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然:強權式的城市化浪潮中,我們會無家可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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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來源:共識網  作者:陶然,李騰騰/采

陶然表示,針對戶籍制度等一系列城市化問題,關鍵在于土地制度和公共管理的改革,如果房地產和其背后的土地制度問題不解決,政府職能不轉變,后果是非常嚴重的。

編者按:2014年12月4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發布了《居住證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于2015年1月5日結束了一共29天的意見征求。居住證的出臺能否最終解決2.45億流動人口的生存現狀,是大家非常關心的,借此,共識網采訪了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副院長陶然,陶然表示,針對戶籍制度等一系列城市化問題,關鍵在于土地制度和公共管理的改革,如果房地產和其背后的土地制度問題不解決,政府職能不轉變,后果是非常嚴重的。

核心點:居住證能促進戶籍制度的公平嗎?

應該限制大城市的人口,還是改變思路?

解決住房問題有沒有讓政府和百姓共贏的方法?

城中村應該拆除,還是合理利用?

戶籍改革沒有抓住關鍵點,有可能半途而廢

李騰騰:2014年或許可以被稱為中國城鎮化建設的破題之年。從3月16日出臺的《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到7月30日的《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再到12月4日發布的《居住證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您認為國家在戶籍制度改革上是朝著什么樣的方向進行,到今天,是否達到預期,還是有差距?

陶然:《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提出,新型城鎮化將從 “土地的城鎮化” 轉型為 “人的城鎮化”。原來城市發展占用過多土地,卻沒有用在給老百姓提供安居條件的居住用地上,而是大量用在了開發區工業用地和新城區的基礎設施用地上。開發區與新城區建設一般都非常豪華,工業用地比重也很大,但居住用地比重卻不到30%,這在全世界也是一個奇觀。一般其他國家城市土地50%甚至60%是居住用地,工業用地一般也就10%-15%。換句話說,我們城市建設占了大量用地,可是土地卻沒有用在應該用的地方,結果是城市房價非常高。

當然,對于早期買房的人來說,他們也是既得利益者,他們覺得房價高了,自己的資產會升值,但是對于很多新進入勞動力市場的大學生和更多數量的農民工來說,卻構成了非常大的負担,所以《蝸居》里面描述的情況才出現。最近,我也寫了一系列文章(《對2014年中國經濟改革的回顧與反思》)來講為什么出現這樣扭曲的結構,這跟1990年代中后期以來中國逐漸形成的扭曲的城鎮化、工業化的模式有關。

回到剛才說的問題,我想全社會,包括政府其實也意識到了這個問題。總體來說,目前的中國各地政府所搞的“土地財政”、“土地金融”,是一個軟預算約束條件下地方財政收入最大化的自利行為,它把全社會都綁架在房地產這個戰車上,而且現在房地產市場泡沫破裂的可能性越來越大,這就非常危險了。

《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出臺,我想政府是看到了這個問題,也試圖想辦法去解決這個問題。但是,我覺得《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里提出來的無論是限制大城市、特大城市發展,放開中小城市,還是所謂的“三個一億人”計劃,以及后面的《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和《居住證管理辦法》所提出的改革措施,我覺得都沒有抓住問題的關鍵,所以沒有辦法真正解決我們城鎮化過程中遇到的關鍵問題。如果處理不好,還可能讓我們的戶籍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半途而廢,甚至出現倒退。

大城市、特大城市發展是城市化規律的必然結果,限制解決不了問題

李騰騰:您覺得當前中國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關鍵在哪里?

陶然:第一,政府和決策者應該更了解城市發展、城鎮化進程的規律。中國從計劃經濟時期一直在限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發展,希望在全國各地實現就地城鎮化,這不僅跟計劃經濟的思維有關,也跟1980年代中國很多鄉鎮企業、中小城鎮發展比較興旺有關,但這是特殊制度環境約束下的結果,也是違背一般城鎮化發展規律的。

很多人經常舉德國的例子,說明沒有特大城市、大城市,中小城市也可以搞得很好。但德國是一個很少見的沒有很多特大城市的例子,人口大都分布在很多中小城市,這跟德意志的歷史發展有關,與普魯士各公國割據有關,也與后面建立的全國性交通網有關。全世界絕大部分發達國家以及現在很多發展中國家,從工業化開始,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更快速發展幾乎是一個不可避免的現象。

美國哈佛大學教授愛德華·格萊澤是城市研究領域、乃至整個經濟學領域的頂尖學者,他的近著《城市的勝利》在全球引起巨大反響,2012年已經由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翻譯出版。我建議所有的中國城市管理者都好好讀一下這本書。他在該書中雄辯地指出,很多研究城鎮化的學者以前告訴大家說,工業化早期的城市化是以大城市為主,隨著大城市各方面的成本上升,比如說交通、污染、居住、擁堵成本上升,就會出現城市人口向中小城市流動的情況。

但格萊澤教授告訴我們,實際上不存在這樣的規律,因為大城市的成本雖然有所上升,但城市進一步集聚帶來的效益上升更快,完全可以抵消因為集聚帶來的成本增加。尤其現在全球進入了知識經濟時代、互聯網時代,這種情況變得更突出。曾經有一些人說,互聯網來了,大家可以在家里辦公了,為什么要到城市,特別是大城市里去居住呢?我完全可以在一個很偏遠的地方,在中小城鎮居住,我也可以加入互聯網,可以在家里辦公,也可以貢獻我的想法。但是這種說法的問題,就是沒有意識到互聯網雖然確實極大地降低了人們分享信息與創意的成本,但現實中面對面的溝通與通過互聯網的遠程溝通其實不是替代品,甚至還是互補品。我們可以通過互聯網不斷去分享創意和信息,但這會帶來更多的思想碰撞,從而進一步激發大家,更多時候不是兩人,而是很多人面對面溝通的需要。而大城市、特大城市就提供了這樣的便利。所以格萊澤寫的這些書也講創意城市,人們不僅要通過在線溝通,而且也更頻繁地面對面溝通,這就是大城市、特大城市的魅力所在。

另外,知識經濟也使社會上很多有才能的人可以貢獻知識,知識經濟給他們的回報非常高,所以這些人的收入會非常高。美國就出現了這種情況,在中國也開始出現了這種情況。高收入的人一定是需要各種中低端服務的,因為他們的時間成本要高得多,這就需要更多中低端勞動力給他們提供各類生活乃至思想生產的相關服務,來節省他們的時間成本。我所說的中、低端服務業沒有貶義。一般來說,比如紐約,金融或者互聯網界一個高職位勞動力一般都需要四到六個低端的人給他們提供各種服務,因為每個的人時間成本不一樣,可能家政或者其它事情他全部都找人做了。我賺了很多錢,我就可以把我的財富通過這種勞動交換的方式轉移到了那些人身上去,這就是社會財富擴散的過程,這就是市場機制的好處所在。所以即使在發達國家,大城市、特大城市人越來越多,這恐怕是很多國家根本擋不住的規律。很多人講,到了美國這種高度發達的社會,人們就往中小城市跑了,情況不是這樣的,反而是人口越來越往大城市集中。但是大城市并不是說就集中在一小塊地方,大城市自身也在不斷往外擴張。大城市攤大餅有時候可能會帶來一些問題,這個我們等下再談。

所以中國現在的問題,是我們的很多決策者并沒有認識到這個規律,就是高收入人群更傾向于集聚,而他們也需要更多中低端勞動者來給他們提供各種節省時間的生活與生產服務。

當然,很多人會說,大城市、特大城市是否很容易出現嚴重的城市病?《城市的勝利》這本書告訴你,這不是必然的,關鍵看你怎么管理。 如果城市政府沒有通過有效的稅收、公共品定價和其他各種管理手段來有效地為所有高端、中端、低端勞動者提供公共服務,那么就會出現交通擁堵、環境污染這樣的城市病。相反,如果采取了好的管理措施,城市公共服務定價合理,城市病就不會出現,人口向大城市、特大城市集聚帶來的成本就會大大降低,而其集聚的收益就會進一步提高,那么大城市、特大城市的發展就根本不會成為一個詛咒,而成為整個經濟乃至社會發展的祝福。

舉個例子,北京現在交通擁堵如此嚴重,確實非常糟糕。但之所以出現這么一個最糟糕的情況,跟外來人口過多的關系其實不是很大,主要是北京市本地市民買車,當然也有部分外來車,但主要還是北京本地上牌的轎車。北京市政府早應該像上海那樣拍賣牌照,拍賣牌照就可以減少轎車數量,而且是富人多交錢,只有控制了私車才有公共交通快速運行的條件。地鐵當然比較例外,因為它不受地面交通擁堵的影響。但是地鐵的覆蓋范圍畢竟有限,要是私車過多,整體道路都擁堵了,馬路上跑的公交它是不可能走快的,這就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越堵車人們越不愿意坐公交,越用私車進一步加劇擁堵。

無法有效管制轎車數量帶來惡性擁堵,這在全世界早就有無數非常失敗的案例,比如泰國的曼谷和拉美的墨西哥城,當然也有大城市、特大城市交通管得很好的案例,只要到香港、東京、倫敦去看一看,人口密度也非常高,可是公共交通非常快,幾乎沒有不可容忍的擁堵。為什么我們那么多地方政府沒有去好好學習人家的成功經驗,卻不斷重復那些失敗的教訓? 政策搞錯了后還說主要是人太多,這顯然是推卸責任,更糟的是還以此為理由驅趕外來人口,這就是錯上加錯了。

現在的問題,是《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提出限制要大城市、特大城市發展。從中國大城市與特大城市的現狀來看,北、上、廣、深四個特大城市每個城市都已經有接近或超過1000萬的外來流動人口長期生活與工作,而此次《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雖然大幅度提高了特大城市標準(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但中國的特大城市與超大城市(1000萬以上)仍有16個。簡單統計一下就可以看到,這些特大、超大城市的外來流動人口甚至占到中國跨區外來流動人口的絕大部分。如果是這樣,特大城市“嚴格限制外來流動人口”的政策是否意味著這些已經定居、就業的外來人口所需的與戶籍對應的公共服務將難以得到有效解決,甚至還面臨被用各種“經濟、社會手段”逐步擠出這些城市的風險?

我要問一下,已經進來的這么多人,大城市、特大城市的地方政府提供不提供公共服務?還是要把這些人趕出去?有辦法趕得出去嗎?實際上近年來北京、還有去年開始上海都在干這個事情,但這么做的效果不可能好,而且給經濟與社會帶來的成本會非常高,更是對流動人口就業與居住權利的嚴重侵犯。經濟本來應該是這樣的,結果非要逆經濟規律而行,這是有問題的。尤其中國現在經濟開始下行,還要去做這些事情,對經濟發展沒有好處。大城市要搞產業升級,恰恰意味著高中低端的服務業都要更多人口,中低端服務業人口為高端人口提供各種生產、生活服務,這就是經濟規律,你把這些人趕出去,對高端人口的發展也不利。所以各級政府應該意識到這是發展規律,應該想辦法切實提高大城市政府的管理水平,而不是覺得大城市會帶來城市病,然后把這些城市病歸結于人口過多,尤其是外來中低端人口過多,這是非常錯誤的觀念。

第二,《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里提到的“三個一億人”。“三個一億人”第一個就是解決一億人的城市戶籍問題,我不知道這“一億人”和西部地區就地解決的“一億人”中間有沒有重合,中西部地區有一億人,東部地區有一億人,加起來兩億人?還是只有一億五千萬?這個好像也沒有解釋清楚。我們現在城市總共有兩億六七千萬流動人口,從農村到城市里的流動人口大概兩億人。其實戶籍制度改革要解決的問題,不光是從農村到城市里的兩億人進城定居的問題,如果加上他們的家庭成員包括留守婦女或者留守兒童一共應該有三億以上。按照正常的城鎮化的發展,如果考慮到未來還要每年解決一千萬的新增流動人口,到2020年,一共加起來應該要解決的是四億人到城市里面定居的問題。可是我們現在提出到2020年只解決規劃里說的那三個億中的兩個億嗎?這就是說到2020年我們將還有很大的一個缺口,起碼還有一兩個億的缺口解決不了。我就要問這樣一個問題:現在我們本應該盡快把已進來的這些人的問題解決,可規劃卻告訴我們到2020年才能解決現有存量的一部分,而且兩個億里有一個億在中西部,很難解決好,因為他在那里沒有很好的就業機會。三個一億人中,其中還有一個億是城鎮的棚戶區改造,我也不知道這里包不包括城中村的本地村民,如果包括,那些人自己就在本地,也自己蓋了房子出租給外來人,只要允許他們合法蓋出租房,他們不僅居住不需要政府來解決,還可以給外來人口解決住房問題。

解決住房問題的根本在于改革土地制度

李騰騰:在新近發布的《居住證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里,住房保障被列為“逐步”享受的權利,即并非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即刻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務,而是需要各部門和地方積極創造條件才可以享受的一項權利。對于這一問題,您怎么看?

陶然:《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居住證管理辦法》在住房保障這個問題上都有些含糊。我以前也談過,農民工家庭在城里定居下來最關鍵的有兩個條件,這兩個條件是互補的,一個是居住,一個是孩子上學和升學。現在我們地方政府采取了一種扭曲的供地模式,住宅用地供應過少,城市房價必然有泡沫,未來房價就算跌一半,很多農民工還是買不起,但是跌一半,金融體系與國民經濟就已經出現系統性風險了,甚至社會就可能就出問題了。所以我們面臨的是這么一個局面:房價太高,但又不敢讓它下來。

政府應對這個局面的方式是大規模搞保障性住房。但是我們的保障性住房很少是面對農民工的。地方政府沒有積極性,也快沒錢去給哪怕是本城市有戶口的低收入居民提供。其實這些人人數本來不多,因為中國城市常住居民里85%甚至90%都至少有一套住房,20%有兩套及以上住房。而一個正常沒有房地產泡沫的社會中,保障性住房的瞄準目標應該是給那些城市里連租房都租不起的人,給他們提供廉租房或者租金補貼。但我們的問題是房地產有嚴重泡沫,我們的房價太高了,包括城市里新畢業的大學生、工作多年的農民工都買不起房子,但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是不是要給他們提供保障性住房?當然如果政府有錢,地方政府有積極性,你也許可以去這么做,但我要告訴你,沒有什么政府有這么多錢能夠給三四億人提供保障性住房,同時還能管理好,這純屬幻想。

過去中國搞了多少保障性住房,幾乎全是失敗案例。原來還有經濟適用房,最后買經濟適用房的人其實收入并不低,隨后又開始搞兩限房、自住型商品房,這都是在扭曲的土地制度和住房價格下想出來的一些對付的方法。但我們從來沒有想到房價這么高,首先應該解決的帶來住房價格這么高的制度性根源,就是我們的土地制度,如果不在這個問題上想辦法,想出來的東西就一定都是被動性的應對。這邊出了一個窟窿堵一下,那邊出了另外一個問題再拆東墻去補西墻,結果東墻又出問題。比如我們現在中央不斷壓迫地方政府去搞保障性住房,地方政府肯定沒興趣,因為這邊搞太多保障性住房,那邊商品房、商住用地就賣不出去了,地方政府不干,你強迫它干,它做做樣子,或者就找銀行貸款,反正這是中央要搞的保障性住房,最后還不起錢找中央好了。而且最后即使能夠建起來,能不能落到農民工手上去還很難說。即使落到了,最后能不能管理好,房屋與小區維護能不能持續,這些事情都沒想清楚。

什么叫住房保障?住房保障和保障性住房是兩個概念,保障性住房就是政府掏錢搞,剛才說了地方政府沒有積極性也沒錢搞,你強迫它搞,它也不做或者做做樣子。我想《征求意見稿》里,住房保障這一項基本公共服務排除在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即刻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務之外,其實也已經意識到這個問題,大規模搞實際上搞不下去。

你要問居住證征求意見稿有沒有任何積極意義?我覺得如果能做好一部分也行,比如如果在大中小城市,包括特大城市都能夠讓城市流動人口的子女無條件進入公立學校上學,那么就有一定的積極意義,當然這里還有一個義務教育階段結束后升學的問題—升學涉及到高考指標的配置問題。我想說,起碼讓流動人口子女先入學,然后慢慢考慮升學的問題,但光讓孩子上學是不夠的,房子也得給他想辦法解決,但不是通過保障性住房,而是通過制度改革給他們提供住房保障,通過市場化的方式,打破原來制度里扭曲的地方,通過允許城郊農民合法地給外來農民工蓋出租房的方式來解決他們的住房問題。我后面還會提到如何解決這個問題,甚至在這個過程中把農民工子女的教育經費問題也解決了,可以通過出租屋所得稅的方式解決。

只要有決心,政府負担得起戶籍改革后的公共服務

李騰騰:有一種觀點認為,如果戶籍政策開放,地方政府需要提供的公共服務成本過高,您如何看待這一問題?

陶然:跟戶口對應的公共服務項目很多嗎?這里要說明, 關鍵是社會保險(即“五險一金”)和就業已經跟戶口快要脫鉤了。就業已經比較市場化了,社會保險是跟著工作的,有了工作的、而且交了保險,自然而然就會享受社會保險,沒有交的就不享受,這些不交的人也自然有自己的打算,他知道以后沒養老金,他自己會去想辦法存錢的。很多流動人口你如果問他們以后能不能靠政府,他們對政府其實基本沒有什么期待。他不會說他現在沒交保險,以后會要求政府給他醫療保險或者給他養老金,我們的老百姓都很清楚,對政府的期望其實不高,這恰恰反過來說明政府還沒有完全地做到真正為人民服務。

給流動人口提供公共服務的成本高不高,關鍵要看怎么提供公共服務,最貴的是住房保障。但我要說,通過土地的市場化改革,政府不用掏錢就能解決住房問題,而且還能拉動增長。拉動增長的過程中還可以幫助政府抽稅賺錢,最終解決住房問題的成本就很低。至于子女教育的問題,很多流動人口的子女是從落后地區隨著父母遷到發達地區的,落后地區的政府是給撥了財政轉移支付的,但是這個轉移支付應該逐步跟著人走,而不是跟著戶口走,很多人口遷出地的內地,農村上學的兒童數目已經大幅度減少,可是這些地方拿的轉移支付還是跟原來戶口登記上的入學兒童的數目一致,這本來就是個浪費。所以你這個轉移支付就應該逐步向人口遷入地走,當然人口遷入地可能教育成本會更高,中央完全可以給點補貼,流入地的地方政府也有責任要出一部分,甚至是大部分。流動人口在城市公立學校免費入學是各級政府的基本責任。我說的直接一點,對于人口流入地的政府來說,哪怕沒有中央的轉移支付,這點錢對他們來說也真的也是小錢。

其次,中央政府2002年就提出讓流動人口子女在人口流入地免費、平等地接受城市公立學校的教育,在天子腳下的北京這一點都沒有做到,甚至還出現驅趕外來人口、拆除農民工子弟學校的情況,中央政府卻一直沒有有效干預,,我不是非常理解。

我們對流動人口與留守兒童的研究表明,從學習成績上整體來看,留守兒童跟非留守兒童比在學習成績方面平均而言差得不是特別大,但其中男孩子受的負面影響就比較大,為什么?因為男孩子比較難管,父母如果不在的話,男孩容易走偏,留守對女孩子的學習成績影響要相對小一點。但無論是男孩還是女孩,成績只是一個人發展的一個方面,甚至是次要的方面,但人心理上的健康和社會行為表現的健全更為重要。父母在身邊對孩子以后的成長很重要,對這個孩子人格的健全很重要。家庭的溫暖和父母的管教對孩子的成長更是不可或缺,這個問題不是靠辦一些關懷留守兒童的活動就能解決的。人其實是很脆弱的,尤其是孩子,跟父母在一起成長非常重要,甚至家庭教育比學校教育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更重要。不跟父母在一起的孩子就像沒根的草。你仔細算算給流動人口子女在城市里面提供義務教育要花多少錢,跟每個地方政府尤其是流入地的地方政府預算內外財政比,真的是九牛一毛。這個事情原來上海做得比較好,它的公立學校還是比較開放的。當然它好的公立學校沒有對農民工子女開放,但是差一點的公立學校生源不足,這塊至少放得比較開。而且上海市政府覺得把農民工子女學校改造,給它撥點錢,把這個學校質量提高,讓外來人口的孩子來上學。但很多地方連這一點起碼的都沒有做到。我要說,哪怕讓農民工子弟上質量沒有那么高的公立學校,也比不讓他上學或者上那些條件很差只是賺錢的私立民工子弟學校要好,更比讓孩子留守在父母不在的老家要好雖然上海過去做的不錯,但是現在又開始控制外來人口,這些東西又在往回退。

關于戶籍改革的成本問題,地方政府,包括中央政府都要仔細想一想,要不要保障這些為你城市提供了這么廉價的勞動力的外來人口,包括他們的孩子的基本權利。這些人給城市做了這么多貢獻,要不要給他們提供一些基本服務,這是第一。第二,如果地方不愿意,中央就必須要配套資源和強制地方政府來做這個事情,為什么中央沒有盡到應該的責任?有沒有想過,政府不盡責任,最后中國培養出來的會是什么樣的孩子?我們這個社會現在已經變得很暴虐,但所有那些被社會唾棄的人,包括犯罪的人,其實都是很可憐的人,而出現這種情況,歸根結底跟我們沒有包容他們進入社會并給予他們希望的一個體制,這真的是一個悲劇。我們現在要開始改革,就是要防止這個悲劇在未來不斷發生,換句話說,今天不蓋學校,明天就蓋監獄。不能光看今天的成本,還要看未來的成本,更要看收益大不大。

何況有很多好方法可以把戶籍改革的成本有效降下來,同時讓戶籍改革的收益大大提高。為什么很多其他事情都可以做,大廣場可以建,新城區可以搞,開發區搞得這么豪華,為什么就不能為這些流動人口的孩子多做點工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得問問自己。

政府要讓公共服務價格合理化,而不是普遍低價

李騰騰:有研究認為,人口增加不僅不會給大城市帶來壓力,相反還會因為市場自身的調節作用,給大城市帶來更大的機遇與發展,您怎么看待“是否應該控制大城市人口”這個較有爭議的話題?

陶然:市場的自身調節當然有它的經濟作用,但是城市里包括道路、交通這些服務的定價,包括水的定價都不是市場定的,如果很稀缺,政府應該適當提高價格,如果城市里面有些低收入群體承受不了這個價格,政府就應該直接給這些人一些定向補貼,而不是普惠式的低價格。所以如果完全靠市場,這個問題不能完全解決。比如說北京地鐵的價格確實稍微低了一點,當然現在提到這個水平是不是合適可以再討論,但我認為適當的提高是有必要的,沒有必要像過去低價時支付這么大的補貼。補貼太多實際上就削弱了政府未來修更多地鐵的能力,適當的提價是有必要的。包括水資源,北京這么缺水的情況下,水價還這么低,郊區還有很多農業,農業用水價格還這么低,把農業停了就完了,停了以后生態也不會破壞,可能自然就會有一些植被生長起來,把水用到城市里去。但要做到這一點,就需要適度調價,適當的調價大家也會注意節約用水,適當的調價大家也會知道怎么樣安排自己的交通,交通也有可持續的能力。

我們要相信價格機制是可以起作用的,人口向城市里面集聚本來就是市場的作用。而且在知識經濟時代,高端的人通過在線和見面的溝通聚集,同時需要很多低端的人來提供服務,每個人都應該有他在城市里生存的空間,這就是市場經濟的本義。我們確實有很多公共服務的定價應該更市場化或者應該對供需情況更有反應,從而讓這些公共服務的提供更具有財政可持續性。市場化定價緩解了城市服務供應不足的局面,價格上升就會多供給,人們也會節約,甚至有些人在這個城市里確實找不到合適的機會,他就會到其它城市去。當然這種適當的提價如果確實讓收入最低的人受到損失,你就給那些人一點補貼,不需要普惠性的低價制度。

李騰騰:大城市如何發揮集聚效應?相應的政策和措施具體有哪些?

陶然:我們要讓大城市的集聚效應更充分發揮出來,同時提高管理水平,通過比較合適的公共產品的定價,讓城市病、環境污染甚至是城市水資源、土地資源不足、成本偏高這些問題得到解決。比較上海和北京,你去看上海的路,比北京窄得多,可是交通情況比北京要好,為什么呢?因為它很早就實施了汽車牌照拍賣,買個車牌,最開始三四萬,現在變成七八萬,這個錢政府就用來修了高架,這樣做的話首先車少了,第二還有高架也讓交通更便捷。當然高架對城市好不好這個問題是可以討論的,但是不修高架也可以把這個錢用來補貼公交和修建地鐵啊。一方面拍賣牌照把轎車總量限制住了,另一方面,轎車數量限制住后,就不容易擁堵。這個錢看上去對那些掏錢買牌照的人不公平,但是這些人相對來說是富人,他掏了錢買了方便,我們就可以用他們的錢來補貼窮人發展公交,這才是真正的公平。北京這么好的馬路,這么高的人口密度,公交完全可以搞好,而且還可以賺錢,但前提是轎車不能太多。比如說我從人大到頤和園,轎車少了以后,馬路很順暢,就可以開三類公交,一類是一站直達的,一類是每站都停的,還有就是中間停幾站的,票價也可以不一樣,只要控制住轎車,可以讓每一類的速度都非常快,服務也可以非常好,一兩分鐘一趟。如果可以做到,公交其實未必需要補貼。北京這么人口密集的城市,如果公交可以跑的快,完全可以做得非常好,比如,那種一站直達的收費高一點,甚至可以賺錢,因為坐一站直達的人時間成本很高,你就來選這個最快的坐,這里賺了錢后可以去補貼那種一站一站停的窮人坐的公交,后面這種可以定價很便宜,因為乘客收入或者時間成本比較低。這里面有很多機制,比如甚至可以拿拍賣汽車牌照的錢來開拓一些現在暫時不盈利的公交線路。我這里只是舉個例子來說明我們有很多辦法可以想,然后是把這些想法落實好,政府應該要多動腦筋往這個方向走。

因為中國城市土地利用很扭曲,有很多大城市、中等城市,商住用地價格很高,所以居住的特別密集,扭曲的土地制度也導致城市交通受到很大壓力,所以發展公交肯定是最好的,但是公交好的前提是把轎車總量限制住。

對很多城市而言,更嚴重的問題在于,現在轎車都已經買得差不多了,城市機動車數量已經嚴重超負荷,那么怎么辦?北京很晚才開始采取限制車輛數量的措施,用的是抽號的方法,但抽號顯然不如拍賣牌照好,因為政府拿不到錢去補貼公交。但我想說的是,現在北京這樣的情況無論是抽號還是拍賣牌照,路上車的總量已經太多了,現在的做法做只能夠防止交通不再進一步擁堵,但是很難讓交通減少擁堵,換句話說,由于存量車太多,基本上已經進入了一個死局,后面無論是拍賣牌照還是抽簽搖號,這個事情都已經不可逆了。

那么還有沒有辦法解決呢?有的。即使進入死局,我們還是有很多新技術和方法是可以突破死局的,比如,在每個車上安一個GPS或者北斗導航,在擁堵時段和擁堵路段收費,這個方法甚至比拍賣牌照還要更好,成本也不高,完全可以做起來。因為每個人都會對價格信號做出反應,而且一旦這樣做了以后,路上跑的私車少了,公交就可以很快跟上,收費就可以用來發展公交,大家就會改變自己的行為,公交如果很快,我為什么去坐私車呢?而且還有一站直達的,還有停幾站就到的,還有每站都停的,他就會去做這個選擇。

要攤大餅式發展居住區而非工業區

李騰騰:如果當前大城市的發展方式存在諸多弊端,那么相對健康的大城市發展方式應該是怎樣的?

陶然:中國搞城市規劃或者城市研究以及很多城市決策者都有這么一個觀念,說大城市不能攤大餅,不能無限制地往外擴,所以應該發展中小城市或者城市群,城市群里面也要有一些中小城市,而且城市之間可能要有一定的隔離,不能一直攤下去。

但如果你到歐美包括日本的很多城市,不包括香港這樣沒有擴張余地的城市,都在攤大餅,居住區在往外攤大餅,不像我們國家現在這種居住區密度非常高。有學者研究,即使中國城市每家都建獨立式住房,中國也用不了多少地,中國的土地資源并不稀缺,我們的耕地都有20億畝,大概不到1億畝也就差不多夠每家蓋獨立式住房了。可是我們現在城鄉建設用地遠遠超出了這個規模,為什么大家還都住在高樓里面?因為我們現在這種扭曲的用地結構讓我們住宅用地供給過少,工業用地供給太多,使得人們的居住高度密集,對人們包括孩子未來的發展和身心健康都不好。我們的城市擴張非常快,工業區和一些密度很低,沒有人氣的新城區以后都會變成“鬼城”,這樣的攤大餅確實是有問題的。但我要說的是,我們的居住區面積太小,未來應該也可以攤大餅,但是要把工業區的攤大餅停下來。

在美國城市研究學界,其實研究過居住區攤大餅導致的城市蔓延問題,主要是隨著轎車的普及,道路交通的暢通,人們就越來越遠離城市中心區,富人都遷到城外去,當然分散居住時,對能源利用效率確實帶來了一些問題,還有這種模式導致很多城市中心區最后變成了窮人居住的地方,甚至城市中心犯罪現象增多。但我覺得中國和美國正好是兩個極端,咱們是居住都往城市中心擠,城市往外擴,全部是給工業投資和資本家服務的,或者是用來建設沒有人氣的新城區,美國是城市中心區在衰弱,城市郊區在繁榮,中美兩國這兩個極端都不好。中國的城市適度的要往外攤,但是往外擴的應該是居住區,你到東京去看,包括到芝加哥,它的城市往外擴張得很大,但都是居住區往外擴,這種攤大餅,還可以緩解交通擁堵,至少比工業區攤大餅要好。

我覺得中國未來要取得一個平衡,現在的城市居住和商業區太密集了,對交通的壓力也太大,人是不是一定要居住在這個地方呢?不一定,人還是要適當的分散,怎么分散呢?現在很多工業區往外攤大餅,但是工業用地利用效率就很低,除非這塊地已經污染了,或者是污染到了蓋居住區對老百姓健康不利的程度,否則的話就可以轉為商住用地,有些工業區可能把土壤污染了,不再適合種莊稼了,但是做居住區對健康可能沒有太大影響,當然這個里面有很多技術問題我不是完全懂,我的意思是說有的東西會污染到不能搞農業,但是居住還是可以的,不會對人的健康有影響。如果可以這樣的話,我們現在大城市居住用地的比重太低,要往外擴,居住區的規劃面積要大幅增加,其中有一部分是可以通過現在很低效率的工業用地和倉儲用地轉為商住用地來解決的,這個反而有利于城市的管理和交通問題的緩解,更有利于房價和土地價格比較平穩的回落,更有利于我們和我們的子孫未來的生活。

李騰騰:依您所言,如果聚集在城市里擁堵的人可以向外遷,比如遷到一些工業區,那么現實存在的遠離城市中心的諸多“鬼城”又將如何解釋呢?

陶然:中國現在幾乎所有城市都在建新城區,工業區當然也是往外擴,為什么還要建立新城區呢?工業區是用來搞制造業的,新城區一般是搞房地產的,比如一個城市有一個舊城區,人氣比較足,但如果政府出讓商住用地,就可以賺很多錢,但問題是這些地都有主了,拆遷成本很高。所以很多城市政府傾向于干脆在旁邊再搞一個新城區,把農民的地征下來比較便宜,政府原來在老城區會有各種政府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那個地很值錢,現在賣掉這些地,然后政府機關先撤出來,把政府和企事業單位都遷到新城區去,這塊地騰出來賣了錢,就籌了一筆錢,在那邊蓋了新的辦公大樓,再把人氣帶起來,因為新城區那個地真的很便宜,這樣的話就不需要拆舊城這邊了,它是想這么一個方式來節省成本,增加收益。

這個方式在有些地方搞得還可以,主要是那些工業開發區吸引了很多就業過來,從全國各地吸引了很多制造業和服務業的人口,城市發展得很好,這個模式就可以玩下去。可現在這個模式所有地方都在學,而且都是找銀行甚至找信托公司借錢搞的新城區、開發區。中國城市化發展的規律,是正常情況下它應該會向大城市包括向沿海大中城市集中,哪怕沿海小城市也好一點,只要那邊有很好的就業機會,工業區在內地只會有少數地方能夠搞起來。

但是現在我們內地每個城市都在搞這個東西,當然就很容易變成“鬼城”,因為大部分城市建設的工業開發區沒有發展前景。這種建設開發區與新城區能夠成功,是要有一點條件的,必須得是經濟發展有前景的地方,不是所有地方都能玩這個游戲。但現在每個地方都玩這個游戲,所以就很容易帶來“鬼城”和一堆爛尾樓。當然也有一些地方首先出現“鬼城”,是因為那幾個地方有很多資源,比如神木和鄂爾多斯,最開始大規模搞工業區是因為煤炭價格突然漲得很高,他們那里有煤,這樣地方政府手上就有錢了,它就不知道自己是老幾了,也不看那個地方的條件,拼命大規模建工業開發區與新城區,這就是資源帶來的詛咒,資源太多,資源價格上升是就很容易有暴發戶心態,很容易瞎花錢,當資源價格跌下來的時候你就發現自己負債累累。就好像一個人中了彩票,美國有這個研究,最后你會發現中彩票發財的人過了十年以后過得比他中彩票之前還要慘。其實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中國各地方政府都有點像鄂爾多斯和神木,為什么?因為地方政府通過地方融資平臺都可以從銀行和金融系統里面獲得比較廉價的貸款,甚至不還的話,中央還可能也不得不去補窟窿。因為銀行是國有銀行,中央政府肯定不會要它垮,所以現在地方政府都是這種搞法。我們看這些先出現鬼城的城市,往往是因為它暴發戶當得早,所以跌得快。但很多沒有資源的城市,由于可以從國有銀行體系透支,拿別人的錢玩,所以也不負責任,遲早也會出現更多鬼城。

公共服務要等市場倒逼到政府時才提供,太晚了

李騰騰:目前出臺的政策對地方政府的約束力有限,政策執行存在風險,對此,您認為應該如何解決?就戶籍制度改革來說,地方與中央應該保持怎樣的關系,才能良性促進改革?

陶然:看這個文件,我覺得中央其實并沒有真正地掌握戶籍改革主導權。因為要改戶籍制度,本質上是解決跨區流動人口公共服務問題,解決服務要隨人走的問題,但公共服務又必須在本地才提供,那就只能由地方政府來提供,中央當然可以配套一些資源,但必須要求地方政府必須做到。但是,我看現在中央政府既沒有給地方壓力去清除那些限制性的入戶條件,也沒有給地方激勵讓他們給外來人口提供服務,這就是中央政府的失責。

當然,最近這些年隨著中國勞動力開始出現短缺、民工荒,大家開始競爭勞動力。地方政府已經開始對外來勞動人口轉變了一些態度,比如在入戶條件方面有所降低,甚至催促原來不交社保的企業現在要交社保,對一些高技能的工人可以給他獎勵戶口或者是給他加快積分入戶。但這些動作都太慢了。基本公共服務要等市場反映到地方政府發現不給農民工人家就不來的時候才提供,那就確實太晚了,農民工孩子上學已經被耽誤了。你現在只給一些高技能的人提供戶口,低技能的人就覺得沒希望,就覺得這個社會對不起他,他可能就有對不起社會的行為。所以這個時候,如果認為這個公共服務是這些老百姓應該有的,而且對中國的長遠發展是有好處的,那我們就不應該再繼續去造就一個赤貧的、無所畏懼的階層,就應該早點給這些服務,何況這些都是我們國家自己的公民。我們需要社會上這些暴虐之氣減少,讓人們都感到未來有希望,每個人的心態才平和,社會才能穩定。這些公共服務跟政府搞開發區、工業區和各種大規模的樣子工程建設上花的錢相比真是九牛一毛,現在就給他提供就好了,為什么做不到呢?

流動人口住房問題的解決之道在城中村

李騰騰:中國的大城市普遍房價高企,而很多保障性住房又只提供給具有本地戶籍的人口,面對這樣的問題,有什么好的辦法解決農村外出務工人員的住房問題?

陶然:所謂人口流入地就是能夠制造就業、有增長的地方,“鬼城”恰恰相反。按照我們一直建議的方法,政府不用掏錢,人口流入地的城中村和城郊村像北京、上海、深圳、廣州,還有很多沿海,包括內地能夠創造就業機會的城市中,其城中村、城郊村的居民可以合法給外來人口蓋出租屋。具體怎么做呢?舉個例子,城中村村民可以跟地方政府來談判,村民給地方政府無償交50%的地,政府拿百分之二三十做基礎設施,剩下的地把它賣掉以后來覆蓋這個基礎設施,而村民留下的50% 的地因為基礎設施的改善加上政府適當提高容積率,讓村民可以蓋更高的樓房并對農民工出租。我覺得用這個方法就可以拉動增長,降低房租,同時對于正規的商品房市場沖擊不大,還可以拯救鋼鐵、水泥這些馬上就要垮掉的產業,既拉動增長,又給農民工以希望,還讓城中村得到改造,讓本地農民獲益,何樂不為?

通過上述改革方案,還可推進流動人口子女就學問題的解決。比如,對以出租房為主,容納外來人口的城中村、城郊村地段,政府可以考慮利用免費獲得的公益用地建公立學校并接收外來人口子女入學。而學校的日常運營費用,則可以部分來自于對本地村民所建出租屋征收的所得稅,部分來自于地方政府財政,甚至還有部分可以中央轉移支付。(陶然:中國新城鎮化應走出當前改革誤區)

關于農民工教育的問題,要多說幾句。比如我是一個農民工,我就這么一個孩子,孩子不能在我打工的城市上學,現在農村里面搞鄉鎮小學,原來搞村村通,每個村建小學,現在發現農村的孩子數目不夠了,(那些村小建設的投資都白費了),我妻子就不得不每天從村里送他去上鄉鎮集中辦的中小學,或者干脆在鄉鎮小學、中學旁邊租個房子看著他,本來我妻子是可以跟我在城里打工,我們兩個人每人掙兩三千塊錢的,現在因為孩子不能在城市順利就地升學,就變成剛才說的這種情況。這也是為什么中國勞動力現在開始出現短缺,其實我們的剩余勞動力還有不少的,很多勞動力本來可以在城市里一直打工到退休的,但是在這種情況下搞到你30多歲,40多歲就得退出城市勞動力市場,因為房價太高,子女不能上學。換句話說,戶籍和土地制度造成的扭曲是使中國中低端勞動力開始供應短缺的根本原因,它們讓中國在還有很多剩余勞動力的情況下,勞動力卻無法被充分有效地利用起來。如果通過剛才說的這個方法,讓他們夫婦都能來,孩子也能上學,夫婦能夠掙雙份工資,整體工資的增加速度就不會那么快,但是兩個人的工資肯定比一個人的工資要多。比如在北京、上海這樣的城市,只要足夠放開本地農民給外來流動人口出租房,一個月一千、一千五一室一廳都應該可以租得到,而且居住條件還會不錯,剛才我說的那種方法,在臺灣叫做“區段征收”,這么做給外來人口人蓋房子花不了多少錢,因為那個地是本地農民自己的,上面蓋房子,一平一兩千塊錢,這是解決問題的好辦法,對本地農民來說也很劃算,關鍵你得讓人家蓋。

但是這里也面臨一個問題,比如說我允許你這樣做了以后,由于周邊商品房都是五萬,你憑什么就讓我蓋出租房呢?政府一旦讓你蓋,你可能說好,我會蓋出租房,但是實際上蓋的是跟商品房差不多的房子。由于你很難限制他給誰租,旁邊就會有些城里的或者想買房的人跟他們說,這樣我們簽個七十年年的租期,實際上相當于賣給前者,旁邊的商品房五萬、三萬,只要你這邊兩萬,那么我肯定買。我們也可以按照政府要求,表面上寫每個月的租金,實際上后面做一個合同租70年或者100年,這就相當于變成商品房了。如果這種局面出現,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收入和開發商高價拍的地就全虧了,他們也肯定知道如果你要這么玩,我肯定受損,這樣政府根本就不會同意你這么搞。但是我要說,也不是沒有辦法。

舉個例子,比如我要限制你蓋出租房,我給你留了50%的地,但其中10%給你這個本地農民直接控制,因為把你宅基地都拆了,要給你蓋安置房,每家一套,剩下的40%的土地,地方政府允許村民自建,或者政府幫助借一筆錢,比如用這個土地做抵押貸款,請建筑企業幫助去蓋出租房。出租房的產權屬于本地農民,但由第三方來管理與出租,然后租金先抽所得稅給農民工子女上學聘老師,還有一部分要還貸款,還有一部分就給本地農民每年分紅。如果這樣做,我就可以限制住你蓋商品房了。當然,蓋房子要花錢,本地農民可能自己掏得起,掏不起也可以貸款,甚至如果愿意,本地農民可以給地方政府多讓點地來折成錢,比如原來我給你談好,交給政府50%的地,現在我說政府給你交60%的地,我只要那40%,自己住用10%,剩下了30%,我給你多交10%的地,你給我蓋房子的錢,這就是地和錢的互換問題。

這樣的方法就可以有效解決剛才提到的問題,就不會對正規房地產市場造成太大沖擊。這樣地方政府、房地產商就不會反對這樣的改革,這樣我們城市的租房市場就可以大規模發展,農民工和大學生就可以有可支付的體面居住。而且在這個過程里,我通過一些專業性社會或者企業組織來管理出租房,把這個地方可能管理得比本地農民要管理得更好。當然本地農民也可以參與來管理,但是總之我要控制住你這個房子只能出租的,至于說二十年、三十年收的租金,把貸款都還完以后,本地農民還會賺不少租金,但那時候房地產泡沫可能也問題不那么嚴重了,政府就可以允許這房子賣了。此時這些租住在這里十年二十年的人可能也有錢買了,先租了十年,后面他積累了十年,可能也就買得起了,這么一過渡,就可以實現居者有其屋了。

土地改革,就是要找尋合理的過渡性模式

李騰騰:各地戶籍制度改革緩慢,與“土地財政”有什么樣的關系?

陶然:就是因為我們的地方政府壟斷、限量、高價供應商住用地,放量、過度、低價出讓工業用地,才導致地方政府主要是去給資本家服務,而不是給包括流動人口在內的城市居民服務。這一點從政府的支出往哪個方向走就可以看出來,以后要扭轉這種情況,就要徹底改革土地財政。比如一般我們講西方的民主國家會收物業稅,物業稅在經濟學里是一種benefits tax,就是說物業稅收了以后主要用于這個地方的學校和基本公共服務提供的,居民愿意交是因為他知道政府把這個錢收了后確實是想把學校搞好,然后房價還會更高,這樣我交了稅,我也得到好處。但這種稅收需要有一定的地方選舉體制做保障,這個學區收的錢只用在本學區,不能調到別的地方,而這也需要有一個代表本地民意的機構。中國未來也應該往這個方向走,但如果現在沒這個條件,還去收物業稅就有很大問題。現在我們很多地方政府不提供服務,所以每個小區都得雇私人保安,每家都要交很多物業費。政府如果現在還要收物業稅,老百姓也不知道錢收了以后是不是用到本地服務上。其次,我現在知道你不提供公共服務,我交了物業費后,你還要我交物業稅,但收物業稅得到人家家里去收,不可能從工資里面扣,這樣的話那就相當于去人家家里搶錢。如果我們的政府真想要給自己惹麻煩,那就去收物業稅吧。此外,現在中國房地產正在開始下行,哪怕針對第二套住房收,政府收到的錢可能還不如虧的錢多,因為物業稅帶來房價繼續下行,出讓金進一步減少。

在這個過程中,我們要逐漸地淡出土地財政,但是又不可能一下子走到一個理想狀態,物業稅有一個好處就是地方政府收到稅后要干事,就得把地方服務提供好,這個地方的房產價值才能高,才能多收錢,它有這么一個自我循環的機制,但是這個機制需要有一定的民主政治條件,中國現在沒有這個條件。因此政府不能做這個事情,做了以后還可能讓這個房地產市場崩潰了,這是一個很蠢的事情。

不搞物業稅不代表不能進行改革,比如說現在允許城市郊區農民按照前面提出的那種方法蓋出租房,這對正規的房地產市場影響沒有那么大,還可以給地方政府拉動增長,同時農民工的居住、子女教學的問題解決了,城中村很快也改造好,把社會積極性調動起來,給這些農民工以希望。這樣會有更多更穩定、對未來有期望的農民工來提供勞動力。人的心態不一樣了,他知道自己未來有希望了,他就是守法的公民,他知道政府對他好的時候,給他這個機會的時候,他就會去配合這個社會,就會讓我們的社會更和諧,我們對流動人口的管理也就更容易,而不是把他們當作潛在的犯罪分子,。

李騰騰:如何從根本上扭轉土地出讓的非市場化操作局面,同時避免地方政府在這一過程中受損?

陶然:第一,把征地制度改掉,但是馬上大改也有問題。說現在允許集體建設用地全部入市了,可能今天政府剛宣布,明天房地產市場就崩了,因為大家都可以隨便蓋房子了,所以這個事情現在不敢做。但如果按照我們剛才的方法叫做“區段征收”,就要好得多。因為區段征收也還是一種征收,我們的征地制度不用大改,要改什么地方?目前規定商住用地必須要招拍掛,這個必須改掉。要實現區段征收,就必須改變政府一個口子的壟斷供應的局面。城市向外擴,政府搞區段征收,就是適合蓋房子的地方,政府就拿農民50%的地,剩下的讓本地農民可以合法蓋出租房,當然那個出租房可以由政府來安排企業蓋,而且采取辦法限制只能出租,但是政府把出租收入分給本地農民,那是你的產權。這個也是一種征收,“區段征收”也還是有一定的強制性,這樣對法律的修改最少。這個土地改革就可以改變地方政府一個口子供地,由土地儲備中心招拍掛供地的局面。北京有150個城中村,這么改就相當于150個城中村都可以供地了,但是政府還是可以區段征收,50%的地是白拿走的,剩下的50%的地就給農民蓋出租房了。

另外就是把工業用地逐步轉化為商住用地,工業用地非常浪費,也得逐步把它集約利用起來。但這里的關鍵是不能工業只改能工業。我們現在的工業用地本來已經很多,要慢慢的把它轉為商住用地,政府也可以從中獲得不少收入。這完全可以成為一個過渡方案,等哪一天條件成熟了,地方民主逐漸發展起來,老百姓對政府建立了信任,政府的公共服務也做到位,那是就可以把現在所有的居住小區的欄桿全部拆掉,大家不用担心有小偷進來。因為政府的警車都在路上巡邏,所有人的孩子都會可以上公立學校,而公立學校要辦好需要大家交物業稅,那么大家就愿意交了,那時候我們就可以抽物業稅了。

所以改革是一個從此岸到彼岸的過程,此岸可能就處于一個不利的局面,而這個局面存在著過去制度帶來的嚴重扭曲。但如果現在我告訴你可以直接采取彼岸做事的方法,而不是找到一些過渡性模式,那么還沒有到彼岸我可能就在河里面淹死了。所以,一定要采取一些過渡性的方案讓我一步一步游向彼岸,而不是淹死或者是干脆原地不動,這都不行。

解決流動人口子女高考問題就要有靈活的高考指標

李騰騰:如何破解農民工子女的升學和高考問題?

陶然:升學問題對中國來說,比如一個農民工子弟在一個城市里可以上到小學、初中,但未來要高考的話,是以省為范圍來招生的。在中國很多沿海流入省份的分數比內地還要高,除了北京、天津、上海。所以對人口流入地來說,如果最開始允許他在城市里進入小學、中學后再上高中,對于廣東省、浙江、山東、江蘇省其實問題不大,因為他本身分數比內地還高一些,所以他不是很害怕放開,他知道外來人口可能自己更愿意回去考。但是我想說的問題是,這些人都到這兒來了,我們就應該針對這些地方的流動人口子女數目給這些省份更多的高考指標,因為不管怎么樣,增加了本地孩子上學的競爭度,降低了內地那些地方的競爭度,高考指標也應該隨著人口的流動而調整。但是北京、天津、上海的情況比較麻煩,因為它有特殊的政策,分數非常低,而且這些地方的家長聲音也特別大。所有人都是自私的,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少一點競爭,它又是直轄市,地方保護主義嚴重,本地家長的聲音特別大。

現在的問題在于,這幾個特大城市的流動人口子女升學問題要不要解決?我認為應該可以。哪怕你采取以下這樣一個方法,也比沒有辦法好,比如說,北京這一年來了六千的外地孩子參加高考,來自全國各個省,比如說河南兩千、河北三千、湖南一千,我們就把河南、河北、山東這些地方的六千人對應的高考指標撥到這兒來,還是讓孩子在北京參加高考,因為他初中、高中都是在北京上的,我就參加北京的考試,但是錄取的名額是從他來的各個省按照同比例給你轉過來的,或者教育部專門給它安排一些指標,給你一個全國平均的指標,這總公平了吧,你們都參加北京的高考,但是錄取的時候,咱們按照這個指標來錄取你,不要跟北京人直接爭指標,這當然不是一個完全合理的政策,但是比原來不讓你參加考試,比讓你必須回去考還是要更好寫,這個妥協我想起碼可以做得到。



網載 2015-08-23 08: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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