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證研究的復興(注:本文1997年10月15日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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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統上,邏輯學被定義為研究論證或推理的學問。長期以來,包括邏輯學家在內,人們并未想到要區分“推理的邏輯”和“論證的邏輯”。20世紀以來,由于形式化浪潮的推動,對“形式推理”的研究幾乎湮沒了對論證的注意。然而,不可回避的是,形式化邏輯的日益發展和普及,逐漸暴露出它的形式化的抽象性對于現實論證分析、評估的不充分性或不適切性。敏感的、富有批判精神的邏輯家從不同角度開始研究論證問題。縱觀50年代以來謬誤研究、批判思維、非形式邏輯、新修辭學的形成與發展,可以說,在邏輯科學的發展中,業已存在一種研究論證邏輯的趨向。雖然論證邏輯的問題完全由當代背景下的現實問題觸發,但它卻和古典傳統一脈相承。
  亞里士多德早在兩千多年前就研究了論證。《論題篇》(包括《辯謬篇》)研究了對話式論證,《修辭學》研究了敘述式論證。前者的特點是討論了論證的種種重要問題,如論證的產生、舉證責任、論證的語言、論證的前提、論證的評估、謬誤和論證的終點。但極少討論具體的論證形式。后者卻研究了28種“證明式修辭推論”即合情推理的具體形式。毫無疑問,亞里士多德的論證理論對后世有重大影響。在中世紀的學園教學中,對話式論證成了典型教學模式。然而,文藝復興的到來,人文主義和科學的興起,使這種逐漸走向繁瑣的論證模式受到冷遇。由于培根等人的批判,亞里士多德的論證邏輯結束了它的輝煌時期。數學在物理學、天文學等學科的成功運用,使它成為標準的推理形式。19世紀,當邏輯與數學推理更緊密地結合時,邏輯的典范便是形式化系統。這時,邏輯的視野被形式推理完全占據了。20世紀以來,由于形式化邏輯被運用于其他學科獲得相當成功,一股形式化的浪潮洶涌而起。邏輯教科書也洗心革面甚至脫胎換骨了。是否“形式化”已成為邏輯教科書是否“現代化”的試金石。傳統邏輯教科書中關于論證的敘述在新的教科書中只能寄人籬下,并時常與形式推理理論發生沖突。
  然而,形式邏輯在學術領域的巨大成功并沒有抵銷它遠離社會生活的局限性。當理性的人思考日常生活的實際問題時,不可避免地要進行論證,但他們幾乎用不到形式化推理,更不會僅僅按“形式有效性”的標準來評估論證。這就是說,在20世紀初期的邏輯科學中還缺乏現代生活中的人們所需要的論證邏輯。早在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工具主義者堅決反對把形式邏輯看作是揭示與描寫形式正確的推理方式的,竭力攻擊這種形式的正確性。例如,席幾維克認為,一種有用的邏輯,他所認真担負起來的任務是詳細找出人們在這種或那種具體情形下真正說些什么。因為,形式的規則完全不能對付普遍存在的歧義性問題。他的后繼者席勒進一步指出,若要分析實際推論的結構,必須放棄“邏輯真值”的整個概念。這就提出了邏輯只是研究蘊涵的形式關系,還是研究人的論證(推理)活動的對立(注:巴斯摩爾:《近代西方邏輯學發展綱要》,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第50-55頁。)。本世紀30年代,英國邏輯學家斯泰賓出版《有效思維》一書,嚴厲地剖析了充斥英國社會生活特別是政治生活中的大量論證謬誤。他說,“邏輯的思維是針對引起思維的目的的思維;一切有效的思維都是指向一個目的的。忽略了與問題有關的種種考慮將導致不能達到那個目的的結果。”“這本書是以論證為課題的一本帶論證性質的書。我要說的話只是對論證過程的正確說明。”“我的意圖是討論某些引導我們大家承認不健全的論證、持有不合理信念的原因;并研究有哪些途徑能讓我們找出支持我們的結論的充分理由。”斯泰賓的書名原義是“針對某個目的的思維”,而有明確目的正是論證與推理,特別是形式推理的一個重大區別(注:Thinking to Some Purp-ose,Penguin Book Limited,1939.此書在謬誤研究領域也是比較有名的。作者另著有A Modern Introduction to Logic,Methuen,1930.)。
  斯泰賓的書引起了共鳴。邏輯如何在生活中有效地發揮作用,日益成為邏輯學家關注的話題。50年代和60年代,形式化邏輯遇到日常語言學派的猛烈批判。60年代晚期和70年代初期,人們強烈呼吁大學里的邏輯課程要“相關生活”。其實,在50年代,不少邏輯教師就在著手進行邏輯教學試驗,努力使作為一門心智科學的邏輯研究與現實世界的迫切需要聯系起來,其結果就使以形式推理為核心的邏輯課程(論證只是附帶的或以“謬誤”代之,并置于課程末尾)轉變為以論證為核心的(形式推理只是它的一種有限制的方法)邏輯課程。例如,這方面的先行者之一,芝加哥洛約拉大學的克雷切提出要區別作為科學的邏輯(某種知識,以了解一些基本的原理和技巧為基礎的知識)和作為技藝的邏輯(一種高等普通技藝,它教人如何思考),并強調,他所關心的是“作為普通高等技藝之一的邏輯學的品性方面”。在自己的試驗成果《大學生邏輯》中,他特別指出,“學習邏輯不只是一個專門技術問題,也是一個認識問題。鑒于今天許多邏輯著作只著重于它的符號方面,好象此外再沒有更緊要的東西這一事實,這個問題需要加以強調。存在著一種貶低邏輯在人類普通用途上(在批判性思考,解決問題和揭露謬誤中)的價值的傾向。這種對邏輯作為一門特殊的人文學科的意義缺乏敏感,已弄得許多年輕人對它起了反感。因此,本書試圖使這門學科的技能方面和它對于生活中的問題的關系這二者在邏輯研究中取得某種平衡。”(注:Robert J.Kreyche,Logic for Undergranduates,1954,1960,1970.中譯見宋文淦等譯:《大學生邏輯學》,北京大學出版社,1989年,第4頁。)邏輯教學改革還孕育了“非形式邏輯(Informal Logic)”以及“批判思維(Critical thinking)”課程。“批判思維”即是對論證(論辯)的分析與評估,它的關鍵作用是不讓我們自己只看表面現象而誤入歧途。它是研究論證的一簇學科,如謬誤研究、非形式邏輯、論辯研究和思維研究共用的概念。主要論著有,布蘭克的《批判思維:邏輯與科學方法導論》(注:Max Blak,CriticalThinking:An Introduction toLogic and Scientific Method,Prentice-Hill,1946,1952.)、布郎和基利的《批判思維指南》(注:N.Neil Brown and Sturt M.Keeley,Asking the Right Questions:AGuide to Gritical Thinking,Prentice-Hill,Inc.3th ed,1990.中譯本,張曉輝等譯,《走出思維的誤區》,中央編譯出版社,1994年。另,國際上有“非形式邏輯與批判思維學會”。)。“批判思?”課程強調,人們面對紛繁的信息作出反應時,需要對這些信息,特別是對支持它們的理由作出估價,估價的第一步就是提問。布郎和基利以40余年從事批判思維教學的經驗為基礎,概括出由14個“批判性問題(Critical questions)”構成的一個問題體系。它是揭露論證謬誤并加以克服的工具。課堂教學改革的成果之一,就是出現了一些新的邏輯教科書。一般說來,它們可分為這么幾類:非形式邏輯教科書(注:如Robert I.Fogelin,Understanding Arguments:An Introduction to Informal Logic,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Inc.1978,1982,John Eric Nolt,Informal Logic:Possible Worlds and Imgination,McxGraw-Hill,1984.)、批判思維教科書、謬誤論教科書(注:詳見武宏志、馬永俠:《謬誤研究》,陜西人民出版社,1997年。)、論證理論教科書(注:如Karel Lambert and William Ulrich,The Natureof Argument,Macmillan,1980.Stephen Toulmin,Richard Rieke andAllan Janik,An Introduction to Reasoning,Macmillan,1979.)。這四類新型邏輯教科書圍繞的一個核心課題就是論證研究。其中,第一類和第四類是從“主角”的立場來敘述的,即主要是從論證者的視角敘述的;第二類和第三類則是從“反角”的立場來分析問題的,這種敘述假定一個在先的論證者及其論證,敘述者是它們的評判者,它們是從“反角”立場出發的論證理論,因而,揭露謬誤成為主要的工作。
  形式(化)邏輯還受到來自科學推理研究者的批判。人們一般容易相信形式(化)邏輯對科學領域內推理的適用性。然而,邏輯學家和科學方法研究者都發現,這是值得懷疑的。波利亞指出,一個數學上的證明是證明推理,借助它們來肯定我們的數學知識,而物理學家的歸納論證、律師的案情論證、歷史學家的史料論證和經濟學家的統計論證,都屬于合情推理之列。合情推理是我們日常事務中所關心的僅有的一種推理。他問道,在生活中,或在法律程序中,或在物理學中,能不能根據這樣一個高標準找到完全證明呢?夸張地說,人類是從一個人和一本書(歐幾里德及其《原本》)學到這個概念的。他認為,數學思維也不是純“形式的”,數學老師有極好的機會使他的學生了解某些十分重要的“非形式”思維過程(注:G.波利亞:《怎樣解題》,《數學與猜想》,科學出版社,1982年,1984年。)。圖爾敏說,大部分科學家在其實際研究活動中所使用的都并非嚴格的形式推理,因此,形式邏輯實際上只是邏輯科學的一個極小部分,主要部分是自然語言邏輯。與“形式有效性”相對,他提出,應當發展“實質有效性”的概念,并建立相應的理論。菲歐切阿羅指出,在對一切類型的推理感興趣的邏輯學家看來,當一種常見類型論證是演繹地無效時,他就應當建立或應用另外的、不怎么嚴格的、較為現實的評墼頡0臀骼斬詰?2屆國際哲學大會致詞中問道,現有的形式邏輯(演繹的和歸納的),……是否足以使一切確定度無論怎樣的論證都形式化,使它們用于日常語言中,或者至少用于科學,或者至少用于自然科學?或者,為此目的,是否需要某種更好的形式邏輯?或者,形式邏輯是否根本不能勝任這一工作?斯克里文則強調這樣的事實,任何理論的實際應用都不服從同理論本身一樣的規律,例如,理論可能是精確的,但它的應用必將是不精確的;或者,理論可能是一門科學的一部分,但它的實際應用將是一門藝術。”在他看來,推理科學的主要因素首先是分析、評價實際論證的意義上的推理實踐,推理理論提出原理并使之系統化對于論證的批判分析來說是第二位的。形式邏輯的價值歸根到底取決于它對實際推理改進的貢獻,還因為形式邏輯的理論性使它對實際推理問題的實際應用很成問題(注:M.A.菲歐切阿羅:《科學邏輯和邏輯科學:朝向建立一門推理科學》,周昌忠摘譯,載于《世界發明》,1985年,第10期。)。漢布林指出,形式化證明的最壞的特性是證明概念的定義表象,它與我們的知識或與現實的人置信的問題毫不相干。科學必須以“被接受”的知識為基礎建造起來,取得進步。演繹百分之百的正確是在談論純理論而不是實踐(注:C.L.Hamblin,Falla-cies,Methuen,1970.)。
  生活實踐、課堂教學和科學推理研究都表明需要一種論證邏輯。但是,近代以來的西方邏輯教科書基本上沒給論證留一席之地,僅以謬誤論來彌合形式(化)推理理論與實際論證之間的裂縫。在我國,雖然邏輯教科書一般專設“論證”一章,但其粗糙而不堪卒讀,并與敘述形式邏輯的部分每每相互沖突。換句話說,在論證理論方面,中外情形大同小異。只不過,西方的謬誤理論水平遠遠高于我們,而我們的“文章邏輯”(注:以王方名為代表的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系邏輯教研室50、60年代以來的研究,代表作主要有王聘興等的《文章與邏輯》,北京出版社,1982年;孫祖培的《文章與邏輯》,北京師范學院出版社,1986年。)尚值得一提。因此,論證理論或論證邏輯尚屬一門創建中的邏輯科學。如何建立論證理論,建立什么樣的論證邏輯,研究者進行了多方探索。主要有謬誤理論(Fallacies)、新修辭學(New Rhetoric)、非形式邏輯(Informal Logic)和論辯理論(Theories of Argumentation)。
  謬誤理論自亞里士多德以來有著悠久的歷史傳統。在現代,它的主要作用在于揭示形式邏輯的理論在處理實際論證時的失效問題,并提出補救辦法和一些一般的告誡。它所采用的方法例示法,即通過列舉典型謬誤并加以分析來顯示評估論證的技術。盡管謬誤理論有很多局限,比如,分析的零散性,容易滑向挑小錯的歧途,以及在缺乏一般論證理論的情況下難以形成系統化的謬誤理論等,但是,迄今為止,任何一種論證理論都必然要從謬誤研究的成果中汲取營養,并把謬誤分析作為自己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作為論證研究的一個頗具特色的途徑,謬誤研究在國際學術界占有重要地位。
  新修辭學或哲學修辭學,是西方學者50年代提出的。它是重新發現亞里士多德《修辭學》、《論題篇》中研究的“辯證推理”的意義并以此補充形式邏輯的結果。新修辭學的代表人物,比利時學者佩雷爾曼說,我意識到了作為邏輯學家的我完全忽略了的某種東西,除了那些在形式邏輯中研究的推理工具以外,還有其它的推理工具,即亞里士多德稱為辯證推理的工具。但我傾向于稱其為論辯推理(Argumentative reaso-ning)。令我極為感興趣的問題是,如何把勸說性論說一方面與修辭學聯系起來,另一方面與形式邏輯聯系起來。一個辯證論證可被評價為有力或軟弱,恰當或不恰當,卻不具有無可爭辯性或自明性。新修辭學的基本思想是,把邏輯歸結為形式邏輯的看法導致了對廣大非證明性推理領導的忽視,這些推理使我們能在一系列的觀點中,選擇看上去最完善、最能令人接受和最合理的觀點。它是一個與爭論、批評及各類辯護有關的推理的廣泛領域。我們試圖通過這種推理,通過在商討過程中為某一論點尋找支持或否定的理由,來說服個人或集體。我們應當以被認為是論辯理論的修辭學來努力完善被看作是證明理論的形式邏輯,以彌補上述歸結的有害影響。論辯與證明推理之間的區別在于,一個形式的、邏輯的、數學的系統能獨立于任何人的同意而發展,但論辯只有考慮去堅持一給定的命題才能進行。新修辭學被規定為論辯的理論,該理論研究(哲學)推論的技術,這種技術的目的在于激發或增長人的心靈對那些讓他們贊成而被提出的東西理解、接受,它也審查允許論辯開始和進一步展開的條件以及通過這種展開所產生的結果。這將使人們不僅說明或論證他們的信念,而且要論證他們的決定和選擇,因而,新修辭學創造了價值判斷的邏輯,它是實用推理中不可少的。精細的哲學思考所特有的方法是靠修辭學提供的。而不是靠形式邏輯提供的(注:Ch.Perelman,"Rhetoric",Encyclopaedia Britannica,Vol.15,1977;佩雷爾曼:《邏輯學和修辭學》,許毅力譯,載于《哲學譯叢》,1988年,第4期。)。新修辭學甚至在科學方法研究領域也獲得新生。80年代以來,“科學修辭學(Scientific rhetoric或Rhetoric of science)”產生。科學方法研究者發現,對形式化邏輯分類和理性分析的過分強調,阻礙了人們對特定科學語境中的大量合理的可接受的論證的分析與研究。事實上,科學論述本身具有修辭學性質。科學修辭學是運用說明論證的藝術,以改變或強化在科學交流中具有認識價值的觀念。這種說服或修辭學的論證既不是形式上嚴格的,也不是經驗上強制的。科學修辭學是科學家們為了達到他們的結論而使用的那些說服、論證技術的集合,而不是表征模型。它是發現和有效地表達好理由的藝術的概念化,好理由構成了修辭學的本質實在。好的理由是在交流、論爭和勸服過程中歷史地和相對地產生的,它超越并擴張了嚴格的形式邏輯的先驗標準,是在特定信仰、態度和行為的基礎上作出的有意義的判斷和分析。科學理論的構造并非唯一地建立在形式邏輯分析的基礎上。單純具有形式有效性的論證,從來不是修辭學意義上勸服的。人們反駁的常常是某些論證的理由,而不是論證本身的形式操作或邏輯標準。因此,形式化的邏輯標準對于建構和評價科學主張是不充分的,同時,也不意味著超邏輯形式標準的修辭學的思考和行為就一定是非理性的和不合理的(注:郭貴春:《科學修辭學轉向及其意義》,載于《自然辯證法研究》,1994,第12期。)。
  非形式邏輯一詞出現得很早(注:杜威在《認知與所知》(1949,英文版)中就用了"Informal Logic"。)。但是,作為一門學科的名稱出現于六、七十年代。60年代晚期和70年代初期,要求邏輯“相關生活”的呼聲直接推動了非形式邏輯的產生。到80年代,學術界對它的興趣很快增長起來,這似乎歸因于兩個因素:其一,20世紀成熟的形式主義的成就在實踐推論上的效用受到限制;其二,對邏輯在實踐中有效地發揮作用的要求日益強烈。邏輯教學暴露了形式邏輯的演繹有效性標準在評估論證時的局限性,因而,非形式邏輯首先在邏輯教師中發展起來。它的研究對象被公認為論證。研究者有不同的側重點。有些人強調論證首先是一種語言的特殊使用,是一種言語行為,論證不是被當作抽象模型來研究,而是當作出現于論辯的東西,因此,理解論證成為首要的問題。另一些研究者則強調概念框架上的革新,確定不同于形式(化)邏輯的核心概念,改進論證評估工具。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形式(化)邏輯和非形式邏輯是對立的。事實上,它們是互為補充,互相依賴的。形式邏輯把論證的前提和結論的內容抽象為“命題”,而非形式邏輯必須把這些陳述解釋為對話語境中的言語行為;形式邏輯必須處理論證的形式(語法學)和真值(語義學),而非形式邏輯必須處理在對話語境中的論辯框架的使用,這本質上是一個語用學任務。但是,非形式邏輯也要對付抽象的論辯對話模式,它有一個論辯的形式結構(注:例如,漢布林《謬誤》第8章建立了一個“辯證法”即論辯的形式系統,名為“形式辯證法”。),可見,非形式邏輯部分地也是形式的。非形式邏輯只不過要糾正這樣一個觀念:形式邏輯是最重要的,也許是唯一重要的邏輯(注:DouglasN.Walton,"What Is An Reasoning?What Is An Argument?"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Vol.87,No.8,1990.)。
  論辯理論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復興。它是一個綜合性的研究領域。其中包括了論證和謬誤的研究。論辯是一種通過言語行為的交際活動,言語行為的目的是幫助解決分歧或糾紛。論辯是使人信服的批判手段。論辯要達到目的,必須確立一些“批評性討論的規則”,每一規則是解決爭議的必要條件,而全部規則就是解決爭議的充分條件。在論辯的不同階段有不同的規則,傳統上討論的種種謬誤不過是違反不同論辯階段上的規則的錯誤。論辯理論比論證理論的內容要多,論證研究只是它的邏輯方面(注:如弗郎斯凡,愛默倫和羅布,荷羅頓道斯特:《論辯 交際 謬誤》,施旭譯,北京大學出版社,1991年。)。
  以上的概括性評論足以表明,論證研究已蔚為大觀。它對20世紀的邏輯概念產生強烈沖擊。它重新提出了“什么是邏輯”的基本問題。我國的邏輯學家理應對此作出自己的回答。
延安大學學報:社科版8~12B3邏輯武宏志/劉春杰19981998本文認為,20世紀50年代以來,國際學術界逐步興起一股研究論證理論的浪潮,現已形成了幾個頗有影響的研究領域。論證理論是為解決形式化推理理論與實際論證的分析和評估之間的矛盾應運而生的,但它同時也是歷史啟發的結果。邏輯的古典傳統在新的條件下被發揚光大。作者呼吁,我國的邏輯學研究者應對這一重要的邏輯發展趨向予以充分關注。論證/邏輯/推理/批判思維/新修辭學/非形式邏輯/謬誤理論作者單位:武宏志延安大學政教系 劉春杰蘇州鐵道師院政治系 作者:延安大學學報:社科版8~12B3邏輯武宏志/劉春杰19981998本文認為,20世紀50年代以來,國際學術界逐步興起一股研究論證理論的浪潮,現已形成了幾個頗有影響的研究領域。論證理論是為解決形式化推理理論與實際論證的分析和評估之間的矛盾應運而生的,但它同時也是歷史啟發的結果。邏輯的古典傳統在新的條件下被發揚光大。作者呼吁,我國的邏輯學研究者應對這一重要的邏輯發展趨向予以充分關注。論證/邏輯/推理/批判思維/新修辭學/非形式邏輯/謬誤理論

網載 2013-09-10 21: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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