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逸《春秋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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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似乎總是這樣的:是權力選擇思想,而非思想獲取權力。正如任何一種信仰,無論是無神論的還是有神論的,無論是一神論的還是多神論的,一旦走入大眾,都只會變做同一個樣子:儀式化的偶像崇拜和一廂情愿的消災祈福(而他們所祈求的往往是為教義所禁止的);任何一種思想,無論是激進的還是保守的,無論是德治的還是法治的,一旦走入專制權力,也只會變作同一個樣子。 
   ——作者題記之一 
  歷史上的“國家”是一個充滿歧意的概念。在某種程度上,國家具有和天神相同的屬性:被人類自己所創造,又被人類自己所服從,并且,正如祭司們自稱在人間代行天神的旨意,統治者們也會自稱代表國家的利益,而真正的獲益者卻往往只是這些“代理人”自己。 
  人們忘記了國家本該只是一件工具,卻滿懷激情地把它當作目的本身。 
   ——作者題記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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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已經大略看過了儒學于漢、唐兩代在政治運作中的實用意義,看來儒家典籍既可以在審案的時候被援引為法律判例,更可以在國家大政上發揮綱領性的指導作用。嗯,儒學并不像現在很多人以為的那樣是什么講做人、講倫理的哎——不是的,儒學的核心是在政治,而且,儒家的政治思想核心并不是像很多現代人認為的那樣主要體現在《論語》當中,而是體現在《春秋》里的。
  錢穆曾經很清晰地梳理過這個脈絡:“隋唐以前人尊孔子,《春秋》尤重于《論語》。兩漢《春秋》列博士,而《春秋》又幾乎是五經之冠冕。《論語》則與《爾雅》、《孝經》并列,不專設博士。以近代語說之,《論語》在當時,僅是一種中小學教科書,而《春秋》則是大學特定的講座……此下魏晉南北朝以迄于隋唐,《春秋》列于經,仍非《論語》所能比。”后來直到宋朝,《論語》才和《春秋》平起平坐了,二程和朱熹則抬高《論語》超過了《春秋》,到清代乾嘉以后,《春秋》又超過了《論語》,“只有最近幾十年,一般人意見,似乎較接近兩宋之程、朱,因此研究孔子,都重《論語》,而忽略了《春秋》。”  
  其實,要說這“最近幾十年”,《春秋》也發出過不小的聲音——晚清時代公羊學獨勝,維新派拿它講變法,革命家拿它講“華夷之辨”和“易姓革命”,即如一向給人以埋頭訓詁之印象的楊樹達前輩也在1943年出版的《春秋大義述》的自序當中倡明“意欲令諸生嚴夷夏之防,切復仇之志,明義利之辨,知治己之方”。他所指明的這幾條“春秋大義”在當時是實有所指的。而如果以我們現在為坐標,這“最近幾十年”的特色則更是明顯——要知道,“《春秋》學”比“《論語》學”可復雜和深奧多了,所以,偌大文化斷層邊緣上的人們借助于《論語》來給斷層搭橋顯然要比借助于《春秋》容易得多。不過悲觀地說,現在再怎么熟讀《論語》和《春秋》,乃至其他種種儒家經典,都不會恢復當年的風光了——看看人家漢朝,儒者之學居然切切實實地施展在現實的政治生活當中,影響著內政與外交,掌握著生殺大權,真是威風八面啊。

目錄


引子之一:新問題常是老問題       
 (一)“詆岳飛而推崇秦檜也”       
 (二)五十年前哈耶克         
 (三)我們今日還不配讀經       
 (四)祭孔.文天祥            
 (五)義和團.誰還記得陳天華      
 (六)馬克思論太平天國         
 (七)恩格斯論“911”        
引子之二:事實問題還是邏輯問題     
引子之三:在詩歌的標簽之外       
第一章 殺人無罪,報仇有理
 (一)徐元慶謀殺案——控方:陳子昂,辨方:柳宗元         
 (二)梁悅謀殺案:韓愈的法律難題     
 (三)以德報怨,以直報怨,以過分報怨——從趙娥親案、康買得案和陽球滅門案看《公羊傳》的復仇大義——愛德華·泰勒的人類學解釋   
 (四)“漢時以經義斷事” ——張湯亭疑奏讞——雋不疑處置衛太子事件——蕭望之以儒術解決匈奴問題——漢武帝的“九世復仇”      
第二章 一經三傳:哲學、歷史、還是政治?
 (一)“三傳”小史——小學《論語》與大學《春秋》——“春秋三傳”和“春秋四傳”——公羊學和求轂梁學在皇家擂臺上的正式比武——作為實用政治學的儒學      
 (二)作為官方政治學的“春秋大義”——《唐太宗文集》——《春秋之獄》——《詩經》和《春秋》的聯合斷案——對孟子的一次問難     
 (三)原心定罪:同罪不同罚——《春秋繁露》——逄丑父該殺——轅濤涂不該抓——魯季子追捕慶父——吳季子寬恕闔廬——皇恩浩蕩與感恩圖報——愛國的邏輯試題——兄終弟及和父死子繼——《鹽鐵論》   
 (四)官員私斗:漢代“《春秋》原心定罪“的一個案例范本——棄市——完城旦舂——孝道的順民邏輯 
 (五)查案不難,判案才難——許世子判例——誰是理性人——腹誹判例——約法三章
 (六)趙家村的愛國主義——君親無將——同姓公卿和異姓公卿——國家股份公司
 (七)江山可以送人嗎?——賣國的人不都是賊——工人無祖國——泰戈爾對民族長遠利益的質疑——民族主義與普世情懷         
 (八)三綱實系命——黑社會的三綱五常——乞丐何曾有二妻——在哈巴狗的眼里,狼是粗俗可鄙的——《馴狗教程》——“罷黜百家,獨尊墨家”,“罷黜百家,獨尊陰陽家”——從《論語》中論證出奴隸制的優越性,用《左傳》來支持納粹,甚至從《詩經》里論證出外星人的存在——諂媚的笑資格考試        
 (九)Don't Be Evil,真的嗎?——《路溫舒尚德緩刑書》——文章模板——烏鴉蛋和鳳凰蛋——提意見的“第二十二條軍規”——領袖似乎比普通老百姓更容易向墮落和愚蠢的一面發展——事情總是被“奸臣”搞壞的——“大人栽培”和“小的豈敢”——禪宗和尚的“打機鋒“和官員們的“揣摩上意”      
 (十)絞盡腦汁,抓住路溫舒的破綻     
第三章 天人三策
 (一)“天人三策”之一——鬼神與靈異現象——做人還是做政治?——格勞孔PK蘇格拉底——呂底亞牧羊人的戒指——儒法合流——皇帝上崗資格認證——孔孟之道和周孔之道——但欠世宗一死——《李秀成供詞》——忠——從絕對父權到絕對君權——皇帝也需要刻章辦證——建議皇帝下臺——烏托邦種種       
(二)“天人三策“之二——形式主義必不可少——“明受之于天,不受之于人”——“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對嗎?——漢承秦制——家天下、家庭行為和家長行為——要“國富民強”還是“國強民弱”?
 (三)“天人三策“之三——“問鬼神”和“問蒼生”并不矛盾——《搜神記》的怪力亂神——湯禱——龍圖騰和龍王——端午節到底紀念誰?
 (四)在老天爺的英明領導下……——最怕是日蝕——日蝕三十六,弒君三十六——學習漢明帝的重要講話
 (五)緯書和偽書
 (六)用靈異現象勸皇帝下臺
 (七)年號也是一門學問
第四章 黃老,老莊,申韓,誰是真道家?
 (一)樂毅是忠還是奸?——聽文天祥講愛情故事——海南人民的分裂運動或獨立運動——樂毅后人的故事
 (二)到底什么才是“國”?——伏爾泰的《哲學詞典》
 (三)樂毅一家人與早期的道家傳承——河上丈人與安期生——曹參的轉型獄市,黃老之道在政治管理上的一次具體實踐
 (五)兩種“無為而治”
 (六)到底誰才是奴隸?
 (七)《管子》,兩千年前的前衛經濟思想——“禮儀三百,威儀三千”——法禮之辨——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個人利益——善惡與習俗——不相信天堂,但信仰天堂
 (八)臣乘馬——乘馬數——人言蕩子銷金窟,我道貧民覓食鄉——道家:黃老還是老莊?——《韓非子》的忠孝觀——道可道,非常道——王大還是人大?——老子有個學生叫文子?——伏羲時代的好時光——國家圖騰——家庭的發展本身就導致宗法統治的建立——有必要虛構出一個共同的祖先——伏羲小鎮和岳不群小鎮——社會分層與階級對立
 (九)《淮南子》解讀《老子》——小故事,大智慧
  1.法令滋彰,盜賊多有
  2.知其雄,守其雌,其為天下豀
  3.道沖,而用之又弗盈
  4.勇于不敢則活
  5.夫代大匠斫者,希不傷其手
  6.天大,地大,道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處其一焉
  7.貴以身為天下,焉可以托天下;愛以身為天下,焉可以寄天下
  8.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9.魚不可脫于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10.能受國之不祥,是謂天下王
  11.去彼取此
  12.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也
 (十)青蛙國王
 (十一)于吉之死的三個版本——小說是如何做到“比歷史更真實”的
 (十二)屠龍術——小堯舜——夷夏之防
后記



網載 2015-09-05 22: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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