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魯迅茅盾致紅軍賀信  ——兼答丁爾綱教授的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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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迅、茅盾致紅軍賀信,是一件珍貴的革命文獻,六十年來受到各界人士的關注。茅公生前多次答復有關詢問,因事隔多年,記憶有所出入,語多猜測,在所難免。各種魯迅、茅盾的傳記年譜和有關文章,談到魯迅、茅盾致紅軍賀信或賀電者不計其數,都因缺乏確鑿的史料,語焉不詳。筆者從童小鵬同志《軍中日記》1936年4月26日記載“休息,閱《斗爭》報載的上海各團體來信,興奮已極”, 獲得線索, 終于在1995年8月發現魯迅、茅盾致紅軍賀信,喜出望外。9月間魯迅研究學會在武陵源舉行的魯迅研討會上,筆者將這一發現告訴了魯迅研究界的朋友。當時人民文學出版社張小鼎編審約我撰寫發現和考證的經過,我很高興的答應了這位老朋友的約稿。
  1996年7月紀念茅公誕辰100周年之際,新華社7月1日發布《陜西發現魯迅茅盾致紅軍賀信》消息,《新文學史料》第3 期刊出拙文《六十年前魯迅、茅盾致紅軍賀信之發現》。至此,學術界多年爭論不已、懸而未決的難題,終于有了正確的答案,劃了一個完整的句號,魯迅、茅盾聯名的提法也得到恢復。但近年有人企圖否定魯迅、茅盾致紅軍賀信,所以有必要再次論證,以正視聽。
  魯迅、茅盾1936年3月29日致紅軍賀信,由1936年4月17日出版的中國共產黨西北中央局機關報《斗爭》(注:《斗爭》原為中共蘇區中央局機關報,紅軍長征期間停刊。1935年10月紅軍長征到達陜北后的中共中央領導機構曾用過中國共產黨西北中央局的名義,所以復刊后的《斗爭》從第74期至102期稱中國共產黨西北中央局機關報;從第 103 期至127期改稱中國共產黨中央機關報。)第95期全文刊載。當時魯迅、 茅盾都居住在國民黨白色恐怖的上海,所以刊出時編者加的標題是《中國文化界領袖××××來信》,用“××××”以代人名。
  來信共三段。第一段是:“讀了中國蘇維埃政府和中國共產黨中央的《為抗日救國告全體同胞書》、中國共產黨《告全國民眾各黨派及一切軍隊宣言》、中國紅軍為抗日救國的快郵代電,我們鄭重宣言:我們熱烈地擁護中共、中蘇的號召,我們認為只有實現中共、中蘇的抗日救國大計,中華民族方能解放自由!”第二段是:“最近紅軍在山西的勝利已經證明了賣國軍下的士兵是擁護中共、中蘇此項政策的。最近,北平、上海、漢口、廣州的民眾,在軍閥鐵蹄下再接再厲發動反日反法西斯的偉大運動,證明全國的民眾又是如何熱烈地擁護中共、中蘇的救國大計!”第三段是:“英勇的紅軍將領們和士兵們!你們的勇敢的斗爭,你們的偉大勝利,是中華民族解放史上最光榮的一頁!全國民眾期待你們的更大勝利。全國民眾正在努力奮斗,為你們的后盾,為你們的聲援!你們的每一步前進將遇到熱烈的擁護和歡迎!”接著是“全國同胞和全國軍隊抗日救國大團結萬歲!中華蘇維埃政府萬歲!中國紅軍萬歲!中華民族解放萬歲!”四句口號。最后署名為“×× ××一九三六、三、廿九。”
  來信的主旨是擁護中國共產黨中央、中華蘇維埃政府的抗日救國大計,祝賀紅軍渡河(黃河)東征的勝利。來信的開頭沒有稱謂,而第三段開頭稱:“英勇的紅軍將領們和士兵們!你們的勇敢的斗爭,你們的偉大勝利,是中華民族解放史上最光榮的一頁!”據此,筆者將來信冠以《魯迅茅盾致紅軍賀信》的標題。
  為什么認定來信最后署名“×× ××”這兩位兩個字名字的中國文化界領袖就是魯迅和茅盾?程中原先生提供了一件新的文獻資料。即1936年5月5日東征紅軍回師陜北,中共中央于5月8日在延川交口召開了政治局擴大會議,會議由洛甫(張聞天)主持,毛澤東作“目前形勢與今后戰略方針”的報告。毛澤東指出:東征動員了全國。現在反日反法西斯的運動在暴風雨中。在這種情形下,兩方面對群眾爭取的情形表示很緊張。一方面是革命的,這以共產黨為首,以新的政策來動員,魯迅、茅盾等都公開擁護,據說李濟深也擁護,可以說廣大群眾是已經接受了。(以上是會議記錄的摘要,記錄者是楊尚昆同志)毛澤東在這里講的是東征以后的形勢,提到魯迅、茅盾擁護新政策,當然是就他們在東征以后的言行來說的。同5月20日的一封長電聯系起來看, 毛澤東說魯迅、茅盾擁護新政策,其主要依據就是他們的“東征賀信”。(注:程中原《應該肯定下來的和需要繼續考證的——“賀信賀電問題”之我見》,載《新文學史料》1998年第1期。)
  1936年5月20日,黨中央和紅一方面軍領導人林育英(即張浩, 當時為共產國際代表)、洛甫(張聞天)、毛澤東、周恩來、博古、鄧發、王稼祥、凱豐、彭德懷、林彪、徐海東、程子華12人聯名發給正在長征途中的黨和紅軍領導人朱德、張國燾、劉伯承、徐向前、陳昌浩、任弼時、肖克、關向應、夏曦并轉各負責同志的內部長電中,鄭重談到魯迅、茅盾的來信:“紅軍的東征,引起了華北、華中民眾的狂熱贊助,上海許多抗日團體及魯迅、茅盾、宋慶齡、覃震等均有來信,表示擁護黨與蘇維埃中央的主張,甚至李濟深也發表擁護通電,馮玉祥主張抗日與不打紅軍,南京政府內部分裂為聯日反共與聯共反日的兩派正在斗爭中,上海擁護我們主張的政治、經濟、文化之公開刊物多至三十余種,其中《大眾生活》一種銷數約達二十余萬份,突破歷史總記錄,蔣介石無法制止。”(《中共中央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文件選編》,檔案出版社1985年版)正如內部長電中所說,1936年4月17 日出版的《斗爭》第95期, 即刊出上海抗日團體《全國×××抗日救國代表大會來信》(1936年3月25日)、《全國民族武裝×××來信》(1936年3月26日)、 《上海××抗日救國聯盟來信》(1936年3月25 日)和《中國文化界領袖×× ××來信》(1936年3月29 日)以及《滿洲三千萬同胞的代表的來信》(1936年3月24日。這件來信經陳福康先生考證, 認定是蕭軍先生的信)。
  1936年7月6日黨中央領導人張聞天、周恩來致馮雪峰信中說:“你的老師(指魯迅)與沈兄(指沈雁冰,即茅盾)好嗎?念甚。”“他們為抗日救國的努力,我們都很欽佩。希望你轉致我們的敬意。”這也可以看作是中共領導人對魯迅、茅盾致紅軍賀信、擁護中共抗日救國主張的一個熱誠的回報。(注:程中原《請向魯迅轉致我們的敬意》,載《魯迅研究月刊》1992年第7期。)
  1936年10月28日出版的中華蘇維埃中央政府機關報《紅色中華》悼念魯迅專版《魯迅先生的話》特欄中,摘錄《中國文化界領袖×× ××來信》中的第三段“英勇的紅軍將領們和士兵們”至“你們的每一步前進將遇到熱烈的擁護和歡迎。”注明“摘魯迅來信”。中國文化界領袖來信落款署名為“×× ××”明顯是兩個人的來信,而編者只注明摘魯迅來信,而沒有注明另一位聯名者,是因為當時茅盾還居住在國民黨統治區上海之故。茅公生前說過:當時“這將冒砍頭的危險”。(注:韋韜、陳小曼《茅盾的晚年生活(七)》,載《新文學史料》1996年第3期。)
  毛澤東的報告和中央內部長電已經說明魯迅、茅盾有來信。《紅色中華》在兩人署名的來信中,清楚的注明“摘魯迅來信”,《中國文化界領袖×× ××來信》為魯迅、茅盾來信已是無庸置疑的事實。
  童小鵬同志1997年12月9日給筆者的信中說:“你考證的是魯迅、茅盾是正確的。1936年4月26日, 我在山西紅一軍團保衛局看到的《斗爭》是油印的。”“我認為過去有人傳說魯迅、茅盾的信是在聽到長征到陜北時寫的,那是誤傳。信中明確寫了‘最近紅軍在山西的勝利’。紅一方面軍長征到陜北是1935年10月,魯信是1936.3.29, 時間差幾個月。”
  1979年6月17 日筆者和一位研究生閻慶生(現陜西師大教授)在北京訪問茅公時,談到他和魯迅致紅軍賀電或賀信時,他談了曾多次談到的內容,最后說應以當時文字記載資料為準。1996年7 月初紀念茅公百年誕辰國際學術討論會時,我在大會發言后,茅公愛子韋韜先生也談到茅公生前說,以當時文字記載為準。現在發現中共西北中央局機關報《斗爭》所載中國文化界領袖來信正是最權威的文字記載。
  《新文學史料》1997年第4期, 刊出丁爾綱先生《從“長征”賀電到“東征”賀信——與閻愈新同志商榷其“發現”與論斷》。(以下簡稱“丁文”)《廣東魯迅研究》1997年第3—4期合刊,也載有丁先生從題目到內容與《新文學史料》所載完全相同的文章。
  考證六十年前魯迅、茅盾致紅軍賀信,必須言之有據,要用確鑿的史料作證,可惜丁文沒有提供任何新的史料,只是反復使用“妄斷”、“輕率判定”、“急功近利”、“冒失”、“炒作”、“平添了一些混亂”、“把猜想和推斷當作立論的根據”等詞語,用以否定中國共產黨西北中央局機關報《斗爭》第95期刊載的《中國文化界領袖×× ××來信》是魯迅、茅盾來信,可謂“滿紙荒唐言”。且看事實:
      一、有誰見過“長征賀電”的片言只字?
  馮雪峰同志1951年在回憶錄中談到,當紅軍長征到達陜北的時候,魯迅和茅盾共同送去一個給毛主席和朱總司令(當時朱總司令正轉戰川、滇——筆者注)慶祝勝利的電報。(以下簡稱“長征賀電”)但他始終沒有能提供“長征賀電”中的片言只字。馮雪峰同志在1972年11月回答上海魯迅紀念館同志的訪問時說:“我沒有看到(電文)原件。”“電報是信的形式”。茅盾先生更是多次聲明沒有看到起草的電文。
  丁文說:“當時史學界、文學界通常確認的賀電文字,是由16個字兩個標點組成的一句話:‘在你們身上,寄托著人類和中國的將來。’此話最權威的引用者,是馮雪峰領導的曾出版十卷本《魯迅全集》的人民文學出版社編輯部。他們把此信作為《魯迅書信集》的卷首語;標題是:《致中共中央》。該書注曰:‘此件為魯迅獲悉中國工農紅軍經過長征勝利到達陜北后發的賀電,是通過美國記者史沫特萊發出的。時間大約在1935年11月間。電文據1947年7月27 日《新華日報》(太行版)載《從紅軍到人民解放軍——英勇斗爭二十年》所引抄存。’上述許多健在的當事人對此也從未否定過。”“后來學界仍稱‘長征賀電’,也是有道理的審慎態度。”
  1947年7月27日出版的太行版《新華日報》,對開6版。第5 版到第6 版刊載“本報資料室”編寫的《從紅軍到人民解放軍英勇斗爭二十年——一九二七、八、一、至一九四七、七、大事年記——》。大事年記約一萬余字,分為九個部分。第一部分是“紅軍的產生與發展”;第二部分是“粉碎圍剿”;第三部分是“長征與三年游擊戰爭”;第四部分是“為實現抗日而奮斗”。這一部分開頭稱:“一九三六、二、二十:紅軍東渡黃河,抗日討逆。這一行動得到全國廣大群眾的擁護,魯迅先生曾寫信慶賀紅軍,說:‘在你們身上,寄托著人類和中國的將來。”這段記載十分清楚,1936年2月20日紅軍東渡黃河,抗日討逆, 魯迅先生寫信祝賀,并非如《魯迅書信集》注文所寫是魯迅獲悉中國工農紅軍長征到達陜北后發出的賀電。只要把《新華日報》所載原文與《魯迅書信集》注文加以對照,就能看清書信集注文牽強附會的明顯錯誤。這句話也不是出自魯迅賀信,筆者將另文論述。
  丁爾綱先生堅持認為《魯迅書信集》卷首語出自“長征賀電”,還請馮雪峰同志和“史學界、文學界”來支持自己的錯誤論點。眾所周知,馮雪峰同志1957年被錯劃為右派,接著開除黨籍,撤銷人民文學出版社社長、總編等各種職務,走上了一生最艱難痛苦的道路,于1976 年1月含冤離開人世。1976年8 月出版的《魯迅書信集》的錯誤注文與馮雪峰同志二十年前曾担任人民文學出版社領導職務能有什么關系?
  六十多年來,丁爾綱先生所說的馮雪峰同志和史學界、文學界,有誰見過“長征賀電”的片言只字?至于為什么《魯迅書信集》編者寫出那樣明顯錯誤的注文,今天書信集的編者大都健在,是不難考查清楚的。
  丁文還根據舒乙先生《茅盾先生的解疑信》(1992年5月26 日《人民日報·海外版》),以肯定“長征賀電”,否定魯迅、茅盾致紅軍賀信。豈不知舒乙先生的錯誤論斷早已被糾正過了。舒乙先生是根據1977年4月8日茅盾先生給羅蓀先生的信和太行版《新華日報》1947年7 月27日的記載得出結論:“至此,關于魯迅先生和茅盾先生電賀長征勝利的謎便可大體解開了。”筆者在1993年2月9日《人民日報·海外版》發表《關于魯迅致信紅軍祝賀東征勝利》,指出舒乙先生論斷有誤。丁爾綱先生以早已糾正了的誤斷作為立論的基礎,還會有什么結果?
  丁文還說:“著名的魯迅研究專家朱正搖著頭對我說:‘起碼我寫文章是不會引用和確認的’”。朱正先生“搖著頭”也能作為否定這件珍貴文獻的依據?朱正先生注重考辨史料,是《魯迅回憶錄正誤》的作者,對否定魯迅、茅盾致紅軍賀信這樣十分嚴肅的問題,丁文公布朱正先生的表態,不知是否征得同意。丁文所引筆者在紀念茅公百年誕辰國際學術討論會大會發言后的即興問答,沒有征求筆者意見,多有不實。
      二、茅盾先生沒有資格稱為中國文化界領袖?
  茅盾先生的長篇小說《子夜》于1933年出版之后,魯迅先生感到非常自豪,1933年2 月致曹靖華信中說:“國內文壇除我們仍受壓迫及反動者趁勢活動外,亦無甚新局。但,我們這面,亦頗有新作家出現;茅盾作一小說《子夜》(此書將來當寄上)計三十萬字,是他們所不及的。”
  瞿秋白同志當時就指出:“一九三三年在將來的文學史上,沒有疑問的要記錄《子夜》的出版,這是中國第一部寫實主義的成功的長篇小說。”(瞿秋白《〈子夜〉和國貨年》,載1933年4月2日、3 日《申報·自由談》)五十多年后,王瑤先生1983年在全國茅盾研究學術討論會上說:“瞿秋白同志的話,到現在經過了半個世紀。但事實證明它經得起歷史的考驗,因為他準確地說明了茅盾在現代文學史上的地位。”(注:王瑤《茅盾對中國現代文學的歷史貢獻》,載《茅盾研究》(1 )文化藝術出版社,1984年6月版。)
  蕭三先生1937年為茅盾《子夜》的俄文譯本寫的序言《論長篇小說〈子夜〉》中說:“茅盾的長篇小說,是近年來中國文壇上的一個獨特的現象。甚至保守的和反動的批評家們,也都不得不承認這部長篇小說,不僅是當代中國最偉大的作家茅盾的重大成就,同時也是整個中國文學的重大成就。”(注:蕭三《論長篇小說〈子夜〉》,載《茅盾研究》(2)文化藝術出版社,1984年12月版。)
  吳宓先生1933年4月10 日在《大公報·文學副刊》發表《茅盾著長篇小說〈子夜〉》中說:“此書乃作者著作中結構最佳之書”,“茅盾君之筆勢具如火如荼之美,酣姿噴薄,不可控搏。而其細微處復能婉委多姿,殊為難能可貴。尤可愛者,茅盾君之文字系一種可讀可聽可口語之文字”。
  當年救國出版社在《茅盾〈子夜〉翻印版序言》中說:“《子夜》是中國現代一部最偉大的作品。”
  朱自清先生1934年4月1日在《文學季刊》第二期發表的《〈子夜〉》中說:“這幾年我們的長篇小說多起來了,但真能代表時代的只有茅盾的《蝕》和《子夜》。”
  戈寶權先生在《談茅盾對世界文學所作出的重大貢獻》中說:“茅盾對世界文學所作出的重大貢獻是多方面的。首先,從他開始文學活動時起,就潛心研究外國文學,介紹外國文藝新潮,宣揚現實主義的‘為人生的藝術’的文學觀點……溝通了中外文學的關系,擴大了我國文學界人士的眼界,開拓了我國文藝的園地,同時也推進了我國新文學運動的發展”。“茅盾對世界文學所作出的重大貢獻,在于他用自己大量的杰出小說作品,反映了中國從“五四”運動以來的現實生活和大革命前后以及三、四十年代的革命斗爭,由于這些作品被翻譯為多種外國文字,從而豐富了世界文學的寶庫。”(注:戈寶權《談茅盾對世界文學所作出的重大貢獻》,載《茅盾研究》(2)文化藝術出版社,1984 年12月版。)所以茅盾先生為中國現代文學大師的地位中外文壇早有公論。但近年有人由于淺薄浮躁,居然把茅公排除在20世紀中國文學大師之外。
  五十多年前,王若飛代表中共中央在重慶發表《中國文化界的光榮、中國知識分子的光榮——祝茅盾先生五十壽日》(1945年6月24 日《新華日報》)中說:茅盾先生是“中國文化界的一位巨人”。
  魯迅先生和茅盾先生,都是我國“五四”新文化運動的先驅,中國新文學的大師,稱他們為中國文學界的領袖,或中國文化界的領袖,都是當之無愧的。丁文說:“當時被稱作文化界領袖者多矣!魯迅只是其中的一人。茅盾尚未能忝列其中”。丁爾綱先生是研究茅盾的專家,在六十年后的今天,盡可以說茅盾先生當時沒有資格稱為中國文化界的領袖,但無法改變客觀存在的歷史事實。
  許廣平先生在《欣慰的紀念》中回憶魯迅先生對茅盾先生的愛護與推崇。許先生說:魯迅先生和茅盾先生“這回手挽手地做民族解放運動工作,在艱難環境之下,是極可珍視的。有時遇到外國友人,詢及中國知識界的先驅,先生必舉××(指茅盾)先生以告,總不肯自專自是,且時常掛念及××先生的身體太弱,還不及他自己。”有人對茅盾先生頗有異議時,魯迅先生“輒不惜唇焦舌敝,再三曉說:對外對內,急需人才,正宜互相愛護,不可減輕實力,為識者笑而仇者快。”
      三、《紅色中華》悼念魯迅時魯迅還能在上海嗎?
  1936年10月19日晨5時25分, 魯迅先生逝世于上海北四川路底施高塔路大陸新村9號寓所。即日移置萬國殯儀館。20日開始瞻仰遺容。 22日下午1時50分舉行啟靈祭,4時30分左右抵達墓地,舉行葬儀。蔡元培、沈鈞儒、宋慶齡等發表演說,蕭軍代表“治喪辦事處”和《譯文》、《作家》、《中流》、《文季》四個雜志社致詞,上海民眾代表獻“民族魂”白地黑字旗一面,覆于棺上。在一片沉重的哀悼歌聲中,先生的靈柩垂落進墓穴。中國偉大的文學家,偉大的思想家和偉大的革命家魯迅先生安息在萬國公墓。
  1936年11月10日出版的中國共產黨中央機關報《斗爭》第116期,刊出10月22日《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中華蘇維埃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為追悼魯迅先生告全國同胞和世界人士書》。(注:閻愈新《紀念魯迅的珍貴革命文獻——介紹中共中央和中華蘇維埃中央政府為追悼魯迅發出的三件函電的標準文本》,載《魯迅研究年刊》1984年號,《魯迅研究資料》(15)。三件函電標準文本復印件,已贈送北京魯迅博物館和紹興、上海、廣州、廈門魯迅紀念館展出。)1936年10月28日出版的中華蘇維埃中央政府機關報《紅色中華》悼念魯迅專版,在頭條位置刊載10月22日共產黨中央、蘇維埃中央政府為追悼魯迅致國民黨中央、南京政府電,(注:閻愈新《紀念魯迅的珍貴革命文獻——介紹中共中央和中華蘇維埃中央政府為追悼魯迅發出的三件函電的標準文本》,載《魯迅研究年刊》1984年號,《魯迅研究資料》(15)。三件函電標準文本復印件,已贈送北京魯迅博物館和紹興、上海、廣州、廈門魯迅紀念館展出。)下方刊載10月22日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中華蘇維埃政府致許廣平的追悼魯迅先生的唁電。中部偏左特欄刊載《魯迅先生的話》。一段是:“…中國目前的革命的政黨(指共產黨—編者)向全國人民所提出的抗日統一戰線的政策,我是看見的,我是擁護的,我無條件的加入這戰線,那理由就因為我不但是一個作家而且是一個中國人。(摘魯迅答徐懋庸并關于抗日統一戰線問題)”另一段是魯迅、茅盾來信中的第三段,即:“英勇的紅軍將領和士兵們,你們的勇敢的斗爭,你們的偉大勝利,是中華民族解放史上最光榮的一頁,全國民眾期待你們更大的勝利,全國民眾正在努力奮斗,為你們的后盾,為你們的聲援。你們的每一步前進將遇到最熱烈的歡迎及擁護。(摘魯迅來信)”
  丁文說:閻愈新認為“那‘×× ××’四字就是魯迅、茅盾。至于為什么以‘×’代名,閻愈新的解釋是‘因當時魯迅、茅盾居住在國民黨統治區上海’。他又認為《紅色中華》只注明‘摘魯迅來信’而未注明茅盾,‘同樣出于茅盾尚在上海之故’。這就十分奇怪了:難道《紅色中華》編者隱去茅盾姓名是因為‘茅盾尚在上海’卻注出魯迅姓名,是認為魯迅‘不在’上海嗎?”
  丁爾綱先生是研究現代文學的專家,是多種學會的理事,魯迅先生安葬一周之后,《紅色中華》10月28日刊出悼念魯迅專版注明“摘魯迅來信”時,魯迅先生還能在上海嗎?也許丁先生急于否定魯迅、茅盾來信,在心態方面出了點毛病,才發出這樣的責問也未可知。
      四、紅軍渡河東征震驚中外魯迅先生能不知道?
  紅軍東征是從1936年2月20日渡過黃河進入山西,到5月5 日回師陜北,歷時75天,轉戰50余縣,橫掃大半個山西,殲滅晉軍7個團, 俘虜官兵4000余人,繳獲各種槍支4000余支,火炮20余門,擴紅8000名,籌集資金50萬元。紅軍東渡黃河,抗日討逆,是中華民族解放史上燦爛輝煌的一頁,與長征同垂不朽(楊尚昆語),獲得全國各階層人士的熱烈擁護和支持。
  丁文說:“也是最重要的,此信中包含的中共與紅軍的信息量大得驚人。僅中共中央文件就提到三份,對紅軍東征的山西戰況也了若指掌!魯迅對這些文件與消息到底從何處得知?”
  魯迅、茅盾來信中開頭就說:“讀了中國蘇維埃政府和中國共產黨中央的《為抗日救國告全體同胞書》、中國共產黨《告全國民眾各黨派及一切軍隊宣言》、中國紅軍為抗日救國的快郵代電,我們鄭重宣言:我們熱烈地擁護中共、中蘇的號召,我們認為只有實現中共、中蘇的抗日救國大計,中華民族方能解放自由!”1936年4月17 日出版的《斗爭》刊出五封上海來信。來信寫于3月24日至29日五天之內。 這可能是黨的地下組織專門組織的。三份中共文件,也可能是黨的地下組織提供的。至于具體是哪位或哪幾位地下黨的同志組織的,有待進一步考查。
  丁文說:“閻愈新列舉《紅色中華》及上海報紙報道‘東征’的材料是想證明魯迅等了解情況。《紅色中華》魯迅看不到,因此沒有證明作用。上海各報的報道,其政治傾向多是支持中央軍與閻錫山部如何‘援晉’‘迎剿’紅軍。”
  魯迅先生看到中央文件,為什么就一定看不到公開發行的報紙《紅色中華》?
  拙文中說:“紅軍東征勝利的消息,震驚中外,《紅色中華》、《大公報》、“中央社”、“路透社”等均有報道。上海《密勒氏評論報》和巴黎出版的《救國時報》采用的是世界幾家大通訊社的消息。《紅色中華》2月26日發表社論:《擁護陜甘紅軍的東征, 為抗日討逆奮斗到底》。消息有“東征紅軍勝利向汾陽前進”。《大公報》2月25日、26日要聞版頭條大字標題:《閻就綏蒙會長官職,陜共渡河晉軍準備迎剿》。《援陜晉軍一部東撤,孫楚飛柳林傳毛澤東已入晉》。2月27 日刊出《陜共入晉情況》:“由本月二十日夜起,迄今中陽屬之上坪村及三交鎮石樓所屬等處渡口渡河”,“入晉者已逾萬人上下”,“由毛澤東率領指揮”。3月3日要聞版題為《毛澤東等在三交鎮,渡河者二萬余人蔓延七縣,閻召開軍事會議即下令總攻》。3月7日要聞版頭條大字標題:《中央決派軍援晉,計分三路每路兵力各二師,商震電閻愿率部入晉》。中央社太原3月9日電:“閻錫山昨(8 日)電駐京辦事處報告:在晉西與共匪激戰,我方傷七八千余名,亡五千余名,實為空前未有之劇戰云。”
  丁爾綱先生對上述介紹熟視無睹。難道國統區報紙的政治傾向能夠一手遮天?《大公報》“傳毛澤東已入晉”,“毛澤東等在三交鎮,渡河者二萬余人蔓延七縣”的大字標題,以及《陜共入晉情況》特欄載:“由本月二十日起,迄今中陽屬之上坪村及三交鎮石樓所屬等處渡口渡河”,“入晉者已逾萬人”,“由毛澤東率領指揮”等字樣,讀者還看不清楚?《申報》當時是中國第一大報,1936年2月24日至3月28日,共刊載紅軍東征消息27條,其中作為要聞版頭條的就有13則。2月24 日刊出魯迅先生《記蘇聯板畫展覽會》一文,同日刊載紅軍東征消息。當時只要平日注意報紙新聞的人都能了解紅軍東征情況,更何況魯迅先生。魯迅先生一貫重視報刊消息,他的很多雜文取材于報刊,對紅軍東征這樣震驚中外的重大新聞,魯迅先生能不知道?丁爾綱先生何必故作“大得驚人”狀?
      五、從上海“乘‘專車’”十天時間還不能到達陜北?
  魯迅、茅盾致紅軍賀信寫于1936年3月29日,《斗爭》于4月17日刊出。從寫信的第二天到刊出的前一天,共18天時間。丁文說:“扣除從收到‘信’(電?)到決定刊出的上上下下決策公布與編發等時間,實則途中只有十天掛零。”“即便當時存在上海陜北的‘秘密渠道’要穿過蔣敵偽多重嚴密封鎖區,即便乘‘專車’,十天時間能從上海送到陜北嗎?”
  《斗爭》是32開蠟紙手刻油印本,出版快捷。卷首二百余字的編者的話,注明寫于4月14日。可見從發稿到出版只三、四天時間。1936 年1月間, 宋慶齡先生派中共黨員董健吾(化名王牧師)從上海到陜北給黨中央送信。董健吾和張子華往返于上海與陜北黨中央所在地瓦窯堡,說明當時上海陜北之間的“秘密渠道”是存在的。至于丁爾綱先生說的“要穿過蔣敵偽多重嚴密的封鎖區”,這就是丁先生缺乏基本的歷史地理常識了。1937年7月7日“盧構橋事變”后日本帝國主義侵略者才大舉侵犯我國。1940年汪精衛偽政府在南京建立。1936年時,上海陜北之間是根本不存在敵偽封鎖區的。
  上海到西安是通火車的,全程1500公里,乘普通客車兩天時間。西安到膚施(延安)也通汽車,全程370公里,有兩天多時間也夠了。 膚施到瓦窯堡90公里,騎馬送信,一天時間。馮雪峰同志1936年4月20 日從陜北出發,4月25日即到上海,只用了六天時間。1940年5月24日上午8時,茅盾先生隨朱總司令的車隊由西安出發, 傍晚在銅川一家旅店歇宿。25日午后一時許拜謁黃帝陵。在黃陵前攝影留念。茅盾先生被朱總司令點名講了黃帝的故事。晚上在富縣招待所休息,26日午后二時許抵達延安南郊的七里鋪。這樣算來,由上海到陜北瓦窯堡中共中央所在地,只有六天時間。丁爾綱先生所謂“即便乘‘專車’,十天時間能從上海送到陜北嗎?”的疑問應該解決了吧!
      六、丁文指責《紅色中華》編者和新華社有什么道理?
  丁爾綱先生寫的是討論魯迅、茅盾致紅軍賀信的文章,卻節外生枝,對《紅色中華》編者和新華社進行了無理的指責。《紅色中華》編者鑒于魯迅先生逝世,但茅盾先生還處于國民黨白色恐怖的上海,所以摘登魯迅、茅盾來信時,只注明“摘魯迅來信”,隱去茅盾先生姓名。而丁文指責:“這封完整的信署名為‘×× ××’兩個人。而非‘魯迅來信’中之‘魯迅’一個人。由此可見《紅色中華》的‘摘’引者態度是否嚴謹,大可置疑。”丁先生又犯了如前文所述責問:“這就十分奇怪了,難道《紅色中華》編者隱去茅盾姓名是因為‘茅盾尚在上海’卻注出魯迅姓名,是認為魯迅‘不在’上海嗎?”的錯誤。陳福康先生反問丁爾綱先生:“丁先生不知道注出魯迅姓名的這期《紅色中華》是魯迅追悼號嗎?魯迅已經逝世,寫出他的名字是不怕敵人再去迫害他了;而茅盾還在,是需要保護的。《紅色中華》編者這樣的‘態度’有什么‘不嚴肅’,有什么大可置疑呢?”(注:陳福康《魯迅茅盾致陜北賀信不容否定》,載《新文學史料》1998年第2期。 )丁文指責新華社和許多報刊:“最令人遺憾的是:新華社和許多報刊,尤其是新華社,對閻愈新(之發現)、(新發現)前后相互矛盾、論證多不可靠的兩篇文章,竟然兩度‘炒作’,人為地造成轟動效應。而對自己兩次報道相互矛盾處,又不自行糾正。作為黨和國家的喉舌與權威代言者,不能認為這是一種嚴肅的負責任的態度!”陳福康先生在《魯迅、茅盾致陜北信不容否定》(注:陳福康《魯迅茅盾致陜北賀信不容否定》,載《新文學史料》1998年第2期。)一文中反問:“我認為, 閻先生根據新發現的史料更正自己原先的看法,應是允許的,而且正表明他態度嚴肅認真,不應嘲諷。當今文壇上無聊的‘炒作’確實不少,應該批評;而閻先生的文章宣傳的是魯迅、茅盾對黨的擁護,正是難得的好文章,本身寫的正是‘大事’,又談何‘當作大事炒’呢!”“丁先生不但毫無道理地指責閻先生‘大肆張揚’甚至還認為新華社和一些報刊發表這樣重要、精彩的消息不是所謂‘嚴肅的負責的態度’,這是我們不能同意的!而據友人告知,丁先生此文在《新文學史料》發表以前,已在廣州某刊一字不差的發表過。不知這算不算‘兩度炒作’?”丁爾綱先生是一位研究現代文學的學者,也沾染了當官作老爺開口教訓人的惡習,明明是自己錯了,還要指責新華社“作為黨和國家的喉舌與權威代言者”,如何不嚴肅不負責任,有什么道理?這樣的文風我們已經久違了,但愿其不再死灰復燃!
  綜觀丁爾綱先生“商榷”全文,一切從個人憑空的設想出發,不能正視歷史的客觀事實,文章中反復使用的那些“妄斷”、“輕率判定”、“冒失”、“急功近利”、“平添了一些混亂”、“把猜想和推斷當作立論的根據”等等詞語,不正好是丁先生文章的寫照?
  討論學術問題,大家都要在學問上多下功夫。一篇“商榷”《斗爭》所載《中國文化界領袖×× ××來信》是否為魯迅、 茅盾來信的文章,理應尊重歷史事實,讓史料講話,仔細論證,而丁先生虛張聲勢,盛氣凌人,強詞奪理,冷嘲熱諷,油腔滑調,焉能談到學術爭鳴。“文如其人”的名言,在丁文中又一次得到印證。
  
  
  
新文學史料京188~196J3中國現代、當代文學研究閻愈新20002000 作者:新文學史料京188~196J3中國現代、當代文學研究閻愈新20002000

網載 2013-09-10 21: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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