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城市商業規劃與商業經營的關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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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問題的提出
    眾所周知,選址和店鋪的空間布局對零售商業的經營具有重要意義。然而,選址的空間范圍(基本框架)卻是一個外生變量,店鋪選擇只能在這個外生變量的約束下進行。這個給定的框架或外生變量就是城市商業規劃。顯然,城市商業規劃對零售商業的店鋪布局具有重要影響,從而直接影響零售商業的經營。
    在日美等發達國家,隨著人口的郊外化轉移、家用小汽車的普及以及流通規制的緩和,郊外購物中心與路邊店大量涌現。與此形成對照的是,這些國家的城市商店街卻出現了嚴重的衰退現象。針對這種局面,各國政府紛紛采取措施以致力于城市中心部商業的再度復興。例如,德國根據建設法制定了城鄉土地利用計劃及詳細的區域規劃,對開發用地有非常詳細的規劃,從而對大型零售店鋪的開設和空間布局具有很大的限制。日本也制定了有關的法律和計劃,以對城市商業的空間布局進行規劃。但是,與德國相比,日本的城市商業規劃的范圍較小,真正納入城市商業規劃的面積只占國土面積的25%,而且對土地利用的限制也不是很嚴格,特別是隨著近幾年對大型店規制政策的放寬,大型店的開設自由度大大提高。
    從1998年開始,日本撤銷了原來的《大店法》,取而代之的是《大型店鋪選址法》、《新城市規劃法》和《中心市街地活性化法》,即所謂的“城建3法”。這些法律的主要目的是,在放寬對大型店開設限制的同時,提高城市中心部商業的活力。但是,這3部法律的實施效果如何,現在還很難下結論,然而有一個趨勢確實是明顯的,即20世紀90年代以來,日本的大型店開設的自由度確實得到了提高。而且,隨著郊外大型商業設施的進一步增加,城市中心部商業的活力不足問題仍很突出。
    當然,從零售市場的活力來看,通過放松規制而不斷使新進入者進入市場是一件好事。然而,從城市商業規劃的角度來看,新進入者的不斷進入也可能加劇城市中心部商業的衰退,或對生活環境產生負面影響,特別是郊外的亂開發、亂建設更容易導致上述問題的產生。因此,只有樹立城市規劃原則在前、經濟合理性原則在后的開發建設理念,才有可能解決城市中心部商業的衰退問題,進而解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問題。
        二、日本城市商業規劃面臨的主要問題
      1.城市規劃不充分
    日本城市商業規劃面臨的首要問題就是城市規劃不充分。日本的城市規劃主要有以下特點:
    (1)剛性的土地所有權。日本憲法規定,財產權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土地的所有權也是剛性的。但是,這種剛性的土地所有權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以公共福利為宗旨的城市規劃法的使用。
    (2)城市規劃區域過小。日本的城市規劃是通過“線、顏色和數值”進行的,將國土劃分為城市規劃區和山林、原野等非城市規劃區。前者又進一步劃分為“市街區”、“市街調整區”和“白色區域”3種,并畫上規劃線。問題是作為規制對象的城市規劃區非常狹小(相當于國土面積的25%),不僅如此,即使是城市規劃區,也有很大部分屬于未畫線的區域,即白色區域(大約占城市規劃區域的40%以上)。同時,在規劃圖上將城市規劃區劃分為12種區域(按用途不同進行劃分),并用顏色進行區分,但是在這些區域的規劃中,對建筑物高度等方面的限制是相當寬松的。另外,所謂“數值”是指容積率、建筑物之間的間距等等。其中,作為建筑標準法中核心標準的容積率,日本也比歐美各國高得多,而且還有進一步提高的傾向。高容積率與高地價的結合為日本的城市規劃帶來很多問題。
    (3)中央集權。本來,城市規劃主要是地方性問題,其決定者應該是地方的市、街、村,但實際上市、街、村只是形式上的決定者,而真正的決定者往往是中央政府。因為建設省通過“承認和認可”以及各種補貼政策獲得了實際上的決定權。此外,關于城市規劃的聽證會或居民說明會制度也不健全,既不能向居民提供充分的信息,也無法使居民的意見得到充分的反映。
    (4)政策體系復雜。日本城市規劃政策體系極其復雜,除正式規劃外,通常還有所謂的“追加菜單”即對某些“特定地區”、“高度利用區”進行追加規劃,包括提高容積率等。此外,由法律、條例、通知等構成的政策體系也非常復雜,不要說一般人,即使是專家也很難準確理解城市規劃的全部內容。
    由于日本城市規劃的上述特點,從而使日本城市商業規劃也出現了許多問題。
      2.商業振興問題
    (1)對商業振興的含義理解得不全面。在日本,一般認為商業振興或提高商業活力是針對現有的商業設施,特別是傳統的商店街而言的。但是,商業振興問題不僅包括現有的商業,而且也包括新商業設施的開發與建設。例如,如果出現了人口由城市中心部向郊外轉移等的環境變化,那么,該地區的商業結構也就會發生變化。這時,如果不考慮由于人口減少而出現的城市中心部的商業衰退問題,而僅僅考慮在人口大量增加的郊外新建商業設施是不夠的。因為城市中心部還居住著大量的老齡人口,而商店街對這些老齡人口來說是非常必要的。另外,雖然郊外購物中心及車站周邊商業設施的建設與發展,必然會對城市中心部的商店街產生重大影響,這些商店設施很難具有均等的發展機會。因此,必須充分考慮各種商業設施的作用、規模、地理位置等多種因素,以謀求各種類型商業的整體振興。
    (2)業主與居民的意識問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不論零售業的業態與規模如何,都要面對各種各樣的競爭。因此,商業振興的主要承担者是零售經營者自身,零售經營者的努力是商業振興的基礎。不論有多么優秀而完整的商業振興政策,也不論投入多大的公共資金,如果沒有經營者的進取意識和積極的經營行為,商業振興也只能是空中樓閣。零售經營者既要有經營的熱情,又要提供有吸引力的商品組合與良好的服務,同時還要以盡可能低的價格銷售這些商品和服務,這樣,才能使自身的經營取得成功,進而促進全社會商業的振興。
    另一方面,商店街既是經營場所,也是當地居民的購物場所,同時還是城市的臉面和城市生活的中心地,因此,商店街的狀況如何也應該成為居民關心的大事。因此,建立健全能夠反映居民意見的聽證會或說明會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同時,也應該設法提高居民的商業振興意識,提倡和鼓勵居民積極協助或參與商店街的建設與改善活動。
    (3)縱向分割的行政體制。日本的行政機構不論是中央還是地方都很缺乏橫向聯系,同時,中央與地方之間的關系也主要是縱向的,即中央政府各部門與地方政府的有關機構是行政命令關系。因此,在制定和執行有關商業振興政策或措施時,各部門缺乏必要的溝通與協調。
    (4)缺乏基本的商業發展規劃。日本的許多商業集聚設施是由各地的市街村分別進行規劃與管理的。各地區特別是大中城市一般有若干處商業集聚設施,這些商業集聚設施的整治與改造也是分別進行的。但是,在人口和消費需求很難擴大的成熟經濟中,一個商業集聚設施的繁榮,則往往會對周邊的商業集聚設施產生負面影響,也就是說,很難使現有的所有商業集聚設施同時繁榮。因此,必須從整體的角度對各地區未來商業的發展進行規劃,并在此基礎上制定個別而具體的商業振興政策。當然,在這種地區未來商業發展規劃中,既有可能取消某些商業集聚設施(商店街),也有可能重新建設一些商業集聚設施。但是,到目前為止,日本還很少有城市或地區能夠制定出一個集經營者、消費者和政府部門的意見于一體的并很具權威性的地區商業發展規劃。
    此外,隨著家用小汽車的普及,商業集聚設施之間的競爭,特別是城市之間的競爭也愈加激烈。因此,制定一個跨城市、跨地區的商業發展規劃是非常必要的。
        三、商業原則與城市規劃原則
      1.商業集聚
    不論在哪一個時代,也不論在哪一個國家,零售商業的店鋪選址都是趨于集中的,一般將這種現象稱作商業集聚。商業集聚可根據規模大小分為大型、中型和小型等多種類型,既有不同業態的集聚,也有相近業態的集聚。關于零售商業的店鋪選址問題,已有很多學者進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多種理論。在這些理論中,最著名的就是“中心地理論(Central Place Theory)”、“招標地價理論(Bid Rent Theo-ry)”及“最小差別化理論(Principle of Minimun Diffentiation)”等3種理論。第一種理論主要用來解釋商業集聚的產生原因、規模及地理分布;第二種理論主要用來說明商業集聚內部的業種與業態的空間布局,而不論這種商業集聚是自然形成的,還是有計劃開發的;第三種理論則提出了相近業態能夠集聚的理論根據。雖然有很多人對上述理論提出了種種疑問,但不管怎么說,零售店鋪的集聚傾向是非常明顯的。
    之所以會出現店鋪的集聚現象,是因為通過各種業種與業態店鋪的集聚,可以使總的賣場面積擴大,并可以向消費者提供更多的選擇機會及一站式購物的便利,提高商業集聚整體的購物吸引力。顯然,商業集聚是一個城市或社區的重要設施,并對這個城市或社區的形象產生重要影響,也是該城市的“臉面”。同時,商業集聚也是零售商業和其他服務業的經營場所、消費者進行綜合購物的場所,進而也是某一地域的生活中心地
    商業集聚現象的出現,使零售商業的競爭分化為城市與城市、集聚與集聚以及店鋪與店鋪之間的多層次競爭。
      2.經濟原則
    商業與工業、農業一樣,也是重要的產業門類,因此,也必須貫徹經濟原則與競爭原則。所謂經濟原則也就是資本原則,即以盡可能少的投入取得盡可能大的產出的原則,并通過費用與收益、投入與產出來體現。既然商業是一種經濟事業,因此,就存在一個如何提高效率的問題。然而,即使企業能夠進行有效的生產和流通,也不一定能夠保證其生存與發展。這是因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要保證企業的生存與發展,除企業的有效經營外,還需要有公平、自由的競爭環境,以及消費者的光顧。也就是說,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之間要圍繞如何滿足消費者的需求而進行自由競爭,因此,只有那些更好地滿足消費者需求的零售商才能得以生存與發展,而不能充分滿足消費者需求,從而不能得到消費者光顧的零售商就會被淘汰。顯然,對零售商來說,如何有效地滿足消費者的需求是其生存與發展的關鍵。這種經濟效率原則不論在店鋪之間還是在商業集聚之間的競爭過程中都會得到充分的體現。
    為了取得競爭優勢,零售商通常要致力于以適當的價格向消費者提供有吸引力的商品組合與服務。零售商對經營的熱情和努力程度可以通過其經營業績而體現出來,個別零售商的努力經營是商業集聚繁榮的基本前提。當然,通過商業集聚不僅可以向消費者提供一站式購物的便利,而且還可以通過個別零售商的共同努力創造更好的經營環境,從而提高商業集聚的整體形象和吸引力。從這個意義上講,零售市場上的競爭就不僅限于個別零售商之間的競爭,還有商業集聚之間的競爭。顯然,零售市場與生產市場一樣,也是一個充滿競爭的市場、由于零售市場是以中小零售商占大多數的市場,因此,在零售市場上除了店鋪與店鋪、商業集聚與商業集聚之間的競爭外,還存在著中小零售商與大型零售商之間的競爭,總之,在零售市場上,競爭原則得到了充分的貫徹。
      3.如何理解“城市規劃”
    在許多國家的城市商業規劃中,一般將“城市”與“街”作為同一用語使用。但實際上,“城市”與“街”是有區別的。與“城市”相比,“街”在地域區劃上較為自由,而且更重視人與人之間的交流與接觸,因此,“街”比“城市”更有親近感,其范圍也因人與人之間的交流與接觸程度不同而可大可小,并具有顯著的區域性特征。與此相對應,“城市規劃”和“街區建設”也是有區別的。與“城市規劃”相比,“街區建設”這一用語不僅意味著地方政府要在區域開發建設上發揮積極的作用,而且還意味著居民也要發揮其對區域開發的積極作用。但是,在本文中將“城市規劃”與“街區建設”作為同一用語使用,而且主要使用“城市規劃”這一用語。也就是說,本文所使用的“城市規劃”概念已經包含了“街區建設”的含義。
    所謂城市是指“在某一個特定的區域內,有相當數量的人口居住,并不斷保持密切關系的進行政治、經濟、文化活動的場所”。城市是其周邊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人口集中,擁有各級政府機構、法院、工廠、銀行、零售店、飲食店、美術館、影劇院、醫院等各種機構與設施,具有各種功能。由于城市的人口比較集中,因此,城市內的組織或個人所必需的商品和服務是無法自給自足的,而必須依賴于外部。而零售商則承担了向消費者提供購物便利的職能,即在必要的場所、必要的時間、必要的數量,向城市內外的消費者提供必要的商品和服務。
      4.城市規劃的原則
    城市是由許多機構與設施組成的,是人們生活的場所,并承載著許多觀點、思想、價值標準及規則,其中也包括商業或經濟原則。但是,對一個社會來說,不僅要有經濟原則,還應該有學術、藝術、宗教等各種思想和價值標準。因此,僅僅從經濟合理性的角度來進行城市規劃是不全面的,還必須從文化及社會的角度來進行城市規劃。例如,從學術的角度來說,應該體現研究自由與教育自由的原則;從藝術的角度來說,則應該體現美的要求;而從宗教的角度來說,則應該體現倫理道德標準。這些原則都應體現在城市規劃之中。當然,這些原則的優先順序因國家或時代的不同而不同。例如,在日本的城市規劃中,可能更多地體現了經濟合理性原則。但是,正如有的學者所指出的那樣,“經濟合理性原則只不過是人類生活中的一個原則。日本是一個過度追求經濟合理性的社會,而歐洲則是一個追求經濟與知識、藝術及價值合理性相平衡的社會。”因此,只有從多個角度,并以多個原則、標準進行城市規劃,才能使城市及其居民得到完整而健康的發展。
      5.城市的活力與多樣化
    由上可知,在進行城市規劃時,必須有多種標準和多種視角,但是,從城市居民的角度來看,更重要的問題則是一個城市是否適合居住與生活。一個擁有很多市政設施和高速公路橫貫市內的現代城市,或者一個充滿文化氣息的古典城市都不一定適合人類的居住,另外,學術進步也未必能夠立即使城市變得易于生活。當然,對城市的價值判斷會因城市的發展歷史和地理位置而各有不同。一個城市是否適合居住與生活是城市居民對一個城市的綜合評價。人們通過在城市居住、工作、休閑、購物和通行來評價城市是否適合人們的居住與生活。
    杰克布斯(J.Jacobs)認為,城市規劃的目的是為了建設適合人們居住與生活的城市,而適合居住的城市的首要條件就是要有活力。而要使城市具有活力,則必須使城市具有多樣化特征。杰克布斯認為,具有多樣化特征的城市是指“在經濟上能夠相互支持,而且分工精細,具有多種功能的城市”。例如,規劃建設人行道,就不能僅僅作為行人的通道來使用,還應該將其作為商店街的通道、零售商的經營場所、購物場所、信息交流的場所來使用,使其具有生活中心的功能。因此,商業設施的用途越多樣化,則越能增加其所在地——城市或場所的活力。杰克布斯認為,可通過以下4個途徑來實現城市功能的多樣化:
    (1)一個空間場所除具有基本功能外,還應具有其他多種功能。因此,如果將城市的空間區域進行嚴格的功能區分,會導致城市的僵化。
    (2)盡量縮小城市的街區區隔范圍,并用網狀的街路將各街區連在一起。因為太大的街區會被很長的街路分隔,從而妨礙居民的通行與交流,相反,街區范圍較小,并通過網狀的街路相連,則有利于居民的通行與交流,從而便于經濟活動的開展。
    (3)盡量將年代不同的舊建筑物與新建筑物相混合。一般來講,舊建筑物的租金比較低,適合中小零售商或飲食店的經營;而一些新的大型建筑物則可以為不同業種與業態的零售商的集中經營提供便利條件,從而使零售商業活動多樣化。總之,經濟活動的多樣化會帶來生活的多樣化,而生活的多樣化又會促進經濟活動的多樣化。
    (4)將人口密集于一定的空間范圍內。當然,這里所說的密集也是有限度的,但是適當的密集是有利于繁榮城市生活的。
    隨著城市化的發展,會有越來越多的人生活在城市里,因此,為了不斷提高人類的生存質量,應該努力實現城市功能的多樣化并充滿活力,同時,這也是城市商業規劃所應遵循的原則和追求的目標。
        四、城市商業規劃的位置
      1.城市商業規劃矩陣
    如前所述,零售市場強調的是競爭性,而城市商業規劃則強調計劃性。右表是各國城市商業規劃所處的位置。在該矩陣中,縱軸表示城市商業規劃的計劃程度,橫軸表示零售市場的競爭程度。例如,位置3表示城市商業規劃的計劃程度不太高,進入零售市場的自由度又很大,可稱為“無秩序型社會”;與此相反,位置7則表示城市商業規劃的計劃程度較高,同時進入零售市場的限制又很嚴,因此可稱為“統制型社會”。例如,英國在20世紀80年代,由于撒切爾政府制定并實施了放寬規制政策,因此,其城市商業規劃處于位置6,而進入90年代以后,由于資源、環境問題日益突出,大型店對中小零售商業的負面影響,以及郊外購物中心對傳統市中心商店街的沖擊也越來越嚴重,因此導致英國的商業政策又開始向強化規制的方向轉變,從而使英國的城市商業規劃由80年代的位置6移向位置9。
    各國城市商業規劃所處的位置
    附圖F51O311.JPG
    與我們預想的相反,日本城市商業規劃的計劃性一直很低。同時,對零售商業,特別是大型零售商業的進入規制也較為嚴格。因此,日本的城市商業規劃處于位置1。但是,20世紀90年代以后,日本對大型零售商業的規制開始放寬,但城市商業規劃的計劃性并沒有提高,城市商業規劃的位置由80年代的位置1移向位置2。
    法國的情況與日本相似,對大型零售商業的規制也是比較嚴格的,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后,由于不斷增加的大型店對中小零售商產生了嚴重的負面影響,因此法國對大型店的規制就更加嚴格了。但與日本不同的是,法國除對零售商的進入限制比較嚴格外,城市商業規劃的計劃性也比較高。因此,法國城市商業規劃的位置,在80年代以前是處于位置8,而在90年代以后則處于位置7。  
    出乎我們預料的是,美國城市商業規劃的計劃性也很高,與歐洲不同,美國的城市商業計劃是州政府這一層次上的,但是,各州政府的城市商業規劃很精細,也很有計劃性。因此,美國城市商業規劃與德國一樣大約處于位置9。
      2.中國城市商業規劃的發展方向
    我國的城市商業規劃,可大致劃分為兩個時期,即改革開放以前和改革開放以后。在改革開放以前,我國是計劃經濟體制,因此城市商業規劃的計劃性很強。同時,對零售商業的進入限制也是非常嚴格的,除國營與集體零售商業以外,不允許任何形式的商業組織進入零售業,即使是國營與集體商業也不允許自主開設店鋪或擴大經營規模,因此,這一時期我國的城市商業規劃應處于位置7。但是,改革開放以后,我國的零售商業政策發生了很大變化,零售商業進入自由度很高,特別是90年代以前,不僅各類零售商業都可以自由進入,而且對零售店鋪的規模也幾乎沒有限制。與此相適應,我國城市商業規劃的計劃性也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的不斷深化而逐漸弱化。綜合這兩方面的因素,我們認為,改革開放以后特別是90年代我國的城市商業規劃大約處于位置3。但最近幾年的情況有所變化:一是開始對大型店的進入實施一定的限制;二是加強了城市商業規劃,并逐漸提高規劃的權威性與計劃性。因此,從目前來看,我國的城市商業規劃應該處于位置6。從發展方向來看,我國的城市商業規劃很可能逐漸向位置8中國流通經濟京65~68F51商貿經濟夏春20042004加入WTO職業經理人必修36課:兵家善用36計,經理必修36課。加入WTO職業經理人必具“十力”:欲提高“實力”,先提升“十力”。競爭政策/禁止壟斷法/經濟發展/政策評價本文系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課題《沿海地區世界級制造基地和產業中心培育研究》(項目編號:70273009)的階段性研究成果。同良何其菁 國立華僑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郵編:36200Thoughts on the case that the United States Litigaes Chinese Color-TV Industry Dum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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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載 2013-09-10 21: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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