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理想國的覆滅 第二章 至善論的政治哲學:自由之浮現 三、至善論與英國政治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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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至善論與英國政治學說

  如果說,盧梭至善論與法國同時代人的分裂,具有較多政治哲學的思辨內容,那么盧梭和英國政治學說的分手,則更多地具有政治學本身的具體內容。前者正好為后者提供哲學說明,后者則為前者展示其邏輯結果。

  讓我們從契約論進入這一層面的討論。

  18世紀權力合法理論的討論,引出另一個激動人心的話題,那就是契約論問題。圍繞這一問題,幾乎形成一場跨國界的世紀大辯論。歐洲各國思想家都傾心于從希臘晚期斯多噶學派中引發出的這一觀念,并力圖注入近代血液,使之成為資產階級新型權力的合法論證。

  近代契約論的最早闡述者是德國思想家蒲芬道夫。他的契約論是兩維契約,同時并立。一維指向社會起源:人們以契約形式聯合成群體社會,以保證他們的安全和生存,協調人際間平面橫向關系,這就是社會契約。另一維指向國家起源:人們組成社會后,又同意把權力讓渡過專職統治者,協議安排社會形成后出現的權力分配。這是垂直方向的契約,以吸納平面契約上凸現出來的權力關系。這就是國家契約或稱統治契約。普芬道夫的兩維契約論,反映著他所處時代呈新舊交替疊合的過渡性特點:既反映著中世紀封建領主臣封制的后遺影響,又反映著近代社會商業契約的平等因素。這一過渡時代的兩元性,恰恰給后代思想家留下了向不同方向闡述的發展余地。

  一個方向是洛克和孟德斯鳩的方向,由此開辟的格局后 來成為英美政治學處理政治國家與市民社會的模式。他們堅 持近代早期契約論的兩元性質:契約中讓渡的權力是部分權 力,不是全部權力;交出去的權力組成國家機器,留下來的權 力組成社會自治;交出去的小,留下來的大,交出去的是為保 護留下來的;因此在功能限定上,國家取最小值,社會取最大 值,以形成小政府、大社會的模式。此外,國家起源于一種“必 要的禍害”,(perm-anentnecessaryevil),不能賦予國家道 德化要求,更不能奢望國家能領導社會實現道德化;只能以 “惡”制“惡”,以權力牽制權力。這種權力牽制既需社會對國家 的外部限定,又需有國家內部的分權平衡;國家與社會各有運 行規則,不能竄擾——前者規則是民主,多數決定;后者規則 是自由,個人具有永恒價值,任何人不能強制任何人,不管是 獨夫暴政,還是多數暴虐。這樣的契約理論解決的是政府組成 問題,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稱為“政府契約論”,亦稱“小契約 論”。

  第二個方向先是由霍布斯開出,再由盧梭集大成。由此開 辟的格局,后來成為大陸政治哲學處理政治國家與市民社會 關系的普遍淵源,稱為“社會契約論”,亦稱“大契約”。霍布斯對普芬道夫的改造,是把那個兩維契約壓縮成一 維契約——統治契約,平面維消失,消失于那個垂直維的巨無 霸(利維坦)。他的邏輯根據是人性觀的性惡論——“人對人像 狼對狼一樣”,不信任人們留下一部分權力,能夠形成自治的 市民社會。因此,人們在契約中交出的是全部權力,接受權力 者也只能是一個具有絕對權威的主權者——專制君主。

  到了盧梭這里,邏輯根據發生變化,“社會契約論”或稱 “大契約論”的理論方向卻繼續向前延伸。邏輯根據的變化是: 霍布斯的“性惡論”是個人“性惡論”,盧梭卻把“性惡論”的重 心從個人移向社會,是“社會性惡論”,不是“個人性惡論”,他 信任的是個人本性,憎惡的是社會發展。他在個人觀上是“性 善論”,在社會觀上是“性惡論”。如此組合的“人性論”,是盧梭 思想一大特色,也是理解他社會、政治思想的關鍵。正因為他 對社會發展持有強烈不信任心理,故而才有動用政治國家打 斷社會自發傾向、重建社會道德秩序的理論設計。理論方向的 繼續延伸是:“大契約論”不僅解決政府組成,還應擴及社會組 成,政府組成是社會組成的反映;社會成員讓渡的權力是全部 權力,不是有限權力;契約后果是至善論的全盤貫注,因而不 可能也不應該被反對或被限制,只可能無條件接受;等等。這 樣,霍布斯的巨無霸(利維坦),被盧梭配置于道德基礎,全部 接收,而且大大向前推進了一步。

  但是,盧梭畢竟是讓·雅克·盧梭,不是霍布斯·盧梭。 即使盧梭達到了與霍布斯類似的結論,他也是通過了他自己 的邏輯言路(logicdiscourse)。盧梭獨特的邏輯言路就在于他 的道德救贖、反異化理論。他到達了霍布斯的終點,卻掘動了 霍布斯的寢床——權力的強制性、非道德性和物化性:

  第一,服從對象從個人君主轉移為社會公意。社會公意是 每個社會成員全部交出權力的結果,服從這一公意,無異于服 從交出去又轉回來的自己。服從者就是被服從者,二者之間并 無疏離、異化。在這個過程中,形成的不是某種權力的集合,而 是社會聯合體。這是盧梭人民主權論的邏輯來源,也是他堅持 把這樣的契約稱作“社會契約”(“大契約”),而不是稱作“政府 契約”(“小契約”)的原因所在。

  第二,服從重心從外在的行為服從轉移至內在的道德服 從。外在行為服從,是服從世俗的功利調配;內在的道德服從, 是服從先驗的個人良知。因此,這樣的服從是服從道德—良知 聯合體;這樣的契約不如說是至善論的道德契約。

  盧梭的這兩步獨創,是他道德救世理想在政治領域里的 推進,是他在人間此岸重建政治結構,重建“上帝之城”的邏輯 根據。正是在這一地方,他最終與洛克、霍布斯分手,與英國政 治學說分手,進入他自己的道德理想國的構筑。


朱學勤 2013-08-20 15: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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