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距離看美國 IV --如彗星劃過夜空 民主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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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困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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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的困惑

 盧兄:

 你來信提了個問題。你注意到費城會議在避開民眾,你問:這是不是違背民主原則呢?

 你確實問在點子上了。除了美國開會議事的老規矩,費城會議還有一條很不尋常的保密原則。
會議一開始就約定不公開,議事的內容、過程、結果都不能隨意向外界透露。會議代表們都是美
國最杰出的社會名流,費城又是當時美國最大的城市,會議開始之后,費城的上層社交圈子,經
常把他們當做貴客,輪流邀請。人們至少是好奇吧,都會試著打探會議的內情。可是,一提會議,
代表們都王顧左右而言他。

 華盛頓將軍作為會議主席,從來不發表什么講話,也是出名的沉得住氣的人。可是,在會議
中間卻發了一次脾氣,起因是有代表撿到一頁不知是誰遺落在會場中的會議記錄,交給了會議主
席。第二天,華盛頓嚴肅地重申了會議的保密原則,告訴大家,他不愿意再看到這樣的失誤發生。
之后,他把那頁記錄留在桌子上,走開了,要“失主”自己領回去。

 憲法制定的過程,牽涉到平衡協調13個州的利益。你可以想像,這一點不比把今天的歐盟
變成一個“國家”的難度更低。他們估計,就這些代表自己討論,要達成協議都千難萬難,假如


會議過程外傳,再被媒體渲染一番代表們為各州利益發生的爭執,就很容易釀成民眾的激憤情緒。
假如民眾再涌上來逼迫自己的代表:非要如何,或者一定不能如何;那么,任何妥協就都休想達
成了。而各方的妥協,看來是會議惟一的出路,他們可不希望這僅有的出路,被外面無端滾來的
大石頭堵死。所以,保密規定在費城會議期間得到了很嚴格的遵守。

 這條保密規定我也想過很多次。和它非常鮮明的對比,就是在法國大革命期間,民眾經常沖
進議會、參與議政,把議會變成群眾大會。結果,民眾的狂熱和激進最終把一切逼進死角,法國
的制憲和民眾暴亂相互交相輝映。憲法是出來了,卻沒有效力,不能依據憲法建立一個穩定的法
國政府,也控制不了混亂的局面。那是和美國費城制憲會議幾乎同時發生的事情,晚了沒幾年。

 可是,我們也看到,在兩百多年后的今天,美國的議會又是非常公開的。在這里專有兩個電
視頻道,總是在現場報告美國國會的辯論、投票、重大議題的調查聽證會等等。并不是說,現在
議會討論的,就沒有對民眾造成重大刺激的題目。例如,在前一段日子,就有美國國會舉行的有
關在9·11恐怖襲擊時,政府對民眾是否盡了保護之職的調查。這樣的議題除了總統的作證之外,
其余的聽證過程也是全部公開的。

 那么,費城會議的這樣一個措施,究竟說明了什么問題?他們瞞著大多數民眾,卻在討論著
一件和民眾密切相關的大事,就像你問的,是不是違背了“民主原則”?

 寫到這里,我突然想起了這輩子對我影響最大的一位長輩,他曾經一次次地對我這樣說過,
“在你去分析一件事情的時候,千萬不要忘記三大要素:時間、條件、地點”。很高興我能在這
里和你分享他的經驗。

 因此,你看,所謂民主原則其實也是一個過程,在不同的“時間、條件、地點”之下,是不
同的。在兩百多年前的美國,在民眾的文明程度對于充分民主還沒有準備好的時候,已經先走一
步的政治精英們,能理智地承認這個事實,避開民眾可能發生的情緒激昂的非理性干擾,關起門
來,理性制憲。然后,再把一個理智的結果,向民眾公布,對民眾進行解釋和勸導、說服,最終
得到民眾大多數的認可,投票通過,使憲法得以批準。這是一個既尊重了民眾意愿也務實的做法。

 他們決議:憲法由各州民眾認可批準。這個做法,在美國并不是首創,馬薩諸塞州在七年前,
就已經采用了州憲法交全民討論批準的形式。可是,要分別在有利益沖突的各州這樣做,困難重
重。更何況,他們對當時民眾的認知水平很不信任,也坦率地說出對民眾的疑慮。所以,我還想
對你講講他們對“民主”議題的討論過程,很有意思。

 “弗吉尼亞方案”的最后一條,講的是批準權。所以,他們遠在憲法出來之前,就因討論“弗
吉尼亞方案”而開始探討:如果這次會議有幸達成比較一致的意見,出來的決議就是未來的憲法
了。那么,由誰來認可呢?

 當然,首先需要現有的邦聯政府,即大陸議會的認可。否則,就成了兩個政府了。這一認可
大家估計不會有問題,因為費城會議幾乎囊括了當時美國的全部政治精英,已經包括了大陸議會


的骨干。問題是,隨后到各州,是由州立法機構批準憲法,還是要由各州民眾選出代表專門批準,
即所謂“全民認可”。

 看上去只是手續問題,實際上回到了前面麥迪遜關于國家制政府和聯邦制政府的解釋上。麥
迪遜認為,費城會議的決議一定要經過“全民批準”,因為如果是各州議會批準,將來的政府又
將和現有的松散邦聯一樣,是一些獨立州的聯盟,批準的東西只是各州之間的合同,想參加就參
加,想退出就可以退出,聯邦政府本身沒有權威。就像今天的聯合國,會員國只是“會員”,國
民都是只屬于自己國家的,不是“聯合國人”,會員說退出就退出了。聯合國叫成一個“國”,其
實滿不是那么回事。這正是以往美國邦聯的經驗。可是,更多的代表對于“全民批準”、“人民的
政府”這種說法本身,又深表疑慮,甚至不同意“全民批準”的做法。所以議題一度被擱置。

 這一系列的討論和擱置,花去很多時間。盡管有了“弗吉尼亞方案”這么一個政府雛形,盡
管麥迪遜已經深思熟慮,可是代表們意見分歧,疑慮重重,都表現得優柔寡斷,反映了他們內心
雙重的憂慮和防范心。他們既要防止一個英國歷史上克倫威爾式的政府專制,又要防止多數的暴
政。

 出席費城會議的55名代表,有34位具律師身份,都精通法律。很多人在州政府的立法、司
法部門工作過,還有如蘭道爾夫這樣的州長。他們熟悉英國的普通法系統,又富有實際經驗。他
們有一些人熟悉法國盧梭、伏爾泰、狄德羅、孟德斯鳩的理論,更多的人熟悉約翰·洛克、大衛·休
謨和亞當·斯密的理論。盡管他們也各有自己的理念,或者說理論上的側重點,可是他們知道,
理論最終要落到實際才有意義。

 現在他們要解決實際問題,理論必須讓位于實際,讓位于經驗。所以,當他們談起這些歐洲
先賢,提得比較多的是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他們提到,未來政府只能是“共和形式”的,而不
可能是“民主形式”的,也因此而引出了費城制憲會議留下的一個最大疑點,就是美國的國父們
“反對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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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困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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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大家對民主制和共和制也會有困擾,有時會聽到“我們應該要的不是民主制,而是共和
制”的講法。這種說法相當大的一部分來源,就是費城制憲會議。因為在這個會議上,確實一直
在說,他們要建立的是一個“共和制”的國家,提到“民主”,反而是非常負面的批評。你一定
會奇怪,“民主”在費城會議上怎么成了一個貶義詞。這確實叫人犯糊涂。那么,所謂“民主”
和“共和”的關系究竟是什么呢?

 在我提到過的簡單定義中,“民主”是和“專制”對立的。那么,“共和”就是和“君權”對
立的。在現代民主制度中,各國正在實行的,其實都是有議會的所謂“代議制”,也都是憲政制


度。可在形式上還是有差別,最基本的兩大類是這樣的,有皇上的叫做“君主立憲制”,沒皇上
的就是“共和制”。也就是說,在今天,共和制只是民主制的一種形式;君主立憲也一樣。

 在費城制憲會議的時候,法國大革命還沒有發生。歐洲存在著歷史悠久的君王。英國的民主
過程又是一個漸進過程,所以,君主始終存在。君主立憲制對于他們來說,是最自然的一條路徑。
君權逐漸弱化之后,君主最終成為一個象征。

 到今天,英國人還在討論:是不是就干脆廢除“君主立憲制”的君主,走向共和。總比有個
皇上聽上去好像要更“民主”一點。因為在今天,英國女王已經沒有任何權力,錦衣美食,卻好
像只是個擺設。我們在電視里,也看到英國記者在采訪老百姓,問他們對廢除君主的意見。聽上
去大多數人都覺得,現在的君主像個童話故事:女王要出來的時候,不僅有美麗的車隊和衛士,
有時還真的像莎士比亞的戲劇舞臺上那樣,有號手在高高的角落里,吹響那長長的金色喇叭,這
么好玩的文化景觀干嗎不要。再說,算下來,養活皇室的費用,攤到每個人頭上,一天也就兩杯
牛奶錢。對于英國人,這實在算不了什么。所以,廢君的意愿并不強烈。在我看來,這不僅是個
文化上的歷史保存,還是政治歷史的活化石,皇上又不礙著民主什么事,廢了實在太可惜。

 可是,在過去非常漫長的歲月中,英國王室卻不是存廢隨意的。但是在幾百年漸進推動民主
過程的初期,對一個千年來已經完全熟悉、習慣了君權的民族,對于這個民族的軍隊和民眾來說,
君主的存在,就是民心穩定和服從的理由。這也是一個保證改革過程平穩的條件。所以,英國人
的智慧實在不能小看。

 既然共和制只是一種沒有皇上的民主制形式,那么,在1787年的費城會議上,美國建國者
們在選擇共和制之后,為什么還會說,我們不要“民主”呢?那是因為,他們當時使用“民主”
這個詞的時候,表達的并不是我們今天的民主概念,而是指非常容易過激的“希臘城邦式的直接
民主”。

 美國雖有以州為基礎的豐富的“小國共和制經驗”,但在1787年,他們面前并沒有一個現成
的民主制的大國樣板,更何況還是這么個復雜的“聯合國”。他們也沒有你我現在隨手就可以拿
到的一套一套的現代民主理論。他們的樣板往往要到古代的制度雛形中去尋找。

 在他們讀到的歷史文獻里,“民主”這個詞,就是小小的希臘城邦,什么事情都是大家在廣
場上,舉手表決說了算。在他們看來,那其實是把過多的決策責任、過早直接放到了還處于蠻荒
狀態的民眾手中。

 “過激民主”就是民眾掌握了超越其水平的決策權。這才是美國制憲會議在反對的事情。在
他們眼中,這種“民主”幾乎就等同于無政府、無秩序、無法律,“過激民主”就可能是暴民做
主。在他們看來,“過激民主”與“暴民政治”,其實只有一步之遙。更何況,希臘城邦只是小國
寡民,將要建立的美國,可是一個大國。怎么敢隨意“過激”,掉以輕心。

 要理解18世紀末期適度保守的民主概念和過激民主,其實很容易,只要看看同時期的美國


革命和法國革命,就很清楚了。今天的人們讀法國革命歷史,會看到革命付出了民眾暴亂的血腥
代價。而且這樣的事情,在各個國家、在不同的歷史階段一次次地重復發生。

 一個重要原因,其實是經久不息的、內在的“民主困惑”。民主制度是需要有一個相應的社
會文明程度去配合的。這個“社會文明程度”,既是指處于社會上層的政治家、也是指身在底層
的民眾。事實上,人類社會從專制走向民主的過程,是從文明積累最厚實的那個部分開始推動的。
底層民眾是社會的最弱勢,是最值得同情和關懷的群體。可是,通常人們閉起眼睛不看的是由于
文明積累層的薄弱,底層同時也是社會最危險的一個部分。因此,看上去是以民眾為主題的民主,
在它的源頭發展的時候,實際上卻是一個自上而下的過程。

 民主意識的一個重要來源是人性的覺醒,從而自然地引發出對底層悲慘狀況的同情和不平,
進而為他們爭取權益。正由于這種同情大多發自有比較優越的社會地位、文明程度較高的階層,
或者說發自知識階層,因此他們的民主意識從起源來說,都是帶著原罪負担的。他們非常容易進
入的一個誤區,就是會不由自主地要美化底層,以平衡自己的原罪意識。他們會在表達對底層苦
難同情的時候,在贊美底層的時候,表現得煽情和夸張,以支撐自己的道德感。他們中的一部分,
會要求竭力降低自己的文明水準、甚至在行為上表現出反文明和粗俗。在法國大革命開始之前,
激進的僧侶、貴族們紛紛在三級會議上放棄自己的等級地位,要求和第三等級的平民在一起,其
重要原因之一,也是源于這樣的心態。在這種心態的支配下走到極端,就會甚至連民眾不理性的
行為也會加以認同,直到最后形成一個互為因果、首尾難辨的怪圈。

 這種傾向具有強烈的道德評判意味,因此,只要一邁腿,就往往走過頭。退回來,就比較困
難。因為這種傾向符合道德出發點的原始沖動。從法國大革命對平民殺貴族的支持,到一代代的
民粹傾向,直至現代美國走到極端的“政治正確”,都是源于同樣的出發點。在原罪負担之下,
承担原罪感的人群往往是不自信的,他們需要他人對自己做出道德上的肯定。結果就是以過激的
平民認同和平民傾向,來達到心理和道德需求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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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困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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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以為知識階層的所謂道德勇氣,一部分應該是表現在對強權的批判上,但更為困難
更難做到的,是表現在他不迎合、不取悅于民眾上。前者是很容易理解也相對更容易做到的。可
是,只有非常少的人,能夠有智慧有勇氣做到,對強權和民眾,都保持應有的獨立和批判。這和
他是否同情弱者,是否保護弱勢人群,其實是兩回事。

 在兩百多年前的費城會議上,麥迪遜非常冷靜地指出知識階層和民眾的本質差異,他說,有
人好像動輒就喜歡提到“人民”,奉人民的意見為宗旨,可是,有沒有想過,假如人民能夠擁有
“在座諸位的知識和見識”,他們又會是什么想法?


 這是法國制憲會議和美國費城制憲會議,在一開始就出現的最明顯差別。而這種保守主義精
神,至今仍是美國最核心的價值。

 可是,美國制憲會議曾經用“民主”一詞來表達了“過激民主”,使得后世的讀者們,常常
概念混亂。因為我們往往習慣了死死地盯住“民主”這一個詞,而不去看幾百年來,它的內涵發
生了多么巨大的變化。

 美國的建國者也讀著法國人充滿激情的啟蒙文字,可是卻沉穩地留在了他們原來的位置上,
冷靜地和民眾保持應有的距離。這是怎么發生的?也許,一方面,美國革命在北美的制度上沒有
產生任何質的變革。看上去他們廢除了君王,可是,那是一個早就被大洋距離推遠了、弱化了的
君王。而且,他們只是遠離君王而去,不是廢君,更不是弒君。各州的憲法、議會等,在革命前
后大同小異。而美國制憲會議的參加者們,都是這個穩定制度的參政者,是改革過程的決策人,
他們對其中出現的實際問題,有切膚之痛。

 這就是我已經告訴過你的,在美國立憲之前的四年里,發生過許多問題。其中典型的是羅得
島的問題。羅得島的議會,那一段時間掌握在“農夫代表”手中,他們是多數,為維護自身的利
益,就立法規定,債主一定要接受那些像廢紙一樣的紙幣。假如不接受的話,你不僅拿不回自己
借出去的錢,還要罚款。這種借著“多數”侵害債權人的做法,被費城制憲會議的代表們看做是
“流氓行徑”。就連溫和的華盛頓將軍,都曾在信中指責羅得島的行為是“無禮、不當、下流、
可恥”。費城會議當然也邀請了羅得島,可是他們拒絕參加。

 基于當時的民眾水平,康涅狄格州的羅杰·謝爾曼曾經提出,人民和政府之間的聯系越少越
好,人民總是想知道得多一點,結果知道了反而會迷失。來自馬薩諸塞州的杰瑞一針見血指出,
“人民非常容易成為被假愛國者欺騙的愚民”。還有人說,根據經驗,以往的最大毛病都是因為
“過多的”民主。他們幾乎都同意,如果說貴族專制是一種惡政,那么,無限制的民主也一樣糟
糕,也會是惡政。

 麥迪遜在“弗吉尼亞方案”中的思路,是費城會議的主流。他認為,一個公平的政府不能只
由這個社會里的一種人組成,不能只代表社會里的一種利益。在任何社會里,人群的不同,利益
的不同,是永遠存在的;公平的政府必須代表所有的人群,代表不同的利益,而不是讓一種人來
統治另一種人。他認為,大多數政府官員應該間接選舉產生,使得官員和投票者之間保持一定的
距離,從而使得政府不受民眾不穩定情緒的操縱。

 麥迪遜并不輕易信任民眾,他說,“在所有社會里,一旦多數被一種共同利益或共同激情聯
合起來,少數人的權利就會處于危險之中”,“在希臘和羅馬,富人和窮人、放債者和借債者、貴
族和平民,輪番壓迫對方,彼此都毫不留情”,雙方都可能是殘忍的。他直言不諱地舉了美國當
時多數對少數壓迫的例子,“即使處在今天這樣一個非常啟蒙的時代,僅僅因為膚色不同,就構
成人類最殘酷壓迫的基礎”。


 在費城會議上,僅有的三四個出身底層的人,以亞歷山大·漢密爾頓為代表,全部表現出了
他們對民眾不信任,強烈主張精英治國。而僅有的幾個大聲疾呼要信任民眾,警告要警惕過分貶
低底層民眾傾向的人,卻是出身名門望族,家產萬貫。其實這是非常好理解的,前者從底層掙扎
出來,深知其復雜的底細,而后者遠離底層陰暗面,就更容易從人道理論出發,更帶著民主理想
的色彩。

 另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是在美國的建國者中間,最有“激進民主”傾向的,其實是當時沒
有來開會、留在巴黎當美國大使的托馬斯·杰佛遜。他有關民眾自主權利的言論,在現在看來,
是幾近完美的現代民主經典。例如,他說過,共和政府的真正基礎,在于每位公民都享有平等的
權利,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而他當時對民眾民主的熱情頌揚,聽上去就像是一個法國浪漫作家
的翻版。

 托馬斯·杰佛遜有民主理想的嚴肅思考,也有浪漫性格和巴黎沙龍結合的情懷。費城會議的
“保密規則”傳到巴黎,杰佛遜就表示很不滿意。

 對謝思暴動,當時遠在巴黎的杰佛遜,給當時在倫敦的約翰·亞當斯夫人寫信,說自己喜歡
這樣隔三差五地有點小叛亂:“這種抗拒政府的精神非常可貴”。他還寫信給亞當斯的一個晚輩親
戚:“假如我們每20年沒有這樣一個騷亂,那才是叫糟糕!在一兩個世紀中犧牲少數幾條生命又
算得了什么!自由之樹,必須不時地靠愛國者和暴君的鮮血灌溉,方能得到新生。鮮血是自由大
樹的天然養分。”這大概就是革命前后的法國知識界普遍的氣氛。有著浪漫氣質的杰佛遜深受感
染。直到多年以后,在他和亞當斯著名的通信中,老年的杰佛遜,才開始反思自己當時的看法,
他向老朋友承認,自己那時是過于激進了。

 杰佛遜有許多非常精彩的民主議論,讓今天的學者感嘆他思想的超前。然而如若“超前”實
踐,即突破時間限制的實踐,又會是危險的。所幸的是,美國建國初期是保守的主張集權的聯邦
主義者執政,在費城制憲會議后的十余年時間里,成功地建成了一個共和政府的平臺,恢復了美
國的信用,建成了法治,然后才輪到托馬斯·杰佛遜當選總統。這一“時間表”是美國建國初期
的幸運。

 可是,往另一個方向走,也同樣有值得警惕的問題。

 60歲的梅森是華盛頓將軍的老友,“弗吉尼亞州憲法”的起草人之一,“弗吉尼亞權利法案”
的起草人,一個堅定的共和主義者,還是一個擁有大片土地的富人。他提醒說,他雖然也和別人
一樣,對人性弱點表示疑慮,卻也担心,是否會因避免過度民主而走向另一個極端。他說:“我
們必須兼顧各階層人民的權利。不管他們的地位高低,要保障每一個公民的福利。”為此,他明
確主張,國家立法的第一院眾議院,應該是來自民眾,同情和代表我們社會的每一個人。他很動
情地說:“所謂一般大眾,不是很快就會包括我們自己的子孫嗎?”富蘭克林也一再表示,反對
過分依賴精英和過分信任富人。


 因此,在他們的意識中,最重要的是不要“過分”,是分寸的把握。

 必須指出的一個非常重要的事實是,這樣辯論的基礎,是雙方都站在民眾利益的基礎上,他
們是在追尋一個“共和夢”。即便是對民眾的能力充滿疑慮的一方,也相信自己的立場,更符合
大多數人的長遠利益。在這個前提下,在這樣的辯論基礎上,才可能導致在此后美國的發展歷史
中,兩種觀點不是走向對立極端的輪換,而是走向互補和平衡。

 如何適當處理自己心中涌動著的道德感,如何克制對自己在公眾面前樹立道德形象的追求,
如何維持常識、保持一顆平常心,說出事實,這看上去是知識階層屬于個人修養的小問題。可是,
因為它的群體放大效應,成為現代社會知識界最大的問題之一。即使在今天的美國,那些著名的
歷史學家,在寫到這些故事的時候,提到他們前輩的“不夠民主”的言論,他們常常會有點害羞、
也有點抱歉地做著解釋。

 今天民主進程已經大大深入,知識界對專制的批判已經非常徹底,而對民眾的弱點可能導致
的暴力和非理性,卻常常還是閉著眼睛繞開,或是為其尋找理由。在這個問題上的反省,越來越
艱難。因為民主大潮的副產品,就是知識界日益把批判專制、強權,看做是為眾人稱道的獨立精
神,而沒有勇氣悖“民眾大潮”而行,持獨立思想言論于民眾和知識界同行。他們不再有費城制
憲者們自然的道德自信。

 下次再聊!

 祝好!

 林達


林達 2013-08-20 08: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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