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朝暉:重建“王道”:中國改革的根本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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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大”后,人們議論最多的話題之一,是中國改革下一步怎么走。過去30多年的改革,在經濟取得巨大成功的同時,也帶來了一系列新的社會問題、社會矛盾。如何在改革中解決這些矛盾和問題,無疑是下一步改革的重中之重。但是,在所有問題中,什么才是最重要的、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問題?如果找到了這個問題,無疑找到了下一步改革的最佳切入口。鳳凰衛視的邱震海先生曾在2012年12月下旬以來的若干節目中提出這樣的問題。但是對于這個問題的回答,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我認為,這個問題的答案不在別處,就在2000多年前的《春秋》中,更具體地說是在《春秋》公羊學中。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說:“《春秋》之道,以元之深,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諸侯之即位,以諸侯之即位,正竟內之治。五者俱正,而化大行。”(《玉英》)其中所謂“元”,董仲舒解釋道:“元者,始也,言本正也。”(《春秋繁露·王道》)這段話闡釋《春秋》的“正始”之道,其精神是,天下安定系于“元”;“元”即天地之始、化生萬物者,可以“生生之道”稱之;這個“元”,可借牟宗三之語稱為“人生宇宙之本源”;我曾稱為文化的最高理想。《春秋》學的核心之一在于:改革的首要任務是先確定價值理想,此即所謂“道統”;其次,讓各行各業回歸正位,即所謂“正名”,本文稱為“行業自治”。這套治道,也被稱為“王道”。

儒家這套王道思想在今天有什么意義呢?本文將說明,它是指通過重塑人心,重建價值和信仰,通過把人人能夠接受的最高價值理想(即所謂“元”)貫徹落實到現實中去,即可找到中國改革的根本有效之路。

中國政治的千年死結:分與合的矛盾

美國著名漢學家白魯恂(Lucian W. Pye)認為,中國文化有強烈的集權和專制傾向,不能容忍多個權力中心并存且處于競爭狀態;在中國人看來,分權會導致幫派之爭(factionalism),破壞和諧秩序。根據他的分析,中國人重視集權,恰恰是因為分裂、離心的傾向根深蒂固。具體表現為中國人真正信得過的從來都是私人關系,而不是官方權威;只要一遇到個人問題,他們首先想到的是求助于私人關系,而不是官方渠道。

白氏點出了數千年來中國歷史的內在張力,即分與合的矛盾。中國古代就有所謂“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所謂“合”指統一的中央集權以及專制;所謂“分”,指社會的獨立與自由,其中包括行業、宗教及地方的獨立與自治。“合”的極端而典型的體現,就是秦朝為代表的集權與專制。它不顧人民死活,不許行業自治,不給社會以空間,不讓思想有自由。它對于地方的管理,主要靠行政命令和武力鎮壓。這種高度集權和專制的政體,為人們深惡痛絕,往往不能長久。“分”的極端而典型的體現,則是以春秋戰國所代表的分裂與混戰,在中國歷史上出現過不止一次。它的最大特點是中央權威喪失殆盡,地方勢力各行其是;諸侯爭霸,國無寧日,生靈涂炭。它的另一特點是“利”和“力”成為社會生活中的主導力量,由于道德價值為人不齒、人人唯利是圖,社會秩序徹底崩潰,社會信任和安全感普遍喪失。這種狀態,被儒家稱為“禮崩樂壞”。

無論是“分”,還是“合”,哪一個走到極端,都會造成巨大的破壞和悲劇,也是任何中國統治者必須嚴肅面對和極力避免的。但是,“分”“合”雖相互對立,卻又彼此關聯,共同需要。道理很簡單,只有“分”沒有“合”,就變成了分裂與混亂;只有“合”沒有“分”,就變成了極權與專制。“分”與“合”這種既共同需要、又相互矛盾的關系,決定了它們對于中國社會發展的特殊重要性,處理不好容易導致“一統就死,一放就亂”。可以說,“分”與“合”的矛盾主導了中國歷史幾千年。

研究過歐洲歷史的人知道,希臘人喜歡分裂和自治,安于分裂和自治。古希臘同一民族據說有近千個城邦,小的只有幾千人,大的也不過幾十萬人。希臘人并不認為國家越大越好。亞里士多德曾在《政治學》第七卷中探討了一個理想的城邦人口和疆域的限制,以能在物質上自給自足、人際上相互熟識為原則,超過了這個限度將不利于建立理想城邦。這種把“分”發展到極致的傳統,在羅馬帝國崩潰后的西歐再次出現過。金觀濤、劉青峰曾用“馬鈴薯”與“混凝土”來分別形容西方和中國古代社會結構的區別。然而,這種希臘式的分而不合傳統,在中國文化中似乎走不通。春秋戰國就是與希臘類似的分而不合,但由于長期戰亂,人心思定,最終走上了“合”的道路。可以說,分與合的矛盾是中國特色。

既然中國文化不適合走希臘式“分而不合”的道路,又不適合于秦朝式“合而不分”的道路,那么它是如何擺脫“分”與“合”的張力的呢?如果說,在現實中,中國歷史上的多數王朝走的是一條“寓分于合”的中道的話,那么可以說,在理論上,儒家的王道學說提供的就是徹底解決分—合矛盾的方案。我們都知道,儒家堅決反對無止境的“分”。孔子的《春秋》講尊王、正名分,后世的“三綱”提倡君為臣綱,講的皆是此理。儒家既然要維護“合”,憑什么解決分與合的矛盾呢?儒家的邏輯其實很簡單,那就是認為:如果你不搞專制和特權,老百姓就會真心實意地擁護你;如果你愛民如子、任賢使能,你的地位就會穩固,權威就更強大;如能真正順應民意,尊重人民的尊嚴,天下就更統一,就“合”得更好。換言之,如果利用特權與民爭利,凌駕于人民之上,控制人民思想,打壓社會正氣,人民就會背叛,與你“分”道揚鑣。孟子曾經非常經典地說明了這個道理。他說,“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稅斂”,則“天下之民皆引領而望之矣”(《孟子·梁惠王上》)。“失道寡助,得道多助。……多助之至,天下順之”(《孟子·公孫丑下》)。“天下順之”,就是理想意義上的“合”,故有“地方百里而可以王”(《孟子·梁惠王上》)。

筆者曾指出:孟子的性善論會導致行業的自治;同樣,孔子的“修文德”思想(《語·季氏》)在今天也會導致行業與社會的自治,這可以從“正名”的角度來解釋。儒家認為,仁政愛民、行業自治等等,由于讓人們“各盡其性”,能導致“人心歸服”、“天下一統”,所以能徹底解決分與合的矛盾。這就好比有的家長強迫子女服從,教育手段僵化,故與子女關系緊張;有的家長尊重子女意見,教育方式民主,故與子女關系融洽。前者是求合而導致分;后者是由分而實現合。可見,分與合并不是必然矛盾的,關鍵是領導者、管理者能否認識到這個道理,實現思想的突破,處理好二者的關系。

然而,在中國過去幾千年的歷史上,真正能按照孔、孟倡導的王道來實施的王朝基本上是沒有的。這并不是因為王道本身不現實,而是由于帝王的心胸不夠。朱熹在與陳亮的交流中,之所以說過去千百年都是“架漏牽補”,原因正在于此。現實中所存在的之所以多是王霸雜用,甚至外儒內法,問題就出在君王的心胸上。因為急于求合,即統合、控制天下,是每一個執政者本能的渴求;當他們遇到分的要求時,往往難免想到用霸道的方式來達到自己的目的,從而在壓制分的時候也扼殺了社會的生機與活力。然而,王霸雜用的事實不能說明儒家王道理想不現實。正因為多數王朝沒有完全拋棄王道,所以不會像秦朝那樣短命;也正因為多數王朝不能完全行王道,所以往往長不過二三百年。

也許有人說,王道既然是尊重人性的需要,實現行業和社會的自治,那為什么非要走大一統道路,而不走希臘式的分裂道路呢?這恰恰是中國文化的習性決定的。關于文化習性,即按照文化心理學的研究成果:一方面,中國文化是一種集體主義文化,中國人需要在一個更大的集體中尋求安全感,這使人民愿意歸附賢能之君;另一方面,中國文化是一種關系本位的文化,人際矛盾普遍,勾心斗角盛行。這種文化習性在政治上的后果是,在同一漢文化圈內,當分裂發生時,諸侯國之間相互覬覦、明爭暗斗,大家都沒有安全感;到最后,大家斗得筋疲力盡,人心思定,統一成為大勢所趨。從春秋到戰國,諸侯國之間斗得越來越厲害,秦統一中國雖靠武力,與人心思定也不無關系。同樣的規律也發生在從三國到隋唐的統一。從五代十國到宋、遼、金,因為有多個異族王國興起,情況比較特殊,我們這里講的統一主要針對漢民族內部而言的。

今日中國政治的最大困境仍然是分—合矛盾

現在我們來思考從清末到建國、從建國到現在的道路,就可從中發現分—合的矛盾同樣一直貫穿其中。1912-1949年的中國歷史證明:當中央政府不強大時,諸侯興起、地方稱雄,中國歷來都是天下大亂,國無寧日;所以強有力的中央政府一直是國家安定、經濟發展、社會繁榮的前提。但是,不是誰都能建立一個真正強有力的中央政府的,更不是任何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政府都符合民心,因為國民黨的統一和集權也會帶來專制極權、壓制人民、特權腐敗等一系列問題。

現在我們來看看1949年后分與合的矛盾是如何演變的。新中國成立后特別是“文革”中,“合”的趨勢被發展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在經濟領域,一切歸黨領導;在私人生活中,一切按意識形態宗旨辦事;在學術、教育以及各行各業中,國家意識形態可以說無孔不入。這是一種典型的中央集權式統治,與歷史上的“合”的傳統并無二致。可以想象,由于它把領袖/黨/國家/意識形態放在至高無上的地位,也就談不上社會的自治,個人的自由,思想的獨立,行業的自立。這從根本上是不利于合的,有可能導致相反的極端,即徹底的分裂。因為這種做法會引起人民普遍的反感,激起官民之間的強烈對抗。

改革開放以后,“合”的趨勢被解禁,國家對社會生活的控制放松了,學術和思想有了一定的自由度,經濟領域更是實現了大規模的自由化。但與此同時,又出現了另一種趨勢,那就是各種社會矛盾日益激化,群體性事件時有發生,部分官員失去信仰,某些群眾與政府離心離德。事實上這早已成為執政黨的巨大心結,担心這樣的趨勢發展下去,會出現政治動蕩、社會分裂,后果不堪設想。所以黨和政府長期處在痛苦的兩難徘徊中:一方面,不能再走回頭路,必須允許社會一定的自由,這是經濟發展和社會活力的必要條件;另一方面,“分”的終極方向究竟是什么尚不清楚,如何才能保證“分”的趨勢不至于失控亦不得而知。

讓我們來具體分析一下,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政治中的分—合矛盾是如何展現的:

首先,意識形態與市場經濟矛盾。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在改革開放后遭到了比較多的質疑,共產主義信仰受到嚴峻挑戰。這不僅與改革開放后越來越多的西方思潮涌入有關,也與市場經濟在行為方式上對人們的改變有關。今天,信仰真空問題已構成對執政黨合法性的巨大挑戰,嚴重妨礙著國家大政方針的貫徹落實。

其次,主流價值與利益驅動矛盾。改革的主要策略是放權讓利,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其動機雖然是為了全民富裕,但卻導致了全社會瘋狂逐利,摧殘著社會道德的底線。于是出現了這樣一種悖論的現象:一方面鼓勵人們去逐利,另一方面仍然要不斷地宣揚集體主義、愛國主義。理論與實踐的背離和脫節,對于從“文革”噩夢中醒來的中國人來說是無法承受的。今天,對于教條主義說教的反感及其所導致的道德滑坡,已日益嚴重地瓦解著社會的秩序,阻礙著制度的正常實施。

再次,特權爭利與人民覺醒矛盾。中國人自古有強大的反特權、抗暴政的“革命”傳統,這一點只要拿中國與印度、日本比較一下即可看出。沒有永久的貴族、沒有永遠的王朝、沒有固定的階級,這種中國特有的社會結構特征背后所暗含的,是中國人對特權強烈的反叛意識。然而,改革開放之后,貪污腐化和特權現象日益嚴重,極大地傷害了執政黨在人們心目中的公信力。

其四,民主意識與中央集權矛盾。改革開放以后,越來越多的中國人認為,民主政治才是公天下理想的真正實現的保障,強大的中央集權體制難以有效地自我監管、阻止腐敗。因此人們對于政治體制改革的呼吁,往往也同時伴隨對現實的強烈不滿。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對黨和政府的抵觸心理也日益強烈,對于國家大政方針的自覺認同和執行意識興趣降低。

以上諸方面加在一起,是一股巨大的“分”的力量。它的最嚴重的后果,當然是發生類似于蘇東劇變的革命,導致中國的分裂和社會的混亂。

今后改革的首要任務:重塑人心

如果說新中國成立前30年,我國政治的基本特征是“合”;那么,改革開放后30多年的基本特征就是“分”。為什么改革開放以來,執政黨對自身進行了相當大的改革,在政策路線方面沿著從“合”往“分”的方向前進了很多,也給人民帶來了巨大的福利,卻陷入了上述一系列矛盾之中去呢?根本原因在于,改革開放并沒有找到一條有效解決分—合矛盾的途徑。其根本問題并不在于“分”得不夠,而恰恰在于“分”得不當。主要體現為對于“分”的過程缺乏正確引導,病根則出在意識形態上。

本來,改革需要有正確的價值理想和終極目標,這是個意識形態問題,也是本文的“正始”問題。但是,改革開放以來,黨在放棄過去的僵化意識形態教條的同時,在意識形態領域也一直在摸石子過河。中國過去30多年的改革開放在社會價值導向上的特點,我認為可概括為“利字當頭”。一味追求利益、相信物質、狠抓經濟,這種過分功利化、利益化的價值導向,或盲目地依賴利益驅動和競爭機制,不能為新生的各行各業確立應有的價值導向,導致實利和腐敗盛行,人心和價值混亂。總之,執政黨在“分”的時候該發揮引導作用的地方沒有發揮,過分相信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不僅導致全社會的信仰失落,也導致了自身的信仰失落。須知,國家在大政方針上一旦發生偏差,給整個社會帶來的價值導向的誤導是無與倫比的,后果極其嚴重。因此,今天要想使“分”的趨勢不至于失控,就必須用一根紅線把分出的各部分拴住,使之“合”起來。這根紅線就是重建信仰,重建中國人的價值理想,也即重建意識形態。

然而,今天中國人的信仰重建絕不是去信仰儒家價值體系、自由主義或其他主義,也不是在耶、佛、道等教派之中選一個。在今天這樣一個文化高度多元化的時代,我們不能把任何一種現有的意識形態或宗教,當做全民必須共同接受的信仰。但是,這并不妨礙我們找到全民族共同接受的信仰,我認為這就是對于生命價值與尊嚴的信仰。我相信,把生命的價值與尊嚴作為文化的最高價值,是今天任何一個黨派、學派,也是任何一個階層、職業的人所能共同接受的,同時也可以作為指導我們工作的共同價值原理。

需要注意的是,一個社會的具體建設目標雖然很有價值,但不一定能夠成為這個民族的共同信仰。比如,和諧社會、小康社會、富強國家、現代化、民族復興是我們的奮斗目標,但相對于生命的價值與尊嚴來說,它們只是實現它的途徑,而不能成為全民的最高信仰本身。一個民族的共同信仰應當基于個體的人性,而不是基于群體的需要;應當使人性在現實生活中走向超越和升華,變得崇高和莊嚴,而不是變成物質的奴隸、國家的仆役、政治的工具。

自由主義者說,信仰重建的辦法很簡單,就是開放宗教自由。他們說,今天中國人的信仰危機主要來源于宗教的破壞和不開放。重建民族信仰當然包含理性地開放宗教自由這一項。但是我們也知道,不同宗教的信仰屬于個人性質,不同教派的信徒之間是無法共享信仰的。宗教信仰雖好,但不能代替一種公共性質的、全民可以共享的信仰,即對人性價值與尊嚴的信仰。開放宗教自由當然可取,但不能代表改革的價值目標,不能直接引導社會風氣,塑造主流價值。所以不是不要宗教自由,而是這個做法并不能解決中國文化的道統問題。

那么,是否可以將個人自由、平等之類當做中國文化的最高價值理想呢?回答也是否定的。這是因為,這些只是一些消極的價值,文化的價值理想要對社會制度建設和社會生活具有積極的引導作用。我們需要自由、平等,但自由、平等只能給我們提供活動空間,不能給我們提供精神歸宿。比如在經濟改革中,我們奉行的正是自由、平等的原則,但是奉行這樣的原則不代表人們在從事經濟活動時,就具備了自身的精神價值和做人的信仰。對經濟活動需要從價值觀上引導,這是政府不應該放棄的職責。自由、平等等作為現代人的價值是沒有問題的,而且是必需的,但是不等于可以作為文化的終極理想或最高信仰。相對于實現每一個人的尊嚴和價值,它們仍然是途徑而不是目的本身。

那么是否可以將儒家價值觀,如“五常”當作各行各業改革的最高價值理想呢?當然也不行。與其說經濟改革的目的就是實現仁、義、禮、智、信,毋寧說,“五常”是實現每一個人價值和尊嚴的途徑。中國人自古就有對于生命價值與尊嚴的崇高信仰,但三綱五常是實現這一信仰的途徑而不是最高信仰本身。所以,無論是自由、平等,還是仁、義、禮、智、信,都是好的價值,都必不可少,但相對于人的價值和尊嚴來說,它們還是次一級的,在一定程度上是工具性的價值。

今天中國人失去信仰的主要原因是,國家在大政方針上沒有在社會生活中各方面真正落實、推進人的價值和尊嚴(即人的全面發展)。改革的方向不明,是導致全社會急功近利、浮躁盲動的主要原因。如果國家能夠改變自身急功近利的改革思路,真正落實每一個人的價值和尊嚴,社會風氣就將被引導到一個健康的方向上去,不會出現如此空前的心靈空虛和信仰失落。

比如在經濟領域,實現以私有財產為基礎的市場經濟改革本來是正確的,因為平均財權不僅不利于“通貨財之利”,更重要的是不能充分尊重每一個人的個性,發揮每一個人的潛能。所以,市場經濟改革的目標不應當是放任市場自由來促進經濟發展,而應將經濟自由作為有利于每個人人生價值實現的途徑,把確立商人個人自身尊嚴和價值在商業交易中的實現作為重要目標來對待,為此自然會狠抓商業交易規則、誠信和道德,而不是一味地追求經濟效益。市場經濟改革可以致富,但不應當以致富為首要目標,不能以GDP增長為主軸,而應以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為首要目標,其中包括人格的獨立、潛能的發揮等。坑蒙拐騙不利于人格的獨立、人性的完善和價值實現,所以從一開始就應該狠抓,把它看得比發展經濟更重要;每發現一起重大的坑蒙拐騙,在處理的同時要發動全民大討論,如此才能真正確立商業交易的規則體系。我國市場經濟改革受西方市場理論影響太深,盲目地相信制度本身的力量,忽視市場制度建設中的價值引導。在其他所有領域也存在同樣的由于目標偏差所帶來的混亂。

撥亂反正的真正目的應該是,將每一個人的價值和尊嚴視為其最高價值目標,以此來審視我們過去的體制不適應的方面在哪里,與此相應地進行政治制度、經濟制度、法律制度等一系列領域的改革。今天,當人們驚訝地發現自己生活在一個連水、空氣和食物這些最基本的生存需要都得不到安全保障的環境里,醫療、教育這兩項關系到每一個生命一生成長的最重要領域也已經沒有多少信任可言,他們不禁追問:究竟是什么原因導致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多年來,我們把經濟發展當作了重中之重,忽視了各行各業道德和正義的建設;當經濟改革中一系列欺詐現象剛開始出現的時候,執政者沒有及時放慢腳步,把糾正這些現象當作首要工作來抓。

今后改革的基本方向:行業自治

如果說改革開放后黨和政府在經濟等領域一味注重“分”,增加個人自由,沒有注重它應該履行的“合”的職責;那么,它們在社會其他領域又過于注重“合”,以國家目標代替社會目標,不能正確引導行業價值的確立和行業自治。

一個理想的社會,是每個行業皆有自己行業的價值,按照自身的行業邏輯運轉,形成行業的自治、自立和理性化發展。行業自身的邏輯和價值,是由行業的本性決定的、合乎人性需要的東西。比如,藝術創作這個行業的自身價值是發現美,其邏輯要求是追求美。如果我們改變這一邏輯,認為藝術的主要價值就是為政治或為人民服務。表面上聽起來似有道理,但在實踐中由于違背了藝術自身的規律,把藝術之外的其他目標人為地強加給藝術創作過程,就不利于培養孩子們愛美的興趣,不利于藝術創作靈感的涌現,不利于藝術大師的誕生。當然,偉大的藝術作品一定是能夠有益于政治、社會和人民的(不僅服務,更有引領),但這里有本末、源流的關系。藝術作品之所以有這樣的社會效益,前提是要有遵循藝術創作的規律,否則就不可能有偉大的藝術出現,也談不上為后者服務了。

又如,科學研究這個行業的主要目標是發現真理,其邏輯要求是滿足人無窮的求知欲。這是科學的人性論基礎。如果我們改變這一邏輯,把歷史上偉大的科學家都塑造成愛國者,假定他們首先是因為愛國、奉獻才成為科學家,那就違背了科學研究的規律。科學的真正生命力來源于人性深處的求知欲。把政治或社會需要說成是科學的內在邏輯要求,因為違背了科學研究過程的規律,自然不利于培養科學探索的熱情,最終不利于科學事業的進步。誠然,每個科學家都可能愛國,甚至確實有些科學家從國家需要出發來獻身科學,但這些都帶有個人性質。如果上升到從整體上以國家需要作為科學的動力,就違背了科學事業自身的邏輯要求。科學事業本身是無國界的,而且只有從人性自身的內在興趣出發,才能找到科學發展的真正動力。

又如,道德教育這個行業的主要目標是培養健全人格,邏輯要求是把每個人都當成目的而不是手段。然而,多年來,我們雖然也承認健康人格的重要性,但在實際推行時卻又把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等價值觀當作道德教育不容置疑的內容灌輸給人民。由于我們的道德教育沒有以人性自身的價值和尊嚴為首要目標,特別是不能自由地討論和質疑,導致大量的偽善和麻木。道德教育的失敗并不能歸咎于官方推動,而要歸咎于官方推動時缺乏對道德教育規律的遵循。嚴格說來,道德教育只能由真正的人格高尚的道德家來推行,不能用行政手段來推行,政府的主要任務是發現和資助道德家。然而,目前我們主要都在靠行政手段推行道德教育。由于目前的道德教育在人性深處缺乏根基,其實際效果是導致社會道德的崩潰,成為今天社會風氣敗壞的又一重要根源,極大地破壞著正常的社會秩序。也就是說,它過分追求“合”的成效,結果是導致“分”的后果。

嚴格說來,各行各業賴以存在的價值都在于人性,或者說,是人們實現自身價值的領域。但各行各業的具體價值目標和邏輯要求并不相同,所以不能要求所有行業追求共同的目標,無論是政治目標還是社會目標。如果說一個民族有一個所有行業共同追求的目標的話,那也是暫時的,比如外敵入侵時。但即使有時有階段性的共同目標存在,也要以各行業自身的價值目標和邏輯規則為基礎,不能用國家目標、政治目標或外在需要來破壞后者,要求后者服從于前者。如果把國家目標凌駕于各行業自身的目標之上,就可能用社會需要或政治需要的邏輯來破壞各行業自身的邏輯,最終將導致百業凋零,極大地摧殘社會繁榮的基礎。然而,恰恰是在這一點上,我們長期走不出思維的陷阱,人為地、甚至盲目地追求“合”(統一領導),結果反而破壞了行業的真正繁榮。

長期以來,我們最大的誤區之一就是“以國家目標代替社會目標”(或稱為“以政治需要代替行業價值”)。這種思維方式,并不符合一個文明社會的正常運行方式,反而會傷害行業的邏輯,破壞社會的秩序,阻礙文明的進步。嚴格說來,政府為全社會制定的真正目標應該是:引導全社會各行各業按照自身的規則繁榮發展,形成百業并進、百舸爭流的合理局面。它要幫助各行各業確立自身的邏輯,追求自身的價值,防止一切違背人性價值和尊嚴的事情發生。此外,國家確實担負著推動經濟建設,平衡地區差異,打擊特權利益,建立勞動保障,投資教育事業,促進文化繁榮……一系列重任,但是這些應當由專門部門的人來做的事,不應該凌駕于全社會之上。我們時刻應該注意的是,政府所追求的終極目標在于,不是自己把一切都包攬下來,而是最大限度地推動各行業的自治和理性化,促進全社會的主動性、自覺性。與此同時,它自身好比是一位仲裁者,防止社會混亂,阻止行業和社會自身不能解決的失序,進行更宏觀的規劃和指導。

前面指出,行業的自治與自立,與大一統的中央集權之間并不矛盾。孟子的性善論告訴我們:恰恰相反,如果執政黨能夠真正從社會自身的需要出發,懂得尊重行業自身的內在價值,以巨大的敬畏之心來推行行業的自治與理性化發展,不僅可以逐漸把許多不必要的担子卸下,而且由于社會找到了自身的價值落腳點,政府的合法性基礎會越來越牢固,“分”反而有利于“合”。社會的自治,特別是行業的自立與自治,是一個社會道德的蓄水池,風氣的中流砥柱;也是保證一個民族在各行各業上真正繁榮昌盛、乃至走向世界的根本保障,因而是任何一個現代民族建成文明國家的前提條件之一。在這里,需要改變一個誤區:行業的自治與自立,不是指給予行業無限的自由,而是指政府按照行業自身的規則和價值來引導行業自治,政府行為本身也因此而納入到規范化境地。所以這里我們并沒有倡導西方式的自由,并不是一味主張“分”。

今天,能否走出思維誤區,真正學會引導行業與社會的自治與理性化,用一種合理的方式去引導“分”,是決定中國能否建成現代文明社會的關鍵。

小結:王道是改革的根本出路

前面我們分別從“合”(意識形態)與“分”(行業自治)兩個相反的方面來分析中國改革的根本出路。雖然這兩方面相反,但我認為他們在現實中非但不矛盾,并且可以完美統一。原因正在于,本文所講的“分”其實是“合”的應用,甚至是其必然結果。換言之,行業自治乃是保證人性價值與尊嚴得以實現的制度條件。如果說行業自治涉及到制度問題,意識形態就涉及到精神價值問題。事實上,任何改革都必然涉及制度與精神價值兩方面,但是只有當一個社會中的這兩方面相互支持而不是相互妨礙時,才能真正做到分、合兼顧,以分促合,保證改革成功。最近30多年改革中的最大問題,恰恰也在于制度改革與意識形態改革不相匹配,所以會有“分”的失控,分、合不能兼顧。

亨廷頓曾分析傳統的集權式國家在現代化改革過程中所面臨的深刻困境,即一方面,要想有效推進改革,就必須集中權力;另一方面,隨著改革進行,國家權威越來越受到質疑和挑戰,導致改革進行不下去。改革往往陷入這樣常見的困境:改革是由于政府權威流失,政府合法性遭遇巨大危機,所以改革者希望通過激進的變革來克服危機;但是越是激進的改革措施,引發的問題越多,局面越是難以駕馭。問題的根源在于:沒有認識到先解決權威流失的問題,是有效推進制度改革的前提,而不是希望用一個還沒有建立起來的制度來解決一切;因為任何新制度有效發揮作用都需要時間,特別是需要在人們心目中樹立權威。只要權威流失的問題不解決,社會就“合”不起來,再好的制度也可能付諸東流。

從文化心理學的角度看,可以發現,人們接受一種權威,并不完全是由于它合乎“程序正義”,有時是基于一種“心理習慣”。在中國文化中,一種能夠統領全社會、特別是全國各級行政機關的新型權威,絕不是可以人為地、單純靠制度合理性本身自動建立起來的,而往往是借助于重大歷史事件(如國共內戰導致共產黨全國權威的建立,這與中國歷史王朝更迭的情形類似;還有如新中國成立后,共產黨不斷地通過運動來推行變革,也是為了樹立新制度的權威)。激進的變革之所以容易失敗,原因往往是由于嶄新的體制難于在人們心理上產生力量,出現了上下相欺、人人共犯的局面。所以改革如不能促進人們在心理和行為上的廣泛整合,很容易事與愿違。

有人認為落實法治是當下中國改革中最重要的使命,這當然也屬于程序合法性重建,也符合行業自治的精神。但是問題同樣在于,執政者可能敏銳地意識到,推行西方模式,不能給自己累積“合”的力量,而是在制造“分”的趨勢,使其無法掌控中國這艘大船的舵。有理由相信,單純地追求法治,會因為當今普遍盛行的裙帶關系、幫派主義、利益集團、腐敗風氣等而無法進行下去;只有執政黨動用強大的政治力量,推動意識形態改革,改造社會風氣,累積人心資源,才能確保法治的體制真正建立起來,確保分權的改革不滑向失控的深淵。這就是說,政體方面的分權改革,應以政府的正確運作為前提,從而保證有利于全民的“整合”。

總之,中國未來的改革應當朝著既有利于分、也有利于合,分合兼顧、以分促合的方向前進。這條道路不是自由主義之路,也不是極權專制之路,而是儒家的王道之路,其中根本特點是主張以中央為主導,通過合理引導,特別是價值方向上的正確引導,全面整合人心,促進行業與社會自治,實現分、合統一。本文所分析的正是這樣一條道路。那么這條路的終極方向是什么呢?如果按照王道的方式改革下去,就將為執政黨累積無盡的執政合法性,和推行政治體制改革的龐大資源。究竟以什么樣的方式來推進中國式民主、甚至未來中國建成什么樣的政體,我認為至今難有定論。我們其實也不必過分地把政治體制改革看得那么重要(像今天一些學者所想象的那樣),真正重要的是精神信仰重建、社會風氣改造、行業與社會自治等等。這些是中國未來任何一種政治制度最重要的基礎。

回到邱震海的問題,什么是中國改革牽一發即可動全身的核心切入點呢?邱先生傾向于認為是經濟增長,通過經濟增長的紅利來推動各領域的改革。這一看法在一定范圍內是相當有效的。然而,正如本文所論證過的,目前累積的、對于執政黨的合法性基礎構成巨大挑戰的問題恰恰來源于過去幾十年的經濟改革。僅靠政績合法性是遠遠不夠的。本文認為,重建執政黨的合法性基礎,根本途徑是實行王道,核心內容是重塑人心、重鑄價值,包括重塑各個行業的價值以實現行業與社會自治,這些也就是我開頭所說的,《春秋》正始之道中的“元之深”。

當然,本文所講的兩方面,即重塑人心和行業自治,并不能解決當下中國的所有問題,包括一些重大問題。比如腐敗問題、貧富差距問題、城鎮化問題、干部制度改革甚至房價過快上漲問題等等,皆是改革的重要任務,而在本文討論范圍之外。但是我相信,本文所提的兩方面對整個改革有著全局性影響和生死攸關的意義。我把這一措施稱為王道之路。

今日之中國是實現王道政治的大好時機,因為王道政治的實現需要以強有力的領導集團來推行,才能保證分、合統一。但是歷史是否給我們這樣的機會則不得而知。我們可以知道的是,認識到中國社會發展的規律,就知道未來的方向是什么。



網載 2015-08-23 08: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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