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人定勝天”的歷史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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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圖分類號〕N0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0763(2001)05-0068-06
  引言
  “人定勝天”這一命題表明了人在自然界中的位置、人與自然的關系,它不僅是中國思想史、科學史的研究對象,而且反映在當代中國“改造自然”的科學政策當中,作為指導性的理論或思想路線,幾十年來在廣闊的領域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因此,探討“人定勝天”的觀念及其影響在研究中國科學思想史和當代科學政策中具有基本的重要性和現實意義。
  中國人心目中的“天”具有主宰之天、道德之天、命運之天、物質之天、自然之天等多種含義,在“人定勝天”中指的是大自然。我國學術界經常把“人定勝天”看作是積極進取的唯物主義口號,本文將對這一思潮的背景、形成、發展、影響與后果作概括的回顧,指出它的片面性和局限性,特別在已進入環保時代的今天,仍在使用這一未經嚴格定義的口號,應當進行歷史的反思。
  在中國歷史上,許多學派都要研究“天人之際”的問題,回答:人與自然的關系是“相合”還是“相分”?人對自然的態度是“相調”還是“相勝”?為敘述之便,本文將不同的觀點概略分為兩類,簡稱之為“合天論”與“勝天論”。
  一、合天論:占據主流地位
  人與自然的關系這一重要的課題在中國古代思想史中具有非常豐富的內容。“傳統文化追求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1]“在中國人看來,自然界是一個有機的整體,人是宇宙的縮影,人和自然應該通過相互作用而達到辯證統一”。[2]這種觀點可以追溯到《易經》。《易經》中摹仿天地、經緯萬物的思想影響深遠,它的哲學反映出古人留心仿效自然、順應自然,而不是克服它、戰勝它,體現出仔細觀察、認真求知的科學精神。[3]
  春秋前期政治家管仲(?~前645)在《管子·五行》中闡發“人與天調,然后天地之美生”的命題,并將這一基本觀點應用于農業和生態保護,[4]提出“山林雖廣,草木雖美,禁發必有時,……江海雖廣,池澤雖博,魚鱉雖多,網罟必有正。”(《管子·八觀》)這些約束性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他反復強調“衡順山林,禁民斬木”(《五行》),“毋行大火,毋斷大木,毋斬大山,毋戳大衍”(《經重乙》)。在2650年前就具有人與自然相協調的思想,閃耀著東方智慧的光輝。
  春秋時的思想家老聃在《老子》中提出“道法自然”的觀點,即道家的最高原則是師法自然、順應自然,認為“天道無為”,自然之道并無有所作為的目的,并且“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聽任萬物自由發展。戰國時的思想家莊周(約前369~前286)在《莊子》中表達了“萬物與我為一”的思想,認為“庸詎知吾所謂天之非人乎?所謂人非天乎?”(《莊子·大宗師》)他要求“無以人滅天”,認定一切的人為都是對自然的損害。
  春秋末期的思想家孔丘(前551~前479)繼承了商周的“天命”思想,他說“五十而知天命”(《論語·為政》)。天命論認為上天能把它的意志傳達給人類,并決定人類的命運。孔子之孫孔jí@①即子思(約前483~前402)的書《中庸》提出“天命之謂性”。孔子學派的另一思想家孟柯(約前372~前289)發展了天命論,認為“知其性,則知天矣”(《孟子·盡心上》)。儒家學派對天命論多有闡述,產生了極大影響。
  西漢哲學家董仲舒(前179~前104)提出“天人感應”的神秘學說,認為“天人之際,合而為一”。(《春秋繁露》)他是一個文化專制主義者,依靠皇權實現了獨尊儒術,形成了封建的神學體系。南宋哲學家朱熹(1130~1200)提倡“天人一物,內外一理”,他說:“天命,謂天所命生人者也”。天命論叫人安于命運,不利于促進科學發展。
  儒家學派多從抽象的理、性、命等方面業論述天人合一,一般說來他們并不重視人與自然界的直接關系。但是,儒家關于“天人合一”、天命論的著述很多,在2500年的歷史中形成了思想界的主流,影響到人在同自然界打交道時的觀念,在天文學、地理學、生物學、醫學、農學中形成了指導性的思想,許多現代學者認為“天人合一”的思想至今在保護生態環境中具有積極的意義。
  二、勝天論:附有前提或條件
  中國古代神話保存了上古時代的傳說,有的曲折反映出人同自然界的矛盾和斗爭。如《山海經》中的“精衛填海”、“夸父逐日”、禹治洪水,又如《淮南子》中的“女媧補天”、“羿射十日”等,故事中的人物成為千古傳頌的英雄。以“精衛填海”為例:“炎帝之少女,……游于東海,溺而不返,故為精衛,常御西山之木石,以堙于東海。”(《北山經》)晉代詩人陶淵明(365~427)寫道:“精衛御微木,將以填滄海”(《讀〈山海經〉》),歌頌斗爭和反抗的精神。在想像中人們總是希望人類比自然更強大。
  在一本失而復得的古書《逸周書》中首次出現了“人強勝天”的命題。此書舊題《汲冢周書》,指該書晉太康二年(281)在一古墓出土的竹簡中被發現。但據考證,此說有誤。然而此書被認為“春秋時已有之”。[5]由于它來歷不明,古今引用“人強勝天”者極少,可以說是鮮為人知。
  約與孔子同時,春秋末期吳國大夫伍子胥(?~前484)說過:“吾聞之,人眾者勝天,天定亦能破人。”(《史記·伍子胥列傳》)這里的“定”不作“必定”解,一種解釋是“發揮它之所長”。可見約2500年前,中國人已清楚看到人與自然各有所長,而人多勢眾,則有力量克服自然帶來的困難。
  戰國晚期趙國思想家荀況(約前313~約前230)在《荀子》一書中系統論述了人與自然的關系。在《天論》篇的開始,他提出“天行有常”,接著闡述“明于天人之分”,即人與自然各守其職分,人“不與天爭職”,即不能超越自己的能力和職分去取代自然,達到與天地“參”,即天時、地財與人治三者互相配合,為此,人須“知其所為,知其所不為”,在這樣復雜的前提下,引出一篇堂皇的議論:
  大天而思之,孰與物畜而制之!
  從天而頌之,孰與制天命而用之!
  望明而待之,孰與應時而使之!
  因物而多之,孰與聘能而化之!
  思物而物之,孰與理物而勿失之也!
  愿于物之所以生,孰與有物之所以成!
  荀子“制天命而用之”是先進的思想,產生了較大影響。
  東漢初年的哲學家王充(27~約97)在《論衡·自然》中闡發了“天道自然”的命題,他繼承了荀子積極進取的思想,分析和批評了董仲舒“天人感應”和神學迷信,但他亦有人的生死貴賤“皆由命也”的感慨。
  唐代文學家、哲學家劉禹錫(772~842)在《天論》上篇論述道:“大凡入形器者皆有能、有不能。天,有形之大者也;人,動物之尤者也。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故余曰:天與人交相勝耳”。在《天論》中篇關于“天與人交相勝”回答持有不同意見者時,他說:“天非務勝乎人者也,何哉?人不宰則歸乎天也。人誠務勝乎天者也,何哉?天無私,故人可務乎勝也。”劉禹錫發揮了荀子“知其所為,知其所不為”的思想,指出天與人各有所能亦有所不能。在這里,“勝”是“勝過”、“優于”、“強于”,并非突出“戰勝”之意。承續上文,是比較天與人的能力。他的“人務勝乎天”在“天人交相勝”的前提下,同20世紀所流行的“人定勝天”意義有重要的差別。利用古人的片言只語、篡改他的原意而為今所用是一種實用主義態度。其實,劉也有“天為人君,君為人天”(《砥石賦》)的詩句,意即“上天是人民的主宰,君主是人民的上帝”,因此他不可能有人一定戰勝上天的概念。
  南宋學者劉過在《龍川集·襄陽歌》中寫道:“人定兮勝天,半壁久無胡日明”。金元時的官員和史學家劉祁在《歸潛志》中說:“人定亦能勝天,天定亦能勝人。大抵有勢力者,能不為造物所欺,然所以有勢力者,亦造物所使也。”兩例中的“定”字均不作“必定”解,一解為“謀略”,一解為“長處”,或指處于某種狀態;兩例中的“勝”字均為“優于”、“強于”,后者所說的“勝天”,指“不為造物所欺”而已,無戰勝自然之意。直到近代,因傳播西方學術而著名的思想家、翻譯家嚴復(1853~1921)大力提倡救亡圖存,“與天爭勝”,即與自然和命運抗爭,進行了系統和詳盡的論述。他的思想來源,已超出傳統的勝天論的范疇。
  在中國歷史上,作為“合天論”的補充,“勝天論”發揮了它的積極作用。人類早期生產力低下,從事艱苦的體力勞動,而對險惡的自然環境,必須克服不利條件,改造自然,以利于人類繁衍生息,所以“勝天論”充滿活力,受到學者的重視。但是,詳盡論述“勝天論”的著作很少,有的只是片言只語,有的是詩歌、散文,與其說是科學的,不如說是文學的。因此,它沒有形成支配的思潮。劉禹錫“人務勝乎天”的觀點,在此后一千多年的科學思想史上,并沒有產生多少影響。
  三、1950年代后“人定勝天”在中國大陸盛行
  從古希臘開始,西方民族一般比較側重于處理人與自然的矛盾。如果借用“勝天論”這一名詞,可以認為在文藝復興之后,特別在18、19世紀,西方“勝天論”獲得了相當的成功。科學技術的巨大進步向保持人與自然協調一致的東方發起了嚴重挑戰。20世紀中期,伴隨著社會主義在中國的勝利,“改造自然”的宗旨深入人心。“人定勝天”便是它的中國版本,應運而生,廣為傳播。當然,這也與毛澤東的個性、愛好與影響力直接相關。
  毛澤東具有詩人的氣質和反抗的精神,他在青年時代說過:
  “與天斗,其樂無窮!與地斗,其樂無窮!”與“人定勝天”的表述方式非常相似,精神實質也有共同之處。他很喜歡《列子·湯問》中的寓言“愚公移山”,引用它寫過一篇重要的政治論文,號召人民學習愚公,移走壓迫人民的“三座大山”。[6]此文針對的是社會問題,并非關涉自然。
  毛澤東很欣賞劉禹錫和唐代另一位文學家柳宗元(773~819)的詩文和哲學、政治觀點。柳宗元在《天說》中抨擊了神學,而劉禹錫在《天論》三篇中闡發了無神論和“天人交相勝”、“人務勝乎天”,在當時是進步的,具有超前的意義。在“文化革命”中,毛澤東否定儒家文化,曾批評詩人、史學家郭沫若從柳宗元的立場倒退。
  1950年代后期以來,特別是在“大躍進”和“文化革命”中,“人定勝天”同“改天換地”、“愚公移山”等成為處理人與自然關系的最響亮的口號。學者們津津樂道它在破除神學迷信和煥發革命精神中的積極作用。“人定勝天”從未被懷疑過,每談及它,甚至帶著崇敬的心理。例如70年代初流行的一本哲學書中說:“(荀子)強調人要與自然作斗爭,并進而征服自然,這是光輝的人定勝天思想”。[7]對自然凡講“斗爭”、“征服”,均帶有神圣的光環。
  直到90年代,學者們仍然認為“人定勝天”并非片面強調人與自然的斗爭,[8]現在生態環境的惡化,并非在“人定勝天”的思想指導下所產生的后果。([1],p.148)
  因此,很有必要追溯“勝天論”的歷史根源,所謂“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本文作者強烈認為,必須把古代的思想同20世紀“人定勝天”的口號作嚴格的區分。
  四、對20世紀“人定勝天”的分析與批判
  20世紀50年代以來流行的“人定勝天”,其含義是“人一定能戰勝自然”。這是一個未經嚴格定義的口號。大量的事實可以證明,在處理人與自然關系的活動中,它已成為指導性的觀念,幾十年來產生了廣泛的影響,很有必要進行歷史的反思和深入的批判。
  從思想來源來看,首先,它區別于中國古代一系列有關命題。如前所述,荀子的學說“制天命而用之”和劉禹錫“人務勝乎天”都有明確的前提,天與人有職分之不同,人須知其所為、知其所不為;天與人各有所長,各有所能、亦有所不能。他們是實事求是的,決非忘自尊大,以天為敵。伍子胥引用的話“天定亦能破人”與“人眾者勝天”相提并論,《歸潛志》“天定亦能勝人”與“人定亦能勝天”相提并論,表明兩命題具有相同的價值,互為前提。而我們看到的口號“人定勝天”則斷章取義,舍去了這些必要的前提。
  “人強勝天”(《逸周書》)、“人眾者勝天”(伍子胥)、“人定兮勝天”(《襄陽歌》)中“強”、“眾”、“定”均為人所以勝天的條件,新的口號將“定”字理解為“一定”,即完全舍棄了這些必要的條件。特別是,將“勝”字解釋為“戰勝”,竄改了“優于”、“長于”的含義,完全將自然置于敵對的位置。無論是有意的或是無意的,經過以上的閹割和竄改,20世紀的“人定勝天”失去了歷史上的原意,變成了人類妄自尊大、可以為所欲為的口號,而自然界則變成了終究要失敗的敵人,可以長期斗爭、戰而勝之、取而代之。
  其次,它與西方傳入的社會主義思想也不相同。恩格斯說:“我們這個世紀面臨的大改革,即人類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類本身的和解。”[9]他特別指出人類“征服自然”取得的勝利是有代價的,“如果說人靠科學和創造天才征服了自然力,那么,自然力也對人進行報復。”并警告人們不要陶醉于這種勝利,因為到后來產生了“完全不同的、出乎意料的影響,常常把第一個結果”取消了。([9],第18卷,p.342)因此,這種勝利是虛假的、靠不住的。但他的論點并沒有被人們接受,在19世紀的西方如此,在20世紀中的中國亦然。
  從字面上看,“人定勝天”的口號簡煉有力,頗有氣勢,這可能是許多學者喜歡它的原因。但它存在片面性。首先,它強調人與自然的矛盾斗爭,忽略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這是“勝天論”的基本觀點確定的。其次,它夸大人對自然的作用,藐視自然存在的客觀前提,這是從劉禹錫“交相勝”觀點的倒退。第三,它只看到改造自然的成就,完全無視破壞自然的惡果,滿足人類自以為是、急功近利的心理。“人定勝天”的口號還存在局限性,它不能回答兩個根本性的問題:第一,按什么標準去改造自然?第二,用什么方法去改造自然?
  五、1950年代以來“人定勝天”的實驗結果
  40年前,人類在生態學方面還處在蒙昧狀態,對于空氣、水、土地污染、資源破壞、砍伐森林,野生生物減少、水土流失及環境公害等熟視無睹、麻木不仁。曾幾何時,人類要主宰、控制、征服、戰勝自然,充滿人的頭腦,成為最英勇的口號。李約瑟(N.J.T.M.Needham)認為,“人主宰自然”這種狂熱是歐洲科學思維中最具有破壞性的特點之一。1960、1970年代在西方,由于工業化的積累,人們飽嘗了各種污染、公害和災難帶來的痛苦。美國學者、生物學家萊切爾·卡遜(Rachel Carson)在著名的《寂靜的春天》(Silent Spring)[10]中指出,“控制自然”這個提法是一個妄自尊大的產物,是生物學和哲學低級、幼稚的產物,是科學上蒙昧的產物。
  類似的情況也發生在中國,1958年開始的“大躍進”和延續十年的“文化革命”,表現出人似乎無所不能、無往不勝。為了實現工業和農業高產,在“改天換地”、“人定勝天”的口號下,人們狂熱地、有時是不自覺地投入了大規模破壞自然的活動。
  我們仔細審視那個歷史時期發生的與自然界有關的一系列事件,分析各種事件的聯系而非就事論事,探求它們產生的思想背景,就會相信“人定勝天”已形成了影響全局的主導思想。這些事件有壓制馬寅初的人口論,使中國人口失控,所謂“人多、熱氣高、干勁大”;砍伐樹森,破壞草場,圍湖造田,所謂“開荒開到山頂上,插秧插到湖中央”;大煉鋼鐵,“兩條腿走路”、“土法上馬”、土法開礦、冶煉,土法辦廠,破壞了資源,污染了環境;消滅四害(蚊、蠅、鼠、雀等),掠奪性開發野生動植物資源……所有這些破壞了生態環境,使經濟的發展受到嚴重遏制,受到大自然的報復和懲罚。
  實踐的結果證明,“人定勝天”是一個貌似英勇的口號,人們缺乏科學的精神、先進的技術和有效的組織,實際上把大自然當作敵人一樣的長期斗爭的對象,陶醉于虛假的“勝利”之中,狂熱地犯下了不可挽回的錯誤。現在,40年前開始的那場災難的后果日益顯現,時時見諸報端。以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破壞的惡果來看,實在是怵目驚心。也許,我們不可以把一切災難性后果都歸咎于“人定勝天”,但至少應進行政策的檢討,以恢復它的歷史面貌;更重要的是,在新的世紀使中國的自然界恢復到良性循環,使中國的經濟社會得到持續發展。
  〔收稿日期〕1999年12月27日
《自然辯證法通訊》京68~73B2科學技術哲學羅見今20012001人與自然的關系是哲學、科學思想史的重大課題。圍繞它針對我國古今思想分為“合天論”與“勝天論”兩大流派,概述其歷史發展和演變。高度評價“人與天調”、“道法自然”和“天人合一”的積極思想價值,指出合天論在幾千年中占據的主導地位。列舉諸多勝天論的史料(若干不為學界所提及),說明在生產力低下的古代勝天論的歷史作用。本文著重指出,50年代始在事實上作為指導思想的“人定勝天”,閹割和竄改了古人的原意(其中“定”不是“必定”,“勝”不是“戰勝”),成為反自然、反科學的口號,對生態環境大規模災難性的破壞,起到直接的作用,必須引起深刻的反思。科學思想史/合天論/勝天論/生態保護羅見今(1942-)男,內蒙古師范大學科學史研究所所長,教授,西北大學數學系博士生導師。 內蒙古師范大學科學史研究所,呼和浩特 010022 作者:《自然辯證法通訊》京68~73B2科學技術哲學羅見今20012001人與自然的關系是哲學、科學思想史的重大課題。圍繞它針對我國古今思想分為“合天論”與“勝天論”兩大流派,概述其歷史發展和演變。高度評價“人與天調”、“道法自然”和“天人合一”的積極思想價值,指出合天論在幾千年中占據的主導地位。列舉諸多勝天論的史料(若干不為學界所提及),說明在生產力低下的古代勝天論的歷史作用。本文著重指出,50年代始在事實上作為指導思想的“人定勝天”,閹割和竄改了古人的原意(其中“定”不是“必定”,“勝”不是“戰勝”),成為反自然、反科學的口號,對生態環境大規模災難性的破壞,起到直接的作用,必須引起深刻的反思。科學思想史/合天論/勝天論/生態保護

網載 2013-09-10 21: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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