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正清中國新史 第一卷 君主專制的興衰 第5章 宋代中國與內亞細亞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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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宋代中國與內亞細亞的矛盾
    文武的共生
  中國自創的科技、政府體制、藝術、思想、社會組織等等,都在宋代達到一個高峰。內亞細亞異族侵略中國奪取主權的行動,也于此時趨于高潮,中國竟然在文明發展到頂點的時候被外族征服,這似乎是令人驚愕的矛盾。更不可思議的是,外族征服并不是一舉滅宋,而是在公元九○七年宋朝未建立之前就開始,斷斷續續進行了三個半世紀,到了一二七九年才完成。歷時這么長久的發展,不能說它是意外了,在其背后又存在著什么樣的長期趨勢呢?
  宋代積弱的一個因素是,官職增擴得太多而軍費支出過繁。保羅·史密斯(Paul J.Smith,1991)索性直說「到了南宋時,朝廷已變成寄生狀態」。在這背后還有儒家重文輕武的觀念,武人的地位因而比商人還低。這種輕武的心理是根深蒂固的,以致固有的「四民」分類只有士、農、工、商,未給武人一席之地。德克·博德(1991)指明,四民之說并不是孔孟提出來的,很可能是周末漢初法家的理論。不過,從那時候起,歷經二十一個世紀,這個觀念在中國一直普遍通行。
  由于武力可創建王朝、支撐王朝,可擴張帝國、保衛帝國,一朝之中通常會有很龐大的軍事權力結構。也可以說,武人在中國也是一個行業或階級。有人認為,商代甲骨上刻寫的「士」當時是指戰士、士兵。顯然武人未被列為「第五民」是因為劃分四民的是儒家的「文人」,這些人視習武者為死對頭,當他們是橫暴大惡的化身,為維護合禮的行為,儒家有道義上的責任要予以鏟除。把他們列為第五民無異于容忍他們,使他們的存在合法,給他們道德地位。
  儒家學者還可以更進一步說,訴諸武力向來都是讀書人兼文官身分的統治階級可以運用的手段。要進入這個階級就必須是讀書人,然后入仕為官;做了官便可以調兵遣將。讀書人而握有兵權乃是常有的事。最早的軍隊不過是招募成軍或是征用農民組成的。在讀書人看來,能夠自成一個團體的武人「階級」,其成員不外是被招降的匪徒、騎士傭兵、訓兵的小班長、弓箭手等等,是個三教九流雜處的團體,在朝延用人的系統中是等而下之的,武舉考試、武人官職等級,雖然和文職官是并行的,卻是士人明白表示不屑的。使用暴力的軍人是皇帝內廷的一部分,也是官僚系統之中的文人管不到的。而太監有時候是可以統率軍隊的。
  中國文人為什么贊同儒家這種不肯承認從武是一種行業的態度達兩千年之久?中國歷史上一直有職業軍人的力量出現,我們若拒絕正視武人這個階級,就表示研究中國的人仍末脫離偉大的儒家治國迷思——以德統治——的支配。如果換個角度看,又可從這兒看見古老中國的一大光榮成就——深思熟慮后的和平反戰主義。我們也看見其中一個極可憂的弱點,即是,無力避免被大草原的異族征服。
  彼得·波爾(Peter Bol,1992)認為,從科舉策試的題目可以斷定,南宋的人相當明白有軍事困難存在。然而他們仍舊依賴靠社會下層糟粕組成的傭兵,這些人欠缺紀律,連指揮層級的人亦然,豈能把決策權交付給他們?以文率武乃是統治階級控制朝政的策略,但這種策略卻使國家的武力不振。宋的國土和軍事資源都比相對的金(以及后來的蒙古)大而多,可是宋的大臣們都不好武。查爾斯·賀凱(Cherles Hucker,1975)以及其它人都認為,南北對峙時期的中國這一部分變得太過文明,以致沒有了抵御外侮所需的尚武精神和族裔意識(sense of ethnicity,不同于culturalism〔文化主義〕),而且外來侵略者通常都承諾按中國方式統治。事實是,儒家思想熏陶的人特別宜于行政治理,卻不宜于掌握大帝國的權威。他們畢竟受的是實實在在文職官的訓練,也有「暴力孳生暴力」的先知卓見,即便如此,南宋阻住所向披靡的蒙古人達四十五年之久——將近兩代,卻是不爭的事實。
  托馬斯·巴菲爾德按年代順序記述的草原部族入侵史料,可提供有關中國皇帝對邊境外患關系的正確觀點。巴菲爾德認為,中國國力強大時與外來部族的關系培養了這些部族的霸主地位。如漢代強盛時,匈奴在內亞細亞稱霸,唐代則有突厥。主張維持這種關系的看法后來遭到阻力,而證據顯示,阻力主要來自中國這邊。
  宋代因為與內亞細亞無甚接觸而不易獲取作戰所需的馬匹,構成很大的不便。秦漢、隋唐之際都透過貿商或使者與內亞細亞的強勢外族保持聯系。各朝都善于尋得盟友,并且利用某一族勢力抵制另一族勢力。宋朝的外交政策不當;先助女真人抵擋契丹人,隨即敗于女真,繼而聯蒙古抗女真人,之后又亡于蒙古。運用這種外交政策,可能是與內亞細亞沒有直接往來,對其生活也僅止于最低限度的參與之故,其實宋代中國與好幾個周邊國家并存,包括南方的越南、西南的南詔、西北邊的西藏和西夏、北邊契丹的遼。因此中國實際上的外交處境,按莫里斯·羅撒比(Morris Rossabi,1983)所說,是「在地位對等者之中」。明朝自稱高于所有他國之上的地位奠定,還是因為十三世紀的蒙古大帝國開了先例。
  自宋代起,可看得出有文官行政的綜合系統和武官掌權的綜合系統在儒家政體內一前一后操持著國政。兩者都是治國必需的。文官體系包括科舉出身的人、受理學調教的文職大臣,還有培育這些人才的地方士大夫階級。第二類是比較沒學問的武人體系,包括皇帝、皇親貴族、軍隊、禁軍,再加上特別專屬皇帝本人的太監群和安全情治單位(套用現代的說法)。
  也許我們可以分辨兩種權力結構功能上的分野。前文提過,皇帝獨裁是與官僚政府互補所必需的。因為它是未例行化而自主的,變動改革和猝發的阻力都由此而來。它的作用本質上是不可預測的,經常是殘酷無情的,而且隱含著災禍。在有條有理的儒家秩序中,皇帝既在層峰發生作用,同時又代表極端形態的強烈失序。他稱得上是大劊子手(the great executioner)。
  幾乎從一開始,中國政府就是這兩種作用共同管轄的狀態。內亞細亞部族勇士們持續不斷的草原游牧黷武活動模式,助成了皇帝掌大權的功能。另一個功能則由中國的儒家文職行政官來完成。每一朝代開創時都是尚武的,待基業奠定了,用的官僚全是文人。兩者的意識形態都符合其需要。訴諸暴力的開國之君相信「天命」,奪天下的阻力消失之時,便證明天命確實歸屬他。朝中為臣的這些讀書人卻鄙視訴諸暴力的人,因為用「武」即是欠缺「文」(修養)的表現。儒者之邦的主要迷思即是,君主堪為表率的端正行為證明他有德,有德便可吸聚子民得授天命。這話是有理的,只要造反叛亂者鬧不起來,而治亂的上策是處以斬首極刑。
  這樁儒家治國迷思的一大弱點是,君主若要持續主政,決不能舍棄為了維護社稷隨意砍人腦袋的武力特權(militaristic prerogative)。所以,「帝王儒學」下的政府是由為一位獨裁者效命的官僚們操持,君臣是相互依附的。這種政治實施起來,受儒家熏陶的地方行政主官能夠率軍平亂的時候,文武均衡的狀態便可以達致了。許多讀書人是專精于用兵的;有些還成了名將。但是他們能否掌兵權都在皇帝一念之間。
  中國人在宋代將科舉發展成為培訓忠順官僚的完善制度。同時期的外患——契丹(遼朝)、女真(金朝)、蒙古(元朝)則證明了皇帝權威的尚武根本是有用的。古人說的中國只能按儒家重仁、尚禮的方式治理,只對了一半。御用的儒家思想要發揮功用,必須統治天下的一朝能掌握足以消滅叛亂的暴力,而這種暴力正是內亞細亞外族的特長。我們看得出來,中國的行政官與內亞細亞的外族勢力自古就有不同的功能專精所在,以致外邦異族在中國的統治上參與愈來愈多,有時候甚而全盤接管了。
    異族統治中國之始
  我們回顧一下內亞細亞異族介入中國政體的始末。發祥于中國西北部的周、秦兩代,藉與北方的部族交往與通婚,學會一些善戰的長處。隋唐兩代亦然。再往前邁一步便是,北方外族侵略者直接占據中國的部分領土,利用中國人的協助而由非中國人的王朝統治。公元第四世紀在滿洲地區的南部就已經有漢胡二元統治模式的跡象了。到了蒙、滿滅亡中國的時代,達到了完全由異族控制的頂峰。
  受文化上的異族統治,在中國政治理論中構成一個尖銳的問題。早在商代皇帝統治時期,文化即是政治體制的主要部分了(文化包括了甲骨文、使用銅的禮器、巫教問卜,以及君王在儀式上表現對自然力的敬重)。古時的中國溫和主義信條是,中土的中國在文(文化與文明)的方面優于四鄰,終將統御內亞細亞各部族不堪一敵的武(暴力)。只要胡人之主向中國皇帝表示恭順,承認中國為上國。而中國的皇帝受天命統治中國,其偉大的德意仁心自然吸引外邦來歸順,并且接受中國同化。
  漢、唐時期因為沒有接觸過文化成就可與中國平等的外邦,因此外交政策基本上是進貢制,即上國與下國饋贈互惠的對外關系,與維持中國社會安定的「三綱」關系相似。由于外族的進貢通常都換得中國皇帝豐厚的賞賜,向中國稱臣在物質上是值得的。此外,進貢古時便成為定制,而且替代了外貿活動。
  唐朝的中土大國地位崩潰后,約有十個國家在第十世紀的中國繼起,形成有些類似秦統一以前的戰國時代那樣的多國政體。十國彼此相交的關系也多少類似戰國時代,都派遣使者談判,但此時的議題中心是:該由誰來重振居中央的帝國勢力?而且這一回胡人也加入了逐鹿中原的競賽。等到胡人首度在華北統治漢人之時,昔日的政治文化結合體制也打破了。漢代建立唐代復興過的漢人世界秩序——用以處理外交關系的一套思想與制度的系統——于是完全瓦解。
  外族統治始于契丹的興起(契丹是蒙古族的一支,中古時期歐洲人指華北用的名稱Cathay便是由此而來)。契丹在華北部分地區、滿洲、蒙古建立的帝國維持了兩百多年(公元九一六~一一二五年)。起初的契丹是半游牧的民族,既從事農作——以小米為主,也飼養羊、馬、豬。漸漸從大草原邊緣,往可以融和游騎武力與農耕生計的地區擴張。建立帝國的這一股勢力以耶律氏為領袖,而耶律王朝實行了中國的君主世襲制度,以及許多儒家政府模式,才得以延續其遼帝國的統治。
  按維特福吉爾(K.A.Wittfogel & Feng,1949)以及其它人的研究,遼帝國是二元式的國制。南半邊是包含燕云十六州(約合宋的三百個縣;見地圖13)的部分,按照唐代文職官僚制度采漢人的治理方式。北邊面積大得多的部分,仍舊是馬上英雄治國。因此,契丹皇帝在南邊利用科舉制度任用文官,北邊則募訓了騎射好手為御用精兵(契丹語音ordo;亦即英文字horde〔游牧部族〕的字源)。到后來,共有十二支精兵隊伍分設在不同的地區,總人數約六十萬,是一支儲備中的可動員的震撼武力。
  二元制的遼可能有四百萬人口,大約為南邊宋朝的十五分之一。但是遼的騎兵驍勇無比,迫得宋朝每年供給物資來維持邊境和平。北宋皇帝于一○○五年和一○四二年與遼簽下破財消災的盟約,同意降低宋的地位,每年贈幣絹等。一○四四年又和西北方的西夏國簽立了類似的盟約。宋雖然富裕先進,卻無力征服戎狄,主要原因也許不一定在于欠缺實力,而是在于欠缺決心。
  按李約瑟說,火藥是中國的煉藥術士于公元第九世紀發明的。中國抵擋外患的時候用過簡單的炸彈和火矛,但是這項軍事科技上的偉大突破顯然未受到讀古籍詩書的宋朝大臣的重視。在此我們發現,儒家學問遲遲不跨躍科技的馬背。
  一一二五年間,滿洲北部的通古斯女真人滅了遼,建立金朝。起初仍實行遼的二元統治模式,漢化游牧的金帝國可以融和草原馬隊和華北農谷,發動軍事襲擊,迫使宋人南退。公元九六○年宋朝建立以來,國都一直是黃河以南大運河口的開封。一一二六年的金兵南侵卻迫使宋朝放棄了華北領土。宋朝抗金的行動因為主戰主和的爭議不下而癱瘓。到了一一四一年爭議最劇烈的時候,主和宋臣兼談判代表的秦檜,設計害了主戰領袖岳飛,從此岳飛也就成為中國民族英雄的不朽典范。一一四二年間,南宋依和約割讓淮河以北的華北土地,并且向金稱臣,每年納貢。華北平原和黃河下游流域一向都是漢人生活的心臟地帶,如今很大一部分中國人首度臣服于異族統治之下了(見地圖14)。
  滅了北宋之后,女真人建立的金朝(一一一五~一二三四)有大約四千五百萬人口,其中女真人僅約六百萬,遼的遺民大約占四百萬,所以金朝必須統治大約三千五百萬的漢族子民。為此,金朝首先藉助于漢化的契丹人和遼朝留下來的漢人官吏。另外,也從宋的政府官員中拔擢人才任用。但是金朝皇帝不久就發現,必須鞏固中央勢力以對抗女真各部的領袖競爭,因為這些北方來的貴族武將有意掌控他們征服的土地。為了自保,金朝皇帝便依儒家政府的模式建立起朝廷官僚系統,既然必須以學養豐富的人為大臣人選,金朝皇帝于十二世紀晚期設置了女真文學校,翻譯儒家典籍為女真文,確立了女真人的考試制度。不過,任用的新人以漢人為主,一一八五年以后的二十五年中,擴大的漢人科考制至少錄取了五千名京師舉子。彼得·波爾指出,儒家文化的傳布也是重要的事實,有「數以萬計的人接受了科考教育」。
  然而,說金朝皇帝要追求的是「漢化」,并不恰當。他們并不想要「變成漢人」,而是要展現皇帝主張文治的角色。這樣的角色具有超乎族裔性的價值,憑此可以使漢族百姓和入侵的游牧者在統一帝國之內和平共榮。換句話說,中國本來的文化主義(儒家所持的思想行為方式)被異族的統治者提倡了。統治者維持其族裔本色,同時在中國和內亞細亞以皇帝的身分運轉。金人便是這樣發展成多族裔帝國的理論基礎,再由其后裔的滿清將它發揮到極致。
  金朝皇帝為表示其國朝為「正統」,采納了傳統的中央集權制度,也刻意執行皇帝應行的祭拜儀禮。據陳學霖(Hok-lam Chan,1984)指出,其中首要的是商代特別注重的祖先社稷祭拜。這些儀式可維護周代主張的天命之說,以及孟子提出而由儒家學者發揚光大的智者君主行仁政的教條。漢初以五行交替為中心理論的相關性宇宙觀,也傳到了后代。這套假定自然現象與人為事件有相關性的理論,強調歸屬五行、顏色等等的重要性,因為一朝地位可由此而合法化。例如,漢武帝便選中土德,尚黃色,以五為吉數等等。以后的朝代,不分大小,也都按五行交替之理來確定自己的正統地位。如唐朝也選土德以表示繼漢的正統,宋朝則崇火德,尚紅色。金朝因此以土德承宋之后。
  金朝于一一五三年將國都自哈爾濱遷至北京,再于一一六一年遷至北宋舊都開封。金朝諸帝有的暴虐無比,以審問大臣后杖笞為常例,與中國一向免除讀書人——尤其是有官職者——體罚的傳統背道而馳。也有的皇帝斬殺數以百計的宗室、臣子、武官,以免受政敵威脅。
  但是,金末的世宗卻是一位模范的儒家仁孝之君。他在位的期間,金國的漢人儒士曾發起文化復興之風,以維護先代傳承的仁治文化。有儒家思想的女真皇帝和朝中為官的漢族讀書人都認定,非漢族的王朝確實可以維持「中國的」(即中國和內亞細亞的)文化傳統。總之,金朝正史在元代寫成之時,其正統地位便得到確立了。
  南宋理學的出現又為朝代的正統性定了更寬的評判尺度。征戰勝績、政府推行的敬祖膜拜及其儀式表征、學術理論、威嚇的控制手段、相互監視、民眾(或社會菁英)的擁護等等,在中國或西亞或歐洲一樣都是取得合法地位的重要因素。但是多虧儒家學問的傳播,中國的評判尺度比別處的統一而具同構型。宋代理學家強調其宇宙觀和價值觀是放諸世界皆準的,這給了異族侵略者很大方便。因此,從政治理論的層面來看,如果非接受不可的話,中國已經有了接受內亞細亞外族統治的準備了。
  分析到最后,異族統治中國的合法性還包含一個事實——這是避免不了的,因此必須將它作一番合理解釋。韓國觀察者后來發現,在滿族統治下的中國內,讀書人可以厭惡清朝統治,卻不會留下表示厭惡的記錄。這種內心憤恨,外表接受的態度,與古今大多數受專制壓迫者的態度相似。這種態度需要表現自制力和某種程度的虛偽——假裝的順從。表面上承認,內心卻否認統治勢力的正當性。抱持這種態度會使大多數人看來正如統治者指稱的那樣——對政治漠不關心。
  若往前看,我們可能假設,征服中國的遼、金、元三朝形成內亞細亞軍事勢力侵入中國的一個相關連續狀態,雖然有間斷,卻必須視為單一的過程。遼持續得最久,但只占據了華北的北邊地帶。元占領整個中國,但朝代最短。因此,只有金占到了對全局有重要意義的地位,學會了外族入侵者怎樣借著吸收滅亡的北宋留下的現成漢人,得以統治華北的中國心臟地帶。與蒙古人滅中國的氣勢相比,金的統治相對有些受忽視了。     蒙古帝國內的中國
  蒙古征服是十九世紀中國經歷西方帝國主義的前驅,兩次都是相沖突的外來影響使中國遭受文化震撼。這也就是說,吾人審視元朝(一二七九~一三六八)的時候,必須視之為醞釀明清兩代(一三六八~一六四四~一九一二)出現的重要現象的時期。
  第一步驟必須看清蒙古人締造大帝國的驚人成就。蒙古人的戰爭機器乃是縱橫歐亞大陸的鐵騎軍武力的極致發揮。成吉思汗于一二○六年統一各部并且發兵四處征伐之后,兒孫輩分別在波斯、俄羅斯南部、中亞、中國統治四個汗國(見表3)。做為征服者,蒙古人兇狠的破壞力換來惡劣的名聲,尤其為好講道德的儒士所不齒。舉一個例子,蒙古人首度侵入華北的金朝就把九十多個城鎮燒得只剩瓦礫。★表3★
  蒙古滅金是在一二三四年,滅宋是在一二七九年,只遲了四十五年。在這四十多年間,他們統治著已經有過受外族統治經驗的華北心臟地帶,也弄懂了可以馬背上取天下,卻不可馬背上治天下的道理。這和十九世紀的歐洲帝國主義者的情形差不多,他們發現刺刀不是戴著好看的。
  后來,成思吉汗最有才干的孫子忽必烈——一二六○至一二九四年間為蒙古大汗——以北京為都(見地圖15),建國號元,從一二七一年開始統治中國,采用的是漢制。然而,他不時要為政治紛爭及奪權對手而分神,又要以伊斯蘭信仰保衛者的姿態迎合教民;為了信奉西藏喇嘛教的蒙古百姓,他還必須是信佛教的萬民之主。宗教信仰的多樣反映了元朝社會的富于國際性與多族群性,當時甚至中亞傳來的景教也有皇室成員為其信徒。
  在自己的國家里淪為異族順民的屈辱,必然使元代以及后世的漢人產生憤慨。然而元代中國人生活的實際狀況,如約翰·藍洛依斯(John Langlois,1981)所說,是復雜的,需要給予至今尚未有人做過的詳細再評估。首先,尚武精神方面無疑是受蒙古人影響的。中國古典的理想是,每個農民都應該是潛在的、有自衛能力的軍人。自秦至唐的各代,軍隊都是招募百姓組成的。秦漢的制度規定,身體健全的男子,一律要服兩年徭役。隋朝和唐初用的是府兵制,令某些家庭提供服役的壯丁,并自備裝備給養,有男丁服役的家庭可以免稅賦。唐初約有六三三個府兵單位,每府約有一千名兵員,府兵多設于西北地區和京畿一帶。公元七四九年府兵制廢除,以后的唐宋就以雇來的傭兵集合成軍,這些人的品行使軍隊的聲譽大壞。
  反觀內亞細亞的部族,生長環境培養每個人成為騎射好手,經過征戰后很容易就變成了一支專業的世襲武力。凡農皆兵只是個理想,凡獵皆兵卻很容易變成事實。女真人以每三百戶為基本單位供應百名軍士。成吉思汗在一二○六年間,設有九十五個千戶的軍事組織單元,每千戶都包含供應給養的家庭和派給的放牧草場。蒙古人是征服并統治中國全境的第一個內亞細亞民族,也正是在軍事上給中國影響最多的一族。蕭啟慶(Ch'i-Ch'ing Hsiao,1978)曾指出,蒙古征服者「一直極為關注權力,傾向于從軍事觀點思考」,給了中國新的軍隊組織,「將大部蒙古人納入其中」。
  占領了中國之后,戍守的蒙古軍隊都分得了華北地區的人口已經減少的土地,必須靠自己或奴隸的耕作換取生計。家傳的戰斗能力不久就退化了。蒙古大臣自成一個不摻外族的自家相傳的領薪俸的貴族集團,即是武官們居優勢的一派。但大體上,中國的蒙古軍人變窮了。他們有的娶了漢族女子,許多人喪失了地產,甚而迫得賣讓妻兒,有的人因為逃債而淪為游民。在太平時代做世襲的軍人竟成了大不幸。
  歷史學者辯論的一個問題是,蒙古統治影響中國傳統儒家式政府更趨于專制了嗎?答案似乎是肯定的,但是影響并不全然來自蒙古人。也許更肯定的因素將是后來的明太祖。蒙古人被漢人鄙視——漢人常說站在蒙古人的下風處,就聞得到其膻腥味,元朝的統治不滿一百年,比女真人在華北的統治期還短。除了在長城一帶,蒙古人無法在土地上生根。但這并不表示其作風未經被漢人模仿。
  統治中國的時候,蒙古人面臨的第一個困難就是文化的問題。在外蒙古是純粹游牧者的他們,早先就和中國接觸不多。蒙古人的語言、衣著、習俗、背景都和南宋人大不相同,雙方的文化鴻溝難以跨越。由于蒙古人多不識字,人數又少,政府中就任用了許多西域人(如維吾爾突厥人、阿拉伯人,甚至有馬可波羅等歐洲人)和金朝遺留下來的漢化女真人,南宋人則因為忠誠度不可靠而遭到冷落,南宋人則以不做官為回應。勞延瑄(Yan-Shuan Lao,見Langlois,1981)曾舉例指出,考中進士的南宋人愿入書院教書,卻不肯任官學教席,而官學教師是有官階的,雖然是最低一階。
  總的看來,文化隔閡導致政府管制較松。元朝的刑罚顯然不及宋朝的嚴峻,稅賦上也較少有不合常規的苛捐雜稅。忽必烈對于喇嘛教、道教,以及正統儒家學術都給以保護之外,也不曾查禁書籍文物。蒙古王公們可以在各自的封地上安逸生活,或是互有紛爭。蒙古人能戍守要沖,在政府行政、地方治安監督、文學戲劇檢查、提供知識界文化界領導力量等方面,卻無力可施。
  赫伯特·法蘭克(Herbert Franke,見Schram,1987)將遼、金、元三朝作比較,認為其行政之放松幾近殖民政府的性質,原因在于漢人和三民族習俗像水和油一樣地難以混融。所以,在三朝多民族、多種語言的政府中,各族仍是按自己的——契丹的、女真的、蒙古的——腳本演出。中國人仍舊預期權威階層以世襲的方式傳承,入侵者卻是按有些民主意味——至少是各部宗王聯合開會——的選舉方式決定繼位者。對中國人而言,法律是一貫的而且具普遍性的,游牧民族卻是因人而異的——以其人所屬部落的慣行法則處置其人。這樣的差異性致使中央集權不能徹底,也不易形成強大穩固的專制權威。
  由于科舉制度遲至一三一五年才恢復,行政官員的空缺就以增用衙役的方式填補。有不少漢人便是利用這個管道謀得公職。但是衙役欠缺儒家知識熏陶,又沒有蒙古人監督,助長了普遍的腐敗。為了保持在地方上的勢力,蒙古人增設了一層地方官吏。在樞紐性的地方,朝廷安排全權的蒙古官員——也有些是漢人——總理軍事民政,即「大斷事官」(札魯忽赤),這些人都是皇帝直接任命的。元末的幾十年中,儒家思想被研習了,蒙古的行省首長也予以充分運用,但是又遭到未漢化的頑固蒙古人內斗的破壞。
  蒙古人有游牧民族好動的特性,總想不斷前進奪取更多戰利品和奴隸。擴張到原先未知的西方世界又征服中國之后,他們又利用奪來的宋人的船隊和經驗豐富的船長船員,向海外遠征。一二七四年與一二八一年間,元朝以上千艘船的艦隊試圖征服日本,侵略了越南和占城(在中南半島南部),進攻琉球群島,又于一二九二年攻爪哇,都未成功。緬甸和暹羅也遭受了攻擊。蒙古戰士們雖然有向外擴張的沖動,卻沒有讓中國的海上貿易加入正開始在亞洲各海域成形的早期世界航海系統。蒙古統治帶給中國幾十年的內部安寧和越過亞洲的沙漠商隊貿易。有些歐洲人便是由這條陸路來到中國的。有人說,約于一三三一年至一三五四年間流行并大量減少中國人口的腺鼠疫,也是從這條路傳到歐洲而成為一三四八年至一三四九年間的黑死病,似乎是有理的。
  忽必烈實施的大運河第二網絡系統等公共工程,對經濟繁榮有相當程度的幫助(見地圖16),但是西亞和印度來的海上貿易主要仍操于阿拉伯人之手,原因前文提過,伊斯蘭教徒大遷移使穆斯林商人來到中國,除了經絲路而來,也走運輸東印度群島香料到中國的香料之路。活躍于中亞旅行商隊貿易界以及海上商貿界的穆斯林商團,受元朝廷的管制,也獲賜貸款投資貿易。這些商客還兼營包收稅款,幫忙元朝廷收取農地盈余,并將之轉投入貿易。商業的成長可以從廣泛發行紙幣得到證明,這個發行業務也是由宮廷里的穆斯林金融家監督的。
  元朝政府不用南宋人,也不干擾南人的地方社群,因而刺激了漢人的私人學術發展。數千的漢族士人由于得不到政府的任用,可以自由從事個人志業,進而成為漢人社群中的領袖,孔孟教誨的傳承者。因此故,元代有曲的興起發達,繪畫也發展至頂峰。學術界大力提倡朱熹的自我道德修持,以個人的品格修養為社會秩序與良好政府的基礎。除了朱熹學派敦促研習客觀世界之外,另一位理學家陸象山的信徒則主張發明人之本心。與這些較哲學思考性的學風同時發展的權術學派,以研究實用的政治制度為主。這兩類學問,一講道德一講功利,同樣強調「忠」。與其說是對某一國朝的忠,不如說是對于理學大道的忠。此外還有重法的理論,目的在矯治政府的專斷無常。
    解釋宋代
  沒有一個文明高峰時期可以用簡單的術語描述明白。然而,學者將某個偉大時期作的一番闡釋,往往會變成這個時代歷史記錄的一部分。宋代轉變極深極廣,以致日本史學者內藤湖南從其中看見了「近代」中國的誕生。他所指的近代中國是一直延續到他自己的時代的清末二十世紀初的中國。內藤在這個近代之中看出兩個勢力層:一是專制皇帝與其「親信及走狗」,二是「中央任派的官僚之下的地方社會」。這個新生的近代時期的特色是,「政府對于絕大多數中國人的重要性漸減,同時文化的重要性卻漸增」(見Fogel,1984)。內藤看出這個過程的一種移轉,即是我們曾指出的,從貴胄家族的寡頭統治,移轉至較強勢的皇室利用有學養科舉背景的官僚與地方士大夫統治。皇帝遠離了每天與寡頭統治同僚的非正式接觸,變得更專橫。「其后果」,按崔維澤(見CHOC 3)說:「是皇帝和社會之間以及皇帝與他藉之發揮統治權的大臣之間的隔閡愈來愈深。」崔維澤認為,內藤的論點「很經得起現代研究探索的考驗」。但是這個論點并未特別關照宋代的全盛發展以及外族征服對這種發展的阻遏。中國在宋元兩朝下的不尋常發展,以及后來阻礙這項發展的因素,似乎早該有人來重作一番評估了。
  多家學者的說法由一個人縱觀過,再予以結合關聯,似乎可以從其中歸結出一個理論。別人也用不同的言語表達過差不多的意思,前提大致如下:⑴古時中國建立了為達中央控制之目的而編制的「政治化」國家政府,其手段是從官僚體系中灌輸學術信仰,以及獨裁皇帝可運用的暴力;⑵內亞細亞的異族入侵者,憑著軍事本領和行政技巧,變成了中國政體中固有的「參與者」;⑶由此而形成的漢胡皇權,一直保持在次要的經濟成長與文化多樣過程之上的地位,為中央「政治控制」的首要之務。
  簡而言之,從一開始,異族入侵者就有助于維系政治掛帥的地位,使政治控制了中國古來固有文化的、經濟的生活。如今政治仍然(或是格外)控制著全局,愿意被控制的傾向,主要是受理學意識形態的加強,因為理學家強調在層次分明的社會秩序中向權威盡忠,并且較看重務農的自給自足,卻看輕較難控制的貿易發展與對外關系。在政府專制持續加劇的同時,隨附著的是前文提過的,在中國人心目中「文化的重要性漸增」。換句話說,我們要討論的是兩個層次:國家政府,以及伏于其下的社會。
  因此,內藤的第二個論點——有關政府角色縮小而文化與地方社會角色擴大的,可以由前面講過的士大夫社會之形成行到證實。不過,這種在地方層次上的成長,卻使在上層的皇帝和朝廷專制如舊。
  中國被遼、金、元三朝外族征服所受的影響,現在才剛開始被人們探討。外族征服造成的經濟沖擊似乎仍難確定,但這確是創痛,而且可能整體上是劇烈的心理挫敗。它對明代中國發生的影響很快就突顯出來了。
  


費正清 2013-08-22 10: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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