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懼的四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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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岳:


我追你的文章,從《上海壹周》到買書到微博再到微信,之間過了多少年,已經記不清了,就跟我的婚姻一樣,太久了,太多細節沒法展開來說,所以我就長話短說,說說我最困惑的地方。


2015年我就整40歲了,將在40歲的高齡,被我的老公扔到半道兒上。我倆說好了(其實我不想離也沒辦法),春節過完就辦離婚手續。


——— 一封遲發的信分割線 ———


其實春節早就過完了,我倆還沒離,你大概也能看出我倆的磨嘰了吧,都膽小,都優柔寡斷,都放不下孩子。


我22歲一出校門就結婚了,今年兒子12歲,青春期,敏感又聰明,成績很好,情商不高,隨我倆,呵呵。他出過軌,我也出過。當初我原諒了他,但是我這次,他就過不去了,基本這近10年的時間,我倆活的都挺累的。我在家忍氣吞聲、委曲求全、低聲下氣。 他基本上冷暴力吧,不跟我說話,不理我,不正眼看我,也不管我,任何事都不管,包括生病。性生活是有的,但質量很差。我覺得我在家就是個能做家務、能帶孩子、能掙錢的充氣娃娃。


2年前的某一天,我終于鼓足勇氣說“不”了。那晚他又在深夜推門進房間打算直接脫褲子,我說不要做了,這樣做太沒意思了。我覺得他白天討厭我就跟討厭一坨屎一樣,晚上卻要把屎胡在自己身上,這不科學。他罵我傻,說我會后悔的,我不置可否。


然后我們就徹底分居了,今年是第三個年頭。直到今天,我一點都沒有后悔,因為我覺得即使我床上表現的再好,都沒法改變他對我的態度。在這種態度下的性生活,我覺得是凌辱。現在在家,我一樣能做家務,能帶孩子,能賺錢,最開心的是不用做充氣娃娃了,我覺得自己心情輕松了很多,也平和了很多。以前心里會不平衡,在家干再多的活我都沒怨言,但是覺得我們做愛了,我就應該可以跟對方提出一些我的要求吧,我希望要有正常的家庭氛圍,我問你吃飯了嗎?你至少要看著我說吃了;我問你出差哪天回來,你至少要回答我一下明天回來,我不要求你對我多好,只要人與人的正常交流就行了。但是他說不可能的,說他沒將我趕出家門,能維持現在這樣,我得知道知足了,這個家以后只能這樣湊合過下去了,能忍就忍,忍不了滾。談了很多次,都是這樣的結果,這才促使我下定決心說“不”了,既然看不到結果,為什么要難為自己呢?


最近在讀圣經,圣經說女人是男人的肋骨做的,行夫妻之理是做妻子的本分。連岳,我就想問你,我是不是真的錯了,其實我應該這樣漫無目的的熬下去,漸漸的,就好了,瞧,我們已經40歲了,馬上要做老來伴了,孩子也大了,自己的人生還有多少期冀呢?維持現狀,至少,兒子未來的丈母娘不會對這女兒說:“他來自離異家庭!我不同意你跟他結婚!”。


我覺得我親手把自己和孩子的未來,都給毀了。


再多羅嗦一點,他一直要求我辦手續,我可以不搬出去,一直維持到孩子考上大學。說真的,這是我以前最不能理解的做法,但是現在,我竟然開始認真考慮這個方案了。


多少算多多少算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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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算多多少算少:


圣經把女人比做男人肋骨,我不太反感。仔細想想,未必公平,除掉一根肋骨,人不會死,但一根肋骨離開肌體,意義不大了。雖然可以用來燉湯,但沒有自由意志。


不能苛責一本千把年前的書。比如有人至今還信易經可測人生的一切,這錯就不在易經,而是如此迷信的人。


當成比喻看,肋骨說認為婚姻中的男人與女人必須合二為一,才算完整。不是與公婆合二為一,不是與父母合二為一,也不是與孩子合二為一,是與你愛的那個人合二為一,這是對的。其他的多余解讀,全不必要,比如:女人的地位低于男人呀,女人必須找到一個男人呀,女人必須服從男人呀。


把比喻當法條的最大惡果是,比喻太不確定,有無限引申的可能。所以,還是放棄肋骨說,回到最基本的判斷:如果你不想做愛,那得由你決定;如果你數年不想和一個男人做愛,反而更舒服,那和這個男人維持婚姻就是錯的。你的身體拒絕他,是不愛他的最有力證據。


夫妻兩人制造出了孩子,他(她)是家庭成員之一,家庭的走向考慮其利益,我覺得是應該的,當然不意味著要聽他(她)的,符合其利益的行為,十來歲的孩子,未必清楚。


認真傾聽孩子的父母,不算多,尤其是夫妻已經不再相愛了。在那種狀態下,孩子反而傾向于壓抑真實想法,成為父母情緒與壓力的出口,孩子的本色被忽略了,他(她)得承担起安慰父母的角色,或表現得極為懂事,或極為依賴。


不再相愛的夫妻,很大可能淪為“暴力關系”。肉體上的傷害只是暴力冰山的一角,有傷有血,符合傳統的暴力定義。更多的暴力是精神的折磨,如你所描述的,拒絕交流、沒有溫暖、性行為也純粹成為欲望的釋放,看到對方是厭惡,而非喜悅。


有人說,這是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似乎標準答案只有一個,無論如何都不離婚才是對孩子好。這些家庭真去征求孩子的看法,可能答案要讓他們大吃一驚。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并不只有承受暴力的那個人。暴力行為的見證者也是暴力的受害者——這點可以重構你的家庭觀,不再認為夫妻兩人關在一起折磨是對孩子負責,反而是摧毀他(她)。甚至是雙重摧毀,夫妻兩人以暴制暴,都不吃虧,還算得到發泄,孩子卻是你們每一次暴力的受害者,心理加速扭曲,他有可能模仿你們,成為暴力愛好者,或者走向另一極端,毫無脾氣,成為別人的垃圾箱。


很多人不敢離開不幸的婚姻,孩子是最大的借口。并不是真為孩子好,而是掩飾自己的恐懼(或仇恨):可能再沒人愛我了;可能生活質量要下降了;可能受不了別人的議論;可能接受不了離婚后他(她)過得比我更好;我得拖死他(她)。


為你自己而活,承担自己的婚姻錯誤,對自己的未來負責,這樣,在任何年齡,別說四十歲,就是八十歲,你也不會恐懼,至少不會將恐懼轉嫁給他人。


祝開心。


連岳(lianyue4u@163.com)


連岳 2015-08-23 08: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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