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距離看美國 IV --如彗星劃過夜空 到費城去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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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費城去開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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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費城去開會

 盧兄:

 制憲會議召開的費城,我們去過兩次,非常喜歡那個城市。最近收到DZ來信,他總是問起
你,并讓我向你轉達問候。他和他的鋼琴家妻子,剛剛搬到那里。以后再去,我們就可以去他們
家落腳了。我們喜歡費城,大概是因為我們一直轉在老城區,也就是制憲會議舉行的獨立宮附近。
相對來說,老城區街道不那么寬,建筑物也沒有那么尖利炫目,歷經歲月的紅色磚墻,溫和、給
人以親近感。

 當然,今天費城的老城區也已經發展了。雖然獨立宮附近的街道,還保持了二百多年前的大
致格局,路面的設施,卻完全現代化了。惟有獨立宮門口這一段路面還鋪著小石塊,其余街道都
是平整的水泥路面了。遙想當年,這里還都是土路,過著馬車,下雨天一片泥濘,遠不是那么干
凈。為了制憲會議,獨立宮前面的道路曾經給撒上一層小石子,這已經是非常考究的待遇了。

 1787年,費城是美國最大的城市。多大呢?人口40000。你也許會問到紐約,紐約當時比
費城還小,只有33000居民。波士頓更是只有18000人。這就算是美國的幾個最大都市了!只
要作個比較,你就可以知道美國在當時世界上的“地位”了。當時的巴黎有60萬人口,倫敦有
95萬人口。根據今天專家的考證,當時的北京的人口大致是100萬,面積據說比剛剛擴建的倫
敦城還要大,是18世紀世界上最大的城市。所以,很好理解,為什么當時的歐洲人眼中沒有美
國,因為直到今天還有這樣的規律:沒有多少人會在意一個窮鄉僻壤發生了什么事情。

 

 我提到過華盛頓將軍本不想來開制憲會議,另一個原因是,在制憲會議同時,還有一個“辛
辛那提”退伍軍人協會,也正在費城聚會。協會由獨立戰爭的退伍軍官們組成,華盛頓將軍作為
當年義軍總司令,理所當然就成了協會的名譽主席。雖說那是民間團體,可是不論古今,軍人團
體,又都是打下江山的功臣,在政局不穩的時候,人們總是會担心他們提著槍出來影響局勢。盡
管華盛頓知道沒有這種可能性,可是,他畢竟是惟一一個跨越“兩會”的人,他本能地就想避嫌,
內心非常顧慮。

 華盛頓最后決定出席制憲會議,就想讓自己小心翼翼地避開辛辛那提協會。戰斗歲月剛剛過
去四年,他一定也很想和昔日軍中袍澤聚會,可他還是給協會寫信說,自己身體欠佳,不能出席。
不過,當華盛頓將軍到達費城的時候,辛辛那提協會的弟兄們,還是在諾克斯將軍的帶領下,騎
馬列隊迎接了他們昔日的統帥。費城人也熱情洋溢地歡迎這位獨立戰爭的英雄,教堂為此敲響了
鐘聲,禮炮齊鳴,費城人在馬路邊,看著辛辛那提協會的軍官們,簇擁著華盛頓將軍,把他一路
送到他的住處,豪斯夫人開設的小旅館。

 華盛頓抵達費城的時候,當時36歲的詹姆斯·麥迪遜,已經在那里等候著他了。是的,你


一定覺得他年輕。我上次提到的那位天才漢密爾頓,也是制憲會議紐約州的代表,他那年才30
歲,55位代表的平均年齡只有43歲。最年輕的26歲。而年紀最大的,就是那個用風箏從天上
扯下雷電、發明避雷針的富蘭克林,他那年81歲了。

 在小旅館等著華盛頓將軍的麥迪遜,是召開這次會議的主要發起人,也是個非常仔細認真的
人。他第一個到達費城,想趁機有更多時間讀書和思考。

 在弗吉尼亞州的政界,麥迪遜和托馬斯·杰佛遜的關系非常密切。他倆有一個共同點,就是
都愛好讀書、都熟悉18世紀的歐洲啟蒙運動,不同的是杰佛遜比麥迪遜稍年長,長期被美國派
駐在法國。杰佛遜簡直是熱愛法國,他受法國思潮的影響就更深;而麥迪遜是在普林斯頓大學受
的教育,更多地接受了那兒二手的蘇格蘭啟蒙思想。

 1784年,杰佛遜以美國駐法大使身份去巴黎的時候,他們倆約定互通信息。麥迪遜給杰佛
遜送去了北美大陸特有的動物、植物,以便向歐洲人證明新大陸是一塊豐饒的土地;而杰佛遜給
麥迪遜運來歐洲先進的器物,還有一大批法國和歐洲的政治法律書籍,其中有狄德羅新出的《方
法論百科全書》。

 麥迪遜通讀了這些著作。他常常從早到晚讀書,一天只睡三四個小時。也許是因為美國有“實
用”的需要,他特別注意研究西方歷史上的各種政府形式,特別是共和制政府,研究它們的結構
和運作狀況。1787年年初,他開始注重將歷史上的政府和當時的美國政府加以比較。他把自己
的思路寫下來,寫成一篇《美利堅合眾國政治制度之缺失》,這篇文章就被當時的人稱作“麥迪
遜缺失”。

 和許多18世紀思想家一樣,麥迪遜的思考建立在對人性本質的理解上。他接受當時流行的
一種觀點:國家及其政府建立在“社會契約”的基礎上。這個理論認為,權力起源于人人生而具
有的自然權利。人有權自由地處置他們的權利,他們相約聯盟,這就是國家。然后,他們在自己
內部達成契約,把一部分權利轉讓給管理者,這就有了政府,另外一部分權利保留給自己,這就
是政府所不能侵犯的個人權利。

 社會契約論只是一種理論。人類歷史上的國家和政府,都是歷史地自然地形成的,而不是依
據理論、依據純粹的契約過程建立起來的,現實和歷史中充滿了血腥污穢,根本沒那么理性。這
是政治家們常常拋棄契約論的原因。他們想,算了吧,就算理想中的政府應該是這樣形成,可是
事實并不按照理想發生啊。

 麥迪遜當然也知道,歷史不是照著理想化的理論發生的,但是他相信,通過人的努力,契約
論的理想是可能實現的。在合適條件下,一群有理性、有智慧、有道德的人,完全可能坐下來,
達成協議,按照契約構筑一個管理自己的形式。他相信,只要做得好,他們完全可能建立一個比
歷史上所有政府都好得多的政府。他的信念的基礎之一,就是美國各州這些年的制度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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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費城去開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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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麥迪遜并不把人性理想化。他知道,人性是復雜的。人有自私、妒忌、自我膨脹的本能。他
贊同蘇格蘭思想家大衛·休謨的看法,人在孤處時比在公共生活中更誠實,“良心,這惟一殘留
的紐帶,在個人身上實為不足。在稠人廣眾之中,人們對良心實無期待”,大家一起做事,如渾
水摸魚,對個人行為的制約力反而消失了,結成群的人會互相為不良行為提供虛假理由。這就是
一些平時看看還蠻善良的人,一進入群體就表現得十分邪惡的原因。

 所以,麥迪遜認為,組成一個好的政府的關鍵,是控制好權力。他說:“如果人人都是天使,
那么政府就根本沒有必要。……在構筑人管理人的政府時,最困難的是:你先得讓政府有能力控
制百姓;接下來,你還得讓它能控制住自己。”

 也就是說,一個好的政府,它的權力既要強到能夠管得了下面的人和事兒,卻又不能過強,
以致去侵犯公民們保留給自己的自然權利。道理是對,可是,又怎樣在“制度上”使這個“好政
府”的權力,就恰到“好”處呢?在麥迪遜看來,這就是費城制憲會議要解決的問題。

 麥迪遜只是一個代表人物,同時代的紳士精英們,大多和他一樣,長期地在歐洲的知識源流
中學習、積累、相互交流,也在自己州的建制中實踐,為美國的憲政制度做準備。

 這是費城制憲的思想基礎。同時,從英國移植過來的管理方式,歷經在北美的百年演變,推
進是扎扎實實的。費城制憲的社會實踐基礎,是美國憲法之樹生長的豐饒土壤。

 北美這塊土地,當它還在英國統治之下的時候,共和的萌芽已經在生長了。

 英國在向殖民地移植制度的時候,由于皇帝太遠,出現了一個非常具有意義的間接權力,這
就是總督的產生。在英國,國王是一個非常真實的存在,傳統力量以及那些看上去只不過是繁文
縟節的皇家典儀和排場,有效地構筑了民眾“服”的心理。而殖民地民眾是從來就看不見什么皇
上的,當然也就看不到那套皇上的漂亮排場。他們能夠看到的,就是總督。可是,對總督的“服”
就大打折扣了。

 當時英屬殖民地的總督,在功能上很像是現在的英國首相。他名義上是女王的代表,事實上,
在他所管轄的范圍里,他具有非常大的行政權力。他給了殖民地的民眾一個行政官加議會統治的
示范。這種殖民地模式,其實是在進一步地實現英國式的漸進改革,使得北美在獨立的時候,民
眾對“行政官加議會”統治模式的認同,遠高于對一個新皇帝的期待。

 這一批美國的開國先賢,并非草莽英雄。他們大多是原來殖民地體制內的政治家。美國宣告
獨立后,他們還是回到自己家鄉,回到議會,在過去叫做殖民地、現在叫做州的小國家里,繼續
自己在獨立戰爭之前就從事的參政工作。

 獨立之后,沒有遙遠的英國君主了,就連英王派來的總督,也走了。在費城制憲會議之前,
聯邦政府雖然仍是戰時的孱弱狀態,但從獨立戰爭開始,各州政府就扎扎實實在基本維持原來格


局的基礎上,開始立憲、立法并完善議會。他們普遍地推出了一個州長,替代原來的總督,作為
州的行政長官。也就是說,在制憲會議之前,初步的共和制,已經是各州在實行中的實際政體。
比起殖民時代,從總督到州長,州一級的政體就悄悄地又進了一步。

 你可別小看這一步,這步一跨出,共和制就初具規模了。

 在費城制憲會議上,各州紛紛拿自己本州的政府體制來做參照,這實在是很自然的事情。因
為在此之前,13個州都已經通過了他們各自的州憲法,有些甚至是基本沿用殖民地憲法,只是把
里面跟國王有關的字眼去掉。在美國制憲會議七年前的1780年,馬薩諸塞就已經采用了州憲法
交全民討論批準的形式,這正是后來美國憲法通過的方式。

 費城制憲會議的一個最重要的憲法方案,就是弗吉尼亞州提出的方案。而這個州在殖民時期,
就已經有了多年的憲政歷史。在費城制憲會議之前,托馬斯·杰佛遜就和麥迪遜合作,在弗吉尼
亞州議會,通過了保障政教分離的“宗教自由法案”和保障個人自由的“權利法案”。所以,當
時是弗吉尼亞州代表團,圍繞著麥迪遜的思考,對新的憲法準備得最充分,這也是非常自然的事
情。

 因此,從制度上來看,費城制憲雖是一個創新,卻不是一個斬斷傳統、開天辟地的事件。他
們只是對現有的文明成果,適度做出進一步改革而已。

 這些參加會議的紳士們知道,美國再次面臨生死存亡。決定命運的不是外部敵人,而是他們
自己能不能找到一條出路,建立一種能經得住今天的、甚至是遙遠未來的社會復雜運作考驗的制
度。制度不是什么抽象的東西,它是社會在探索管理自己的辦法。看看容易,可是,就像制憲會
議的馬薩諸塞州代表、美國的第二任總統約翰·亞當斯說的那樣:“擊敗歐洲所有炮艦軍隊易,
管理好自己難之又難。”

 費城會議定于5月14日開會,可是,或路途遙遠、盤纏不足,或本州的事務繁忙,種種原
因使代表們姍姍來遲,會議不能如期舉行。因為照規矩,這樣的會議必須達到法定出席人數。13
個州相約開會,必須有超過半數的7個州到會,才能開起來。

 1787年5月25日,新澤西州代表趕到,終于達到法定數目,會議開始了。地點就在費城的
市場街和第三街之間的市議會大樓,一棟二層樓磚房。會場在東廳。如今,這個市議會大樓被大
家叫做“獨立宮”,11年前,就在這同一個地方,北美各州的代表通過了《獨立宣言》,宣告了美
國的誕生。現在,是在同一間房間里,各州代表再次聚會,這次是要解決美國怎么生存的問題。

 那是夏季,天氣有時十分炎熱,對于來開會的代表們,真不是什么舒服的事情。他們戴著假
發,穿著正式場合必需的禮服,擠在一間并不那么大的房間里。房間里面是13張鋪著墨綠色臺
布的桌子,每州的代表各圍一桌。幸虧那是公共建筑的一個大廳,屋子足夠高敞,空間雖不算寬
敞,卻并不壓抑。最里面是一個高高在上的椅子,那是會議主席華盛頓將軍的雕花座椅。

 我們都見過許多國家的高層會議,總是有一個一言九鼎的人物,在那里氣吞山河地主導會議


方向。而華盛頓將軍,卻因為自己被選做會議主席,反倒作了一個奇怪的選擇:自己不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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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費城去開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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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許在華盛頓看來,德高望重是一個額外的砝碼,一壓上去,天平馬上傾斜。他若一開口,
別人很可能就因為不想違拗他,而不再說出自己真正的想法,或者不再堅持自己的不同意見。所
以,他干脆不發表自己的意見。

 我們也見慣了這樣的場面,一旦沒有重量級人物壓陣,一群意見各異的人們馬上就要吵翻天。
是啊,我們都知道,人實在是一種很難說服的動物,人不僅會趨向于自以為是,而且常有虛榮、
固執的一面。一旦爭執發生,不要說認為自己沒錯,就是明明知道自己是錯的,也會因為放不下
面子,就非要堅持自己錯誤的主張。

 華盛頓這個會議主席,是被麥迪遜和其他人花了很大力氣才勸來的。那么,這樣一個不吭氣
的主席,是不是讓大家很失望呢?其實他們都是華盛頓多年的好友或政界同事,他們對他再了解
不過。再說,這些美國紳士對會議主席的理解,也本來就不以為他應當是自以為是的領袖,而只
應當是一個謙和的“公正”的象征。他們之間的這種默契,其實已經是一種文化習慣。

 這個會議本身就是一個民主實踐。他們在會議之前,先制定規則。

 規則規定,代表發言,必須站起來面對主席,先稱主席“先生”,然后把會議主席作為表達
自己意見的對象。在提到在場的他人時,要用第三人稱。

 這樣一來,即使有非常對立的不同意見,看上去發言人也是在向主席正面表述自己的意見,
而不是和不同意見的人在直接爭執。主席按照慣例是中立的,于是針鋒相對的觀點,被隔在了主
席這堵防火墻的兩邊,想吵也吵不起來了。這些規則來源于英國的國會規則,一直在英國保持到
今天。現在每次電視轉播他們的國會辯論,我們都要稍稍看一會兒,因為實在很有趣,他們幾百
年練下來,已經非常熟練。議員們一個個伶牙俐齒,飛快地把自己與對手的爭執,轉化為面對主
席的陳述。激烈,卻很有秩序。

 規則中還有現代辯論中的“同等時間”原則,對一個議題,每個人的發言時間是同等的,一
圈一圈地輪過來。甚至有對禮儀的規定,規定發言者要文雅禮貌。別人發言時,不可喧嘩走動,
不可看書看報。每次會議結束,等主席起身離開,代表們才能起立離座。

 他們還仿照自己在各州議會的長期經驗,搬來一些議事程序。例如,委員會的制度。這個制
度在美國議會一直保持到今天,而且在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今天的美國國會,都組成不同的委
員會,像外交委員會、預算委員會等等,讓議員們能夠根據自己的專長,內行地對一些國事專題
深入探討、提出建議。

 讓內行的委員會在小范圍里討論出推薦方案,表決通過,再提交大會討論和表決,這種做法


比較好理解。可是,在今天的英國議會下議院,還有一種全體委員會,出席的是所有的人。就是
同樣一撥人,以委員會的名義先做出一次決議,這個決議只算是委員會的推薦方案;還是這撥人,
在全體大會上再表決一次,才算是正式通過的決議。

 這聽起來簡直就是多此一舉,可是,在英國議會歷史上,卻有重要的理由。

 當英國國王還出席議會的年代,平民百姓是不能太過放肆地議論國家大事的,不小心說過頭
就可能被入罪。一旦龍顏大怒,議員就麻煩了。也就是說,沒有現代議會的“議員豁免權”。后
來王權漸弱,英王不再出席下議院會議,妥協的做法是,議長面前的桌子上,必須放著代表國王
的權杖,以示王權威懾還在。英國下議院的對策就是,另設委員會。委員會開會,就可以把權杖
收起來,表示國王不在,而且,議員們的發言和表決都不予記錄,國王被蒙在鼓里,也就無從發
怒。這就是“全體委員會”的來歷。

 熟悉英國議會制度的代表們,在費城會議中也設立了全體委員會,作用卻不一樣。它只是一
個矛盾的緩沖設置。全體委員會討論時,華盛頓不再“高高在上”做主席,而是坐到自己那個州
代表的桌子旁。討論一陣,就表決一次,看看結果如何。這時的表決結果,只相當于委員會推薦
方案,是對可行方案的試探。可以一次一次地表決、試探。這種嘗試接近的感覺,使大家比較容
易放松,互不相讓的意見也容易漸漸平衡。一直到統一得差不多了,才作為方案提出。然后,原
班人馬,再開全體大會,華盛頓回到主席椅子上,再次正式表決。

 代表們多數任殖民地議會或戰后州議會的議員多年,執行這些英國式規則,可以說是輕車熟
路。這是紳士們的規則,典型地表現了英國式的經驗主義智慧,也在證明著民主作為一種文明成
果,是怎樣在有教養的階層中生長出來,因為它是不可能從街頭市井的吵架中誕生的。規則雖小,
背后卻是漫長積累的文明。

 這些規則,也讓我又一次想到那個“民主”概念。

 現在人們常常說民主是一種生活方式。這有時候讓人很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搞不清這民
主明明是一種制度,怎么又變成了生活方式?但從這個思路推衍,也許更容易理解,民主制度背
后,是一種思維方式。

 制度背后,是一種思維的表達。它主張人的平等、寬容,主張一種自由意志與另一種自由意
志之間的相互不干預、妥協、禮讓、雙贏,等等。我們把這樣一種思維方式稱為民主式的思維。
一個人的個體生活,是不需要什么民主的。

 也許不必把“制度”二字看得過于高深莫測,制度也可以是非常小的規則。例如,文明產生
了符合民主思維的開會原則,就是“讓我說話,也讓你說話”,“誰也不能一個人說了算”,“我有
說話的自由,你也有說話的自由,我的自由不能侵犯你的自由”,“要相互尊重”,“要遵守大家規
定的程序”等等。

 這樣的規則,可以用來開費城制憲會議,也可以用來開非常小的會議。這些思維方式,可以


在大大小小的社會交往中都形成一些規則,最后,逐漸成為人們自覺遵守的行為準則,成為一種
習慣。個人養成這樣的習慣,我們會說,這個人有“民主性格”,而一個社群以這樣的習慣交往,
就是“一種生活方式”了。以這種思維方式去主導建立一個政治制度,就是民主政治制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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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費城去開會(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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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人們在討論的民主,往往都是指政治制度。為什么要去牽扯出“民主是一種思維方式”
或者非政治領域的“生活方式”呢?我想,政治制度,其實是需要一個相應的社會文明程度去配
合的。在民主制度自然生成的國家,是文明的土壤長出了這棵制度之樹,而不是相反。也就是說,
沒有這樣的土壤,壓根兒長不出這棵樹來。

 你想想,我們就說這個費城制憲會議吧,假如會議本身是以一種“專制的思維方式”在舉行,
假如華盛頓將軍什么都要他說了算,誰都要聽他的;或者里面開會的人個個膨脹著“專制性格”,
互不相讓甚至爭斗得你死我活,你還怎么指望由他們為一個“民主社會”制定一部能夠認真實行
的憲法?在初生的美國尤其如此,他們不是在移植一個現成的制度,而是在自己孕育。假如他們
的文明程度還沒有達到,那么,美國憲法這個新生兒,也許根本就不會在費城獨立宮,在那間擠
著一些鋪著綠臺布桌子的房間里誕生了。

 也許你會問,那么,對那些移植他人文明制度的地方呢?我想,制度是容易的,因為已經是
現成的了,例如可以去抄一部憲法,可是制度之樹生長的土壤,仍然是需要改良的。

 費城制憲會議的另一個規則,是一條條地分別表決提案,任何一條通過之后,都可以再返回
來提出異議,要求重新表決。他們還在討論后同意,表決時只以州計數,卻不記錄各代表的投票,
這樣就使代表們在改變自己看法時,沒那么多的顧慮。

 這一規則非常罕見,是這次費城會議很特別的地方。因此,在我們看制憲會議筆記的時候,
會發現他們不停地在一個個條款上返工,簡直就跟車輪大戰一樣,不斷地重新一次次表決前面已
經有了決議的條款。我一開始也想,這不是自找麻煩嗎?

 當時的美國局勢,你已經看到了,費城會議是被內外交困的局勢逼出來的。他們的面前擺的
是一個立憲、建立大政府的任務,將有許多創新,同時,還牽涉到未來聯邦政府的管理規則,是
否能對各州都公平。前者,有對憲政理念的分歧;后者,隱含著各州對自己的未來利益是否受損
的担心。

 說實在的,就像我給你講過的兩個州在波托馬克河爭航運權的故事,小小的一個單純的具體
問題,尚且達不成協議。就算費城會議只有一半的任務,都艱巨得看上去無法完成。因為可以料
想,相互之間的看法矛盾重重,州與州之間在利益沖突之下,也充滿猜忌和不信任。每走一步都
會出現分歧。


 面對這樣一個可以事先預料的困難局面,人們可能很自然會走到這樣一條路上,就是私下做
些手腳,玩一些政治手腕,來一點陰謀陽謀。在火候差不多的時候,就趕緊投票,投完之后,決
議出來,就是定局。事后發現上當的人,悔斷腸子也沒用了;而上了當的人,又會通過教訓學會
更高明的手段,三十六計,在下一次再“玩”回來。幾經循環操練,也形成一種文化習慣。在這
樣的文化中,人們自然開始厭惡政治。政治不再是對良好的人類管理方式的探索,而是一場道德
淪喪、追名逐利的骯臟游戲。

 而這些衣冠楚楚、重視榮譽的紳士們,關在一個房間里,他們的思路相對笨拙和單純。他們
想,事情復雜,意見不同,就要多多討論,好好商量。本來是因為各州有矛盾才要開這個會,要
達到統一就只能先避開民眾,在代表們之間,依靠交流,彼此溝通。不能依靠實力較量,也不能
依靠機巧運作。

 這不僅是我們剛才說的個人的紳士風度、“民主性格”在起作用,這個規則的背后,還有美
國的“民主背景”在起作用。哪怕強大的聯邦政府建成,各州還是擁有自己一定的“主權”的實
體。為了防止各州出門反悔,他們尋求的不是各州政府的批準,而是民眾對憲法的投票認同。把
“政權的合法性”落到最基礎的層面。

 因此,在各州代表背后,站著全美國的民眾。代表們耐心的原因之一,是他們知道,他們每
一個人最終要回到自己的州里,公開他們制定出來的憲法,得到每一個州的民眾的認同。在討論
時,假如一個代表希望條款成為事實,那么,為了它能被本州百姓通過,你必須堅持你的原則;
同時,為了也能被其他州的百姓通過,你又必須做一定的妥協。

 事實上,這一規則發揮了極大的作用。所有代表都在不斷地認真平衡自己和別人的觀點,就
同一問題,重復投票表決。一時達不成結果的,就暫時擱置,先議論表決其他問題,等到達成結
論,再回到擱置的問題。如此反反復復,有一個議題甚至表決了有70次之多。

 有一個人,在整個會議過程中格外辛苦。他就是詹姆斯·麥迪遜。會議一開始,他就找了個
好座位,可以聽清楚各個角落的發言。他要做一份筆記。也許,他的筆記只是為了自己,有助于
他對會議的分析和進一步思考。而我相信,深思熟慮的麥迪遜,也一定有這樣的歷史感,要為未
來的美國留下一份歷史記錄。

 夏天的費城非常悶熱,他們經常連窗子也不打開,以免從街上能聽到會議上的爭論,也避免
成群討厭的馬蠅涌入。冗長的會議和濕熱的氣候,把與會代表折磨得痛苦不堪。令人難以置信的
是,在這樣的情況下,麥迪遜竟從頭到尾記錄了會議的發言和一次次表決,同時還積極參與討論。
白天,他用各種速記符號記下代表的發言,入夜之后,他獨自埋首工作,重新整理成文。

 他的完整筆記,還有其他幾位代表的簡要筆記,為后世提供了1787年費城制憲會議的全過
程。

 兩百多年后的今天,這些枯燥的會議記錄,卻在我們面前展現著一個謎一般的年代,讓我們


看到一群謎一樣的紳士。他們普普通通、認認真真,讀書、思考、做事。“麥迪遜筆記”的存在,
讓我們相信,它真的發生過——它真的曾經如此發生。

 祝好!

 林達


林達 2013-08-20 08: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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