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音樂學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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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讓·納蒂文 張東曉編譯)
  民族音樂學主要研究各國文化社團與人種群體的音樂,從其出現至今已有百年歷史。從近一個世紀以來,民族音樂學對諸音樂體系的科學分析以及以社會文化為背景對人種的描述來看,它是一個集音樂學、人類學、人種學乃至語言學于一體的綜合性學科。民族音樂學強調各種文化的特殊性,打破了西方音樂作品研究的一統天下;通過其自身所引發的一系列研究課題,面對傳統音樂學,它所起的作用已非同一般。就此意義而言,民族音樂學是對普通音樂學的發展。
    一、學科的沿革
  對于學科的發展,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第一篇有關民族音樂學的文章是1884年由英國人亞歷山大·瓊·埃利欺寫的關于西方音樂文化以外的非和聲音階的分析。第一個非西方音樂資料檔案館是1902年由德國人卡爾·斯通普夫在柏林大學心理學研究所建立的。檔案館的創建,為日后研究人員的工作提供使用聲象與文字相結合的形象資料的便利。
  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隨著斯通普夫、阿布拉罕姆與霍恩博斯特爾三人研究的深入,出現了第一個民族音樂學派--柏林學派。三人以旋律的音高分析、調音方式以及樂器音階的測量為依據,研究了由音樂所導致人的心理變化過程。研究的基本目的是比較,由此人們把這類研究名為“比較音樂學”。同時,霍恩博斯特爾又與薩克斯一起把當時全球已知的樂器進行了第一次大的分類,從而建立了民族音樂學的第一個分支--樂器歷史學。他們借鑒人類學家格勒布內(Groebner)和施米德的研究成果來探究世界各地的樂器與音樂文化行為的傳播。薩克斯在比較的基礎上,提出了有關音樂演變的理論。柏林學派的弟子很多,特別突出的要算科林斯基。他主要的貢獻在于創立了旨在揭示一般概念的旋律走向的比較分析法。他確信全世界可看到的旋律的量制(systemes scalaires)都源自五度圈。他還列舉了348種旋律的結構,并且對這些結構在每一種文化中的狀況進行了測定。
    1.美國的民族音樂學
  民族音樂學發展到了美國便面目全非了。人們是把城市保留地中印第安人的音樂與大城市的音樂放在一起研究的。二戰期間的美國民族音樂學是無案可查的,當時只有一些專題性的論著而矣,但有關人種志的評論研究卻日益增多。
  美國的民族音樂學仍以比較為目的,但不及柏林學派那么普遍而明確。比如赫佐格在他的論文中,對皮馬人和帕帕戈人的音樂文化風格進行了比較,主要依據的是它們的節奏型、速度、伴奏、旋律的音域、歌唱方式、表面結構的平均分布以及旋律的流量。羅貝特則對三組加利福尼亞印第安人的歌曲形式進行了分類。此后,她又根據文化場的不同提出對北美所有的印第安音樂進行分類,以而進一步深化了分類法。后來內特爾使這一研究方法更加明確、深入而具體。
  同時,登斯莫爾(Densmore)發展了專題性論著。她和許多民族音樂學家一樣,很早就担心西方文化的影響會導致其它文化中音樂的變異。因此,盡其所能地保護這些文化的原本音樂。在五十年的研究中,她記錄,描述了十三個印第安部落的音樂,留下了十五卷巨著。她主要探求在一種音樂中,一個部落所特有的,能夠代表其特點的東西。同時,她還記下了大量的人種志學方面的信息資料。盡管她的研究在我們今天看來有些平淡無奇,但她所提出的問題,她的工作作風卻提前若干年預示了現代民族音樂學。另一位民族音樂學家麥卡利斯特在他1954年寫的《音樂勁旅》(Enemy Way Music)一書中,用一個專題集中研究了音樂行為中的人種學問題和音樂曲目的記譜與分析等問題。因此,可以說登斯莫爾和麥卡利斯特都是現代民族音樂學無愧的先驅。從此北美的民族音樂學研究進入了人類學與音樂學并駕齊驅的時代。
  到了1968年,洛馬克斯的研究最終標志著人類學與音樂學的聯姻。他的研究綜合了民族音樂學先前各派之說,分為:全球性的比較--把世界分為六大區,用233種特定文化代表56個文化場,從而對它們進行系統全面的比較;風格的描述--用民歌演唱格律分析法(cantometrique),通過具有13種變量參數的37種形式來描寫歌曲的演唱風格;人種學的研究--把從各文化場的風格中得到的印象與每一大區特有的文化行為中相近的特點聯系起來。洛馬克斯的這些研究方法引發了許多問題,諸如:對每一地區選的范例是否合理?文化行為的度量是否一致?把音樂與種族特征聯系起來的研究是否具有說服力?盡管如此,布瓦萊斯(Boiles)仍然肯定了這些方法在回答從人種學到音樂學、從音樂學到人種學方面的問題上所起的作用。
  五十年代,肯斯特(kunst)和舍夫納(Sehaeffner)把學科命名為“民族音樂學”(逐字拼寫為“民族的--音樂學”)。至今,詞匯的組成關系一直是爭議的話題。從大西洋兩岸的研究看,音樂研究中的人類學領域越來越有其重要意義。
    2.歐洲的民族音樂學
  歐洲的民族音樂學主要在中歐一帶。民族音樂學家對這一文化區音樂的收集、整理的目的與美國民族音樂學家的迥然不同。從五人團開始,他們的研究目的就在于保存各民族的音樂源流。由于他們采集整理的都是民間農民音樂,因此便享有了民俗學家的稱謂。最主要的代表人有巴托克和柯達伊。有人担心身為作曲家的巴托克,他對民族音樂的研究是帶有功利色彩的,目的是為了自己能得到創作靈感的音樂素材。實際上,巴托克在其創作中,汲取的只是民間音樂的風格及音階形式,而從未照貓劃虎地套用農民的音樂旋律與音樂題裁。他要求采集者的研究,要從純美學的向科學的過渡,特別強調民族音樂學研究的科學目的與科學意義。
  巴托克與他的合作者們前后共記錄整理了3700條匈牙利旋律,3500條羅馬尼亞旋律,3223條斯洛伐克旋律,89條土耳其旋律以及200條塞爾維亞-克羅地亞、烏克蘭和保加利亞的旋律。巴托克的研究一直是以將全世界所有音樂歸納成若干形式、型態,恢復它們的原始風格,弄清它們的演變及其相互依存的關系為宗旨的歷史比較方法。對作品的分析研究主要是分類式的,重在弄清這些音樂的動機及其變體。這一研究方法強調指出了,各音樂之間的相互影響的脈絡關系。
  布勒伊洛尤是巴托克同時代最知名的羅馬尼亞民族音樂學理論家之一。他的研究對法國民族音樂學的影響極大。他對民族音樂家的主要貢獻有四點:甲、對具有音樂學與社會學意義的民間音樂的研究;乙、在不可能錄下一個公社所有成員的演出曲目時,采用一些具體的標準來選擇具有代表性的曲目進行錄制;丙、無需探究一首歌曲的源流與傳播,因為人們能研究的只是民間音樂口頭傳遞的特點,即變化的趨向,因此應錄下同一首曲子的不同版本,由此布勒伊洛尤提出建立一覽表,對每一種版本只需填上第一版沒有的新成份即可;丁、通過對不同變化的版本的研究,弄清口傳文化的功能作用。他的作品于1973年由魯熱在法國編集成冊,1984年被譯成英文;同年,瑞士用英、法兩種語言再版了他于50年代完成的《民間音樂錄制叢書》。他的研究開始引起各國同行的注意。
    3.音樂的人類學
  音樂人類學主要是指英語國家的民族音樂學研究,其宗旨是研究人種的構成。1964年,梅里亞姆發表了《音樂人類學》一書之后,民族音樂研究的重點便轉向了人類學。梅里亞姆認為只有把音樂現象置于其文化背景中才是可解的。因此,有了他的警世名言:“民族音樂學是研究文化中的音樂”。書中確定了六個主要的研究方向:甲、物質方面的音樂文化,即樂器對其使用者的象征意義與經濟作用;乙、歌詞與音樂的關系;丙、當地人特有的音樂形式;丁、音樂家的作用、身份。公社是如何接納他們的?他們是如何完成音樂的學習的,戌、音樂的使用與功能;已、音樂是創造性的活動。這一音樂轉向具體文化的研究最有代表性的專著是贊普于1971年寫的《丹族音樂》,文章研究了在社會思想生活中的一個非洲社會的音樂。研究的基調完全是梅里亞姆式的。文中自始至終沒有一個音樂符號。與其有過之無不及的布萊金更認為文化完全決定音樂,即對一種音樂文化的研究應從人種學的研究開始。這不能不使人想到馬克思的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的理論。
  民族音樂學對人類學的定向研究,大大拓寬了學科研究的領域,但這種研究注重的是社會文化對音樂表演形式的影響,而忽略了文化對音樂風格及其結構的影響。因此,人們不禁要向由此而出現的經驗論式的研究是否能成功地證實;音樂通過對人類學的比較所能產生的現實意義?
  隨著音樂人類學研究的深入,又一個新課題出現在民族音樂學家的面前,即人種理論的研究。當人們還認為“原始部落”沒有概念化的音樂時,一些民族音樂學家如贊普和費爾德就已經發現,為了說明音樂行為,原始部落使用的是包含在其文化、神話傳說及宗教思想之中的可譯性隱喻。這一發現打開了民族音樂學研究的新篇章,使民族音樂學研究提高到了應有的水平。
    4.法國的民族音樂學
  法國民族音樂學的研究起色不大。有關的書籍除了布勒伊洛尤的論著外,研究方面很少有新的突破。只有舍夫納于1936年出版的《樂器的來源》一書。書中他提出了音樂來源的運動說,即音樂源于人體的運動,人體周圍充滿了音樂。從歷史的角度看,這一假說也許還缺少考古方面的論證,但它卻為民族音樂學中社會學領域的研究留下了廣闊的空間。
  法國民族音樂學在研究、分析方法的選擇上還表現出極大的兼收并蓄與地理上的差異。如馬爾塞勒-杜博與比高奈-安德拉合寫的《法國民間音樂》一書,贊普的西非洲、所羅門群島與瑞士音樂;阿龍(Arom)與德胡(Dehoux)寫的中非音樂;洛爾塔一雅各布寫的地中海歐洲、摩洛哥及埃塞俄比亞音樂;艾爾菲(Helffer)寫的亞洲、西藏和尼泊爾音樂;布朗迪利寫的乍得、利比亞音樂;達聶盧(Danielou)寫的印度音樂,特別要提到的是魯熱于1980年發表的論著《音樂與著魔》。這是他經過多年潛心研究而完成的,它恢復了幾乎匿跡的一種民族音樂學研究的傳統,即對具體問題的綜合性研究方法。
    二、在人類文化中,民族音樂學研究的方法與目的
  由于民族音樂學研究的方法與目的面廣而多變,因此,至今人們都難以對其進行“蓋棺定論”。
  從研究方法上講,可以說,民族音樂學研究有兩種截然不同,兩極分化的方法。一是把世界音樂作為一個整體而進行普遍比較的研究。對此,內特爾曾幽默地把民族音樂學家比喻為貪食的人。這種根據人類學與語言學之不同,從研究者及其所屬文化的觀點出發進行的研究方法,便是語言學意義上的非位的,無區別性的研究方法(etique)。二是,在民族音樂學的譯名中,民族的含義多于音樂的含義。因此,民族音樂學更重在研究一種音樂文化中的文化特性。在此人們并不欣賞那種專題化、定向化、規模寵大而又面面俱到的比較研究。研究的特點是“位的、有區別性的”(émique)。這種方法是以當地人的思想觀念、思想體系為依據來闡述自己的觀點。當然,最好的分析研究應由當地人自己來實現。無疑,研究方法標準的確立,是由研究對象而定的,并不是萬象歸一的;也是依著我們文化的歷史而定的。
  于是,民族音樂家的研究處在了進退維谷的境地。從比較語言學看,它的譯名是指研究音樂的一般概念,屬于人類學范疇;布萊金寫了一部名為《人之樂》(How Musical is Man)的書,正是例證。從文化學的角度看,它的譯名更傾向于對每一種文化的研究而完全束縛住了研究者的個性。這一方法有背于民族音樂學研究的宗旨。因為作為一門學科,民族音樂學的確立,完全是西方文化發展的結果。從科學史孕育形成的思想體系到我們看到的各類音樂行為,都是這一學科所關心的問題。
  那么,民族音樂學的關鍵問題在哪里?
  民族音樂學的研究盡管學派不同,主張各異,卻永遠是在同類問題上進行比較,歸納(可參閱內特爾的《民族音樂學研究》一書)。在排它性的“音樂是世界語言”的文化觀念中,音樂文化的特殊性被扼殺。人們看到的是多數社會對音樂體裁的稱謂不同,也更不可能有與“音樂”一詞對等的同義詞,既使“音樂”一詞就其語義學方面的意思而言,也不一定與我們在音樂與非音樂(如話語、噪音等)之間所作的劃界一致。這就使民族音樂學在劃分說與唱的標準上有時顯得舉棋不定。同時,在一些音樂文化中,“歌詞--音樂--舞蹈”的連續性之強又使人難以把舞蹈動作與音樂演奏分開。
  音樂作品概念的界定也并不簡單。一首曲子、一支歌的統一標準是什么?作品的標題如何定?首句詩與第一樂句如何寫?由音階、即興創作的規模及其動機所限定的無題音樂作品、創作過程的實現要說明的又是什么?
  把從世界各地采集到的資料進行比較,歸納之后,會發現各地音樂創作的過程與構成的差異極大。因此便有了歐洲音樂以外的所謂藝術音樂(如印度、巴厘、瓜哇的音樂)與民間傳統音樂(如愛斯基摩人、比格米人,以及美洲印第安人的音樂)之分。長期以來,由于民間音樂沒有理論,因此,人們一直把它與歐洲的文人音樂對立起來,民族音樂學也因之被視為沒有理論的音樂研究,致使亞洲、非洲及阿拉伯音樂得不到重視。盡管在布勒伊洛尤時代就已經有了一些模糊的體系。但人們對這些體系與實際創作技法之間的關系所知甚微。經過贊普和費爾德的努力,才使民族學理論的確立成為可能。其實,指出民族學理論與西方理論的差異并不難,但只有當這些理論與實際音樂作品有著決定性的影響時,人們才不會否認它們所應有的理論地位。
  創作方面的問題更是“千姿百態”。從一成不變地被演奏、創作的曲子到不斷變換其程式的各類樂曲都是如此。目前的研究導向是給即興創作套上嚴格的“界圈”。同時,對口傳音樂的概念問題也出現了爭議。從嚴格的歷史意義上講,亞洲的某些音樂是有樂譜可尋的。而靠記憶學會并創作出來的愛斯基摩人的歌唱音樂確實是口傳下來的。因努伊特人(Inuits)也的確懂得用音節字母記下的歌詞--這些在本世紀初由傳教士教授給他們的文字。于是,所謂的口傳音樂也就不像人們所想的那么純正了。
  最初人類學的研究是對無歷史、“靜態”社會的研究。后來,民族史的出現徹底動搖改變了這一概念。民族音樂學作為共時學科,無疑也經歷了同樣的變化。當然,最初,由于受文化親緣傳播論的影響,民族音樂學的思辯多是在音樂源上。但隨著科學一體化對“原始性”與“遠古性”之間的建立起來的層面的否定,這類思辯也隨之消聲匿跡。那么是不是說歷史角度的研究,也就此從民族音樂學中消失了呢?對此人們無法斷定。而新近對人腦功能的研究發現必然會使人們重新考慮與文字記載有關的音樂源這一陳舊的話題。但所不同的是,這一次人們開始從生物學的角度進行探討。布萊金曾就此發表了文章。此外,歷史方面的諸多問題也隨著音樂研究傾向的變化而重新出現。諸如通過視聽媒介而全球化的歐美文化;獵奇文化與歐美文化之間的關系:工業國家“禁獵區”的出現;城市土著人的出現,以及城市民族音樂學的發展等一系列問題,都改變了實際音樂研究的方向。研究的重點也從布勒伊洛尤所說的“傳奇般的遷徙”轉向了我們自身的生活環境。
  另外,民族音樂學還特別注重對實用音樂的研究。學科中還借鑒了人種志學的研究方法,以便人們弄清音樂研究的方方面面。諸如:勞動歌曲、宗教音樂、戲劇音樂,廣而言之還有節慶音樂等等。對這些問題的研究,又使人回到了更棘手的理論問題上,即作品的結構是否由內容組成?功能主義者充分肯定了這一點,但卻沒有對這一文化與音樂的關系問題作出明確的論證。而新近出現的文化學派對此給了一個萬能通用的答復--音樂是用于加強社會凝聚力的。然而這一文化--音樂的定論同樣忽略了諸音樂語言歷史源的可能性。這一早在三十年代就被赫佐格論證了的問題。再者,雖然功能主義者也戰戰兢兢地搞些民族美學的評論,但他們很難接受土生土長的本地人(土著人)也會注重其音樂作品的美學價值的說法。但他們忘記了,如果說情愛是人類行為的一般概念之一,而美感不屬于情愛之一,豈不令人瞠目;如是說,音樂不源于情愛就更令人難以置信。
  總之,這一極為微妙的有關美學價值問題的研究,已成為民族音樂學研究中盡人皆知的課題。同時,民族音樂學家還應注意研究一種文化中的所有的音樂形式和世界上所有的變化。正如內特爾所說:對民族音樂學家而言,所有的音樂都是平等的。
    三、民族音樂學家的任務
    1.田野工作
  我們這個時代很難接受過去那種“室內的民族音樂學”。民族音樂學家要離開室內走向田野;而田野工作的要求是很嚴格的。首先是一系列的準備工作,諸如:閱讀有關民族的人種志學與音樂學方面的著作文獻;聽現有資料館已收集整理的唱片磁帶;與人類學家、語言學家或其他已經去過有關民族的居住區的民族音樂學家進行交談,有時訪問一些已“搬遷進城”的土生土長的本地人。技術方面的準備很簡單:準備一些錄音機和錄像機等……在調查研究開始之前,對民族音樂學家來說準備工作的道路是漫長的。
  田野工作時間的長短因人而異,但至少要一、兩個月。工作成績的大小,也因研究人員的感受、個性及研究目的的不同而異。傳統的調查記錄多是瞄準研究對象的文化歷史的穿透性進行的,或者只是一份調查人員的田野工作觀察報告而矣。美國的民族音樂學家胡德在田野工作了若干年。開始,她先用整整一年的時間來使自己徹底地弄懂所在地的風俗習慣,同時使自己完全地入鄉隨俗。之后,才有了她的人種學問題的研究。后來,她根據語言學“雙語性”的理論,把音樂文化視為一種語言,提出了引人注目的“雙重音樂性”概念,從而深化了民族音樂學的研究。
    2.記譜與分析
  田野調查結束后,研究人員又將開始漫長的分析整理工作。比如,整理田野日記,為錄好的樂曲分類、復制磁帶以便保留存放檔案館或寄回調查所在地的社團等。
  然后是資料的分析挖掘工作。那么,是否要對所有錄下的曲子記譜?有人認為,在反復認真聽了樂曲之后,劃出特別的線條就可以從一首曲子,一個風格或全部調查資料中找出許多有價值的東西。其實,一切因研究目的而定。有一段時期,整理的目的就在于保留。當巴托克著手編寫匈牙利音樂全集的時候,他所帶來的不僅僅是一種科學研究的基礎,同時也大大加快了匈牙利民間音樂整體性傳播的步伐。而西格則經過挖掘整理,提出了規范性與記述性兩種音樂書寫記譜方法。同時,他還發明了極為有效的自動記譜機。
  民族音樂學的分析方法并不很多。大致有:科林斯基的全球性分析法,洛馬克斯的民族演唱格律分析法(Cantometrique),巴托克的分類法;赫佐格、內特爾和魯熱的整體描述音樂作品、撰寫音樂文集、再造風格特點的研究方法,以及按照語言學(如:語音學、范詞技巧、生成語法等)模式的分析方法。今天的研究人員則越來越傾向于對音樂現象的社會文化環境的描述,對音樂演奏形式的描述,整個學科在其所關注的各類問題上仍顯得“大局未定”。
    3.出版發行
  民族音樂學家可以是檔案保管員來管理收藏錄音磁帶。比如:法國巴黎人類博物館的民族音樂學部,民間傳統藝術博物館,美國的布盧明頓傳統音樂大檔案館,以及華盛頓國會圖書館都是由民族音樂學家來管理有關的收藏品的。民族音樂學家還可以是博物館或大學里的樂器保管員。由薩克斯和舍夫納闡述的樂器歷史學(organologie),后來就成為民族音樂學研究的一個重要的領域。主要的國際性刊物有《民族音樂學》,是民族音樂學會的喉舌,其學術會議都在美洲大陸舉辦;《傳統音樂年鑒》,每年一期,由國際傳統音樂委員會創辦,面向全世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國際音樂委員會的《音樂世界》,每期在柏林出版;還有由各地出版的專業性刊物,如《亞洲音樂》。
    結束語
  民族音樂學就好象是各類學科的一個巨大的十字路口。它要求民族音樂學家要具有多方面的知識和能力。人體上的:要吃苦耐勞、身體強壯、堅韌不拔,同時要觸覺敏感,具有外交應變能力。科學上的:要有音樂方面的技能,同時具備語言學和人類學方面的知識。一個民族音樂學家是否能夠集諸學科知識于一身為其所研究的文化服務,都在自己的努力。因此,如果一個民族音樂學家沒有超越音樂狹窄范圍的好奇心與敏感度,他就不可能認真地從事民族音樂的研究和學習。就此而言,可以說民族音樂學是人文科學中最難的學科之一。
  
  
  
中國音樂京019-022J6音樂、舞蹈研究讓·納蒂文/張東曉19951995 作者:中國音樂京019-022J6音樂、舞蹈研究讓·納蒂文/張東曉19951995

網載 2013-09-10 21: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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