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距離看美國 IV --如彗星劃過夜空 告別古典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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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古典政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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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別古典政治

 盧兄:

 謝謝你的來信。你問道,為什么說美國的憲法第12修正案,是又一個古典政治遠去的信號。
它不是一個技術性的措施嗎?

 說起美國的第12憲法修正案,還是要從費城制憲會議制定的選總統方式說起。

 制憲會議規定的選總統辦法,其實非常簡單。每個州推選出的選舉人投票選總統。憲法規定,
每人可以投兩張總統票,其中一名必須不是本州人。最終選出票數最高的人為總統,次高的為副
總統。

 這樣的制度設置,源于一種思路,就是“選好人”。是設想每個投票人都會挑選自己心目中
最符合總統標準的人。標準很自然,就是道德和能干。而大家對于“好”的理解,更偏重于道德。
就像在制憲會議上,富蘭克林對于政府的憂慮非常典型:“我們知道第一個總統會是個好人,可
是,誰知道后面會選出什么家伙來呢。”大家都知道,他指的“好人”是華盛頓將軍。

 在費城會議上,所有的人都有同感,因為華盛頓將軍的道德,是久經考驗、有目共睹的。也
就是說,假如他們能夠確信,以后的候選人都是華盛頓這樣十全十美的“好人”,也不用費神設
置那么多監督機制了。所以,費城會議上有關“選舉”的概念,是“盡可能”選出“好人”來。


“不夠好”的,讓制度來制約他。

 這是一個單線選擇的思維方式,所有候選的政治家都是排在一條隊伍里的。他們排隊的先后
次序,是依據他們“好”的程度,就是道德和能力水準的程度。排在隊伍最前面的,就是最好的
兩個,讓他們分任正副總統。而且既然是道德最高尚的兩個人,他們也必定會合作、配合得最好。

 憲法被批準之后,1789年,美國進行了第一次總統選舉。這次選舉完全是按照富蘭克林的
預料、其實也是大家預料的方向完成的。華盛頓全票當選,亞當斯以次多票當選。開始第一屆的
“好人政府”。

 首次選舉的特點是,沒有競選。因為在這樣的概念下,不競選才是正常的。一方面,經歷了
1776年獨立戰爭之后,大家對于“老一代革命家”,對他們的品行心里都有一個譜。因此認為,
根本不用競選。“施政如何”是和“總統個人道德如何”聯系在一起的。一個好人,當然會盡力
以最公正、最好、最廉潔的方式來管理這個國家。候選人也從來沒有想到過要競選、要出來說明
自己將來的施政綱領。因為不論是在選舉人或者候選人的觀念中,競選就是道德和能力的高下之
爭。假如自己出去競選,就是一個人到公眾面前去宣揚自己是如何道德高尚,這樣的行為本身,
就不符合紳士們謙虛的美德,就已經“不那么道德”了。

 再有,就是候選人沒有黨派。在紳士們看來,結黨沒有必要,甚至也是不道德的行為。

 華盛頓和亞當斯就是這樣古典政治中的“好人”,他們的一個特點是,宗教生活使得他們一
生都在自省之中。以致他們離開青年時代,步入中年、晚年之后,都會不斷在書信和日記中,認
真地提醒自己的為人之本,如誠實、正直、盡職。似乎那是一個沒有止境的、永遠要追求的人生
目標。

 華盛頓的“好”恰體現在最初的監督機制不完善的時候,他表現出的中庸和克制,成為后世
的典范。那個時代,反對黨派和政府其他分支的平衡機制還沒有成熟。所以需要行政分支盡可能
自制,不惡性膨脹起來。如亞當斯對自己副總統職權的克制,如華盛頓總統竭力維持中立、小心
聽取兩派意見,都是很重要的開端。他們的這種克制、謹慎,幾乎表現在每一個細節中。

 華盛頓總統剛剛上任不久的1790年4月17日,制憲會議上年齡最大、有著極高聲望的富蘭
克林,在費城去世了。眾議院通過決議,在議會搞了哀悼儀式,可是參院和行政分支卻拒絕這樣
做。按說,這本來是向公眾表現自己對戰友和先輩“有情有義”的一個機會,可是華盛頓對提出
要求的杰佛遜說,他覺得最好不要開這樣的先例,因為一旦做了,他不知道以后怎樣來制定標準,
什么人才能夠享有這樣的殊榮。他們對于由官方出面的給個人的“崇拜”,持非常謹慎的態度。
華盛頓總統的克制、不“作秀”,其實反映了他的道德自信。

 對于華盛頓你已經很熟悉了,我再給你介紹約翰·亞當斯。

 亞當斯是一個非常用功的學者,一個非常有原則的律師。他雖然沒有參加制憲會議,可是,
早在1776年,《獨立宣言》剛剛發表、離制憲會議還有11年的時候,他寫下了一本小冊子《關


于政府的思考》。在這本小冊子里,他已經指出,“人民的幸福才是政府的目的”,共和制是“法
治而非人治”的。他還指出“獨立的司法體系”是司法公正的關鍵。他特地指出司法權必須和行
政權、立法權分離,這是他對當時殖民地政府的反思。

 1779年,在費城制憲會議的八年前,亞當斯在出使歐洲、短暫回國的間隙里,就為他所在
的馬薩諸塞州起草了憲法草案。現在我們去看,美國憲法幾乎就是它的翻版:參、眾兩院的立法
機構,一個有否決權的州長作為行政長官,一個獨立的司法體系,由最高法院任命的、表現良好
即可終身制的法官。在前言里,還有一篇“人權宣言”。這部由亞當斯起草的《馬薩諸塞聯邦憲
法》,現在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至今還在使用的憲法。

 最令人折服的是,他在早期的律師生涯中,就能夠不為民眾和大的政治局勢所左右,堅持在
辦案中不偏不倚、讓證據說話。1769年,在英軍強行上民船抓壯丁當兵的事件中,他為四名在
被抓時抗命、殺死了一名英海軍軍官的美洲水手作正當防衛的辯護,并得以勝訴。可是,一年后
的1770年,堅決主張美國獨立的亞當斯,在被人們稱為“波士頓慘案”的事件中,為開槍打死
了民眾的英軍士兵辯護。當時,已經沒有一個律師肯為這些士兵辯護。亞當斯卻逆著民眾的怒潮,
接受了辯護的邀請。他誠實地分析案情、提供證據,做出了逆民眾憤怒而行的判斷和辯護,使得
幾名英軍士兵得到了公正的裁決。他自己的律師業務因此大大減少,還被憤怒的民眾攻擊,可是
他依然堅持了法律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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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古典政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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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商討“對英合約”的時候,他和漢密爾頓的觀點不謀而合,就是不能任意沒收“親英保皇
黨”的財產;欠下的外債、包括對英方政府和個人的欠債,都要償還。要知道,在當時的對英談
判中,他的這種看法是孤立的少數。可是他始終堅持美國不論經濟狀況多差,在可能的時候,一
定要還債。他認為,否則的話,那是美國的恥辱。

 他是最早提出美國獨立主張的,在戰爭的大多數時間,他兢兢業業地奔波在歐洲,為獨立戰
爭籌款。直到制憲會議結束,他還是在任駐英國和荷蘭大使。照理,他不是像華盛頓將軍這樣的
領導戰爭的實戰英雄,又一直在海外,到大選前夕才回到美國,選舉好像應該沒有他的什么事兒。
可是,他的資歷,他千辛萬苦的外交努力,贏得了大家的敬重,當時幾乎是可以預料的,他會當
選為副總統。

 不過,美國的總統和副總統的功能,差別簡直太大了。這種差別,可以說一半是由憲法規定
的,另一半也是在運作的過程中確立下來的。

 從亞當斯的個性來說,他習慣了高聲雄辯,在歐洲見過大世面,又在外交生涯中練就了口才。
一開始,他也是憑著對副總統名稱的期望,認為副總統就是作用僅次于總統的政治家,大有作為。


直到上了任,才發現自己的位置最好是“盡量克制自己”。

 美國憲法規定,副總統是參議院的議長,也就是參院開會時的會議主席。從費城制憲會議上
華盛頓的主席角色中,你一定已經看到,美國會議的主席,承襲的是英國的議會傳統,他不是一
個開口洋洋萬言、指導方向的領袖,他只是一個維持會議公平的人,他自己的意見很可能根本沒
有機會表達。按照憲法規定,這個議長又在大多數情況下沒有投票權,只有在選票持平的情況下,
才得以投出定乾坤的一票。事實上,這樣的機會很少。在亞當斯的整個八年副總統生涯中,他只
有三十多次的投票機會,已經是迄今為止的副總統中,投票機會最多的一個了。

 可是,憲法并沒有規定執政過程中,副總統不能參與總統的決策。他們兩個人應該如何協調、
合作,光看憲法,就完全不清楚了。因此在實踐中,副總統完全可能耐不住寂寞,沖到前臺,“發
揮更大的作用”,也可能就起了干擾的作用。因此,“第一個行政當局”的樣板非常重要。在這個
過程中,亞當斯逐漸理解總統單獨決策的重要性。他認為,是這個國家“以其智慧為我設計了一
個最不重要的位置”。亞當斯為此后美國的副總統們建立了不成文的規范,就是“克制自己的雄
心”。他僅有的投票機會,都用于對總統的支持。

 八年下來,他基本上固定了美國副總統的實際位置,就是參院的一個盡職的會議主持者,一
個總統的預備候補人。只要總統沒有什么不測,他就基本讓總統全權做主。他的克制,使得此后
的美國副總統的定位,基本都按照這樣的模式形成傳統。一個有能力的政治家,竭力去施展政治
才華不難,而為了公眾利益,在沒有先例的情況下,自覺地抑制自己的能力,卻大概只有紳士政
治家才能做到。所以最初的總統任期由“好人”担任,對美國來說是很幸運的。

 華盛頓挑選的內閣,也是他按照自己的道德標準挑選的。四名部長都是美國獨立戰爭的參與
者。托馬斯·杰佛遜被任命為國務卿,主要就是處理外交事務。可是,在政治傾向上,他的側重
明顯和總統是不一致的。華盛頓最初顯然沒有考慮到這一點,因此,他只有四名部長的小小內閣,
就因漢密爾頓和杰佛遜的看法不同,率先開始了對立政治觀點的激烈沖突。

 在華盛頓和亞當斯任正副總統期間,美國經歷著最初的動蕩和危險,在華盛頓的支持下,漢
密爾頓財政改革使得美國渡過了經濟危機,可是,一場政治風暴又隨著法國的巨變而襲來。法國
革命就發生在他們上任的那一年,整個事態就在他們的任期內發展。遠隔大洋,可是消息不斷傳
來。這對于美國是非常危險的一個沖擊。

 一方面,美國自己剛剛“革命完畢”,而且是在法國的幫助下,從英國手中獨立的。在民間,
聽到“革命”就容易熱血沸騰,親法仇英的情緒很容易被煽動起來。因此,盡管華盛頓和亞當斯
都避免介入黨派活動,可是,對法國革命的態度,明顯使得所有的人,至少在政治觀點上站隊分
開。而華盛頓和亞當斯,顯然和當時以杰佛遜為首的一派觀點相悖。建國之初,美國真是自己的
麻煩已經夠多,還偏偏刮來如此強勁的一陣法國風。

 在他們這一屆政府走馬上任,隨即爆發法國革命之后,杰佛遜認為,華盛頓、亞當斯以及漢


密爾頓,他們對法國大革命持有保留,必定是因為他們傾向君權;并且認為,美國的共和國處在
君權復辟的危險之中。正是為了反對這樣的“君權主義”,他才和麥迪遜等人一起,組成反聯邦
主義者的政黨,叫做“民主共和黨”(簡稱共和黨),以表示和“君權主義”的對抗。他也認為法
國的雅各賓黨人“和(美國的)共和黨愛國者是一樣的”。

 這些原來的好朋友,獨立戰爭期間的戰友,此時的看法是如此不同。在杰佛遜對路易十六被
砍頭表示支持的時候,亞當斯對一名英國記者說,人類最終會發現,假如大多數人失去控制,他
們和不受約束的暴君一樣,會變得專制殘暴。

 這些觀點上的分歧牽涉到外交政策,就變得嚴重起來。英國已經對法宣戰。1793年,由法
國雅各賓黨人掌控的政府,向美國派來使節。頂著當時法國最時髦的頭銜“公民”的法國使節熱
內,在美國的南卡羅來納登陸,一路演講,而且高唱填寫著“自由”新詞的馬賽曲。他受到美國
共和黨和民眾的熱烈支持,美國的雅各賓俱樂部大量組織起來。熱內除了傳播革命精神,還要出
資武裝美國的私人船只,讓他們攻擊英國商船,破壞英國的海上運輸線,以實際行動支持法國革
命。

 在華盛頓接見這位法國使節的時候,華盛頓總統冷靜、正式地表示,美國嚴守中立。這使得
這位法國使節認為,華盛頓的美國政府一定也快要被“革命”了。形勢確實有危險,在美國各地,
親法的政治俱樂部們在壯大。杰佛遜因此認為,這正反映了人民反對政府“冷漠的謹慎”,而且
高興地看到“1776年的老革命精神又在燃燒”。但那已經是1793年,法國革命的恐怖時期隨即
馬上到來。同時一場吞噬了5000人生命的熱病襲擊了費城。法國革命的三巨頭也很快被“革命”
吞噬。消息傳來,激情涌動的美國民眾回到常態,轉而支持華盛頓對歐洲戰爭的中立立場,杰佛
遜也終于表示,他支持華盛頓的中立政策。

 杰佛遜幾乎是不相信革命、自由、人民,這樣美好的理想也會有問題。雖然和漢密爾頓在財
政改革上的矛盾成為他1793年辭職的導火索,可是作為華盛頓任命的內閣成員,一個國務卿,
也就是外交部長,和總統的外交觀念及判斷差距如此之大,恐怕也是他辭職的一個原因。杰佛遜
就是在1793年的最后一天辭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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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古典政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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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杰佛遜的辭職,其實已經反映出“好人政治”在行政分支組成思路上的重大問題。華盛頓在
組閣的時候,他的選擇標準是好人內閣,而不是和他的執政理念最一致的內閣。他考慮了道德和
能力的標準,卻沒有考慮顧及到對政策看法的一致性。

 還在危機之中的時候,1792年,美國迎來了第二次大選。這次選舉還是按照憲法原來的規
則和思路在走。還是每個選舉人兩張選票,選出最高票、次高票的兩位候選人來担任正、副總統。


看上去,似乎和第一次選舉的情況一樣。連結果也一樣,華盛頓以全票當選為總統,亞當斯以次
高票當選為副總統。

 可是,這種表面上的一致,并不能掩住整個社會氛圍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就從華盛頓和亞當斯,美國這一對最早的正副總統來說,雖然在竭力避免屬于人事的結黨和
黨派之爭,可是,他們仍然是有自己的觀點傾向的。他們的政策就在反映出自己的政治觀點和傾
向,其實,這就是“一個政治派別”的基礎。就美國社會來說,雖然在第一次大選之前,就有了
“聯邦黨人”和“反聯邦黨人”的說法,可是那時還不是清楚的政治黨派,而在美國第二次大選
的時候,它們已經是明確的兩黨了。對第一屆政府行政分支的政策,不論是支持還是反對,美國
社會已經清楚地劃分出了民眾不同的政治傾向。反對黨派有了自己的報紙,大聲疾呼自己的觀點,
批評攻擊總統和他的內閣。在第一次選舉之前,那個對華盛頓幾乎是眾口一詞頌揚和崇敬的美國,
已經消失了。

 就華盛頓總統來說,他還是堅守原來的古典政治的概念。他認為自己當選,是大家認為他的
品行適合于担任這個公職,現在看到有些漫無節制的報紙已經把他罵得體無完膚,他就覺得,自
己幾乎失去再留任的意義了。就是說,大家認為我好,那么我應該為公眾服務,既然你們認為我
不好了,我自然就應該下去。同時,在華盛頓總統的觀念中,黨派紛爭仍然是完全負面的事情。
而當時黨派活動的不規范,出現大量個人攻擊,更促使他堅信自己的想法。而他也看到,假如他
繼任,幾乎無法避免要頂著一個黨派的稱號。因此,華盛頓在第二次大選之前,已經根本無意連
任了。

 

 亞當斯也是如此。大選前的整整幾個月,國會休會,他就回了老家。直到聯邦黨人的漢密爾
頓給他寫急件催他回首都,說是“我知道你本人對選舉沒什么興趣,不過我不希望你對建立一個
好政府也如此冷漠”。

 所以,雖然有了黨派競爭,可是總統候選人還是沒有要競選的意思。在當時的混亂局面下,
華盛頓最終接受大家的勸告,相信自己必須再服務四年。從選舉結果來看,大家權衡下來,也都
認為,這是當時最好的選擇。華盛頓再次全票當選。

 選舉方式和最后的選舉結果沒有變化,可是選舉的本質已經在變化中。雖然由于華盛頓的聲
望,反對黨還根本無法與之匹敵,雖然第二屆的總統、副總統還是被選舉連任,可是他們的當選,
其實已經不僅僅是再次代表他們個人,即兩個好人當選,而是“聯邦黨人”當選了。

 由于華盛頓和亞當斯連任了第二屆的正副總統,因此這個為“選好人”設置的選舉制度,在
一個已經形成政黨的社會里可能出現的問題,就被掩蓋了。

 1796年,在華盛頓、亞當斯的第一、第二屆政府運行將近八年之后,美國面臨第三次大選。

 華盛頓雖然兩次以滿票當選,卻堅決不再競選連任了。1796年的美國的大選,由于華盛頓


的主動離去,失去了具有壓倒優勢的總統候選人。共和黨摩拳擦掌,兩黨完全可以爭一爭了。因
此,這一年的大選,就有了更明確的黨派之爭。

 可是,選舉制度還是原來的。1796年的總統選舉方式,還是每個選舉人兩張選票,選出兩
個獲最高、次高票的人,來担任正、副總統。可以說,當時美國社會的黨派政治發展,走到了選
舉制度的前頭。

 雖然時至今日,總統的道德,仍然是美國人在大選年關注的事情。可是,自從有了黨派,民
眾再也不會僅僅是以個人道德的高下來選擇總統。而是哪個黨派的執政綱領更符合自己理念和利
益,成為民眾選擇的一個重要標準。

 這第三次選舉的結果是兩黨勢均力敵,票數最高、次高的人,就自然成了兩個對立政黨的候
選人。這是第一次出現這樣的情況,就是美國第三屆政府的正、副總統,亞當斯總統和杰佛遜副
總統,分別代表了黨派觀點的兩極。原來在制度設置的時候,料定票數最高的兩人,他們必定是
兩個“最接近的好人”,因此能夠合作得好、帶來最高效的行政分支,這樣的希望,完全落空了。

 1796年的大選,給美國的行政分支帶來的是一場危機。總統和副總統南轅北轍。在古典政
治的概念中,他們既然得票最多,他們就應該是最相近的兩個人。可是,他們卻是現實施政中差
異最大的兩個人。這種差異,不是說他們一個是“好人”,另一個就是“壞人”。他們可以都是道
德上的好人,可是,在治國理念上,卻完全可能是對立的兩端。他們不但不能密切配合,還帶來
許多問題。例如,副總統不贊同、甚至反對總統的政策,給總統的工作當然帶來困擾。可是,從
副總統的角度來說,他原來是一個單純的在野黨領袖,可以公開地、旗幟鮮明地反對政府的政策,
那是正常的監督。如今他卻兼有“在野黨領袖”和“體制內”副手的身份,地位變得不倫不類、
不朝不野。

 在他們意見相左的時候,杰佛遜只能在背后領導他的黨人們反對亞當斯的政策,變得像地下
活動。而亞當斯也想不通,為什么副總統沒有恪盡職守地支持他,如同他當年對華盛頓的支持那
樣。他很自然地把一切歸咎于杰佛遜的黨派性太強。顯然他們雙方都覺得整個狀態是不舒服的,
可是他們都沒有意識到:是制度的錯失,造成了杰佛遜政治地位不應當出現的雙重性。

 在亞當斯就任總統之后,面臨的是另一場戰爭威脅。1795年美國和英國簽訂了《杰伊條約》,
那是一個和平條約。可是,英法在開戰,法國就把這個條約理解為英美的結盟,并且拒絕美國派
去作解釋的平克尼將軍。也許你還記得,這位將軍也是當時費城制憲會議的代表之一。現在,對
英和平了,卻輪到法國開始在公海上大肆騷擾攻擊美國的商船。雖然從來沒有宣戰,可是,法國
在海上對美國航運的事實戰爭卻一直沒有間斷。

 在亞當斯的執政期間,他最焦慮、最疲于應付的,就是如何不斷地調節對法關系。曾經一度,
所有的人都認為,和法國的全面戰爭已經無法避免。副總統杰佛遜和他并不合作,亞當斯獨力支
撐這樣的局面,幾近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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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古典政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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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是一個移民的國家,第一次在戰爭的威脅下,面對可能的、由移民造成的內部敵人的問
題。這里不僅有大量的法國移民,還有大量有著仇英情緒的愛爾蘭移民。很多人懼怕在內部產生
敵人。沒有人知道應該怎么辦,而當時批評政府政策的媒體,大多是反對黨在支持,媒體還沒有
任何節制的習慣,往往是要么不開口,開口就是攻擊。

 結果在1798年,美國國會在“戰時狀態”、“臨時措施”的口實下,通過了《外僑和叛亂法》。
在這樣強大的外部戰爭壓力和內部的刺激下,亞當斯總統則贊同并且簽署了這個法案。

 其實這是一系列的法案。其中的《客籍法》給予總統驅逐“危險僑民”的權力;而《懲治叛
亂法》規定了,凡對美國國會和總統發表“謊言、誹謗和惡意詆毀”文章的作者,凡企圖“挑唆
美國的良善民眾、激起他們的仇恨來反對總統和國會的人……或煽動叛亂者”,都將處以罚款和
監禁。

 可見,德高望重并有著極佳人品、保守持重的政治家,并不能保證就是好的管理者,也并不
保證不會把他的政治傾向推往極端。一個高高在上的管理上層,在某種特定的刺激之下,手中又
有權力,就很可能會做出一些他身為平民的時候,不會做出的決定。

 雖然亞當斯總統從來沒有運用過《客籍法》的權力。可是,《懲治叛亂法》不僅直接違反了
有關言論自由的憲法第一修正案,而且付諸實行。雖然聯邦黨人和亞當斯后來一再解釋,這是“戰
時措施”。可是,在憲法第一修正案中,曾經明確規定“國會不得制定有關下列事項的法律:……
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

 “不得制定”條款,是給國會攔出的鐵的界限。今天,在實踐中已經完善了制度的美國,知
道可以用很簡單的辦法去解決。就是走向法院,讓監督和制衡國會的司法分支,來判定這樣的法
律“違憲”。可是,在美國初建時期,最高法院還是最弱的一個分支。司法分支的“司法復審”
權力,還有待于五年以后的1803年,才由最高法院的馬歇爾大法官來確立。所以,當時即使有
了憲法,一個顯然是侵犯人民權利的法律,還是頂著“戰時措施”這樣的借口,由一個民選的立
法機構建立、由一個曾經是最優秀律師的“好人”總統,簽署出籠了。

 當時的副總統杰佛遜感到,美國制憲會議上的憂慮,看來不是平白無故的杞人憂天。短短11
年以后,人們已經可以看到一個強大的政府,有可能侵犯人民的權利。雖然上述法案只有兩年半
的有效期,可是,憑什么政府就有權剝奪人民兩年半的基本自由呢?

 而且顯而易見,總統和國會的聯邦黨人,是被報紙罵得吃不消了,所以運用手中的權力,治
治他們討厭的報刊。于是,在《懲治叛亂法》整個有效期間,總共有25人被捕,入獄的大多是
共和黨一方的報紙編輯。其中也包括了富蘭克林的孫子,那個尖刻的費城共和黨報紙的編輯,罪


名是誣蔑了亞當斯。他的被捕掀起了民眾反對《懲治叛亂法》的浪潮。

 也許,這些報紙是在發表極端言論,是在對國會議員和總統造謠和進行人身攻擊。在美國的
媒體日益成熟之后,他們越來越理解,必須有出自職業道德的自律,從而使得這樣的情況迅速減
少。可是,他們也認為那些有過激言論的報刊能否存在,是民主社會的一個標志。

 杰佛遜是副總統,也是參院的議長。一方面,他顯然是傾向于他領導的共和黨的報刊和編輯;
另一方面,他一貫傾向的立場,就是關注民眾的個人自由。他當然反對《懲治叛亂法》,而且憤
怒之極。

 可是,雖然身為副總統兼參院議長,卻是在法案將會被多數通過的局面下,他甚至連投票權
都沒有。作為副總統,雖然憲法沒有具體的規定,可是在他的理解中,顯然又不應該公開表示和
總統完全相對的意見。因此,在法案即將通過時,杰佛遜干脆避開,回他的弗吉尼亞老家去了。
在美國,副總統反正是個不重要的角色,他在家一待就是半年。

 這些法令的出現,距離費城制憲會議,僅僅11年。它們的出現卻有必然性。美國憲法所設
計的國家政府,是一個代議制的共和政府,是精英管理的政府。在最初階段,大眾的參與只限于
選舉眾議員。由于一些州對選舉權的財產資格限制,大眾的政治參與還是有限的。可是,美國一
開始就是一個幅員遼闊,南北差別很大的國家,各地和歐洲各國有密切的商貿和文化聯系。那是
一個技術進步的時代,在少數精英組成的政府外圍,必然會有民間的政治和文化活動,這種活動
難免會出現“反對”的面貌。

 這種活動在思想和言論上以“反對派”角色出現和存在是必然的,早晚要出現。美國特別的
地方是,第一個有組織的反對派,是副總統杰佛遜在家里寫信聯絡起來的。聯邦政府應該怎樣對
待這種反對派,亞當斯總統沒有經驗,他對這種有組織的反對黨在美國歷史上將有的地位缺乏遠
見。他想把反對黨壓下去,把推行政策的路鋪平。

 有意思的是,亞當斯總統是一個優秀的律師,雖然新的法律是頂著“戰時措施”的帽子出來,
但法律本身的問題,他是不會看不到的。這就是美國國父們對政府本身感到憂慮的原因。因為在
政府開始成立、運作之后,自會有它自己的走向和規律。同樣一個人,在野的時候看得很清楚的
問題,在當政之后的想法會自然改變。例如,一個行政分支的當家人,會在推行一個也許是關鍵
的、正確的政策的時候,遇到反對派的批評、攻擊,因此而難以推動。他本能地就希望能夠有一
種方式使得這樣的阻力消失。可是關鍵在于,首先他不能保證他永遠是對的。政府掌握巨大權力,
假如沒有批評的聲音,從長遠來說,會帶來更大的災難。更何況,言論自由是人的基本權利。人
們建立一個政府是為了保護自己的自由,而不是為了受到壓迫。

 杰佛遜不能公開反對總統。當時,最高法院對違憲法案的“司法復審權”還沒有“發展出來”。
杰佛遜似乎無計可施。他不相信民眾的基本自由就應該束手待斃。于是,他想出自己的一套反抗
方式,就是從州一級立法,否決聯邦法。他秘密起草了一篇文章,抗議聯邦《外僑和叛亂法》。


可是他身為副總統甚至都沒法把文章拿出去,結果是一位肯塔基州議會的朋友從他那兒討走了文
章,提交給肯塔基州議會通過,這就是《肯塔基決議案》。此后,他的朋友麥迪遜也起草了《弗
吉尼亞決議案》,1899年這兩個法案分別被各自的州議會通過,它們都是針對《外僑和叛亂法》
發出的抗議。

 在一次演說中,杰佛遜一方面強調,必須“絕對服從多數的決定,這是共和政體的主要原則,
離開這一原則就只能訴諸武力了,而武力是專制的主要原則和直接起源”。另一方面他又告誡說,
多數派的意愿并不是天然就合理的……“大家也都會記住這一神圣的原則,即多數人的意愿總是
應該采用,但是那個意愿必須公正而合理;而且,少數人也有同等的權利,必須受到平等法律的
保護,如果加以侵犯,那就是壓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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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古典政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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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他1798年起草的《肯塔基決議草案》中,宣布國會和總統的若干侵犯個人言論自由和人
身自由的法案法令違憲,其中有許多的精警的論述。他說:

 在權力問題上,不要再信賴人,而是要用憲法的鎖鏈制約他不做壞事。

 如果信賴我們自己選擇的人,認為他會保障我們的權利,這將是一種危險的幻想:那個信賴
無論在什么地方都是專制之母——自由政府是建立在警惕而不是建立在信賴上面;是警惕而不是
信賴,規定了限制權力的憲法,以制約那些我們不得不托付以權力的人:我們的憲法已經相應地
為我們的信賴確定了界限,不能讓信賴超越這個界限……

 談到立法機構權力過大時,杰佛遜強調,多數人的暴政,并不比一個暴君的情形更少壓迫性:

 把這些權力都集中到同一個機構,恰恰是暴君政府的定義。這些權力之由多數人行使,而不
是由一個人行使,并不能減輕暴政的程度。173個暴君肯定會和一個暴君一樣富于壓迫性。讓那
些懷疑這一點的人們去看看威尼斯共和國吧。即使他們由我們自己選出,也將很少有益于我們。
一個選舉產生的暴政并不是我們為之而戰斗的政府;我們為之而戰斗的政府,不僅應該建基在自
由的原則上,而且也應該把權力分開,使其平衡,使任何一個權力機構都不能越出它們的合法的
限度之外,使其得到有效的抑制和制約。

 愷撒說過,用錢我們將得到人,用人我們將得到錢。我們的議會不應該被他們自己的目的的
完美無缺所騙,并且斷定這些不受限制的權力將決不會被濫用,因為他們自己并不想濫用它們。
他們應該想到,不久將來的某個時候,在這個國家,腐敗將會像在我們的母國一樣,侵襲我們政
府的首腦,并且通過他們傳遍人民大眾。那時他們將購買人民的選票,并且使他們付出代價。大
西洋兩岸,人性其實都是一樣的,都會受同一個動機的影響。我們應該在腐敗和暴政襲擊我們之
前,去防止腐敗和暴政的到來。與其在狼進羊圈之后拔它的爪牙,不如防止它進來。


 從法理的秩序來說,由州立法機構來判定聯邦立法機構違憲,不是一個“順”的關系。聯邦
的基礎,聯邦立法機構,因此可能徹底失去效力。因為假如各州可以紛紛立法來否決聯邦的立法,
那么,整個制度結構就危在旦夕了。可是,杰佛遜認為,他寧可和聯邦脫離關系,也不愿意放棄
自治權利。所幸的是,能夠對違憲法案做出判定的司法權,在1803年由于馬歇爾的判決而“上
交”到聯邦最高法院。從此,人們有地方可以申訴和解決像《懲治叛亂法》這樣違憲的立法,而
不是由州立法來否定聯邦立法。各州分崩離析的可能,被堵住了。

 1800年,美國面臨第四次大選。大選的時候,《懲治叛亂法》還在有效期內,共和黨充分地
利用了民眾對這個法案的憤怒,作為競選的武器之一。例如有編輯有意“觸法”入獄,然后競選
議員成功,造成轟動效應。雖然亞當斯以極大的政治智慧,最終避免了和法國的戰爭,又為美國
爭取了一段關鍵的和平時期。可是,《懲治叛亂法》大大損害了他的聲譽。

 1800年大選用的還是老辦法,每個選舉人兩張選票,選出兩個獲最高、次高票的人,來担
任正、副總統。沒想到,這樣的投票制度還引出了一場意外的選舉風波。亞當斯完全落選了。同
屬共和黨的杰佛遜和伯爾當選。出人意外的是,他們兩人所得到的票數相等。

 在競選的時候,共和黨是主推杰佛遜當總統的,杰佛遜不論從哪方面來看,都要比伯爾高出
一大截。也許,正因為如此,在競選過程中,他受到對方黨派的攻擊也更多,最后,陰差陽錯,
他和伯爾的得票數反而被拉平了。按照憲法規定,再由眾議院一州一票在兩人之間決出正副總統。

 出于共和黨原先推選候選人的設想,杰佛遜希望伯爾能夠做出一個相應的表態,可是伯爾就
看著眾院一輪輪投票,三十幾次都達不成協議,他還是不吭聲。就這樣僵持起來,變成一個選出
了正副總統,卻決不出正副的危機。當然,最終還是有了結果,杰佛遜當上了總統。可是這次投
票,顯然變成了大家記憶中的一場噩夢。

 1804年,又一次大選即將來臨,回想1800年的大選僵局,大家再也不想冒這個風險。就趕
在大選之前,補上了這個漏洞。所以,你說得對,它是非常技術性的一個修正。

 1804年,國會通過了憲法第12修正案,規定各選舉人可以選一名總統,再選一名副總統,
其中一名必須不是本州人。從此,在選票上把總統選舉和副總統選舉分開了。

 在通過這個修正案的時候,大概誰也沒有想到,它從此完全改變了美國民主政治的面貌。

 在此之前,是在選“好人”,可是就在正副總統的選票分開之后,就非常明確的表現出,是
政黨輪流執政了。也許,你會問,為什么就不會正副總統還是選出不同政黨的人來呢?

 直至今年大選,我還看到一篇美國人寫的文章說:事實上從理論上來講,你選出一個共和黨
總統,加上一個民主黨副總統的可能,也是存在的。是的,按照憲法第12修正案,這樣的可能
性是存在的。因為是兩張選票,你可以在一張選票上選某黨的總統候選人,在另一張上選另一黨
的副總統候選人。可是,事實上,選民們都是在投票給與自己的利益和理念接近的政黨。他們投
票內含的意義,是在投票給執政綱領和理念,而不是投給一個“個人”。


 因此,自從正副總統的選票分開以后,實際結果就是,美國的總統和副總統就都是配套的了,
同一個黨配出一套正副總統人選,選舉的結果,總是要上一起上,要下一起下。就這樣,“來自
不同政黨的總統輪流執政”作為一種現代政治觀念,替代了美國建國初期的“兩個好人”執政的
古典政治概念。這是政治哲學的革命。

 這個技術上的修補,事實上是在制度上確立了美國的現代政黨政治。也就是說,沒有“好人
政治”、“紳士政治”的概念了,對立派、對立的政黨成了美國政治生活的常態,不再把它視作洪
水猛獸,不再把它看做是不道德的事情,不再試圖尋求一致和在同一觀念下的團結,而是兩種觀
念、兩個政黨的平衡和制約。美國不再對最高得票的兩個人“一定是兩個密切合作的好人”抱幻
想。也從此習慣了屬于不同黨派的總統副總統以及內閣一套班子的輪流執政。

 “好”的概念本身也被改變了。政治家們不再是排在一條隊伍里,不再能對他們按照一個標
準,判斷其高下。不是執政總統所屬的黨就是“好的”,在野的、對立的黨們就是“不好的”。它
們只是有不同的傾向,側重不同階層的利益,代表不同的理念和偏重不同的政策。原來,不論人
們對“好”是怎樣理解的,都是一元的思維方式。可是,在第12修正案之后,那是一個和社會
本身同等豐富的多元選擇。民主的概念,從由一些好人、一些文明進化程度高的人來確定一個社
會管理方式和發展方向,變成了民眾高度參與的多極選擇在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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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古典政治(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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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總統候選人們逐漸感到競選是理直氣壯的事情,既然“美德”不再是主要標準,競選
也就不再意味著是紳士的道德自夸,而成為不同的施政綱領在理直氣壯地競爭。

 每到總統大選,民眾表面上的“分化”就會被強調出來。我也在想,為什么競選的政治家們
就不能都往中間走走,取中庸之道?其實,這才是民主本來的意義。每一個社會階層、每一個觀
念,都大聲為自己的利益呼喊,推出自己的代表。他們在競選的時候,要竭力區別于他人的觀點,
既要有非常特殊的治國方略,又要兼顧大多數人的基本利益。假如競選各方都是中庸的,民眾就
只能回到“選好人”的路上去了。而事實上,現代民主政治的競爭,在逼迫政治家的智慧和對管
理社會方案的改進,在促使大家看到自己注意不到的社會層面的問題。因為,有對立派在那里。
而最終在競選各方的張力之下,社會得到的是平衡的利益。因此,在朝和在野,選上和沒有選上,
不再是對“好”、“壞”的評價,他們可以都是“好”的,只是側重面不同。

 一個政黨,由于其對立面的存在,而產生完善自己的動力;也由于對立面的存在,它不可能
走極端。因為,只要多走一步,它就可能在下一次被選到臺下。對立的政黨,即便在執掌政權,
也不可能擺脫對方,也不可能再利用權勢壓服、甚至消滅對方。《懲治叛亂法》所嘗試的方式,
顯然無效。相反,在民眾面前,當政者必須表現得有風度,贏得起也輸得起。而在野的政黨,也


不再嘗試政變,因為沒有必要。對立的政黨,也成為對立的合作伙伴,每過四年,它們就要在同
樣的游戲規則下,再玩一次競爭游戲。

 這樣由實踐產生的修正,是在費城會議上,人們并沒有料想到的。從此以后,美國政治就是
一種有反對派的政治,由制度來保障反對派的存在。任何政治家,不管在臺上還是臺下,都必須
平等地對待自己的對立派,以民主制度的要求來對待“政敵”。任何政治家都失去了在道德上貶
低反對派的機會,因為在制度上,你不過是你的反對派的反對派而已。從此以后,反對派的存在,
也成為美國民主制度的象征,成為政治開明的判斷標準。

 這封信寫長了,下次再聊。

 祝好!

 林達民主先知杰佛遜民主先知杰佛遜

 盧兄:

 1800年大選之后,美國迎來19世紀,19世紀的第一個總統是托馬斯·杰佛遜。

 在美國立國先賢中,托馬斯·杰佛遜是個不同凡響的人。

 杰佛遜出生在一個富有的名門望族,生下來就不知道衣食之憂。他在弗吉尼亞最古老的小鎮
威廉斯堡上學,上的是當時南方最尊貴的威廉和瑪麗學院,跟隨當時最有名的法學家懷思(Wythe)
研習法律。后來,懷思也是《獨立宣言》的簽署人之一。

 杰佛遜是一個以思想為特色的人,甚至可以說,他是一個思想產出者。他博覽群書,涉略廣
泛,崇尚理性,長于思索。他是一個繼承了啟蒙精神的人,熟悉法國百科全書學派,本人也是一
個百科全書式的學者和思想家。他又是一個性情浪漫的人,一個理想主義者,在文化氣質上也更
接近法國啟蒙思想家。

 對于弗吉尼亞州受過良好教育的莊園主來說,從政是一種高尚而美好的事業,就像哲學、藝
術一樣。杰佛遜一到20歲的法定年齡,就試著參政了。他開始競選縣里的法律職位。25歲那年,
他被選為州議員。他在州議會里第一件出風頭的事情,就是提交了一份關于允許解放奴隸的提案。
雖然他自己就擁有奴隸,他的奴隸來自他繼承的遺產,而且數量之多,可能是州議會里擁有奴隸
最多的人,可是他從理性出發,一直認為奴隸制是不道德的。他洋洋灑灑地宣揚要解放奴隸,廢
除奴隸制度,盡管他知道這在當時還遠不是時候。提案果然被否決了。

 美國革命前幾年,托馬斯·杰佛遜是最早幾個組織各殖民地,共同向英國王室和議會提出殖
民地權益的人。1774年,杰佛遜向州議會提交了一份文件《英屬美洲的權利之總結》(A Summary
View of the Rights of British America)。這文件使杰佛遜一夜成名。文件迅速地傳到了英國議會,
杰佛遜的名字立即出現在要以叛國罪懲辦的一批名單中。這一文件,被認為是美國革命初期重要
性僅次于《獨立宣言》的文件,因為它奠定了這樣的思想:人的自然權利是不能侵犯的,在自然
權利受到侵犯的情況下,反抗是正義的,是合法的。這大大地驚動了英國議會。而著名的英國保


守政治家艾德蒙·柏克,也是從這個文件開始,對美國革命抱同情態度,并以此文件為根據,在
英國議會里為美國革命辯護。

 正是從這份最早的革命文件開始,所謂“美國革命”的本質被宣揚出來了。改變統治者,改
變政府,只是它的表面結果,美國革命的真正起因并不是為了改變統治者,不是權力斗爭,而是
為了維護自然權利。

 1776年5月6日,在弗吉尼亞州威廉斯堡,弗吉尼亞議會決定要制定《權利宣言》和州憲
法,為此而組成了34人委員會,其中為首者是喬治·梅森。托馬斯·杰佛遜當時不在威廉斯堡,
他正在出席大陸議會。史家研究認為,杰佛遜和梅森在此期間保持了緊密的通信聯系,最后的成
果中有杰佛遜的重要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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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古典政治(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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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76年6月29日,弗吉尼亞議會一致通過了弗吉尼亞憲法。這個憲法是世界上第一個用成
文契約建立自治政府的文件。它馬上就成為北美其他殖民地擺脫英國統治,建立自治政府的樣板。
它堅持最終的權力屬于人民,人民有能力建立一個自治政府,政府的統治必須得到被統治者的同
意。這樣的原則,被寫進了最高法律文件。

 在經過一番曲折,“獨立”的訴求終于被大多數人接受的時候,杰佛遜受大陸議會委托,起
草《獨立宣言》。就在后來召開費城制憲會議的市議會廳不遠的地方,在一個小旅店里,托馬斯·杰
佛遜關起門來,寫了兩天。然后,他交給委員會修改。本杰明·福蘭克林和約翰·亞當斯只做了
很小的修飾。接下來文件提交給大陸議會。大陸議會召集全體委員會,又展開了激烈的爭論。在
長達幾天的爭論中,杰佛遜這一派不得不做出一些讓步,刪改了一些杰佛遜最重視的觀點,特別
是譴責英國在北美殖民地進行奴隸買賣的語句。

 杰佛遜在起草《獨立宣言》的時候,不僅文字表達得清楚、優美,而且他有自己的思考。今
天,大家都很熟悉了他在《獨立宣言》開頭的名句:“人人生而平等,都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
福的權利。”

 美國建國者們的思想源頭是歐洲,“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這個說法,顯然受
約翰·洛克的影響。那個時代的美國精英,都受過英國啟蒙思想的洗禮,都熟知約翰·洛克關于
人的自然權利的論述,即作為一個人,天生具有不可剝奪的最基本權利的理論。洛克提到的是“生
命,自由和財產”的權利。

 杰佛遜把洛克提到的“財產權”,改為“追求幸福的權利”,引出后代歷史學家的各種猜測。
最直觀的原因,還是杰佛遜起草的《獨立宣言》文本本身的“目的訴求”。《獨立宣言》的訴求是
獨立,它要宣示自己已被侵犯的權利,來作為獨立的理由。洛克的“財產權”改成“追求幸福的


權利”,是杰佛遜的思考。它的基礎是“人”在人格上的平等,在政治上、法律上的平等。他也
許并沒有想到,這成為此后美國民眾爭取自然權利最響亮的口號,并且從此形成了美國人的平等
觀:平等并不是均貧富,并不是財產的平均,而是發展機會的平等,即追求幸福的機會之平等。

 許多研究者認為,以后200年的世界歷史證明,平均財產是一切革命動蕩的訴求,是發動群
眾的最便利口號,卻也最容易造成災難。私人財產權是人類社會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在費城制憲
會議上,代表們對保障財產權幾乎沒有一點異議。對當時的美國政治精英來說,財產權即使不能
說是神圣的,也至少是毫無疑義受法律保護的。沒有一個負責任的人會認可破壞財產權。但是,
人有貧富差距,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巨大貧富差距之下,何來人人生而平等?如果沒有發展機
會的平等,追求幸福權利的平等,來平衡事實上的財產貧富差距,美國人認為他們的自由理想就
是不完整的。

 于是,在杰佛遜的筆下,人生而具有的權利就成了“人人生而平等,都有生命、自由和追求
幸福的權利”。在杰佛遜看來,財產權是一種民事權利。現實中的財產權,本身是不平等的。富
人的孩子生下來就擁有財產,從而擁有好的營養,擁有閑暇,擁有教育的機會,擁有舒適的生活;
而窮人的孩子,生下來就一無所有,缺乏營養,沒有受教育的機會,很早就必須勞作以養活自己,
一輩子都沒有舒適的生活。這是不平等的。杰佛遜在給麥迪遜的信中說:“我意識到平均分配財
產是行不通的,但是既然這種巨大的不平等造成人類大多數處于悲慘地位,為了重新分配財產,
立法者提出的方案再多也不算過分,只是要注意讓這種財產的再分配不要違背人之常情。因此,
各種遺產平均分配給所有子女,或所有兄弟和姐妹,或其他親屬,是一個政治措施,并且是切實
可行的措施。另一個靜靜地減輕財產不平等的方法便是豁免所有財產在一個數量等級以下的人的
稅捐,而對于財產在這個數量等級以上的人們,按幾何級數征稅。無論何時,不管在什么國家,
只要有未經耕種的土地和失業的窮人,那么顯然財產的法律已經擴張到了違反自然法則的地步。”
這一前瞻性的思想,帶有革命的性質,在當時是很少人能夠認同的。杰佛遜沒有公開地發表和論
述這一調整財產權的思想,但是一直在思考,一直在修飾這一思想,以期表達得能為人理解和接
受。在給麥迪遜的信第一次提出這一說法以后,整整34年里,他幾次給麥迪遜的信中重復這一
思想。最后一次完整地闡述,已經是80歲高齡了。

 獨立戰爭期間,杰佛遜在弗吉尼亞從事地方政治,一度當選為獨立后的弗吉尼亞州長。在州
長任上,事實證明他當時并不擅長也不喜歡行政事務。最后他迫不及待地回到家里,似乎他更愿
意回到安靜的讀書和思考之中。山中的鄉居之所,似乎成了他不愿意離開的世外桃源。

 1779年,獨立戰爭期間,杰佛遜在弗吉尼亞州議會。他和他在威廉和瑪麗學院的老師,著
名法學家喬治·懷思,以及艾德蒙·平特爾頓等一起,提議全面修正弗吉尼亞的法律,使之符合
獨立后的現實。他們向州議會提出了126項法案。這些法令涉及了杰佛遜對一些根本性政治問題
的思考,其中包括杰佛遜起草并引以自豪的“弗吉尼亞宗教自由法令”。可是,州議會擱置了審


議通過這些法案的動議,而杰佛遜本身隨后被大陸議會派往法國。這一拖就拖了五六年。

 1784到1786年間,詹姆斯·麥迪遜主持弗吉尼亞州議會。在歷史上,弗吉尼亞的主流宗教
是Anglican,即英國國教在殖民地的分支。殖民時期的弗吉尼亞,幾乎是政教合一的體制。1785
年,弗吉尼亞州議會里,有人提出征收一項稅,用以支持“基督教的教師”。在麥迪遜的帶領下,
弗吉尼亞州議會否決了這一稅收法案。麥迪遜趁熱打鐵,重新提出了杰佛遜起草的宗教自由法令,
并且得以通過。從此,打開了美國用法律來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大門。

 杰佛遜在《弗吉尼亞宗教自由法令》里寫道:“如若我們允許政府官吏把他們的權力伸張到
信仰的領域里面,容許他們假定某些宗教的真義有壞傾向,因而限制人們皈依或傳布它,那將是
一個非常危險的錯誤做法,它會馬上斷送全部宗教自由,因為在判斷這些宗教的傾向時,當然是
這個官吏做主,他會拿他個人的見解,作為判斷的準繩,對于別人的思想,只看是否和自己的思
想相同或不同,而予以贊許或斥責。”

 對杰佛遜來說,宗教自由是一種自然權利。這種權利,不論現在還是將來,都是神圣不可侵
犯的。宗教自由是自由中的自由,是一切自由的根本,那就是意志的自由、精神的自由、人的內
在狀態的自由。宗教自由的法律意義是雙層的:第一層是,個人的宗教信仰不受政府的干擾和侵
犯,每個人都有權信仰和崇拜自己的上帝;第二層是,政府不能使用公權力來扶植或打擊某個宗
教,任何宗教也不能侵入政府事務。用現代的術語講,前者叫做宗教信仰自由,后者叫做政教分
離。

 特別有意思的是,在短短三節文字的最后一節中,杰佛遜對著子孫后代說了這樣一段話:“雖
然我們都很清楚地知道,我們這個議會,只是人民為了立法上的一般目的而選舉成立的,我們沒
有權力限制以后議會的法令,因為它們具有和我們同樣的權力,所以,如果我們此時聲明這個法
令永遠不得推翻,這沒有任何法律上的效力;但是我們還是有自由聲明,同時必須聲明,我們在
這里所主張的權利,都是人類的天賦權利,如果以后通過任何法令,要把我們現在這個法令取消,
或者把它的實施范圍縮小,這樣的法令,將是對天賦權利的侵犯。”

 那是1781年夏天,美國還沒有打贏戰爭,還保護不了杰佛遜。為逃避英國人的追捕,他躲
在自己家的偏遠種植園,給一名法國貴族提出的問題認真作答。他記下答案,集在一起,就是著
名的《弗吉尼亞筆記》。杰佛遜一生寫了無數的文章書信,這卻是他惟一的一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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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古典政治(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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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一本有關弗吉尼亞和美國的百科全書般的著作。杰佛遜使用他的讀書筆記,分23個問
題,敘述了大至山川河流,小至花草動物,從典章制度、人種宗教,到歷史文化、共和憲政。只
有杰佛遜這樣的人才會寫這樣的書,既涉獵廣泛,又有一定深度。在政治哲學領域,杰佛遜精彩


地敘述了“自由政府”的概念,特別強調了宗教信仰的自由,教會和政府的分離,以及代議制政
府優于專制政府的道理。這本書幾乎是杰佛遜知識追求和智慧的象征。

 妻子病重,在獨立戰爭期間,他基本上留在自己家中。在妻子早逝之后,杰佛遜有了非常大
的改變。他離開了人們以為他不舍離開的家,接受了出使法國的使命,一下子遠去歐洲。此后,
杰佛遜一直以他前所未有的熱情,投身在政治和具體的公眾事務之中。

 杰佛遜對他能見到的世界懷有全方位的興趣和探索,這是一種極為難能可貴的素質。他的這
種品質在他出使歐洲、具有更遼闊和更豐富的文化視野之后,被推向了極致。他完全不顧自己的
財務狀況,廣泛收集他有興趣的東西。多年后在美國需要建造首都的時候,他在自己的收藏里翻
一翻,就馬上送來了成套、可供參考的歐洲各大首都市政規劃和建筑圖。

 托馬斯·杰佛遜可能自己也知道,在思想和文化氣質上,他是前瞻的自由派,美國革命卻是
保守的革命,可能法國人更容易理解他。《弗吉尼亞筆記》1785年首先出版于巴黎,立即受到法
國人的歡迎和好評。杰佛遜認為,這種好評是因為法國哲學家頭腦更開放,更能接受諸如宗教自
由和民主改革這樣的概念,更贊同美國應該解放奴隸,廢除奴隸制等觀點。這些觀點,在美國本
土不一定像在法國那樣受人歡迎。杰佛遜說,他只希望讓母校的大學生都讀到他的書,也希望一
些能夠理解他的人來讀他的書,而并不指望他的著作在美國廣為流傳。由此可見,杰佛遜自己也
知道,他在思想上走在美國其他人的前面,是和其他人有一段距離的。他的觀念預言了美國走向
民主的未來。

 杰佛遜是啟蒙時代那種尊重思想、崇尚探索自然和社會的人。他們把學問、探索、思想等活
動看得很神圣,最忌諱的就是預定的框框,特別是由政府權力來預定框框,認為這是對人類思想
的一種冒犯。共和體制相比帝制之所以優越,首先就在于帝制是必然要給民眾的思想套上框框的,
是要規范民眾思想言論的,而共和體制的本意就是不給民眾套思想框框,是尊重民眾知的權利和
反對被愚弄的權利。

 杰佛遜認為,人類的尊嚴來自于思想的自由。正是出于這樣的原則,杰佛遜在立國先賢中是
最明確地反對宗教極端主義的,因為任何宗教一走極端,必然規范信徒的思想,妨礙探索和思想
的自由。杰佛遜和富蘭克林、華盛頓等開明思想家一樣,他們都生活在普遍信奉基督教的社會,
從小接受了基督教信仰,但是在宗教信仰上不偏執、不狹窄。他們相信人有懷疑、探索的權利,
宗教不應該妨礙這種權利。他們相信神的存在,但是不拘泥于《圣經》的教義。在宗教上,他們
更接近自然神論。這種宗教觀使得他們同時能夠吸收啟蒙時代的知識和思想,使自己的宗教觀和
探索自然、獨立思想的原則相統一。在這方面,杰佛遜是一個十分突出的人。他曾經想對《圣經》
做一番辨偽存真的工作:用剪刀加漿糊,把一整本《圣經》拆開,剪去他認為經不起推敲的以訛
傳訛的東西,留下他認為可信的東西。這樣一番修剪,《圣經》只剩下了1/10的篇幅。這就是
后來所說的“杰佛遜版圣經”。在那個年代,能夠對《圣經》動剪子,這本身是非常特別的,沒


有很強的對理性的信念,根本就不敢那樣做。這同樣也說明,杰佛遜不是所謂無神論者,而恰恰
相反,他是有宗教信仰的。他對原則之正當性的信心,不是來自無神論式的純理性推論,而是來
自信仰。在他腦子里,信仰和思想是一致的。

 1789年費城制憲會議一結束,這個會議上三位最重要的人物立即分別把美國憲法的拷貝送
達巴黎的杰佛遜。華盛頓將軍送去一份,“憲法之父”詹姆斯·麥迪遜送去一份,本杰明·富蘭
克林送去一份。可見杰佛遜在當時政治家心目中的地位有多重,可見大家都想知道杰佛遜是什么
看法。

 杰佛遜對憲法有兩點不滿。

 第一點是,憲法缺少一份權利法案,即有關個人基本權利的保障。在他參與制定的弗吉尼亞
憲法、其他各州的憲法,都有類似的法案。杰佛遜認為,一份憲法固然是關于政府的組織功能,
是人民把權力轉讓給政府的授權書,但是,它應該包括限權的條款,明確指出什么權利是人民的,
不能轉變為政府的權力。這些權利就是個人的自然權利,包括宗教信仰的自由、新聞自由、人身
保護令狀、由陪審團審判的權利等等。他說,權利法案就是人民有權和地球上一切政府相抗衡,
這種權利是任何政府都不能侵犯的。

 第二點是,憲法沒有設計出政府官員輪換的規定。他認為憲法規定的立法和行政官員的任期
太長,應該限制連任的任期。這是為了防止官員在權力位子上待長了,想方設法霸住權力不放。
杰佛遜認為,應該一開始就預防這種情況。政府應該是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官員要不斷變動輪
流,這是防止腐敗的重要措施。

 法國大革命開始之后,作為美國政府派往法國的外交使節,杰佛遜按照慣例不能涉入法國的
內部變故,但是在思想上他卻不可能置身于外。他和以拉法耶特為首的改革派來往密切。而從美
國獨立戰爭返回法國的拉法耶特,也理所當然地把杰佛遜看做是最可信賴的參謀。面對當時法國
動蕩的局勢,杰佛遜以他對自由政府的信念,認為法國應該改革,應該建立憲政自由的政府。

 另一方面,杰佛遜畢竟是美國人,相比大革命時期沖動而憤怒的法國人,他是更務實更冷靜
的。他認為,法國的改革是有限度的。他為拉法耶特籌劃的改革計劃,是保留國王的憲政制度。
他認為,由于法國沒有美國那樣廣袤而尚待開發的土地,法國沒法像美國一樣,為每一個人都創
造在自己土地上創業的機會,不可能像當時的美國那樣有較好的消弭貧富差異的土地條件,能實
現機會平等,所以,法國的前景不如美國。可是,正在發動起來的法國大革命中的人們,與杰佛
遜的想法恰恰相反。

 在1789年,杰佛遜幫助拉法耶特起草了法國《權利宣言》的一個文本,其中幾乎是全盤寫
進了杰佛遜關于個人基本權利的原則。在1789年夏天,法國通過《權利宣言》以前,拉法耶特
還把宣言文本送給杰佛遜,請他再提供修改意見。這份用鉛筆修改過的法國《權利宣言》,和杰
佛遜抄錄的最后通過的宣言,后來都帶回了美國。杰佛遜把它們交給主持美國眾議院的麥迪遜,


建議美國盡快通過一份權利法案,在制定時可以參考法國的《權利宣言》。

 在杰佛遜用鉛筆修改過的文本上,有些詞用鉛筆畫了括號。這些詞是杰佛遜認為應該斟酌修
改的。其中,在公民基本權利中,“財產權”就給括號括了起來。后來的研究者認為,這是杰佛
遜思想中,用“追求幸福的權利”來代替“財產權”的又一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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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古典政治(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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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實上,杰佛遜在《獨立宣言》中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的說法,和約翰·洛
克生命權、自由權和財產權的說法十分接近。在洛克的概念里,這三種權利就是歐洲自由市民的
權利,它們渾然一體,不可分割。財產權也包括自由地運用自己的身體和能力,自由地工作,自
由地享受工作的成果:掙得財富,享受財富。應該說,在洛克的財產權里,含有工作權的意思,
也就已經接近了“追求幸福的權利”。但是,托馬斯·杰佛遜更傾向于用后者,認為“財產權”
這個詞本身,是民事契約中用到的詞,也就是說,可以看做一種民事權利。而正如托馬斯·潘恩
在巴黎的杰佛遜住處與他通宵討論自然權利問題以后,寫下的四頁備忘錄中說的,自然權利和民
事權利有明確分野。杰佛遜顯然也同意這種看法。

 華盛頓總統內閣里,主要的不和,發生在國務卿杰佛遜和財政部長漢密爾頓之間。漢密爾頓
是所有人中最主張集中政府權力的人,他不信任普通民眾,不相信民主能搞好。他希望有一個行
政主導的政府,政府就是統治者,政府的功能就是統治。政府和民眾的關系就是統治者和被統治
者的關系,理想的目標是建立較為和諧的統治和被統治的關系,而不是削弱或模糊這種關系。所
以,漢密爾頓在致力于國家財政和經濟制度建設的同時,寫文章表達他的主張,一再使用的就是
“政府”這個詞。

 杰佛遜卻認為,理想的狀態是憲法所設計的分權制衡的政府,是用權力制約權力,避免權力
膨脹獨大以后侵犯民眾。所以他看到口口聲聲“政府”如何如何就很不滿意。在他的影響下,在
眾議院里,詹姆斯·麥迪遜也取杰佛遜的態度。憲法通過以前,麥迪遜曾經和漢密爾頓合作發表
《聯邦黨人文獻》,切磋和宣揚共和主義的政治觀。現在,麥迪遜和杰佛遜一起,針對漢密爾頓
的觀點,提出反對。麥迪遜曾發表文章,批評在討論國家大事時濫用“政府”這個詞。他寫道:
在一個共和政府里,把行政長官稱之為政府,是不是合適?顯然是不合適的。他說,這是外國政
府,比如英國君主政府的說法。在美國這樣的共和國里,行政分支不等于政府,行政分支只是政
府三權分立中的一支。

 杰佛遜相信,共和政府應該體現多數的統治。在內閣任職期間,他經常反對漢密爾頓的主張,
反對政府采取和民眾對立的立場,甚至反對政府對底層民眾暴動的態度。1794年,當賓夕法尼
亞發生“威士忌叛亂”的時候,漢密爾頓認為這種叛亂是美國的“雅各賓俱樂部”式的政治暴動,


是有政治目的的團體發動的,是為了推翻政府;他說服華盛頓總統,命令逮捕了一些參與叛亂者。
雖然,這些人很快被釋放,杰佛遜仍然對此非常憤怒。他認為,這種叛亂是底層民眾遭受不公待
遇時,沒有別的出路而被迫鋌而走險。而民間團體討論、發表和集會表達政治觀點,是公民的權
利。他和麥迪遜大聲疾呼,為民間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辯護。杰佛遜認為,華盛頓總統聽信漢密
爾頓而抨擊民間團體,是最大的政治錯誤。他對總統說,美利堅合眾國的總統應該允許別人把他
當做行使討論自由、寫作自由、新聞自由、出版自由時的抨擊對象。

 另一方面,杰佛遜對上層精英的小圈子組織卻大不以為然,特別反對獨立戰爭的功臣們結社。
當獨立戰爭后的退伍軍人組成辛辛那提俱樂部的時候,他從一開始就認為,這是一種仿照軍事貴
族組織的團體,在一個由全體自由人組成的共和國里是不合適的。他在巴黎的時候,華盛頓將軍
寫信給他,征求他對辛辛那提俱樂部以及自己被推舉為名譽主席一事的看法,他馬上回信表示反
對。

 在華盛頓總統的內閣里,杰佛遜和漢密爾頓的矛盾越來越公開,越來越激烈,華盛頓總統不
得不出來干預,對雙方都加以批評訓斥。華盛頓在思想和理論方面,比較重視杰佛遜的意見,而
在財政和制度建設的要務方面,更傾向于聯邦主義者的觀點,更重視漢密爾頓。杰佛遜和華盛頓
總統都是弗吉尼亞人,他們都認同弗吉尼亞上層精英的價值觀和處世方針,但是杰佛遜是一個讀
書多、重理論、理想主義、性格浪漫的人;而華盛頓是一個踏實的現實主義者。從務實來說,華
盛頓總統更接近漢密爾頓。

 我們還是回到1800年的大選結果。1801年,杰佛遜總統上臺,他自己說過,那是一場“第
二次革命”。今天有不少歷史學家延用和贊同了這樣的說法。

 其實,1800年的第一次政黨輪換,在美國就出乎了一些人的意外。兩黨表現得如此對立,
經歷如此激烈的競爭,共和黨才贏得總統選舉。可是,杰佛遜總統上臺后,并沒有進行非常激進
的大改革。尤其是漢密爾頓制定的財政改革,雖然杰佛遜曾經激烈反對,可是在他上任之后,財
政改革的效果已經很明顯,杰佛遜并沒有在經濟上逆轉前任的政策。

 那么,“第二次革命”指的是什么呢?一方面,當時的共和黨報紙針對1800年亞當斯下臺而
提出,從1776年開始的美國“第一次革命”結束了。他們指的是,聯邦黨人強調政府的強大和
穩定、強調法律和秩序,對美國民主向深度和廣度發展持謹慎的限制,是一種保守的傾向。而現
在,以華盛頓和亞當斯為代表的這樣一個時代結束了。

 另一方面,“第二次革命”在另外一些人那里,是指這次非同以往的執政輪換本身。在美國
聯邦政府成立之后,這是第一次由一個明確的反對黨派通過競選,從連續執政12年的對立黨派
手中,贏得政權,并且完成和平交接,從此開始推行某些完全不同于前任政府的政策。

 杰佛遜總統一上臺,《懲治叛亂法》已經到期,當然就沒有再續,等于是廢除了這個法律。
杰佛遜還利用憲法賦予總統的赦免權,赦免了所有因《懲治叛亂法》坐了牢的人。共和黨領先的


國會也做出決議,由國會歸還了所有因觸犯該法而繳納的罚款,并且由國會支付了利息。杰佛遜
還廢除了華盛頓總統時代造成農夫暴動的威士忌稅。民眾看到了在聯邦政府的層面,由于執政黨
派的輪換,做到了政策上的平衡和糾偏。但也有一些政策的改變,是引發很大爭議的,例如,杰
佛遜大大削弱了由前任亞當斯總統興建的海軍。亞當斯認為,鑒于12年來不斷的戰爭威脅,美
國必須開始建設常備軍,而杰佛遜認為,這完全是浪費公款。

 杰佛遜最大的政績,是在拿破侖打算廉價出售法屬北美洲殖民地的時候,非常及時、堅決地
購置了這片土地。這就是著名的“路易斯安納土地購置案”,使得美國的土地在他的手里擴大了
一倍。雖然當時遭到許多人的反對,可是,杰佛遜的這個決定得到了他的前任、已經退休的亞當
斯總統的支持。事實上,亞當斯任上參與的對英和談,簽下的條約也曾經使得美國的土地比獨立
戰爭之前翻了兩番。在這一點上,他們是一致的。而亞當斯總統的兒子、后來的總統約翰·昆西·亞
當斯,當時是國會的參議員,在國會以自己的贊成票給了杰佛遜實際的有力支持。

 杰佛遜理想中的幸福生活,還是田園牧歌式的農莊生活。面對移民潮,他非常關心美國是否
始終有足夠的土地,來提供給民眾一個“幸福生活”。因此,在差不多整兩百年前的1804年,杰
佛遜派出了他的私人秘書路易斯(Meriwether Lewis),以及克拉克上校(William Clark),帶領
了31名探險隊員,對剛剛購置的土地進行勘查;希望能探測密蘇里河上游,尋找一條經由哥倫
比亞河到太平洋的陸上通道。他們在1804年5月14日出發,翻過洛基山脈,直抵太平洋。1806
年9月23日,全隊33人全部平安回來。這次歷史著名的西部大探險,成為美國開發西部的一個
最重要的推動。

 而杰佛遜在美國歷史上表現的“革命性”,更多的是指,他一生在呼吁的:把“追求幸福的
權利”向底層平民擴展,把上層的注意力引向民眾的利益。他堅定地相信并呼吁:民眾有管理自
己的能力,讓每一個人都能夠有權參與。他熱情謳歌民眾的自然權利,要消除精英們對民眾管理
自己的能力的疑惑。他是法國啟蒙思想熱情洋溢的直接繼承者。他有優美的文字表達能力,也充
滿激情,因此,這些理論從杰佛遜那里出來,就會有極強的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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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古典政治(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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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閱著當時美國這一批建國者們的資料,你會發現,在《獨立宣言》之前,對于自然權利,
對于自由政府的思考,杰佛遜絕不是偶然的孤例。一大批北美洲的知識精英們,他們分散在各個
州,在用小冊子、通信、宣言等等方式,闡述著幾乎同樣的聲音。例如,被人們譽為“權利法案
之父”的弗吉尼亞的喬治·梅森;再如賓夕法尼亞的詹姆斯·威爾遜,他在1774年就出版了一
本小冊子,不僅表述了“所有人生而平等自由”,還論述了“所有合法政府必須經過被統治者的
同意,方能成立”。又如我以前已經介紹過的約翰·亞當斯,也表達了同樣的思想。這樣的例子


不勝枚舉。

 可是,在這樣的共同目標之下,怎么就出來了這“第一次革命”、“第二次革命”的說法?在
美國聯邦政府成立之后,不僅在那個時代,甚至直至今日,美國的政治家們,還總是分為似乎是
對立的兩個陣營。讀著這些歷史,感到在美國建國初期的同時代人中間,特別容易引起注意的,
就是亞當斯和杰佛遜——這兩個所謂代表了兩個不同的革命、代表了兩個對立黨派觀點的美國總
統。

 他們曾經是那么相近。亞當斯比杰佛遜年長,因此,早在杰佛遜涉入政治十幾年前,亞當斯
在他起草的《布倫特里指示》里,就提出了殖民地在英國國會“無代表,不納稅”的原則。在《獨
立宣言》五年前,亞當斯就把自己稱為“獨立之子”。在和英國發生沖突的時候,一開始,“獨立”
并不是普遍的訴求,而杰佛遜和亞當斯兩人,是最堅決主張獨立的。后來他們的名字都出現在英
國要懲處的叛逆名單上。當杰佛遜在《獨立宣言》的草稿中抨擊奴隸制的時候,最熱情地為杰佛
遜的文本辯護的,也是約翰·亞當斯。他們對于獨立、自由、自由政府、政教分離、廢奴的一系
列觀點,幾乎看不出有任何差別。

 杰佛遜和亞當斯的經歷也有非常相似的地方,他們曾經同時代表新生的美國出使歐洲。亞當
斯在歐洲的時間更長一點。思想上的一致,使他們在異鄉成為最親密的朋友。因此,了解他們在
政治上的分歧是特別有意思的事情。因為,假如說杰佛遜是前瞻的自由派,那么,亞當斯可以說
是美國當時的保守派形象。而這是美國至今為止仍然存在的兩大政治派別。

 從最本質上來說,杰佛遜熱衷于改造人性,也對人性的向善存著很大期望。而亞當斯只是認
為有必要了解人性,卻不認為人性是有可能改造的。這樣的差別甚至使得今天的歷史學家感到有
些困惑。其實,這和他們的思想出發點有關。

 亞當斯的最終出發點和他的宗教信仰有關,對亞當斯來說,他的自由平等理論的出發點是“上
帝面前人人平等”。在這個基礎上推導出人的平等自由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的自然權利的
觀念,也是以宗教為出發點的。亞當斯的宗教信仰使得他從對自己心靈深處的開掘去了解人性,
理解所謂“靈魂被救贖”之必要和艱難。他也受了歐洲啟蒙思想的影響,可是,他從來沒有改變
自己思想的出發點。因此,他從宗教體驗出發,從對自己的深度了解出發,對人性有著根深蒂固
的懷疑。于是,在相信民眾應當得到自由平等權利的同時,他又對民眾本身抱有某種程度的疑慮
和戒備。亞當斯是智慧的,卻還留有“上帝之下”的最后一點愚鈍。他眼中的世界不是百分之一
百能夠用理性解釋的,他是有疑惑的。

 杰佛遜的出發點更多是歐洲啟蒙思想所堅持的科學和理性,他的浪漫性格也同時和法國的激
情合拍。杰佛遜和法國的啟蒙思想家一樣,從理性出發,憑著他的智慧,他毫無困難地就可以從
邏輯推導出他的思想。他是自信的,由于沒有亞當斯對人性的深刻懷疑,杰佛遜對人民大眾的自
治能力、對最廣義的民主充滿信心,并且盡一切努力去推動。


 杰佛遜出使歐洲返回家鄉的時候,給歡迎他的鄉親們寫過這樣的信:“讓我們用實踐來證明,
老百姓完全有能力管理好這個社會,大多數人的意志才是人權的惟一捍衛者,這是每個社會的自
然法則。也許大多數人的意志有時也會出錯,但它犯的錯誤是誠實、個別、暫時的。”

 亞當斯在基本理念上和杰佛遜沒有差別,他只是總在提醒大家人性的弱點,他在文章中不斷
強調不加約束和失去平衡的民主會產生危險。即便對代表民眾的國會也是如此。他在法國大革命
之前就在給朋友的信中寫道,他担心法國還要經受“好幾次嚴峻的考驗”,他認為,如果大多數
的意志失去控制,可能會導致“恐怖的浩劫”。“我在政府問題上的一個信條是,永遠不要將羊羔
托付給狼。”在亞當斯看來,多數人如果沒有約束,一樣可能演變成“狼”。他對法國的担心不幸
而成為事實。1800年大選,以及政治黨派的相爭,曾經一度嚴重地傷害了他們之間的友情,可
是在此之前、和在他們晚年恢復友誼之后,他們就一系列重大問題表達和交換過自己的看法。這
些討論是非常有意思的。

 杰佛遜雖然沒有參加1789年夏天的費城制憲會議,但是早在1789年9月,就在被召回國
離開巴黎以前,杰佛遜在給麥迪遜的信中,說到想把他對美國憲法的批評和長久哲學思考寫下來。
他寫了以后,就動身回美國了,已經沒有必要郵寄,他可以在到了美國后當面交給麥迪遜。在海
上漂泊的日子里,他還在思考。到了美國以后,當麥迪遜第一次來訪問他的時候,他說自己給他
寫了一封信。可是在訪問結束的時候,他沒有拿出來交給麥迪遜。他還在想信里思考的問題。一
直到1790年1月,他作為華盛頓總統內閣一員到紐約上任,見到在眾議院的麥迪遜的時候,他
才把這封思考了幾個月的信交給麥迪遜,并且附了一個紙條說,經過這么長時間的思考,我沒有
改變我的看法,現在提請你考慮。

 托馬斯·杰佛遜提出了什么想法呢?

 托馬斯·杰佛遜在信中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我們這一代人的政治觀念和制度,下一代人是
否受其約束?他的結論是否定的。他說:“大地總是屬于活著的一代人。”

 這一思考,這一結論,這種表達方式,是托馬斯·杰佛遜特有的。正是這種特質使得杰佛遜
不同于他同時代的建國先賢,也不同于有史以來的所有政治家。他是一個手里有權的政治家,是
一個處理日常事務的國務活動家,但是他也是一個政治哲學家、一個文人學者、一個思考者。

 杰佛遜在給麥迪遜的信中認為,“土地的用益權”屬于活著的人,不屬于死去的人,這個原
則,就像人人生而平等的原則一樣,也是“不證自明”的。人死了,就什么權力也沒有了,也沒
有任何權利了,因為他們死了就消失了,和他們的生存狀態一起的自然權利,也隨著他們的死亡
而消失了。所以,他們生前的權力和權利,不能用來約束后來活著的人。

 根據這一原則,杰佛遜認為,具體個人的財產權不是神圣不變的。具體的財產權,是一種民
事權利而不是自然權利。大地屬于活著的人類,大地是讓人類來居住、耕作和利用的,這是人的
自然權利,人人都有權來利用大地,生活在大地上。可是具體的地塊的所有權,卻是一種由人為


法律保障的財產權,是一種民事權利。隨著土地財產權持有者的死去,土地就回歸為活著的人的
自然權利。上一代人死了以后,他們之間的法律關系,不能約束下一代活著的人。下一代活著的
人,可以重新修正已有的法律,建立合乎他們需要的法律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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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古典政治(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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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杰佛遜甚至推導出這樣的想法,每一代人都應該修正憲法,讓憲法符合新一代活著的
人的需要。杰佛遜甚至對人的壽命進行一番計算以后,推算出修正憲法的時間是大約每隔20年。

 杰佛遜因此在給亞當斯的信中說,“代代相傳”不應該過多考慮“文件交接”。

 區分人的自然權利和民事權利,是杰佛遜這一番思考的核心。杰佛遜這一思考的出發點,還
是他十幾年前在《獨立宣言》中寫下“人人生而平等”的時候,留在他內心的問題,什么是人人
平等,怎樣保障這種平等?現在,他的答案出來了,人人平等是自然權利的平等,其中有“追求
幸福的權利”。“追求幸福的權利”所需要的起碼物質條件,原則性地包括在自然權利中。杰佛遜
認為,人人生而平等,應該包含這樣的意思,人人在生下來的時候,就有權分享屬于活著的一代
人的大地,土地應該有他的一份。他在這土地上,可以辛勤耕作,滿足生存的需求,用自己的工
作“追求幸福”。

 杰佛遜是屬于農業時代的人,他是南方的莊園主,他理想中的國土是農業國。他沒有積極預
料到即將到來的工業時代,沒有想像到未來城市里脫離土地的龐大工業人口,想像不出工業時代
的大銀行大公司所擁有的驚人財富。在他的腦子里,“追求幸福”的物質條件,還是一小塊土地。
“大地屬于活著的一代人”的思想,為后世由政治制度保障的調整社會財富的做法,打開了思路。
美國在一百多年之后完整地建立了征收高額累進所得稅,征收高額財產繼承稅,等等一整套抑制
財富過度集中,扶助窮人的制度。追根溯源的話,都源于杰佛遜在兩百多年前的思考,宣布富人
死了就不再是富人,不應再占有大地和財產,宣布窮人的孩子不是生下來就注定要窮一輩子。杰
佛遜的思考,預言了不斷動態調整貧富的時代必將到來。杰佛遜的局限在于,在他看來,財富就
是土地,可是他又無疑是反對“分田分地”,反對剝奪已有土地權,反對破壞財產秩序的。那么,
怎樣讓未來將要出生的人,未來活著的一代,都能有“追求幸福”的自己的“一塊地”呢?杰佛
遜的想法是,這只有在美國才能實現,因為美國西部有廣袤的未開發的土地。西進,這是杰佛遜
長久的哲學思考,在現實中反映出來的一個理想。由此,萌生了杰佛遜作為第三任總統期間最偉
大的成就:勘查西部和“路易斯安納土地購置案”的實現。

 亞當斯對杰佛遜“代代相傳”不應該過多考慮“文件交接”的觀點,持有不同意見,他認為,
生活不是這樣的。他說,假如杰佛遜真的如此認為,那么,他們之間對未來的看法,顯然存在根
本差別。亞當斯在給杰佛遜的信中寫道,“一代人的權利,在某種程度上,應該取決于另一代人


傳下的文件。社會契約和法律最終必須歸于書面材料。遵守這些文件應該成為這個國家的慣例,
這些文件不應該因革命而變更。革命是代價高昂的東西,人類會很快吝惜自己的鮮血和財產,不
再頻繁地訴諸革命手段。”

 即使是今天社會逐漸發展成熟到一定程度,產生了調整貧富的制度,也必須非常小心謹慎地
實行,如何掌握這樣的分寸,和提出這樣的思想同樣重要。就美國的遺產稅來說,就是美國至今
為止仍然在爭執的議題。

 人們認識到,這不是簡單地幫富人還是幫窮人的問題。經濟自有它自己的規律。假如貧富差
距過大,要帶來巨大的社會問題,需要調節。同樣,在政策上過分傷及富人,傷及企業,也可能
因此而更深地傷及窮人。今天美國遺產稅的開征起點仍然非常高,可是,據美國獨立商業聯合會
的統計,在這樣的制度下,還是有1/3的小私人業主,必須出售全部或部分企業來繳納遺產稅,
并且有很多家庭業主無力將企業傳給后代。同時,也有人從法理提出,慈善捐贈是一回事,對合
法收入,依法交納高額所得稅之后,再征遺產稅,是另一回事,它牽涉是不是公平,是不是對合
法致富的懲罚。這樣的爭執,使得社會思考變得不再簡化,社會不同的利益集團都得到關照。簡
單地偏側一個階層的利益,即使從功利的角度出發,都很可能適得其反。

 正如杰佛遜所預言的:“從政府成立至今,一直存在不同的觀點和黨派分歧,今后還會存在
下去: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立場……”今天美國的爭論,都可以追溯到美國建國初期杰佛遜和亞
當斯的爭論之中。

 杰佛遜的最后一篇為獨立日50周年準備的演說稿,是杰佛遜理念的經典。他已經垂垂老矣,
仍然熱情洋溢,“我相信(美國獨立)這是一個信號,能喚起全世界民眾的覺醒,禁欲式的無知
和迷信曾令他們捆住了自己的手腳,今天他們要打破束縛自己的鎖鏈,……所有的眼睛都睜開了,
看到人的權利。科學的普及已經讓每個人都觸摸到了那看得見摸得著的真理”。下面,他引用了
歷史上一名英國士兵在臨刑前的著名演說:“大眾不是生來就在背上背著鞍子,讓一小群穿靴子
的人驅使的。”他說,“讓每年的這一天都提醒我們記住這些權利吧!”

 亞當斯對于民眾的態度始終是謹慎的。他在法國大革命剛剛開始的時候,就認為僅僅選出表
達民眾意愿的立法議會,而沒有行政和司法這兩個分支的制約,是危險的。如果沒有制約和平衡
的力量,那么民眾權力獨大的立法機構,只可能是“巨大而持久的災難”。亞當斯說,自己從1776
年開始,一生都在相信自由平等的原則,可是他不能接受“將理性作為一種信仰”的主張。在法
國革命發生的時候,亞當斯說:“我無法理解如何建立一個由1300萬無神論者組成的國家。”
對于亞當斯來說,人必須有最后的一點敬畏之心,人必須對自己的人性弱點有起碼的認識和待救
之心。一個完全撤去這條界限的國家,是可怕的。亞當斯是美國政府中第一個預言法國革命將帶
來暴亂和恐怖的人。他因此很少謳歌式地贊揚民眾和自由,卻常常發出另一面的警告。在最后歲
月給杰佛遜的信中,亞當斯依然在表達他對法國大革命式的民眾暴力的担心,認為民眾如若失控,


就會如酒醉者騎上烈馬,“猛烈抽打他們的坐騎,拼命加速狂奔,直到馬送了命,自己也摔斷脖
子為止”。亞當斯直到最后都認為,他的人生觀和信仰,“就是接受上帝的審判”。

 在美國,杰佛遜的思想變得越來越輝煌,隨著美國民眾水準的提高,民主的逐步擴展,人們
看到了他所預言的民主在實現。使得他有一種名副其實的先知的形象。而亞當斯所代表的保守思
維,使得美國始終有一個反向的思考和質疑。美國民主能夠穩步向前,多半由此而來。

 也許,必須向你說明的是,我無意在此對他們做出褒貶。我只是讓你了解,就個人來說,人
性都是有弱點的。這種弱點也可能導致政治傾向走向極端。不論是哪一種政治觀點的實行,都必
須在一定的時間、條件和地點,維持在一個適度的分寸中。可是,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此,
反對派的存在,對立觀點的存在,才是可貴的、必需的。對立的雙方如同一對孿生兒,他們彼此
在避免對方走極端,而任何一個方向的極端都是危險的。如果沒有對立派,依靠自身來取得中庸
幾乎是不可能的。

 杰佛遜和亞當斯曾經是最親密的朋友,又因政治黨派對個人感情的傷害,多年不相往來。最
后在晚年,他們相互通信,為美國歷史留下了建國初期最寶貴的資料。就在美國獨立日50周年
的那一天,在美國已經站穩腳跟,舉國歡慶的那一刻,杰佛遜和亞當斯在同一天去世,成為美國
一個真實的傳奇。而他們最后的通信,似乎在預示著美國對立黨派此后的關系,他們是一致的,
他們又是分歧的。對立是最觸目的,而在最根本的立場上,他們的共同之處,可以追溯到遙遠的
《獨立宣言》。

 如杰佛遜晚年給亞當斯的信中說的:“我們為了同一個理想而并肩戰斗,為實現人類最寶貴
的東西——自治權而奮斗。”這個共同的出發點是理解美國政治非常關鍵的一點。他們并不是一
邊是要君權獨裁專政,而另一邊要某種其他形式的專政。他們的共同理念和追求的目標,都是保
障《獨立宣言》的“人人生而平等,都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在建國的那一天,建國者明白,美國遠非是完美的,他們只是提出了目標。這個國家還有歷
史遺留的奴隸制,還有無數不平等和不自由的狀況。可是,給處于不同階層的每一個人以自然權
利,是建國者們的理想。隨著民智開啟,也成為多數民眾越來越認同的立國目標,逐漸成為良性
互動。強勢對立黨派的差異,往往只是路徑和方式的不同。因為,要獲得多數選票,必須不偏離
這個立國之本。對立的觀點共存和平衡之下,美國得到的收獲是“中庸”。

 美國此后的政黨漸多。國際上的種種思潮涌入,什么奇奇怪怪的激進政黨和政治組織都有,
有些激進組織可能在一時似乎有極壯大的趨勢,左的右的都有。可是,只要是走得太遠的、走極
端的,最終只能是成為一個弱勢黨。不是政府在扼殺和限制他們,而是民眾不認同。這種趨勢,
也隨民眾水平的提高而增強。

 這也是美國在政黨輪換上臺之后,一般都不會發動“翻天覆地”社會變革的原因。

 好了,下封信再聊。


 祝好!

 林達


林達 2013-08-20 08: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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