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消費倫理建構的價值選擇與實踐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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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圖分類號〕B82-05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447-662X(2008)02-0048-05
  20世紀以來,由經濟增長決定的消費增長使人類在充分享受物質文明的同時,也在另一方面形成了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人關系的“破壞性機制”。因此,構建科學消費倫理對于建設和諧社會具有重要理論和現實意義。
  一、科學消費倫理構建的價值選擇
  科學消費倫理問題的提出是與整個社會的現代化進程密切相關的。科學消費倫理必須立足于在社會現代化的大背景中獲得其自身的規定性。現代化是生產方式現代化和生活方式現代化的辯證統一,因此,科學消費倫理應是社會生活方式現代化的應有之義。
  科學消費倫理的祛魅就在于促進社會生活方式的實踐轉型。但是,要理解科學消費倫理的這一實踐轉型,必須對以下方面有正確認識:首先,科學消費倫理不等于純粹的“節儉”或“節欲主義”。盡管從中國古代的“儉節則昌,淫佚則亡”①到亞當·斯密《國富論》的“資本節儉”主張②,“崇儉黜奢”一直是貫穿消費倫理的主線而被人們所傳頌。然而,這種崇儉倫理畢竟是落后的社會生產力的產物,而且當這種崇儉倫理與傳統的自抑文化相聯系時,節儉在一定意義上反而成為了一種削減人的主觀能動性的“思想工具”;其次,科學消費倫理不是完全的“消費主義”。雖然消費主義足以構成促進經濟增長的精神動因,然而,消費主義消解了消費者的主體意義和道德責任感,成為導致人與自然、人與人之間利益關系惡化的根源;再次,科學消費倫理也不等于抽象的精神消費。在現代西方社會,現代主義、大眾文化和市場體系三者緊密結合,構成資本主義的文化體系并哺育著人們的生活方式,然而,它給人們帶來的并不是日益增長的生活幸福,卻反而對社會以及人類自身產生了諸多不良影響。因此,我們沒有理由將消費倫理的價值準則定義于抽象的精神消費之上。
  科學消費倫理是人類生活方式自身運動的必然結果。馬克思主義認為,物質生活的生產方式制約著整個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過程,生活方式的歷史變遷以生產方式的矛盾運動為根本動力。同時,生活方式的歷史變遷也有其自身的內在邏輯,那就是:生活方式的內在矛盾推動著消費倫理的價值選擇與實踐變遷。人類愈益從生產活動中解放出來,就愈益關注自己的生活,人們對生活、生活方式的思考和實踐也將愈益理性化。因此,構建科學消費倫理必須從三個方面進行正確的價值選擇:
  首先,在消費態度上要走出節欲消費與縱欲消費之間的兩難困境。從經濟發展的角度來看,節欲消費會導致有效需求的不足,不利于經濟的發展;縱欲消費固然會刺激經濟的增長,但也會因為資源環境壓力等因素而影響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從人的發展的角度來看,節欲消費是對人的需要的克制,而縱欲消費則扭曲了人的需要,導致物質消費與精神消費的失衡。科學消費倫理既不主張對人的正常需要的壓制甚至禁絕,也不持有人的需要天然合理的觀點,更不贊成為了經濟增長的目的而刺激起人的畸形需要,而是主張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對人的需要進行合理引導和科學滿足。
  其次,在消費心理上要超越理性消費與非理性消費之間的二律背反。科學消費應該是以理性為主導的消費。但如果把理性片面地理解為一種工具理性,缺失了價值理性的維度,那么往往會陷入一種片面的實用性消費。實際上,在人的心理結構中既有理性的成分,也有非理性的成分。人的情感、審美等方面的需要是無法用工具理性來加以衡量的。因此我們在消費態度上,應該在以理性為主導的同時,也要一定程度上承認非理性的地位和作用,以理性引導非理性,以非理性補充理性。
  再次,在消費結構上要避免物質消費與精神消費之間的相互脫離。根據馬斯洛的需要層次論,愛的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實現的需要等精神性需要是基于又高于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這樣的物質性需要的。“基于”意味著精神性需要要在物質性需要得到基本滿足以后才能成為主導性需要,而“高于”則意味著物質性需要得到基本滿足以后應該使精神性需要成為主導性需要。物質需要與精神需要之間的這種關系決定了,科學消費不僅應該表現為消費水平上的科學,而且應該表現為消費結構上的科學,根據經濟社會的發展水平實現物質消費與精神消費的有機統一和同步發展。
  二、科學消費倫理構建的五個維度
  科學消費倫理當然并不是簡單地在節儉與奢侈之間尋求一種量上的中間狀態,而應該尋求多方面的標準。這些標準應該既體現出主體的價值追求,又體現出自然和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是合目的性與合規律性的統一。
  (一)消費的經濟性——科學消費倫理建構的社會功能維度
  消費的經濟性有兩種含義:第一,消費是一種經濟行為,是人們在一定社會經濟關系中,并借助這種社會關系而進行的用消費資料滿足自己生活需要的行為和過程,因此,消費本身必須合乎經濟原則和經濟規范;第二,消費是社會再生產的重要環節,生產、分配、流通(交換)、消費構成了社會再生產的全過程,它們之間互相聯系,又互相制約。馬克思認為,消費從兩方面影響著生產:一方面產品只有通過消費才成為現實的產品,消費是產品之所以成為產品的證明和路徑;另一方面是消費創造出新的生產需要。“消費在觀念上提出生產的對象,作為內心的意向、作為需要、作為動力和目的。”③
  消費的經濟性表明,消費不僅是經濟發展的起搏器,也是改善生活質量、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繁榮進步的最有效手段。但是,消費的經濟性也不是無限制的消費刺激。實際上,任何消費都有其內在的尺度與機制。消費必須建立在發展的基礎上,消費還必須是可持續性的。因此,消費的經濟性要求我們必須積極引導和更新消費觀念,必須充分認識到財富的創造不再單純依靠財富的直接生產,更依賴于有效消費的存在。因而新的消費理念建構中,消費應視為一種“德性”,既要把消費作為實現再生產的一個不可缺少的環節,更要重視消費本身所蘊涵的經濟意義,積極肯定消費促進經濟發展的社會功能,使消費的經濟性成為當代消費倫理建構的重要物質基礎。
  (二)消費的生態性——科學消費倫理建構的生態制約維度
  讓·波德里亞提出“消費異化”的概念,用以闡述生產型社會向消費型社會變遷中的人類消費對自然環境和對人類自我本性的“破壞性機制”。在讓·波德里亞的思想中,消費不是單一的經濟行為或生活方式,而是與生態文化、生態文明相統一的社會生態系統的一個重要環節,因而經濟社會發展對自然生態環境具有特殊的路徑依賴。人是自然的一部分,這就決定了人不是自然之主而是自然之子,因此,自然生態價值和消費價值對人類生存質量具有重要意義。施里達斯·拉夫爾也認為:“消費問題是環境危機問題的核心,人類對生物圈的影響正在產生著對于環境的壓力并威脅著地球支持生命的能力。從本質上說,這種影響是通過人們使用或浪費能源和原材料所產生的……對自然資源的透支和對自然生態的污染,正在日益造成家園的失落,成為我們生存的巨大危險和缺憾。”④
  良好的生態環境既是人類生存繁衍和社會發展的基礎,也是社會文明程度的標志。人類有責任、有義務為生態和諧做出積極的努力,積極探索人與自然關系的倫理規范的實踐措施,選擇符合生態倫理的人類發展途徑,做到經濟和社會活動生態化,使消費恪守在有利于人和自然的良性循環格局之內。唯此,自然界才會成為保護人類長存的屏障,人類也才會成為自然界長久的守護者。科學消費倫理建構必須在內容上積極彰顯人類對環境的道德責任,呼喚人們的“生態良心”,營建人們消費行為的理性自律。通過消費體制的約束規范及消費者主體的道德意識修養,不斷完善生態消費體系,實現生態——經濟——社會——人的協調發展。
  (三)消費的公正性——科學消費倫理建構的社會關系維度
  消費從形式上看是私人的事情,實質上是社會經濟活動過程的一個重要環節,它必然涉及人與人的利益關系及社會資源配置。因此,人們的消費方式、對消費資料的占有狀況,在相當程度上體現著社會的公正性。然而,消費公正并不是介于因貧困引起的消費不足和因富裕引起的消費過度之間的一種折中調和,而是一種現實的消費關系原則,強調消費資料的占有平等和追求生活質量的權利平等,而消費關系是人的社會關系的一種實踐形式,因此,消費公正體現社會關系的本質。
  消費公正從形式上說,包括國際公正、國內公正、代際公正。消費的國際公正致力于改善經濟全球化中出現的南北差距及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消費不平等,主張發達國家應承担更多的國際義務,積極幫助廣大發展中國家和經濟落后國家解脫貧困、改善生活水平、促進生活質量,使所有國家或民族都享有平等的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權益。
  消費的國內公正致力于解決收入差距和社會分化現象,主張通過積極的政府干預和宏觀調控,通過合理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對社會弱勢群體予以救助,以保障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
  消費的代際公正致力于解決全球環境惡化和資源枯竭等問題。人類只有一個地球,作為利益共同體,當代人在滿足其需要的同時,不能對子孫后代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威脅,應盡可能給后代留下更廣闊的生存和發展的條件和空間,實現代際之間的可持續發展。
  (四)消費的人文性——科學消費倫理建構的人本價值維度
  愛因斯坦曾說:“光有知識和科學技術不能使人類過上幸福而優裕的生活,人類有充分理由把高尚的道德準則和價值觀念置于對客觀真理的發現之上。”⑤馬斯洛也寫到:“我百思不得其解,為什么富裕使一些人發展而使另一些人停留在‘物質主義’的水平上。……也許我們有必要在自我實現者的定義上再加上一條,即他不僅身體健康,基本需要得到滿足,能積極地發揮能力,而且忠實于一些他正在為之奮斗或摸索著的價值。”⑥
  不論是環境中的不平衡,還是社會中的不平衡,造成這種不平衡的是人類自身。其根源是人類內在自我的不平衡。深層次的問題就是人生價值觀的混亂不清。從消費的人文性的角度來看,禁欲主義是對人的本性的壓抑和否定,而消費至上則是人的本性的扭曲和丑化,兩者都阻礙了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人的本質和存在的意義是精神的發展和健康,人生中最重要的、能夠反映其本質的東西不是物質上無限制的享受,而是通過其個性、獨特性所表現的精神上的自我實現。而“只有人、人的全面而自由的發展才是社會進步的尺度和一切科學的尺度。”⑦從這一意義上說,人的發展是評價消費是否合理的終極價值尺度。
  在現代社會,人類的消費水平、消費內容較以往任何時代都有根本的改善。消費作為人類生存與發展的基礎,為人類的幸福提供了基本的條件,但消費并不就是幸福本身,它只是人的幸福體驗的一個重要載體。單純的物質消費無法承載人生的價值和意義,正如“生活在90年代的人們比生活在上一個世紀之交的他們的祖父們平均富裕四倍半,但是他們并沒有比祖父們幸福四倍半⑧”。物質豐盛如果不和精神愉悅相聯系,就不會出現文明和進步。因此,現代消費倫理選擇應體現“以人為本”的核心理念,倡導對社會發展的道德關懷和人文思考,用倫理道德來套住由于經濟發展而激發出來的人的靈魂深處的“私欲”,用道德的活力來涵化人性,使人類個體通過增加知識、陶冶情操、提高涵養,在精神消費中養成良好的心智模式,拓展人的創造力,以實現人的全面發展。
  (五)消費的和諧性——科學消費倫理建構的內在平衡維度
  物質消費與精神消費相和諧。從價值哲學的角度來看,精神和知識的價值高于物質的價值,人通過物質享樂上的有節制和生活上的寧靜淡泊,才能得到精神的愉快。從文明進程角度來看,人類精神需求的層次、分量及對文明的推進更重要。從個體發展角度看,精神生活的豐富,情感的和諧和道德上的至善至美是人全面發展的一個重要標志。因此,在物質豐富的今天,更應注重物質消費與精神消費的和諧統一。
  消費需求與消費能力相和諧。“消費的能力是消費的條件,因而是消費的首要手段,而這種能力是一種個人才能的發展,一種生產力的發展⑨。”在個性張揚的現代社會,消費有私人的一面,消費是勞動所得,每個人收入、個性愛好、文化背景及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必然會存在著人與人之間的消費差異,這種消費差異有著價值上的合理性,也是社會存在和發展所必須的。同時,任何個體的消費都具有公共性,消費個體應克制超過能力限制的過度欲望,正確對待消費差異,建立與自己能力相宜的、恰如其分的消費觀,社會也應積極弘揚義務與權利、勞動與報酬的統一,促進生產力與消費力的良性循環。
  消費方式與消費風俗相和諧。消費不僅關乎經濟發展,而且影響社會、環境及道德倫理。目前我國在社會轉型過程中,愚昧消費、公款消費和違法消費還在較大的范圍存在,諸如婚喪大辦酒席、人情支出泛濫、迷信活動蔓延、賭博、行賄之風等不僅沖抵社會整體的消費能量,而且敗壞了良好的習俗,追求奇珍異獸的感觀刺激更是給人類造成致命的后果,放大了消費對社會、環境、道德倫理及政治的“劣變效應”。科學消費倫理積極倡導健康文明的消費方式,移風易俗,避免因人類扭曲的物欲、人與自然的對立帶來的自然生態的失衡和人文生態的斷裂。這也是構建和諧社會一個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三、科學消費倫理建構的實踐路徑
  科學消費倫理的體現者、實踐者是個人,對于科學消費倫理的建構,也更應強調個人的作為。科學消費倫理最終必然會落實到具體的個體身上。作為特定個體的人,盡管可能無法對科學消費倫理做理論上的全面、深入的把握,但是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權利,也就都應當對全社會的科學消費倫理建構切實地負起責任。而且,在如何規劃自己生活的問題上,人類有著日益增強的主觀能動性。因此,每個人都應當進行積極的生活實踐,并以自己的努力為建構科學消費倫理作出自己的貢獻。因此,在全社會的意義上,造就良好的個體生活實踐、培育文明生活方式是科學消費倫理建構的基本路徑。
  然而,個體的生活實踐畢竟是一種主體精神的成果,必然帶有濃重的個體色彩。特別是在一個物質化的社會控制體系下,個體對外在物質利益的追求,往往容易導致個體生活實踐喪失自己支配自己運動的規則。于是,個體的社會生活實踐必然既表現出無限豐富的多樣性,又表現出廣泛的復雜性和無序性。這種復雜性和無序性會對科學消費倫理的建構目標構成威脅。因此,科學消費倫理的現代建構,還需要社會的整合機制發揮作用。
  第一,對社會消費行為的監督與管理。在現實生活中,一般而言,每個生活主體應充分享有生活的自由,也即消費行為選擇、實踐的自由,因此,政府對個人一般生活行為的干預只能在非正常情況下進行,對于個人不文明、不健康、不科學消費行為的選擇與實踐,只能在合理的限度內進行直接的、強制性或半強制性的監督管理,這種監督管理也必須納入法制軌道。從消費意義角度,大眾消費時代的到來,更需要進一步優化政府職能,綜合運用法律、行政和經濟手段,加強引導協調和監督管理。這既是科學消費倫理建構的實踐要求,也是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內在要求。
  第二,對個體消費倫理選擇與實踐的社會引導。消費倫理的社會引導旨在使人們在科學消費倫理的認識與實踐上達到必然與自由的統一。它的直接目標是重建生活理性,使人們既能憑自己的生活理性對消費倫理進行自主的自我選擇,同時又能將這種選擇保持在合理的限度之內,從而將自己置于持續地與當前社會保持良好適應的幸福生活之中。在一個利益主體多元化的社會中,實現消費和諧的制度安排往往并不表現為其中沒有或很少有利益上的矛盾或沖突,而是表現為它能夠容納和化解這些矛盾與沖突的能力。所以我們的消費道德規范要具有時代的特征和包容的能力,避免陷入道德規范空乏滯后的困境。
  第三,對傳媒機制的引導和治理。在技術時代,高生產的物質社會需要人們進行高的物質消費,于是,社會利用各種方式去誘發人們的物質需求,并通過社會的各種傳媒機制沖擊和刺激大眾的消費欲望,把大量虛假的物質需求強加于人。在大眾媒介推波助瀾的誘導之下,在對“符號價值”的追捧和折扣、贈品等方式的不自主控制下,消費者完全迷失了自己的方向,完全跟著社會宣傳所引領的潮流走,人們在這種異化的消費中逐漸喪失了理性、判斷力、意義價值和創造力,逐漸喪失了真實的自我,變成被操縱的消費機器。由于媒體宣傳對人們生活的影響是直接、全方位和深刻的,所以應加強對媒體輿論宣傳的監督管理,從法律和行政措施上加大對虛假宣傳和信息誤導的整治力度,使之對人們的生活消費和生產消費更多地發揮積極健康的引導作用。
  第四,對消費者進行消費倫理教育。在以上幾方面中,規范、有序的消費倫理引導機制主要是通過對消費者進行消費倫理教育而實現的。因為教育的作用不僅僅在于傳授生活知識,傳導生活觀念,更在于它是培育科學消費倫理的文化基礎,只有確立了這一基礎,人們才能享受到全面的文化生活乃至需要利用知識、技術才能享受的物質生活。
  注釋:
  ①《墨子·辭過》,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12頁。
  ②〔英〕亞當·斯密:《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上),郭大力、王亞南譯,商務印書館,1974年版,第310-315頁。
  ③《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4頁。
  ④〔圭亞那〕施里達斯·拉夫爾:《我們的家園——地球》,夏堃堡等譯,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13頁。
  ⑤〔法〕雅克·阿爾努:《科學與哲學的對話》,卞曉平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1年版,第214頁。
  ⑥〔英〕柯林·威爾森:《心理學的新道路》,杜新宇譯,華文出版社,2001年版,第180頁。
  ⑦〔蘇〕N·T·弗羅洛夫:《人的前景》,王思斌、潘信之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7年版,第144頁。
  ⑧〔美〕艾倫·杜寧:《多少算夠——消費社會與地球的未來》,畢聿譯,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6頁。
  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25頁。
人文雜志西安48~52B8倫理學何小青20082008
科學消費倫理/價值選擇/實踐路徑
科學消費倫理建構是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本文通過闡述科學消費倫理建構的價值選擇,提出了科學消費倫理建構的五個維度,倡導消費的經濟性、生態性、公正性、人文性、和諧性,并進一步指出了科學消費倫理建構的實踐路徑。
作者:人文雜志西安48~52B8倫理學何小青20082008
科學消費倫理/價值選擇/實踐路徑

網載 2013-09-10 21: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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