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法制教育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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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教育時下可謂方興未艾,法制教育現今也是如火如荼,可是家庭法制教育尚是一片未被開墾的處女地,冷冷清清,很少有人注意、問津、研究,這方面亟待加強。
  進行家庭法制教育,問題不少,主要是在認識和做法上出現了偏頗和誤區。
  首先是認識上的問題:
  其一,有些家長覺得孩子出門有學校,入門有家長,一直受的是正統教育,孩子不會出問題、入歧途。況且“兒孫自有兒孫福”,父母無須杞人憂天。殊不知“大意失荊州”,正是這種漫不經心最毀孩子。“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法乎其上,取乎其半”,思想上不高度重視,就不會有認真教育孩子的行動。其二,有些家長重智輕德,忽視思想品德教育,一心只是企盼著孩子長大成為這個“家”、那個“家”,一心只是忙著讓孩子學習這個、學習那個,結果五花八門十八般武藝真學了不少,唯獨思想意識不行,不但沒有成龍成鳳,也沒有成人,甚而成了次品、廢品、乃至危險品。這的確是那些一廂情愿的家長所始料不及的。其三,有些家長想教育、也想管孩子,但是苦于不得法,從一個極端跳到另一個極端。如今即將進入21世紀,他們卻還想像舊社會的那樣,完全是封建家長作風,不以平等友愛的態度對待孩子,只會適得其反,只會更加引起孩子的不滿和逆反心理,與家長對著干,甚而干出離家出走以身試法的蠢事來。
  第二方面是行動、做法上的問題:其一,有的家長本身即非正人君子,本身即有違法犯罪行為。家長作為孩子的首任教師,不能率先垂范以身作則,不能用自己模范的行為、優雅的氣質、極好的修養為孩子做出榜樣,孩子從小在極為惡劣的環境之中成長,則難免使孩子上行下效近墨者黑,步入違法犯罪之途。其二,父母以所謂的工作忙為由,采取甩手不管、放任自流的態度。父母和監護人對未成年人有養育教誨之責,養而不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對社會、對家庭都百害而無一利。其三;父母真管而不得其法。這些父母恨鐵不成鋼,動輒對小有過失的孩子采取打罵、禁閉、罚跪,或者對孩子采取盯梢、監視、偷看日記、私拆孩子信件等錯誤做法,這不僅是方法不對的問題,同時也是家長本身素質和法律意識薄弱、模糊的問題。
  那么進行家庭法制教育,有哪些法律法規應該要求孩子知道呢?大體上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是我國的第一大法、母法。雖說讓孩子不必條條記清,但是應該對相關條款有所了解。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國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罚條例》、《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著作權法》、《環境保護法》、《遺產法》、《交通規則》等法律、法規中的相關條款,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是應該逐漸讓他們了解的。
  這么多法律、法規條文,如何向孩子灌輸呢?
  首先是父母要有高雅的氣質、極深的修養、較高的素質、率先垂范、以身作則。在父母的影響、熏陶之下,家庭之中有一種遵紀守法、和諧友愛、熱愛生活、積極向上的家庭氛圍,那么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中長大的孩子走上犯罪之途的可能性則會大大減小。
  而家長找孩子談話也是常用的方法,既能對孩子進行教育,兩代人又能及時交流,喚起家庭親情,營造良好的家庭氛圍。當然這種談話不能大聲呵斥,也不僅僅是苦口婆心,而應結合不同場合進行教育。例如帶孩子到超市,或走在馬路上,看到某種不軌行為,即應對孩子進行現場剖析和教育。另外,可以讓孩子閱讀有關報刊書籍,觀看某些影視作品,觀摩某些少年法庭、模擬法庭,以案說法結合實際,這樣做的效果往往事半功倍,還可以結合某些發生在身邊的突發事件,進行活生生的教育,相信這樣做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會有極大幫助的。
  
  
  
北京法制報6②G52家庭教育菖蒲/桂芳19981998 作者:北京法制報6②G52家庭教育菖蒲/桂芳19981998

網載 2013-09-10 20: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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