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讀書 梁漱溟:婚姻問題 · 擇業 · 追求、厭離、鄭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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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話》是梁漱溟先生于1932~1936年與學生做朝會時的講稿,大家之言,平實易懂。本期選編其中的《婚姻問題》《擇業》《三種人生態度:追求、厭離、鄭重》三篇小文供讀者閱讀。

婚姻問題

一、總說

這個問題很不好談,是個很深的問題,同時所包容的問題亦太多。婚姻制度的對面,就是沒有婚姻制度;于是有兩條路:

(一)斷絕兩性關系——獨身主義者與宗教家之禁欲主義者,都是屬于這一方面。

(二)發生兩性關系——甲、承認婚姻制度。乙、反對婚姻制度,不立夫婦之名,男女自由同居,主張自由戀愛者即其中之一派。

此兩條道路,孰是孰非,好難談說!據我看,兩性問題想找清楚頭緒而得一著落,現在還非其時。到什么時候才得解決?須在經濟問題解決之后。何時才是經濟問題的解決?即人類共同對付自然的時候。現階段的經濟制度,不是人合力對付自然,而是人與人間劇烈的生存競爭。彼此的力量,用在對付“人”的上面太多了。現在人類生存還無著落,故不能不衣食是謀。在這時候,想將兩性問題擺得出來條理清楚,實不可能;必衣食問題得有公共的解決,騰出空來,沒有其他牽擾,這唯一的問題,擺在當前,才看得清楚。今且不妨拿我們的眼光說一點意見。

二、獨身主義與反獨身主義者

獨身主義在普通眼光看來是不合乎人類生理的。反獨身主義者批評說:“一個男人或女人是半個生命,男女兩個人合起來,才是一個完整的生命。依生物學進化來說,生物之未進化者為雌雄同體,雌雄異體實為后來事。故惟雌雄相合,才成一完全生命。獨身主義在生理上是無其根據的。”在淺表上如此批評,亦自有道理;但往深處去追究,似仍不能如此說。一個人的生命究竟還是完全無所不足的。此意甚深。高明的宗教,其所以持禁欲態度之真根據,即在此。他是有見于生命的完全無所不足而發揮之,在別人謂之禁欲,在他則不看是如此。他之所以反對男女之事,乃是反對自己忘記自己的完全,失掉自己的完全。人在生理上雖然好像不完全,其實不然:每一男性在心理上生理上都有女性;每一女性在心理上生理上亦都有男性;只是都偏一點——都有一點偏勝。(也有時在兩方面都偏勝不著,形成一個不男不女的人。)宗教家,除少數外,都是禁欲的。不過,未必都能看到這高明深厚處。為順遂生理的自然要求及為人類傳續計,當然以結婚為對吧!

三、婚姻制度與反對婚姻制度者

反對婚姻制度,而不反對兩性同居生活,大約就是主張自由戀愛了。這兩方所爭的,核實言之,亦只爭個結婚形式和離婚手續的有無。雖然在結果上從婚姻制度則兩性關系常為固定至終身的,從自由戀愛則兩性關系每為忽暫一時的,但不能說二者之分別在長期短期,因為戀愛未嘗不可終身的,婚姻未嘗不可忽解也。故唯結婚形式離婚手續是兩方的分別所在。所以婚姻制度的內容可指者,只此結婚形式離婚手續;更簡切的說,只在那婚禮。通常都認為婚禮之發生與存在,是為了明白確定其夫婦關系,也就是為了拒絕和防止再隨便有其他關系。這話單從社會一面看,也對。然單從社會一面看,容易把婚禮看成工具,看成是減少糾紛最有用的辦法。把婚禮看作是工具是方法,則婚禮無疑義是可廢除或更換的。如果有比婚禮更可以減少糾紛的有效辦法,則婚禮便成為不必要了。

但婚禮之真根據并不在此。依我看:婚禮本身就是一個目的——人就是要求婚禮。當人將要結婚時,幾乎真摯的情感,要求有一個鄭重的表示;不如是則心不安。仿佛學校開學不行開學典禮,未免把這種求學生活看得太不當事了。開學行一個敬謹懇切的開學禮,大家自然鄭重起來,以后才不致懈忽下去;一切事都是如此。短一個禮,雖然說不上是缺短了什么,可是缺短很大。結婚為吾人一生大事,更是如此。在男女兩方彼此之情愈真實,意味玉深厚,則要求于禮者亦愈切。以后他們的感情亦會因以更加深厚。所以說,婚禮是出于人情自然要求。進一層說,婚禮安排得好,可以啟發他們開始正常合理的生活,其有助于他們后半生生活者綦大。結婚那天的印象于后來很有關系;婚禮沒安排好,實為后日不幸的源泉。

四、多妻與多夫

各地社會風俗不同,因此有一夫多妻,又有一妻多夫等事實。這些事實的產生,似多有其背景來歷,非盡由主觀觀念之異。這些社會背景,我們無暇去討論。且從人的生理上說,固沒有什么行不通,但怕亦各有其不合適者。尤其在人類心理上說,殊無根據。且相反的有拒絕多妻多夫的傾向。這話不是指著嫉妒心理,而是指著記憶問題(其說詳后)說的。于此我姑且肯定的說:“一妻一夫是真理。”

五、擇婚

誰來擇定配偶,為擇婚問題。究竟是父兄給擇定呢?抑自己去擇定呢?依社會習慣說,大別為二類:

(一)西洋社會自己定——西洋社會構造的基本是個人,在中古時代是個人隸屬于宗教,近代則又個人隸屬于國家,處處是個人,這很自然的婚姻亦是個人的事了。

(二)中國社會親長定——中國是倫理社會,是由家庭構成的。家里添一個人與大家都有關系,不過夫婦的關系更切一點而已。訂婚結婚,始終是看成家事,不是個人的事,家事得由家長作主。(普通反對家長代為作主,乃是不曾明白中國社會事實。)

在我覺得,訂婚有兩種辦法:

(一)家庭與個人兼顧——在個人一方面說,婚姻固為自己的事,同時亦為家庭中事,而且一個人之判別力不夠,應征得父母同意。在家庭一方面說,父母應尊重他個人,固然這件事與大家都有關系,但子女自身的關系究竟最親切最久!

(二)托之師友——親事本來要由自己選擇才親切,旁人代謀究竟不如自己。——但代謀也有相當的理;以自己年輕,選擇能力不夠,每囿于一時情感,致誤終身,尤其女子如此,所以如果能找一最有經驗的師友代謀,又何嘗不好?在我理想的人生,是以人生向上為第一大事;在這方面,最能幫助我的是師友。故師友的決定,勝于自己決定(非自己不管,是參酌取決于他),因他知我長短,很了解我;也同時勝過于父母的決定,因師友于幫助向上方面是勝過父母。

六、離婚

離婚可以嗎?在我想原則上是不可離。因為創造是人生本來的意思,伴侶好,固然可以幫助我去創造;夫婦失和,也是對自己向上的鞭策。一定要以人格戰勝這失和,而創造出和睦關系。人情要合而不要離,生離死離都不好,輕于離棄是不合人情的。西洋社會,離婚甚屬平常。美國離婚率約占半數,似乎還在增加中。我總感覺那樣的社會有很大的危險,結果會讓人感覺人生的疲倦,失去幸福。

七、再婚

喪偶或離婚后,可否再婚?此問題與多夫多妻同。即在生理上或有其理由;而不合于人類心理,其故即在人有記憶。人類心理與其他生物之不同,根本在于記憶。柏格森說:記憶有二種:(一)真記憶,(二)準記憶。真記憶,唯人有之;其他生物間亦有記憶,然只是準記憶而已。因人類有真記憶,故在感情上拒絕與第二異性發生關系;假使發生關系,前者的印象即躍然在目,于當前情景不能自安。此不安很細微,或為一般人所不易察覺。


八、家庭制度

大家庭對呢?小家庭對呢?本來這二者各有其長,亦各有所失。大家庭在情誼上說能很洽和,固然很好,但不容易做得到,并會養成依賴惡習;小家庭較冷枯,但利于創造。西洋人為小家庭,父子異居,中國則全為大家庭。在我想,父母在以不分居為宜;但父母須注意培養其子女之創造心理。

九、命

最后有一個意思要說,就是“命”。這個字很難講。但要知道極開明通達深沉的儒家,命的觀念是他全道理的一點。如孔子說:“五十而知天命”,“不知命無以為君子”,談命的時候很多。何謂命?孟子說:“莫之為而為者天也,莫之致而致者命也。”這兩句話很恰當。普通人看事情,覺得事情之湊合,是偶然的。其實沒有偶然的事,只是自己識力太短淺,找不清其前后的因果關系而已。本來,生命是渾然而無空間與時間之可分的。但為說話方便計,假定用縱橫來說:橫是四面八方,是空間;縱是歷史,是時間;此處此刻的事情,不知是由多少空間的逗拢與多長時間的推演下來而成的。如我今與大家說話,不知是經過多少空時的極細密的推移演變。我們在此推演中,不知不覺的推到這里來。大家動一念來投考,此一念似是偶然,其實,這一念之動也是有很久很遠的根據在的。人之身體高矮強弱、資質利鈍、脾氣和暴,都是天賦,其實亦是與外邊不能分的。佛家解釋生命說:一個人不單有一身體,各人還各有其宇宙;而彼此的宇宙互相聯通,大家在我的宇宙中,我亦存于大家的宇宙中。此宇宙佛家謂之依報。正報即其本身。那么,妻子同我這生命是最近的一件事,我們何可認為是偶然的事呢!所以如果把這個大勢看清楚,就可知道一切都不是偶然的。一切事絕無胡亂湊合成功的。我們明白自己同父母的關系,不能設想離開父母可有個我;那么亦不能設想妻子是外來的,而只有個我。我不自我,而是連上我的親眷,我的友人,我的仇敵而為一我;無遠無近,亦不論見面不見面,都脈脈相關,息息相通,毫無隔閡。語云:“千里姻緣一線牽”,固然不是真有一條線,然而人生正仿佛有無數的線呢!明乎此,就是了解天命。那么,就自然要謹慎小心地來對付(姑用此對付二字)我與我的環境——即我的身體與我的家庭,乃至一切。很小心是怎樣呢?即不要失掉天賦我以創造的機會!

——摘自《梁漱溟全集》第2

擇 業

關于擇業問題,我覺得最好的態度有兩個:

(一)從自己主觀一面出發來決定。看看自己最親切有力的要求在那點;或對于什么最有興趣。如自己對于社會問題、民族危亡問題之感觸甚大,或對于自己父母孝養之念甚切,或對家庭朋友的負担不肯推卸,……這些地方都算真切的要求。興趣即是自己所愛好的,方面很多,自己興趣之所在,即自己才思聰明之所在。這兩方面都是屬于主觀的條件的。從這里來決定自己往前學什么或作什么:學這樣或學那樣,作這事或作那事。但自己主觀上的要求與興趣雖如是,而周圍環境不一定就有機會給你;給你的機會,亦不定合于你的要求、興趣。這時如果正面主觀力量強的話,大概遲早可以打通這個局面。即所謂“有志者,事竟成”。

(二)由客觀上的機緣自然地決定。這也是一個很好的態度。把自己的心放得很寬,仿佛無所不可,隨外緣機會以盡自己的心力來表現自己。這時自己雖無所擇而自然有擇。這個態度一點不執著,也是很大方的。

最不好的就是一面在主觀上沒有強有力的要求,興趣不清楚,不真切,而自己還有舍不開的一些意見選擇,于是在周圍環境就有許多合意與不合意的分別。這些分別不能解決——一面不能從主觀上去克服他,由不合意的環境達到合意的環境;一面又不能如第二個態度之大方不執著——就容易感覺苦悶。苦悶的來源,即在于心里不單純,意思復雜。在這里我可以把自己說一下,給大家一個參考。

就我個人說,現在回想起來,覺得從前個性要求或個人意志甚強。最易看出的是中學畢業之后不肯升學,革命之后又想出家。可見自己的要求、興趣很強,外面是不大顧的。從此處轉入哲學的研究,從哲學又轉入社會問題之研究與作社會運動;這仿佛是從主觀一面出發的多。但這許多年來在實際上我覺得自己態度很寬大,不甚固執,隨緣的意思在我心里占很大位置。就我的興趣來說,現在頂愿作的事,就是給我一個機會,讓我將所見到的道理,類乎對社會學的見地與對哲學的見地,能從容地寫出來,那在我真覺得是人生唯一快事。但是目前還須要應付許多行政事情,我識人任事似非所長,所以有時會覺得苦。可是我不固執,幾乎把我擺在那里就在那里,順乎自然的推移,我覺得把自己態度放得寬大好一點。“不固執”,“隨緣”,多少有一點儒家“俟天命”的意思。我自己每因情有所難卻,情有所牽,就順乎自然地隨著走。

我的情形大概如此。同學對個人問題應從主觀客觀各方面來審量一下,或偏治學,或偏治事,治學治何種學,治事作何種事,來得一決定,向前努力。

——摘自《梁漱溟全集》第2

三種人生態度:追求、厭離、鄭重

人生態度是指人日常生活的傾向而言,向深里講,即入了哲學范圍;向粗淺里說,也不難明白。依中國分法,將人生態度分為出世與入世兩種,但我嫌其籠統,不如三分法較為詳盡適中。我們仔細分析:人生態度之深淺、曲折、偏正……各式各種都有;而各時代、各名族、各社會,亦皆有其各種不同之精神;故欲求不籠統,而究難免于籠統。我們現在所用之三分法,亦不過是比較適中的辦法而已。

按三分法,第一種人生態度,可用“逐求”二字以表示之。此意即謂人于現實生活中逐求不已:如飲食、宴安、名譽、聲、色、貨、利等,一面受趣味引誘;一面受問題刺激,顛倒迷離于苦樂中,與其他生物亦無所異;此第一種人生態度(逐求),能夠徹底做到家,發揮至最高點者,即為近代之西洋人。他們純為向外用力,兩眼直向前看,逐求于物質享受,其征服自然之威力實甚偉大,最值得令人拍手稱贊。他們并且能將此第一種人生態度理智化,使之成為一套理論——哲學。其可為代表者,是美國杜威之實驗主義,他很能細密地尋求出學理的基礎來。

第二種人生態度為“厭離”的人生態度。第一種人生態度為人對物的問題,第三種人生態度為人對于人的問題,此則為人對于自己本身的問題。人與其他動物不同,其他動物全走本能道路,而人則走理智道路,其理智作用特別發達。其最特殊之點,即在回轉頭來反看自己,此為一切生物之所不及于人者。當人轉回頭來冷靜地觀察其生活時,即感覺得人生太苦,一方面為飲食男女及一切欲望所糾纏,不能不有許多痛苦;而在另一方面,社會上又充滿了無限的偏私、嫉妒、仇怨、計較,以及生離死別種種現象,更足使人感覺得人生太無意思。如是,乃產生一種厭離人世的人生態度。此態度為人人所同有。世俗之愚夫愚婦皆有此想,因愚夫愚婦亦能回頭想,回頭想時,便欲厭離。但此種人生態度為人人所同具,而所分別者即在程度上深淺之差,只看徹底不徹底,到家不到家而已。此種厭離得人生態度,為許多宗教之所由生。最能發揮到家者,厥為印度人;印度人最奇怪,其整個生活,完全為宗教生活。他們最徹底,最完全;其中最通透者為佛家。

第三種人生態度,可以用“鄭重”二字以表示之。鄭重態度,又可分為兩層來說:其一,為不反觀自己時——向外用力;其二,為回頭看自家時——向內用力。在未曾回頭看而自然有的鄭重態度,即兒童之天真爛漫的生活。兒童對其生活,有天然之鄭重,與天然之不忽略,故謂之天真;真者真切,天者天然,即順從其生命之自然流行也。于此處我特別指出兒童而說者,因我在此所用之“鄭重”一詞似太嚴重。其實并不嚴重。我之所謂鄭重,實即自覺地聽其生命之自然流行,求其自然合理耳。鄭重即是將全副精神照顧當下,如兒童之能將其生活放在當下,無前無后,一心一意,絕不知道回頭反看,一味聽從于生命之自然的發揮,幾與向前逐求差不多少,但確有分別。此系言淺一層。

更深而言之,從反回頭來看生活而鄭重生活,這才是真正的發揮鄭重。這條路發揮得最到家的,即為中國之儒家。此種人生態度亦甚簡單,主要意義即是教人自覺地盡力量地去生活。此話雖平常,但一切儒家之道理盡包含在內;如后來儒家之“寡欲”、“節欲”、“窒欲”等說,都是要人清楚地自覺地盡力于當下的生活。儒家最反對依賴于外力之逼催,與外邊趣味之引誘往前度生活。引誘向前生活,為被動的,逐求的,而非為自覺自主的;儒家之所以排斥欲望,即以欲望為逐求的、非自覺的,不是盡力量去生活。此話可以包含一切道理:如“正心誠意”、“慎獨”、“仁義”、“忠恕”等,都是以自己自覺的力量去生活。再如普通所謂“仁至義盡”、“心情俱到”等,亦皆此意。

此三種人生態度,每種態度皆有深淺。淺的厭離不能與深的逐求相比。逐求是世俗的路,鄭重是道德的路,而厭離則為宗教的路。將此三者排列而為比較,當以逐求態度為較淺;與鄭重與厭離二種態度相較,則鄭重較難;從逐求態度進步轉變到鄭重態度自然也可能,但我覺得不容易。普通都是由逐求態度這道厭離態度,從厭離態度再轉入鄭重態度,宋明之理學家大多如此,所謂出入儒釋,都是經過厭離生活,然后重又歸來盡力于當下之生活。即以我言,亦恰如此。在我十幾歲時,極接近于實利主義,后轉入于佛家,最后方歸轉于儒家。厭離之情殊為深刻,由是轉過來才能盡力于生活;否則便會落于逐求,落于假的盡力。故非心里極干凈,無纖毫貪求之念,不能盡力生活。而真的盡力生活,又每在經過厭離之后。

——摘自《梁漱溟全集》第2


燕南園愛思想 梁漱溟 2015-08-23 08: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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