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圖分類號]D6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0763—(2006)04—0071—06
我們生活在一個科技支撐的時代。高新科技的飛速發展一方面帶給我們巨大的福祉,另一方面也把人類帶入到高風險社會之中。這種現實的狀況不能不引起敏銳的社會學家的高度關注。長期從事社會發展和全球化問題研究的德國著名社會學家烏爾里希·貝克(Ulrich Beck)率先提出了頗具新意和現實意義的風險社會理論(risk society theory)。這種見解獨到的理論在國際學術界產生了廣泛的影響,對我國轉型期的政府危機管理更具有重要的啟發意義。
一、貝克眼中的風險與風險社會
1986年,烏爾里希·貝克出版德文版《風險社會》(Die Risikogesellschaft)一書。在這部著作中,貝克首次使用“風險社會”這一概念來描述在從工業社會到后工業社會過渡的過程中所出現的種種風險,思考關于人類生存、社會結構和生態啟蒙等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并提出了風險社會理論來闡述風險與風險社會的含義和風險社會的特征。
(一)風險與風險社會的含義
在風險社會理論中,“風險”(risk)是一個最基本的概念,是建構風險社會理論的基石,也是貝克社會學思想的中心內容。從起源上講,“風險至少是伴隨著工業社會的產生而產生的,甚至有可能在人類社會剛剛誕生時就已經出現了。所有的有主體意識的生命都能夠意識到死亡的危險。人類歷史上各個時期的各種社會形態從一定意義上說都是一種風險社會。”[1] 但是,對風險進行理論研究并運用到人類實踐中,則是很晚的事情了。風險概念最早被用于保險業中,十七世紀海上保險業用此概念來估算帆船駛入未標明水域的可能損失。后來,這一概念被用于銀行業或投資中,表示對投資可能結果的量化計算。[2] 1921年,經濟學家奈特(Frank Knight)出版《風險、不定性和利潤》一書,提出了“風險與不定性的二分法”,提供了用概率方法研究風險的可能性,推動經濟學中對風險問題的深入具體的研究。上個世紀七十年代后期,化學工業和核能工業的污染使社會學家開始使用這一概念來分析科學技術和社會發展所帶來的一些災難性后果。八十年代以來,隨著環境問題的凸顯和生態危機的日益加重,風險概念已從單純的保險—技術—經濟的范圍擴展為一個社會理論范疇。
在貝克的風險社會理論中,風險概念又被賦予了新的含義。在《自由與資本主義》一書中,貝克指出:“風險概念是一個很現代的概念,是個指明自然終結和傳統終結的概念。或者換句話說:在自然和傳統失去它們的無限效力并依賴于人的決定的地方,才談得上風險。風險概念表明人們創造了一種文明,以便使自己的決定將會造成的不可預見的后果具有可預見性,從而控制不可控制的事情,通過有意采取的預防性行動以及相應的制度化的措施戰勝種種副作用。”[3] 在《風險社會的再思考》一文中,貝克進一步對“(世界)風險(社會)概念的含義”作了八點總結[4]:(1)既不是毀滅也不是信任/安全,而是“真實的虛擬”;(2)是有威脅的未來,“始終”與事實相反,成為影響當前行為的一個參數;(3)既是對事實也是對評價的一種陳述,它們在“數字化的道德”中結合了起來;(4)控制或缺乏控制,就像在“人為的不穩定”中表現出的那樣;(5 )認識(再認識)沖突中表現出來的知識或無知;(6)由于風險的“全球性”而使全球和本土同時重組;(7)知識、潛在的沖突和癥候之間的差別;(8)一個人為的混合世界,失去了自然與文化之間的二元性。
(二)風險社會的特征
在貝克看來,隨著高科技的迅猛發展、全球化的迅速擴張和福利國家制度的實施,像洪水、地震、饑荒等傳統社會的威脅已有所改善,但同時產生了一系列新的“風險”:科技的負面效應帶來其無法完全控制的風險,造成環境的破壞和日益嚴重的生態危機,使人們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都帶有風險;個人主義化過程中面臨著集體社會解體所產生的認同危機,使個人面臨著自己決定、自我負責的風險;全球化使社會突發危機的不確定性、不可預見性和迅速擴散性日益增強,并在全球規模上進行。在這樣的背景和條件下,某些看似局部的或突發性的事件卻往往容易導致和引發整體性的社會災難,并產生連鎖反應。他曾借助于金融流通領域中連鎖作用來闡述世界風險社會的基本特征:[5]
(1)生態的“切爾諾貝利”和經濟的“切爾諾貝利”是糾纏在一起的,它們都涉及利益的分配,只不過在經濟的世界風險社會中利益的沖突更明顯一些罷了。
(2)甚至在世界風險社會中也可清楚地看出有組織的不負責任現象。
(3)正如切爾諾貝利事件那樣,世界風險社會不僅包含有經濟風險,而且這些風險還會轉化為社會風險、政治風險,最終會激起種族沖突。
(4)從世界風險社會中還可以進一步看出,非自愿的政治化,即自我政治化,是如何進行的。
因此,在風險社會,風險具有全球性和普遍性,其后果不僅造成對人的生存的傷害和威脅,而且還擴展到政治、經濟和社會的各個層面,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利益的重新分配和權利與責任的重新組合,甚至連風險的制造者最終也將成為風險的受害者。
二、貝克風險社會理論的顯著特征
通過上面的引述,可以看出,貝克風險社會理論有幾個顯著的特征:
(一)貝克風險社會理論的建構和發展是以現代社會的高風險為其深刻的現實基礎
貝克風險社會理論,“同任何新的學說一樣,它必須首先從已有的思想材料出發,雖然它的根子深深地扎在經濟的事實中。”[6] 可以說,經濟學和統計學發展已久的有關風險和風險管理的知識,是貝克風險社會理論的理論基礎;德國綠黨執政對環境意識的覺醒所形成的綠色主義,是其直接的思想來源;高科技的發展、全球化的擴張以及福利國家制度的實施所帶來的負面效應使現代社會呈現出的極度的不確定性和高度的風險性,則是其理論產生、發展和傳播的現實經濟和社會基礎。實際上,幾乎與貝克的德文版《風險社會》一書出版的同時,前蘇聯切爾諾貝利核電站第4號機組由于人為原因而發生爆炸。這既為其風險社會理論提供了有力的佐證,也使該書得以熱銷——作為一本研究著作,在出版后的頭五年內就售出了六萬冊。1992年,當該書由英國學者馬克·里特(Mark Ritter)翻譯成英文出版時,并投有一下子為英國人所接受,但瘋牛病危機在英國的爆發和在全球的蔓延使風險社會理論成為西方學者研究的焦點。不僅如此,隨著一系列地區性甚至世界性危機的出現,風險社會理論已遠遠超出了學術的圍墻,在公共媒體上引發了熱烈的爭論,并對公共事務的決策過程產生了重大影響。近幾年,風險社會理論也得到了我國學者的關注,尤其是SARS危機的出現,使人們自然把目光轉向這一理論,并希望能從中得到啟發。
(二)貝克風險社會理論與其現代化理論密切相關
貝克闡述風險社會理論的著作,除了著名的《風險社會》外,還有《世界風險社會》、《反思現代化》、《什么是全球化》、《全球化的形成、風險和機會》以及《解藥,有組織的不負責任》等。在這些著作中,他除了提出“風險社會”這個概念外, 還提出了另一個產生廣泛影響的概念——反思現代化(reflexive modernization)。貝克指出:“各種風險其實是與人的各項決定緊密相連的,也就是說,是與文明進程和不斷發展的現代化緊密相連的。”[7] 與阿爾溫·托夫勒(Alvin Toffler)的《第三次浪潮》和丹尼爾·貝爾(Daniel Bell)的《后工業社會的來臨》從宏觀上把社會變遷區分為三個階段相似,貝克也把社會變遷劃分為前現代性(pre- modernity)、簡單現代性(simple modernity)和反思現代性(reflexive modernity)這樣三個階段。他認為,現代社會正處在巨大的轉型之中,即從工業社會向風險社會的轉變。“正像十九世紀的現代化消解了封建社會的結構并產生了工業社會一樣,今日之現代化正在消解工業社會并且正在產生另一種現代性。”[8] 也就是說,古典現代化是工業社會形態對傳統社會形態的消解和重構,是從傳統社會向工業社會的轉型;反思現代化是另一種現代性對工業社會形態的消解和重構,是從工業社會向風險社會的轉型。因此,反思現代化是對現代化的現代化,即再現代化。“我們正在目睹的不是現代性的終結,而是現代性的開始,即超越古典工業設計的現代性的開始。”[9] “由工業社會的高度發展而導致的現代性對人類現存狀態的每一個領域哪怕是很小的角度都帶來了極大的不確定性因素。”[10] 所以,風險社會是近代以來工業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是現代性危機全面展示的社會。
(三)貝克風險社會理論是站在全球化的高度來審視現代社會的風險問題
作為全球化理論研究上卓有建樹的專家,貝克無論看待風險社會還是看待反思現代化,都是與全球化聯系在一起的。他認為,全球化對當代資本主義社會的主要影響之一,就是其具有極度的不確定性和高度的風險性,從而使當代發達資本主義社會已經成為一個“風險社會”或進入“風險時代”。在這個時代,核風險、化學產品風險、基因工程風險、生態災難風險等等都不僅僅限于此時此地,而是經常構成一種無法彌補的帶有全球性損害的災難。“任何像哥倫布那樣出發去發現新國家和新大陸的人肯定都要承担‘風險’,但這些風險都是個人的風險,而不是全球性的對于全人類的風險。”[11] 今天,正是全球化使“全球和本土同時重組”,風險在全球范圍內擴張,各種風險的不確定性、不可預見性和迅速擴散性日益增強,導致了全球風險社會的形成。“全球風險社會的一種特征就是風險出現變形,它很難被描述或監視:市場崩潰、過剩中卻出現了短缺、醫療失敗、經濟合理性的結構動搖了、政府被迫辭職。”[12]
(四)貝克風險社會理論側重于從制度層面來反思風險社會問題
塞繆爾·亨廷頓認為,“制度就是穩定的、受珍重和周期性發生的行為模式”。[13] 現代社會是一個有著多種多樣制度安排的社會,制度不僅在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與變遷的過程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而且與風險社會的形成也有密切的關系。實際上,貝克是一個制度主義者,他將風險界定在一個由制度性的結構所支撐的風險社會之中。正如他所說:“在風險社會理論中,‘環境’問題不再被認為是外界的問題,而是從理論上被放在了制度的中心。[14] 他認為:“風險社會的中心議題是:各種后果都是現代化、技術化和經濟化進程的極端化不斷加劇所造成的后果,這些后果無可置疑地讓那些通過制度使副作用變得可以預測的做法受到挑戰,并使它成為問題。”[15] 他特別強調風險社會中“有組織的不負責任”現象,認為這一概念“有助于解釋如何以及為什么現代社會機構在肯定了解災禍的真實性的同時,卻否認其發生、隱藏其根源、阻止賠償或管理。”[16]
三、貝克風險社會理論對我國轉型期政府危機管理的啟示
現代社會是一個充滿風險和危機的社會,客觀世界的不確定性與人類理性的有限性之間的矛盾,使人類社會不可避免地與風險和危機相伴隨,“任何時候總會有一些可能存在的危機,哪怕這些危機的可能性極小到幾乎可以忽略不計的時候,仍然難以完全避免和排除。”[17] 對當今社會而言,公共危機是不可避免的,是社會“‘非常態’中的‘常態’”。[18] 在這樣的背景下, 我們來思考貝克的風險社會理論,探討他所提出的問題及其研究問題的視角和方法,不僅對理解和應對生態危機和科技發展的負面效應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而且對我國轉型期政府危機管理也具有重要的現實啟發意義。
(一)在推進現代化的過程中政府應高度重視風險防范和危機管理
按照貝克的現代化理論,社會變遷劃分為前現代性、簡單現代性和反思現代性三個階段,反思現代化是對工業社會形態的消解和重構,是從工業社會向風險社會的轉型。西方發達國家是現代化的先行者,其現代化是由自身的制度、結構和文化傳統促成的,是一個自發的內生發展過程。正如列維所說:“現代化的先行者是逐步開始自己的現代化進程的,從一個很小的規模,逐漸擴大。”[19] 在這一社會變遷過程中,盡管也面臨這諸多矛盾和沖突,但總體而言,這種矛盾和沖突是以一種線性的時間序列展開的。中國是現代化的后來者,作為一種外源但同時又必須根植于自身國情的現代化,在其推進的過程中,面臨著經濟發展與環境資源、中國傳統文化與西方文化、人本主義與科學主義、工業社會與后工業社會等難題。[20] 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上,中國和發達國家存在著一個巨大的落差,但在生存方式上,我們卻不得不和發達國家一樣,即面臨著同樣的“現代化痛楚”和“發展性危機”,也面臨著同樣的諸如信息化污染和網絡生態失衡之類的后工業社會的最新“富貴病”。這樣,農業社會自然經濟結構中的弊端、早期工業化進程中的社會危機、現代社會發展過程中的矛盾在中國現代化進程中同時共存,并呈現出異常復雜的態勢。原本意義上的傳統與現代性這一二重沖突在中國當代社會轉化成一個傳統、現代性和后現代性之間的三重沖突。正因為這樣,西方現代化歷程中的“歷時態”矛盾和沖突在當代中國被“共時態”化,并且在較短的時間內以突發的形式迅速展開,因而更加尖銳、復雜和激烈。[21] 因此,與西方國家的現代化相比, 中國現代化面臨著更高的社會風險,并且西方國家各種歷時態出現的社會風險共時態地存在于當代中國社會轉型的過程中。在一個高風險的社會中繼續推進現代化和社會轉型,對政府的管理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添了更復雜的內容。政府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高度重視風險防范和危機管理,并把其作為推進中國現代化和社會轉型的一項重要內容。
(二)通過加強風險教育提高全社會的風險和危機意識
貝克的風險社會理論向當代人昭示了風險和危機意識在生存與發展中的重要性。應該清醒地意識到,在我國推進現代化和社會轉型的過程中,舊有的風險沒有減少,新型的風險還在增加:(1)一些傳統型的風險因素依然存在,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以及像SARS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等;(2)社會轉型中新出現的風險因素在增多,如單位制的解體、下崗失業、流動增加、信任危機、道德滑坡等;(3)一些與現代社會相伴隨的風險因素在逐步顯現,如生態危機、恐怖主義、高科技風險、人口結構變化、網絡化和全球化等。所有這些因素,正在將我國帶進一個風險社會。SARS事件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流行表明,在一個風險社會中,突發事件出現的頻率在增大。對突發事件如果處置不當,一個小范圍內的事件就有可能導致大面積的嚴重后果或危機。
我國長期的和平年代和穩定環境已使人們的風險和危機意識淡漠,應付突發危機性事件的心理準備不足。二十余年的改革開放使中國社會快速急劇地變化,隨之產生了未來的巨大不確定性,對其中所蘊含的社會危機,我們似乎缺乏足夠警惕。這種客觀存在的高風險社會與人們風險和危機意識淡漠之間的巨大反差,正是面對突發事件而心理緊張和群體性的恐慌,從而使個人和整個社會在認知和行為上應對能力降低的根本原因之一。從社會管理的角度上看,政府不僅要通過經濟和科技手段來增強應對風險和危機的能力,而且還要通過加強對各級國家干部和公務員、各類組織、廣大民眾的風險教育,提高全社會的風險意識,從政治、社會、文化和民眾心理等方面來增強預防風險和應對危機的能力,從而使人們在遇到危機時能保持健康的心態,客觀、理性地應對所面臨的困境,保證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三)通過制度創新和政府再造建構和健全危機管理體制
風險社會理論表明,社會風險的產生已成為當代工業社會的內在要素,高風險、多危機和不確定性是當代社會的顯著特征,需要在一個確定的、制度性的、規范的治理層面上予以解決。[22] 實際上,貝克也是側重于從制度的視角來反思風險社會問題的,這對我國的政府危機管理具有重要啟示。貝克認為,在風險社會中,舊工業體系已經過時,民族國家已經無力應對威脅整個人類的現代風險,正如他所指出,“在全球風險時代想要回歸到工業現代化的理論和政治哲學注定是要失敗的”。[23] 但是,在一些特定的歷史時期或某些特定的社會領域,風險仍然具有一定的可控制性,“通過風險的精確推算,通過一系列的信號燈和指示器,我們現在就可以對未來的災難未雨綢繆,制定出關于預防預警、事故賠償、善后處理等一系列預案,從而將風險和損失降到最低。”[24] 這就必然要求并引發社會結構的深層變革和政府運作機制的深刻革命。實際上,建立一套與風險社會相對應的、比較完善的社會結構和社會運行系統,是預防和應對風險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我國而言,關鍵是通過制度創新和政府再造來建構和健全危機管理體制。
中共十六大報告指出:“創新是一個民族進行的靈魂,是一個國家興旺發達的不竭動力,也是一個政黨永葆生機的源泉。……通過理論創新推動制度創新、科技創新、文化創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創新,不斷在實踐中探索前進,永不自滿,永不懈怠,這是我們要長期堅持的治黨治國之道。”[25] 通過制度創新和政府再造,“對公共體制和公共組織進行根本性的轉型,以大幅度提高組織效能、效率、適應性以及創新的能力,并通過變革組織目標、組織激勵、責任機制、權利結構以及組織文化等來完成這種轉型”,從而“使政府能夠應付無法預知的挑戰”。[26] 通過建立完善的預警機制、高效的應對機制、完備的法律機制、開放的溝通協調機制、制度化的組織機制、政府間合作機制和國家間合作機制以及強大的社會支持系統,建構和健全我國危機管理體制。就當今的現實情況而言,當務之急就是要“建立健全社會的預警機制,對社會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危及社會穩定的各種風險進行及時監控,并根據監控的結果采取相應的政治干預、社會行動,化解風險,排除險情。”[27]
(四)通過加強國際合作和引入全球治理理念提高風險防范和危機管理能力
按照貝克的風險社會理論,當今之風險社會是全球性的和全人類性的。SARS事件充分說明了現代社會危機的跨國界性,國界阻止不了像傳染病和恐怖活動這樣危機的擴散。在全球化迅速發展的今天,危機的原因和結果往往也是全球性的,局部的或地方性的危機也有可能擴散到全世界,從而導致全球危機的產生。
全球風險社會的形成表明,在這個全球化時代和風險時代,各國都因全球性問題和全球性危機而形成了一個相互依存的命運共同體,任何一個國家都不能獨善其身,而應該加倍合作,同舟共濟,組成聯盟,共担責任,對抗風險,克服危機。就我國政府而言,必須清醒地認識到,一方面,隨著我國加入WTO和日趨融入全球經濟體系,一旦在生態環境、公共衛生或社會其他方面出現災難性事件,其經濟與社會的后果和對世界的影響就會比較嚴重;另一方面,在危機管理中,注意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信息溝通,加強國際間的合作,在不影響國家安全的前提下積極尋求國際援助,這對于應對危機和減少損失、提高我國政府的風險防范和危機管理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在全球化時代,公共管理除包括國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和社會公共管理外,還包括主要涉及國與國之間等相關的國際性公共事務的國際公共管理。[28] 像SARS、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 國際恐怖主義等這些危及全人類安危的重大問題,就不僅僅是一個國家的公共管理所能解決的,而應進入國際公共管理的視野、采用全球治理的視角來考慮,使主權國家、國際組織、非政府組織、跨國公司乃至企業、公民自組織和有影響的個人作為國際社會行動主體,來共同應對全球性的重大危機。正如聯合國全球治理委員會所指出的:“治理在世界層次上一直被主要視為政府間的關系。如今則必須看到它與非政府組織、各種公民運動、跨國公司和世界資本市場有關。”[29] 這也是貝克總是站在全球化的高度來研究風險和風險社會問題,在方法論上對我國政府危機管理的一個重要啟示。
[收稿日期]2005年1月6日
自然辯證法通訊京71~75,60D01公共行政徐瑞萍20062006
烏爾里希·貝克/風險/風險社會/風險社會理論/政府危機管理
貝克以現代社會的高風險為其深刻的現實基礎,側重于制度層面,并與其現代化和全球化理論密切關聯,來研究風險和風險社會問題,建構其風險社會理論體系。這一理論對轉型期我國政府的危機管理具有重要啟示:在推進現代化的過程中政府應高度重視風險防范和危機管理;通過加強風險教育提高全社會的風險和危機意識;通過制度創新和政府再造建構和健全危機管理體制;通過加強國際合作和引入全球治理理念提高風險防范和危機管理能力。
作者:自然辯證法通訊京71~75,60D01公共行政徐瑞萍20062006
烏爾里希·貝克/風險/風險社會/風險社會理論/政府危機管理
網載 2013-09-10 21: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