們各自有多大的特殊性,但都是客觀事物一定本質的具體表現,都是一般的具體化。同時,“任何一般都是個別的(一部分,或一方面,或本質)”[9]。這說明個別與一般總是互相滲透、互相貫通的,二者間存在著由此達彼的橋梁。正因為如此,列寧強調:“從一定觀點看來,在一定條件下,普遍是個別,個別是普遍。”[10]
  3、“任何一般只是大致地包括一切個別事物。任何個別都不能完全包括在一般之中,如此等等。”[11]一般只是許多個別事物的共同屬性,它不可能把個別事物的各種屬性都包括無遺。例如,人盡管包括大家,但它不是指人的總和,而只是包括了能勞動、有語言和思維等等一切人的共性,并沒有包括李四、王五的性別、年齡、形象等特點。所以,一般只是大致地包括個別。任何個別也只是把共性的一部分包括在一般之中,它本身除共性外,還有許多特殊性的東西。這說明個別與一般不是絕對的等同,它們既互相聯系,又是有差別和對立的,是對立統一的關系。
  個別與一般的對立統一關系,是貫穿于認識的辯證過程的。因為人們在認識事物,即便是認識最簡單的事物(如前所述)時就已經包含了個別和一般的對立統一關系,認識復雜的事物就更是如此。如人的認識要從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總是首先從認識個別事物、個別現象開始,然后逐步上升到理性的一般,這里就有個別和一般的對立統一關系。又如人們的認識過程中有歸納和演繹、抽象和具體等科學思維方法。歸納的過程就是從個別到一般,演繹的過程就是從一般到個別。認識過程中從具體(個別)到抽象(一般),又由抽象(一般)到具體(個別),循環往復,以至無窮,其中都體現了個別與一般的對立統一。再如在處理各類社會矛盾中,以點帶面(即先試點后推廣)的工作方法,“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來帶動和幫助其他地區、其他人,逐步達到共同富裕”[12]的措施,等等,也都充分體現了個別與一般的對立統一。由此可見,個別和一般的對立統一關系是貫穿于整個認識的辯證過程的。
  三、個別和一般的關系包含著辯證法一切要素的萌芽,對把握認識辯證過程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
  任何事物中都存在個別和一般的關系,在一切最基本的元素和單位中就有個別和一般的對立統一。沒有個別就沒有世界的多樣性或豐富性,沒有一般就沒有世界的物質統一性。個別和一般的關系,體現了物質世界的豐富多彩和普遍聯系,包含了辯證法一切要素的萌芽,對于我們把握認識的辯證過程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
  列寧說:“任何個別經過千萬次的轉化而與另一類的個別(事物、現象、過程)相聯系。”[13]這就告訴我們,任何個別的事物、現象和過程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們都處于普遍聯系之中,即便是兩類毫不相干的個別,也可以經過無數次的轉化聯系起來,轉化就是聯系和聯系的環節。它們之所以能夠轉化,就在于這里存在著由此達彼的橋梁——一般。所謂的“類”都是相對的,兩種不同的類可以同屬于更大一種類,即由更大的一般相貫通。如奴隸社會可以轉化為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可以轉化為社會主義社會,最基本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它們都屬于人類社會——這是轉化的必要條件。正因為這樣,一般也是聯系和聯系的環節。客觀世界最高的一般,就在于它的物質性。一切事物、現象和過程中的個別和一般的聯系,體現了客觀世界的普遍聯系。當然,事物、現象和過程中的聯系和轉化,我們還必須具體分析其中的矛盾和條件,掌握一般中的本質的一般,這就能發現其聯系的必然性。個別和一般的關系,既體現了聯系的普遍性,又體現了聯系的必然性,正如列寧所指出:“在這里已經有自然界的必然性,客觀聯系等等的因素、萌芽、概念了。這里已經有偶然和必然,現象和本質,因為當我們說伊萬是人,哈巴狗是狗,這是樹葉等等時,我們就把許多特征作為偶然的東西拋掉,把本質和現象分開,并把二者對立起來。”[14]這就是說,通過個別和一般的關系,我們不僅可以認識事物的各種聯系,而且可以把握事物的本質和規律。因此,個別和一般的關系,包含著辯證法一切要素的萌芽。正因為這樣,我們認識事物時,就可以從最基本的單位和最簡單的“細胞”著手,從它們存在的個別與一般的對立統一著手,去分析研究事物的復雜過程。對于人類的認識過程來說,我們從每一個命題中的個別和一般的對立統一關系這個環節入手,就可以揭示認識的整個辯證過程,發現認識過程辯證法的一切要素。如認識過程中的實踐與理論、感性與理性,具體與抽象等等,都可以在個別和一般的關系的基礎上展開。可見,個別與一般的對立統一關系,對于理解認識的辯證過程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
  四、個別和一般的辯證關系是關于事物矛盾問題的精髓,是正確理解認識辯證過程的鑰匙和關鍵
  個別和一般的對立統一關系,既存在于客觀事物和認識過程的每一個命題中,包含了辯證法一切要素的萌芽,因而它也是關于事物矛盾問題的精髓,是正確理解認識辯證過程的鑰匙和關鍵。在認識過程中,我們必須正確地把握個別和一般的關系,在這個基礎上方能真正把握事物的本質和規律,進而實現理論指導實踐,達到改造世界之目的。就人類認識客觀世界的步驟而言,總是先從個別、特殊而逐步擴大到一般,然后又從一般到新的個別、特殊。毛澤東說:“這是兩個認識過程:一個是由特殊到一般,一個是由一般到特殊。人類的認識總是這樣循環往復地進行的,而每一次循環(只要是嚴格地按照科學的方法)都可能使人類的認識提高一步,使人類的認識不斷深化。”[15]并明確地告誡我們,誰要是不懂得人類認識的兩個過程的互相聯結,就是完全不懂得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由此可見,在認識過程中,正確把握個別和一般的辯證關系是何等重要。
  馬克思主義的矛盾分析法,對客觀事物及其過程的具體矛盾進行具體的分析和綜合,也是在個別和一般的結合中進行分析和綜合的。正如毛澤東所說:“由于特殊的事物是和普遍的事物聯結的,由于每一個事物內部不但包含了矛盾的特殊性,而且包含了矛盾的普遍性,普遍性即存在于特殊性之中,所以,當著我們研究事物的時候,就應當去發現這兩方面及其相互聯結,發現一事物和它以外的許多事物的互相聯結。”[16]只有這樣的分析和綜合的研究,才是客觀地、具體地研究事物的態度和方法,才能全面系統地把握矛盾的特殊本質,也才能把握具體真理。例如,社會主義的本質之一是解放和發展生產力。但在社會主義發展的各個不同時期和階段上如何才能解放和發展生產力,這就要從當時當地的實際出發,從生產力發展的現實水平出發,把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結合起來,去分析和綜合各方面的具體情況,找出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的具體辦法來,這才是把握了推動生產力發展的具體真理。矛盾分析就是要求在思維中達到對事物具體真理的認識。這種具體真理是對事物的各種特征作全面的分析概括,并把事物作為多樣性的統一來把握的,是在個別與一般關系的基礎上將其普遍性和特殊性綜合起來把握的。正因為這樣,列寧把個別與一般的關系和真理的具體性看作是“辯證法的精神和實質!”[17]
  毛澤東進一步發展了列寧的思想,在《矛盾論》中深入研究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并強調指出:“這一共性個性、絕對相對的道理,是關于事物矛盾問題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拋棄了辯證法。”[18]這里的共性個性、絕對相對的道理,就是個別和一般的辯證關系。由于在個別和一般的關系中包含了辯證法一切要素的萌芽,它是關于事物矛盾問題的精髓。在人們的認識過程中,個別與一般的關系又包含了實踐與理論、具體與抽象、分析與綜合等等的辯證法,因此它是我們理解和把握認識辯證過程的鑰匙和關鍵。
  個別與一般的辯證關系,從根本上說,就是要運用矛盾分析法,掌握具體真理,也就是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列寧強調:“馬克思主義最本質的東西,馬克思主義的活的靈魂:具體地分析具體的情況。”[19]毛澤東把這看作是事物矛盾問題的精髓,并提出了從個別到一般和從一般到個別的兩個認識過程的聯結,在實踐中具體解決了中國革命的道路問題,以及提出了“一般和個別相結合”的工作方法,等等,這都是對馬克思主義的新貢獻。鄧小平在新的歷史時期,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寶庫,如他提出:“把馬克思主義普遍真理同我國的具體實際結合起來,走自己的路,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20]“實事求是是馬克思主義的精髓。”[21]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構想,等等。這些,從哲學角度說都是要求我們把握好個別與一般的辯證關系,運用矛盾分析法去具體分析認識和解決好各種不同特性的矛盾,促進事物的發展。
  總之,個別和一般的辯證關系,是馬克思主義哲學中一個極為重要的問題,它是關于事物矛盾問題的精髓,是理解認識辯證過程的鑰匙和關鍵。只有正確把握個別和一般的對立統一關系,才能更好地理解認識發展過程的辯證法,也才能更有效地獲得對事物的真理性認識,從而指導人們在改造世界的活動中贏得更大的勝利。
  注釋:
  [1][2][5][6][7][8][9][11][13]列寧:《哲學筆記》,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09頁。
  [3][4][10][14][17]列寧:《哲學筆記》,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88頁;第213頁;第188頁;第410頁;第99頁。
  [12][21]《鄧小平文選》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49頁;第382頁。
  [15][16][18]《毛澤東著作選讀》上冊,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58頁;第160頁。
  [19]《列寧選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290頁。
  [20]《鄧小平文選》(1975—1982),第371頁。
              作者單位:中共四川省攀枝花市委講師團
              責任編輯:曹德琪
  
  
  
天府新論成都55-58B1哲學原理雷云清19951995 作者:天府新論成都55-58B1哲學原理雷云清19951995

網載 2013-09-10 21: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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