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與國家相互關系的理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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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市場與國家相輔相成
  之所以說市場與國家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的關系,是因為市場與國家是現代社會經濟制度體系中的兩種基本的制度安排,在社會經濟運行中他們都有其自身的優勢和不足,只有這兩種基本制度相結合,使他們的優勢互補,才能發揮他們各自的長處,克服各自的不足,實現社會經濟的正常運行。這種關系,具體從以下兩個方面表現出來:
    (1)市場在國家經濟運行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市場是國家經濟運行的基本形式。從國家經濟的總體運行來看,物質資料的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的整體運行過程,只有在市場正常運行的基礎上才能完成。從國家各種行業部門的經濟運行來看,也只有在市場正常運行的基礎上,各個行業部門才能實現由生產商品到貨幣、再由貨幣到商品生產的循環往復運行。如果離開了市場及市場運行,各個行業部門的經濟就無法正常運行或其運行中斷,其產品的使用價值和價值就無法最終實現。
  第二,市場是國家經濟運行的重要調節力量。社會的經濟運行是非常復雜而且多變的,因此,僅靠政府對經濟運行進行管理,則異常困難。人類在漫長的生產實踐中發現,只有市場才能在社會經濟運行中很好地溝通生產者之間以及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供求關系,使社會經濟正常運行。因為市場能通過自身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將市場主體、客體聯系在一起,并通過市場價格圍繞著市場價值的上下波動,將市場供求信息傳導給各經濟主體,促使他們通過競爭,實現其效益的最大化,從而使經濟資源從產品過剩、生產效率低、經濟效益差的行業部門流向產品供不應求、生產效率高、經濟效益好的行業部門。這樣,市場在促進經濟資源有效配置的過程中,也就引導著社會生產和再生產的順利進行,從而實現國家經濟的正常平穩運行。社會發展的實踐反復證明,其他任何組織和制度都無法替代市場對社會經濟運行所起的基本調節作用。
  第三,市場是國家經濟繁榮的基礎。國家經濟的繁榮可以反映在物質產品形態方面,也可以反映在價值形態方面。而這兩個方面的反映,都離不開市場的基礎作用。從物質產品形態方面來看,處于生產階段還沒有進入市場的物質產品無論總量有多大,也不能反映國家真實的繁榮水平,只有通過市場并在市場交易中完成了使用價值讓渡以后,物質產品的數量才能夠用來反映國家經濟繁榮的水平。從價值形態方面來看,經濟水平可以反映國家經濟繁榮的水平,但是一談到經濟水平,實際上已經在市場領域內完成了形態的轉換,已從產品形態經過商品、再由商品到價值形態的轉變,從而使個別勞動轉化為社會勞動,產品的價值才得以實現。因而,在產品價值實現基礎上的經濟水平,是真實反映國家經濟繁榮水平的重要指標。
  第四,市場是國家實現財政收入的場所。稅收、利潤、債務收入等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國家的稅收和利潤收入,只有在商品生產經營者通過市場交換取得經營收入以后才能實現。如,營業稅、增值稅和消費稅等與市場的關系是非常明顯的。債務收入,也是必須通過證券市場進行發行和交易后才能實現。
    (2)國家在市場正常運行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國家為市場運行提供規則保障。市場有其自身運行的規律性,按照市場運行的規律性進行市場活動,市場才能正常有效運行。但是,不同的市場參與者在市場活動中,追求的都是自身的經濟利益及其最大化,同時,市場機制本身又具有盲目性和事后性等局限,因而實際市場上常常會出現有意無意干擾、破壞市場正常運行的市場行為和非市場行為,這些行為僅僅依靠市場自身的力量是無法糾正的。國家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必然要制定市場行為規范和行為準則,規范市場行為,保障市場的正常運行。國家憑借政權的力量制定出有關市場的經濟政策和市場規則,一方面保障市場多元主體財產所有權及其帶來的利益不受侵犯,另一方面禁止市場活動參與者在追求自身利益時對他人的自由和利益的干擾和損害。如果沒有國家政策和市場規則的約束,人們就會只顧自己的利益,各行其是,市場就難以正常運行。
  第二,國家為市場運行提供適宜環境。市場的正常運行,需要有適宜的環境條件。與市場運行相聯系的環境條件是多方面的,例如,經濟環境、社會環境、政治環境、意識形態環境等等都與市場運行有緊密聯系。提供符合市場正常運行客觀要求的環境條件,是國家的基本職責,同時也只有國家才能担負得起這樣重大的責任。
  第三,市場正常有序運行需要國家的管理。市場正常有序運行需要國家授權的組織機構運用行政、經濟和法律等等手段,對市場交易活動與交易過程進行控制、引導、監督、協調和服務。也就是說需要國家的管理。通過國家的市場管理,一方面促進市場的發育和市場體系的不斷完善,為市場發揮自身的調節作用創造條件,使市場機制的調節功能充分發揮作用;另一方面限制和消除市場的盲目性,制止損害商品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從而維護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為市場主體提供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條件。
  第四,市場正常有序運行需要國家的監督。為了保證市場在任何情況下都能正常運行,就必須能及時發現并糾正那些導致市場運行偏離正常軌道行為的活動,這就是國家的市場監督。這里的市場監督,具體是指國家對市場運行中的各個市場主體以及機關、團體的市場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和引導的一系列活動。也就是要及時發現他們的偏差行為,并糾正他們的偏差行為,從而也起到預防未來市場運行中出現類似偏差行為的作用,保障市場的正常運行。
      2、市場失靈時國家要對市場進行干預
  市場作為一種具體的制度安排,其作用不是無限的和萬能的。當某些情況出現時,市場就會無法有效地發揮自己的作用,產生市場失靈現象。導致市場失靈的原因主要有三。
  一是由市場負效應引起的。(1)市場導致社會收入分配不公。 (2)市場對有益、有害物品的調節有違社會道德。 這兩種后果都是市場自然運行的結果,市場無法按照社會公平和道德的原則來調節這兩個方面的問題。
  二是由市場功能缺損引起的。(1)市場無法解決外部效應問題。市場無法限制或消除外部負效應,同樣也無法促進外部正效應。(2 )市場無法解決國民經濟平衡問題。市場只能在一定范圍內用較長時間通過曲折的道路和許多浪費來促進某些商品供求平衡的實現,無法解決整個國民經濟的復雜平衡問題。(3)市場無法解決經濟波動問題。 經濟的周期性波動是市場自身運行的一般規律引起的自然后果,因而市場無法自己解決經濟波動問題。
  三是由市場缺陷引起的。(1 )市場無法調節公共物品的生產和公共資源的利用。公共物品和公共資源,一方面具有非排它性,另一方面具有非競爭性。非排它法,使公共物品無法通過市場的等價交換在生產者之間及其與消費者之間發生聯系;非競爭性,使公共物品無法通過市場競爭而發揮其最大效益,因為通過市場競爭供應公共物品反而限制了他們效益的最大發揮。(2)市場無法解決壟斷和自然壟斷問題。 市場壟斷和自然壟斷,會降低資源的配置效率和效益,造成社會福利的損失,但是市場競爭對壟斷和自然壟斷者不能形成競爭壓力,市場競爭規則對壟斷者也無效力。(3)市場無法解決信息的不充分和不對稱問題。市場信息不對稱、不充分、不真實和難以預測等等情況,都會影響到生產者和消費者的經濟決策,從而造成資源的低效率配置及資源的浪費,最終影響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并降低社會的福利水平。
  當市場由于以上種種原因而出現失靈時,國家為了自己的利益與實施自己的職能,必然要對市場進行干預,既彌補市場的缺陷和不足,又為市場的正常運行提供所需要的外部環境。現代經濟學表明,對市場失靈的充分研究,早已成為國家干預市場的立論基礎。
  市場失靈有宏觀和微觀兩個方面的表現,因而國家也會從宏觀和微觀兩個方面對失靈的市場進行干預。第一,國家從宏觀方面對市場進行調控。如通過中央政府制定財政、金融、收入分配和有關產業政策,對國民經濟宏觀總量及結構的運行進行預期和即期性控制,從而實現保障經濟穩定增長、分配既有效率又公平以及結構協調均衡的目標。第二,國家從微觀方面對市場進行規范。根據市場運行的客觀要求(具體表現為市場規則的要求),對有關經濟行為主體的行為進行限制,以此行為來解決由微觀經濟行為主體造成的市場失靈問題。例如,制定反不正當競爭法、環境保護法、稅收法、社會保障法,來控制市場無法解決的問題。
  國家對微觀經濟主體的規制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間接規制,一種是直接規制。間接規制,是指國家不直接介入經濟行為主體的經濟活動決策,只對其阻礙市場機制發揮職能的行為進行預防和制止。一般來說,間接規制是通過司法程序來實施的。直接規制,是指國家以認可和許可的法律、法規形式直接介入經濟行為主體的經濟活動決策,以此行為來避免產生與壟斷、外在負效應、外在不經濟和非價值物品有關的、社會經濟運行中不期望出現的市場后果。直接規制,又分為經濟性規制和社會性規制。經濟性規制的產業,一般是具有構成壟斷的技術、經濟特性的產業,這些產業有可能產生資源的低效率配置和不能公平利用的后果。因而國家運用法律權限,通過許可和認可、注冊、審批、命令、指導等手段,對微觀經濟行為主體(主要是企業)進出市場、價格、服務的數量和質量、投資、財務等等行為進行規制。社會性規制,是指國家制定微觀經濟行為主體提供物品和服務的質量及其相關活動的標準,并禁止和限制某些特定行為的活動。如確定企業應禁止的某些行為,制定資格制度、營業限定、檢查鑒定制度、認證制度等,以此行為來保障勞動者和消費者的安全、健康和衛生,并且達到保護環境和防止災害等方面的目的。
      3、政府失靈時市場改革具有重要作用
  政府對市場干預、調節失靈,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政府對市場干預的決策失誤引起政府失靈。政府作出干預市場失靈的決策是一個十分復雜的過程,存在著各種困難、障礙或制約因素,因而很難處處都作出合理的干預決策,一旦作出的干預決策失誤,就會導致政府失靈。如政府調節國民經濟總量失衡時,要依據大量而又準確的經濟信息作出決策,而提供信息的有關單位往往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傳遞的是扭曲、失真的信息,再加上有些信息傳遞渠道不順暢,因而政府依據這樣的信息作出的干預決策很容易造成失誤,從而引起政府干預失靈。
  第二,政府干預市場的成本擴張引起政府失靈。政府機構具有一種自身擴張和低效率運行的可能性,無形中使政府干預市場的成本得以擴張。這種可能性及其后果的出現,是與政府機構的職能實施緊密相關的。如為了加強管理,促使政府職能的全面實現,很自然會引起政府機構的擴張及預算的更大化,使政府干預市場的成本擴大,從而使機構龐大工作效率降低,這樣,政府對市場失靈的反應就會遲緩,喪失干預市場的最佳時機,導致干預失靈。
  第三,腐敗行為會使政府對市場的干預失去公正性而引起政府失靈。由于政府及其官員也是利益團體和個體,他們也有追求自身利益的動機,這是正常的。但是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來與金錢相交換,就會產生腐敗。因此在用權力同金錢作交易時必然會使政府對市場的干預偏向于某些利益團體和個體,從而使干預活動失去公正性,引起政府失靈。
  具體來說,應根據不同的情況采取不同的改革措施:(1 )在決策失誤引起政府失靈的情況下,特別需要發揮市場的基礎性調節作用,培育發展各種市場組織,以便及時為政府提供多方面、多渠道的市場信息,避免信息的扭曲和失真。(2 )在干預成本擴張引起政府失靈的情況下,特別需要在政府的管理活動中引進市場運行中效率優先的原則、市場競爭原則和激勵機制,對政府官員進行市場化選擇,實行優勝劣汰,同時應使官員的收入同其工作效率、貢獻保持一致性,從而使政府成為適應現代社會要求的廉價、高效政府。(3 )在腐敗引起的市場失靈的情況下,特別需要強調政府干預市場決策的程序化、法制化、科學化,強調參與市場競爭與獲取利益的公平權利,建立市場民主監督制度,同時對政府干預市場的行為進行司法控制,嚴厲打擊腐敗分子。從而維護市場與國家的合理關系,促進經濟繁榮。
南方經濟廣州18~20F13社會主義經濟理論與實踐王冰19981998市場與國家之間存在著相輔相成的客觀聯系,我們必須正確認識這種關系,才能妥善處理市場與國家的關系,促進國家的繁榮與發展。市場/國家/相互關系作者單位:武漢大學經濟學院 作者:南方經濟廣州18~20F13社會主義經濟理論與實踐王冰19981998市場與國家之間存在著相輔相成的客觀聯系,我們必須正確認識這種關系,才能妥善處理市場與國家的關系,促進國家的繁榮與發展。市場/國家/相互關系

網載 2013-09-10 21: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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