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至愛者為死亡所捕獲  ——一九三六年的魯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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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就有了魯迅最后的“遺囑”。
  魯迅在《死》這篇文章里,寫了七條“寫給親屬”的遺言——
  一,不得因為喪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錢。——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
  二,趕快收斂,埋掉,拉倒。
  三,不要做任何關于紀念的事情。
  四,忘記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就真是胡涂蟲。
  五,孩子長大,倘無才能,可尋點小事情過活,萬不可去做空頭文學家或美術家。
  六,別人應許給你的事物,不可當真。
  七,損著別人的牙眼,卻反對報復,主張寬容的人,萬勿和他接近。
  據馮雪峰的回憶,魯迅做了兩點修改:按魯迅原來的意思說,不得因喪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錢。馮雪峰提出是否可以把“任何人”三個字改動一下,魯迅就加上一句——“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更要緊的,是下面一句,魯迅的原文是:“孩子長大,倘無才能,可尋點小事情過活,萬不可去做文學家或美術家。”馮雪峰認為“容易給人誤會”,魯迅想了一下,就加上了“空頭”兩個字。(注:馮雪峰《回憶魯迅》,《雪峰文集》4卷,263—264頁。)
  這七條遺囑,我們歸納起來,大體上有三個方面。
  第一點,關于死后的一些想法。簡單說來,就是一個意思:我死了就死了,也別紀念,趕快收斂,埋掉,忘掉我,讓我消失。但細想起來,又沒有這么簡單,里邊包含了好幾層意思,我們甚至覺得魯迅在說這番話時,他的一生都在眼前一一掠過。
  為什么他要自己趕緊消失掉,這其實是包含著對中國的文化和現實的一個看法。早在五四時期,他就這么說過。他說中國有個最大的問題是什么呢?老年人總要“占盡了少年的道路,吸盡了少年的空氣”,不給少年人生存的空間。在中國傳統觀念里,總希望老人長壽,最好永遠不死。這樣,該死的不死,該生的生不下來,生下來的也無法生活。生存空間的空前擁擠,就造成民族生命機體的嚴重梗塞。在他看來,要改變這種不正常、不健康的生存狀態,就得反傳統之道而行之:老的應該高高興興地死去,年輕的應該高高興興地活著,“老的讓開道,催促著,獎勵著,讓他們走去。路上有深淵,便用那個死填平了,讓他們走去”。(注:《熱風·隨感錄 四十九》,《魯迅全集》1卷,338—339頁。)現在他宣布死了“拉倒”,“趕快收斂”正是身體力行他五四時期、也是終生一以貫之的“幼者、弱者、生者本位”的信念與追求,是對中國“長者、死者本位”的傳統觀念的一個挑戰。這背后或許還有魯迅的“歷史中間物”意識。魯迅在《<熱風>題記》里早就說過:“我以為凡對于時弊的攻擊,文字須與時弊同時滅亡,因為這正如白血輪之釀成瘡癤一般,倘非自身也被排除,則當它的生命的存留中,也即證明著病菌尚在。”魯迅正是期待著用自身的消亡來證明歷史的進步:“忘掉我”之日也就是他的理想在中國真正實現之時。——作為后來者,面對至今也不能真正“忘掉”魯迅的現實,自會有無限的感慨。
  而魯迅的這句話:“忘記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就真是胡涂蟲”,卻是對許廣平說的。這就使我想起了上次講的《臘葉》。魯迅說過,《臘葉》“是為愛我者的想要保存我而作的”。(注:《<野草>英文譯本序》,《魯迅全集》4卷,356頁。)這里的具體所指就是許廣平。《臘葉》就是回答許廣平的,意思是說:你不要老想保持舊時的顏色,遲早是在記憶中消失的;而且活著的人要做的事正多,不可能也不應該有不斷“賞玩秋樹”(回味逝去的生命)的“余閑”。現在魯迅講“忘記我”,正是重申十年前寫《臘葉》的意思。但或許還有更為復雜的感情。如果我們仔細考察一下在寫《臘葉》以后的魯迅與許廣平將近十年的婚姻生活,你會感覺到魯迅對許廣平紿終有一種內疚的心理。當初在決定要不要跟許廣平結婚的時候,魯迅曾非常猶豫,他反復問自己:我是不是太將人當作犧牲了?在婚后,許廣平也確實作出了很大的犧牲。許廣平自己就回憶說,她曾希望找一份獨立的工作,在有了眉目以后,魯迅就很為難地和她商量,說“這樣我又要恢復以前一個人的生活中去了”,許廣平終于成了一個家庭婦女,盡心盡意地為魯迅服務,“忘了自己”。(注:參看《許廣平憶魯迅》,646頁,廣東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魯迅心里自然明白,也就不免有一種負債感。特別是魯迅病重以后,所有的生活的、精神的重担都壓在了許廣平的肩上。蕭紅對此有過非常感人的描述。這里,說一個細節:那一天,取來了魯迅拍的X光肺部照片,“右肺的上尖角是黑的,中部也黑了一塊,左肺的下半部都不大好,而沿著左肺的邊邊黑了一大圈”。(同學們是不是聯想起了《臘葉》里的那“鑲著烏黑的花邊”的“病葉”的“蛀孔”?)蕭紅這樣寫道:“在樓下的客廳里許先生哭了。許先生手里拿著一團毛線,那是海嬰的毛線拆了洗過之后又團起來的”,“過了一會,魯迅先生要找什么東西,喊許先生上樓去,許先生連忙擦著眼睛”,“樓上坐著老醫生,還有兩位探望魯迅先生的客人,許先生一看了他們就自己低了頭不好意思的笑了,她不敢到魯迅先生的面前去,背轉著身問魯迅先生要什么呢,而后又是慌忙的把毛線縷掛在手上纏了起來”。(注:蕭紅《回憶魯迅先生》,《魯迅回憶錄》“散篇”中冊,732—733頁,北京出版社,2000年版。)這一切魯迅自然是看在眼里,感動與感激之余也會感到情感的重壓。現在一切就要結束,而且魯迅希望這是真正的永遠的結束:“忘記我,管自己生活”,再不能把這樣的“犧牲”延續到身后了——魯迅是怎樣的離不開、卻又詛咒著這樣的“犧牲”啊。“倘不,那就真是胡涂蟲”——這與其說是責怪,更不如說是懇求:再不要為我犧牲了。這同時是一個不祥的預感:在中國的傳統中,一旦被當作“偉人”敬奉起來,魯迅就永遠成為籠罩著他的親人——不僅是作為“遺孀”的許廣平,還有他的子孫后代——的一個巨大的陰影,并且要他們永遠作出“犧牲”。同學們不妨去讀一讀最近出版的海嬰的《魯迅與我七十年》,你就不能不發出這樣的感慨:魯迅和他的后代就只有這樣一個卑微的要求:做一個普普通通的“人”,平常地也是正常地活著,或者死掉,而在中國,就連這一點也做不到:這真是一種殘酷啊。
  而魯迅的隱憂或許是更為深廣的:“趕快收斂,埋掉,拉倒”確實表現了他對死后被利用的憂慮。早在《野草》里,魯迅就寫過一篇叫做《死后》的文章,我在很多場合都建議同學們去看看這篇文章,這真是天下奇文。他想像著:我死了,運動神經廢滅了,但知覺還在(這大概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死而有知”吧),將會是什么樣子。——你看他1936年死,1926年就想這個問題了:詩人的想象總是超前的。他想象:我死了以后,埋到地下。于是有幾個人來看我了(大概是參加追悼會吧)。一個說:“死了?”另一個“哼”一聲,還有一個又驚又嘆:“嘖。……唉!……”我卻憤怒了:我跟這些人有什么關系?我已經死了,你們嘆息什么,驚異什么,高興什么?!(魯迅在1935年——去世前一年還寫文章特意“拜托”相識的朋友:“將來我死掉之后……千萬不要給我開追悼會或者出什么記念冊。因為這不過是活人的講演或挽聯的斗法場”。(注:《病后雜談》(四),《魯迅全集》6卷,172—173頁。))“我先前以為人在地上雖沒有任意生存的權利,卻總有任意死掉的權利的。現在才知道并不然,也很難適合人們的公意”,“幾個朋友祝我安樂,幾個仇敵祝我滅亡。我卻總是既不安樂,也不滅亡地不上不下地生活下來,都不能副任何一面的期望。現在又影一般死掉了,連仇敵也不使知道,不肯贈給他們一點惠而不費的歡欣。……”請注意:魯迅這里用了“公意”這個詞,并且與人的“任意生存”與“任意死掉”的“權利”相對立,這里涉及一個很大的問題:“人”是按照自己的意志與權利“任意”生存與死亡,還是按照“公意”(它者——無論是朋友,還是敵人,或者其他什么個人或群體——的期望、意志)去生活,死了也要任憑“公意”隨意塑造自己與恣意利用自己?魯迅的選擇顯然是前者:我就是我,“我是我自己的,他們(也即“公意”——錢注)誰也沒有干涉我的權利”(這是《傷逝》里的女主人公的話,是五四的新觀念,也是魯迅畢生堅持的信念)。我赤條條地來到這世界上,也要赤條條地離開這個世界,我死了,一切都結束了,和任何人都了無干系了。但深知中國的魯迅當然明白這不過又是一個夢,而且是他的最后一個夢;因此,他的“(死了)拉倒”、“忘記我”的通達背后,隱藏的正是死后被利用的悲哀、無奈與恐懼。而且這同樣是一個“超前”的隱憂:人們或許只有經歷了此后大半個世紀的“魯迅接受史”(這個“接受史”就是“按照公意隨意塑造與恣意利用魯迅”的歷史),才開始懂得魯迅當年的這番“遺囑”的深意:這對于魯迅和我們這些后來人都是一個悲劇。
  應該注意的,還有魯迅對他兒子的囑咐。——這是他的遺囑的第二個重要方面。
  前面已經說過,魯迅非常愛兒子,因此,他似乎也不能免俗,在死之前,要對兒子囑咐幾句。但他并沒有像許多中國的父母那樣,把自己未能實現的愿望寄托在兒子身上;相反,卻關照“孩子長大,倘無才能,可尋點小事情過活。萬不可做文學家和美術家”。在魯迅看來,以為父親是大文豪,兒子必是小文豪,這是很荒唐的,因為文學才能是不可以遺傳的。魯迅還說過,“天才大半是天賦的;獨有這培養天才的泥土,似乎大家都可以做”;魯迅還說,做泥土就“要不怕做小事業”,因此,“不是堅苦卓絕者,也怕不容易做;不過事在人為,比空等天賦的天才有把握。這一點,是泥土的偉大的地方,也是反有大希望的地方”。(注:《未有天才之前》,《魯迅全集》1卷,169頁。)可見,魯迅要兒子“尋點小事情過活”,固然是一種“切近”的、“有把握”的設計與安排,但仍是一個不低的要求,同樣是寄以“大希望”的。后來,海嬰果然成了一個普普通通、然而盡職盡責的工程師,現在是中央電視臺的退休老人,這是符合魯迅的愿望,可以告慰他的在天之靈的。
  魯迅叮嚀自己的兒子“萬不可去做文學家或美術家”——據前述馮雪峰的回憶,這是魯迅的原意——,這或許是更值得深思的。這包含著對他自己的人生選擇的一種反思。大家都知道,魯迅是選擇文學作為自己一生的事業的;但他又不止一次對文學的價值與作用提出質疑,他可以說是一輩子都在懷疑。他選擇了一輩子,也質疑了一輩子。我考察了一下,這樣的集中質疑至少有三次。大家可以看看《吶喊》自序,那里談到,他最初選擇文學事業是因為他認為,對中國來說,第一要著是要改變人的精神,而最善于改變精神的當然是文藝。于是,他和他的弟弟周作人,還有一個朋友,一起籌辦《新生》雜志,但還沒有辦起來就夭折了。他感到了一種“置身毫無邊際的荒原”,既無贊同,也無反對的“寂寞”與“無聊”(前面說過魯迅在1936年去世前也是深感無聊,可見這無聊感是追隨他一輩子的),而且對自己也產生了懷疑:“我決不是一個振臂一呼應者云集的英雄”,這其實正是對文學啟蒙的懷疑。于是,他就有了“鐵屋子”的比喻,他覺得“一間鐵屋子,是絕無窗戶而萬難破毀的”,“現在你大嚷起來,驚起了較為清醒的幾個人,使這不幸的少數者來受無可挽救的臨終的苦楚”,這是殘酷的。因此,當錢玄同勸他為《新青年》寫文章的時候,他首先是拒絕的:他懷疑這種啟蒙到底有什么用。但他又懷疑于這種懷疑,懷著“萬一”的希望,開始了他的寫作:可以說從一開始,魯迅就是抱著“質疑啟蒙又堅持啟蒙”的復雜態度出現在五四新文化運動中的。這也是他不同于同時期的啟蒙者的獨特之處。
  第二次是1927年。當他目睹了國民黨血腥大屠殺以后,寫了一篇很有名的文章:《答有恒先生》,收在《魯迅全集》第3卷中:“血的游戲已經開頭,……我現在已經看不見這出戲的收場”,“我終于覺得無話可說”,“我先前的攻擊社會,其實也是無聊的。(又是“無聊”!)……我的話也無效力,如一箭之入大海”,“我”終于悟到“凡帶一點改革性的主張,倘于社會無涉,才可以作為‘廢話’而存留,萬一見效,提倡者即大概不免吃苦或殺身之禍”。他再一次感到了文學無用,啟蒙無用,甚至有罪:因為徒然“弄清了老實而不幸的青年的腦子和弄敏了他的感覺,使他萬一遭災時來嘗加倍的苦痛,同時給憎惡他的人們賞玩這較靈的苦痛,得到格外的享樂”,于是啟蒙者也成了吃人“筵席的幫兇”。魯迅最后表示,今后“一是麻痹,二是忘卻”——這無疑是對文學啟蒙的絕望;但又說:一面還要“掙扎著,還想從以后淡下去的‘淡淡的血痕中’看見一點東西,謄在紙片上”。——依然是質疑啟蒙又堅持啟蒙。
  現在我們看到,1936年他臨死之前,又再一次面對血的屠戮,而且是“暗暗的死”。統治者連最后一點“自信”都沒有,只能秘密的審判與殺人。犧牲者連“當眾而死”的“壯美”也失去了,只剩下死的寂寞與慘苦。而幸存者,他們的一切努力,一切掙扎,也都陷落于商場與游戲場中,不是被利用,就是變成哈哈一笑,不再有任何莊嚴感與神圣感,一切意義與價值都被消解,變得荒唐、無聊與可笑:1936年的魯迅,面臨的就是這樣一個現實。于是,他感到了從未有過的徹骨的絕望,于是,他在離開這個世界時,向他的后代發出了“萬不可去做文學家或美術家”的遺言。這內心的痛苦是非親歷者絕難體會的。——而我們今天卻似乎懂得了。
  魯迅的遺囑的第三個方面,也是最容易引起爭論的,就是他強調:“別人應許給你的事物,不可當真”,“損著別人的牙眼,卻反對報復,主張寬容的人,萬勿和他接近”。下面還有一段話:“記得在發熱時,又曾想到歐洲人臨死時,往往有一種儀式,是請別人寬恕,自己也寬恕了別人。我的怨敵可謂多矣,倘有新式的人問起我來,怎么回答呢?我想了一想,決定的是:讓他們怨恨去,我也一個都不寬恕。”
  其實,在1936年魯迅同時有不少文章,不斷地談論這個話題,可以說魯迅去世這一年反復出現的意念,就是“一個也不寬恕”:這構成了他生命最后一刻的“基本情結”的一個重要方面,與前面所說的“愛與美”的向往是相反相成的,是“人間至愛者”的魯迅不可或缺的方面。我們前面說過,他這一年寫了兩篇回憶童年的文章,除了我們剛才說的《我的第一個師父》之外,還有一篇《女吊》,開宗明義第一句就說:“大概是明末的王思任說的罷:‘會稽乃報仇雪恥之鄉,非藏垢納污之地!’這對于我們紹興人很有光彩,我也很喜歡聽到,或引用這兩句話。”接著又不無自豪地這樣寫道:“一般的紹興人,并不像上海的‘前進作家’那樣憎惡報復,卻也是事實。單就文藝而言,他們就在戲劇上創造了一個帶復仇性的,比別的一切鬼魂更美,更強的鬼魂。這就是女吊。”于是,大病之后的魯迅用少有的重彩濃墨,為后人塑造了——更準確地說,是從自己的民間記憶、童年記憶、生命記憶的深處挖掘出了一個“更美,更強的鬼魂”——
  ……先有悲涼的喇叭;少頃,門幕一掀,她出場了。大紅衫子,黑色長背心,長發蓬松,頸掛兩條紙綻,垂頭,垂手,彎彎曲曲的走一個全臺。內行人說:這是走了一個“心”字。……
  她將披著的頭發向后一抖,人這才看清了臉孔:石灰一樣白的圓臉,漆黑的濃眉,烏黑的眼眶,猩紅的嘴唇。……她兩肩微聳,四顧,傾聽,似驚,似喜,似怒,終于發出悲哀的聲音,慢慢地唱道:
  “奴奴本是楊家女,
  呵呀,苦呀,天哪!……”
  你看寫的多好:這樣的色彩,神態,情緒,聲音,語調……可以看出,魯迅是傾其全力的來寫,寫得元氣淋漓,絕不像是病人寫的。寫完以后,他連忙拿給朋友看,顯出“特別滿意”的神情。(注:馮雪峰《魯迅先生計劃而未完成的著作》,《雪峰文集》4卷,17頁。)直到去世前兩天(10月17日),他還興致勃勃地向前來看望的日本友人介紹這篇《女吊》。(注:鹿地亙《魯迅和我》,收《魯迅先生紀念集》“悼文”2輯,52頁,上海書店1979年據1937年初版本復印。)這里有一個問題:為什么臨死的時候,魯迅要拼盡自己最后的生命與藝術的力量,全部灌注于這樣一篇描寫“復仇的鬼魂”的文章?在文章結束處,他寫了這樣一段文字——
  被壓迫者即使沒有報復的毒心,也決無被報復的恐懼,只有明明暗暗,吸血吃肉的兇手或其幫閑們,這才贈人以“犯而勿校”或“勿念舊惡”的格言,——我到今年,也愈加看透了這些人面東西的秘密。
  這里對“被壓迫者”立場的強調,背后隱含著怎樣的意思?
  他還這樣設計自己“死后的身體”的“處置”——
  莊生以為“在上為烏鳶食,在下為螻蟻食”,死后的身體,大可隨便處置,因為橫豎結果都一樣。
  我卻沒有這么曠達。假使我的血肉該喂動物,我情愿喂獅虎鷹隼,卻一點也不給癩皮狗們吃。
  養肥了獅虎鷹隼,它們在天空,巖角,大漠,從莽里是偉美的壯觀,捕來放在動物園里,打死制成標本,也令人看了神旺,消去鄙吝的心。
  但養胖一群癩皮狗,只會亂鉆,亂叫,可多么討厭!
  這又是一個魯迅式的奇特想象與奇特選擇——生命的選擇,也是美學的選擇,卻又那樣愛憎分明。——是什么使他如此深惡痛絕?
  還有——
  “明言著輕蔑什么人,并不是十足的輕蔑。惟沉默是最高的輕蔑。——我在這里說,也是多余的。”
  誠然,“無毒不丈夫”,形諸筆墨,卻還不過是小毒。最高的輕蔑是無言,而且連眼珠也不轉過去。(注:《半夏小集》,《魯迅全集》6卷,597頁。)
  是什么“怨敵”使魯迅如此輕蔑呢?
  最后的魯迅確實給人們留下一個“橫眉冷對”的形象。或許這也是最容易引起爭議的。這個問題很復雜,今天在這里還不能全面展開,只能在“1936年的魯迅”這個題目范圍內,具體地討論一點:究竟是哪些人、哪種力量構成魯迅“絕不寬恕”的“怨敵”?
  如果作具體的分析,主要有四種人,四種勢力。首先是國家的掌權者,統治者。當年的北洋軍閥當局,以后的國民黨當局。魯迅的故鄉浙江省國民黨黨部曾經在全國通緝他,他死的時候這通緝令還沒有撤銷。這些年來,當局從來沒有放過他。作為一個站在體制外的知識分子,“永遠的批判者”的魯迅,他和政府始終有一種緊張的對立的關系。實行極權統治的北洋軍閥政府和國民黨政府都把魯迅視為異端,一個非要置之于死地的異端。這當然是魯迅首要的怨敵。
  第二方面的怨敵,就是一些自由主義知識分子。這個官司打了很久了,從1920年代現代評論派的陳源,一直到1930年代新月派的胡適、梁實秋,以及林語堂、周作人等,魯迅與他們一直處在很緊張的關系中。從1936年的日記、書信中也可以看到這種痕跡。在1月5號的一封信里,魯迅還談到“新月博士常發謬論,都和官僚一鼻孔出氣”,說的就是胡適。(注:致曹靖華(1936年1月5日),《魯迅全集》13卷,283頁。)關于魯迅和胡適等自由主義知識分子之間的論爭,我們以后會作專題來討論。這里不準備多說,因為在1936年,魯迅的主要的對手已經不是自由主義知識分子,而是另外兩種人。
  一種是上海灘上的各種無聊文人。他們對魯迅的攻擊與傷害我們在前面討論魯迅去世前的“無聊”心態時,已有涉及。以后也要專門討論魯迅與海上文人與海派文化的關系:這些都是非常有意思的題目。
  如果我們仔細看1936年魯迅的文章,特別是他的書信,就可以發現,1936年他的主要的怨敵,是以周揚為代表的上海左聯的領導人,和他們影響下的部分左翼知識分子。其實,在前述文章中都已點得很清楚。例如在《女吊》里就一再將“上海的‘前進作家’”、“‘戰斗’的勇士”與故鄉的“愚婦人”相對立,所以結尾的與“被壓迫者”對立的“今年”才“看透”的“人面東西”指的也是這些“‘前進’文學家”。在《死》這篇文章中更是明確交代:“一個都不寬恕”這句話是對“新式的人”的回答。這里就涉及到一個非常重大的問題,那就是魯迅和左翼知識分子的關系,或者說魯迅和共產主義運動,和中國共產黨的關系。這是我們研究魯迅,特別是晚年的魯迅的一個不可回避的非常重要的問題。現在學術界基本上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魯迅晚年傾向于左翼,加入左聯,以至于支持左聯和共產黨是走入誤區;而且很多人聯系到解放后到文革的遭遇,認為魯迅根本的問題在于晚年走入了誤區。另外一種看法是想為魯迅辯解,說魯迅確實支持過左聯,但是那時他不了解情況,上了當,到晚年他就批評左翼,魯迅反正后來是覺悟了。我覺得這兩種分析都有點簡單化。這個問題是需要作比較復雜的討論的。
  這個問題我們以后也要作專門的討論,這里只能作一個簡單的說明。或許要從1925年說起。“1925年”是一個什么概念呢?辛亥革命已經過去了14年,五四新文化運動也過去了6年,在這個時候魯迅突然有了一個可怕的發現,他說——
  我覺得仿佛久沒有所謂中華民國。
  我覺得革命以前,我是做奴隸;革命以后不多久,就受了奴隸的騙,變成他們的奴隸了。
  ……
  我覺得許多烈士的血都被人們踏滅了,然而又不是故意的。
  我覺得什么都要重新做過。(注:《忽然想到·三》,《魯迅全集》3卷,16頁。)
  這就是說,他當年滿懷熱情支持辛亥革命,參加新文化運動,但到了1925年他發現中國并沒有發生變化:不過是以一個新的奴隸制度代替了舊的奴隸制度。但他又不愿意放棄自己的消滅一切形態的奴隸制度,使中國真正成為“人國”的理想,因此他覺得“什么都要重新做過”。那么從何開始呢?同時期魯迅有一句很有名的話:“一首詩嚇不走孫傳芳,一炮就把孫傳芳轟走了。”(注:《革命時代的文學》,《魯迅全集》3卷,423頁。)他覺得單純的思想啟蒙不行,必須和一定的社會力量結合起來,參與到社會改革運動(包括武裝斗爭)中去。用他的話來說,就是要形成一種新的聯合戰線。在1927年前后,魯迅是把希望寄托在孫中山為首的南方的革命政府的北伐戰爭上的,他才從北京來到廈門,最后到了廣州。但蔣介石大肆屠殺年輕的共產黨人,實行“一黨專政”,在魯迅看來,這又是一個新的奴隸制度。于是不屈不撓的魯迅又開始尋找新的反抗力量。而在當時的中國,唯一反抗國民黨獨裁統治的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工農革命運動。因此,魯迅與之合作幾乎是唯一的選擇。當然,這背后還有更深刻的文化選擇。在下一講中我們將會講到,在20世紀初,魯迅即已確立了自己的“立人”的文化理想,追求人的個體的精神自由。在他看來,這樣的思想正是中國的傳統文化所缺少的。而他對西洋現代文明即西方現代化道路進行深入的考察時,又發現西方資本主義現代模式比之封建傳統固然有很大的進步性,但也會產生新的奴役關系,并不能給中國人民帶來真正的個體精神自由。其實對西方資本主義文化的失望不僅僅是魯迅的。在20世紀30年代,隨著西方經濟大危機的蔓延,許多進步的知識分子都對西方文化產生一種批判意識,把希望寄托在“第三種文化”即“社會主義文化”上,關注當時蘇聯正在進行的共產主義實驗。這時,有一個中國工人叫林克多,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到俄國當勞工,參加了十月革命,并親眼目睹了十月革命以后蘇聯的變化,寫了一本書,叫《蘇聯聞見錄》。這樣一個中國工人對蘇聯的社會主義實驗的實際觀察和體驗,自然引起了魯迅的注意,并且深受啟發。在為這本書所寫的序言里,魯迅這樣寫道——
  “……一切神圣不可侵犯”的東西,都像糞一般拋掉,而一個簇新的,真正空前的社會制度從地獄底里涌現而出,幾萬萬的群眾自己做了支配自己命運的人。(注:《林克多<蘇聯聞見錄>序》,《魯迅全集》4卷,426頁。)
  這正是魯迅一生的追求。他的“立人”理想注定了他始終關注“幾萬萬的群眾”即社會最底層的大多數人(他們構成了社會的基礎)的命運,他的啟蒙主義的最大特色,正在于他追求的是這些底層的被壓迫者“自己做了支配自己命運”的真正的“人”。我們可以用后來所發生的各種事情來證明魯迅這批知識分子未免太天真、太幼稚,魯迅自己也很快就對他的這一期待產生了懷疑(這是我們在下面要詳加討論的)。但我們絕對不能以此來證明魯迅這批知識分子的追求、理想是錯誤的;恰恰相反,在我看來,“幾萬萬的群眾自己做了支配自己命運的人”,仍然應該是我們為之奮斗的目標,無論經歷了多少次失敗與失望,我們都要以“雖九死而不悔”的精神堅持這一追求:這也是魯迅留給我們的最可貴的精神遺產。當時,魯迅對中國共產黨與蘇聯的支持,正是建立在這樣的追求與理想基礎上的;從另一個角度也可以說,魯迅的合作不是盲目的,是自覺而有前提的:這一點,對以后關系的變化也是至關重要的。
  魯迅另一篇文章的一段話對理解魯迅與中國共產黨的關系也很重要。這是魯迅在《答托洛斯基派的信》中說的。——順便說一下,此文與《論現在我們的文學運動》都是魯迅在重病中由馮雪峰執筆,經他認可而發表的。學術界有的朋友認為不能視為魯迅的著作,但我認為魯迅既已認可,并且可以與魯迅的一貫思想相對照,還是應該當作魯迅自己的著作來看的。下面這段話就很有意義——
  那切切實實,足踏在地上,為著現在中國人的生存而流血奮斗者,我得引為同志,是自以為光榮的。
  魯迅在這里提出了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叫“現在中國人的生存”,這是魯迅的基本概念之一,以后我們還會作詳細的討論。他實際上是提出了衡量一個人或一個集團的標準,就看是不是為“現在中國人的生存”而奮斗。具體地說,第一,看你反不反抗壓抑、妨礙“現在中國人的生存”的黑暗反動勢力,你反抗黑暗還是助長黑暗。第二,看你能不能夠腳踏實地地,切切實實地做有利于“現在中國人的生存”的事情。在他看來,當時的中國共產黨人是符合他的這一要求的,因此愿意引為“同志”。而魯迅作出這一判斷是有根據的。這是因為當時的中國共產黨是在中國社會里唯一的公開反抗國民黨黑暗統治,并且不惜流血犧牲的政治力量。我還要說一點,魯迅是從不肯根據公開的宣言和宣傳來作判斷的,他要看事實:他是通過對他身邊的年輕的共產黨人的實際接觸、考察來了解共產黨的。我們可以看一看,他怎么看待他周圍的那些共產黨人,這對他與共產黨的感情是很有關系的。這里最重要的兩個人,一個是柔石,一個是馮雪峰。魯迅在《為了忘卻的記念》里曾生動地描述他對柔石的觀感。一個是他樂于踏踏實實地做具體瑣碎的工作,當時魯迅和他一起辦雜志,“大部分的稿子和雜務都是歸他做,如跑印刷局,制圖,校字之類”,他也絕無怨言。另一點,他極其天真,“他相信人們是好的。我有時談到人會怎樣的騙人,怎樣的賣友,怎樣的吮血,他就前額亮晶晶的,驚疑地圓睜了近視的眼睛,抗議道,‘會這樣的么?——不至于此罷?……’”而這正是魯迅所欣賞的:這個年輕的共產黨人實在是太純潔,太理想化了。魯迅還說他有“臺州式的硬氣”,而且頗有些迂,比如說魯迅和他一起走路,他就攙著魯迅,怕魯迅要跌倒,魯迅又攙著他,因為他近視眼,兩個人就這么相互攙著:這情景非常的感人。魯迅對他有一個基本評價:“無論從舊道德,從新道德,只要是損己利人的,他就挑選上,自己背起來。”這就是魯迅眼里的年輕的中國共產黨人:他們充滿著理想,具有獻身精神和崇高的道德,同時又是踏踏實實地在為中國工作著。還有一個是馮雪峰,當時是作為中國共產黨的代表和魯迅接觸的,魯迅心里也明白這一點。看他倆的關系是很有意思的。這是許廣平的回憶:他是住在魯迅家的附近,比鄰而居。他大概每天一大早出門,到晚上10點鐘才回來,就經常看見他的太太摟抱著小孩子在門口等著,餓久了,沒辦法,孩子用干面包充饑。他是不管家里人著不著急,非到相當時間才回來,回來以后,已經11點鐘了,他還敲魯迅的家門,他是不管的,敲門聲一響,他來了,一來就忙著談話,談完了往往凌晨2、3點鐘才走。他走以后,魯迅打起精神還得再工作,一直到東方發亮。就是這么一個人,一個工作狂,工作迷。家里事兒也不管,至于魯迅這個老人怎么樣他也不管,反正只知道工作。而且聽他和魯迅談話也覺得真有趣。往往是馮雪峰說:“先生你可以這樣這樣地做”,魯迅就說:“不行,這些事我辦不了”,馮雪峰又說:“先生你可以做那樣”,先生說:“是不是也不大好?”馮雪峰又說:“先生,你就試試看吧!”先生說:“姑且試試也可以”。完全執著于甚至迷戀于自己的事業,其他都可以不顧,所以許廣平有一個評價,說這是“莊嚴工作的努力的人們,為了整個未來的光明,連自己的生命也置之度外”。(注:許廣平《欣慰的紀念·魯迅和青年們》,收《魯迅回憶錄》“專著”上冊,367—368頁,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在魯迅看來,這正是中國傳統的一種繼承,他在一篇文章里這樣寫道——
  我們從古以來,就有埋頭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為民請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雖是等于為帝王將相作家譜的所謂“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們的光耀,這就是中國的脊梁。
  這一類的人們,就是現在也何嘗少呢?他們有確信,不自欺;他們在前仆后繼的戰斗,不過一面總在被摧殘,被抹殺,消滅于黑暗中,不能為大家所知道罷了。(注:《中國人失掉自信力了嗎》,《魯迅全集》6卷,118頁。)
  魯迅在文章結尾處,特別提醒人們注意:“要論中國人,必須不被搽在表面的自欺欺人的脂肪所誆騙,……要自己去看地底下”。“看地底下”,這正是魯迅觀察中國社會的特殊處,與許多知識分子眼睛一味向上的精英意識不同,魯迅關注的是“地底下”的一面被侮辱、被損害,一面在掙扎著的普通民眾;以及與他們共命運的“一面總在被摧殘,被抹殺”,一面卻在“前仆后繼的戰斗”的年輕的革命者。魯迅在這一年所寫的一封信里,曾這樣表示:“凡是為中國大眾工作的,倘我力所及,我總希望(并非為了個人)能夠略有幫助”。(注:致曹白(1936年8月2日),《魯迅全集》13卷,400頁。)在他看來,他對在艱難中苦苦奮斗的中國共產黨人給予力所能及的幫助,是他對中國和中國的大眾應盡的責任。
  當然,魯迅在選擇合作的時候,也是有精神準備的:他知道這樣的合作是很復雜的,并且是要付出代價的。早在1927年,那時國共還在合作的時候,許廣平曾經寫信給魯迅,說“我想加入中國國民黨,你的意見怎么樣?”魯迅的回答是:凡是“團體,一定有范圍,尚服從公決的”,“如要思想自由,特立獨行,便不相宜,如能犧牲若干自己的意見,就可以”。(注:1925年5月30日致景宋(許廣平)信。轉引自王得后《<兩地書>研究》,436頁,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這看法很實際,所以,當魯迅決定和中國共產黨合作的時候,他就做好了準備,既然有合作,就必須有妥協。這是不同的邏輯:當魯迅作為思想家存在的時候,他的思想邏輯要求徹底不妥協;當他決定要和一定的社會力量相結合,要參加一定的社會運動的時候,作為行動者的邏輯,就要講妥協。魯迅對于這一點是非常清楚的,他知道對方要利用他。但他說:“我明知道幾個人做事,真出于‘為天下’是很少的。但人于現狀,總該有點不平,反抗,改良的意思。只這一點共同目的,便可以合作。即使含些‘利用’的私心也不妨”。(注:《兩地書·二九》,《魯迅全集》11卷,90頁。)魯迅參加左聯的時候,心里就明白,又要當一回“梯子”,在給朋友的信中,頗為感慨地說:“中國之可作梯子者,其實除我之外,也無幾了”。(注:致章廷謙(1930年3月27日),《魯迅全集》12卷,8頁。)這還是那個原則:一個團體只要大的目的正確,當梯子也不妨;作為個人只要總的說來是好的,有一點私心也不妨。有研究者認為,由此可以看出魯迅對人性的弱點有清醒的認識,而且采取一種寬容的態度。(注:參看王彬彬《魯迅晚年情懷》,154頁,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這是有道理的。
  但是魯迅的妥協也是有限度的;他還有一條原則:“廢物何妨利用”,“但倘若用得我太苦,是不行的”,“要專指我為某家的牛,將我關在他的牛牢內,也不行的”,“如果連肉都要出賣,那自然更不行”。(注:《<阿Q正傳>的成因》,《魯迅全集》3卷,377頁。)就是要堅守自己的獨立性:被利用無妨,占有是不行的。一定程度的妥協與被利用,這也是我自己的選擇所要付出的代價;但妥協有一條線:不能當奴隸,不能放棄我的基本立場,理念,追求,做人的基本原則,被別人(不管是什么人,什么勢力)占有了我,成為它的工具。正是這樣一個態度就決定了他和中國任何一種力量的合作都必然是有限度的,必然會有沖突與斗爭,魯迅對此是心里有數,有思想準備的。在前述給友人的信中,就談到他在參加左翼作家聯盟的會上,“一覽了薈萃于上海的革命作家,然而以我看來,皆茄花色”,(注:致章廷謙(1930年3月27日),《魯迅全集》12卷,8頁。)顏色既雜,不免泥沙俱下,終有分離的一天。
  事實上,沖突是不斷的,以后我們還會作深入的討論,這里要說的是,1936年,魯迅病最重的時候,發生了最為嚴重的沖突。當時中國正處于抗戰的前夕,面對著異族侵略,中國共產黨提出了建立抗日的統一戰線的主張,作為上海文藝界黨組織領導,周揚他們則提出了“國防文學”的口號。魯迅對建立抗日統一戰線是支持的,對國防文學口號也是支持的,只是覺得這個口號太含糊不清,就和馮雪峰和胡風商量,又提出一個“民族革命戰爭的大眾文學”的口號。魯迅多次表示這兩個口號是可以并存的,不是絕對沖突的;但他覺得作為左翼作家還應堅持“大眾文學”的立場。——我們說過,五四時期魯迅就有“弱者、幼者本位”的思想,到了1930年代,就更加自覺地站在被壓迫被侮辱的大眾這一邊,這是他一個基本立場。因此,他認為建立抗日統一戰線是必要的,但必須要注意維護大眾的利益,不能在“一致對外”的口號上來損害大眾的利益。在《半夏小集》(這也是1936年一篇很重要的文章)里,他意味深長地擬寫了這樣一段對話——
  A:你們大家來品評一下罷,B竟蠻不講理的把我的大衫剝去了!
  B:因為A還是不穿大衫好看。我剝它掉,是提拔他;要不然,我還不屑剝呢。
  A:不過我自己卻以為還是穿著好……
  C:現在東北四省失掉了,你漫不管,只嚷你自己的大衫,你這利己主義者,你這豬玀!
  C太太:他竟毫不知道B先生是合作的好伴侶,這昏蛋!
  這正是魯迅所担心的:借口民族危亡,肆無忌憚地剝窮人的衣衫,剝削與壓迫自己人。魯迅警告說——
  用筆和舌,將淪為異族的奴隸之苦告訴大家,自然是不錯的,但要十分小心,不可使大家得著這樣的結論:“那么,到底還不如我們似的做自己人的奴隸好。”
  在魯迅的觀念中,做異族的奴隸不行,做自己人的奴隸也不行:他要反對的是一切形態的奴隸制度;而且在任何情況下,他都要堅持維護普通民眾的基本利益——這是魯迅的根本立場,也是他的“底線”:在這一點上,是不能有任何妥協和讓步的。而在他看來,1936年的中國思想文化界正存在著這樣的危險:有人在“愛國抗日”的旗幟下,美化與強化國內現實存在的人壓迫人的奴隸制度,在“一致對外”的口號下,損害勞苦大眾的基本利益;而“先前投敵的一批‘革命作家’,就以‘聯合’的先覺者自居”,以至于當年“使勁的拉住了那頸子套上了絞索的朋友的腳”(注:這是魯迅在《中國文壇上的鬼魅》一文中說的話(見《魯迅全集》6卷153頁)。)的出賣行為也“好像都是‘前進’的光明事業”。(注:《半夏小集·三》,《魯迅全集》6卷,595頁。)——為謀求被壓迫者的解放而犧牲的年輕革命者的尸體一直壓在魯迅的心上,是他不能遺忘的永恒記憶,一切掩蓋和美化歷史的血腥的“努力”,都是他絕對不能接受的:這也是他必須堅守的“底線”。在前引《女吊》一文的結尾,他將“被壓迫者”與所謂“前進作家”對立,就是因為在他看來,后者正是“明明暗暗,吸血吃肉的兇手或其幫閑”,對于他們是絕不能“犯而勿校”或“勿念舊惡”的。
  魯迅確實以為兩個口號可以并存而相互補充,意見不同大家可以爭論。這是魯迅的邏輯,也可以說是現代民主的一個基本邏輯。但周揚們卻另有邏輯:“國防文學”這一口號是黨提的,再另提口號,就是標新立異,和黨抗爭。于是他們就給魯迅加上一個“不理解黨的政策,危害統一戰線”的罪名,(注:參看魯迅《答徐懋庸并關于抗日統一戰線問題》,《魯迅全集》6卷,527頁,531—532頁。)這里實際上就提出了一個“以是否理解與服從黨的政策來判斷是非,以至革命、非革命”的標準,這是一個“黨專政”的邏輯,與前述現代民主的邏輯是根本對立的。同時提出的問題,對魯迅這樣的左翼知識分子來說,也許是格外嚴重的:他們在作出和黨合作的選擇以后,還可不可以提出與黨不同的意見,可不可以標新立異,也就是說,還要不要、能不能保持自己思想,以至行動的獨立性。對于魯迅這是一個不成問題的問題:如前所分析,他支持中國共產黨,完全是出于自己的獨立判斷,獨立意志,而且是有前提的;因此,當他發現自己與中國共產黨或者其具體的組織與領導人(如當時作為上海文化界黨組織負責人的周揚)之間存在意見的分歧,他當然要公開提出與維護自己的觀點,維護自己批評與反對的權利和獨立意志。對于魯迅來說,支持或不支持,以至公開反對都是獨立思考的結果,都是一種獨立的選擇——大家不要把獨立思考理解為絕對反對,處處唱反調;魯迅至死也沒有改變從總體上支持中國共產黨的態度,他要堅守的是獨立思考與獨立表達的自由權利:我贊成你的觀點,我就公開表示支持,我不贊成你的觀點,也要公開發表自己的意見,用魯迅自己的話來說,就是“不聽他們指揮”。(注:《答徐懋庸并關于抗日統一戰線問題》,《魯迅全集》6卷,530頁。)另一個分歧,是魯迅反對無原則地解散左聯。我們剛才說過,魯迅對左聯從一開始就是有看法的,但他更看重的是,左聯中有許多青年“很有實實在在的譯作,不求虛名”。(注:致曹靖華(1936年4月1日),《魯迅全集》13卷,340頁。)因此,當他聽說周揚等要解散左聯,另成立組織的時候,他的反應是——
  ……左聯,雖鎮壓,卻還有人剩在地底下的。惟不知想由此走到地面上,而且入于交際社會的作家,如何辦法耳。(注:致沈雁冰(1936年2月14日),《魯迅全集》13卷,307頁。)
  這里再一次出現了魯迅的“地底下”的概念:在他看來,不管左聯存在著怎樣的弱點,但它是在“地底下”,也即與中國的底層民眾站在一起,盡管被鎮壓,仍然在為中國的未來默默奮斗。——就在這一年的3月,他在給兩位年輕的左聯作家的通信中,還談到:“中國正需要肯做苦工的人,而這種工人很少,我又年紀漸老,體力不濟起來,卻是一件憾事”,(注:致歐陽山、草明(1936年3月18日),《魯迅全集》13卷,329頁。)可見魯迅對肯做苦工的左翼青年作家是寄以厚望的。現在周揚們急于解散左聯,從“地底下”走到“地面上”,魯迅就不免產生懷疑:你們到底是不是真正地腳踏實地地在為現代中國人的生存而奮斗?他在一封信里這樣批評這些所謂的“前進作家”:“他們誤以為做成一個作家,專靠計策,不靠作品的。所以一有一件大事,就想借此連絡誰,打倒誰,把自己抬上去”。(注:致時玳(1936年5月25日),《魯迅全集》13卷,384頁。)在前述答徐懋庸的信中,更是尖銳批評他們“借革命以營私”——魯迅在《女吊》中說:“我到今年,也愈加看透了這些人面東西的秘密”。看透這一點,對于魯迅,是有一種格外嚴重的意義的。因為如前所述,魯迅支持共產主義運動,是有兩個前提的,一是反對一切奴役與壓迫,追求“幾萬萬民眾成為自己命運的主人”的理想;二是腳踏實地為現在中國人的生存而奮斗。現在他卻發現這些自稱“共產主義者”的“前進作家”,既在“一致對外”的口號下,美化現存的奴隸制度,又“不顧革命的大眾的利益,而只借革命以營私”:這是一批“拉大旗,作虎皮”的假共產主義者。盡管魯迅不會因此而放棄他對前述兩個前提的追求,也不會放棄他對真正的共產主義者的支持——他早就說過:“至于我的先前受人愚弄呢,那自然;但也不是第一次了,不過在他們還未露出原形,他們做事好像還于中國有益的時候,我是出力的。這是我歷來做事的主意,根柢即在總賬問題。即使第一次受騙了,第二次也有被騙的可能,我還是做,因為被人偷過一次,也不能疑心世界上全是偷兒,只好仍舊打雜”,(注:致蕭軍(1935年10月4日),《魯迅全集》13卷,226頁。)但“被愚弄感”卻是真實存在的,而且也會引起他內心的自責:他再一次地把中國人、中國的知識分子、中國的自稱革命的前進的知識分子看得太好了——誰說魯迅刻毒,他其實還是太善良了。
  但魯迅之為魯迅,就在于他總是能夠通過事實的教訓,深化他對中國問題的認識:在魯迅的思想與文學世界里,又出現了一種新的社會典型。在一封給朋友的信中,他這樣談到了自己的一種直觀感受——
  以我自己而論,總覺得縛了一條鐵索,有一個工頭在背后用鞭子打我,無論我怎樣起勁的做,也是打,而我回頭去問自己的錯處時,他卻拱手客氣的說,我做得好極了,他和我感情好極了,今天天氣哈哈哈……。真常常令我手足無措,我不敢對別人說關于我們的話,對于外國人,我避而不談,不得已時,就撒謊。你看這是怎樣的苦境?(注:致胡風(1935年9月12日),《魯迅全集》13卷,211頁。在1936年5月15日的通信中,魯迅再次談到“有些手執皮鞭,亂打苦工的背脊,自以為在革命的大人物,我深惡之,他其(實)是取了工頭的立場而已”(《魯迅全集》13卷,379頁)。)
  而當徐懋庸等趁其病危,打上門來,以“實際解決”,相威脅時,魯迅是真的憤怒了。他質問道:“什么是‘實際解決’?是充軍,還是殺頭呢?”更重要的是,魯迅由如此“鍛煉人罪,戲弄權威”,而提煉出一個重要的概念:“奴隸總管”,這是“以鳴鞭為唯一的業績”,“拉大旗作為虎皮,包著自己,去嚇呼別人;小不如意,就倚勢(!)定人罪名,而且重得可怕的橫暴者”。與“奴隸總管”類似的,還有“工頭”、“在革命的大人物”與“文壇皇帝”(注:參看前文及“致歐陽山(1936年8月25日)”,《魯迅全集》13卷,411頁。)等命名。
  這是魯迅對中國現代史上的一種新的社會典型的發現與概括,具有非同小可的意義:他們打著“革命”的“大旗”,也就是說,是以反抗壓迫與奴役為自己的理想與追求目標的,因此,魯迅本是視為“我們”自己人的;但在實踐中,一旦成為某種勢力,擁有某種權威,就會“戲弄權威”,“倚勢(!)定人罪名”,而且“批判的武器”必然要變成“武器的批判”,最后以權勢殺人,仍然沒有走出“造反(革命)當皇帝”的老路。這又是一次歷史的循環:從反抗奴役和壓迫這道門走進去,卻走進了制造新的奴役與壓迫的房間,自己成了“奴隸總管”。
  魯迅由此而看清了自己這樣的知識分子的命運與前途:懷著反抗奴役與壓迫、追求自由的理想參加(或支持)革命(請記住這一點:在魯迅生活的1930年代,以及以后的1940年代,那些左翼知識分子在中國社會中是最迫切地追求自由、最強烈地反抗奴役和壓迫的,他們才冒著生命的危險選擇了革命),但卻最終不免成為自己的革命的犧牲品。1934年魯迅在一封書信里就作了這樣的預言:“倘當(舊社會——錢注)崩潰之際,竟尚幸存,當乞紅背心掃上海馬路耳”。(注:致曹聚仁(1934年4月30日),《魯迅全集》12卷397頁。)到1936年,魯迅在與周揚等的論爭中對革命勝利后自己與知識分子的命運就有了更為具體與深入的思考,(注:最近出版的《魯迅與我七十年》一書中,海嬰透露,魯迅《集外集》的編者,與晚年的魯迅有密切聯系,并深得魯迅信任的楊霽云先生有一個“至死不肯透露的秘密”,即魯迅“生前與他談過許多看法,其中也包括中國共產黨奪取政權和執政后的一些分析估計”。(參看《魯迅與我七十年》,159——160頁,南海出版公司2001年版))以至他在與馮雪峰的一次談話中,突然說了一句令人驚駭的話:“你們來到時,我要逃亡,因為首先要殺的恐怕是我”(注:見李霽野《憶魯迅先生》,寫于1936年11月11日,原載《文季月刊》,收《魯迅先生紀念集》“悼文”1輯68頁,1979年上海書店據1937年初版本復印。),但魯迅卻顯然經過了深思熟慮。(注:據周海嬰透露,1957年反右運動中,當有人問及“要是今天魯迅還活著,他可能會怎樣”時,毛澤東回答說:“以我的估計,(魯迅)要么是關在牢里還是要寫,要么他識大體不做聲”(《魯迅與我七十年》371頁,南海出版社,2001年版)——這與魯迅的前述預言相對照,可見:魯迅與毛澤東都把對方看透了。)對于魯迅來說,困難也許更在于,盡管他已經預見了革命成功后的結果,但在1930年代的中國,這樣的革命仍然是反抗現實的黑暗的一種力量,自己還必須給予一定的支持,這是一種明知后果的支持,自然是格外艱難的,這就是為什么魯迅在前引給朋友的信中說自己常常感到“手足無措”的原因,“這是怎樣的苦境?”但是,即使是處在如此巨大的矛盾,如此難言的痛苦中,魯迅也依然要堅持自己的反抗。于是,他決定公開他與周揚等的分歧,對這些“革命的大人物”、“奴隸總管”進行無情的揭露,寫了《答徐懋庸并關于抗日統一戰線問題》等文。魯迅當然知道他面對的是誰,會給他帶來什么后果。但在原則問題上,魯迅是絕不會讓步的。當有朋友表示不理解時,他這樣回答——
  寫這信的雖是他一個,卻代表著某一群,……因此我以為更有公開答復之必要。倘只我們彼此個人間事,無關大局,則何必在刊物上喋喋哉。先生慮此事‘徒費精力’,實不盡然,投一光輝,可使伏在大纛蔭下的群魔嘴臉畢現。(注:致楊霽云(1936年8月28日),《魯迅全集》13卷,416頁。)
  在重病中,魯迅還一再表示——
  “他們自有一伙,狼狽為奸,把持著文學界,弄得烏煙瘴氣。我病倘稍愈,還要給以暴露的,那么,中國文藝的前途庶幾有救”。(注:致王冶秋(1936年9月15日),《魯迅全集》13卷,426頁。)
  “我真想做一篇文章,至少五六萬字,把歷來所受的悶氣,都說出來,這其實也是留給將來的一點遺產”。(注:致曹靖華(1936年5月23日),《魯迅全集》13卷,383頁。)
  請注意魯迅這里反復說的是“大局”,“中國文藝的前途”,“留給將來的遺產”:他是有一種歷史感的,他的思考、焦慮是指向中國的未來的。這位“人間的至愛者”過早地“被死亡所捕獲”,使他最終沒有來得及寫出這“至少五六萬字”的長文,但他仍然抓住了最后的機會,留下了他的“遺囑”與有關文字,也算是“留給將來的一點遺產”。我們不妨再來重讀一遍——
  “損著別人的牙眼,卻反對報復,主張寬容的人,萬勿和他接近。”
  “我的怨敵可謂多矣,倘有新式的人問起我來,怎么回答呢?我想了一想,決定的是:讓他們怨恨去,我也一個都不寬恕。”(注:《死》,《魯迅全集》6卷,612頁。)
  “…一般的紹興人,并不像上海的‘前進作家’那樣憎惡報復,……被壓迫者即使沒有報復的毒心,也絕無被報復的恐懼,只有明明暗暗,吸血吃肉的兇手或其幫閑們,這才贈人以‘犯而勿校’或‘勿念舊惡’的格言,——我到今年,也愈加看透了這些人面東西的秘密。”(注:《女吊》,《魯迅全集》6卷,618頁。)
  這里針對的正是那些“前進作家”,即前述“革命的大人物”、“奴隸總管”,他們一面“損著別人的牙眼”,像“工頭”一樣,用鞭子抽打著奴隸,一面卻高喊“寬容”,即所謂“犯而勿校”、“勿念舊惡”:說白了,就是我可以用鞭子抽打你,你若要反抗,就要背上“不寬容”的罪名。這就是魯迅“今年”也即1936年“愈加看透”的這些“人面東西”的“秘密”。看透了就絕不上當,魯迅強調“一個也不寬恕”,無非是當形形色色的“奴隸主”,那些“吸血吃肉的兇手”及其“幫閑”(包括其最新品種:打著“革命”旗號的“奴隸總管”),還在繼續鞭打奴隸,吸他們的血,吃他們的肉的時候,就必須維護奴隸奮起反抗、斗爭的權利。“人被壓迫了,為什么不斗爭?”這是魯迅在1928年面對國民黨血腥屠殺時說的話,(注:《文藝與革命》,《魯迅全集》4卷,83頁。)魯迅臨死前堅持的還是8年前這個原則。而且魯迅在談到與新的“奴隸總管”的斗爭時,也一定想起了前述1925年的那段話——
  “……(辛亥)革命以前,我是做奴隸;革命以后不多久,就受了奴隸的騙,變成他們的奴隸了。”
  “我覺得什么都要從新做過。”(注:《忽然想到·三》,《魯迅全集》3卷,16頁。)
  從1925年到1936年,又過去了十多年,而且又有了新的革命;魯迅卻又感到他成了“革命的大人物”、新的“奴隸總管”的奴隸。因此,可以想見,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纏繞于心的依然是“什么都要從新做過”這句話。這可能正是魯迅遺囑背后的潛臺詞,所謂“我一個都不寬恕”,就是要堅持在每一次論戰中的“反對一切形式的壓迫與奴役,以及為壓迫與奴役辯解的任何理論與說教”的基本立場,就是要表明“堅守自己的目標至死不悔”的基本態度。
  這樣,魯迅在最后為死亡所捕獲時,仍然保持了一個完整的,始終如一的,獨立的自我形象。
  而活著的人,以及后人將怎樣看待他所作的選擇,魯迅不再關心:那已經與他無關了。
  
  
  
魯迅研究月刊京4~17J3中國現代、當代文學研究錢理群20032003 作者:魯迅研究月刊京4~17J3中國現代、當代文學研究錢理群20032003

網載 2013-09-10 21:5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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