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黃河上游地區民族格局演變淺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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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河上游地區指甘青寧三省區和內蒙古一部分,這里是我國北方農耕區與北部和西部牧業區的交匯地帶,很早就是多民族聚居的多元文化交匯融貫、并行發展的區域,入清之際更顯示出各民族“大雜處、小聚居”的特點。漢、藏、蒙古、回、撒拉、東鄉、保安、土、裕固等民族中,漢、藏、回民族分布地域最為廣泛,成大網絡大輪廊,蒙古、土、撒拉、東鄉、保安、裕固族則散處其間而有遷移變動,為此引起主客民族活動地域再變動。這就直接促成了居住地區民族格局的演進,奠定民族分布狀況,并日趨穩定。
      一 蒙藏牧業區主要居民的分布格局
    1、明清之際顧實汗徒入及康雍時期蒙藏格局的形成
  蒙古族遷入黃河上游地區可追溯至成吉思汗時代,但大批移入,長久居住則到了清代。17世紀上半葉,明清之際時,以格魯派護教法王自居的顧實汗為代表的厄魯特蒙古貴族,在挫敗格魯派的敵對勢力的過程中掀起了移民浪潮,并于崇德三年(1638)和四年完成了歷史性的部族大遷移,把自己所屬的阿勒巴圖和伴當遷徒至青藏高原,建立起和碩特汗廷。其組成不僅有和碩特人,還有衛阿特其它諸部,如杜爾伯特、土爾扈特、喀爾喀、綽羅斯和輝特等。他們占據了黃河沿岸至洮河邊外洮河發源處的青海湖南和東南地區,“部落散處期間,謂之西海諸臺吉”〔1〕。除此, 寧夏邊外賀蘭山麓的阿拉善和額濟納兩旗(今內蒙古自治區)也是蒙古族聚居區。阿拉善蒙古是隨顧實汗遷徙來的和碩特人的一部分,他們內附后請求牧地,康熙二十五年(1686),清廷以“阿拉善和碩特旗”命之,并劃阿拉善地區為其牧地。而額濟納蒙古則另屬舊土爾扈特部,康熙四十三年(1704)請求內附,清廷劃嘉峪關外黨和、色爾騰、花海等處為其牧地。雍正九年(1731)因故再請內遷,一部分先遷至阿拉克烏拉和馬鬃山一帶,又遷到額濟納河流域,成為以后額濟納旗的主體,另一部分仍留居色爾騰住牧。遷居青藏高原的顧實汗,將諸子諸部安置于青海草原后,作為清廷的“屏輔”,和清王朝保持友好關系。顧實汗卒后,清廷對其后裔予以管理,康熙三十六年(1697),青海和碩特蒙古諸首領于察罕托羅海會盟,議定歸屬清廷。次年,顧實汗之幼子扎實巴圖爾進京朝覲,封以和碩親王,其余皆封以貝勒、貝子、公等爵位,并歲支俸銀。雍正初,置青海辦事大臣,建立起完整的統治體制和管理秩序。三年(1725)劃旗定界時,青海蒙古編有29旗〔 2〕。 大致分布是:青海湖以北地區7旗,以南地區10旗,以西地區8 旗,黃河以南地區4旗,另有察漢諾門罕特別旗。“按戶口之多寡, 以百五十戶為一佐領,共佐領一百一十四個半”〔3〕。 大量蒙古民族遷居青海草原,使這里的民族分布狀況有了大的改觀,民族關系有了新的發展。
  蒙古族大批遷入后,原居于青海湖周圍的藏族遷往河南(黃河繞積石山向東,經貴德、循化、蘭州的河曲地帶)游牧,史料載:“番民失其地,多遠徙,其留者不能自存,反為所役屬”〔4〕。 遷徙的藏族部落分別隸屬于貴德廳(轄今青海貴德、貴南、同德等地)和循化營(轄今甘肅夏河及青海循化、同仁、澤庫、民和等)。貴德廳有“熟番”(清代以藏族部落生產經營方式不同和管理控制的程度分為熟、生、野番)54族,“生番”19族,“野番”8族。循化廳屬有“生番”52族, “熟番”18族。另外尚有玉樹40族〔5〕、果洛3部和門源仙米寺6族等,屬青海辦事大臣管轄。這就使整個黃河上游地區的藏族分布形成了“陜西之甘州、涼州、莊浪、西寧、河州邊外……皆系西番人等居住牧養之地”的局面〔6〕。這種布局隨著清廷墾殖活動的推廣,又有所變化。據《河州志》記載,河州(臨夏)一帶原居住有藏族加砸、尕工、鐵巴、川藏等36部落,至康熙四十六年(1707)時已全部遷移他處,并移入回、撒拉、東鄉、保安等民族。與此相同的情況還如循化、大通河流域也發展成了回或漢民族為主,蒙藏散處期間的格局。
    2、乾嘉以后蒙藏分布由變動至穩定
  清廷默認了蒙藏民族隔河而居的狀況,并插旗定地,禁止互相逾越。這一策略,引起河南藏族不滿,他們以河北(黃河流經的龍羊峽、貴德、循化以北和青海湖、湟水以南地區)地土肥饒,“河南則水草不能皆好”〔7〕,及“迨后丁口日繁”而河北蒙古人口減少〔8〕,又多空地等因,開始了自乾隆元年至咸豐八年的長達100 多年的遷移河北的大行動。 最終迫使清廷不得不承諾河南藏族中的剛咱等部族 1747 戶,18420口遷回青海湖環湖及河北各空地住牧〔9〕,隨之又陸續有藏族部落遷入,以至官方“查番族渡河者已五十三萬余人”〔10〕,構成以后海南、海北藏族分布雛型。伴隨河南藏族返回河北住牧的完成,河北蒙古分布也在變動中趨于穩定,原居于海南的蒙旗已大體分布在青海湖以南,積石山以北,黃河河曲以西及察汗烏蘇以東的廣闊地界,個別旗如輝南旗、土西旗和南右末旗也游牧在青海湖與日月山之間的狹長地帶。海北各旗除綽北中旗、南左末旗仍處原地外,其它各旗均作遷移。海西蒙旗除和北右末旗遷移外,其余各旗仍住牧原處。和北右末旗原住牧地東接甘州(張掖)、北接肅州(酒泉),光緒二十三年(1897),奉命堵截輾轉都州、柴達木一帶的劉四伏反清回民起義余部,運動中部落人員損失慘重,余者流徒祁連山北麓黨河流域定居下來,成為以后甘肅肅北蒙古族自治縣蒙古先民的一部分。河南蒙旗中以察漢諾門罕旗遷移變動次數為多,其先由循化邊外移至貴德西黃河以南,后遷至河北,道光年間又返回河南,至咸豐八年后徙至海北。此后蒙藏間分布格局趨于穩定。前文所述的居于額濟納河一帶的土爾扈特人,在乾隆十八年(1753)成立額濟納土爾扈特旗,而留于黨河流域未遷動的那一部分居民則于嘉慶十五年(1810)又組建了色爾騰部,并吸收從青海海北、馬鬃山一帶遷往的蒙古人,以及其它地方遷來的各族,發展演變成后來肅北蒙古族的主體。蒙藏民族為主體的居民,以宗教為紐帶,在各方面互相影響、互相滲透,民族關系源遠流長。
      二 回族等民族的分布
  世所稱“回民”系指信仰伊斯蘭教的回、撒拉、東鄉、保安等族,其先民沿絲綢之路東移來后,大部分定居于寧夏、河洮、河湟地區,繁衍生息,出現了“元時回回遍天下,及是居甘肅者甚多”的局面〔11〕。“迄明末清初,西起瓜沙,東至環慶,北抵銀夏、南至洮岷,所謂甘回及東干回之蹤跡,無處無之。”〔12〕清時,這一地區的回民人口數量已經占到了全國回民人口的絕大多數,并形成少有的較大的聚居區域,分布呈現“大分散、小集中”的特點。有清一代,回、撒拉、東鄉、保安等族,在發展中又有過遷移,尤其在歷次反清起義失敗后,便被“密行查辦遠遣,斷絕根誅”〔13〕。順治、乾隆、同治、光緒各朝無一不是,特別是同治年間大規模的西北回民起義失敗后,清廷采取異常嚴厲的“善后安置”,實行回漢隔離,“令覓水草不乏,川原相間,荒絕無主,各地自成片斷者,以使安置”〔14〕,導致回民分布格局的大變動。大致情況分述如下:
  1、寧夏地區。寧夏府城早在清以前,就已有4坊的回族居住區,入清后人口數量有增無減,“寧夏至平涼千余里,盡系回莊”〔15〕,所屬靈州(靈武)、寧靈(吳忠)就是回族的集中聚居區。固原州所屬的鹽茶廳(海原)、平遠所(同心)一帶也是“地勢遼闊,一片回村,雖有漢民,不及十分之二三”〔16〕。僅固原州城就有“六坊回民七百余家,計男婦丁口尚有數千之眾”〔17〕。同治回民起義后,作為起義中心的金積堡首當其沖成為清廷“善后”的重點,清廷為分其勢力,將寧夏府城、金積堡、靈州回族幾乎全部遷移,安置于人跡斷絕、條件艱苦的固原州城外、化平川廳(涇源)等地區。此次安置“寧夏籍回族人民一萬二千余口”〔18〕,還有陜西回族起義余眾一部分。同時又遷董福祥“董字三營”群眾2000余口及寧夏府部分回族到靈州、金積堡等空地居住。保留“羅山的謝家段頭和納家閘、廣武、石空、牛家營、韋州、紅溝窯、田家溝等處,以及固原、鹽茶一帶”為回族活動區〔19〕。光緒年間又安插了一批陜西回族。這就大體形成以后寧夏回族分布格局。按(宣統)《重修固原直隸州志》所載光緒三十四年(1908)戶房丁糧紅冊戶口統計,固原城鄉共有漢回民近15000戶, 回族所占人口比重大約是40%,在當時已有的600多個村子中, 除城內及萬安監為漢族居住區外,其它各處均為回漢雜處。
  2、河州地區。河州素有“小麥加”之稱。 清初這里還居住著不少漢、藏族,但較大而密集的回、東鄉、保安族聚居區已基本形成。城內有回民8坊,清真寺12座,相鄰的狄道(臨洮)、洮州(臨譚)、 岷州(岷縣)也都是伊斯蘭教文化興盛之地。信仰伊斯蘭教的保安民族,至清初方最后形成,因最早活動于今同仁縣保安三莊而得名。雍正八年(1730),清廷設循化營,轄屬保安堡,保安族就分居于保安城內和附近的下莊及隆務河西岸的尕撒爾三個地方,俗稱“保安三莊”,與五屯的土人和藏族毗鄰。大約同治初年,保安城內和下莊的保安人與周鄰居民在灌田用水和宗教習俗等方面發生糾紛,遂開始遷往循化撒拉族地區,而住在尕撒爾的保安人聽此消息后,也隨遷循化,散居于城西上四工,后因生計困難,又東遷至今積石山縣境內大河家一帶。在這里保安族參加了西北回民反清斗爭,其間曾遷徙至臨夏@①藏,但最終安居于大河家,形成大墩、甘河灘、梅坡新“保安三莊”。
  清時活動于河州地區的居民還有東鄉族。東鄉族形成于14世紀后半期,居住河州東鄉而得名。河州東鄉世代居住著藏漢民族,元代時又成為兵士、商人和從事手工業的回回人的重要活動地區,所以在東鄉族的形成發展中,這些居民自然成為民族來源的一個重要成分。雍正年間,這一地區屬河州衛。在清代歷次西北回民起義中,東鄉族是組成部分。同治回民起義時,河州地區回多漢少,漢族多隨教,起義者家眷及陜回大部分退避于此。起義失敗后,清廷憑籍安置。陜回多遷往會寧、平涼、安定及隆德,其它籍回族解往安定,當地回、東鄉族則編審戶口,重整其統治秩序。光緒二十一年(1895)五月,河州回、撒拉族群眾起事,清廷“以回制回”,收買一些團體的上層人物作為代理人鎮壓起義,對回族分布影響不大。河州回、東鄉、保安等族分布格局奠定了以后臨夏回族自治州的基礎。
  3、河西地區。清代甘、涼(武威)、 肅三州境內也有回族聚居社區。同治回民起義的中心金積堡、河州、西寧相繼失陷,以肅州為中心的河西走廊,便集結了西北回民起義的全部力量,清廷殘酷鎮壓起義回眾,婦弱老幼遷往蘭州、金縣(榆中),并派兵丁沿途捕查,不得疏漏一人。以致于“肅州土客逆回業已辦結,……其甘州、涼州各回死亡殆盡,亦無遺種”〔20〕,出現了自是甘、涼、安、肅一帶無回族聚處的局面。
  4、河湟地區。清代回民是西寧府的主要居民之一,和漢族雜處,與蒙藏為鄰,主要分布在府城內外、西川、南川,以及大通、碾伯(樂都)、巴燕戎格廳(化隆)、循化廳等處。大通河流域在入清時還是蒙藏游牧區,后來回族不斷遷入。順治五年(1648)甘州米刺印丁國棟回民起義失敗后,部分余眾轉入其間定居,據《秦邊紀略》載:“回回叛亂,逃亡于此漢人及回,筑高堡、莊田、水磨、斗車,種麥、豆、青稞,凡牛、種皆系麥力干所給,而歲納添巴,若種屯田法也。”反清余眾投靠原西海蒙古麥力干后,受到保護,并定居下來,被當地人稱為托茂蒙古。雍正三年,官方也遷移河西回族修筑大通、白塔、永安等處城堡居住。同治、光緒兩朝對北川、上五莊、后子河回族起義加以鎮壓,余眾轉入柴達木、新疆、敦煌一帶,但回族居住區基本保留下來。今天的大通等處仍是回族集中居住區。
  循化回民聚居區形成也較早。乾隆四十六年(1781),回、撒拉、東鄉,各族中哲派新教在蘇四十三領導下,展開僅清斗爭。失敗后或殺或遷,人口銳減。撒拉族由原來的十二工縮編為八工。后經過近半個世紀的發展,人口數有所上升,道光中,循化附近街子“查家等撒拉回民八工,計四千五百余家”〔21〕。人口增加,活動范圍相應擴大,有一大部分人北渡黃河,遷入藏族居住的巴燕戎地方落戶墾殖、經商貿易。如上所述的查家等撒拉、回族,大多從事農耕生產,也有部分“無業之家,平日在于巴燕戎地方興販糧食,馱運隆務、宗卡二寺易換羊毛、羊皮、羊只等物生理”〔22〕。他們在同蒙藏民族的商業貿易中,逐漸定居于巴燕戎、甘肅大河家,形成撒拉外五工。可見,黃河上游地區信仰伊斯蘭教的各族在極其艱苦條件下,墾荒耕種,使荒漠邊遠成為沃土,發展了這一區域農業經濟,同時所從事的商業貿易也是促成民族格局演變的一大因素。
      三 信仰藏傳佛教的土族和裕固族
    1、土族分布格局
  土族作為一個新的民族共同體,形成于元末明初,入清時,是河湟流域人口較多的一個民族。僅“西寧李土司所轄近萬人,祁土司所轄十數萬人,其他土官吉、納、阿、陳等所轄合萬人”。〔23〕平蕃有“土民三千二百四十五戶,二萬一千六百八十六人”〔24〕。連城莊浪土司轄土民“蕃衍分布大通內外”〔25〕。河州也是“土人甚盛”〔26〕地區。土族廣泛密布于湟水南北上下的互助,西寧南川、西川,民和三川及樂都東川和北川等地區,居地連片。但這種格局隨著漢族活動范圍的擴大而改變。當漢族居住于交通便利、開發較早的地區后,土族則漸次移向山區,其分布也呈現出三大塊。即以互助為中心、輻射至大通、天祝諸縣為一塊,這是黃河上游地區最大且密集的土族聚居區。另為民和三川和黃南同仁兩大塊。同仁土族的熱貢藝術是藏傳佛教藝術流派中的瑰寶,因居住地由五個自然村形成,即吳屯、季屯、上、下李屯和脫屯,也稱熱貢藝術為五屯藝術。之所以稱屯,是因其居民是明初由江南、河州等地調撥來的屯民組成,他們在與周圍民族的交往接觸中,保留本民族特點,久之則發展成新的民族共同體。除此外,也有少數土族散居在甘肅、臨夏和武威一帶。黃河上游地區獨有的土族民族,與漢藏民族交錯雜處,為后來甘青兩省民族分布格局增添了色彩。
    2、裕固族分布格局演進
  裕固族是甘肅省所獨有的少數民族之一,信仰藏傳佛教。其祖先在明時稱為“撒里畏吾兒”或“西喇古爾”,又音譯“沙喇衛郭爾”。有二個部落,游牧地東屬甘州,西跨肅州,隸屬于明朝在甘肅設立的梨園營。明中葉,俺答汗據西海,“行兵薩哈連圖伯特地方,將上下沙喇衛郭爾二部落盡行收服”〔27〕。西喇古爾被迫東遷至肅南地區定居下來。康熙三十五年(1696),擺脫噶爾丹,投順清朝。清廷設撫彝、紅崖兩營,總屬肅州鎮總兵管理〔28〕。撫彝通判轄西喇古爾黃番5族, 即大頭目家、楊哥家、五個家、八個家、羅兒家。后稱東部裕固族。紅崖營轄西喇古爾黃番2族,為亞拉格家,賀郎格家。后稱西部裕固族。 首領為七族黃番總管。其游牧地自清以后,變化不大。另酒泉以東以黃泥堡為中心的那部分裕固族,其先民最初也居于祁連山中的紅灣寺和元山子等地,“是八個家等部落的一部分牧民,清朝年間先后遷入黃泥堡地區”〔29〕。移居后經濟生活方式逐漸由完全游牧經濟,轉而半農半牧或完全農業化。
      四 移民墾殖與漢民族分布格局的變化
  漢族為黃河上游地區的世居民族,其活動范圍因歷代中原統治勢力消長而變更。明代在這一地區實行衛所屯田,江淮一帶漢族大量遷入,形成自漢代、隋唐以來漢族移居的第三個高潮。大量漢族實邊屯戍,在沿邊衛所形成許多堡塞,僅“寧夏衛有屯堡90個,固原衛有屯堡41個,西寧衛有140余個”〔30〕。數不勝數的漢族屯戍人口移入后, 集中于城鎮堡寨之中,帶有極強的軍事戍邊性。入清后,隨著屯田民地化和屯田者身份的變更,漢族分布也呈現出新的特點。這就是漢族人口分布由明代的點的集中轉為清代的面的擴散,人口逐漸分散居住于各州縣,散布于村莊田野,分布由明的軍事邊防據點型,轉為清代的農村分散型,且漸趨穩定。漢族成為黃河上游地區開拓和經營農業經濟的主要力量。
  清代,漢族分布格局中又一個明顯特點是,其活動地域伴隨墾殖活動而擴展到地廣人稀,土地肥沃之處。隨著人口不斷增加,人地矛盾激化,向地廣人稀的黃河上游區域內募民屯墾勢在必行。現就安西地區開發為例來看。康熙五十五年(1716),靖逆將軍富寧安奏準于此招民墾殖。二年后,甘肅巡撫綽奇奏報已于此地安置民戶,“金塔寺地方安插民人三十五戶,西吉木地方安插民人二百七十戶,達里圖安插民人五百二十戶,錫拉谷爾安插民人一百六戶,俱經蓋造房屋,分撥居住,耕種地畝收糧”〔31〕。時安西州地方雖千里沃壤,但已“鞠為茂草,無復田疇井里之遺”〔32〕,且自明末以來,這里已成為蒙古族游牧場所。為此,撫遠大將軍年羹堯上奏曰:“布隆吉爾、沙州原系蒙古地方,赤斤衛、柳溝所亦曾為伊等游牧之所,因大兵在外,我兵種地駐扎,若大兵撤后,仍令伊等游牧行走,必至爭競生事”〔33〕。為避免民族遷移中的土客沖突,年羹堯奏準派大臣曉諭關西和碩特蒙古部落進入祁連山空地游牧,并“分地令其居住,庶內外地界分明”〔34〕。同時,奏請發直隸、山西、河南、山東、陜西5省軍罪當遣者,盡行發往大通河、布隆吉爾墾種。清廷遂令“大通河沿岸令駐軍子弟親屬及民人開墾耕種,帷布隆吉爾距邊遠,應令遣犯僉妻發往。”〔35〕此次遷移居民當為漢族。
  在安西州的開發中,川陜總督岳鐘琪也曾奏請“招甘省無業窮民二千四百戶開墾屯種”〔36〕此次移民屬本區域調動,均來自“平、慶、臨、鞏、甘、涼、西七府及肅州廳”〔37〕。從此8 處居民民族判定,大多數是以漢族為主體的農業人口。繼此之后,于乾隆年間又不斷大量遷移內地罪犯定居墾殖,二十六年(1761)時,甘肅巡撫明德奏云“遣犯甚多,難以安頓”〔38〕。請將遣犯移往烏魯木齊等地。遣犯大多來自于內地江南一帶。遣犯移入,一方面增加了漢族人口數量,另一方面,其世代同少數民族相處,為本區域民族的發展增添了新的活力。
  就河湟地區來看,地處黃河河曲地帶土地肥沃的貴德、保安一帶,就散居著大量的漢族如明時貴德十屯(散布今貴德、尖扎、同仁三縣)的居民,大都為明時遷來的屯民,均來自南京、蘇州、及江淮一帶。清中葉時,也有許多漢族陸續從四川、甘肅、山西等地區移居于青海互助、同仁等地區。在發展中也有一部分融入當地少數民族中。
  清代墾殖中,辟牧場為耕地對民族分布也有影響。寧夏固原一帶,在明代時還是官營牧場,入清后,招來回漢民人開墾,牧場辟為耕地,建為村落,成為回漢聚居區。出現“一縣種類,只分漢回,漢民居十之二,回民居十之八。膏腴之地多被回民占墾,故漢貧而回富”的局面〔39〕。另如前文所述,蒙古貴族麥力干也大量招來回漢民人進行墾殖活動。所以墾辟牧場,發展農業,雖說是清代黃河上游地區經濟發展中的一大特點,但它在顯示畜牧業經濟增長的同時,也再造了民族分布狀況。
  清代黃河上游地區的各族,在居住區各自保持自身的民族性,和睦相處,以新型的民族關系構成了清代黃河上游地區多民族分布格局,并日趨穩定。正是這種各民族間的密切交往和融合,促進了各民族的團結和友誼,增強了中華民族的凝聚力。
  注釋:
  〔1〕《大清一統志》卷三五○。
  〔2〕張穆《蒙古游牧記》卷十二。
  〔3〕楊應琚《西寧府新志》卷二十。
  〔4〕〔23〕〔25〕〔26〕梁份《秦邊紀略》卷一。
  〔5〕按《西藏圖考》卷5,雍正十年分青海西南境76族為二,以玉樹囊謙等北部40族歸西寧,近西藏36族歸駐藏大巨。道光年間,玉樹40族因部落遷徙減為25族。
  〔6〕〔37〕《清世宗實錄》卷二十,卷六十。
  〔7〕〔8〕〔21〕〔22〕那彥成《平番奏議》,廣文書局印行,卷二、卷二、卷四、卷四。
  〔9〕《清文宗實錄》卷二九三。
  〔10〕張集馨《道咸宦海見聞錄》,中華書局,1981年版, 頁231。
  〔11〕《明史》卷三三二《西域傳》。
  〔12〕吳景熬《河湟諸役紀要》。
  〔13〕《軟定石峰堡紀略》卷六。
  〔14〕《左文襄公全集》卷四一。
  〔15〕陜西巡撫畢沅奏折,乾隆四十五年。
  〔16〕馬長壽《同治年間陜西回民起義歷史調查記錄》序言。
  〔17〕《欽定平定陜甘新疆方略》卷九五。
  〔18〕〔19 〕吳忠禮《寧夏近代歷史紀年》, 寧夏人民出版社,1687年,頁73,頁73。
  〔20〕《左傳襄公年譜》。
  〔24〕(乾隆)《平番縣志》。
  〔27〕《蒙與源流筆證》卷六。
  〔28〕《清史稿》卷一三四《兵四》。
  〔29〕《裕固族東鄉族保安族社會歷史調查》,甘肅民族出版社,1987年版,頁16。
  〔30〕@②一之《黃河上游地區歷史與文物》,重慶出版社,1995年版,頁449。
  〔31〕《清圣祖實錄》卷二七七。
  〔32〕〔36〕《重修肅州新志》《柳玉衛》、《沙州衛》。
  〔33〕〔34〕年羹堯《條陳西海善后事宜奏折》。
  〔35〕《清史列傳》卷十三《年羹堯傳》。
  〔38〕《清高宗實錄》卷六三五。
  〔39〕(光緒)《海城縣志》《田賦》。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為“白”右加“乙”。
    @②原字為艸多一豎(
)下加干

青海民族研究西寧20~25,47A849民族研究趙珍19981998趙珍 青海師范大學歷史系 講師 作者:青海民族研究西寧20~25,47A849民族研究趙珍19981998

網載 2013-09-10 20: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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