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言論自由——重回二十年前的記憶

>>>  讀書—連接古今充實信仰  >>> 簡體     傳統

談言論自由

——讀胡平《論言論自由》

筆者言:原先對胡平只是對其自身的經歷有所了解,近日偶得其80年代結稿的《論言論自由》一文,讀后深為感觸。這里寫作此文僅僅是將自己的一些想法表達出來,附庸風雅而已。由于本人現在在這一方面的研讀尚且不夠,所以這里只是想把自己的一些直覺表達出來,文體不求精致,但求思考的完備。

相對于80年代初期,當下的中國的言論已經是大為自由了,但是說我們現在已經獲得這一最基礎的權利,筆者實在是不敢茍同。目當下各大報刊、網站或者相關的可供公共閱讀之處,我們是否能夠言想言之言?大陸地區似乎也就幾家報業集團和網站語言稍微犀利,欲發觀點首先必守的一條就是要遵守憲法和法律的規定,要擁護社會主義,中國領導等等。  

但是這并不是言論的自由。何謂自由?當是涉己的范圍內,按照自己認為合適的辦法來支配自己的身和心,獨立決斷,自主行動而不受他人或組織的無理干涉。[1]而言論自由是我國憲法規定公民政治權利的第一條。思想之自由是人之所以為人的關鍵之處。倘若想言而不敢言,因言獲罪,則公眾會陷入犬奴主義的境地。作為我國公民應當由發表各種意見的自由。“好話、壞話、正確的話、錯誤的話統統包括。”(2頁)如果言論只能在當權者或執政者的許可之下才得以表達,那么這就是與封建帝王的廣開言路、專制主義下的開明專制毫無二異了。

憲法是我們的根本大法,我們發表意見要遵循憲法的規定,這無疑是正確的。但是借此來阻礙言論的自由表達,則是不正確的。憲法是在民意的基礎上制定和建立的,也就是說在一國公民為了實現自身的幸福,就一定的原則而建立的。憲法是在公民權力行使的基礎上制定的,其目的是為了保障公民的權利的。所以是公民權力誕生憲法,憲法保障權利。將憲法拿來做言論不自由的盾牌,是不是會不擊自破。所以憲法是為了保障言論自由的,如果憲法不能保障這一最基本的政治權利,那么這樣的憲法我們還有必要遵守嗎?“憲法的權威性、強制性,本身就是體現在對持異議者們行為的約束力,因此它不否定人們持有異議的合法性”。(3頁)  

自由是帶著鐐銬跳舞,這一觀點一直被廣為傳達。可以看到這一觀點本義是具有相當大的合理性的。一方面自由的實現受的限制是“事物本身內在的規定,而非外來的強制”(2頁)。所謂我的自由的行使不能干涉別人的自由行使。上面也已經說了,在涉己的范圍內,人們有權主導自己的一切思想和行為。其邊界就是不得影響別人的干涉別人限制別人這一權利的行使。而這也并不是外在的限制,而是另一個體自由內在的思想和行為表達的規定。這本是無可非議的。但是在現實政治和社會生活中,我們往往是將其曲解。常常是一種權力的擴大或膨脹受到追求自由的公眾的懷疑是,這句話就會應時的出現。而中國的百姓往往是比較謙和和寬容的,凡是往往只是要一個說法就行了。所以這就為公共權力的無限膨脹提供了機會。在我國建國以后的三十年里,這一現象處處可見。

第二點就是言論與行為的界限問題。這一問題不能夠徹底解決,那么真正的言論自由是無法實現的。人的思想活動一般都會以語言的形式表達出來;而另一方面,因為人的思想和行為是緊密相連的,思想的活動往往趨于行動的實現,但是并不一定全部都會。下面就是最要重點關注的:行動的實現并等于言論的表達。言論與行為的界限本是如此的明晰,只是一些支持言論不自由或者懼怕言論自由者從中作梗,往往將思想的表達與行為混為一談,所以將言論理解為行為,或者退一步講公共發表的言論當作行為。言論是思想的表達,而行為是為了實現思想表達所做出的實際的行動,比如甲謀殺乙,我們對其業已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判罪,而不能說因為甲對丙說他要殺了乙就將其作謀殺罪論處。在奧運火炬傳遞期間,江蘇男子網上戲言搶奧運火炬被拘留10天,雖然其言論是不合時宜和民意的,但是就其言論而被拘留,則是對言論自由的僭越!

我持這樣的觀點,定有很多的讀者會這樣說,“我也知道你說的很有道理,但是在中國領導不同意那還不是廢話!”持有這種觀點的讀者明顯對我上面所述的關于言論自由的內涵沒有能夠理解。這也是當下中國的悲哀之處,明知真理但卻無意維護真理!所謂的言論自由并不是領導者或者執政黨允許我說,我就有的。“一個國家有無言論自由,不在于當權者是不是愿意傾聽或者容忍批評和意見,而在于他們有沒有權力懲罚那些持反對意見的人。”(6頁)我們不能只說黨和政府官員喜歡聽的,不喜歡聽的就一律“和諧”掉。這樣并不是堅持黨的領導,而是對黨的欺騙,對國家將蒙難的冷眼旁觀!胡平在三十年前就發出振聵人心的吶喊:“只有當權者沒有權力懲罚持不同意見的人時,才有了真正的言論自由;只有在人們的言論權力無需善良開明的領導保護也能獨立存在時,才有了真正的言論自由;只有在人們學會了抵抗權力隊言論的干涉企圖時,才有了真正的言論自由!”我們建國以來的種種災難很大的原因就在于言論的不自由,對錯誤意見難以形成有效的對抗和糾正,在很大的程度上是自作自受,有意地違背自己理性的呼聲絕對會構成悲劇的開端。

關于言論自由的重要性,胡平先生通過對言論自由和不自由的利弊對比進行了系統的清晰的闡述。他主要著力于以下幾點:言論自由有利于認識真理、發展真理、造就真正的馬克思主義者、有利于國家的統一、有利于政權鞏固。可以看出胡平的主要角度還是從馬克思主義的角度進行分析的,而關于后兩點,我將在下文闡述。本人雖受黨的教育十多年,但是就這一整套思想體系仍是毫無建樹,所以我不想從這些角度談我們的言論自由。在這里我就自己膚淺的理解進行自己的思考。

首先言論自由是公民基本的權利,言論自由的實現對于公民政治權利的實現具有舉足輕重的關鍵性作用。憲法規定我國公民具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政治權利。稍微有點常識的人就會發現這幾點完全是在言論自由基礎上的自然延伸。言論的正式發表和出版既表現為出版的自由,集會、結社主要是基于同樣的思想信仰,而交流主要的還是通過言論,至于游行、示威,試想連一個話都不能隨意說的國家中游行、示威能夠舉行起來嗎?所以沒有言論自由就沒有真正意義、完整意義上的政治自由、政治權利。  

其次,言論自由有利于民主政治的建設。對于整個民主大廈而言,言論自由就是它的基石,如果大多數人對言論自由的含義和價值都缺乏認識,或者是迫于強權茍且存活,整個民主結構就無異是沙灘上的大廈。筆者認為,就當下中國民主政治改革舉步維艱,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言論自由的觀念還未能真正的為民眾所掌握認識并深入人心,畢竟中國的公民社會還未能孕育成熟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再次,言論自由是公民面對強大的公共權力的最后堡壘。民主的價值不僅僅表現為少數人對多數人意見的服從,更在于多數人對少數人的意見的尊重。而這兩者也就形成了一個關于民主的悖論。我們自清末開始的民主奮斗的失敗主要就是被這一悖論引向了歧途,往往是兜了一圈又回到了專制集權的老路子上去了,竹籃打水一場空,或許激起的水花有時候還比較的好看。而這個歧途的引入往往就是托克維爾所說的多數人的暴政。少數人的意見難以得到真正的尊重。那為什么少數人的意見難以得到尊重呢?還是言論的不自由阿,沒有言論的自由,那這少數的人還敢說話嗎?文革的開端我們也是有人反對的,但是最后還是十年的浩劫,還不是言論不自由,理性的聲音被個人崇拜的謊言淹沒了。所以在一個民主的國家,或者一個要建立民主政治的國家理所當然的就要堅持言論自由,保障任何一個人能夠不受外界的干擾自由表達自己的觀點。只有這樣才能夠在每一個時代發出理性的聲音,防止多數人的暴政。這種反對或許總是被多數人反對,但是這少數人聲音的發出本身就具有重大的意義。“這種促人興奮的,促人思索的,從而推動言論原則的深入,或多或少對權力形成一種有益的牽制。”(30頁)

那么對言者治罪的后果又是怎樣的呢?在此文中,胡平先生對專制者以及我們整個民族發出了嚴厲的警告。首先是舉國民眾說假話,億萬民眾藏起了自己的正直的靈魂,一個個的行尸走肉,欺上瞞下,在一切公開場合,我們聽不到一句真話。工人不再直抒己見,農民不再淳厚樸實,豪杰志士消磨了英雄血性,少年兒童一開始就諳熟陽奉陰違。言論不自由給我們的民族已經造成了刻骨銘心的傷害,整個民族心理已經變得殘缺,人人都戴著精神枷鎖。“言論自由就像空氣,唯有失去它時一般人才會感到它存在的價值。”(20頁)因言治罪對公眾造成的損害正像窒息,雖看不見刺眼的傷口,但是其危害卻是致命的。

第二,因言治罪,使得我們這個民族變得精神消極。自89以來,我國人民表現出一種“看破紅塵”的精神狀態。這與這之前為了民主英勇奮斗的狂熱狀態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人們普遍的只顧私人生活。縱然市場浪潮的沖擊是一方面的原因,但是最重要的還是人們對因言治罪的恐懼。自57反右開始,我們的人民已經很長時間沒有能呼吸到言論自由的新鮮空氣,在強權的控制和壓迫之下,人們的心理已經變態。公眾已經經受不起言論引起的那種種罪行,長久的批斗使人們心理產生了對自由言論后果的恐懼。所以整個民族的情緒變得消極,而無精打采這樣一種現象有極具誘惑力,我們雖然憎恨死氣沉沉,但是久而久之我們就開始對這樣的精神狀態戀戀不舍。而對這種消極精神狀態的打破,唯有靠思想的解放,我們要辨、要變,要讓言論自由的觀念深入人心,讓人人想言,敢言!“精神自由不僅能產生真理,而且能產生熱情,只有在精神自由的地方,人們才能表現出較高的熱情與較高的效率。沒有偉大的熱情就不可能完成任何偉大的工業。”(20頁)

第三,因言治罪使得我們的進步舉步維艱。英國人有句話,寧可失去整個印度,也不愿失去一個莎士比亞。我們承認一個民族的進步是人民群眾推動的,但是民眾的所有行動必須要按照一定的秩序和組合,只有這樣民眾的力量才能發揮出來。而秩序的維系,制度的制定,革命和改革的領導必須要有一個優秀領袖人物。只有在優秀人物的推動之下,我們的民族、國家,才能夠進步。而優秀人物的觀點往往是為舊有的體制所不兼容的。比如近現代歷史上的歷次改良與革命,戊戌六君子被斬于菜市口,孫文流亡海外長達十六年,文革時期,多少的進步人士遭到了血洗。在那十年的浩劫中,中國已經不是由憲法沒憲政的問題,而是連憲法也是形同虛設,國家主席被迫害致死,這不僅僅是對憲法的褻瀆,更是對人民權力的藐視。沒有一個國家像我們這樣曾對自己的英雄兒女進行如此大規模的迫害,以一種狂熱的勁頭,摧殘著自己土地上的鮮花。因此因言治罪使的我們民族的優秀兒女慘遭迫害,我們的民眾沒有一個理性的領導,于是變成一幫烏合之眾,使得我國失去了最為寶貴的二十年發展黃金期。

我們的言論自由又是怎樣喪失的呢?我們要尋回自己天賦的權利就必須對這一問題進行解答。筆者認為這主要是由于以下的幾點原因:

每一場具有重大意義的變革都需要一個較大的權力的領導,這是無可厚非的事實。區別僅僅在于這個權力在變革之后能否對其形成有效的限制。我們的人們非常的熱情和寬大,在需要一個強權的領導帶領我們爭取幸福的生活的時候,我們就將自己的權力貢獻出來,交給這樣的一個領導,讓他具有打破原先就有秩序地力量(這里的領導并非僅是單個的個體,在近現代往往更多的使一個政黨或政府)。但是我們稍不留意就相應地交出了我們的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等等權利,而在失去了之后,由于中華民族強大的傳統文化的作用,我們的人民又懶得去爭取原先屬于自己的權利,失去的就失去了吧。這是其一。

在這個強權實現了變革滯后,由于外在限制的缺失,使得權力得以無限的擴張,最后又回到原先的路子上,然后再變革,再墮落。這樣我們的民族和國家就陷入了一個循環的怪圈之中。強權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就對言論進行嚴格的控制。而鎮壓言論往往是從那些被大多數人真心真意地認為是反動的言論開刀(比如建國后對聲稱維護民國體制或封建傳統的言論進行控制鎮壓)。這樣,從一開始,公眾就陷于某種欺騙的氛圍中,接著就是少數人的言論,接著就是進步言論。等到有一天公眾發現這一謊言,自己的言論自由已經消失殆盡。還是上文的那句話,自作自受。這是其二。

我們不能說我們民眾是無知的。我們的民眾中是有無數的仁人志士意識到反抗強權,實現民主的重要性,但是往往是一顆紅心,奮斗的不得法。一方面是強權的壓制,一方面是民眾的消極態度。所以在這種尷尬的局勢之下,往往難以尋求一個合適的方式。我們付出了很多的犧牲,但是這些犧牲所成就的功業欲犧牲相比卻是不相當的。“以大膽發表不同意見的方式去爭取言論自由,事實上是以運用言論權利爭取言論權利,無形中假定了大家已經懂得了言論自由的意義,把尚未解決的問題當成了已經解決完畢的問題。”因此這樣的犧牲是無謂的。這是其三。

言論不自由或者說言論完全意義上的不自由已成為既定的事實,那么我們怎樣奪回這原屬于我們權力呢?

在我們這樣的一個國家,對于民主這樣的最優體制的追求還尚是一個追求的過程。在這樣的一個過程中,民主的觀念、權利的意識會逐漸的深入人心。所以實現言論自由的根本途徑還是民眾覺醒。我們沒有經歷發現言論自由原則的經驗的過程,那么我們就必須補上這一課。在這一過程中,在極權的威懾下,人們會在木匠帶枷鎖的過程中,深刻地體會到這一原則的價值和內涵,所以更多的是一個漸進過程中的民眾自省。不要對我們的民眾太悲觀,中華民族兩千年的專制是造成了一定的自閉,但是在經過一個相對較長的時間的斗爭和努力之后,我們也會有公民社會,我們也會要求自身權利的內在需求。

當然我們也急需先進人士的振臂高呼,這就像一個化學實驗,在原先物質的準備下,往往需要催化劑的作用,使得整個化合的過程的速率、效果變得更快、更好。上文業已談到領袖人物的作用,這里我不再贅述。那么這位領袖或者這個團體需要具備什么樣的素質呢?一是時代和民主強烈的責任感;二是對言論自由的熱情追求;三是對這一價值原則的深刻理解,而這是最為重要的一點。我們也寄希望我們的執政黨能夠重視這一原則的啟蒙,但是要與廣開言路區別出來。

戰斗當首先守住堡壘,而我們的堡壘就是言論自由,在強權的進攻下,最后能夠起到抵抗作用的就只有堡壘。所以我們要建好我們的堡壘,萬萬不可掉以輕心。我們要通過自己不懈的努力,使言論自由之觀念深入我國民眾的靈魂,讓我們、我們的后代能夠自由地想、自由地說、自由地寫。最后以胡平先生的一段話結束本文:“愚蠢已經到達了頂點,災難已經達到了高峰。受難的人在思考,在思考的人又橫遭壓迫。普遍的絕望喚起新的希望。”

                                      2008-11-15  

                                         于蘇州大學炳麟圖書館愛維爾
  



  

[1] 張鳳陽等著,《政治哲學關鍵詞》,江蘇人民出版社,2006,15。

 


流年無痕的世界 星云52 2013-08-22 12:36:04

[新一篇] 我為什么寫《論言論自由》

[舊一篇] 訪問《從獨裁到民主》作者:吉恩·夏普
回頂部
寫評論


評論集


暫無評論。

稱謂:

内容:

驗證: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