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毒一家 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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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和西醫很不一樣,但兩者都很看重藥(西語的醫、藥是同一詞,都是medicine)。在西語中,來自希臘—拉丁文的“藥”這個詞(pharmakon)是個含義復雜的詞,同時兼有“醫藥”(medicine)和“毒藥”(poison)兩重含義。例如德里達就曾借用這個詞講書面語對口語的毒化作用。同樣,英語中的drug也是雙關語(藥或毒品),一方面藥店在賣,一方面警察在抓。


“藥”和“毒”密不可分,這點在中國也一樣。比如中國的藥學經典《神農本草經》就是本之“神農嘗百草,一日七十毒”的傳說(見《淮南子·修務》),它把藥分為上、中、下藥,也是按毒性大小來劃分(后世本草皆遵其體例)。還有古書講“毒藥”,如《素問·移精變氣論》說“毒藥治其內,針石治其外”,《周禮·天官·醫師》說“醫師掌醫之政令,聚毒藥以共醫事”,也多半是藥物的泛稱。




當然,古人所說的“毒”在含義上和今天還有所不同。我們今天講的“毒藥”,一般是指對人體有害,足以致殘致死的藥物;所謂“毒品”,也是指有“成癮性”或“依賴性”的麻醉品和精神藥物。古書中的“毒”字與“篤”字有關(見《說文》),往往含有厚重、濃烈、苦辛之義。例如馬王堆帛書《十問》有所謂“毒韭”,其“毒”字就是指作為辛物的韭菜氣味很濃,而不是說它有毒。孫詒讓解釋上引《周禮》,也以為“毒藥”一詞應分讀,即使連讀,也不過是“氣性酷烈之謂,與《本草經》所云有毒無毒者異”。


不過,古書所謂“毒”雖較今義寬泛,但卻未必排斥其如同今義的狹窄用法。因為古書除以濃烈苦辛解釋“毒”字,還有毒害之訓。例如“神農嘗百草,一日七十毒”,這樣的“毒”恐怕就不是蔥韭之類可比,參考《說文)可知,應指“害人之草”。雖然中國的本草向以無毒為上,有毒為下,但良醫活人,多藉猛藥,所謂“藥不瞑眩,厥疾不瘳”(《孟子·滕文公章句上》),很多正是以毒藥入方,通過配伍、劑量和炮制方法控制其毒性,猛、毒的界限并不好分。孫詒讓力分毒、藥,專主寬義,實于研究有很大不便。


《鹖冠子·環流》說“積毒為藥,工以為醫”,人類的藥物知識很多都是來源于中毒。原始民族日遇毒物(毒草、毒菌、毒蛇之類),往往都有很豐富的毒藥學知識,尤其是在動植物豐富的地區(例如古代的楚越之地,就以毒蠱之術而出名)。他們以箭毒射殺獵物,用麻醉藥物(如鴉片)止痛,用精神藥物(如古柯)解乏,并利用其致幻作用施展巫術和作催欲劑等等,這是藥學的一種普遍背景。中國的藥,西方的藥,原來往往都與毒藥有關,并兼神藥、春藥等多重含義,這是一點也不值得奇怪的。


“藥”和“毒”有關,不僅古代如此,現代也如此。例如各國藥典都對醫用毒藥和毒品有管制規定,承認毒藥、毒品也是“藥”。現在聯合國的各種禁毒公約,也是一上來先承認毒品在醫學上“不可或缺”,然后才大講其“危害之烈”,限定其“防杜”只是“濫用”而已。現代毒品,據這些禁毒公約講,不但危害個人健康,還和賣淫、洗錢,以及官員賄賂和恐怖活動有關,簡直是“萬惡之源”。它的藥品清單,種類很多,有不少是醫學上的再創造,但著名的“三大毒品”,大麻、鴉片、可卡因,都很有來頭,可以說是世界各大文明的“貢獻”。它們當中,提取可卡因的古柯是西半球的產物(秘魯和玻利維亞一帶),和中南美的古文明有關;鴉片、大麻則流行于東半球,埃及、兩河流域、希臘、羅馬、印度和我們,全都有份。所謂“古已有之,于今為烈”這句話,講毒品那是最合適。


研究中國的毒藥和毒品,好像還沒有人寫出過專史。近年來,為了同國際接軌,我國對中藥里的毒藥和毒品也做了管制規定,有人還編了相應的工具書,如郭曉莊主編《有毒中草藥大詞典》(天津科技翻譯出版公司一九九二年)和楊倉良主編《毒藥本草》(中國中醫藥出版社一九九三年),但它們都是以醫用為主,很少涉及歷史問題。我對醫學是外行,這里不揣淺陋,講點讀書后的感想。


中國的毒品,有些同國外交叉,或者干脆就是外來之物,如:



大麻


(一)大麻。在世界上栽種甚廣,我國也是自古有之,不但食用,還用于紡織、造紙和醫藥,為主要農作物之一。最近我在香港讀過一篇《大麻考》(江潤祥、關培生《杏林史話》,中大出版社一九九一年),它說“中國對大麻,不僅栽種最早,認識最深,且能充分加以利用”,很讓我們驕傲。但它說“至于今日世間有以大麻作癮品者,則未見之中國典籍”,卻把我們摘得過于干凈。事實上,《神農本草經》早就講過,麻蕡,即大麻的種子,“多食令見鬼,狂走。久服通神明,輕身”(《大麻考》引之,正好把這段刪掉)。我國宋以來的“蒙汗藥”,方中也有這種東西。這些功用就都和它作為癮品的特性有關。



罌粟花


(二)鴉片。原產地中海沿岸的西亞、小亞和南歐一帶,是典型的西方毒品。這種毒品因鴉片戰爭在我們這兒大出其名,但其傳入不始于清,也不始于明。據《舊唐書·西戎列傳》,唐乾封二年(六六七年)“拂菻王波多力”曾“遣使獻底也伽”,這種公元七世紀由拜占庭傳入的藥物(《唐本草》等書也作“底野迦”),乃西語theriaca的譯音,本來是一種和蜜制成混雜多種成分的“萬能解毒藥”,即內含鴉片。鴉片自明傳入,是由歐洲水手再次傳入。這次傳入,改食為吸,是加進了美洲的傳統(抽煙是美洲的傳統),把我們害得不輕。所以一說毒品,我們馬上想到的就是它。



洋金花


(三)洋金花。學名Datura stramoniurn,也叫曼陀羅花(譯自希臘—拉丁語和梵語)或押不蘆(譯自阿拉伯語和波斯語),也是歐洲、印度和阿拉伯國家認為的“萬能神藥”,除作外科手術的麻醉劑和止痛劑,還作春藥和治癲癇、蛇傷、狂犬病。古羅馬人常以此物作陰謀手段,如弗龍蒂烏斯(Sextus Jukius Frontinus)的兵書《謀略》(Strategemation),就有以曼陀羅酒勝敵的戰例。印度也有強盜、妓女用它于黑道。中國的外科手術源遠流長,如《史記·扁鵲倉公列傳》的俞跗術,《鹖冠子·世賢》的扁鵲術,還有華佗的麻沸散,在醫學史上都很有名。中國早期的外科手術是用什么作麻醉藥?麻沸散是不是像宋人推測就是這種藥(見周密《癸辛雜識》)?還值得研究(案:“麻沸”見《漢書·王莽傳》,據注是“如亂麻而沸涌”之義,后世“麻醉”之“麻”與之有關)。但這種藥從宋代就已傳入(從阿拉伯國家傳入),是沒有問題的(見《嶺外代答》《本草綱目》和《植物名實圖考長編》等書)。它不僅是小說《水滸傳》中所謂“蒙汗藥”的主藥,文革期間為備戰需要而開發“中麻”(“中藥麻醉”的簡稱),“中麻”的主藥也是洋金花。


不過,中國的毒藥和毒品,最有特色,恐怕還得屬烏喙和丹藥、五石。


我們先說烏喙。烏喙有附子、烏頭、天雄等異名,本來是以生長年頭而定,現在多統稱為烏頭,學名叫Aconitum carmichaeli。這本來是一種箭毒類藥物,小說《三國演義》講“關云長刮骨療毒”,關羽所中毒箭就是使用“烏頭之藥”(當然《三國志》可沒這么說)。烏喙含烏頭堿,有劇毒,但在早期醫方中使用很廣泛,號稱“百藥之長”(《太平御覽》卷九九○引《神農本草經》逸文)。據馬王堆帛書和阜陽漢簡,古人不僅用烏喙治各種疾病,還拿它當興奮劑和春藥,也是一種“萬能神藥”。不但人吃,馬也可以吃,據說吃了以后可以“疾行善走”,作用類似現在體育丑聞揭露的那種藥。張仲景的《寒食散方》,其中第二方叫《紫石寒食散方》,其中就配有附子。關于烏喙,我在《中國方術考》中有討論,可參看。


丹藥、五石和烏喙不同。烏喙是“草木之藥”,同上面講的世界性毒品相似,主要是利用植物中的生物堿。而丹藥、五石則屬“金石之藥”,即礦物或用礦物煉成的化學制劑。它們是我國更有特色的東西。




中國的丹藥是以朱砂(主要成分是硫化汞)煉制的汞制劑,當然有毒;而煉丹的石材,最重要的是五石,也是有毒之物。兩者同屬煉丹術的大范疇,和中國的冶金史和化學史有密切關系。中國早期的人為什么會對這樣的毒藥感興趣,乍看好像至愚極昧,迷信得很,但在當時條件下,這些都是“高科技”,不但得有專門人材(李少君一類方士),還得有科研經費、科研設備(丹房鼎爐、本金本銀和各種石藥),非大富大貴之人不能置辦,也非大富大貴之人“不配吃”。治天文學史的伊世同先生說“迷信是古人對真理的狂熱追求”。古人不僅迷信天文,也迷信藥,那勁頭就和五四以來我們崇拜“賽先生”一樣。比如葛洪,讀書最多,在當時那是百科全書式的人物,他就崇拜“金丹大藥”。


關于中國煉丹術的起源,我在《中國方術考》中也有討論,指出它是一種“人體冶金術”。中國的“金石之藥”,原來多是冶金的材料,古人把它們從工廠搬到實驗室再搬到人體,有它自己的一套邏輯。第一,這些東西結實耐用,什么長壽的家伙都比不過;第二,它們都是治外傷的藥(小時候我們涂的紅汞也是這類藥),活著可以“防腐”,死了也可以“防腐”。所以朱砂、水銀一直是我們的防腐劑。古人服丹求壽就是來自這種觀念。另外,古代的“神藥”多與服毒之后飄飄然的感覺有關(古人叫做“通于神明”),致幻作用它也少不了。中國的煉丹術在秦漢魏晉時期大紅大紫,只是到唐代,吃死一大批皇帝,然后才有所收斂(參看趙翼《廿二史札記》卷十九《唐諸帝多餌丹藥》條)。要講毒品,這是頭號毒品。


和煉丹有關,我們還應講一下“五石”和與“五石”有關的“五石散”。煉丹的“五石”,古書有些不同說法,恐怕應以葛洪所述最可靠。因為他是這方面的專家。葛洪所說“五石”是丹砂、雄黃、白礜、曾青、慈石(《抱樸子·金丹》),對照《周禮·天官·瘍醫》可知,實與治外傷的“五毒”大同小異(“五毒”除慈石皆有大毒),不同之處只是把曾青換成了石膽(二者都是綠色銅礦)。這五種礦石,朱砂是赤色,雄黃是黃色,白礜是白色,曾青(或石膽)是青色,慈石是黑色,應當就是古書提到的“五色石”(如《淮南子·覽冥》有“女媧煉五色石以補蒼天”之說,并且古代還常常用這類礦石作顏料)。


“五石散”也叫“寒石散”,從魏晉到隋唐,服者相尋,殺人如麻,也是很有名的毒品。清郝懿行《晉宋書故》、俞正燮《癸巳存稿》,近人魯迅《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系》、余嘉錫《寒食散考》等均有考證,而以余文為最詳。俞正燮曾以此藥比鴉片,而余嘉錫“以為其殺人之烈,較鴉片尤為過之”,歷考史傳服散故事,自魏正始至唐天寶,推測這五百年間,死者達“數十百萬”(以上兩段的引文均見余文)。


古人服散是由正始名士何晏帶頭。晏“好色,性自喜,動靜粉白不去手,行步顧影”,因為耽情聲色、身體虛勞而服散,結果“魂不守宅,血不色華,精爽煙浮,容若枯槁”,活像大煙鬼。但何晏以后卻有很多人起而仿效,成為一大時髦。不但士大夫階層熱衷于此,寫詩要談,寫信要談(比如“二王”的很多書帖就是討論服散),就連沒錢買藥的窮措大,也有臥于市門,宛轉稱熱,引人圍觀,“詐作富貴體”者。


前人考“五石散”,皆以為出自張仲景的《侯氏黑散方》(亦稱“草方”)和《紫石寒食散方》(亦稱“石方”),并未考慮它同上述“五石”有什么關系。但后方所錄石藥只有紫石英、白石英、赤石脂、鐘乳四種,孫思邈的《五石更生散方》才加入石硫黃,是個疑點。何晏服散,自稱“非惟治病,亦覺神明天朗”。所謂“治病”在于借藥熱去寒補虛,“神明開朗”則是精神效果。有人形容這種效果,說是“曉然若秋月而入碧潭,豁然若春韶而泮冰積”,當然是美化之辭。實際情況是,很多人服藥之后大熱,不但滿世界亂轉,稱為“行散”,而且可以鬧到隆冬裸袒食冰,必須大潑涼水的地步,比如裴秀就是這樣叫涼水給潑死的。孫思邈說“寧食野葛,不服五石,明其大大猛毒,不可不慎也”,勸人見了這個方子就把它燒掉,但他為什么還要在書中留下類似的藥方呢?王奎克先生疑之,認為孫氏“五石”無毒,不可能有這種奇效,考其毒性在于《侯氏黑散方》中的“礬石”是“礜石”之誤(二者形近易混,古書多混用之例);礜石含砷,所謂服散乃慢性砷中毒;何晏之方是合仲景二方成五石,孫氏痛其殺人,把礜石換成石硫黃,始以無毒之方傳世(見所著《“五石散”新考),收入趙匡華主編《中國古代化學史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一九八五年)。可見何晏“五石”和煉丹“五石”確有交叉。


不僅如此,我們還想指出的是,古人以“五石”治傷寒虛勞之癥,其實早在《史記·扁鵲倉公列傳》中就已提到。其說不僅可以上溯到西漢文帝時,而且從引文看(“扁鵲曰:‘陰石以治陰病,陽石以治陽病’”),還是本之扁鵲的醫經(《漢志》有《扁鵲內經》和《扁鵲外經》),并不始于張仲景。傳文說齊王侍醫名遂,自以為病寒,而“煉五石服之”,淳于意訪之,診為內熱外寒,以為不可服此“悍藥”、“剛藥”,否則發癰而死。遂既服五石,果發癰而死,情況正與魏晉隋唐服散每每“癰疽陷背”、“脊肉爛潰”者同。扁鵲“五石”今無考,但我們懷疑,古之“五石”不唯五色分(與五行說有關),且以陰陽辨,往往據虛實寒熱、表里之癥,酌情加減其味。其方各異,往往取一“毒”與他石配,并不是“五毒俱全”。后世“五石”用礜石者,大概只是“五石”方的一種,略分紫白赤黃,仍有仿效之意。


古代的砷制劑,除礜石之外,還有雄黃。礜石是古代的“耗子藥”和“殺蟲劑”,雄黃也有類似作用。古人認為雄黃可以治蛇傷,殺百毒,厭鬼魅。我國舊有于端午飲雄黃酒的習俗,《白蛇傳》中法海叫許仙喝雄黃酒,使白娘子顯形,即與此有關。雄黃、礜石都是“五毒”中物。


中國的丹藥、五石與國際上的“三大毒品”不同,還不僅是金石與草木的不同。余嘉錫已經指出,寒食散“服者多不過數劑,至一月或二十日而后解,未嘗每日必服,是無所謂癮也”。同樣,丹藥也沒有“成癮性”和“依賴性”。它們在中國歷史上嗜之者眾,使用廣而延續長,其實是根據我們對毒藥的另一種追求。我們中國的藥,后世本草是以草木之藥為主,無毒之藥為上,但原來不一定是這樣,或至少在煉丹術中不一定是這樣。中國的煉丹術是來源于中國的冶金術,中國的冶金術又是以它在石器時代的經驗作背景。它以“五毒”為材,鉛、汞、砷為核心,是想模仿冶金,“煉人身體”。上述毒品,丹藥為汞制劑,流行于宮廷,最奢侈;五石散為砷制劑,流行于士林,是次一等;雄黃酒也是砷制劑,流行于民間,又次一等。另外,還有女人擦臉的鉛粉,也有一定毒性。這些都是中國冶金術和煉丹術的偉大產物。它們和通常所說的“毒品”還不太一樣。


人類為什么會嗜毒?而且是古今中外都嗜。這是個值得深思的問題。現代醫學家講,毒品能使人上癮,產生藥物依賴性,原因首先在于人腦本身就分泌一種叫內啡肽的類似之物。人一旦缺了它,馬上就沒精氣神。我們大部分人都不吸毒,但嗜煙、茶、酒者大有人在。煙、茶、酒(也是世界各大文明的貢獻),現在雖然還沒有被聯合國列入禁用藥品的清單(酒在歷史上和現在,一直都有人禁,但屢禁不止),但它們和狹義的毒品還是有相似性。特別是,如果我們能注意到“文明人”和“上古天真之人”有一大區別,就在于我們都是在“藥罐子”里泡大的。現在已到了離開“藥”就沒法活的地步,那么“毒品”給我們的啟示就更大。


人類的四大煩惱,不但“生”、“老”、“死”沒人躲得過,就是“病”也無法根除。人類自有“藥”的發明,“藥”與“病”就“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雖然在“藥”不太靈的時候,行氣、導引、房中、祝由(古代的精神療法)會重新產生吸引力(如對外丹術衰落后的內丹術和處于絕望的癌癥病人),但它們始終不能擺脫附庸地位。我們對“藥”的追求還是始終不渝。


在“藥”的背后,“毒”的陰影仍籠罩著我們,“過把癮就死”的事還很多很多。

  一九九六年四月八日寫于北京薊門里,七月二十九日改定于美國西雅圖。


節選自 李零《中國方術續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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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籌:啟正;編輯:劉宏)


中華書局1912 2015-08-23 08: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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