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的述學文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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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文章結構與名學根基
  在《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第十節,胡適提到“長篇議論文的進步,那是顯而易見的”;朱自清于是接著發揮:“他自己的文字便是很顯著的例子”。為何說胡適長篇議論文的成就遠在他的白話詩之上,除了朱自清本身也是詩人和詩論家,對《嘗試集》不是很恭維,更因其確實讀出了胡適述學文章的優點:“他那些長篇議論文在發展和組織方面,受梁啟超先生等的‘新文體’的影響極大,而‘筆鋒常帶情感’,更和梁先生有異曲同工之妙。”(注:《<胡適文選>指導大概》,《朱自清全集》第2卷,第299—300頁。)接下來,朱自清從排語、對稱、嚴詞、比喻、條理等角度,分析了胡適長篇議論文的好處。前四者屬于常見的修辭手法,會寫文章的人,大多離不開;值得注意的是第五點“條理”,這確實說出了胡適文章的特點:
  長篇議論文更得首尾一貫,最忌的是“朽索馭六馬,游騎無歸期”。胡先生的文字大部分項或分段;間架定了,自然不致大走樣子。但各項各段得有機的聯系著,邏輯的聯系著,不然還是難免散漫支離的毛病。胡先生的文字一方面綱舉目張,一方面又首尾聯貫,確可以作長篇議論文的范本(注:《<胡適文選>指導大概》,《朱自清全集》第2卷,第307頁。)。
  朱自清此文,是為中學國文教師而撰,因而力求“明白清楚”,就像胡適“述學”時所標榜的那樣。正因為說得太清楚了,容易招致胡適文章同樣的批評,精細有余,而深邃明顯不足。可我以為,將胡適述學之文的好處,從相對玄虛的思想、方法、修辭層面,轉移到容易“眼見為實”的結構,是恰如其分的。
  胡適提倡白話文的名氣實在太大,以至一談胡適文章,很容易糾纏在什么叫“白話”,能否同意胡適意見,將“白話文學”范圍擴大到說得出聽得懂、不加粉飾、明白曉暢三個不同的層面(注:如素癡(張蔭麟)的《評胡適<白話文學史>上卷》(見1928年12月3日天津《大公報·文學》副刊48期),便專門敲打胡適的“白話之定義”。),以及胡適本人文章是否符合這一要求。其實,胡適文章——尤其是述學之文的“明白清楚”,與其說得力于白話之白,還不如說受益于注重名學以及講究結構。
  作為文學家的胡適,最受人疵議處,在于其文學觀的淺薄:詩詞只問“通”與“不通”,小說則專管“結構”。研究了一輩子《紅樓夢》,竟得出《紅樓夢》在文學技術上不及《海上花列傳》和《老殘游記》(注:參見《答蘇雪林書》和《與高陽書》,《胡適紅樓夢研究論述全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280頁、290頁。),實在無法讓人佩服。至于原因,據說是“因為《紅樓夢》里面沒有一plot(有頭有尾的故事)”(注:參見唐德剛:《胡適雜憶》,第99頁。)。這里所說的plot,牽涉到的,其實是小說的結構。為什么說《海上花列傳》好,關鍵在于有“結構”:
  作者大概先有一個全局在腦中,所以能從容布置,把幾個小故事都折疊在一塊,東穿一段,西插一段,或藏或露,指揮自如(注:參見《<海上花列傳>序》,《胡適古典文學研究論集》,第1219頁。)。
  相對于《儒林外史》的“只是一連串短篇故事”,胡適尤其欣賞《海上花列傳》的“有一個綜合的組織”。
  文學作品必須有“結構”(胡適的小說結構意識,帶有明顯的19世紀現實主義小說的印記),這一主張,貫穿胡適的一生,可以說是其文學技術觀的基石之一。在早年的《建設的文學革命論》,胡適提到“如今的章回小說,大都犯這個沒有結構,沒有布局的懶病”。接下來討論文學的方法,包括收集材料、結構和描寫三種。至于文學家該如何講究結構,胡適說的很清楚:“結構是個總名詞,內中所包甚廣,簡單說來,可分剪裁和布局兩步。”(注:參見胡適:《建設的文學革命論》,《胡適古典文學研究論集》,第61—64頁。)以此單打一的結構觀分析中國古典小說,其無法欣賞《紅樓夢》和《儒林外史》,一點也不奇怪。我關注的是,這一使胡適備受非議的結構意識,對于其述學之文的影響。
  述學之文沒有plot的問題,可同樣需要講求結構。這方面,胡適最為推崇的,當屬章太炎。在《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中,胡適寫下這么一段熱情洋溢的評語:
  這五十年中著書的人沒有一個像他那樣精心結構的;不但這五十年,其實我們可以說這兩千年中只有七八部精心結構,可以稱做“著作”的書,——如《文心雕龍》、《史通》、《文史通義》等,——其余的只是結集,只是語錄,只是稿本,但不是著作。章炳麟的《國故論衡》要算是這七八部之中的一部了(注:《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胡適古典文學研究論集》,第123頁。)。
  就在這篇五萬字的長文完稿一個多月后,胡適在日記中重提“中國很少精心結構而有系統的著作”,不過這回評價標準略為放寬,中國歷史上可稱為“著作”的,增加到四十多種,其中近人的著述,包括《今古學考》、《新學偽經考》、《孔子改制考》、《仁學》、《qiú@①書》、《國故論衡》、《文始》。后三種為章太炎所撰,最后兩種還專門加了著重號(注:參見《胡適的日記》,第331—333頁。)。
  強調“著作”必須是“精心結構”,而不應該只是語錄、札記或文章結集。從這個角度,不難理解他為何不滿陳源談論“新文學運動以來的十部著作”時,不挑專著性質的《中國哲學史大綱》,而選文章結集的《胡適文存》:
  西瀅先生批評我的作品,單取我的《文存》,不取我的《哲學史》。西瀅究竟是一個文人;以文章論,《文存》自然遠勝《哲學史》。但我自信,中國治哲學史,我是開山的人,這一件事要算是中國一件大幸事。這一部書的功用能使中國哲學史變色。以后無論國內國外研究這一門學問的人都躲不了這一部書的影響。凡不能用這種方法和態度的,我可以斷言,休想站得住(注:《整理國故與“打鬼”》,《胡適文存三集》卷二,第213頁。)。
  這里談論的是研究的思路與方法,可我相信隱藏在背后的,是胡適對于“著作”的迷信——晚年之再三發誓,非寫出《中國古代哲學史》和《白話文學史》的下卷不可,也是基于此心理。雖然在局外人看來,這兩部書作為“開山斧”的功能,其實早已完成,沒必要刻意追求“全璧”。
  也正是從“著作”必須有組織、有結構這個角度,在日記中,胡適對當世學人加以褒貶。比如表彰王國維的著作“是近人著作中不可多得的產品”;批評羅振玉與葉德輝的書“沒有條理系統”;稱湯用彤“訓練極精,工具也好,方法又細密”;又說“錫予與陳寅恪兩君為今日治此學最勤的,又最有成績的”(注:參見《胡適的日記》,第212、440、526頁。)。可最容易引起爭議的,還是其對于陳寅恪文章的批評:
  讀陳寅恪先生的論文若干篇。寅恪治史學,當然是今日最淵博、最有識見、最能用材料的人。但他的文章實在寫的不高明,標點尤懶,不足為法(注:參見《胡適的日記》,第539頁。)。
  批評陳寅恪文章“實在寫的不高明”,大概是指其論述不夠“明白清楚”——包括文章的結構意識薄弱,以及“標點尤懶”。二十多年后,史學家錢穆在與弟子書中,提出類似的指責,即陳氏行文“冗沓而多枝節”,其“臨深為高,故作搖曳,此大非論學文字所宜”。不否認陳氏文章很有情味,只是與“嚴正之學術論文”體式有異(注:參閱《錢賓四先生論學書簡》,見《猶記風吹水上@②——錢穆與現代中國學術》,第253頁。)。后學中,不無為陳寅恪辯護,努力發掘其“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詣”的(注:參見羅志田:《陳寅恪學術表述臆解》,《文史知識》2001年6期。),但陳氏撰述,確實不像胡適那樣講求“組織”與“結構”。
  文章講求“組織”與“結構”,容易做到條理清晰,布局勻稱,便于讀者閱讀與接受。可也可能留下不少遺憾——比如,平正有余而奇崛不足。就像胡適所說的,“做歷史有兩方面,一方面是科學——嚴格的評判史料,一方面是藝術——大膽的想像力”(注:參見《胡適的日記》,第185頁。)。史料不全,得靠史家的想像力來填補;史料的意義含而不露,得靠史家的理論意識來闡發。一旦引入想像力與理論意識,所謂“結構的勻稱”很可能就會被打破——因其并非著述的第一要素。其實,胡適并非對此毫無了解,只不過趣味使然,更愿意強調述學文章的“嚴正”而已。1926年7月,在歐游道中,胡適寫了《介紹幾部新出的史學書》,表彰陳垣的《二十史朔閏表》、顧頡剛的《古史辨》第一冊以及陳衡哲的《西洋史》下冊。不管是否出于私心(為朋友鼓且呼),我關注的是其評價標準。三書的推薦意見分別是:“給世界治史學的人作一種極有用的工具”、“一部討論史學方法的書”、“一部帶有創作的野心的著作”。尤其表揚后者“做了一番精心結構的工夫”,“這樣綜合的,有斷制的敘述,可以見作者的見解與天才。歷史要這樣做方才有趣味,方才有精彩”(注:參見胡適:《介紹幾部新出的史學書》,《現代評論》第4卷第91、92期,1926年9月。)。工具、方法、結構——這確實是胡適評價“著作”時常用的尺度,可仔細品味,你會發現,這回的“精心結構”,添進了“創作”、“見解與天才”,以及“趣味”,不再只是硬邦邦的“剪裁與布局”了。
  在我看來,“結構”并非撰述的第一要素,胡適之所以將其作為旗幟來揮舞,很大程度上與其注重名學的思路有關。從《胡適留學日記》到《胡適之先生晚年談話錄》(注:《胡適留學日記》,商務印書館1947年版;胡頌平編著《胡適之先生晚年談話錄》,(臺北)聯經出版公司1984年版。),最容易找到的,便是關于“明白清楚”與“邏輯”的強調。而且,這兩者之間,存在著某種內在聯系。以古代中國邏輯方法的發展作為博士論文的題目,固然顯示了作者這方面的興趣,日后撰寫一代名著《中國哲學史大綱》,其“特別立場”也是“抓住每一位哲人或每一個學派的‘名學方法’(邏輯方法,即是知識思考的方法),認為這是哲學史的中心問題”(注:參見《中國古代哲學史·自記》臺北版,《中國哲學史大綱》附錄,商務印書館1987年版。)。對于名學方法或曰邏輯方法的重視,甚至使得胡適在《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中,摒棄宿怨,高度評價章士釗“文法謹嚴,論理完足”的“邏輯文學”(注:參見《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第八節,《胡適古典文學研究論集》,第131—133頁。)。而在此前兩年撰寫的《中學國文的教授》中,胡適甚至說:
  平心而論,章行嚴一派的古文,——李守常,李劍農,高一涵等在內——最沒有流弊,文法很精密,論理也好,最適宜于中學模范近古文之用(注:《中學國文的教授》,《胡適文存》卷一,第313—314頁。)。
  了解胡適排斥古文立場的,當能明白這一夸獎來之不易;由此也可見,胡適對于文章中“文法”與“邏輯”的重視。這一點,或許同樣也是受章太炎的啟發。在那篇備受推崇的《論式》中,章太炎稱:“凡立論欲其本名家,不欲其本縱橫”、“大氐近論者取于名,近詩者取于縱橫”(注:《國故論衡·論式》,《中國現代學術經典·章太炎卷》,第80—81頁。)。雖然早年以《嘗試集》名世,但就精神氣質和思維習慣而言,胡適確實是近名家而遠縱橫。當初陳源單從胡適論文學時一味強調“明白清楚”,斷言他的詩不能成家,而說理考據文字才是其真正的特長(注:《新文學運動以來的十部著作》(上),《西瀅閑話》,第335頁。),確實不無見地。
  邏輯是里,結構為表,而作為貫串線索的,則是精密的心思與清晰的條理。單看《中國哲學史大綱》第一章“導言”,你就能大致明白胡適寫文章的路數。從哲學的定義,到哲學史,再到通史與專史的區分(專史又分四種);講清楚哲學史有明變、求因、評判三個目的(后兩者各分三個層次),再落實到中國哲學在世界哲學史上的位置、中國哲學史的分期;接下來才說到本書的論述范圍,以及具體操作時的方法論——如此由大到小,由遠而近,確實有利于入門。為便于讀者接受,步步為營,極少凌空跳躍,肯說多余話(在專家看來),而且說得不太讓人討厭,這是胡適述學之文的特點。
  以《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為例,五萬字的長文(或曰小書),分成十章,先總論,后分述,前后互相鉤連,結構十分完整。第一節屬于總論,描述“這五十年來中國文學的變遷大勢”,其中的所有論點,都在以下各節中得到相當充分的展開。如此“綱舉目張”的寫作策略,肯定是事先做了周密計劃,而不可能是信馬由韁。好處是眉目清楚,前后呼應,不會有大的缺失,毛病則是平均用力,難得深入開掘,更不可能有靈機一動的“天才發現”。胡頌平編《胡適之先生年譜長編初稿》時,為《<水滸傳>考證》和《<紅樓夢>考證》等長文做縮寫或摘要,大致都能體現胡文的論述框架。可誰要是想為魯迅的著述做摘要,肯定會碰到絕大的困難,因魯迅的文字感覺滲透到論述框架中,很難將其剝離而不傷筋動骨。所謂“悲涼之霧,遍被華林,然呼吸而領會之者,獨寶玉而已”(注:《中國小說史略》第二十四篇,《魯迅全集》第九卷,第231頁。),此類常被史家引述的文字,如何摘要?胡適相信證據決定一切,不同的學者只要“能打破遺傳的成見,能放棄主觀的我見,能處處尊重物觀的證據,我們一定可以得到相同的結論”(注:參見《<水滸傳>后考》,《胡適古典文學研究論集》,第815頁。)。對于如此樂觀的判斷,魯迅很可能難以茍同。除非你把研究局限在考證,否則的話,不要說主義之爭、方法之別,即便是述學文體的差異,都可能導致不同的結論。
  當然,這是兩種不同的述學文體,很難強分軒輊。但有一點,要說“組織”與“結構”,像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略》那樣,將自家的藝術感受與文字觸覺滲透到具體論述中,那才是真正的渾然一體,無法條分縷析。一般說來,胡適的述學之文結構完整,邊界清晰,可以重新組合,也可以互相替換,屬于知識積累型的撰述。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略》則更像胡適對陳衡哲的《西洋史》的描述:那是“一部帶有創作的野心的著作”。從頭翻閱《胡適紅樓夢研究論述全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你不會有什么突兀的感覺;但如果將魯迅關于小說的其他論述和《中國小說史略》匯編,你很可能抱怨如此編排雜亂無章——這時候你就會明白,所謂的“精心結構”,不僅僅是“邏輯”,還包括“文體”與“精神”。
   四、演講興趣與文章功底
  晚清以降,中國人的述學文體發生了巨大變化,這里牽涉到文化立場、學科意識、概念術語以及發表途徑——后者雖位列第四,卻并非無關緊要。倘若主要著眼于“學問該如何表述”,而不是“知識是如何獲得”,那么,發表途徑——尤其是其中的報章刊載、學校講義以及公開演講,不說生死攸關,也是舉足輕重。此前,傳播學問的基本方式,包括書籍的傳抄與刊刻,還有書院里的口耳相傳,這些手段依舊有效。但相對而言,上述三者更為重要。
  在各類專門學報出現以前,現代中國學者的述學之文,早已廣泛出現在綜合性的報紙雜志上。比起明清學者藏之名山傳之后世、本人去世后才由門人或子孫整理刊刻的文集,現代中國學者隨寫隨刊的“述學之文”,不能不受報章特點的影響,相對注重文章的可讀性。至于由課堂講義整理而成的專業著作,更是在現代中國學術史上占據重要地位。魯迅曾說過,“我的《中國小說史略》,是先因為要教書糊口,這才陸續編成的”(注:《柳無忌來信按語》,見《魯迅全集》第8卷,第299頁。),這話雖有自我調侃的意味,卻也不無道理。假如沒有教書這一職業,或者學校不要求教師提供講義,我相信,許多日后聲名顯赫的著述都可能胎死腹中。演講之成為晚清以降思想傳播以及社會動員的重要工具,更是一直得到學界的普遍關注。談論報館、學堂、演說這“傳播文明三利器”(注:參見梁啟超:《自由書·傳播文明三利器》,《飲冰室合集·專集》第2冊,中華書局1936年版。),不只著眼于思想啟蒙,更應該牽涉到述學文體。閉門著述,然后以專著形式問世的,與經常在報章上發表述學之文者,其文風一般來說會有很大差異——前者比較艱深而后者相對流暢。在大學教書的,與學校以外的學者,其著述也會不太一樣——前者更講學問的系統性,而后者則追求個人趣味。至于演講對于學問表述的影響,更是顯而易見——起碼使得思路清晰,表達明快。
  三者兼有,而且“勁往一處使”,那便是胡適的述學文體之所以格外“明白清楚”的原因。《競業旬報》一年多作白話文的訓練,對于胡適日后之提倡文學革命,起很大作用。正是在為報刊撰寫文章的過程中,胡適意識到“我的長處是明白清楚,短處是淺顯”,并因而抱定宗旨:“做文字必須要叫人懂得,所以我從來不怕人笑我的文字淺顯。”(注:參見《四十自述》,《胡適文集》北大版第1卷,第80頁。)《中國哲學史大綱》的寫作,雖有博士論文的草稿做底,但真正得以完成,還是有賴于北大課程講授的壓力。蔡元培在為此書做“序”時,專門提到“先生到北京大學教授中國哲學史”,而顧頡剛對當初北大課堂上胡適講授中國哲學史的描述,與日后正式出版的著作正相吻合(注:參見蔡元培:《中國古代哲學史大綱·序》和顧頡剛:《古史辨》第1冊“自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至于另一部代表作《白話文學史》,也是胡適在教育部國語講習所和天津南開學校的講義。其中有些安排,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為了遷就課堂講授的需要。比如:“我這部文學史里,每討論一人或一派的文學,一定要舉出這人或這派的作品作為例子。故這部書不但是文學史,還可算是一部中國文學名著選本。”(注:參見胡適:《白話文學史·自序》,《白話文學史》(上卷),上海新月書店1928年版。)
  但真正讓我們刮目相看的,還是胡適對于演講的熱愛,以及這一趣味對其述學文體的影響。在美國康乃爾大學念書時,胡適曾接受演講的專門訓練,此后便樂此不疲:“這一興趣對我真是歷四五十年而不衰。”那是因為,胡適認定,公開講演大有裨益:
  我發現公開講演常時強迫我對一個講題作有系統的和合乎邏輯的構想,然后再作有系統的又合乎邏輯和文化氣味的陳述(注:參見唐德剛譯:《胡適口述自傳》,第58—60頁。)。
  按照胡適的說法,公開講演可以訓練一個人的思維與寫作,尤其是其思維的合乎邏輯以及寫作的有系統。
  1920年,胡適撰《中學國文的教授》,專門論述“演說與辯論”對于國文教學的作用,也算是一種經驗之談:
  須認明這兩項是國語與國語文的實用教法。凡能演說,能辯論的人,沒有不會做國語文的。做文章的第一個條件只是思想有條理,有層次。演說辯論最能幫助學生養成有條理系統的思想能力(注:參見《中學國文的教授》,《胡適文存》卷一,第311頁。)。
  關鍵在于演講有助于“養成有條理系統的思想能力”,而這,正是胡適述學之文的最大特色。胡適的演說是否真有“邱吉爾作風”(注:梁實秋在《胡適先生二三事》中轉述一在場的美國學者的見解,見《梁實秋懷人叢錄》,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91年版,第197頁。),沒有親歷現場,不好妄加評判。胡適之喜歡演講與擅長演講,幾乎是毋庸置疑的。胡適日記中大量關于演講的記載,以及保存許多演講大綱,而這些大綱又有不少是可以與日后正式發表的文章相對照的,這等于讓我們得以窺見適之先生形成思路與完善寫作的過程。
  晚清以降,演講風氣日漸形成,對于“學問該如何表述”(注:參見拙文:《學問該如何表述——關于<章太炎的白話文>》,《章太炎的白話文》,貴州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形成巨大的沖擊。有強調借題發揮的,有突出感時憂國的,但更多的,還是像胡適所設想的,培養思路清晰、語言淺近的表達習慣。本就喜歡演講的胡適,“暴得大名”后,更是應接不暇。而所有這些演講,大多集中在思想文化領域,不難轉化為述學之文。在《胡適文存三集》的《自序》中,胡適稱:“講演的筆記,除非是我自己寫的,我向來不收入《文存》里。這一集卷二有一篇《讀書》,是一篇講演筆記,因為曾經我自己修改過,故收在這里。”(注:參見《胡適文存三集·自序》。)胡適生前所編“文存”,確實很少收入演講記錄稿,可對于今天的讀者來說,欣賞適之先生的演講風采,并非十分困難。1966年臺北文星書店和1969年臺北傳記文學出版社出版的《胡適選集》,均含有演講分冊;1970年臺北中央研究院胡適紀念館更編輯出版了《胡適演講集》三冊;而1998年北京大學出版社推出的十二卷本《胡適文集》,也包含六七十萬字的演講錄。
  閱讀“胡適演講”,最直接的感受,很可能是高等常識豐富,文化立場堅定,舉例中西兼顧,語言平易,思維敏捷,更重要的是,對自己的工作目標及表達能力充滿自信。這是一個訓練有素的演講家,其英文演講之大題小作,以及中文演講之小題大做,均是有的放矢,而且口氣也都恰如其分。唯一令人不太愉快的是,演講者明顯居高臨下,動輒教訓人,此乃“青年導師”的特殊地位造成,聽眾大概不會特別計較。但在我看來,這可是一個并不美妙的陷阱——演講者只想著如何多舉例,舉好例,增加說服力,橫掃千軍如卷席,而極少自我質疑,迂回前進。春風得意的適之先生,其演講中的極度自信,缺乏必要的自我反省意識,直接影響到其述學之文。這也是我們在欣賞胡適文章之清朗、暢達的同時,對其不夠深邃、尖銳略表遺憾的緣故。
  作為白話文的提倡者,胡適嘲笑章太炎古文的“詰屈聱牙”,自在意料之中;反而是其表彰《國故論衡》里諸多述學之文“皆有文學的意味,是古文學里上品的文章”(注:參見《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第七節,《胡適古典文學研究論集》,第126頁。),讓我們對胡適的文學觀,需要一番重新的體貼與領悟。
  在《建設的文學革命論》里,胡適主要討論“國語的文學”與“文學的國語”,其中對于“文學”的表述,頗讓朱自清感到困惑:
  我們有志造新文學的人,都該發誓不用文言作文:無論通信,做詩,譯書,做筆記,做報館文章,編學堂講義,替死人作墓志,替活人上條陳,……都該用白話來做(注:《建設的文學革命論》,《胡適古典文學研究論集》,第60頁。)。
  這里所列舉的“各種文學”,在朱自清看來,“除做詩和譯書外,其實都是應用的文字”。不好說胡適概念不清,只能感慨“胡先生所謂‘文學’,范圍是很廣的”(注:參見《<胡適文選>指導大概》,《朱自清全集》第2卷,第290頁。)。朱自清的感覺是對的,胡適對“文學”的理解,確實與眾不同,即并不排除“應用的文字”。
  這可不是一時的筆誤,對于“什么是文學”,胡適的解答出人意料的簡單:“語言文字都是人類達意表情的工具;達意達的好,表情表的妙,便是文學。”引一段《老殘游記》的文字,然后追問:“美在何處呢?也只是兩個分子:第一是明白清楚;第二是明白清楚之至,故有逼人而來的影象。除了這兩個分子之外,還有什么孤立的‘美’嗎?沒有了。”以“明白清楚”作為“文學”的根本條件,必然出現兩種局面:一是許多不夠“明白清楚”的詩詞文章被以“不通”的罪名驅逐出境,二是不少足夠“明白清楚”的述學之文被請進“文學殿堂”。而這正是胡適所要達到的目標,即打破其時十分流行的“純文學”與“雜文學”對舉的論述框架:
  我不承認什么“純文”與“雜文”,無論什么文(純文與雜文,韻文與非韻文)都可分作“文學的”與“非文學的”兩項(注:參見《什么是文學》,《胡適文存》卷一,第297—301頁。)。
  如此膽識,可是朱自清所不具備的。在《背影》一書的序言中,朱自清是這么談論散文的:“它不能算作純藝術品,與詩,小說,戲劇,有高下之別。”因而,“真正的文學發展,還當從純文學下手,單有散文學是不夠的”(注:參見《背影·序》,《朱自清全集》第1卷,第32頁。)。從來沒有人將“文學發展”的重任全部落實在散文身上,爭論僅僅在于,文學是否有“純”、“雜”之分,而且這種分別是否代表著品位或價值的高下。
  胡適的這一文學觀,同樣帶有明顯的章太炎思想的印記。在《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第七節中,胡適贊揚章太炎《文學總略》之“推翻古來一切狹陋的‘文’論”,尤其是破除所謂“應用文”與“美文”的區別,很合胡適口味。更重要的是,如此“不分文辭與學說的人”,其“講學說理的文章都很有文學的價值”(注:參見《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第七節,《胡適古典文學研究論集》,第123—124頁。)。有章太炎的理論與實踐作榜樣,所謂“不承認什么‘純文’與‘雜文’”,便很容易落實。回過頭來,你也就不難明白胡適的文學觀為什么會那么廣泛。
  談論晚清以降的文學歷程,我們一般比較欣賞現代文學意識的確立;出于對“文以載道”傳統觀念的反感,有意無意地偏向于所謂的“純文學”。但章太炎以及胡適相對寬泛的文學觀,代表了近代中國學人重新溝通文學與學術的嘗試,同樣值得重視。
  基于不同的擬想讀者與論述目標,章太炎強調持論之“必先豫之以學”(注:參見《國故論衡·論式》,《中國現代學術經典·章太炎卷》,第80頁。),胡適則更愿意表揚從文章入手的“述學”。在《科學的古史家崔述》中,胡適征引崔述35歲那年自陳有志著述而先從熟玩韓愈、柳宗元、歐陽修三家文章入手的書信,然后大加發揮:
  這一個意思,很可注意。崔述已決意要著書,但他還怕文不能達意,故先做一番古文工夫,熟玩韓、柳、歐陽三家之文,并且殷勤問業于古文家汪師韓。他這一番工夫實在不曾白費掉;他雖不以文名,但他的文章在清朝古文之中要算是第一流的了。和他同時的史學家,章學誠也講究文章,故能自抒所見;那作《王荊公年譜考略》的蔡元鳳因為文筆煩冗,便令讀者生厭了。又如近代廖平與康有為,同治今文學;康的思路明晰,文筆曉暢,故能動人;廖的文章多不能達意,他的著作就很少人能讀了。
  要知文章雖是思想的附屬工具,但工具不良,工作也必不能如意。崔述于著作之先,力求能“自抒所見”的預備,這一層很可以做后人的模范(注:參見《科學的古史家崔述》,《胡適文集》第7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176—177頁。)。
  學問家之為了能“自抒所見”而著意經營文章,與文學家之專注于文學創作,其實還是很有區別的。胡適的論述,有效地破除了世人對于“純文學”的迷信,并發掘了“述學之文”潛在的文學性;可反過來,對于新文學的健康發展,此說并不十分有利。
  因此,我傾向于將“講學說理的文章”很可能“很有文學的價值”的假設,留在學術史而不是文學史來論述。說到底,我更欣賞錢穆的思路,論學文字之所以“極宜著意修飾”,很大程度上在于“未有深于學而不長于文者”(注:參閱《錢賓四先生論學書簡》,見《猶記風吹水上@②——錢穆與現代中國學術》,第252—253頁。)。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外九內言
   @②原字左巡去辶右磷去石
  
  
  
學術月刊滬51~58J3中國現代、當代文學研究陳平原20022002胡適是中國現代學術中最具文體自覺的學者之一。胡適的述學文體比其學術觀點具有更悠久的學術價值。文章通過對胡適述學的概念、述學文體的選擇以及胡適的述學與他的名學根基、演講興趣的關系等闡釋,論證了胡適述學在文學史與學術史上的深遠影響。胡適/述學/文體作者陳平原,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導師、華東師范大學中文系特聘教授。 作者:學術月刊滬51~58J3中國現代、當代文學研究陳平原20022002胡適是中國現代學術中最具文體自覺的學者之一。胡適的述學文體比其學術觀點具有更悠久的學術價值。文章通過對胡適述學的概念、述學文體的選擇以及胡適的述學與他的名學根基、演講興趣的關系等闡釋,論證了胡適述學在文學史與學術史上的深遠影響。胡適/述學/文體

網載 2013-09-10 21: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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