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銀行間拆借市場的若干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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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民銀行計劃資金司 劉yūn@①)
  目前,以同業拆借市場網絡交易為主體的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試運行已半年多了。運行的基本情況是好的,但是,與建立真正的統一有序的市場體系還有差距,為此,分析銀行間拆借市場的運行狀況,客觀對待銀行間拆借市場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健全銀行間拆借市場的一些政策建議很有必要。
   (一)進一步規范完善同業拆借網絡
  1996年1月3日,中央銀行運用現代計算機網絡,建立了“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交易網絡系統”。這個系統包括了兩級網絡,一級網絡由各大商業銀行總行與35家融資中心所組成;二級網絡由融資中心吸收當地金融機構為會員組成。融資中心吸收的金融機構會員通過融資中心就地交易,不足部分通過一級網絡解決。兩網絡同時交易,信息集中反映。
  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運作的情況表明,同業拆借市場網絡的最大好處在于同業拆借交易信息得以集中,交易者對象擴大,入網單位能夠通過網絡獲得全國同業拆借市場基本的信息,包括成交利率、期限、金額等。與以前同業拆借依靠打電話詢價交易相比,顯得更方便。同業拆借市場網絡最明顯的問題是,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建立只是信息的集中匯總,交易過程仍然是交易雙方從計算機上獲得信息后,通過電話協商妥當后,再將結果輸入到計算機網絡。基本手續仍然按照原來網絡建立前的程序辦理,同業拆借網絡無法使交易者直接處理交易的全過程。另外,從交易情況看,網絡交易具有一個明顯的特點是,融資中心之間的交易份額大,約為80%多,其他交易者之間交易份額所占比例為20%左右。說明二級網絡金融機構的資金需求較多,商業銀行一級經營三級管理、資金縱向調撥不靈的狀況一時難以改變,交易需求主要來自商業銀行基層金融機構。可見,這個時期銀行間拆借市場上,融資中心之間的交易居主導地位。
  因此,規范健全銀行間的拆借網絡,必須注重二級網絡的建設,要進一步推廣和完善二級網絡的通訊管理和線路架設;必須搞好網絡程序的版本升級,解決網絡上的技術問題,排除技術故障,加強業務人員的操作技術培訓。
   (二)放開利率要與運用調控手段穩定市場并舉
  利率市場化是社會主義市場金融體制改革的重點,也是難點。利率市場化要求,中央銀行要放開對同業拆借利率最高限的管制,同業拆借利率根據市場資金供求狀況,由交易雙方自主決定,資金不受供需地域限制,合理流動。
  同業拆借利率的市場化有兩個基本意義:其一,促進同業拆借市場的規范發展。利率不放開,管制利率和市場利率并存,必然會形成黑市和私下交易,杜絕黑市與私下交易的最好方式是放開利率。我國外匯市場上匯率的統一所依靠的就是匯率的放開,匯率放開最終消除了外匯黑市和私下交易并形成了全國統一的外匯市場。其二,是中央銀行實施宏觀調控的需要。實行利率市場化,中央銀行在控制貨幣供應量的同時,把利率作為中央銀行的操作目標。同時,與貨幣市場相關聯的公開市場業務的開展,也取決于利率的市場化。因此,規范同業拆借必須實施市場化的利率,否則,會影響中央銀行通過同業拆借市場進行宏觀調控的有效性。
  隨著銀行間拆借市場的建立,目前,已經初步放開了拆借利率,而且利率水平趨勢平穩。分析其原因:一是6月1日以前,沒有取消同業拆借利率最高限,各地同業拆借仍然按照利率管理的拆借利率最高限來執行,除個別地區的拆借利率上沖最高限制外,這個時期同業拆借利率總體水平穩定。二是6月1日放開利率時,恰逢上半年全國資金狀況相對寬松,利率水平下調,決定利率水平應該穩中有降。三是目前的拆借利率水平與經濟發展狀況比較,也不算低。可以說,利率水平的穩定,并不是計算機網絡的建立所能達到的,一遇到資金供求發生變化,利率的波動在所難免。因此,放開同業拆借利率的同時,要注意加強管理與監控。
  加強對同業拆借利率監管,必須密切注意利率動向,加強監督檢查,在投資需求未得到有效控制,一些社會集資活動還比較普遍的情況下,利率放開的同時,要加強監督檢查工作,防止私下交易。特殊時期可以采用拆借利率最高限制的辦法,比如存在高通貨膨脹率拉動利率的過度上升,造成同業拆借利率不正常波動,可以再相應實行拆借利率的最高限制。許多國家的中央銀行,在運用增減貨幣供應等手段來影響同業拆借利率變動難以達到預定目標時,通常都是采用設立最高利率限制的辦法,既保護經營者利益,又穩定市場。同時,要加強對利率管理體制的改革,優化利率結構,減少利率檔次,逐步探索放開其他利率水平的路子。
  為了穩定利率,必須運用宏觀調控手段加強調控。加強調控的主要措施是中央銀行開展公開市場業務,促進同業拆借市場資金的總量均衡。同業拆借市場是貨幣市場的一部分,中央銀行要通過在同業拆借市場的運作實施貨幣政策。國際經驗表明,許多國家中央銀行實施宏觀調控,開展公開市場業務操作離不開同業拆借市場。例如法國中央銀行80%、土耳其中央銀行70%的公開市場業務都是通過同業拆借市場來運作的。近年來金融機構備付金情況表明,我國的資金運行具有同質同向性。資金松時全國都松,資金緊時全國都緊。對此,同業拆借市場自身無法進行全國性的資金余缺調劑和松緊配置,必須由中央銀行參與市場:資金松時在市場上吸收資金,資金緊時通過市場吐出資金。因此,中央銀行要運用調控手段參與同業拆借市場,調控同業拆借資金總量以穩定市場。一是中央銀行直接通過拆借市場開展公開市場操作,吞吐有價證券;二是增大再貼現力度,開展票據的貼現與再貼現。
   (三)盡快下發同業拆借管理辦法,加快同業拆借管理制度建設
  總體看,現階段在同業拆借業務管理上存在的混亂現象有三:一是市場參與者界定不清,沒有區別對待。既有商業銀行,又有政策性銀行;有商業銀行總行,也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有金融性總公司,也有各類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代辦機構。甚至除了金融機構以外,還有非金融機構單位、個人參與同業拆借。二是拆借期限、利率、流向規定不清,存在短拆長用現象,也存在利率黑市和民間高利借貸現象,大量資金流向房地產、股票等高風險投資行業,造成拆借資金流失嚴重。三是回購、貼現、轉貼現等資金融通方式沒有統一的規定,出現假回購真拆借,假轉貼現、實為逃規模拆借的現象。在機構管理規章方面上,主要問題是存在辦理同業拆借中介機構性質界定不清,脫鉤辦法不完善,網絡建立措施不落實等。1994年,中國人民銀行下發《信貸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對同業拆借做了一些必要的規定,但許多地方很不完善,無法對同業拆借行為起有效約束。
  為此,必須盡快出臺同業拆借管理辦法。如果總體管理辦法一時無法下發,可以采用補漏洞辦法,制定管理措施,解決一些管理規章上存在的急需解決的問題。目前,急需解決的幾個問題主要是:1.盡快明確非銀行金融機構有區別地參與同業拆借,證券公司只能做24小時以內的隔日拆借,非銀行金融機構之間的拆借必須經過當地融資中心進行,不允許非銀行金融機構相互之間直接拆借;2.要明確專業銀行系統內上下級行之間的資金流動不能作為拆借,跨地區兄弟行之間的拆借要經過融資中心辦理;3.要規定入市資格,明確規定金融機構進入一級網絡,必須達到一定的標準。新設立的銀行入網,要規定其各項存款必須達到一定的數額,城市合作銀行的各項存款必須達到一定數量,否則,不得接受其進入一級網絡。二級網絡會員的入市資格由融資中心確定,并報當地人民銀行批準;4.要解決專業銀行授權問題,1—5月銀行間拆借市場的運行情況表明,融資中心之間的拆借占80%以上,資金余缺調劑主要在二級網絡。目前存在商業銀行總行對其分支機構授權不足與商業銀行基層行處對短期資金需求較大的矛盾。對此,應該規定,由商業銀行省分行申請,與省人民銀行會審,報商業銀行總行審批,擴大授權金融機構數,以利于上述問題的解決;5.要強調在新的管理辦法出臺以前,原有的規定必須繼續執行,對違反管理規定的要嚴肅查處,以免在新舊辦法交替過程中引起市場的混亂。
  拆借市場運作的主體是資金,1993年以來,有關部門根據同業拆借管理的要求,起草了關于同業拆借管理的有關規定,以加強同業拆借資金的管理。當務之急就是要加快下發同業拆借業務管理規定,出臺同業拆借管理政策。如果總體管理辦法的下發尚待時日,也必須就上述的一些急需解決的問題形成條文意見,下發各地執行,以免新舊管理辦法交替對同業拆借市場的影響,保障同業拆借市場的規范運作。
   (四)核定同業拆借最高余額,加強對同業拆借市場的監控
  同業拆借市場是市場資金的集散地,中央銀行必須通過同業拆借市場監控資金的流量與流向,加強同業拆借資金管理,保障拆借資金的合理流動,對市場資金進行總量與結構調節。否則,同業拆借市場將會成為信貸資金以至是中央銀行基礎貨幣流失的主要渠道。受利益驅動,大量拆借資金將變成套利投機工具,流向房地產和證券投資,擴大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增大通貨膨脹壓力。因此,對同業拆借市場需要監管,更需要監控。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最基本的方法是核定同業拆借限額。
  對金融機構的同業拆借核定最高限額,要求對從事機構的資金拆出拆入交易量,依據一定的標準核定最高拆借余額。同業拆借限額按照資金拆借的流向劃分為拆出最高余額和拆入最高余額。目前,中央銀行對全國銀行間拆借市場一級網絡的參與者核定了同業拆借最高余額。從實際效果考察,核定金融機構拆借最高余額,起到了三個基本作用:
  第一,規避拆借資金風險,將拆借風險消化在金融機構內部而不是拋入市場。與回購市場一樣,同業拆借市場是專門辦理拆借業務的中介組織,不可能有風險的承担能力,如果不把風險控制在金融機構內部,而把風險引到市場上來,一旦發生拆借資金風險,其結果必然會將風險連續放大地擴散到金融機構以至是整個金融機制中去,導致資金的連環債務和多邊債務,導致大面積的金融風波。
  第二,對同業拆借實施限額管理,是金融市場發展的階段性要求。目前,同業拆借市場經過幾起幾落,尚處于一個起步階段。這個階段對金融機構的拆借實行限額監控尤為重要。在限額指標管理下,人們往往把限額作為一種剛性指標,并按照剛性管理原則制定相應的處罚規則,監管部門有章可循,金融機構辦理拆借業務就會規范得多。而對金融機構拆借活動按照比例管理,人們容易將比例當作是一種彈性指標,比例管理很容易流于形式。總結以往經驗教訓,缺乏剛性指標的約束,是造成大量逾期資金拆借和違章拆借的原因之一。一些金融機構超比例、超期限拆借資金,有些金融機構的資金拆入量是其核心資本的20倍甚至更多;有些金融機構還有大量的中央銀行貸款,而其拆出資金卻占了相當大的比例,原因在于缺乏剛性指標的約束。
  第三,防止套利與投機,促進同業拆借市場的穩定。經驗表明,放開同業拆借利率,容易產生套利并沖擊同業拆借市場。據分析,同業拆借市場利率的平穩,也應該得力于中央銀行對一級網絡的參與者核定了同業拆借最高余額,將大部分的同業拆借納入了統一規范管理的軌道。臺灣從80年代初到90年代,對同業拆借一直實施限額管理并促使臺灣的同業拆借市場比較穩定。特別在目前資本市場動蕩情況下,資金拆借最高余額的核定,能直接限制短期資金流向資本市場,減少資本市場波動對同業拆借市場造成的影響。
  從負面作用考察,十多年來中央銀行信貸資金管理的經驗表明,按照比例監控與按照限額監控一樣,在一定的區域內,同樣具有不可調控性:對同業拆借實施限額控制可能會導致金融機構資金寬松時拆不出資金,資金緊張時不斷擴張資金拆入來用足拆借限額;對同業拆借資金實施比例管理,可能會導致資金寬松時,金融機構按比例增加拆出資金,而資金較緊張時,其拆出資金也不可能做同步下降,特別是在存款變化快,甚至出現頭寸赤字時,根本無法按照比例來考核。因此,與其依靠難于監控的同業拆借比例彈性指標,還不如依靠中央銀行可監控的便于運用的限額控制剛性指標。
  事實證明,在我國一些經濟金融領域中實施限額管理,是一種十分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在目前金融市場發展的初級起始階段,對同業拆借實施限額管理制度,也許是消除因為拆借市場的高風險而導致的區域性和系統性金融危機并促進同業拆借市場穩定運行的有效舉措。
  進一步搞好同業拆借限額管理。一是要注意適當調整,使限額與實際操作相吻合。二是要對二級網絡的會員的拆借核定同業拆借限額,因為從網絡運行情況看,二級網絡的交易是主要部分。目前,總行只對一級網絡會員核定了同業拆借限額,隨著拆借限額業務的逐步規范,要逐步對二級網絡會員核定同業拆借最高限額。
   (五)從市場外對市場注入少量資金,解決同業拆借市場的救急救
   緊問題
  1993年以來,總行對拆借市場注入了部分調劑資金,期限1個月,周轉使用到期收回。據幾年來管理經驗考察,調劑資金數量不多,但其真正起到了特殊的作用。從實際考察,調劑資金不可多,也不可無。多了風險加大,難于掌握;沒有又將會影響市場的正常運作。一是調劑資金的使用為中央銀行基礎貨幣的運用探索了新路子。從以往情況看,調劑資金對調劑金融機構的頭寸余缺,真正起到了救急救緊的作用,而且周轉快,提高了中央銀行基礎貨幣的使用效益。二是解決融資中心本身的頭寸余缺問題。目前,一般金融機構的頭寸問題有三條解決渠道:上下級行的資金調撥、拆借市場以及人民銀行的頭寸資金,而融資中心的頭寸余缺只有拆借。三是應付清算需要。在今后相當長的一段時期,金融機構資金縱向調撥不靈,清算支付系統經常出故障的現象依然存在。對此,只有依靠從市場以外注入一部分資金彌補一至兩天甚至是幾個小時的頭寸才能維持市場的正常運轉。
  因此,我們主張,對調劑資金,首先應該考慮的不是如何收回的問題,而是如何用好的問題。總行運用調劑資金必須采取三項措施:一是要收放并舉。不要一次性全部收回,應該留一部分以應付上述需要。二是重點投放,周轉使用,期限要短。當月末收回,次月初要繼續下達給一部分融資中心使用,可以不灑胡椒面,集中投放于部分地區,以維持拆借市場資金的總體平衡與正常周轉。三是要靈活掌握,適時調節,平時與節日期間要有所區別。
   (六)合理建立銀行間市場的組織框架
  合理的同業拆借市場組織構架,是同業拆借市場規范統一、穩健運行的有力保證。需要強調的是,建立全國統一的同業拆借市場的組織框架,既要注意吸收國外先進經驗,又要從中國的實際情況出發。目前,設立同業拆借市場機構的基本模式有二種:
  第一,建立區域性融資中心,類似日本的短資公司。具體操作上,繼續保留一、二級交易網絡構架,組成全國的同業拆借網絡體系,全部交易信息集中通過一個統一的電子計算機網絡反映。按照目前的經濟區劃,將二級網絡的融資中心辦成區域性短資公司,辦理同業拆借自營與代理拆借業務,短資公司與人民銀行脫鉤,成為獨立的法人實體。
  這樣做的可行性在于:可以基本穩定同業拆借市場,不至于大范圍地造成同業拆借市場的混亂或出現區域性、系統性的金融危機,減少金融經濟造成的震蕩;短資公司作為區域性的融資機構,可以解決當地的頭寸緊張問題;在財務資金等方面可以與牽頭的人民銀行實行脫鉤,解決了中央銀行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的矛盾,有利于強化中央銀行宏觀調控的職能,也避免了人民銀行作為風險承担者介入同業拆借市場的問題;短資公司以平衡當地頭寸余缺為主,如果價格放開,短資公司之間相互競爭可以形成合理的資金供求價格,引導資金的合理流動;信息可以集中從統一的計算機網絡上反映,有利于中央銀行的集中監控。
  這種設想必須解決的幾個問題是:1.短資公司的業務宗旨問題。現在融資中心不以贏利為目的,以為中央銀行宏觀調控服務為宗旨。2.人員安排問題。短資公司脫鉤將導致拆借人員的不穩定,據了解,一旦脫鉤,現有的融資中心人員將選擇脫離融資中心的路子。融資中心將要么推給地方,成為難于管理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要么明脫暗不脫,沒有真正解決問題。3.資本金與牌子問題。脫鉤后的短資公司,沒有資本金,融資中心脫鉤會成為空話。沒有中央銀行的牌子,金融機構對短資公司的信息度會降低,其資金來源必然受影響,一旦缺乏資金來源,原有的拆借必然受影響,新的拆借活動也難以為繼,影響短資公司的生存。
  可以說,從現實來考慮,這種方案是可行的,解決問題的關鍵在于,短資公司成立后,中央銀行要賦予短資公司專門辦理同業拆借的權利,要促使短資公司建立自身約束機制,自己約束自己,強化自我規范意識。同時,適當注入部分資本金,可以將原來辦理融資公司的資本金注入短資公司事業,并規定期限,讓融資中心脫鉤并營運一段時間后再予以收回。
  第二,撤銷各地融資中心,建立一個全國同業拆借總中心,所有同業拆借活動全部由一個統一的拆借中心進行。
  這種設想的益處在于:撤銷了融資中心,不存在融資中心與人民銀行脫鉤問題;同業拆借集中在一個總中心進行,有利于中央銀行集中進行監管。
  但事實上這種設想是不可行的,主要與我國的實際狀況不相適應。原因在于:一是商業銀行三級管理一級經營的狀況沒有改變,資金縱向調撥不靈的現象繼續存在,撤銷融資中心必然會導致需要頭寸調劑的基層金融機構難于得到頭寸資金,影響拆借資金的時效性與緊缺性,特別是對省以下金融機構通過網絡進行的跨地區的拆借更難以操作。這種設想,與同業拆借市場的利用“行際差、時間差、地區差”調劑資金余缺的宗旨是大相徑庭的。二是撤銷融資中心,必然會使融資中心現有的拆借資金形成新的三角債務,無法清理,形成新的金融風波,中央銀行不可避免地會陷入債務鏈中并成為債務的最后承担者。目前的問題是,1993年的拆借資金需要消化,1994年以后的債權債務也需要解決。總結經濟體制改革經驗,一個必須注意的問題是:在債權債務沒有得到清理以前,無論成立或撤銷機構,都會形成無法清理的債權債務關系,其債權債務必然轉移到有關主管部門,“誰家孩子誰抱”,呆帳死帳增加,導致經濟損失。
  目前,同業拆借的一二級網絡構架,基本適應了我國同業拆借市場的情況,考慮了一定時期金融機構的變化狀況。從發展看,選擇一些地區融資中心改組為經紀同業拆借業務的短資公司,對其余融資中心按照短資公司的模式進行逐步改造,是比較適合我國實際狀況的改革辦法。一是可以基本解決目前資金拆借需求來自基層行的問題,體現同業拆借調劑頭寸余缺的基本宗旨;二是在利率放開后,各融資中心相互競爭,形成合理的市場利率機制,為中央銀行宏觀調控提供了決策依據;三是可以解決脫鉤問題。在已解決這三個主要問題的前提下,構造我國同業拆借市場的組織構架,可以最終確定同業拆借中介機構的性質,最終消除同業拆借市場中介組織在機構設定上的不穩定性,也最終消除同業拆借市場四分天下甚至五分天下的分割狀態,達到了同業拆借市場的規范和統一。
   (責任編輯:金菲)*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斌下加貝
  
  
  
金融研究京30-35F62金融與保險劉yūn@①19971997 作者:金融研究京30-35F62金融與保險劉yūn@①19971997

網載 2013-09-10 2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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